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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像祖母一样生活(4)

孤独的时候我们总该选择一些什么吧!于是就选择了摇滚。“动力火车”的“当山风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让我们置身于旷野中浮想联翩。而风雨中飘摇了多年的“唐朝”忽然失去了贝斯手张炬,张炬被一辆车带走了年轻的生命。但是“唐朝”没有倒下,一个叫顾忠的人又走进“唐朝”。

如果“唐朝”没有生命了,那么它的队员还会有生命吗?

我喜欢那些从心底深处宣泄出来的音乐,那不是喜多郎,不是梅纽因,不是莫扎特与贝多芬,那其实是我们自己。我们心底的歌从别人口中唱出来,所以我们才会激动。上学的时候看到过崔健的海报,他穿着绿军装抱着吉他像尖刀班的冲锋队员。我在海报前站了很久,忽然想,长大后我会不会也是这样。

莫扎特说,如果我能使用语言,何必使用音乐。后来我也选择了另一种表达自我的方式,我一直以为我不能驾驭音乐,只能驾驭文字。许多年后我看到了一个朴素的人,他叫朴树,他纯朴的音乐让人心动和落泪。我看到他穿着灰旧的中山装、发白的牛仔裤,站在秋天的白桦林里,用平和的语气告诉人们一个遥远的爱情故事。舒缓忧伤的旋律让我听到了另一种无坚不摧的音乐,不是摇滚胜似摇滚。我知道他一定是音乐树上一枚坚实的果子,它质朴的光芒注定是为音乐而绽放的。

我的一位杨姓朋友已经三十多岁了,他忽然拉起了一支蚂蚁乐队。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四个人在体育场空旷的草地上演奏。灌唱片和出名对他们来说相当遥远,他们只想在某些聚会或是公众场合唱一唱。杨八岁的女儿经常去听杨唱歌,唱完歌杨的女儿就背着父亲的吉他牵着父亲的大手回家。我知道杨成不了摇滚歌星,而杨的女儿却很有可能。终于有一天杨和他的蚂蚁们有机会在五角广场的夜雨中唱了两个小时,现场围了很多人,这其中居然也有警察拍掌附和。

我知道青岛有一支蚂蚁乐队,他们比杨的乐队更年轻更有实力。我没有告诉杨这件事,只是出于写作的本能经常打听乐队的事。杨的乐队后来到歌舞厅去表演,赚一些外快。杨的音乐在歌厅里一直散发着稻草的清香,他的《蚂蚁之歌》其实很容易让人感动。

我喜欢听大街上的音乐商场里的音乐餐厅里的音乐。有一次我在五福园吃饭时听到了麦田守望者的歌曲,灯红酒绿的城市中我见到了大片的麦子,在风中一浪一浪翻滚,它们泛着金黄的颜色。麦田中走过来几个年轻人,里面有没有许多年前的我。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里,我见到了杨的乐队在露天广场唱歌。他们的身边站着一个只有八岁的小女孩。他们纯朴的音乐遗落民间,地上零零碎碎的碎片,是谁将它们轻轻捡起的呢?

一个叫小天的人

其实我们都是叫他小天的,尽管他也有姓,他的姓叫“唐”,唐其实是一个看上去听上去都很美的字,有一种温文尔雅中透出的气势。但我们都叫他小天,因为这样叫有一种亲切感。小天喜欢唱歌,一起当兵的时候,每逢“拉歌”他的嗓门就异常响亮。他最喜欢唱的歌是《小白杨》,一棵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我们总能随着他的歌声,体味到一望无际的蓝天那种旷远的心境。小天说他家门口就有一棵小白杨,但知情者说那不是小白杨,那是棵普普通通的香椿。

我们终究没有去考证小天家门口的那棵树的品种,只知道小天唱歌的名气越来越响,只知道和驻地搞联欢时他总是很出风头,只知道他凭着一曲《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而骗取了驻地针织厂一位团支部书记小卢的芳心。小卢无数次热泪盈眶地听小天将这首歌唱完,然后,她就把头幸福地靠在小天的肩头,然后,领导知道了这件事给了小天一个处分。小天是我们八十个枫桥兵里唯一背了个处分回到老家的……

小天回到老家时终于带走了团支部书记小卢。在轮船的甲板上我替他们照了一张相,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很幸福。接着是每一个退伍兵回到老家后为工作而奔忙,重新开始一种碌碌的人生。

小天依然喜欢唱歌,他的流行歌曲唱得越来越地道,有些像歌星的架势了。痛苦时皱眉扭头,手指分开,快乐时踢腿扭胯。小天在一次小型的卡拉OK比赛中夺得了金奖,奖了一套炊具。小天就用这套炊具和小卢在不大不小的房子里过一种平静的但却充满人间烟火味的生活。

