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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北京”耙雪’”的日子(2)

有些朋友不能理解,雪儿你既不图名,又不图利,用不着那么玩命。不如趁着年轻,又有钱,潇潇洒洒地疯一回。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守着电脑耙雪,弄得疲惫不堪,那不是犯傻吗?

黄一川能够理解我,也许因为二人属于同一族类,所以比较有共同语言,容易相互沟通一些吧。但他也不赞成我对生命这样的高消费,应该缓慢地燃烧,才能持久地散发出光与热。我懂得他这是对我的一片关心,然而我不能接受他的男权主义中心的话语,他总是轻描淡写地形容女性作家的作品无不是个人的燕语呢喃。我多次力图对他的男权主义进行解构,可是没有成功,也就是说,意味着我们保持各自的中心的地位。从个人情感而言,就是不能从爱情到婚姻,从形式到内容完全的合二为一。

我曾经苦思冥想,爱情和婚姻,究竟是等式,还是不等式,这是一个复杂的数学问题,恐怕连牛顿那样伟大的数学家也无法解答这样的数学问题。

我、我丈夫、黄一川,恰好构成一个三角,科学家们声称三角是最稳定的关系。事实并非如此,这并不是一个等边三角形,是一个直角三角形,或者是一个任意三角形,其变化取决于函数的变量。

宇宙中有三个点,连接这三个点就能形成一个三角形,构成某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是勿容置疑的,不过,连接线的长短和形成的角度却是变化无穷的。

黄一川的确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情人,这样优秀的男人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能遇到的。有一段时间,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打算跟远在美国的丈夫分手。我要嫁给眼前的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总是给我一些意外的惊喜,不像我丈夫刘心刚那样什么事都是按部就班,井井有条。而前者,更符合我个人的审美情趣。

在一些浪漫的日子,我往往意外地收到黄一川的礼物,一束水仙,一把玫瑰,或者一个别有情趣的洋娃娃。他非常巧妙地把这些普通的日子变成我们的纪念日。

月光明媚的夜晚,我们偎依在窗前喁喁私语。屋子里弥漫着温馨的花香。半个月亮爬上来,淡雅的光辉洒在我们的脸上、肩头,映射出我们的激情和爱意。温柔的月光透过窗口洒落在地毯上,给人一种非常慵懒的感觉,好像要溶化一样。轻柔的音乐,如同柔软的海水托起我们浓浓的爱意。

有时候,窗外细雨霏霏,甚至会有小鸟的叫声。我们不开灯,点燃五颜六色的蜡烛,坐在烛光下品尝咖啡,扮演莎士比亚戏剧里的角色。一般情况下,他演罗密欧,我演朱丽叶,有时也反串。黄一川在扮演哈姆雷特说那句著名的台词时,让人感受到他内心隐藏的忧伤。

生存,

还是毁灭,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了,先生存,后毁灭谁也逃脱不了这个规律,帝王亦是。这使我联想到美好的一切转瞬间即会荡然无存。

黄一川喜欢唱歌,嗓子还真不错。他不无得意地告诉我,在大学的歌咏晚会上,他还得过美声唱法二等奖。

我伏在他的背上,下巴搁在他的肩头,聆听他一边轻轻拨弄电吉他,一边小声哼唱。我们最终决定分手的那个晚上,他反复地唱999朵玫瑰,唱得我心痛不已。而且,他确实送给我999朵玫瑰,摆满了整个房间,都是红色的,他说红色代表永恒的心。我们就在999朵玫瑰的簇拥中一起度过了最后一个仲夏之夜。

雪儿取过电吉他,娴熟地弹奏着,开始柔声哼唱那首999朵玫瑰,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忧伤,愈益增添了她的美丽。美丽的忧伤,忧伤的美丽。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琴弦,轻唱道:

往事如风,

岂料尘世难懂……

我和黄一川算得上志同道合,却不能成为夫妻。人太相近了反而彼此排斥。爱情需要保持恰当的距离才会久远。我们恋恋不舍地分手吻别,那份爱却永远保留在心中,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对方以及二人相处的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丈夫从美国回来,也是我和黄一川分手的重要原因。我不能同时面对两个男人。我扮演不了那种既是好妻子又是好情人的角色。二者必取其一。我最终选择了回到丈夫的身边。

