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识海,本是归元以上境界高手的专属——有了识海,精神力就能大增,并能得到不断温养;有了识海,就能拥有更加强大的记忆力、分析力和判断力;有了识海,就有了修炼元神的基础!
而元神,则是化神以上境界高手的专属!
此刻的小诺,就明显感到脑子里空空荡荡,似乎有一大片空间亟待有物填充,偏偏在经过痛苦之后,精神却是爆满!
至于小诺灵觉的强大,不过是吃了造化果的附带福利罢了!
这番造化,比一般人所谓的伐骨洗髓,不知强了多少倍!
正所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小诺险死还生,得了许多好处,自己并不清楚。
山中岁月,虽然枯燥,但对小诺这少年来讲,又不少吃穿,又不少玩伴,金毛就可算是死党,还有一帮野人,闲来无事还能抓来几只鸟兽,可以说是其乐融融。
小诺在山中住了十日,红黄果也已吃完,又与山中鸟兽学了身法,奔跑闪躲灵巧无比,看上去扑朔迷离;还将弓箭反复操练,以之猎物,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还是水里游的,只要出手,百发百中。只不过随着力气增大,手中硬弓都不顺手,不知折断了多少,一直引为憾事。
但小诺终究是任务在身,不能久居山里。就在离开蜀山的第十九天,小诺终于决定去找蜀山众人了——虽然熊山的生活安逸,但长久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啊!
小诺左思右想,按捺不住,便将心思对金毛说了,准备出山而去。金毛初时不愿相离,但见小诺去意已决,也是无法,陪着小诺将林子游走了一遍,与众野人打过招呼,便送小诺下山去。
小诺身上变化颇大,又有力气在身,本想原路返回,但对那“鬼门”之人甚为忌惮,只好往北而去。一直行到山脚,金毛仍然跟在身后,甚为不舍。小诺好说歹说,又递给好多烤肉,金毛方才止步,一步三回头,往山里退回。
一起厮混了这些年月,小诺与金毛早就烂熟,相互之间也无心机,已经有了深厚感情。看着金毛远去,小诺挥了挥泪,转身大步疾行。转过几个山头,忽然心有所感,回头望去,那金毛穿林度水,如飞而来,不由惊喜莫名。
金毛赶到小诺身前,张牙舞爪比划着,原来竟要与小诺同行!小诺喜出望外,哈哈大笑,算是同意。只不过想到金毛长得不同人类,莫要惹出麻烦才好,心中略微有些不安。
二者联袂而行,一路尽捡偏僻小路,遇到零星的樵夫、村妇,金毛便悄悄欺身靠近,猛然出现,瞪圆双目,张开巨口,挥动四肢,吓唬一番,见到人家惊慌失措奔逃而去,就兴奋不已。小诺反复教育,都不管用,再不去说了,自顾自找了家猎户,用手中兽皮,换来些旧的衣服鞋袜,还有些干粮,又得了些碎银,收拾收拾,改头换面,再不是山间的小野人,倒像个可爱的俊后生,只是其后总是跟着一只金猿,路人引以为奇。
辗转旬余,这日午间,行到紫金辖地,路边一个小店,店前支有一布,上书“悦来酒家”。小诺昂首阔步,走进店里,那店家看到客人到,飞快跑来招呼,脸上笑得像朵菊花一般,冷不防却见小诺身后跟着一物,长有雄壮双腿,也不穿鞋;两只长臂,左右摇摆;模样似人,直立行走,却又生了满身金毛!这还罢了,从门里看去,只见到这物胸部一下,至于头在哪里,却看不见,想来是被店门上方的墙壁挡住了!不知是何方神圣?
店家从没见过这般怪物,吓得“啊!”地倒在地上。
小诺习以为常,看看店里尚空一桌,走了过去,坐了下来。金毛矮下身,跟着钻了进来,低头看见一人倒在地上,很是奇怪。不过这厮倒是好心,伸出长臂,把软绵绵的店家扶了起来,看着店家慢慢站稳了,又在其胸口轻轻拍了一拍,像是安慰。不过这厮力气奇大,店家经受不起,又扑地倒了。
金毛两拳捶胸,左顾右盼,“呵呵”直笑,跳到小诺旁边,装模作样坐下,又见周遭坐的客人均不说话,也停下吃喝,只是齐齐朝着自己这边打量,不由心里恼怒,张开大口,向着四周低吼两声,一众人等甚为骇异,又闻到这厮一身怪味,不敢再来张望,都低下头去。坐在近前的三四个人实在忍受不了金毛那味,匆匆忙忙付了酒钱,离店而去。
小诺招呼店家,要了一盘花生、两斤酒水,又掏出两只山鸡——那山鸡腹下还留着新鲜的血液——递给店家炒去。店家心里惴惴,不敢怠慢,不一会儿便整治上来。
小诺与金毛正吃着,旁边人看看无事,声音逐渐大了起来。只听一人与同桌讲道:“不知你们听说没有,最近这周边有不少人失踪,真是奇怪!”
小诺转眼望去,只见一个三四十岁的精瘦猎户,一边吃着酒食,一边讲着话语,心里忽悠所感,便侧耳去听。
旁边另一猎户刚喝下口酒,把那酒杯“啪”地墩在桌上,说道:“正是!这事我也知道,听说还惊动了蜀山呢!”这人只穿一件背心,露出满胸黑毛,倒是生得有些雄壮。
精瘦猎户说道:“我看这事不简单啊,难道是邪祟作怪?”
“这青天白日的,哪来的什么邪祟?”雄壮猎户道:“想来必定是有人做恶,但却不知道把这些人虏了去干什么?”
旁边一桌有人接口:“不会是被什么野兽叼走了吧?”
雄壮猎户嗤笑一声,道:“什么样的野兽,能够叼走这么多人?我还听说,失踪事件发生后,都没有一点线索,甚至连一点血迹都没有呢!”
小诺一边听着,心中揣测:“这失踪事件,多半也与那‘鬼门’有些干系,除了那个邪门教派,也没有什么人物能够做出这等事情。正所谓大路不平众人踩,既然再次遇到了,虽然自己人单力薄,说不得还是要管上一管。只是不知这‘鬼门’隐匿在何处,以后还得多加留意。”
这当儿,有了混嘴的东西,金毛倒也老实,不再惹祸。
吃过了饭,付了碎银,小诺离店而去,金毛跟在后面。
刚刚吃了东西,金毛便回复旧貌,一路颇不安分,一会儿钻入丛林,惊得群鸟乱飞、野兽四窜,一会儿趟进河流,搅起一汪浑浊、鱼跃龙门,宛如魔王出世,若是施耐庵看见,定会惊呼起来:“这不是俺笔下的孙猴子么?难道这家伙真的跑到人间搞风搞雨来了?”
小诺只想着心事,也不去管它。
一路行来,说慢也慢,说快也快,只过了一个多时辰,便翻过了九座山,趟过了十三条河。
小诺掏出水囊喝了两口,转眼去看金毛,却见这厮猥猥琐琐透过丛林四处张望,正想询问,金毛已然破风而去,流下一道金光。
小诺心里奇怪,跟了上去,看见远方一个平头山,山上有二人,正在打斗,甚为投入。
这荒郊野岭,何人如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