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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不管怎么样,夏瑞漫把自己的“处女作”看得格外重,第一笔写歪了,后面就难补了。听讲座前,她把能找到的演讲者的资料都读了一遍,连他老婆的哥哥和曾祖父是做什么的都了解了。因为演讲者是西班牙人,夏瑞漫找了个借口把所有关于西班牙网球明星纳达尔的英语采访全给看了一遍。但夏瑞漫还是算错了,演讲者虽然是西班牙人,但因为在苏格兰待得太久而变成了一个纯正的苏格兰人,夏瑞漫听纳达尔的口音是白听了,苏格兰口音和苏格兰民歌《友谊地久天长》一样,都让夏瑞漫有种想哭的感觉。一个半小时下来夏瑞漫记了不少东西,但如果只用她本子上记下来的内容写文章,这篇报道肯定又短又平淡。

夏瑞漫想显示自己的能力,不愿找新闻编辑求救,但事已至此这脸皮还是要拉下来的,求己不如求人。Nicola编辑果然有办法,马上指点迷津:“讲座结束第二天学校就会把当天的录影放到网上,你再去听就好了。”这么一听,夏瑞漫心里的石头“砰”的一声落了地。周六,夏瑞漫终于发出完成稿。夏瑞漫重复听了无数遍那个讲座,她想此后那位西班牙经济学家的声音就算化成虫鸣她也听得出来。

三天后夏瑞漫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自己的名字,虽然她的文章是在第六页的一个小角落里,文章的作者除了圈内人和收到夏瑞漫“快去第六页看我的文章”短信的人,一般也没有人关注。夏瑞漫刚看到“瑞漫夏”在报纸上印着时很高兴,可一认真读文章,有种不小心吃了过期的东西的感觉,肚子里翻滚得厉害,但事已至此只能慢慢自我疗愈。在报纸上的这篇文章写得虽好,但和夏瑞漫自己斟酌好几小时的作品相差甚远。两个新闻主编Nicola和Vivek说过,他们会修改交上来的文章,有的多些有的少些,事后有问题可以去找他们。夏瑞漫自认为“处女作”的水平颇高,要改最多改一两个标点吧,谁知道属于她的也就那几个标点了。

第二次开会夏瑞漫去早了,只有她跟Vivek两人站在门口等里面的人下课。Vivek显然已经不记得他对夏瑞漫的文章做过些什么,满脸笑容地说夏瑞漫的文章写得好。夏瑞漫嘴上回着“哪里哪里”,心里却骂道:这是间接在夸你自己吧?那文章分明就是你写的,装什么装。

Vivek又说,你可以把报纸留起来,回家给爸爸妈妈看。夏瑞漫脸上露出一副不屑的样子,好像在说,这种小报上的文章哪有留起来的必要。但其实她早就把报纸折得好好的了,虽然那文章已被改得面目全非,但至少那个名字还在,而且新文章写得的确不错。

不过就算这样,自己的树突然给人砍了,被逼吃了别人的果子的感觉还是不太好,果子再甜也不是自己树上结的。夏瑞漫便鼓足了勇气问Vivek她的文章为什么需要改那么多?Vivek拿出那篇文章看了许久,终于想出来原因,说:“你那篇文章有两个比较大的问题:一是你是按演讲人说话的顺序来组织文章的,这样不是不行,但这篇文章来看,它就显得很乱,没什么重点,所以我们按内容主题重新排了一下文章结构。二是选择放入文章的内容写得太啰唆了,我们是新闻报纸,要的是把最真实和最重要的内容用最简洁的语言快速传递给读者。读者没那么多时间看那些修饰性的辞藻。所以我们就把很多地方重新写了一下。”

听了Vivek的话,夏瑞漫感觉好多了,不仅明白了为什么别人要砍她的树,还得到了种结甜果子树的方法。这第一笔还真写歪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Vivek怕挫了夏瑞漫的士气,以后不再来开会,又安慰了夏瑞漫两句,说并非只有她一个人犯错误,以后都会越写越好的。夏瑞漫本来也没有要打退堂鼓的意思,说她理解编辑们的用心,下次会交出更好的文章。听夏瑞漫这么一说,Vivek才放了心。虽然校报TheOtter是学校最有名的社团之一,但开学三四个星期后,除了主编和各板块的编辑,真正每个星期都投入精力为报社做事的人并不多。新闻版每周来开会的人也只有那么六七个,所以Vivek才会那么极力想留住每一个成员,可惜这并不容易。

住在夏瑞漫隔壁的Sophie也是报社的一员,说起来,她会变成社里“新闻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的骨干成员之一和夏瑞漫有一些关系。Sophie做事认真,也是个好的写手,但喜欢过清闲的生活,所以不会轻易太投入地干一件事。不过,后来事实证明,她一旦决定要做就会全力以赴。

