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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她的名字(2)

桑园里的那些邻居知道她改了名,有人是愿意成全她的,喊她福妹不答应,便及时地改口,只是他们大多昏庸无知,总是记错她的新名字,有人记成了段燕,有人记成了段英,阿紫的奶奶最荒唐,她不知怎么把福妹的新旧名字综合了一下,喊她燕妹。段嫣很沮丧,向阿紫诉苦说,你听见了吗,你奶奶总叫我燕妹!告诉她三遍了,就是记不住。阿紫说,你急什么?燕妹不比福妹好一点?慢慢来,现在他们不习惯,以后就习惯了。

所幸有阿紫,也只有阿紫,她总是能够在朋友的窗前,以响亮的声音,自然地喊出那个新名字,段嫣,段嫣,你出来一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阿紫的声音证明了段嫣的存在。所以,段嫣对阿紫的依赖,不仅出于友情,还包含着一颗感恩之心。

5

她和阿紫。

她们是姹紫嫣红的组合。

可惜时光无情。时光无情地摧残了世界上的许多友谊之花,也包括段嫣和阿紫的这一朵。我们大家都知道,姹紫嫣红最终成了残花败柳,后来的段嫣和阿紫,几乎是一对冤家。段嫣后来的好朋友是胖姑娘顾莎莎,而阿紫后来再也没有影子般的女友了,围绕着阿紫的,都是男孩,其中包括那个李黎明。

友情的破裂大凡是因为背叛,被背叛者往往有很多故事向他人倾诉。段嫣后来告诉过顾莎莎,她之所以与阿紫决裂,是因为阿紫泄露了她最大的隐私,否则,桑园里的街坊邻居怎么会谈论李黎明的吉尼斯纪录本子呢,她父亲又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出现在那个本子上呢?她更不能原谅的是阿紫的自私。那天她父亲大发雷霆,拉着她去阿紫家里求证女儿的清白,阿紫没有帮她。阿紫不肯为她作证,她根本没有与李黎明接吻,只不过是让他亲了一下,嘀嗒一秒钟,亲一下而已。阿紫只是一味地撇清自己,向自己的父母和祖母赌咒发誓,我不知道她的事情,反正我没有让他吻过,反正我凌紫的名字,不在他的本子上,我要骗你们,出门就掉河里,淹死!

她开始冷落阿紫,与顾莎莎形影不离了。阿紫争取过这份友情,好几次跑到段嫣的窗前来,段嫣,段嫣你出来,我们去看电影!这么喊了几次,她不予理睬,阿紫意识到那是一种绝交的信号,气坏了,在外面大喊大叫,段福妹,我算是认识你了,你才是过河拆桥的白眼狼,没良心!你不配叫段嫣,只配叫段福妹,你就天天跟顾莎莎在一起吧,你们两个大胖子,去合肥吧!

她也不想看见李黎明,看见他的嘴唇,她会想起初吻这个字眼,心里莫名地慌乱,然后嘴唇便有点微微的酥痒,那讨厌的酥痒感令她感到羞耻。但她很想看见他那个本子,上面记录的她的名字,是段福妹,还是段嫣?如果是段福妹,如果是那个已经抛弃的名字,她的感受会稍稍好一些。

她没有勇气去询问李黎明,隆重地委托顾莎莎去打听。顾莎莎自己不敢去,又委托她表哥三霸去问。这倒是个聪明的办法,三霸在香椿树街上威风八面,所有人都惧他三分,他找到李黎明,李黎明老老实实地拿出了他珍贵的本子。三霸告诉顾莎莎,他看清楚了,那本子上不过记录了十来个女孩子的名字,没有段福妹,只有段嫣,位列最后一位。

