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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然而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上面的字是陌生的女人的笔迹。它是从伊沙诺娃的家乡用空邮寄来的。我打开包裹时心中在想,这个新笔友是谁?世上最大的乐事,无过于相互的情谊、关心和帮助。包裹中有几本杂志,还有一封短信。“我是你所熟知的伊沙诺娃的好友。我很难过地告诉你,她在上星期日从教堂出来,买了一些东西后回家时因车祸而身亡。她的年纪大了——七十八岁——没有看见疾驶而来的汽车。伊沙诺娃时常告诉我她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她是个孤独的人,对人极热心,见过面和没见过面的,在远处和近处的人,她都乐于相助。”

写信的人最后请我接受包裹中所附的伊沙诺娃的相片,伊沙诺娃说过要在她死后才能寄给我。

像片中是一张美丽而慈祥的脸,是一张纵使我是一个羞怯的大学生,而她已入老境时我也会珍爱的脸。最好的药方我们村有个孩子方方十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只有大他五岁的胜利依旧像从前一样跟他玩耍。离德诺家的后院不远,有一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有人说把这些花草熬成汤,说不定能治他的病。于是,胜利就天天些花草熬成汤给方方喝。

但方方的身体并不见好转,谁也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胜利的妈妈再也不让他再去找方方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病毒,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孩子的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胜利在杂志上看见一则消息,说某大城市的一位医生找到了能治疗艾滋病的植物,这让他兴奋不已。于是,在一个月明星亮的夜晚,他带着方方,悄悄地踏上了去城市的路。

他们是沿着那条小河出发的。胜利用木板和轮胎做了一个很结实的船。他们躺在小船上,听见流水哗哗的声响,看见满眼闪烁的星星,以为到了找到医生,方方就可以像别人一样快乐生活了。

不知走了多远的路,船进水破了,孩子们不得不改搭顺路汽车。为了省钱,他们晚上就睡在随身带的帐篷里。方方的咳嗽多起来,从家里带的药也快吃完了。这天夜里,方方冷得直发颤,他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胜利,他梦见二百亿年前的宇宙了,星星的光是那么暗那么黑,他一个人呆在那里,找不到回来的路。方方把自己的球鞋塞到胜利的手上:“以后睡觉,就抱着我的鞋,想着我肯定就在附近。你不要怕”孩子们身上的钱差不多用完了,可离省城还有三天三夜的路。方方身体越来越弱,胜利不得不放弃了计划,带着方方又回到家乡。不久,方方就住进了医院。胜利依旧常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充满了快乐。他们有时还会合伙玩装死游戏吓医院的护士,看见护士们上当的样子,两个人都会忍不住地大笑。胜利给那家杂志写了信,希望他们能帮忙找到医生,结果却杳无音讯。

秋天的一个下午,方方的妈妈上街去买东西了,胜利在病房陪着方方,夕阳照着方方瘦弱苍白的脸,胜利问他想不想再玩装死的游戏,方方点点头。然而这回,方方却没有在医生为他摸脉时忽然睁眼笑起来,他真的死了。

那天,胜利陪着方方的妈妈回家。两人一路无语,直到分手的时候,胜利才抽泣着说:“我很难过,没能为德诺找到治病的药。”方方的妈妈泪如泉涌:“不,胜利,你找到了,”她紧紧地搂着胜利,“方方一生最大的病其实是孤独,而你给了他快乐,给了他友情,他一直为有你这个朋友而满足……”

三天后,方方静静地躺在了长满青草的地下,双手抱着胜利穿过的那只球鞋。

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大三,玩摇滚的,恋爱对于我而言,就像一场游戏,女友呢,则是无聊时的玩伴而已。

在学校,我和几个哥们儿组建了一个乐队,我是吉他手兼主唱。平日里大家出去喝酒、泡吧,身边都要带个女孩,但大都常换常新,在我们的观念里,似乎只有这样才够有面子。虽然明里不说,大家暗中都在攀比谁的女友最漂亮。所以,我们身边的女生,总是时常变换着不同的面孔。

和我交往的女生,也都是很看得开的那种。大家共同的信条是“合则来,不合则去”,在一块儿玩,图的就是开心。彼此在一起,会觉得很自由、毫无压力、毫无负担,完全没有爱情小说里那种压得人喘不过气的责任与痛苦。很多人说我们在玩弄感情,其实不是,起码我认为不是。我们谈恋爱时也会付出感情,只是我们不想让这种感情变得过于压抑、过于沉重,成为彼此的负担。

去年,一个和我交往的女生告诉我:“你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结婚。”我承认这一点。像我们这样的人,一切没个定性,未来对于我们来说等于虚无。我们活得很放纵,也很自我:会为买一个效果器把生活费全花光,然后买一箱苹果啃一个月;喝醉了酒会打架斗殴、惹是生非,被派出所关几天,出来还是无所谓。“没有安全感”是女生对我们常有的评价。

但我们也很懂浪漫,会送大把大把的玫瑰,会为女友写歌,在她们宿舍前为她弹吉他,会为她安排浪漫的烛光晚餐。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吸引她们的地方吧。

欣欣是和我交往最久的一个女生,从认识到现在时隔一年零三个月。认识她那天,我坐在未名湖边的草地上练琴,她则坐在旁边听,那段时间我天天练,她就天天去听,在旁边也不讲话,乖巧而恬静。以后的日子,每每我们乐队有演出,她都是忠实的观众。后来我得知她是外语系的“系花”,漂亮而聪慧。

