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有月光。
月光比北风还要冰冷,洒在一座座死寂的坟墓上。坟墓大大小小,有新有旧,错乱着连成一大片,一眼望不到边,像是大地身上长满了毒疮。旧坟上杂草丛生,随风摇曳,影影绰绰,如同舞动的魅影。新坟尚自散发出泥土的气息,隐隐夹杂着尸体和棺材的臭味,招魂幡迎风猎猎,仿佛窃窃私语,不甘地倾诉着亡者来不及交待的遗言。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乱葬岗,不应该有人出现。
可偏偏有这么一个不合时宜的人,只身走在野坟间的小道上。
这是一个年轻人,粗布衣装,手持一口三尺余长的铁剑,十五六岁的样子。年轻意味着阳气旺盛。所以,年轻人的到来,给这片阴森森的死地,平添了一丝暖意。当然,这也得益于年轻人举手投足间,洋溢出的从容气派。
年轻人突然停下脚步,对着几棵森森然的坟山苍柏朗声道:“朋友,既然邀我来此,就不必藏头匿尾了,请现身吧!”
苍柏树冠中,一袭蓝影应声而下,飘飘然,如仙人下界。
这确实是一个谪仙一般不俗的人物。三十来岁的后生,身量修长,面如冠玉,一对闪亮的眸子,似乎懂得说人世间一切最暖心的情话。那一袭蓝色的长袍,映着月光,使得本来已经十分俊美的人儿,更添了几分妖冶。
蓝衣人拍手赞道:“不错,小小年纪,居然能听出我藏身所在,果然有几分本事。”
年轻人笑道:“阁下谬赞了,以我目前的修为,还远远不具备这样的耳力。只不过是你身上的香味暴露了你。蓝罂粟杜威,身上那股令人神智迷离的罂粟花香,九州之内,除了你恐怕再没有第二个了。”
蓝衣人正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淫贼,蓝罂粟杜威。
此贼与寻常的采花大盗不同,他从来不强迫女人。他天生一副好皮相,加上一张能把石头说开花的甜嘴,本来已经足够让那些怀春少女或闺中怨妇神魂颠倒,更兼他身上熏了一种奇特的香,似有催情之效,闻之令人迷失本性,或者说,闻之令人在无意识中,自觉摆脱世俗的束缚,放下平常伪装出来的矜持,展露出最原始的动物本性。此香据说乃是采贵定白云山的蓝罂粟果,经过道家丹炉七七四十九天炼制而成。罂粟是来自西方的恶魔之花,而蓝色罂粟,更是恶魔中的魔王。人有七情六欲而不能自控,焉能逃脱魔王的奴役?
如果仅仅如此,顶多只能说明此人猎艳手段诡异。偏偏,杜威引诱女子,并不单单为了闺房之乐。初时,女子只要对他稍假辞色,他便像麦芽糖一样黏上去,对这些女子千依百顺,处处讨好,唱个小曲,变个小戏法,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这般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手段,又有几个女子能够招架得住?待得私入闺阁,或者后花园荒唐之后,他便突然毫无先兆地失踪了。等到那些痴痴傻傻的女人,被相思之苦折磨得失魂落魄的时候,就会收到一款精美的礼盒,欣喜之下打开礼盒,却看见礼盒中有一幅画,画中内容,正是他本人和受害女子的荒唐事。工笔细描,人物场景,一应摆设,甚至连锦被上的刺绣,梳妆台上的桃木梳花纹,都无一错漏。似乎他本人,并不是画中云里雾间忘乎所以的沉醉男子,而是暗中冷眼旁观的大画师。