段嫣得知这个消息,一下就哭了,跺脚道,该死,该死,刚改的名字,就给弄脏了!顾莎莎不知道怎么安慰她,陪她声讨了李黎明,顺带着抨击了阿紫,忽然灵机一动,说,你别叫段嫣了,去跟那种人配什么套?干脆再改一次名字,跟我配个套吧,你叫段菲菲算了!她抹干眼泪,说,你说得轻巧,好不容易改了名字,派出所怎么会让我再改一次?除非等到十八岁,法律规定,满了十八岁,你爱叫什么名字就叫什么名字。顾莎莎叫起来,等到十八岁?还有两年呢,万一李黎明的本子公开了怎么办?万一他真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全世界都看得到段嫣这个名字,你不是臭名昭著吗?她被顾莎莎说得面色如土,发狠道,真要有那么一天,我跳河自杀!顾莎莎观察她的表情,看不出来那是真话还是假话,顾莎莎说,要不,让我爸爸去找谢叔叔?他们是老朋友,谢叔叔是市局的,管李黎明他爸爸。看段嫣开心起来,顾莎莎又适时地强调说,不过有个条件,不准反悔,我们先说好,你得叫段菲菲,跟我配套!

她把家里的户口簿悄悄交给了顾莎莎,也把第二次更名的重任交给了顾莎莎。但等了两天,顾莎莎那边毫无动静,她担心父亲发现,去催顾莎莎。未料顾莎莎的口径改了,说她爸爸与谢叔叔现在没那么热络了,找他办事要送礼的。又吞吞吐吐地说,谢叔叔是个烟鬼,最喜欢抽中华牌香烟。她听出顾莎莎的意思,问,送一包?顾莎莎撇嘴道,一包香烟,那叫什么送礼?她当即大叫,一条?中华牌香烟那么贵,我怎么送得起?你爸爸不是敲竹杠吗?顾莎莎有点不悦,你怎么冤枉我爸爸呢?他又不抽烟的。她自知失言,吐了舌头说,不就是改个名字么,有那么贵吗?顾莎莎说,我爸爸说了,改一次名字好办,改了又改才难办的,我也没办法,要不你把户口簿拿回去,你还是叫段嫣,等到十八岁再改吧。她僵立在顾莎莎的小房间里,不肯去接户口簿,也不甘心放弃,脑子里盘算着自己攒的私房钱,突然抬头看着顾莎莎,问,你能不能借我一点钱?顾莎莎思考了一下,表态道,我只有十多块钱,都借给你好了。她冷笑一声,你们家那么富,你只有十块钱?鬼才信,我就知道你是小气鬼。顾莎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打开了她的小钱包,段嫣不愿意检查那个空瘪的纸钱包,赌气道,算了,我还是叫段嫣吧,我就准备以后跳河自杀吧。她拿过户口簿准备走了,听见顾莎莎突然叫道,你们家不是有个紫铜脚炉吗?我爸爸说了,旧货市场有人收紫铜脚炉,一百块一个!她一愣,站在门口犹豫了半天,说,那是我妈妈的遗物,拿脚炉去卖钱,我妈妈的阴魂会不会来找我算账的?

6

那只紫铜脚炉,为她获得段菲菲这个名字,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顾莎莎的功劳另当别论,因为逼迫她花了那么多钱,她心里对顾莎莎始终有怨气,说不出口,积在心里,形成了偏见。她觉得顾莎莎俗气,比不上阿紫,但是,重新选择是不可能了,阿紫已经不再理睬她,而她与顾莎莎的友谊之间,弥漫着一只紫铜脚炉笨重硕大的阴影,不知怎么就显得别别扭扭的了。

她担惊受怕了一段时间。还算幸运,卖掉的是一件过时的器物,家里没有人需要紫铜脚炉取暖,也没有人发现它已经从家里彻底消失。只是在很多年之后,段菲菲在自己的婚礼上,听姨妈问起那只紫铜脚炉。姨妈说那是母亲当年的陪嫁,她们姐妹四人出嫁,每人都有一只紫铜脚炉做陪嫁,因为她们有一个共同的气虚的毛病,一到冬天双脚就冰冷冰冷的,穿多少袜子也没用,烤了脚炉就好多了。也许是心虚,她说她不记得那只脚炉了,而且刻意贬低了脚炉的功用,她说,现在谁还用那种老古董?还要烧炭,多麻烦,再说我的脚从来不冷。姨妈说,你可别那么说,你跟你妈妈活脱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身体随她,气虚,会脚冷的,现在你年轻,等以后生了孩子,老了,你就知道了,脚炉是个好东西。

