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项目:一是健全完善工业统计监测体系。优化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反映宁夏工业科学发展的地方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工业统计环比指标;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等方法,突出各产业聚集区、重点区域产业特色,不断完善统计调查方法;统一处理平台,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健全、维护工业统计数据处理系统,满足和适应国家和地方共同需要;加强区域、行业、园区统计。强化“宁东基地”“沿黄经济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产业功能区统计监测;研究建立工业“战略新兴产业”“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能够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平的统计监测机制与指标体系。二是科学实施工业增加值统一核算方法,夯实工业增加值统一核算基础。夯实基础数据来源,完善各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集团)工业生产统计月报核算制度;完善统一下算核算制度;研究探索完善功能区、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集团)的核算方法。三是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为重点,健全完善工业基本统计单位信息库,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数据生产过程控制,健全数据质量评估,实现工业统计数据的科学管理。四是加强统计监测评价,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以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加强监测评价为重点,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趋势的监测预警。丰富统计服务内容,创新统计服务手段,提高统计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分析监测,增强统计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队伍。坚持以提高统计能力为着眼点,以提高专业队伍素质为抓手,优化人员知识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教育,推进统计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的专业统计队伍。六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完善工业统计信息化处理系统,积极实现我区工业统计信息处理系统与国家的融合衔接,优化业务系统平台,拓展统计业务应用范围,提高技术手段和应用支撑能力。七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法制保障。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统计,探索新形势下统计执法监督与检查服务有效结合的新方式,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保障作用,推进统计执法监督与管理向统计检查与指导服务的转变。八是加强统计星级化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各项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强化市县区基层统计机构,加强园区、工业企业统计力量;完善统计调查网络,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完善工业统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推动改进基层基础工作。理顺工业经济部门的统计管理。按照协作配合、监管检查、指导服务、相互支持、优势互补的原则,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经济部门工业统计分工;加强巡查调研和业务指导,积极支持帮助指导部门加强统计建设,完善部门调查制度,做好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数据资源共享的平台。九是强化统计宣传,提升统计效果。加强工业统计业务品牌的创建和宣传。以提高统计公信力为核心,加强宣传品牌的创新和推广,强化统计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统计发展环境;提高统计宣传在内容设计、包装策划、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积极妥善应对各种统计舆情突发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横向联合,借助外力,建立与主管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搭建全方位宣传网络,扩大工业统计业务品牌的宣传影响力度。
为保证今后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自治区统计局工业处及全区工业统计系统必须要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推进与落实保障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强化团队配合,注重系统联动协同;四是制定计划、突出落实,适时调整、整体推进,为全区统计工作更新标准、更高水平、更优服务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开拓创新求跨越科学发展创佳绩
奋力开创宁夏能源资源统计新局面
过去的五年,是能源统计工作极不平凡、极具挑战的五年。面对严峻的节能降耗形势和能源统计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全区能源统计工作在统计局党政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统计局能源司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十一五”“十二五”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在解放思想中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超前思考中奋发有为,勤奋工作;在大胆创新中提高水平,推进工作,使能源统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五年来,能源统计处初步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核算体系和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自治区、五市及各县(区)节能降耗统一核算制度;建立了企业网上联网直报制度,实现了能源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组建了一支作风良好、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能源统计队伍;积累了比较丰富的能源统计工作经验;实现了能源统计工作的跨越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交给的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任务,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1年,自治区统计局荣获“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突出贡献奖,能源处先后有5人次荣获自治区节能降耗优秀工作者称号,各市县(区)先后有10人次荣获节能优秀工作者称号。
