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离婚,在美国也不过才只有数十年历史,在此之前,提出离婚必须要有理由,再由法官判决那理由足不足构成离婚的因素。 诚如俗语所说的:“幸福的婚姻只有一种,而不幸的婚姻却有千万种。”于是申诉各类奇奇怪怪的理由均出笼,以争取法官同情而取得离婚许可。妙的是有人专门收集这类理由供大家奇文共赏。
一位太太获准离婚的理由是,先生婚后只买过一件东西给她,是一双鞋子,而且还太紧会打脚。
一位先生控告太太离婚的理由是,她天天洗热水澡,太浪费瓦斯,希望获准离婚。
一位聋子希望法官能判他离婚,因为太太一直对着他啰嗦——用手语啰嗦。
一位先生想要离婚,是因为太太不让他读有任何女人的杂志,电视画面上如果有女人的镜头也会被她叭地一声关掉。
一位太太申诉希望离婚的理由是,先生不洗澡。
一位太太控诉说,先生在他们的结婚照上为她加了胡子。
一位先生受不了太太爱猫,天天让猫睡床,先生得睡沙发。
一位先生说,太太怪他和秘书一起晚餐而要离婚,他发现与太太吃早餐更容易争吵要离。
一位太太要求离婚的理由是,先生一直提初恋情人,而且每天哼唱的歌也是“难忘的初恋情人”,令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另一位太太说,先生一直想用她及孩子去换一辆新车。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离婚的理由有千万种,而如今的无过错离婚只要双方同意,或不再相爱即可,不必再找各种借口,让水火不容的夫妇能及早解脱。
以至于有人说生命中有两个最快乐的时刻,一个是结婚,另一个是离婚。又说会去结婚是因为缺乏判断力,离婚是因为缺乏耐力,而再离婚是缺乏记忆力。
其实在婚姻中多些沟通与谅解就可以少些争吵,把每日一只苹果就可以远离医生,改成一天一个赞美就可以远离离婚,不要使离婚变成两人婚姻中唯一一次意见相同的时候。
最近读到一位作家的文章提及:几乎每位夫妇都有想过离婚的念头,无法一一证诸于周遭的朋友,倒是听过吵吵闹闹地过了五十年,却必须对“如何维持美好的婚姻”发表高见了,而发现不离婚除了爱之外,也有各种理由,而且也是家家不同,人人各异。
例如许多人承认是“太多干扰”让他们夫妇没有离成婚。两人吵架吵得如火如荼,双方大声叫嚣着说要离,却总在此时,有突发事件来干扰了离婚大事,不是孩子于这个时候跌断手臂,就是扁桃腺发炎住院,得夫妇双方同心协力来处理。要不然车子出了问题,有远方朋友来访,都急着去忙这些事,等事情忙完后,竟然忘了当初是为什么事而吵,什么事叫离的。
也有人是为“费用太高”离不起,两人一起生活总比两人分开来得省些。而结婚时只需去教堂给牧师一小笔费用即可,但要结束婚姻却必须付给律师一大笔钱。
曾听过一则笑话说,一位富翁于女儿结婚时不知道要送她什么礼物,只有答应她说于她离婚时替她付一切费用,女儿欣然接受,宣称是所有礼物中最贵重的。如果还涉及要付赡养费、平分财产、打官司则离得起婚的人实在不多。
更有人是为了孩子而勉强在一起,不知道孩子要归谁抚养,也不想让孩子有个破碎的家,或让孩子去恨自己的爸妈,也许等孩子长大了再给他好看。但孩子长大了,正是两老相依为命的时候,还离什么婚!
还有人是因为“怕麻烦”就省了离婚,结婚时只需在牧师跟前说“我愿意”,而离婚却必须在法官面前讲上一大堆话,向许多亲朋解释,编些理由怪对方。又有人说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但对于这个枕边人真的还不够了解,为什么他一定要那样想,还没有了解够,还不是采取行动的时候。而且搬家、分开报税、如何分家中老狗等事而烦恼。原来,怕麻烦有时还可以保住婚姻。
再则是找不到好借口,没有惊人的想象力,想不出可以列入“奇闻”的理由,最好是永远找不到理由!而平时可以抱怨先生或太太令他不快乐,离婚后不快乐,也是因为没有另一半可以怪罪。也许再拿出当初追太太谈恋爱的精神出来就不会离婚,而有的伴侣的要求也不多,只要对方用对待朋友,对待车子,对待狗的热忱对待配偶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