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择偶。自由恋爱是侗族青年男女择偶的途径之一,其形式别具一格。当儿童还在七八岁时,就开始分性别跟着村寨里的歌手学习唱歌,至十五六岁便参加社会活动,有了恋爱和择偶的自由。在南部侗族地区,几个年纪相当、关系较好的女青年,不分辈分,相互邀约在一家(俗称“姑娘堂”)从事绣花、编织等手工针线活,或纺纱织布。每当农闲之时,特别是冬末春初的夜间,三五成群的青年小伙子,同样也不分辈分,或徒手,或携带“格以”(牛腿琴)、琵琶等乐器结伴来到“姑娘堂”,或喊开门,或唱开门歌,或隔门对唱,有的姑娘则故意不开门,叫小伙子们在门外等很久以考验其诚意。小伙子们进屋后,主客分坐在火塘边,或对歌作乐,或低声细语交谈,直到深夜或黎明,才依依不舍离去,家人在屋里一般也不避开。在黎平、榕江、从江等地,人们称之为“走姑娘”或“玩姑娘”“走寨”“走聚堂”“坐夜歌”等,史书中叫“行歌坐月”。在榕江乐里七十二寨一带的侗族,男女青年的交往不是这种集体形式,而是女子独坐高楼,开隙门窗,男子则搭梯窗前,隔窗对歌,别具风趣。这里的侗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一定要避开父母和兄弟,否则被视为极不礼貌,而姑娘也会认为小伙子不懂事。因此,小伙子只好等到夜深人静之时,带上自制的琵琶、牛腿琴,扛着木梯,悄悄来到姑娘家的屋边,架在姑娘卧室窗外(有的姑娘家是两三层的吊脚木楼),然后爬上梯子,开始轻声唱歌,示意姑娘开窗对歌。小伙子轻柔悦耳的歌声往往打开了姑娘的心扉,情不自禁地打开约2寸宽的窗口,与小伙子对起歌来。所以当地有“大树受不了三百斧头砍,姑娘抵不住几句好话喊”的俗语。
当然,如果姑娘实在不喜欢某个小伙子,也就不会开窗对歌的。在湖南通道侗族地区,这种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动叫“坐仓脚”。仓脚即由寨子集体建造或女方建的比较简陋的房子,又称“公房”。它是用六根杉木搭成架子,上面盖杉树皮,周围用木板围好,宽一二十平方米。屋里中间建有火塘,周围摆上矮凳或石板。还有的因房地紧张,就将公房搭建在某家居室旁。“坐仓脚”往往以一两个年纪较大的姑娘为主(有的还正值“不落夫家”期间),约集几个姑娘,每当农闲之时,在仓脚里点燃火塘,煮着油茶,烤着糍粑,做着针线活,等待男青年们来对歌、弹唱,谈情说爱。
通过多次“行歌坐月”、爬窗对歌、“坐仓脚”后,男女感情渐深,情投意合,便开始交换信物。过去常以一枚铜钱破成两半,男女各持一半,表示订下终身。现在男子则多送银项链、手圈、银耳环以及玉石手镯等;女子一般送自己精心编织的花带、花帕、鞋垫或侗布衣服等。侗语称为“弯麻”,意为“换记”。
在北部方言区,青年男女的社交活动叫“或炎”,俗称“玩山”,或“坐夜”“栽花”“探花”等,而将“玩山”的地方叫“花园”,一般在小山坡上,或大树下,或路旁绿茵草地与野花丛中,以及屋边、仓脚、木头堆上等。在“花园”里,九寨一带侗族称男的为“郎”,称女的为“姣”“姐”。按习俗,女子在“不落夫家”期间,已婚男女仍可参加“玩山”,不受舆论谴责。当地人喜爱“玩山”,常唱道:“一年要算三月忙,活要做来花要攀,做活得米敬双老,玩耍攀花为成双”“栽秧打谷实在忙,夜里探花可莫忘”。“玩山”多在农闲时,以集体性为主,晚上、白天均可。本寨的通过生产劳动、走寨串门约定玩山时间,或男子到女家楼下吹口哨、打响舌声相邀,然后一起到“花园”唱歌、谈情说爱;与外村寨的玩山,主要通过赶场(集市贸易日)、走客探友、长辈牵线搭桥、赶歌场、联寨斗牛和吃牯脏等活动进行。每逢赶场,小伙子、姑娘们身着盛装,成群结队来到集市。如遇到中意的对象,就用表情、动作暗示,或派代表去邀请。无论是哪种方式约定的日子,都很讲究,俗话说:“有心约在三六九,无心约在一五七。”约会的地点,一般距男子们较远,距女子们较近。为了表示守信用,女子们还出一件东西给男子,叫“压日子”。东西不论大小,“头发丝丝是个礼”,到了履行约会时,就把凭物还给物主。
