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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银色白额马(2)

傍晚时我们才到达维斯塔克镇,小镇处在辽阔的达特莫尔中心,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般。两位绅士在车站迎候我们,其中一位身材高大,相貌英俊,须发鬈曲,淡蓝色的眼睛敏锐有神。另一位是个机警的小个子,他着装整洁,身穿一件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高统靴,蓄着整齐的络腮胡,戴着单眼镜,他就是有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者则是警长格雷高利,他在英国侦探界正声名鹊起。

“福尔摩斯先生,您来了,我真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竭尽全力进行了调查,我愿尽我所能替可怜的斯特瑞克报仇,并找回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所获甚微,”警长说道,“我们的敞篷马车停在外面,你一定想在天黑以前去现场看看,我们到车上再详细谈吧。”

一分钟后,我们坐到了舒适的四轮马车里,急速地穿行在这个古雅的德文郡小镇上。格雷高利警长一心想着这个案子,不停地发表看法。福尔摩斯则不时提个问题或插几句话。我满怀兴趣地聆听着两位侦探的谈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靠着,帽子斜搭在眼睛上。格雷高利正在系统地发表他的看法,得出的结论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预料的基本上相同。

“菲茨洛伊·辛普逊有重大嫌疑,”格雷高利说道,“我个人认为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意识到,证据还没有得到证实。只要有新的进展,就很可能会推翻这些证据。”

“你怎么看斯特瑞克的刀伤?”

“我们认为是他倒下去时把自己割伤了。”

“来这里的途中,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作出了这样的推测。如果真是这样,辛普逊的处境可就不利了。”

“无疑是这样。辛普逊既没有刀,身上也没有伤痕。显然,证据对他非常不利。他很注意那匹失踪的名驹,还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在那个暴风雨之夜外出,手头有一根很重的手杖,并且在被害人手中发现了他的领带。

我认为,我们有充足的证据提出起诉。”

福尔摩斯摇摇头,说道:“聪明的律师完全能够驳倒这些证据。辛普逊为什么把马牵出去呢?如果他想伤害它,为何不在马厩内下手呢?在他身上有没有搜到配好的钥匙?他是从哪个药品商那儿买到烈性麻醉药的?再说,作为一个外地人,他能把马藏到哪儿去呢?更何况这还是一匹名驹呢。他是怎么解释那张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纸片的?”

“他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在他的钱包里的确发现了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但是你刚才提的其它一些问题看起来并不那么难以解答。他在这儿算不上是个外地人。今年夏天他两次来达维斯塔克镇。他很可能是从伦敦带回了麻醉药。而那把钥匙很可能在派了用场后被扔掉了。那匹名驹则可能现在还呆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废矿坑里。”

“他是怎么解释那条领带的?”

“他承认那条领带是他的,并且说已经丢了。然而有一个新情况可以说明是他把马从马厩里牵出去的。”

福尔摩斯注意地听着。

“我们发现了一些足迹,表明有一群吉普赛人在案发的晚上来过距凶杀案地点不到一英里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又离开了。现在,我们假设辛普逊与吉普赛人定下了某种协议,那么,当辛普逊被驯马师追上时,他难道不会把马牵到吉普赛人那儿去吗?那匹名驹难道不可能因此还在吉普赛人手中吗?”

“当然有可能。”

“我们现在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普赛人。我还仔细搜查了达维斯塔克镇方圆十英里内的每一个马厩和牲口棚。”

“听说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场,是吗?”

“是的,我们当然不会忽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达斯巴拉是第二看好的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很有利。据说驯马师塞拉斯·布朗为此下了很大一笔赌注,而且,他对可怜的斯特瑞克没有好感。但是,我们搜查了他的马厩,并没有发现他与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辛普逊与开普里顿马厩之间也不存在利益关系吗?”

