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我受邀参加北京电影制片厂导演董克娜拍摄的影片《金鹿》的音乐创作,片中主人翁金鹿是个衣着时尚、热爱生活、性情开朗、工作努力、处事认真的人,这种人能否当选为劳动模范,是当时备受争议的典型,这是一部拨乱反正时期反映改革开放时代新人物的影片。
我跟剧组一起去了邻近香港的广州(最早开放的南方城市)体验生活,这个城市生气勃勃,经济发展已初见成效,人们穿着色彩鲜艳的服装为提高生活质量实实在在努力地工作着。追求真善美是人类千百年精神世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过连续多年大家养成说假话、背弃传统道德、把美作为批判的对象、不以恶为耻的社会风气后,这种新的气象如同一阵清风吹进我的心里,让我深深感到“文革”后的中国从此有了希望。回到北京,我根据这个主题、这个人物和我感受到的心得体会写了这首旋律跳跃、节奏活泼、与传统学院派风格截然不同的《美的歌》。小样出来后,导演听了很高兴,剧组的人都很喜欢这支歌,拍板通过,我自己也有点得意,沾沾自喜,把总谱写完找了当时也正备受争议的流行歌手苏小明来演唱,乐队排练了三天后,录音完毕,一切还算顺利。
想不到在我差不多以为可以交差的时候,乐队指挥向领导反映这支歌有问题,是“黄色歌曲”!乐队领导听后就向北影领导反映了这个问题,正常的工作停顿下来了。我完全懵了,要知道在刚过去的“文化大革命”中“黄色歌曲”是顶多么大的帽子!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义愤填膺的有,幸灾乐祸的有,在宁左勿右习惯尚未肃清和新的思想尚未确立间骑墙观望的更多,好些朋友都为我捏一把汗。导演也紧张地找我商量,经过多次分析后觉得没有背弃改革路线的方针,应该没有问题,决定保留这首歌。对方不依不饶,坚决要捍卫无产阶级的革命文艺路线,闹到要召集北影和乐队的最高领导来开有关这个“原则问题”的会议。会上我先阐述了我是在表现主题和人物的前提下写的这首歌,如果影片主题和人物没有问题,这支歌也就没有问题。对方首先针对轻音乐的节奏,再强调歌手的流行唱法是庸俗的,一通上纲上线,大有不“枪毙”这支歌誓不罢休的架势。接着大家充分讨论,正反意见直接交锋,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空洞的帽子终于渐渐败下阵来,最后在北影理论组的钟灵老先生和厂长汪洋的决定下,宣布保留这首《美的歌》。乐队指挥仍不服气,要求片子上不署他的名字以示划清界限,我很能理解地接受了,这是由于长年来运动反复,为了避免秋后算账,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一种自保心态。这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总算过去,我才放下心来。
影片上映后,对改革开放运动起了推动作用,这首歌也很快地受到欢迎并在社会上流传。
200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