经过几次约会后,双方逐渐加深了解,某对青年男女互相中意者便形成固定的情伴。以后再到花园玩,两人就避开自己的其他同伴,在花丛中、树荫下窃窃私语,倾诉爱意。当感情进一步加深后,有时就不再集体玩山,而是两人单独约会了,这时,九寨等地侗族,要举行“安墩架桥”仪式。俗话说:“未成架桥先安墩,先结情意后结缘。”安墩就是向众人公布这对男女结成了情侣关系。一般以男子向女子当众赠送一件小礼物为标志。安了墩就架桥,由女方拿出一件小礼物回赠男方,该礼物挂在树枝上,男子把礼物从树枝上取下,就算架了桥。安了墩架了桥,还唱《架桥歌》《久伴歌》。
结了伴的男女,在以后的日常交往中,也经常互赠礼物,以增进感情,如男子送给女子镜子、手绢、头绳之类;女子送给男子自己编织的细草鞋、绣品等,以展示自己的手艺。结成情伴的男女,有的会向婚姻方面发展,也有的因移情别恋或认为感情不和而结束了关系。
在三江等侗族地区,还有一种青年男女交往的方式,叫“月堆华”,意为“集体种公地”。公地一般是离寨子几里路的山地,主要种植玉米、红薯、豆类等旱地作物。这种方式多为“行歌坐月”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入。时间从农历三月初三开始,到农历八月十五结束。农历三月初三,经常在一起参加“行歌坐月”活动的几个寨子青年各派代表讨论参加“月堆华”活动事宜,如参加种公地的自愿原则、参加人数等。一般而言,参加的人要有一边是男青年,另一边是女青年,且人数要相等。四月初八,是挖山播种的日子,男女青年穿着节日盛装,结伴上路。男青年扛着锄头,带着酸鱼、酸肉,姑娘们带着种子和糯米饭,一起汇集于山上。在开山种地之前,还要举行祭祀土地神、风神仪式,随后大家一起种地,边劳动,边说笑对唱,场面热闹有趣。中午时分,大家聚集在一起,在欢歌笑语中共进午餐。晚饭过后,男青年到女青年寨子“行歌坐月”,弹唱闲谈,直至午夜或黎明,才依依不舍地离去。五月初五、六月初六、七月十四日,是约定中耕的日期,青年男女们再度相邀在一起上山劳动,在轻松愉快的劳动中又度过了一个个难以忘怀的日子。
八月中秋节前后,是“月堆华”活动的高潮。八月十四日,小伙子们身着盛装,赶着猪、牛来到姑娘们的村寨举行庆丰收活动。大家欢聚一堂,共享收获后的喜悦,并弹唱对歌一直到深夜。八月十五日,姑娘小伙们到山上收割,所得成果或按人均分配(有的小伙子则将之送给心爱的姑娘),或交给寨里的头人。八月十六,小伙子们又邀请姑娘们的父兄聚集在一起,以答谢他们对“月堆华”活动的支持。姑娘们则各自将布鞋、花带、家织布等,用竹竿高高挂起,送给心爱的人。当小伙子们回寨时,姑娘们还在寨头摆下阵势,唱拦路歌,以表达半年来在共同劳动中建立的深厚情谊和依依惜别之情。
说亲。侗语叫“懈买”,意为“说妻”。无论是自由恋爱结合,还是父母包办,都要经过说亲这一过程。男女青年在行歌坐月或玩山中找到意中人后,男子在征得父母同意后便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在榕江,侗族民间并无专门的媒人,大都采取“哪把钥匙,开哪把锁”的方式,往往托拜与女方家有世交或亲戚关系的人上门求亲,也有的请男方家族中的嫂嫂、叔母、伯母、奶奶或姨娘、外婆等,但均须是夫妻双全和睦且能说会道者。媒人初次登上门,一般不直说婚事,而是先以征询的口吻试探女方父母,若遭到拒绝就回去。如此往返穿梭于男女两家传递消息,直到女方家同意为止,侗语称为“山宋”。“山宋”那天,男方家请5~7个女性亲友或其他的族中老年妇女与媒人一道,带上糖果及聘礼,前往女方家商谈。这些老妇人须是丈夫健在、儿女双全、子孙满堂、享有一定威望的所谓有福之人,一是对女方家表示尊重,二是借此暗喻这桩婚事顺利和美。而女方家也事先通知其叔母、伯母、姨妈、姑妈等至亲长辈女性前来作陪。大家边吃着糖果,边说笑,其间,媒人则暗将聘礼(一般为金戒指、玉石手镯或钱)交给女方母亲,于是,说亲便告成功。