初时,也有人认定他请了画师从旁协助,不过很快就有道上朋友出来澄清,说亲眼见过他在酒酣耳热之后,挥毫泼墨,笔叙那私密的情趣事。画完春宫,还不忘了题上一首柳三变或者周邦彦的词,诸如“争奈心性,未会先怜佳婿”之类的香艳小调,而笔迹,必仿既要羽化登仙,又要怀拥美人的道君皇帝那一手“天骨遒美,意趣霭然”的瘦金体。
即便做到这一步,也只能说,杜威其人喜好异于寻常,尚不值得斥为恶行,甚至能赢得不少酒色之徒赞一声:风雅!甚至杜威本人,也常常自诩雅贼。偏偏到这还没结束,春宫艳词之后,还剩下一点伤了大雅的小尾巴——一张小便条,上书:某月某日某时,送银若干,至某处,彼时不见银钱,此画必传遍神州。
故而,杜威盯上的女子,非富即贵。一者,富贵之家好脸面,出了这样的事情,不惜用钱财遮掩;二者,非富贵之家,满足不了他的欲壑。遭到欺诈的人家,因为颜面,不能借助官家缉捕,若要想私下追踪,偏生此人又行踪飘忽不定,善于匿迹,而受害女子,因罂粟花香之惑,事后更是只能说出蓝衣、俊美这般模糊的印象,致使苦主徒有一腔恨意,却也束手无措。
直到三个月前,杜威在思州府做了一票,结果受害女子不堪受辱,有说是悬梁自尽了,也有说是投河而亡。人死如灯灭,已经无所谓名声,家中父兄便决心报仇,悬赏白银千两,必活捉此人才能甘心。
“我以为这味道只有女人才喜欢,没曾想,这回居然引来了一个男人,一个看起来还不赖的男人。难道这十天以来,你一路追踪我,凭的就是这股香味?”杜威万万没想到,他用以招蜂引蝶的花香,竟然暴露了他的行踪,出道十年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被人缠上。好在来人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不对!杜威突然心头一紧,如果这少年仅仅凭的是过人的嗅觉和小聪明,便不值得担忧,怕就怕暗地里还有推手。应该说,背后一定还有人,不然一个半大少年,哪有这么大的本事。
杜威脸上兀自浅笑盈盈,右足突然踢出,这是一招回人谭腿,直击少年门面,看似要一招取了少年性命。实则他出腿虽快,却未尽全力,只想出其不意攻一招,使少年猝不及防,迫幕后推手现身救援。熟料少年双手叠在一起,小臂平推往他脚上一封,借着这一弹之力,凌空翻了个跟斗,稳稳落在身后一座土坟上。卸力手法巧妙,竟未被伤及分毫。
少年从坟端一跃而下,回归原位,拍拍袖上的尘土,嘻嘻笑道:“放心,我只有一个人,你不必试探。”
杜威难以置信,问:“果真只有你一个人?”
“蓝罂粟号称刀剑双绝,轻功无敌,我们都同路走了十天,你还摸不清行情吗?”少年嗤笑着,托起铁剑,“我的同伴,就是它了。”
经过十天的观察,他确实断定少年只有一个人,可是这样的结论他不敢相信,这少年是倚仗什么,能有这么大的胆子孤身追踪他?而且这少年看起来面生得很,近年崛起的少年豪杰中,似乎没见过这号人物。
不过疑惑归疑惑,要是这就胆怯了,那也就不是横行绿林十年的蓝罂粟了。杜威轻浮地笑起来,说:“这十天以来,你对我紧追不舍,接连破坏我十五票生意,难道真的是因为看上我了?可惜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两人在此会面,也是杜威无法忍受他像跗骨之蛆一样跟着,苦避无果,才下书邀约的。