和乐队里的人在一起,大家总是闹哄哄的,讲些无聊的事,开些无聊的玩笑。而欣欣,总是微笑地坐在我身边,有一种天生的宁静与温柔,和圈中别的女生都不相同。她了解我的一切,也理解我的一切。曾经有段时间,她看了《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后,告诉我:“我们也约好毕业那天一起失恋吧,我觉得那样很美。”的确,我给不了她幸福,这,她很清楚,我也很清楚。听了她的话,我抚着她的头发回答:“好,一言为定。”

现在我们还在一起,只是因为有了那个约定,我们更珍惜现在每一个在一起的日子。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生活让我们感觉很轻松:为爱而爱,而不是为责任、为婚姻而爱。

学时代的“后补”同桌

认识她,是因为不习惯身边的人。喜欢她,是因为自己破碎的爱情。

她是我大学时代的“后补”同桌——怡琳。所谓后补,是因为我们的感情是在所剩不多的日子里建立起来的。

那时,我与女友热恋着。忽略了人生许许多多美丽的风景,就像她,这个可爱,善良的同桌。或许是因为涉世未深吧,总会毫不犹豫的将爱情放在第一位。而不顾还有其它重要的物质。就像友情。今天,提起笔,权且算是回忆一下这个可爱的女子吧。因为我怕,某一天的离去,我将失去对文字的热爱,不再有机会怀念。

女友说要看我的小说。在网络下载了几篇较长的小说,裱着小册子带到班上。

女友拿到小说后,便一头钻进了小说之中。然后,几个与女友关系较好的女生便要借阅,一睹我的文采。我是个比较低调的人。虽然很不愿意,但为了不让女友为难,于是便答应了她们的请求。而她,那时她还不是我的同桌,当小说传到她手中时,我将它取了回来。当时全然没想到她的颜面,我的举动会让她难堪。后来,女友无意间说起此事,说,新,那天你得罪怡琳了。从那一刻起,她的名字第一次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日子相安无事的过着。因为不习惯原配同桌自私的性格,于是便有了换同桌的念头。适逢班级大调整,中间经过一次的辗转颠簸,她成了我的同桌。

虽然时隔多时,但我一直没忘记那天的事。想对她说对不起,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所以好一段时间内,我们处于冷战状态。更准确的说是我内心的冷战。

非典时期,女友回家团聚去了。因为我与怡琳的老家都不在北京,于是都留下了。

我终于爬出了女友的生活圈。而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我的生活圈的。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感觉无丝毫的心痛与难为。只是彼此的鼓励与欣喜。比我小的她,经常会扮演长辈的身份。那时,仅仅是因为我的手指不小心划伤了,她便楼上楼下的跑着,就为了帮我买一个邦迪创可贴。那时,仅仅是因为我的一个短信,她会放下手上的所有事,跑来帮我。于我心中,除了感动,别无其它。夜深人静时,会想到做些什么报答她,但阳光下的岁月,我全身心的投入爱情。即使爱情不在身边,我的爱依旧澎湃。女友走了,在一个冷深的夜晚,因为感冒发烧。她来了,在处处是阳光的校园里,因为青春热情。

非典后,女友回来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怡琳又被我打入了冷宫。

那一天,我买了一本散文集准备送给怡琳,当我发信息问她在那里时,她回来的信息让我陷入了深思。

“同桌,说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刺中了一样。胸中闷得发慌。感叹自己如此的麻木不仁。她就像一个默默无闻,任我差遣的而无需任何报酬的奴俾。我凭什么?我不断的问自己。

在爱情中,我飞快的成长,懂的了很多。就像现在我坚信地球是圆的,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它从你身上拿走了多少,它还会在某一时刻悄悄的补偿给你。在我转学的一个月后,我失恋了。女友说她爱上了其它人。她否决了所有曾经的信誓旦旦。那时,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在那时,我惊奇的发现,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平日内与我交往不错的人都不再真实。他们都各自有事情去忙碌。突然间,感觉这个世界很惘然,异乡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而这时,她看出了我的不快,悄悄的向我走近。一路上陪着我走过这段黯淡的岁月。有时我会感觉我的生命是她给予了它很快的延续。在一段幕剧的背后,她做着数以万计的杂役,她一路奔波忙碌而无丝毫的记怨也不求得到些许的回报,她只是做个自己,一个在生命中一路飘香的女子。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它从你身上夺走多少,也会给你多少。就像我失去爱情,得到同桌。两个在异路相逢的女子,有一个在我生命中错过,有一个向我的生命中走来。在网络上,我写过许许多多没有结局的小说,或许是因为我生活中太多的错过吧。而这份情谊,我想我会十分珍惜的。一直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朋友与亲人,当然还有一个她是你将来生活中的主线,但你是最棒的。打开窗外,让阳光走近来,或许一切都会不同。振作起来。看到你难受,我也会感觉忧伤。”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开始笑望人生。走在商业化的校园里,我开始懂得了社会的现实与人世的残酷。我渐渐的让自己变得开朗起来,尽力的与身边的人接触。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走进大家。这是同桌喜欢看到的,她喜欢我走在最前面,她希望我过的比她好。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是一个凡尘落尽的女子,在尘事中艰辛的付出,她为身边的人与这个世界付出了所有,而自己就像蜡烛一般燃烧着自己照亮了别人。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循着她的光走过黑暗的人。

我想,现实生活中也应如此吧。

大学时代能够拥有这样的同桌,真好!有一种幸福……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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