大概是在第四周的时候,夏瑞漫接了写关于“国际周”的稿子。在这整一周里都有各个国家的社团组织的活动,最热闹而又让夏瑞漫最喜欢的是在学校主街的“食物大鉴赏”。社团都会在街上摆摊,拿出自己国家最传统、最美味的食物来跟大家分享。夏瑞漫很喜欢写这种类型的稿子,因为可以借机参加好多活动,还可以采访很多到场的同学和组织活动的人员。这比闷在家里一遍又一遍地听难懂的英文有趣多了。而且每次说出“你好,我是学校报社TheOtter的”,夏瑞漫都觉得自己像是什么重要人物一样。很多人听她这么一说还会马上露出敬佩的目光,这让夏瑞漫更喜欢那么自我介绍了,因此尽管她常常采访十几个人,其实一般在文章里引用三四句同学的话就够了。

就在夏瑞漫把所有材料都准备好了,准备开始写文章时,病魔偏偏来拜访,夏瑞漫觉得自己的脑袋变成了一个装满火药蓄势待发的炸弹,随时都要炸开。她可以不向任何人任何事低头,却不得不向病痛低头,只得躺在床上静养。休息没问题,可文章怎么办呢?每次一生病,夏瑞漫的智商马上减半,连一加一都要花两分钟才算得出来。她不愿意跟Nicola和Vivek说她写不了了,在这最后关头他们也难再找人,他们的事本来就够多了。这时,夏瑞漫想到了住在旁边学国际关系的Sophie。Sophie刚开始并不想帮忙,毕竟写一篇文章也不是一两分钟的事,但见夏瑞漫病成这样,又可以提供所有写作需要的材料,便答应了。

“国际周”是本周的校园大事,加上Sophie的文字功底和摄影师捕捉的精彩镜头,这篇文章上了头条。Sophie第一次写新闻就在报纸第一面最醒目的地方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当然异常高兴,从此她每周都和夏瑞漫一起去新闻版的会议报到。夏瑞漫虽然懊恼自己偏偏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要不然也能捞个头条,但也高兴在报社里又多了个朋友,再说头条这种事,文章写多了总会来的。

有了Sophie做伴,夏瑞漫在TheOtter干得比以前更开心些。虽然和其他成员也都互相交换了名字、专业这些基本信息,但大家的关系不过是同事,没什么私交,交谈起来也很是生分。夏瑞漫因为跟Sophie是邻居,关系就亲密多了,遇到写作上的问题还能互相请教。

Sophie和夏瑞漫每周都去开会,选择自己想写的稿子,参加跟稿子有关的活动或是进行相关的研究,然后写稿子,交稿子。她们天真地以为这样的学生社团不会有太多政治,大家都会很和睦快乐地在一起工作,直到有一次和Nicola谈话,她们才发现内部争斗也不少。

Nicola虽然是个非常和善的人,但夏瑞漫和Sophie跟她并没什么私交。其实Nicola非常八卦,听者不需要是她的密友,甚至有点交情的朋友都不需要。有一天开完会,夏瑞漫和Sophie有点公事跟她谈,三人便在教室留久了一点。两分钟后关于文章的事就讨论完了,夏瑞漫和Sophie也没有问讯八卦的想法,正准备走,Nicola冒出一句,下个星期的竞选千万要投给John。

TheOtter的竞选跟别的社团有点不一样,可能是工作量太大的关系,愿意干满一年的编辑并不多。所以TheOtter并不只在年终有一次竞选,每次只要有编辑辞职,就必须得有一次竞选。虽然大部分编辑会选择在学期末辞职,但他们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决定不干。评论版的编辑Nathan去年年末的时候纠结了很久到底要不要退下来,最后还是决定再干一段时间。可大三的功课突然变多了,尤其是有毕业论文要扛在肩上,能花在报纸上的时间就特别少了,所以再三考虑后,Nathan告诉大家,他要辞职了。目前,要竞选评论版编辑的有两人,一个是Nicola说的John,一个是Jeff。

夏瑞漫和Sophie跟两人都不熟。在TheOtter,除了新闻版每周要开会以外,别的板块的编辑都只用邮件跟撰稿人联系,所以大部分同为TheOtter写文章的人是不认识的。虽然跟竞选人私交较少,夏瑞漫和Sophie本来都打算投Jeff的。几乎每周都能在评论版看到Jeff的文章,他总能敏锐地察觉到学校里最需要改进的问题,他生动又幽默的言语常让人捧腹大笑,但同时又会让看完文章的读者坐在原处回想许久他所说的话。John也是勤奋的投稿者,可他写出的文字和Jeff比少了一些灵气,说的不过是大家早就讨论过多次的话题。夏瑞漫和Sophie常常连看完他文章的耐心都没有。

因为John和Jeff的写作和思考能力的差异,夏瑞漫和Sophie听到Nicola的话都有些惊讶,异口同声地问:“为什么?”

本以为Nicola会说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没想到Nicola完全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地说,我特别讨厌Jeff,如果他当选我们是不可能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的。

夏瑞漫和Sophie继续刚才的问题:“为什么?”