刘心刚是我大学里的同学,准确地说,比我高一届,而且专业不同。湖南长沙人,爱吃辣椒、豆豉和肥腻腻的红烧肉。老奶奶告诉我,他还是个细伢崽(指小孩子)的时候,就能吃一碗梅菜扣肉。

我丈夫,那时候是男朋友,曾对我说,湖南人有两样食品不能或缺,一个是辣椒,一个是腊肉。在一次辩论会上,他振振有辞地说,没有辣椒,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因为红军正是靠着每人二两辣椒粉走完了二万五千里长征,而红军指挥员几乎都是吃辣椒的湖南人。虽是笑谈,却也是事实。

另外,每当向别人介绍起自己的家乡时,对方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毛泽东。在美国,也是如此。他非常惊奇于这种巨大的影响力。慨叹太多的中国人生活在那个伟大人物的巨大的羽翼之下。

雪儿从容不迫地侃侃而谈,脸上带着若有所思的神情。她那么清晰地描绘着有关她丈夫家乡的细节,甚至连一些微不足道的生活上的琐屑都津津乐道,说明他在她的记忆里已经刻骨铭心。这样一对夫妻又怎么会分开呢?

我念大二的那年,刘心刚念大三。他是学生会主席,我是宣传委员,接触的机会很多。那时候,我们常组织舞会,在校礼堂里安装上音响设备,交叉拉几排霓虹灯和彩条纸。时常跳慢三、慢四,很少蹦迪。蹦迪要上城里的专业迪厅。

一到周末,我和他便到校门外的电线杆上贴广告。名曰广告,实际上就是一张黄色的宣纸,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着一个大大的“舞”字,门票伍角。

这常常是他的杰作。他的书法很棒,师从于岳麓书院的弘智大师。他说他小时候跟姥姥住在一起,姥姥的家就在湘江中央的橘子洲头,同岳麓山隔江相望。

有空的时候,刘心刚过桥到岳麓书院去玩,常看见一个和尚用毛笔蘸水在水泥地上写字,便也跟着闹着玩儿,久而久之上了瘾,欲罢不能。这个和尚就是当时书法界著名的弘智大师。

在我俩确定恋爱关系以后,我和他曾结伴到过岳麓书院寻访故迹。书院门口的对联和匾额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对联是:

惟楚有材

於斯为盛

匾额是:

实事求是

我记不清是哪位湖南前贤的遗迹还是毛泽东的手迹,当时肯定留意过,但现在记不大准确了,只是对那几个字记忆犹新,那种博大的气势和阳刚之美令人震撼。

刘心刚对天心阁上张大千书写的那个“涵”字崇拜得五体投地。有一年暑假,他每天到那儿去临摹。穿着背心裤衩,跪在地板砖上,仰望着几丈高处的那个“涵”字一笔一划地描,大汗淋漓,脖子僵硬得转不过弯,等他挟着一大摞字纸和笔墨离开后,地板上清清楚楚地留下两个湿漉漉的膝盖印。

从刘心刚身上,我发觉湖南人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强烈的责任感,一个是超常的韧性。这可能与从小生长的环境和地域文化的人文背景有关。

即使那么一张小小的“舞”会广告,刘心刚都力求写得尽善尽美。先要在废报纸上写上好几遍,才正式写到宣纸上。

星期五的下午三点钟左右,校园里就会出现这样一道景观:一位身材挺拔的男生腋下挟着黄宣纸在前面走,身后紧跟着一个窈窕淑女,手里拎着浆糊桶和毛刷。

这时候,同学们中间悄悄传开了我和刘心刚的轶闻,他显然已有耳闻,而我真的浑然不知。有一次,他似乎漫不经心地对我说,别人说我和你是一对黄色恋人,你以为怎么样?

我打了个激灵,仿佛大梦初醒,沉睡了二十年的少女情怀终于訇然洞开。我开始意识到,我应该套住这个可以依赖终生的男人,趁他还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

我们都是初恋,特别的纯真,很少有过份亲昵的举动。其时,校园里的风气已经很开化,有男女生同居的,在宿舍里的床铺上吊一幅蚊帐,便可以鸳鸯合眠。

可能与他学工科的出身有关吧,他的责任心特强,做什么事都要有充足的理由。我们都保留到新婚之夜,才有了第一次。我特别的疼,疼得晕了过去。吓得他一个劲儿叫我,拍我的脸,掐我的人中,一夜没睡好觉。次日早晨一看床单上斑斑血迹,像零落的桃花。我疼得连走路都不敢迈步。他见我这样,差不多有半个月没跟我同房,直到我的身体恢复如初。

