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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非常同意。很多人说找对象就是要找互补的,但也不能太互补吧。就算一个男的对我再好,他不能理解我突然想放下一切走天下的冲动,不愿和我一起把大笔的钱捐给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不认为人生就是要不断努力奋斗向上的话,我也没办法跟他在一起一辈子吧。有人说我这是要找一个有很多共同语言的朋友,其实爱情来了后,两个再不一样的人也能走到一起的。可能我想要的太多了。外表,我真的是一点也不在意,想看帅哥每天打开电脑就行了。钱的方面我也不太在意,只要他有上进心就行了。有些女的要求是对方有房有车,身高一米八以上;男人对女人要求就是眼睛大,皮肤白,身材好。我的要求就是要有共同语言,人生观、世界观要基本相同。这些要求是人们觉得爱情能长久的基础,只是每个人的爱情需要的养料不一样罢了。其实,我的要求也不算太多吧,所以希望不要真的到时候要做变性手术。”

“适合自己最重要。有些人觉得能得到物质上的享受很重要,有些人就喜欢非常安逸简单的生活。”

“老了以后过平淡安逸的生活可以。”夏瑞漫说,“但我最害怕的就是从二十几岁就开始做重复单调的工作,到了40岁还在同样的公司,同一张办公桌前,做同样的事情。我一个朋友以前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一直都记着,她说我们找到的另一半应该是帮我们打开另一个新的世界,而不是关闭已有的世界的人。我觉得有些人在大学找了男女朋友以后对方就变成了生活的中心,后来发现朋友圈慢慢变小了,视野也变小了。大学毕业后回头看看,发现除了谈了场恋爱什么都没做。我有些朋友就这样,完全封闭在两个人的世界里,每次看到这样的爱情,我一点都不羡慕,反而庆幸自己没有被这样困起来。”

“我感觉你是整天把自己搞得很忙,但不愿意花时间在谈恋爱上。看来你还真的适合找个性伴侣,哈哈。”五晓小在电脑那头笑着说。

“或者是那个让我想在他身上花很多时间的人还没有出现。不知道我是宁愿孤独老死,还是胡乱找一个人勉强过日子。”

“两者都不会出现的。我总觉得,当那个人还没出现的时候,就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这样你会遇到更多更出色的人。实在不行,我们俩都没找到的话,就找个公寓一起生活呗。”

“哈哈,那我看没戏,说不定明天你就打电话来邀请我去你的结婚酒席了。我现在正走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的路上。有一个幸福的姐姐曾这么告诉我,你一定要学会享受一个人的生活,学会一个人快乐积极地过日子。当你爱上这样的自己后,那个爱你的人就会出现了。”

夏瑞漫顿了顿继续说道:“唉,我现在能送给我妈最好的礼物就是带个适婚的男朋友回家。不过说实话,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婚姻只不过是一种社会规范罢了,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所有人都告诉我们这是每个人生命中必须要完成的事情,哪怕最后没有达成目标或者‘成功’后又‘失败’了,也必须不断朝这个使命努力,因为独身一人是很可怜的。其实,一个人生活没什么不好吧,为什么我们20多岁的时候可以一个人生活,而这也被看做一件正常的事情,40多岁的时候就必须要有一个老公几个孩子呢。我们那么害怕找不到另外一半,除了不愿孤独一人以外,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合群罢了。不一样的人总是孤独的,三四十岁还单身的人是少数,所以觉得自己是个可怜虫。男女朋友又为什么要成为夫妻呢?还不是一样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当然,有权益问题,但更多时候只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社会现象,所以应该服从。”

“千万别把这话跟你妈说,那她得急死。”

“必须不能说啊。我看过这么一句话,说婚姻就是互相研究了三周,相爱了三个月,吵了三十年,彼此忍耐了三十年──然后,轮到孩子们来重复同样的事。既然不幸福干吗还要勉强在一起呢?”

“但你得想也有很多非常美满的婚姻的。”

“那是当然的。但结婚应该像读研究生,你觉得它对你有益,你有对知识的渴望,你享受学习的过程,那你就去做。而不应该像读本科或者高中,不管你是否喜欢,不管你是否觉得得到这张纸的过程多么乏味无聊,你都要去走这个过场,因为那能满足父母的期望,是社会的准则。”

“大部分人活在这个世上就是再走一遍千百万人踏过的路而已。幸运的人发自内心地享受这个过程,不幸的人并未得到自己想要的,却又没有偏离轨道的勇气。又有一种幸运的人开辟了一条小路,别人看了后不仅大加赞赏甚至追随其后,而不幸的人却被当成疯子。”

“晓小,你说得对,又不对。尼采说:‘那些把跳舞的人当成疯子的人,是因为他们听不到音乐。’别人能否听到音乐不重要,能让自己翩翩起舞的音乐永远不停下就好。最后一种人或许也是幸运的。我总觉得,堂吉诃德是最幸福的人。痛苦最大的来源是总活在别人的世界里,总计较他人的言论。”

“所以,一切就顺其自然吧。遇到对的人就在一起,遇不到也别为了谁而勉强自己。单身没什么不好,也不是应该被纠正的错误。”

“谢谢啦。你总是能说到我的心坎里去。好了,我去睡了。晚安!”