“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福尔摩斯仰靠到椅背上,陷入了沉默。几分钟后,我们的马车在道路拐弯的一幢整洁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停住了。不远处,经过驯马场有一栋长长的灰色瓦房。放眼望去,起伏平缓的荒野上,遍地都是枯萎的古铜色凤尾草,一直伸展到天际。荒野的一些地方被达维斯塔克镇的一些尖塔遮断了,还有西边的一小片房屋。那些房屋就是开普里顿马厩。我们都跳下车,只有福尔摩斯仍然靠在椅背上坐着,他双目远眺,完全陷入了沉思。我走过去捅了捅他的手臂,他才回过神,走出了马车。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说,罗斯上校惊讶地看着他。“我刚才在胡思乱想。”福尔摩斯说道。他双眼发光,言语中露出抑制不住的兴奋。凭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已经找到了线索,但不知他是怎么找到的。

“也许你想马上去案发现场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高利说道。

“我想先在这儿呆一会儿,以弄清几个细节。我想,斯特瑞克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吧?”

“抬回来了,就在楼上,明天验尸。”

“他给你干了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是啊,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挺不错的仆人。”

“警长,你已经把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列了清单吧?”

“你要是想看看,东西都放在客厅里呢。”

“太好了。”

我们步入客厅,围着中间的桌子坐了下来。警长打开一个长方形锡盒,把一小堆东西摆到我们面前。其中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ADP欧石南根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盛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铅笔盒,几张纸片,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硬实,上面有伦敦维斯公司的标记。

“这把小刀很特别,”福尔摩斯说道。拿起小刀仔细打量起来,“刀上有血迹,我想它就是死者手上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你很了解这种小刀吧。”

“我们称这种刀为眼翳刀。”我说道。

“我想是这样。这么精致的刀刃,是用来作精密手术的。带着这种小刀冒雨出门,又不将它套进刀鞘放在衣袋里,真是奇怪。”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发现了装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在梳妆台上搁了几天,临出门前他带走了。虽然那不是一件合适的武器,但当时也许是他手头最好的武器了。”

“很有可能。这是些什么纸片?”

“其中有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另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信。还有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经手人是庞德街的莱索丽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舍尔先生的。斯特瑞克太太告诉我们,德比舍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他的信件有时寄到她家来。”

“德比舍尔太太颇有一些费钱的嗜好呢,”福尔摩斯瞧了一下发票说道,“花二十二个基尼买一件衣服可不便宜啊。不过,这里头也没什么值得研究的,我们还是到犯罪现场去吧。”

我们走出客厅,一个在走道里等着的女人迎上来,拉住了警长的衣袖。

她面容憔悴,瘦削不堪,看得出来,她最近受了惊吓。

“你们抓到罪犯了吗?你们抓到罪犯了吗?”她喘着气说道。

“没有,斯特瑞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从伦敦赶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竭尽全力。”

“不久前在普利茅斯一个家庭舞会上我见过你,斯特瑞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弄错人了。”

“哎,我可以发誓。你当时穿一件浅灰色镶鸵鸟毛的丝质外套。”

“我根本没有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说。

“啊,这就对了,”福尔摩斯说道。向这个人道过歉后,福尔摩斯跟随警长走了出来。在荒原上没走多远便到了发现死尸的坑穴,坑边有一丛挂过死者大衣的金雀花。

“听说,那天晚上没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可是雨下得挺大。”

“如果是那样的话,大衣不会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而是被人放上去的。”

“没错,是被人放上去的。”

“这倒有趣了。我看地上有很多足迹,星期一晚上以后,肯定有不少人来过这里吧。”

“我们当时在尸体旁边铺了一张草垫,人都站在席子上。”“太好了。”

“这个袋子里装了斯特瑞克的一只长统靴,菲茨洛伊·辛普逊的一只皮鞋,还有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可真行。”福尔摩斯接过袋子,走下坑穴。他把草席拖到坑穴中间,然后伏在席上,伸长身子,双手托腮,仔细观察起面前踩过的泥土来。“哈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叫道。那是一根烧了半截的蜡火柴,火柴上沾满了泥土,乍一看,像一根小木棍。

“我怎么也想不到忽略了这个。”警长懊恼地说道。

“它被泥土埋住了,你当然看不到。我找到它,也是因为我在特意寻找它。”

“什么!你早就想到会找到它?”