小天让小卢进了一家镇办厂工作,那是一家专门做伪劣胶木开关的工厂。

小天自己开始在腋下夹一只人造革皮包为小厂跑销售,跑来跑去很像是日理万机的样子。所有战友在偶尔碰面时总会在小饭馆里边灌啤酒边议论小天的变化,说小天好像不太正常了。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小天的销售跑得并不很出色,却开始干起骗人的勾当,并且用拆西墙补东墙的办法挥霍钱财,结果债越欠越多,老板派头越惯越大。针织厂团支部书记小卢终于含泪离开了小天,回到长江边上那座美丽的小城。

小天顺便来看了我一回,那天下了场不大不小的雨。他的手上戴着三只戒指,白衬衣外面一件皮马夹,头发上打了摩丝,腰间别着手机,但他的裤腿满是泥巴,有一种狼狈的味道。他来找我是为了向我借一千块钱,说是有一笔买卖,做成了利润和我平分。那时候我在一家化肥厂里做厂警,他说你身上怎么有股化肥的味道,他说你这个人怎么搞的连手机都没有,下个月送给你一个算了。他还说最近发财了准备年底时送给战友一件高级衬衣,他很认真地掏出笔记本记下了我的衬衣尺码。然后我把钱交给了他,不是一千元,而是三百元,其中有一百多元还是我从对面小店老板娘那儿借来的。我说只有三百元了你看够不够,为了小天的自尊心,我没有说不用你还了的话。小天还是很郑重地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一行字,“海飞,暂借三百元”。

小天匆匆走了,说是要赶到杭州去乘飞机,走的时候还皱眉说碳氨味道真他妈的重。我目送他远去的背影,忽然想起那个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的神采飞扬的身影。

后来有许多战友打来电话,那是刚下过一场阵雨的夏天。话筒里战友们都告诉我小天死了被车碰死的,他望子成龙的老母亲在马路边上捧着小天面目全非的头,哭出了一种质朴而本真的声音,那才是一种最美的歌唱,丝毫不带矫饰的成分……

据说小天身边那本被血染红的笔记本里记着欠着钱的许多债主的名字,所以我深信小天如果时来运转他一定会还的。我记起服役时我有一回生病了他跑了三里路钓来鲫鱼熬汤。窗外是风在吹响一树叶子,那个夏天我为小天哀伤了许久,一个连手机都没有的人,一个充满化肥气息的人,在红尘里用忧郁的目光回望一大片从前,并且为一个叫小天的人难过了整整一个下午。

一个人的车站

春天来临的时候,车站附近的山坡和田野到处都能听到花开的声音,那是一些星星点点的、叫不出名的野花。车站是一个小小的火车站,每天都有一些火车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从这儿经过。看到那些运煤的车经过的时候,我脑子里总是浮现铁道游击队的影子。

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我刚好青春年少,就是拎着皮箱从这个小小的车站上车去了黄海边上的一个小镇,我把大把的光阴抛掷在那个小镇上。后来我回来了,也是在这个车站下了车,双脚落地的那一刻,我突然感到就像回到前世寻梦一样。在英国西南部地区,铁路沿途随处可见优美的风景。德文郡和康沃尔郡的铁路线更是人间天堂。在二十世纪最后的几年中,许多英国人发现了铁路沿线的秀丽风光,所以纷纷选择在旧的火车站度假。我也选择了再一次离开,无数次我乘坐有着墨绿色外壳的慢车,一个人背着一只包,漫无目的地一站站辗转。车过嘉兴的时候,我看到了这个平原地带上的大片良田和良田里耕作的农民,突然想,这个地方在二千四百多年前,曾经是吴越争战的大战场。硝烟散尽以后,我看到了西施的背影,多年以前,她也选择了离开,车马辚辚一路黄花,她完成了从越到吴的过程。

墨绿色的慢车会让人的心境变得更为平和,一个打工者的倦容,一个坐在对面低头看书的女孩,都会让人感受到慢车给人带来的愉悦。“五一”长假来临的时候,同事们纷纷选择了去九寨沟去都江堰去天涯海角,他们笑哈哈地出发了,玩得很累也很舒畅。假期里他们很开心,我却一直没有出发,我窝在小城里的某一间小房子里,写下了那么多忧伤的文字。我想我应该出去走走了,我突然窜到了车站,那是黄昏的车站,尽管也有嘈杂的人声,但是我却感到了无比的安静。我搞不懂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选择出发,或许这只是一次出门远行的平淡前奏。

