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的口头文学,也就是民间文学。民间文学是各民族认知世界、传达情感、传承文化的利器,也是探寻民族共同记忆极好的凭证,回族民间文学也是如此。对于每一个回族人来说,他(她)们都拥有自己的民间文学知识,尽管这些知识不是经过专门的训练获得的,但却渗透到每一个人的血脉里。所以,当你走进一个回族村落,与回族老人“谝着闲传”(西北方言,意思“聊天”),向他(她)们打听民间故事的时候,他们都会热心地给你讲述“阿丹与好娃”、“龙女与曼苏尔”、“尕豆妹与马五哥”的故事。或许,在你不经意间,还会听到从空旷的野外,传来悠长、嘹亮的花儿,那花儿或欢快,或悲伤,犹如天籁,震撼人的心灵……
第一节“回族民间文学”的提出
回族民间文学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从1979年2月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会议首次明确地提出“回族民间文学”这一术语,至今不过三十年。
一、提出“回族民间文学”这一术语的历史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回族民间文学”这一术语的提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宏观意识形态层面上,积极扶持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推动民族民间文学研究的繁荣。因此,1979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云南省昆明市主持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会上决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承担编写《回族文学史》的任务。同年9月,宁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成立了《回族文学史》编写领导小组,主持编写《回族古代文学史稿》、《回族当代文学史稿》和《回族民间文学史纲》,具体研究工作由宁夏大学承担。
1984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六五”期间的重点,仍应放在对民族地区民间文学的抢救上面。……力争在几年内将其他一些濒临失传的有价值的民间文学资料全部搜集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整理出版或印成内部资料供研究参考。”同年,由宁夏《回族文学史》编写组和宁夏大学回族文学研究所共同主编的《回族民间文学概观》的初稿(内部印刷)完成。至1988年—1989年间,宁夏人民出版社相继出版了《回族民间故事集》、《回族叙事诗集》、《回族古代文学史》、《回族当代文学史》和《回族民间文学史纲》等。此外,上海、青海、新疆、广西等地也相继出版了《回族民间故事选》、《青海回族民间故事》、《回族民间故事》、《广西少数民族民间故事》等。
二是回族民间文学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一部分回族精英知识分子大力倡导“普及回族教育,倡导民族自新”的回族新文化运动。1907年,在留日公使杨枢(回族)的主持下,三十六名留学日本的回族学生成立了“留东洋清真教育会”,并创办了第一个回族刊物《醒回篇》,提出了“改良宗教,普及教育”的宗旨。与之相呼应,北京牛街清真寺“回文师范学堂”宣布“于经课之外,加入各项学科。”从经堂教育到新文化、新科学走进回族教育,这使得“‘宗教改良,教育普及’的文化运动,无论在宗教、思想、哲学,还是习俗、道德心态等方面,都给回回民族注入了新的血液,是一次民族意识的大觉醒,从而在根本上将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结结实实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伊斯兰-汉族儒道这样一个文化系统,使得回族从知识分子到每一个回族群众都有了一个全新的文化依托,因而形成了稳定的文化心态,这种心态就包括了价值取舍,伦理道德、哲学观念,思维惯性和情感模式等精神状态。从而也就决定了回族群众特有的行为方式和认识方式。”从文化启蒙的意义上看,回族知识分子不仅仅关注伊斯兰教与汉儒文化这一体系,他们也把自己的研究视域转向了广大的回族民间社会,转向了回族民众的口头创作,回族著名史学家白寿彝就是最早关注这一领域的杰出的代表。
1929年5月,白寿彝收集整理的《开封歌谣集》由广州惠爱东文化印刷公司出版。该歌谣集收录了部分回族歌谣,其中一首回族妇女苦歌,反映了夫妻分离,妻子思念丈夫的情景。歌谣后注有附记说:“本歌只流行于回教女子中。”1930年,他亲赴云南调查完成了《滇南丛话》。该书特别详尽地记录了二则回族民间传说,即《蔡老师祖》、《保老师祖》。1936年,他又在《禹贡》半月刊上专门开辟了《回教与回族专号》,登载了十多篇回族民间歌谣、民间传说和民间故事。这些回族民间文学作品的发表不仅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也使人们进一步了解了回族民众的口头创作状况,甚至有的回族民间传说引起了一些史学家的重视。比如,著名史学家陈垣的《回回教入中国史略》、刘风五的《回教传入中国的时期》、孙敏的《回教传入中国各说述评》等都提及了回族民间传说《回回原来》,并认为,该传说尽管出自回族民间社会,“识者多鄙此书为不足信”,但是,此传说“也是根据历来的传说加以润饰的。”总之,白寿彝向世人介绍回族民间文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强调回族民间文学的现实存在,他还想通过介绍回族民间文学作品来推动回族民间文学研究。只可惜,这一工作刚刚展开,抗日战争爆发了。白寿彝的研究被迫中断,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回族民间文学才被重新认识。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花儿又一次走入人们的视野。1951年初,薛步文在《甘肃日报》撰文介绍宁夏西吉回族山歌(主要介绍花儿),《人民西北》予以转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介绍回族民歌的文章。文章引用了西吉回族山歌二十首,分类进行评述。薛步文说:“(解放后)在西吉自崖区的回族村子里,出现了很多新的山歌。这些山歌都是农村中的青年男女新编的,歌词很简单,但却现实有力。……农民们一面劳动着,一面歌唱,唱山歌成了他们生活中不可少的一部分,山歌便是他们的素描。”同年,由唐剑虹、孙文德等主编的《西北回族民歌选》(第1辑)由甘肃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收录了《高大人上口外》、《马五哥与尕豆妹》以及近50首花儿作品,同时,还介绍了对以上作品搜集整理的情况,书后还附有《高大人上口外》、《马五哥与尕豆妹》和花儿的曲调曲谱。