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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怀念却回不去的味道(5)

倒是有朋友生了小孩后,上门去探望时,吃过当地阿嬷煲的猪脚姜。此地风俗,凡坐月子的女人必须每天都吃猪脚姜,里面还放姜醋蛋,做法和我们的糖醋排骨有点像,浆汁甜稠,吃多了有点腻人,可当时我初尝时,只觉得大为惊艳。也许是因为,那是第一次尝到了广东人亲手做的家常菜。

我是喜欢上人家里吃住家饭的,这点可能是受父母影响,他们都是热情爽朗的人,最爱留人吃饭,也爱去别人家做客。幼年时,我最爱往隔壁家的义奶奶家里跑,她家小孩多,一年四季都蒸有甜酒,也就是一般所说的醪醩,小小的我总是一到她家里就往桌子边跑,嘴里还喊着:“义奶奶,上甜酒——”慈眉善目的义奶奶闻讯就会端出一碗甜酒来,印象中她总是笑眯眯的,从未厌烦过我的嘴馋。

读初中那会儿,我常常去爸爸的同事刘老师家吃饭,一度甚至留在她家里睡觉,在同吃同宿中和她的两个女儿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刘老师举家嗜辣,所有炒菜都是重油重辣,她炒的辣子炒鸡要放两种辣椒,干辣椒用来调味,新鲜红辣椒用来配色,鸡都切成小小的丁,掩映在祖国山河一片红中,分外地香辣诱人。我曾经戏言说,刘老师炒的辣子炒鸡其实是鸡炒辣子,主次易位了。后来每次去她们家,刘老师都会专门为我做这个菜,她总是记得“阿媚最爱吃辣子炒鸡”。

我爱吃住家饭,爱的就是那份家常和随意。在外面吃饭时总是有诸多拘束,酒楼就不用说了,上档次点的连大声说句话都不行,即便是大排档,也不如家里来得随意。和朋友在家里相聚,永远不用担心饭店何时打烊,更不用管吃相如何,相熟的朋友在一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坐就怎么坐,吃饱之后,坐卧随意,这时再泡一壶清茶,围茶夜话,真是人生至乐。所以民国那时的人爱在家里开沙龙,不过我疑心他们的沙龙是清谈沙龙,顶多是茶话会,当时最受热捧的沙龙女主人是林徽因,看起来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我私心以为,如果她能够有一手好厨艺,未尝不能为沙龙增色。

要是选一户人家去做客,我多半会选择去《浮生六记》中的芸娘家。芸娘虽然家贫,但善于花很少的钱做出可口的菜来,“瓜蔬鱼虾寻常物,一经其手”,便有“意外味”。很多文人对她所精心制作的梅花食盒津津乐道,我却更喜欢她各种怪异口味的兼容并包,书中记载她喜食豆腐乳和虾卤瓜,三白嫌丑。芸娘便用卤瓜捣烂拌卤腐,加少许麻油、白糖,做成“双鲜酱”,三白也渐渐爱吃。芸曰:“情之所钟,虽丑不嫌。”这真是一句话戳中了吃货的死穴啊,吃货就是这样的,“情之所钟,虽丑不嫌”,所以我纵然披着女文青的皮,喜欢吃的却是文青们所不屑的各类食物,比如说,臭豆腐和酸萝卜炒猪大肠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东西。作为同道中人,真想吃吃芸娘做的双鲜酱啊!

我爱吃住家饭,还因为可以尝到很多主妇(现在包括主男)的拿手菜。每个主妇总有那么几样当家菜,做得一手好菜的主妇,就是吸引客人的一大法宝,即便是像薛姨妈这种家里奴仆成群的,也糟得一手好鹅掌,引得宝玉频频往她家跑。过年的时候去一个同学家拜年,他妈妈做了一桌子的菜,最美味的是一道剁椒蒸鱼,剁椒鱼头本是湖南的名菜,他们家蒸的却是全鱼,鱼切成两半平摊在一个硕大的盘子里,足足有脸盆那么大。鲜红的剁椒覆盖着雪白的鱼肉,光是卖相已经让人流口水了,吃一口更是满嘴鲜香。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剁椒蒸鱼,据说秘诀是鱼一定要够鲜,现买现杀之后马上上锅蒸,想想饭店里面哪可能给你用鲜鱼,为了出菜的速度,鱼头往往都是做熟了的,等你点菜后再回锅蒸一下而已。这就是住家饭的宝贵之处,真材实料,慢火细工,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仓促烹饪。