“我想,这并不是不可能。”

福尔摩斯从布袋里取出长统靴,拿它与地上的脚印一个个比较,又爬到坑边,在羊齿草和金雀花之间慢慢挪动着身子。

“恐怕那里面找不出其它痕迹了,”警长说道,“百码以内我都仔细搜查过了。”

“确实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说道,“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必再做无用功了。不过,我还想在天黑以前到荒原上走一会儿,这样我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了解一些。而且,我想把这块马蹄铁带在我衣袋里,图个吉利。”

我的朋友工作起来这么从容不迫,按步就班使罗斯上校非常不耐烦,他看了看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同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我想就几件事听取一下你的意见。特别是这样一件事:我们是不是应该宣布我们那匹马放弃比赛?”

“当然不必,”福尔摩斯果断地大声说道,“我一定让你的名驹参加比赛。”

上校微微屈了一下身,说道:“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先生。你散完步之后,请到可怜的斯特瑞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再一起驾车去达维斯塔克镇。”

罗斯上校和警长回去了,福尔摩斯和我在荒原上慢慢地散步。夕阳渐渐落到了开普里顿马厩的背后,我们眼前起伏的大荒原被晚霞染成了金色,羊齿草和黑莓则变成了棕红色。然而,福尔摩斯却无心欣赏这美丽的景象,而是深深地陷入了沉思。

“华生,这么办吧,”最后他开口道,“我们先不管是谁杀害了约翰·斯特瑞克,我们先只管找到名驹。现在,假设这匹马在事情发生时或之后脱缰逃跑了,它会跑到哪里去呢?马是合群的动物。出于本性,它可能跑回金斯泼兰马厩,也可能跑到开普里顿马厩去了。它不可能在荒原上乱跑。即便是这样,也早已有人发现它了。还有,吉普赛人何必要拐走这匹马呢?他们平时只要听说哪儿出了乱子,总是尽力避开,他们并不想跟警察打交道。他们可不敢妄想能卖掉这匹名驹。带着它,他们不但要冒大风险,而且又占不到什么便宜,这是无疑的。”

“那这匹马现在在什么地方呢?”

“我说了,这匹马要么回到了金斯泼兰,要么去了开普里顿。现在它既没有回到金斯泼兰,所以肯定在开普里顿。我们就当这个设想是真的,看看会有什么发现。正如警长所说,这片荒原土质干硬,可是越接近开普里顿,地势越低。从这儿你可以看到那边有一片长长的洼地,星期一晚上那地方一定很潮湿。如果我们的假设没错,那么名驹一定经过了洼地,我们就能在那儿找到蹄印。”

我们迈着轻快的步子边走边谈。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洼地。我按照福尔摩斯的吩咐,沿着洼地右边走,福尔摩斯则沿着左边走。我走了还没有五十步,就听到福尔摩斯惊叫一声,并看到他向我招手。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取出马蹄铁一比较,两者恰好吻合。

“你看,想象是多么重要啊!”福尔摩斯说道,“格雷高利就不具备这种能力。我设想了可能发生的事,并按设想的去做,最后得到了证实。我们继续照设想的去做吧。”

我们穿过潮湿而松软的洼地,又过了四分之一英里干硬的草地,地面变得下斜了,我们又发现了马蹄印,接着马蹄印又消失了半英里远。然而,在开普里顿附近,马蹄印又出现了。这些马蹄印是福尔摩斯先发现的,他用手指点着,脸上带着胜利的神色,看得出来,蹄印旁边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匹马是独自行走的。”我大声说道。

“正是这样。开始时它是独自行走的。喂,这是怎么回事?”

突然间两种足迹又改道往金斯泼兰方向去了。福尔摩斯惊奇不迭,于是我俩循着足迹继续往前走。福尔摩斯紧盯着足迹不放,我不经意间往旁边一看,却惊奇地发现两双足迹又转了回来。

“华生,你真不错。”我把足迹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省了好长一段路,否则我们要走重复的路了,我们还是顺着返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没走多远,足迹就在通往开普里顿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消失了。我们正朝马厩走去,一个马夫从里面跑了出来。

“我们这里不许闲人逗留。”他说道。

“我不过想问一个问题而已,”福尔摩斯把大拇指和食指伸进背心口袋里,说道,“如果明早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塞拉斯·布朗,会不会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有人那种时候来,他会接待的。因为他总是最早起床的人。他来了,先生,你还是去问他本人吧。别,先生,别这样,要是他看见我接了你的钱,他会叫我滚蛋的。你要是愿意给,就请呆会儿再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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