《西北回族民歌选》的正式出版填补了回族民间歌谣专集的空白,它与1959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筹委会主编的《回族歌谣》被誉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回族歌谣的“双壁”。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尽管回族歌谣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回族民间文学其他体裁作品的搜集整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搜集整理者对回族民间文学缺乏整体性的关注,因此,也很难从学科意义上提出“回族民间文学学科建设”的问题。但是回族歌谣是回族民间文学的重要体裁形式之一,人们对它的极大关注也间接地促进了回族民间文学学科建设。所以,1979年“回族民间文学”被正式提出时,有关回族民间文学的概念、范围、性质、本体特征以及文学价值、文化价值、与伊斯兰教关系等引起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在全国范围进行了多次讨论。1985年,李树江主编的《回族民间文学史纲》正式出版,标志着回族民间文学学科建设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第二节回族民间文学概念、范围和对象
同其他民族民间文学一样,在回族民间文学学科建设的过程中,围绕其概念、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进行多次的讨论。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的有关回族民间文学概念界定的大讨论,参加讨论的学者既有北京高校的研究者,也有宁夏、青海、甘肃、新疆、云南等地方高校、研究机构的学者。他们纷纷发表文章阐述观点,探讨回族民间文学概念的内涵以及对象和范围。这场大讨论对后来的回族民间文学研究的影响是很深的。
一、围绕回族民间文学范围、概念的大讨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在中国社会科院文学研究所的推动下,回族民间文学研究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尤其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要遴选什么样的回族文学作品、回族文学作品的选编标准等问题都成为热议的话题。这一次讨论从七十年代末持续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讨论的时间之长,参与谈论的地区和人数之多,在回族文学史上也是少有的。1977年5月《中国回族文学作品选》选编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会上对回族文学作品的选编标准及其作品进行了讨论,同时,还确定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回族部分”的初选篇目。翌年10月下旬,在甘肃兰州召开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教材编写及学术谈论会上决定由宁夏大学、宁夏文联、西北民族学院、甘肃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云南大学共同主持“回族文学作品选”的选编,此后又邀请中央民族学院加入进来。为了配合“回族文学作品选”工作的实施,又次年10月,宁夏大学主办的《回族文学丛刊》正式创刊。创刊号登载了木丛的《建国三十年回族文学概况》一文。文章比较详细地论述了回族的民间歌谣、民间传说和民间故事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同时,还提出“要进一步去挖掘、搜集和整理”回族民间文学作品,使丰富的回族文学得以继承和发展。此后,胡振华的《西北地区的回族及其民间文学》提出:“西北地区的回族劳动人民和当地其他民族劳动人民一起,冲破了种种戒律,在漫长的岁月中,仍然创造出了深受人民欢迎的‘花儿’及其他形式的民间文学作品。”从胡振华陈述的内容上看,尽管他没有直接提出“回族民间文学”这一术语,但是,他着重介绍了回族花儿、回族宴席曲,强调了回族民间文学的创作主体是广大的“回族劳动人民”,流传主体还是“回族劳动人民”,这也是对回族民间文学本体特征的总结、归纳。他的这一思想对后来回族民间文学概念的界定影响很大。
随着研究者对回族民间文学认识的深入,1980年,井村在《努力发掘回族民间文学宝藏》一文中提出:“任何民族的民间文学都是人民的口头创作,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人民的真实生活、思想、情感和愿望。”井村这一观点对后来的回族民间文学概念的界定影响很大,也由此将回族文学范围大讨论推向高潮。这一时期,在北京、宁夏、甘肃等地各类报刊杂志上相继发表了胡振华的《也谈回族文学的范围问题》、白崇人的《应该对古代回族文学进行研究》、杨继国的《回族文学的范围应以作品划分》、王正伟的《回族文学的范围应以作者划分》、晏旭的《也谈回族文学界线、范围的划分》、冬梧的《关于回族文学范围的一点看法》、李镜如、田美玲的《作品内容与作者族别的和谐统一——也谈回族文学的研究对象》、岑光的《回族文学刍议——对回族文学范围的看法》、李维跃的《浅谈回族民间故事的民族特色》、柯杨的《回族“花儿”——出门人的歌——临夏“花儿”族属问题探讨之一》等文章。这次大讨论的目的是想进一步厘清回族文学的性质、概念和范围,确立回族文学学科地位。而且,参与者都以极大的热诚投入到这场大讨论中,《宁夏日报》还专门开辟了“回族文学评论专页”,《宁夏大学学报》、《朔方》、《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等刊物也相继刊登了有关回族文学的研究论文。其中岑光在《回族文学刍议——对回族文学范围的看法》一文提出了判断回族文学的四点意见:一是以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内容作为取舍的标准;二是以作者族别为标准判定回族文学的标准;三是兼顾作者的族别和作品的内容及特色两个方面,即只有回族作家写的具有回族特色的作品;四是从作者族别和作品特色出发,既把回族作家反映回族和其他民族生活的作品看作回族文学,也把其他民族作家反映回族的作品列入回族文学。他认为“以作者来划分回族民间文学,就是指那些回族人民创造的在回族中流传的,得到回族群众承认的作品。”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后来,由李树江主编的《回族民间文学史纲》基本采用这一观点。该书提出了回族民间文学作品范围三点标准:1、回族劳动人民口头创造的作品;2、在回族人民群众中流传的作品;3、具有回族特色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