曾经去一个朋友家吃饭,她婆婆本来不善烹饪,可是也有“镇家三宝”,我记得其中一宝是白切鸡,的确鲜嫩可口,还有一宝是猪脚粽,将整个猪脚包入粽中,放高压锅里压几个小时才熟透,吃进口里满口流油,肥而不腻。

古时候有个巧媳妇,据说能用两只鸡蛋做出四道菜,一道是两个纯蛋黄,搭几根青菜丝;一道是将熟蛋白切块排成一字;一道是清炒蛋白;一道是清汤上漂着两只蛋壳,正好对应了杜甫的那首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之所以会想起这个典故,是因为我妈妈也属于这类巧媳妇,能够用极少的材料做出一桌菜来。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来不及去买菜了,冰箱里就剩下了一根胡萝卜,半根玉米,几根广式腊肠,一块冻肉,还有些咸菜什么的,在她手里居然变成了四道菜:胡萝卜炒肉,胡萝卜玉米腊肠炒三丁,咸菜肉汤,腊肠切块清蒸。小的时候,妈妈更是善于从大自然中找材料,雷雨后的地衣,池塘里的田螺,还有田垄上的野菜,山间的枞菌,为我们家的餐桌增添了多种乡野的味道,想必吃过的客人们都还有印象吧。

住家饭也不一定都是如此简素的,像京城出名的谭家菜,其前身就是谭篆青老爷子一位如夫人亲手做的住家饭。那可不便宜,四十金一席,寻常人压根儿吃不起。菜式自然也是名贵非凡的,最知名的三味分别是鸡、海参和鱼翅,据说虾子海参特别入味,鸡纯用油烧不加水,鱼翅更是味甲京城。当时想吃谭家菜得提前订席,最多两筵,多了谭夫人也忙不过来。如今的谭家菜倒是只要给钱,保准能吃上,08年我去北京出差的时候曾经和同事去吃过一次,由于预算的问题,一席人点的菜大多是平价菜,传说中的三绝一样未尝到,不过就吃到的那些菜来看,不仅分量少,而且味道很一般,未免辜负了谭家菜的盛名。可见要吃地道的住家饭,还是得开小灶做小锅饭,一旦量化生产,就远离了最初的风味。

乡愁是一碗暖暖的羊肉汤

文/曹亚瑟

我的故乡在太湖边的宜兴。

在我的印象里,乡愁就是那一碗碗喷香的羊肉汤,尤其是冬季正益温补,想一想都会让人浑身充满暖流。

我爱吃羊肉,一半是出于吃货本性,一半是可慰我那浓浓的乡愁。家乡附近的“藏书羊肉”,更是格外有名,一碗在手,汤汁浓郁,热气腾腾,大块的羊肉肥美细嫩,几无膻味,香气四溢,大快朵颐后拥被而眠,可忘身归何处。

多年未归,烟波浩淼的太湖时刻牵我入梦。初冬时节,我与朋友一道去了趟太湖。我们先到苏州,在苏州城里到处都能看到“藏书羊肉”的招牌,忍不住食指大动。

“羊肉”还能“藏书”?多激起人们的无限遐想!在苏州当地,也有很多年轻人闹不清楚,“藏书”到底是念“藏(cáng)”还是“藏(zàng)”?说个典故,你就能明白了。苏州西郊处于穹窿山麓的丘陵地带,西汉年间,朱买臣年轻时常放羊于此,但他喜爱读书,经常为了读书任羊儿东游西蹿,致使羊儿跑丢。他媳妇不愿意了,经常来搜书,朱买臣就把书藏于大石头下以蒙混过关。后来,朱买臣成为会稽太守,其“藏书”的地点就变成了小镇名。

说到这儿,你就知道这个“藏书”该怎么念了吧?