她嫁给了卷毛小莫。是那种偶发的爱情,带来一个差强人意的婚姻。她在著名的红玫瑰理发店做理发师,卷毛小莫常来店里推销洗发水,渐渐就混熟了。小莫看她的眼神,有火苗隐隐地燃烧,她早发现了,但那火苗不能打动她,因此视而不见。直到有一次小莫来店里,径直坐到椅子上,点名要她理发,她知道他要表白了,她都想好了如何拒绝他的表白,但小莫什么都没说,在她为他刮鬓角的时候,他突然抓住她的手,额头顶着刮胡刀的寒光,吻了她的手背。她保持了足够的冷静,从镜子里审视他的嘴唇,爱情从那两片嘴唇上喷薄欲出,然后她检查自己的手背,手背上有隐隐的一小片亮光,似乎来自一个遥远的时空。她想起了善人桥下的初吻,想起了李黎明的嘴唇,她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就湿润了。

婚后第二年,她有了个女儿。姨妈的预言渐渐应验,她的身体在产后发生了奇怪的变化,特别怕冷,尤其是脚,一到冬天,她就觉得脚冷,而且,她开始厌恶小莫的卷毛,觉得那狮子般的脑袋天天钻在她胸前,忙那件事情,一切都很脏。小莫为她留了平头,也不在意她脚冷,但她的性冷淡成了他的烦恼。不知从哪儿听说的偏方,他从自己的父母家里找出了一只紫铜脚炉,买了一袋子木炭回家,对她说,你天天给我烤烤脚,把脚烤热了,你对我就不会是那个态度了。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小莫没有回家,她抱着女儿,一边烤着脚炉,一边看电视连续剧,突然接到小叔子火急火燎的电话,问她家里有没有三千元钱。她觉得蹊跷,盘问再三,小叔子挂掉了电话。她是聪明人,预感到那是风月场上的治安罚款。他去捞谁?还能是谁呢?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当场就拨小莫的手机,拨了好几遍之后,她终于听见了小莫疲惫的声音,说他人已经在广州,要谈一笔生意,过几天才能回来。她当即恸哭起来,你在广州?你还能回来?我知道你干了什么事!你永远也别回来了,永远别进我家门,算我当初瞎了眼睛!

丈夫的背叛,她是不能容忍的,更何况这门婚姻,她本来就是屈就。她与小莫的离婚之战,打了三年之久,起初并没有那么决绝,一方面是孩子妨碍了她的决心,还有一个隐秘的原因不宜启齿,那段时间小莫的生意波澜起伏,她守着看结果,不仅是给小莫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可惜小莫内债未清,外债越欠越多,开始有人跑到红玫瑰理发店来,拿了欠条出来找她要债。她彻底死了心,再也不愿意等下去了。

有一天她抱着孩子回香椿树街的娘家,路过善人桥的桥堍,正好看见阿紫和李黎明从一辆宝马轿车里出来。她很久没见过阿紫和李黎明了,听说他们在海南做汽车生意,做发达了,她总是不相信,认为是阿紫家放出的虚荣的风声,没想到他们真的衣锦还乡了。她注意到阿紫容光焕发,好像是换了一层皮肤,看起来比从前要漂亮许多,那一身时髦的装扮不是由廉价衣物堆砌的,是货真价实的名牌,阿紫颈链上那颗钻石的光芒,几乎刺伤她的眼睛,她情感上倾向于是假货,但理性告诉她,那也许是真的。她以前总是不敢看李黎明,现在无所谓了,她斜着眼睛看李黎明。李黎明戴着墨镜,穿白色西服,他的嘴唇被香烟熏得厉害,不再那么红润了,但那两片嘴唇之间,飘浮着某些往事,像烟一样,若有若无的。她记得李黎明少年时代的妄念,那个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此后再也没听说过下文,她心里并没有多少庆幸,反而戚戚然的,暗自猜测,海南岛不是到处见海吗,那本子,一定是被阿紫扔到大海里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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