“关于他的事,要把最新情况告诉我噢。”

“好的,一定的。”

十三

夏瑞漫知道自己一直都在等手机的屏幕亮起后那两个字母出现的时刻。可已经过了4天了,还是没有任何彭坷再次出现在她生命里的迹象。或许她应该主动一点?不行,一定要矜持。就算联系了又能说什么呢?他们可能连朋友都不是吧。她对彭坷到底是有怎样一种感情呢?

一个星期后彭坷终于又联系她了,问她要不要来参加他的生日派对,就在下周末。夏瑞漫本是希望能有一个单独约会,但彭坷能邀请她去生日会至少说明他还没有完全忘记她。不过,他应该叫了很多人吧,Jo和Maggie应该也会去,故意不叫她也有点说不过去。夏瑞漫努力让自己不要过多地揣测彭坷会这么做的原因,她知道这是女人最容易犯的错误,这种错误可以是致命的。

放下电话后,夏瑞漫走出房门准备去厨房找点东西吃,正巧撞见Maggie从健身房跑步回来,脸热得通红,汗还在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滴。

“哎哟,妈呀!累死我了。”Maggie一见到夏瑞漫就直喊。

“你不会是去健身房了吧?”夏瑞漫从来没见Maggie运动过,不知道她今天怎么就心血来潮跑起步来了。

“是的,佩服我吧。现在可是冬天哪,冬天哪。”Maggie运动完精神还特别足。

“你又不是去河里游泳,是冬天有什么好骄傲的。”

“怎么样吧,你今天做什么运动了?就一直窝在房间里搞些什么有的没的吧。”

“也就你这种八百年没运动的人跑一次步就激动成这样。”

“哈哈哈。你知道我为什么去跑步吗,说出来你会无奈的。昨天晚上我做了梦,梦里我跟别人打赌说从今以后我一定会每周运动的,后来还不知道我有没有做到,梦就醒了。所以,我决定在现实生活中实现我的诺言。”

“你也就去这么一次吧。”夏瑞漫根本不相信Maggie能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嘿嘿。”

“对了,彭坷有跟你说他生日会的事吗?”夏瑞漫早就想问,但一直憋着。一见到Maggie就提这事未免显得太心急了。她没对Maggie提她跟彭坷的事,只说在TigerTiger遇到了他,两人聊得还不错。就算Maggie那天在场,也不会多说什么。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对于任何见到或了解发生的事情都要说上一两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见多识广”,在当事人面前也一样。另外一种人虽然什么都心知肚明,但也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Maggie属于后者。虽然前者常让人厌烦,有时候后者更让人捉摸不定。他们是在心里诅咒你祖宗十八代呢,还是举四肢支持呢,还是暗地里偷着乐呢,还是本来就根本不关心呢,你也猜不透。Maggie的这一面跟她热情以及自来熟的个性完全不搭,夏瑞漫发现Maggie的这一面时也吃了一惊。

“嗯,刚收到他短信了。你也去吧?”Maggie并没想太多。

“去的。”夏瑞漫边回答边想,为什么别人是收到短信,他却特意给她打了个电话过来呢?夏瑞漫!不要想太多!她在脑子里对自己叫道。

“行,那我们到时候一起去吧。太好了,回来也能有个伴。你跟彭坷变熟了真是件好事。就这么说定了,那我先去洗个澡啦。”

“去吧去吧,臭死了。”

“哪里有!”

夏瑞漫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整个星期都在琢磨到底穿什么好。穿那条到膝盖,有个白色小圆领的红裙子?好像有点太夏天了。穿短裤衬衫黑丝袜高跟鞋?这跟她平时的风格貌似有点不搭。或者那条紧身的黑裙子?那样能显出身材,但颜色可能单一了些。总之,要穿得好看,但又不能让彭坷觉得她过于重视和他见面的机会,可分割两者的是一条很细很细的线。所以,到了当天晚上她还没决定要穿什么。最后,之前在纠结的那三件她都没选,而是翻出了一条她早就忘记还住在她衣柜里的斜肩蓝裙子。

说起夏瑞漫和Fran的关系,她们俩算是朋友,中国人之间很多时候很自然地就认识了。但她们单独交谈的次数并不多,除学术讨论外,每次的对话都是人际关系公式的运用,最近忙吗,作业做了吗,周末干什么呀,假期什么安排呢,诸如此类。

