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现代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旅游者已不仅仅满足于一般的旅游服务,他们对旅游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为现代化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使旅游业的管理机制正常而高效地运转,除需要依赖经济法则和行政手段外,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提高旅游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企业与旅游者的利益关系、旅游企业与其他行业的利益关系及旅游业内部的关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公共关系。任何一个环节的关系没理顺,出了问题,都将影响整个旅游业的经营管理。而处理这一系列的关系仅仅依靠规章制度、奖惩条例是不够的,必须结合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让员工树立起职业责任心、道德责任感,做到敬业、乐业,在服务工作中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才能有助于改进管理,提高旅游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有利于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
当今世界旅游业已呈现出从观光型向度假型发展的趋势。在目前人们旅游意识日益强烈和旅游消费观念逐渐成熟的情况下,人们已将旅游作为寻求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因此对旅游过程中的衣、住、行、游、购、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除需要物质条件和技术要求外,重要的还是如何处理好旅游工作者和旅游者的关系,即“客我关系”。要使旅游者满意,旅游从业人员必须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向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社会主义旅游职业道德要求旅游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服务,时时处处为旅游者着想,始终把旅游者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做到宾客至上、把旅游者的满意看作是自己的工作目标。只有做到这一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才能上一个新台阶。
(4)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一起抓,两手都要硬”。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旅游业接触面广,流动性大,常被人们称为“面向世界的窗口”。旅游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旅游活动带来广泛的人际交往和文化交流,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推动科学技术的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阔眼界,了解世界。旅游业是面向世界的窗口行业,它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在一定意义上讲,它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形象的缩影。旅游业既是重要的经济产业,又是外事工作的一部分,不仅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赚取外汇,而且还可以扩大我国的政治影响,增进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加强与国外的民间性的文化、科技交流。因此,旅游职业道德是社会状况一个侧面的反映,又给社会许多方面以巨大的反作用。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际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也出现了国际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国际化的发展一方面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加强国际间经济与文化的合作与交流,但同时也带来了某些消极影响。例如,资本主义一些不良思想意识形态的渗透使我国优良的传统道德受到冲击,出现了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和言行;降低服务档次,向游客索要小费,与游览地商店老板勾结在一起坑害游客等,这不仅扭曲着一些人的灵魂,影响着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地制约着旅游业的发展。面对这些问题,必须开展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抵制旅游业的不正之风,抵制一切腐朽没落思想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腐蚀和毒害。可见,加强社会主义旅游职业道德建设不仅关系到旅游业的兴旺发达,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风气和国际声誉。
【小资料】
导游员也是一景
从某种意义上说,导游员是风景区的“窗口”,是城市形象的缩影。有人说,高素质的导游员可以让风景点“升值”,粗俗的导游员也可以让奇山秀水失色。
近年来,导游员队伍逐渐扩大,一些导游员素质不高、站没站相、坐没坐相,有的想方设法套取游客钱财,还有的向游客推销低级趣味的东西。游客碰上这样的导游员,游兴索然。因此,尽快提高导游员的素质,让他们成为一道亮丽的流动风景线,是发展旅游业的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远的建设。
3.6.3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
旅游职业道德规范是指旅游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评价和判断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标准。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了旅游企业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即爱国爱企,自尊自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私分明,诚实善良;克勤克俭,宾客至上;热情大度,清洁端庄;一视同仁,不卑不亢;耐心细致,文明礼貌;团结服从,不忘大局;优质服务,好学向上。
(1)爱国爱企,自尊自强
“爱国爱企,自尊自强”是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循的一项道德规范,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国家旅游局指出:“导游员必须是热爱祖国的,他不仅自己是坚定的爱国主义者,而且通过自己的讲解和服务,使来华访问的旅游者深深体会到中华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作为旅游业从业人员,都应该忠于自己的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旅游企业在开发旅游资源、推介旅游景点时,要增强思想性和健康的文化内涵,把旅游景点建设成经济发展重要依托的同时,也把它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同时,旅游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旅游相关知识,还要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展示祖国大好河山、介绍悠久的历史文化、宣传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爱祖国、爱民族、爱人民、爱家乡的美好感情,成为合格的思想宣传工作人员。