因为我怕疼,我们一直没有要孩子,其实,我们都想要一个,尤其是刚结婚的头两年,二人的工作都还比较清闲,就想有一个孩子,跟别的小夫妻一样,下班后推着婴儿车到公园里散步。有时候,我注意到我丈夫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别人的孩子身上,我便禁不住有些内疚,真想满足他的愿望。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的害怕。从小听我妈唠叨,她生我的时候,差一点死了。我就对此有一种畏惧感。长大后,又常听女人们说起生孩子的痛苦,更令我有点望而却步的味道。

也许我属于那种敏感、脆弱的女人吧。

再说,女人生完孩子后迅速膨胀的体态也常常消蚀了我的勇气。我害怕自己成为那种成天抱着奶瓶、嘴里絮絮叨叨的家庭主妇。总也洗不完的一大堆的衣服,很容易把一个女人塑造成庸碌的市井俗物。

在这件事上,我不愿为任何人丧失我自己。我丈夫的压力很大,公公婆婆很想抱孙子,连老奶奶也想看见曾孙。有些热心肠的阿姨还以为他生理上有毛病,劝他到医院看看。他有口难辩,只能忍着。

我知道,不是他不想要孩子,而是他心疼我,不想让我这个“小娇妻”受委屈。有时,他半真半假地说,将来可以到SOS儿童村领养一个或者两个孩子,要不干脆培育一个试管婴儿,也算为科学作贡献。现在更简捷,可以克隆了。

后来,由于工作需要,心刚被单位派驻美国,我暂且不能同行,只得做起了留守女士。开头一段日子,我们每天都通电话,一拿起话筒,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他心疼得跟什么似的,在大洋那头直劝我别哭,恨不能通过电话线把自己传递回来。一次,急得他没辙了,他便说:你再哭,我就坐电话回来了。一句话,逗得我破涕为笑。

一般而言,心刚是一个严谨的人,对我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在他眼里,的确只有我这么一个女人,他常说,除我之外,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同别的女人交谈。

大概是受屈原的文化精神的影响,心刚的爱国心比较重,非常希望中国能够富强发达,他几乎是抱着实业兴国的理想才去了美国,他希望能借助美国的便利条件把先进的技术输入到国内。我记得他常说这样一句话:从实力上讲,美国人的今天,就是中国人的明天。

日子长了,一个人独守广厦,难免有寂寞的时候,我便给心刚写信,每天一封,过了一段时间,我突然收到从出版社寄来的样书,打开一看,竟是一本装帧精美的散文集,上面署名:雪儿。原来他把我写给他的信稍加整理、删削以后,寄给了出版社的朋友结集出版。

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刚走进屋里,就接到了他的电话。他有些得意地告诉我那本散文集是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乐得我抱着话筒一个劲儿地亲吻,接着我就泣不成声。说实在的,这是我和他结婚以来最浪漫的一次。

心刚太注重事业和工作,对自己心灵里的一些东西太执着,我不知道这是缺点还是优点,对于一个男人而言,这种品德也许是必需的,但对于女人来说,她还渴望自己的丈夫有一些别的什么,仅仅问寒问暖是不够的。

我想,要不是心刚有这些遗憾,黄一川就不会占据我心灵的一角。这两个男人都是优秀的,都是我最爱的人。其中一个我要把他珍藏在我的心间,另外一个,我要做他今生今世最温柔的妻。

雪儿的脸上笼罩着一种圣洁的光辉。她告诉我,后来,她干脆辞掉了公职,隐居北京过起了这种逍遥自在的生活。全心全意地致力于她的文化耙雪,短短三年,耙出了五本书,外加几百万字的随笔之类的美文。其后不久,雪儿将随她的丈夫刘心刚飞往美国。她说在纽约她仍将一如既往地耙雪。从中国耙到美国,从北京耙到纽约,雪儿耙得潇洒,耙得过瘾。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看到雪儿在纽约耙出的一片蓝天。

三个小时后,我向雪儿辞别,她赤着双脚送我出门,脚脖子上戴着古朴的铃铛,叮当作响。当我快要隐没在楼梯口的时候,雪儿扑到门口冲我嚷了一句:我和心刚还会有一个孩子。我忽然想,假如我拥有一个这样的“雪儿”,我也会马上坐电话从美国回来的。

雪儿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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