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纸上看到一条令我心情为之一振的好消息:前不久我所在的城市当局开始对百岁以上的老人予以保健补贴,同时还可以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我家里没有百岁以上的老人,但我深深为健在的寿星们高兴,更为政府的这一敬老举措表示赞赏,尊老爱幼是我们民族的传统,发扬光大这种优良传统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然而当我把这条消息看完之后,我的心又凉了半截。
原来政府的规定对这一批百岁老人的是有区别的:城市居民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村民每人每月80元!消息还说,目前,统计在册的百岁以上老人共有27位。
我真不知道制定这项政策的人们当初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为什么非要把这27位老人划分开等级,难道还嫌我们这个社会等级太少么?
大约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起,由于实行统购统销和粮食供应政策,当时全国六亿人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吃商品粮的城镇人口,一类是吃非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于是出现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差别,在这之前,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基本上还是自由的,有了这种差别以后,农业人口来到城市里就没有了粮食关系,也就是没有饭吃。这不只是户籍管理方面的不同,由此带来的竟是一系列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农民要想进入城市,拥有一纸城市户口,在很长一个时期是一件堪比登天的事情,一些公安人员收取贿赂办理“农转非”的事件相当普遍。农民在社会分配、就业、升学、招工以及公益享受等诸多方面处于劣势或者弱势。比如说,也是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十多年前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就曾相差几十分之多。时至今日,这种不平等仍然处处可见,比如说,农民到城市里来要暂住证,城市居民到农村还没有听说过要办暂住证的;比如说,公务员公开招聘农民是没有资格参加的;比如说,报纸上种类繁多的各种用人广告上常常有一条“应聘人须有本市户口”,把多少有能力的农村青年挡在门外;比如说,现在每个城市都先后定出了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同在这个城市管辖下的农民却全部被排除在外了;比如说,市民交纳所得税是月收入800元以上的部分,农民的税收是在保障了你月收入800元的基数么?农民每年要交纳为数不少的“村提留,乡统筹”,市民们有“居委会提留,办事处统筹”么?比如说,农民不论收入多少,只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就要缴纳农业税,可城市里的人呢,当官的交“从政税”么?当教授的交“教书税”么?比如说……
中国有十多亿农民,改革开放给他们带来了发展的生机,但他们仍然远远没有与城市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土地联包生产责任制实行以后,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有一亿多农民进城来寻求发展,但他们能够与城里人同工同酬么?他们从事的往往是最苦最累最脏最不体面待遇最低的工作,受雇于企业的农民总是从事着高强度高风险的工种,企业主们明白,同样的待遇有着城市户口的“正式工”是不会干的,更何况这些民工不用分房,不用缴养老保险,而且招之即来,呼之即去。城里人吃的粮食是农民种的,城里人吃的菜是农民种的,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大多是民工的双手建成的,城市里的垃圾都是民工清运的,甚至连钉鞋、补锅、卖早点、卖菜这些城里人生活最细细微末节的事也是由他们来干的,他们为城市的繁荣、为城里人生活舒适辛辛苦苦地不停地做,可还常常受到歧视甚至欺侮,辛苦劳作一年到头来工资不是被企业主赖掉就是被黑心的包工头席卷而逃的事件时有发生,他们哭诉无门,官司又打不起。他们走在街上,只要没有带上暂住证,就有可能把你关进和拘留所差不了多少的收容所(收容遣送办法刚刚废止)。他们受到了这么多不公平的待遇,你说,我们的农民兄弟心里好受么?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听政治课老师讲社会主义要逐步消灭三大差别,其中就包括消灭城乡差别。我们欣喜地看到,我们党和政府最近采取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的举措,特别是当我在电视上看到胡锦涛、温家宝等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到贫苦农家去看望农民兄弟时,握着他们粗黑的双手表情凝重地向他们表示慰问的时候,我是深深被感动了的。尊重农民,关心农民,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还是回到开头的话题上来吧。我们这个城市只有27位百岁以上的老人,我们姑且就算其中有15位是农民吧,如果让他们和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财政上每月充其量只不过多拿出三百元,只是一条烟或一瓶酒的的价钱,就为了这一点钱,我们还要把那些老寿星们分开等级?让那些农民寿星心里留那么一点不舒坦?
写完这篇短文之后,我想给我们的市长打一个电话,我想市长肯定是接不到这个电话,至多是某位秘书接一下,我想问他们,我们就差这20元么?为什么还要人为地制造这种差别去伤农民兄弟的心呢?如果真的是有什么政策上的原因非这样不可的话,我情愿自己拿出三百元来补足这个差额。
(原载《山西文学》2000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