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破落,没有客人。
赫伽推开门,桌椅胡乱摆放着,到处都是灰尘,煤油灯豆大的火光照不亮漆黑的酒馆,有个老头子在打瞌睡。
“能住宿么?”赫伽敲着桌子。
“啊,哦!”老头子瞬间惊醒,这是个大肚子,满嘴络腮胡子的老头,他戴好老花镜,凑到赫伽近前,神色不耐烦,“大半夜的,梵婀璃镇这么多酒馆,怎么偏偏要来这个最破烂的。说实话,少爷,这里很久没打扫过了,要是弄脏了您的衣服,我可赔不起。再说了,少爷,您的脸蛋比镇上最美丽的少女还好看,这阵子,镇上乱七八糟的人来了不少,晚上夜行,您可得小心点,别碰到那些醉汉。”
“没认出我来吗?”赫伽疑惑道。
老头子额头的皱纹越来越深,他猛然惊讶道,“赫伽少爷,您还活着,您的病好了?”
老头子以前是个厨师,为赫伽做菜,算得上是赫伽亲近的人之一,自然也知道赫伽得了怪病,去澜缇丝城治疗,却在半路上失踪了。
赫伽笑的森冷,嘴角尽是戏谑:“是啊,我还活着。”
靠着窗,老头子把桌子收拾干净,端来煤油灯,然后又去厨房找了半天,实在没有食材,只好拿来一瓶酒,两个杯子,相对坐下。赫伽把手插在口袋里,背靠着椅子,看着老头子一一给酒杯倒酒,边听他吐苦水。
“自从少爷去澜缇丝城失踪后,那个女人变本加厉,许多人气不过,都走了。我年纪大了,熬不住她那盛气凌人,与其看着那女人的嘴脸,还不如回家去享清福。只是,再也不能为赫伽少爷做菜了,难免有些遗憾。”
他端起酒杯,泯了一小口:“后来在儿子的帮助下,开了家酒馆,生意还不错。可那女人心眼太小,隔三差五找茬,叫人闹事,久而久之,酒馆的生意也就冷清了。再后来,我搬出了镇中心,到这镇上偏僻的角落,没有客人,生意难做,只能勉强度日。”
“儿子儿媳受不了了,搬到别的镇上去了。”老头子叹息道,“我这把老骨头孤苦一生,总是在想,要是死后能埋在这里,我就心安了。所以拒绝了儿子儿媳,没和他们一起搬走。”
“您受苦了。”赫伽低头看着那杯酒,“我不喝酒的。”
“哦!”老头子一怔,随即笑道,“不喝酒好,是个好孩子。坐这么久的火车,一路颠簸,肯定累坏了,你先去睡会儿,我去把那几个老菜农叫醒,弄点菜,给你做点你最爱吃的饭菜。”
赫伽抬头道:“有劳。”
楼梯扶手遍布灰尘,墙角掉灰,墙壁上装饰画已经斑驳颜色,分不清画的什么。老头子端着煤油灯走在前面,赫伽跟在身后,木制楼梯吱呀作响,空气中有股发霉的味道,赫伽偶然回头,身后老头子的身影倒印在墙壁上,如同鬼魅。
“少爷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赫伽道:“生活平淡而且枯燥,也没什么好说的,都过来了,不是吗?”
“少爷能看开就好。”
老头子打开门,房间很干净,没有异味,老头子点燃蜡烛,光晕推开夜幕的黑暗,挽起的窗帘,一张床,两把椅子,一个茶几,一张梳妆台上花瓶插着凋零的花,一张样式老旧的衣柜,床头壁挂是一幅油画,画着一个微笑的女人。
老头子尴尬道:“儿子儿媳回来就住在这里,房间是小了点,少爷将就一晚,明天我会收拾一间大的房间。哦,对了,要热水吗?”
“不了,我洗过了才来见你的。”赫伽来回走动。
老头子走到门边,慢慢关门,探头道:“少爷先休息,饭菜做好了我会叫你的。”
赫伽点头道:“有劳了。”
门关了。赫伽浑身一震,这间房间里弥漫着浓浓的死亡气息,以他在斗兽场与尸体打交道的经验,这里房间至少死过七个人,才会有这样阴森的怨气。他闭上眼睛,放缓呼吸,老头子在下楼梯,脚步声渐渐远去。他取下一根蜡烛,在房间里仔细观察,梳妆台背后角落里有血渍被擦拭过的痕迹,赫伽擦拭老太婆解剖后的血液不知道多少次了,虽然很隐蔽,角落很偏僻,他蹲下来,烛光照上去,一眼就看出来了。
接着,窗帘,床下,衣柜,壁挂,地板缝隙到处都有血液被擦拭过的痕迹。
床腿上有指甲刮过。
还有钝器锤击的凹痕。
烛光照着壁挂,女人笑的无声,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