在旅游业中,从业人员要体现爱国主义情怀,应做到:牢固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把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地讲,就是要坚持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地维护祖国的独立、完整、统一和尊严;自觉维护祖国各族人民的安定团结;自觉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奋发进取;要有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特别在涉外旅游活动中,从业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时时、事事以国家利益为重,担当起“对外宣传员”和“情况调查员”的职责。接待海外旅游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广交朋友,使旅游者通过对我国的了解更加支持我国的事业,因此宣传我国、回答旅游者的种种询问是旅游从业人员责无旁贷的职责。总之,作为旅游一线的导游员既要通过生动、形象、富有说服力的语言介绍我国的方针政策,宣传中华文明、大好河山及我国人民的发明创造和伟大成就,帮助旅游者比较完整地认识我国,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又要多做情况调查。既要调查本国的国情资料,又要更多地了解别国的风土人情、礼仪习惯。要通过调查,获得丰富、生动、有用的知识。只有在充分了解本国资料,同时掌握更多他国的情况,才能在自尊的基础上,尊重外国的友人,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发展。
(2)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也是社会主义各行各业从业人员一项共同的道德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也应同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一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执行旅游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旅游行业的纪律,执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分别就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相应规定,作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应熟悉并牢记这些规定,避免做出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在旅行、游览中,遇到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游客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②在旅行、游览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当向游客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③严禁从业人员嫖娼、赌博、吸毒,也不得索要、接受反动、黄色书刊画报及音像制品,不得套汇、炒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海外游客兑换、索取外汇。
④旅游从业人员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游客的物品,不得偷盗游客的财物,不能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⑤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准因游客不给小费而拒绝提供服务。
旅游从业人员不得收受向游客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财物。
⑥不得营私舞弊、假公济私。导游人员不得“游而不导”,不擅离职守,不懒散松懈,不本位主义,不推诿责任。
⑦导游人员要关心游客,不能态度冷漠、敷衍了事,更不能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导游人员不要与游客过分亲近,不介入旅游团内部的矛盾和纠纷,不在游客之间拨弄是非;对待游客要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⑧旅游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不得迎合个别游客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敬业爱岗是指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职业荣誉感。首先,要认识到劳动是每位社会成员的职责和义务,并将劳动看成一种美德;其次,把任何一种对社会有益的劳动都看成是光荣的,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都是社会的需要;再次,劳动是衡量每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尺度。敬业既包含对职业的认识和体验,又包含着对国家、社会、家庭及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因而常常同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等结合在一起,但它主要还是一种由认识、体验上升为自觉意志的道德情感。有了这种道德情感,从业人员就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但能自觉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职业纪律性,而且能形成以苦为乐、以苦为荣的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所以敬业意识不仅是安心本职、钻研业务、尽心尽力、事业有成的思想基础,也是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
(3)公私分明,诚实善良
“公私分明,诚实善良”对于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来说尤为重要,因为第三产业主要是为其他产业提供服务的,在服务中必须公私分明、诚实待客。旅游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一个重要产业,旅游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谋私利、公私分明。无论是来自游客方面,还是来自其他方面的诱惑,都应有较强的自控能力,自觉地抵制各种精神污染,对待游客要真诚公道、信誉第一,服务中要做到“诚于中而形于外”,不弄虚作假,不欺骗游客。
诚实守信是企业经营、立业之本。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要明码标价,做到质价相符;不做虚假广告宣传,故意误导、欺诈游客。提倡旅游企业之间签订“诚信经营合约”,做到信守承诺、公平交易、互助互信、共同发展。
例如,导游员肩负着引导旅游者参观游览,用流畅的语言、丰富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进行导游讲解,传播一国(一地)文化的重任。讲解是导游工作的主要手段。因为导游不导或游而不导,旅游者只能用眼睛看,不能用耳朵听,眼前的景物便如过眼烟云,不可能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就达不到增长知识的目的。导游员有声有色地把一个景点的知识、典故、传说、轶事等讲解清楚,主动介绍,以多取胜,游客们就会乘兴而游、满意而归,增加了旅游的附加值。
(4)克勤克俭,宾客至上
“克勤克俭,宾客至上”是服务行业一项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服务人员的基本服务标准。勤,就是要为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而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平凡的旅游服务过程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俭,就是要例行节约,优化资源配置,反对铺张浪费。
旅游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尽心尽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一切为游客着想,主动热情地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把令游客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唯一标准。“宾客至上”是服务行业的座右铭,它既是宣传的口号,又是服务行业的服务宗旨、行动指南,是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因为“宾客至上”意味着“顾客第一”、“顾客就是上帝”,旅游者是旅游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旅行社需要旅游者,导游员本人也需要旅游者。没有旅游者,导游工作便没有服务对象;没有旅游者的消费,旅游产品的价值就不能实现,导游员的劳动就失去了对象,从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