藏书小镇毗邻太湖,这里群山绵延、植被丰富,故养出的羊格外肥嫩。这一带农人有农闲季节挑担烧羊肉、卖羊肉的习俗,因这里的羊肉味美,加上他们善于烹煮,久而久之,“藏书羊肉”便成为当地一块响当当的美食招牌。

后因急于赶往太湖,想着到太湖小岛也会有吃“藏书羊肉”的机会,就先行出发了。谁知到太湖深处的小岛住了两天,著名的“太湖三白”(白鱼、白虾、银鱼)倒是都尝了,也持螯(太湖大闸蟹)痛饮了绍兴黄酒,就是没见“藏书羊肉”的踪影。问当地农家乐店主,说此时正是旅游淡季,“藏书羊肉”纷纷歇业回家了。只好让农家乐店主炖了些羊肉,吃着也就是普通的红烧羊肉,看来享用“藏书羊肉”只有另寻机会了。

朋友知道我爱吃羊肉,每年冬天都从内蒙古捎来宰好的羔羊,这样我们全家就能在浓郁的羊肉汤膻香味中度过一冬天了,虽然比不上“藏书羊肉”亲切,也可稍慰我的失落之心。

中国人讲究食补,袁枚《随园食单》载:“冬日短而寒,烹饪稍迟,则物生矣。冬宜食牛羊,移之于夏,非其时也。”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说:“用白羊肉半斤,切生,以蒜薤食之,三日一度,甚妙。”读宋代笔记,犹感其时羊贵而猪贱。苏东坡在黄州时,猪肉都没人吃,“价格贱如泥”,弄得他老人家每天早上饱食一大碗。后来东坡被贬谪惠州,就没那么幸运了,此地很少养猪,而羊肉只有当官的才买得起,他因此发明了“羊蝎子”的吃法,说白了,就是吃一些别人不要的羊脊骨。他在给弟弟子由的信中说:“惠州市井寥落,然犹日杀一羊,不敢与仕者争买,时嘱屠者买其脊骨耳。骨间亦有微肉,熟煮热漉出(作者注:不乘热出,则抱水不干)。渍酒中,点薄盐炙微燋食之。终日抉剔,得铢两于肯綮之间,意甚喜之,如食蟹螫,率数日辄一食,甚觉有补。”苏东坡就是这么个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弄两根羊髓骨,也写得诗意盎然、情满意足。

虽然东坡先生经常吃不到羊肉,别人却拿他的字换了好多羊肉。宋代有“苏文熟,啖羊肉;苏文生,啜菜羹”的时谚,前一个典故是说有一位殿帅姚某,是个饕餮之徒,他利用为东坡先生传信之便,每得坡公手帖,辄换羊肉数斤;后者是说东坡先生写有著名的《菜羹赋》,别人在大快朵颐地吃羊肉,他老人家还在兴致勃勃地吃菜羹呢!

中国古人训“美”字从羊从大,谓羊之大者方美;而味之美者,曰“珍馐”,这馐字就是羊脸。可见羊肉在中国饮食中的地位不容撼动。宋代和尚惠洪在《冷斋夜话》中有一则“禅师知羊肉”,说一个叫珍的和尚有一天见当地的郡守携客来游,他就坐在旁边,郡守对客人介绍说:“鱼稻宜江淮,羊面宜京洛。”客人还未回答,这位珍和尚就忍不住了,说:“世间最美味者莫如羊肉,而且性极暖,最适于人食用。”郡守面色大变,许久才问:“禅师怎么知道羊肉性暖的呢?”珍和尚镇定答曰:“经常睡在羊毛毡上的都知道呀,它的毛都那么暖和,它的肉可想而知啦!比如您治理一个郡政绩都这么好,让您到朝廷当京官也肯定错不了啦!”一个温柔的马屁,可见连和尚都被羊肉之味美而吸引,况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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