“你知道他这个人有多骄傲吗?他觉得评论版是最好的,总说新闻版很无聊,根本就没人看之类的。他还喜欢跟别人说我的不好,有时候甚至是我在场的时候!而且,像他这种太有自己想法的人其实不适合当评论版的编辑,他很有可能不发表那些跟他意见不同的人的文章。还有,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报社有规定评论版编辑是不可以写评论版的文章的,如果Jeff当选,评论版就相当于少一名得力写手。”

Nicola呱呱呱讲了很久,夏瑞漫和Sophie安静地听着。Nicola说完后,其实两人都没有被她自以为强有力的说辞说服,但也不好当面跟Nicola争辩什么,只是敷衍地“嗯嗯”了几声。那天,Nicola还对夏瑞漫和Sophie讲起她跟Vivek的争执。这更让夏瑞漫和Sophie感到惊奇,换成她们,她们是不会对“下属”抱怨共事者的。她们不清楚Nicola这么说有没有特别的目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的言辞丝毫没有给她的脸上增光,更没有拉近她跟夏瑞漫和Sophie的距离。

在回宿舍的路上,夏瑞漫问Sophie是否会投给John,Sophie说她会根据竞选当天他们的表现来决定。夏瑞漫说她也会这么做,但在心里已暗暗决定要投给Jeff。夏瑞漫不认为在台上两分钟的演讲和问答环节能很好地反映一个人的能力和态度。好听的宣言谁不会说,其实所有的竞选不过是演讲大赛罢了,而讲话结巴的那个说不定是工作的最好人选。

那次的竞选,Jeff输了。虽然落选的不是自己,夏瑞漫比自己输了还要沮丧,她觉得Jeff在竞选当天表现得很好,绝对不输于辩论队的John。夏瑞漫认定Jeff失败的唯一原因是Nicola,除了她和Sophie,Nicola一定还对许多人进行了游说。很多人本来就不介意谁当选,既然Nicola开口了,投给John也无妨。这是夏瑞漫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有能力不一定可以当选,政治才是王道。

以前最让夏瑞漫自豪的便是自己适应新环境的速度,可这回使出了浑身解数,好长一段时间后她才慢慢习惯大学生活。就这样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忙活了几个星期,夏瑞漫突然发现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听到五晓小的声音了。夏瑞漫也这才发现,虽然身边有了很多新朋友,但有好多话她一直存着,好像太珍贵,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听见似的。

电话簿里存入的姓名越来越多,社交网络里的好友每周都在增加,但那种找不到一个可以分享当下的快乐、忧伤、惆怅、迷惘、无助、激动、期待、嫉妒、不满、喜悦、愤怒的情绪的人的心情却没有远去。五晓小不再是一个快捷键那么远,夏瑞漫躲在被子里哭的时候,那一头的五晓小睡得正香。夏瑞漫选择了一个简单的解决无处倾诉内心最深处的情绪的方法,即把那些情绪压在心里。

夏瑞漫跟五晓小说好了一个Skype的时间,不久后,房间里终于又充满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听得见吗?听得见吗?”夏瑞漫对着摄像头边挥手边问。

“听得见,听得见!”五晓小比夏瑞漫还兴奋,好像她是使用网络电话的第一个人似的。

“我这段时间也想找你来着,有些事想问你。”五晓小继续说。

“好啊,问吧问吧!”夏瑞漫跟很多人一样,喜欢被请教问题,这样让她有种被重视的感觉。

“你最近怎么样啊?上次在QQ上你说功课很多,现在有适应一些吗?”五晓小没有直奔主题。

“事情还是很多!我觉得我还是没有完全适应这种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

“上了大学以后,这种自己是个孤立的个体而非集体中的一员的感受愈加强烈。那句话说得很对,‘小学是一个班的小学,初中是一群人的初中,高中是几个人的高中,而大学,是一个人的大学’。除了住我隔壁的几个邻居外,跟同系最要好的朋友也最多一个星期见两三次面。上大学前,我从没发现要跟一个人保持朋友关系还要额外花时间的,以前每天上课坐在一个教室里自然而然就有感情了。

“现在的话,跟很多人如果不有意识地保持短信问候或约出来吃饭,很快就生疏了。跟初中、高中不一样,在大学校园里不再能随处看到熟悉的面孔。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匹孤独的狼,一个人吃饭、上课、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字、想想问题。初中、高中的时候,迫不及待地想逃开老师、学校、家长的管束。可到了大学,虽然三天不回宿舍连警告都不会收到一个,但却有些无所适从,我甚至开始怀念衣食住行全被管束,出校门都要找老师签字的生活。”

夏瑞漫一和五晓小聊起天来话就变得特别多,好像堵住泉眼多年的石头突然被冲开了一样。

“我想,等到毕业以后,这种感受会更强烈。我在国内目前感觉还好,可能是因为还有室友和班级制的关系。”五晓小这么一说,夏瑞漫才发现,她愿意倾诉的对象不一定要是跟她经历相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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