订婚。在榕江称为“墨买”。“山宋”之后,男方择吉日请20~30位女性老人挑着百余斤糖(有的按女方至亲多少决定数量)、绿头公鸭一只、猪肉2~25公斤、糯米50余公斤,以及礼金(数百至上千元不等)等前往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女方家把送来的糯米掺肉煮熟(侗语称为“苟岁多”)招待亲朋,意为大家吃了黑糯米饭,脚板擦了黑灰,这门亲事就算订下来了。男方家人返回时,女方则馈赠一些物品(侗语称为“板梦”),一般是10匹侗布、3~4套衣服以及姑娘亲手做的布鞋4~5双和10余双鞋垫,作为压聘和凭据。与此同时,男方家还要给女方舅家送去一份礼物,表示认亲。从此两家结成亲戚,逢年过节,男家均要给女方家赠送礼物,并一直延续至生育子女后。
锦屏侗族,订婚一般分两次行礼。第一次男方家派人给女方家各送一斗二的大米和大豆,意为一年12个月和哺育女儿的饭菜,表示对父母年年月月哺育女儿的象征性补偿;随后,男方家派3个有儿有女(称为“双传”)的中老年男子带着银首饰、订婚礼钱、祭拜用的酒肉等到女方家敬祖先,女方家也同时告知家族各户派一人前来参加。女方家将男方送来的财礼、酒、肉在神龛前过目过秤后,即开始祭供女方家祖先。之后,女家办酒席招待来客。男方家到女家时,还须放鞭炮,故有的地方将订婚酒叫“放炮酒”。
三江侗族订婚的聘礼多根据各地习惯和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一般男方到女家行聘,要携带糖、肉、酒,有的地方则带酸鱼和酸鸭、糯米前往,或者给女方聘金和银饰。男方行聘者返回时,女方多赠与布匹、糯米粑等物。
讨八字。榕江侗族在打算办婚事的当年,趁农历八月十五日给女方家送节礼时,向女方父母索要姑娘的年庚八字,然后请阴阳先生测定婚期,并用红纸写好,由男方父母亲自送到女方家并与其磋商,如无异议则各自开始筹办婚事。锦屏侗族讨八字习俗较繁杂,有讨小八字和讨大八字之分。届时,男方派人携带新毛笔两支、香墨两锭、红纸两张及少许酒、糖到女家。如讨小八字,男方家所去之人一天即持八字而归,女方家也只请至亲吃餐饭即可;如系讨大八字,男方家所去之人,除一人持八字当天返回外,其余则留在女家作客,3~5天不等。在女方家吃“上马酒”时,其房族亲戚均有人前去赴宴作陪,之后,再由房族亲戚轮请,最后又在女方家吃“下马酒”,送走男方家客人。讨大八字费用颇多,除了少数富裕者有能力操办外,一般只进行讨小八字。吃“上马酒”时,男方须得专门备办银手镯、耳环等首饰和衣服、衣料送给女方。而男方得到姑娘八字后,请命理先生测算婚期,并将结果告诉女方。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双方于是开始备办婚事。
结婚。侗族的婚礼一般在秋末或冬季举行。在正式举办婚礼前,镇远侗族还有讲彩礼之说。男方家在秋末或立冬之后,可请原订媒人携带茶叶、糕点、盐等前往女方家商谈彩礼之事。讲彩礼时,女方父母没有决定权,由家族众长者决定。新中国成立前,多为“三个六十”,即60斤肉、60碗酒、60斤米。新中国成立后又改成了“三个八十”或“三个一百二十”。彩礼一旦确定,男家须如数备齐。锦屏侗族则叫“过彩礼”。讨完八字后,男方备彩礼择吉日请房族中4~6人或8人挑着米、酒、肉、糖及钱到女家。女家接到彩礼后,将糖分发给房族各户,请他们前来赴宴。酒席上,女方的姊妹、姑嫂、叔伯母常跟男方家人“闹豆”,或捏耳,或画脸,或不准吃饭,百般戏谑,直至男方交出“豆”(钱,8元8角或18元8角)。有的男方家人故意不交以逗乐。男方家人回去时,女方家赠以布料、布鞋等。出于对舅舅的尊重,锦屏一些地方的男子须准备几斤酒肉、鸭两只、20~30元钱,在女方的陪同下前往女子舅舅家放炮认舅;还有的则由女方将彩礼的1/4左右及一些酒肉、糖果等,一同和男方送到女方的舅舅家。舅家接到礼物后,或留一半,余下一半连同所赠贺礼送回,或全留,待女出嫁时再重赠。
都柳江沿岸一些侗寨,结婚时,亲友鸣炮送礼祝贺,大宴宾客。只要是同宗同族或邻居姑娘,不分辈分,皆可作为伴娘陪同新娘前往新郎家,多达数十人。到了夫家,先行婚礼,后由男家同族兄弟或邻近伙伴,同样也不论辈分,与伴娘们对歌为乐,历时一天或一昼夜,并由房族兄弟陪同进餐。
有的地方迎娶仪式较简单,既不宴请宾客,也不送贺礼,男家只用一些腌酸鱼、糯米饭,请房族中几位有身份的人陪新娘及伴娘吃一餐饭即算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