Fran跟夏瑞漫并不是一个系的,但Fran因为有兴趣选了一门本系外的历史课,有一节课恰好跟夏瑞漫同班。Fran主修数学,虽然喜欢历史但学起来还是觉得很吃力,有时候便会来找夏瑞漫请教问题。夏瑞漫跟同系的人比基本没什么特别的优势,但跟外系的人比可就不一样了,突然间她好像有了海一样深的知识,不断引用高中学过的知识也会被看做是知识渊博的体现。所以,夏瑞漫是很喜欢Fran来问她问题的,让她提前过了过当教授回答学生问题的瘾。但Fran不想总是麻烦夏瑞漫,有大疑惑的时候才来打扰夏瑞漫。人生最难抉择的事之一便是了解对方是希望还是不希望被打扰,不仅在学术问题上是这样,其他很多时候也是如此。懂得察言观色的人很快就能知道身边的人属于哪一种,可惜Fran还未掌握这门学问。

夏瑞漫对Fran当然没有像对好朋友一样的感情,但她对Fran是欣赏的,觉得她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女孩。学习之余,Fran还在附近的一个照顾自闭症儿童的中心做兼职。薪水一点都不高,挣得不会比在麦当劳之类的快餐店打工多,但因此产生的情绪波动和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却要大得多。孩子们乖的时候都很可爱,但情绪一不稳定起来连屋顶都能掀翻了。Fran有好几次想辞职,她觉得自己无法每周都跟最不被神祝福的孩子们待在一起一天后还能继续平静地生活,有的时候她需要好几天来平复心情。可每次作了决定后,她又觉得自己好自私,正是这样的孩子才需要更多人的爱,不是吗?而且她发现她已经跟孩子们有感情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已经变成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许更私自地说,照顾他们让她的人生有了新一层的价值。

夏瑞漫爱孩子,支教、照看托儿所的小朋友之类的事也干过不少,但都是非常短期的。她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贡献,甚至不确定是自己得到的好处多,还是孩子们因她的到来而得到的收获多。就她当时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毛孩子,一定能比当地的老师更了解学生们的所需吗?听说为了满足她们支教的需求,孩子们连暑假都放不了几天。后来,夏瑞漫没再支过教,她觉得,在付出自己的和孩子们的精力和时间之前,至少得弄清楚这样做的益处在哪里,要不然还不如坐在家里看看社会新闻或捐几百块钱来得实在。

Fran做的事她倒是觉得真好,听说Fran的妈妈是心理医生,抛开专业教育不说,Fran从小怎么也耳濡目染了不少,加上最近英国政府财务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得到的拨款少了,年轻人又都奋斗在和股票斗智斗勇的最前线,该中心对Fran提供的医疗帮助还是很感激的。夏瑞漫真的不知道那些她曾经“教导”过的孩子是否感谢她的出现。

跟大部分其他的生日会一样,彭坷告诉大家晚上10点在中国城的一个KTV见。夏瑞漫对K歌之类的活动从来兴致不高,她也不喜欢不熟的人特别多的party。但这次她却格外期待,虽然她并不愿意承认。

9点45分的时候,Maggie来敲夏瑞漫的门,说准备走吧。Maggie的妆化得比平常还要浓,假睫毛浓密得都快把半个眼睛遮住了。她穿了一条上面特低下面特短的紧身裙,脚上的高跟鞋能有8厘米。Maggie本身就长得漂亮,腿也细长,加上这一身打扮更加诱人了。看看Maggie,夏瑞漫感觉自己整个一打酱油的,本来也算精心的打扮,一下子显得黯淡无光。不过她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边夸Maggie今晚真漂亮,边拿上小手提包准备跟着上路。如果是在别的日子,夏瑞漫和Maggie的打扮一定会引来无数注目礼,但在周五的晚上,他们不过是百花中的一朵罢了。

夏瑞漫和Maggie到的时候已经来了一些人,孙燕姿的《遇见》飘荡在空气里,正在唱歌的女生夏瑞漫没见过,不过长相跟歌声都很甜美。其他人正忙着与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聊天。彭坷从远处瞧见刚走进门的夏瑞漫和Maggie,便从一群聊得正欢的朋友中抽出身来。

“你们来啦!真谢谢你们今天能来。”

“谢啥,生日快乐!”Maggie说。

“生日快乐!”夏瑞漫赶紧也补上一句。

“谢谢!谢谢!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彭坷把夏瑞漫和Maggie领到房间的另一头,把刚才在聊天的朋友介绍给她们认识。

“这是Maggie,这是Jack。”

“Hello!”

“Hi!”

“这是夏瑞漫,Jack。”

“Hi”

“Hi”

“这是Maggie和夏瑞漫,这是李洋。”

“Hello”

“Hello”

“这是Alex”

“Hi”

“Hi”

……

打完一轮招呼后,大家就算是认识了。但其实谁也没记住谁的名字,昏暗的灯光下连脸都没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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