少年笑答:“没错,我确实看上你了。现在我看着你,就像看见一定一千两的巨型元宝,令我时时血脉贲张。”
杜威又警惕起来,这是思州府来的,莫不是思州府衙的公人?怕只是身量小,又碰巧长了一张娃娃脸,从一开始就被自己误当做少年看待。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杜威虽不是什么善民,但日常行事,往往还是自觉避开与公门中人打交道。
“放心吧,我这点年纪,思州宣慰使大人还瞧不上我,只是我生性贪财,既然盯上了你这锭一千两的大元宝,就不得不斗胆试试手了。”少年一眼看穿了他的疑虑,笑道,“不过你放心,思州的监牢一定会有你一间,我不会把你直接交给田员外,虽然赏钱是他出的,但他没有资格审判你。”
“口气倒不小,不如我们还是交个朋友吧,虽然你能循着气味追踪我,对我威胁不小,但只要我们成为朋友,我就不伤你。朋友是不能出卖的,更不能出手伤害。只要交上朋友,你起誓不暴露我的行踪,我也不伤你分毫。”
这话杜威说得很真诚,十年来虽然他恶名远播,杀人无算,但从来没听说他杀过孩童。这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善良,而是因为他曾经有一个同胞弟弟,就是这样的年龄被人杀死的,他亲眼看见那双稚气未脱的眼睛里,涌现出深切的求生欲望,最后,这双眼睛由清澈慢慢地浑浊,这过程伴随着有气无力却无论如何也不甘心停下来的倾诉。眼前的这双眼睛,同样稚气未脱,同样清澈得似乎能看到心底,无论如何,他也不忍痛下杀手。
当然,这事也不是简单交个朋友发个誓就能解决的,他很清醒,一旦行踪暴露,他将会遭到无休止的追杀,只到他真正倒下。他暗自决定,先稳住这少年,再设法破坏掉他的狗鼻子。如此一来,他既不用杀人,也不必担心被杀。
可惜少年并不领受他的好意,兀自笑道:“我还是比较喜欢跟银子交朋友,你虽然值一个巨型元宝的价,但你毕竟不是元宝,要跟元宝交上朋友,还得卖了你才行。”
“看来你一定要向我伸伸手了!”
“不然我跟着你跑这么远干嘛?要不是在人多的地方,怕你挟持人质伤及无辜,我早就伸手了。”
被一个少年这般轻视,杜威被气得大笑起来,道:“我一定不会杀了你,但是你的狗鼻子,今晚一定会被割掉!”
少年缓缓拔剑,说:“亮出你的刀吧!”
“小兄弟,你还不配看我的刀,冲着你这份胆气,姑且让你看看我的剑吧!”虽说江湖人称刀剑双绝,可是确实没人见过杜威的刀,据他自己夸口,见过他的刀的人,都已经往生极乐了。然而这番话,十年来从未有人驳过,看见这人还是有些真本事的。
只听见咔的一声,杜威腰带断开,化为一道寒光,赫然是一柄软剑,剑身薄如蝉翼,轻轻颤动,发出哗哗的声响。这柄剑奇特之处,更在于它超乎寻常的宽,几乎比寻常剑身宽上三倍,这该是斩马剑这类重剑的宽度。而这剑薄而短,显然与重剑的效用大不相同。
“那就多谢你赏光了!”
兵器奇特,往往意味着武功奇特。这样的对手,往往十分扎手。
少年凝心静气,跃上一方墓碑,左手捏着剑诀,长剑缓缓而出,遥遥指向杜威。这一招起手式,立即又引来了杜威的耻笑。月光下,少年单足鹤立,衣袂飘飘,使出的完全不像是杀人的剑术,而像是优人的舞蹈。
“我说你就是看上我了,要不怎么跳起这艳舞来取悦我?”
“少在这尖牙利嘴,咱手底见真章!”