能源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科学判断节能减排形势,正确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能源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建立起了覆盖全社会的能源统计核算制度。完善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全面监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电耗指标,开展了重点能源品种区内、区外流入流出调查。开展了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调查。加强了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消费能源统计工作,细化了建筑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制度。建立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调查。建立了工业企业能源购进、销售情况表,分地区、分行业全社会用电量、电力平衡表等报表体系。逐步形成了涉及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的指标体系。二是建立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核算体系。建立了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及时公布全区及五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逐步将全社会能源消费量核算由自治区级推广到地市级,并于2010年实现了县(区)级能源消费量核算,核算并公布了全区各市、县(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等指标,开创了能源核算统计的新局面。加大了对地市及县区节能降耗进展的监测频率,于2011年推进实施了五市单位GDP能耗季度核算工作,按季度及时反映了地区节能降耗形势,取得了良好效果。2012年,能源统计处将单位GDP能耗季度核算进一步在县区全面推开,实现了能源核算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编印了《宁夏能源核算统计工作手册》,编制了地区能源消费量核算数据处理程序,降低了数据处理的难度。近年来,能源处先后召开了能源核算统计工作会议和能源数据联审会议,对县(区)能源统计专业人员进行了系统的能源核算方法及核算数据处理程序培训,为开展地区能源消费量核算奠定了基础。三是实施了能源统计“一套表”改革。按照“加强培训、注重指导、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强化督查、总结完善”的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奋勇拼搏、连续作战、辛勤工作、扎实推进;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数据衔接较好、质量不断提高,平台建设更加规范,能源企业“一套表”数据质量得到国家统计局能源司的高度评价,联网直报率达到100%,并在4月份实现了顺利并轨,确保了能源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顺利实施,实现了能源统计数据的统一采集、审核、查询、汇总功能。四是启动了宁夏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调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确定在我区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调查工作。对全区20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资质以上建筑企业进行了培训。为建立省级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制度,探索地区资源产出率核算方法,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反映循环经济发展情况,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统计、考核和数据公布奠定基础。
二、能源统计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全面监测、预警能源消费形势、节能降耗目标,发布监测报告和节能降耗统计公告。启动了能源统计应急机制,监测的范围从重点用能企业扩大到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的频率由半年报、年报提高到按月监测,建立了能源消费总量倒逼机制,建立了节能降耗形势的预警监测、月度分析和快报制度,提高了能耗运行监测水平。充分利用统计的监测手段,及时捕捉能源经济运行和节能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及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研究我区能源消耗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自治区政府建立长效节能降耗机制提供依据。近年来,全区能源统计系统共撰写统计信息、分析报告、专报、统计内参共计300多篇,自治区领导批示30篇次,市县领导批示的达到20多篇。银川、平罗、青铜峡、贺兰、惠农、石嘴山、永宁等市县区的分析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今年撰写的《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艰巨》的统计调查专报,得到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解孟林的关注。他认为:“这份报告分析得很深刻,从中可知我区节能降耗的任务艰巨,只有在调整结构上下决心,下大工夫,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依据国家“十二五”确定的我区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按照“双控双向”“区域差别”“行业差异”的原则,分解了全区五市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从而便于管理与监督。
三、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加强能耗数据质量监测,提高数据质量,是科学核算单位GDP能耗的重要基础,也是统计部门提高统计公信力的核心与关键。一是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规范审核流程,数据审核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二是完善基层报表数据处理审核程序,加大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建立了能源消费与主要耗能产品、主要能耗行业产值、电力消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相关指标的协调评估制度,确保单位核算数据真实、准确和一致;四是改进了季度数据审核方式,强化了全区与各市县能耗数据的匹配性和一致性,有效控制了全区与各地区之间的数据差距。
四、能源统计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加强能源统计的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能源数据质量。针对市、县(区)能源统计的有关部门、重点耗能企业不同层次的统计人员,开展了能源统计基础、能源核算方法、统计报表制度、联网直报平台操作、节能降耗指标分解与计算等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培训,规范了部门、行业、企业的能源统计行为,提高了基层和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素质和源头数据的质量。二是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管理制度。率先开发并不断完善了企业能源统计电子台账,市、县(区)能源统计综合电子台账,为保障基层单位能源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市、县(区)能源统计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综合协调能力搭建平台。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加强依法统计,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水平。四是能源统计队伍得到加强。全区能源统计专兼职人员不断增加,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县区均能保证专职能源统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各地能源统计人员逐步稳定,为不断提高能源统计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统计服务水平提供了人员保障。
五、建立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统计局能源处密切与经信、发改、电力、交通、建设、商务等部门联系与沟通,整体把握节能降耗、碳排放政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参与制定能源计量办法,协助修订自治区主要耗能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定额。全面了解全区电力消费与调入调出,分地市、县(区)和分行业用电量,煤炭调入调出情况。协调指导部门开展公路运输能源消费、建筑节能、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成品油消费等统计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强化行业能源消费与分品种能源消费数据的逻辑关系,从宏观层面上统筹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匹配、平衡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