我没有去过江南的六个小镇,我也没有去过边城凤凰,某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想我会一个人出门远行。每次来到这个小小的车站,我会看看铁路上的风景,就好像经历了一次想象中的远行。闪亮的钢轨和钢轨边的一朵小花,还有那红绿灯,会让人感到宁静的力量无处不在。一位曾经在铁路上工作的朋友,去了北京一家文学杂志做编辑,他脱下铁路工作服的姿势潇潇洒洒义无反顾,在他打来的长途中,我能听到沙尘暴的声音。

一个黄昏我又来到车站,沿着铁路一直走一直走,没有人会注意到这样一个人,这个人一抬头,看到一座城市已经华灯初上,这个人一回头,看到了一个穿灰色风衣的女人提起衣服下摆正在穿越铁路,她不经意的转身,那么华丽,让人动容。接到一个电话,朋友问我在哪儿,我说我在一个人的车站。

朋友很惘然。关上电话看到望不到头的铁路,花儿盛开的声音和头发变白的声音在风中唰唰响着。

一个人沿着钢轨的路线慢慢地走,只要没有走到尽头,他回头的时候总能看到透着淡淡灯光的小站。那是一个人的车站。

一个人的生活路线

我一般早上八点起床,五分钟内我能完成穿衣、刷牙、洗脸、梳头的全部内容,我想这么快的节奏一定与我年轻的时候当过兵有关。当然我现在也不是很老,但是我想我已经不再年轻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以内,大概有三百六十天我穿着布鞋。有人说我穿布鞋是伪小资,也有人说我是伪农民,也许他们说的都有道理,但是我绝不是一个伪君子。

我住的那个地方到我供职的单位步行大概六七分钟路程,所以每天早上我边吃路上买的早餐边步行着上班,一位领导皱着眉头说,这样子实在不太雅观。但是我实在改不掉这样的不良习惯,所以就一直没有改。中午下班我也是步行到家里吃饭,然后又是步行着去办公室小睡片刻。我工作效率最高的时间段是下午和晚上,有时候一个晚上的工作效率抵得上两个白天。我的生活就那么简单,一般情况下每晚十二点以前,我会回到家里。当然也有稍迟的时候,陪人喝酒喝多了,我会在大街上唱歌,打电话,或者一路奔跑。

不过那时候行人很少,不太会注意一个看上去有些异常的人。打开家门的时候,我会看到门口的两双鞋,让我想到刘亮程的《家园荒芜》。有许多时候,我会脱掉鞋子坐在客厅里,让黑夜把我紧紧包围,家园家园,就那么不经意间荒芜。

我的工作是编一份报纸,当然有时候自己也会去采一些稿件。看到别人的稿子让自己用红笔涂涂改改,我的心底里就会发笑。我总是觉得我不太适合去改别人的稿子,我小时候的理想不是写文章,我的理想是在十三岁的时候看了《少林寺》后,想长大了当一名武术家。我没有成为武术家,而是务了几年农,当了几年化肥厂的经警,并且在化肥厂里拉过煤,又到一家制药企业编报纸,又到一家学校做文书。我总是觉得自己做每一件事情都不太认真,也不会干出什么名堂。

有些时候我会在夜半时分看碟,我的抽屉里有许多中外名片,我还一度看上了新时期的伊朗电影,那里面的小人物就像我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多么像平凡而朴素的蚂蚁。有一段时间我给北方的一家报纸写碟评,一个星期一篇,也就是说接下了这个活我就必须每个星期至少看一部碟片。我看碟的时候不太喜欢有人在我旁边,就像我写作时不喜欢有人在我身边走来走去一样。只有安静的时候我才会走到电影里面去,和电影里面的人一起歌哭,一起生活,一起恋爱、打架或者其他一些什么。看了许多碟以后,我突然发现有那么多优秀的电影里面充满了淡淡的忧伤,轻易地打动了我。于是我想,其实文字若是充满忧伤,一定也是美丽迷人的。我的抽屉里还有许多未拆封的碟,我还没来得及看。我常带着的一个包里,放着几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我还是没来得及看。但是它们多么像是一座小小的粮仓,我想在我饥饿的时候我会打开粮仓。

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有时候我会恣意地大笑,有时候我会静静坐着一言不发,让许多初次相识的人认为我是个哑巴,或是语言表达上有严重缺陷。我老是觉得这样的性格是不太好的,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但是我没有能力去改变这样的性格,所以我老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像一个孤独客一样在房间里犯傻。这座城市里有我认识的许多人,这座城市里到处都遗落着我的影子。我曾经在一个叫下江东的地方住了两年,那里面每一条弄堂的姿势我都熟悉。我还住过化肥厂的简易房,在那里面和一个叫小胖的退伍兵一起喝酒。现在想起来,我来到这座城市已经十年,十年是个什么概念,十年就是把一个有棱有角的人磨成一个毫无棱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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