少年口中喝斥,手上不闲,缓缓攻了过来。这剑招看似轻飘飘软绵绵,瞬间却已经换了七八种变化,剑尖那一点星光,始终指向他的咽喉。杜威手腕一抖,软剑乱颤,哗哗的响声,伴着叮叮当当的几声撞击,挡开了少年这一串连击。
就这么几下,杜威已然惊愕不已,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几招挡得有多吃力。少年长剑挥舞,剑上招式,有的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而有的,却仅仅是各家各派的入门招式,平常得不能再平常。许多招式原本难以相互衔接,偏偏经过少年这看似花里胡哨的舞蹈作为过渡,居然能化腐朽为神奇,幻化出另一重境界。只见少年身法轻灵,如飞燕,如游鱼,如影如魅,难以捉摸,而那三尺铁剑,时而狂风骤雨,时而南风徐徐,法度森严,进则招招取人要害,退守还能泼水难进。这里面究竟有什么门道?杜威自信,他纵横绿林十余年,而少年的剑法再怎么精妙,毕竟人是个愣头青,这一刻,他要是稍施巧计,再寻隙骤然痛下杀手,这少年经验功力尽皆不足,必定招架不住。但面对这些奇特的招式,他却看得欲罢不能,恨不能让少年尽情挥洒,让他从头到尾看个通透。
少年看穿了他的好奇心,一边打一边嘲弄道:“现在发现自己是坐进观天了吧,告诉你也无妨,这套剑法叫‘邻里曲’。”
刚说完,少年双脚交替蹬地,连着几个胡旋,剑上招式已变,突然大开大合,粗犷豪迈,似乎是胡人的乐舞,粗看似乎有攻无守,处处是破绽,但交上手的杜威深深体会到,此刻抵挡尚有余地,反攻却根本抽不出手。
少年好整以暇,解说:“这是‘剑器浑脱’!”
“公孙大娘剑器舞?”
听见“浑脱”二字,杜威恍然大悟。盛唐开元时的公孙大娘,擅长剑器舞,有“邻里曲”、“西河剑器”、“浑脱”、“裴将军满堂式”等舞蹈传世,至今尚有善舞者表演。杜威在北京的教坊流连,曾经见过这些绝技,但当时见到的,仅仅是舞蹈而已,绝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实战价值。
“倒是有些见识。”少年问,“你观看过剑器舞?”
杜威如实说:“见过,但那仅仅是舞蹈而已,没有你这样的杀意。你的剑法,跟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形似,神髓却大相径庭。”
“那是因为,公孙大娘的弟子李十二娘,仅仅是一个纯粹的优人,所以她传下来的的剑器舞,也仅仅是舞蹈而已。但公孙大娘,却是真正的剑道高手。区区在下,正是公孙大娘的隔世再传弟子。”
“不对,刚才你的剑招里,明显有华山、崆峒、昆仑、武当各派的入门剑式,这些门派最多不过三百年,公孙大娘不可能会这些套路。”
“你说得没错,‘西河剑器’这一套剑法,已经被先贤改造过,以原剑器舞的剑意为神髓,融入各派入门剑招为血肉,较之于公孙大娘原来的剑式,已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然,剑法的改造远远还没有结束,可惜我资历尚浅,这套新剑法至少要二十年后才能渐渐完善。”
杜威突然感到十分沮丧,少年的精妙剑招不断变换,似乎在有意卖弄,而他那几套拿手的剑式,已经重复使用了三遍,已然自叹黔驴技穷。要知道,在江湖上,他挫败过的成名高手不计其数,何以在一个半大小子面前,竟然被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因情绪颓丧,他此时只是见招拆招,完全没发挥出十年来累计的阴招毒计。他不知道,这少年虽然奇招妙招层出不穷,但他的软剑功夫也十分独到,虽有破绽,但胜在惯于实战。少年实则费劲心力,却未能伤到他半分,此时,也正隐隐担心他伏着大杀招隐忍未发,不敢全力施为。
百余招下来,少年似乎失去了耐心,大喝一声:“天外飞仙!”手中剑凭空消失了,揉身而上,以指为剑,接连戳向他的双眼、咽喉、命门等要害处。他一边应对,一边收起精神等待少年那飞起来的杀招。不料少年突然扑过来抱住他,大喝一声“闪开”,两人抱成一团在地上打了个滚。两人刚倒地,少年似乎怕他警醒过来突施偷袭,鱼一样起身弹跳,逃离他半仗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