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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半清醒一半醉(1)

你解不开我的苦痛

我拂不去你的忧愁

世间的人们来来往往

时而孤独,时而幸福

时而全部化作一缕青烟

梦至绍兴自沉吟

花半开,酒微醺。

窗外细雨蒙蒙。在小木楼上,我和朋友守着一坛封缸黄酒,没有茴香豆,只就着一碟花生米,优哉游哉听雨声敲窗,细密如耳语。河上一只乌篷船,静静停泊在雨雾中。

周作人把人生过成一则清雅的小品文。他曾说: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

依我看,将茶换作酒,偷得浮生半日闲,也足以抵上十年尘梦。何况,这酒恰好饮在周作人的故里绍兴。

听说我来绍兴,朋友特地送来自家酿制的封缸黄酒。之所以说“封缸”,是因为为了密封彻底,缸口用泥巴裹住。朋友熟练地把泥巴刮掉,又露出一层黄纸。黄纸揭掉之后,酒香就飘飘然醉了我的口鼻,又向方圆十里四散开去。不知当年唐婉为陆游斟的“黄滕酒”是不是此种。

在北方喝过的黄酒来自江苏镇江,当时略微喝不来它的浓甜,还特地往杯子里加冰块。其实,黄酒最好不过热饮。朋友提着酒吊,为我打上一杯,稍许加热,香气分外浓烈。端着小杯,小口慢酌,感受着这股暖流温润入胃。细雨飘摇的黄昏,唱起“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在寻找你自己的香”,身未醉,心先醉了。

大概每一方的风土人情都是写不尽的。绍兴,若问起它的最有代表的风物,乌篷船算是其一吧。

乌篷船原是末代落魄时期百姓乘坐的最普通的交通工具,和老北京的卤煮如出一辙,它原本的窘迫来源被替换成享用不厌的百年文化,现代人奉之为宝。人们迈入了一个舒适开阔的时代,也顺便把“末代遗民”改造成经典与时尚。

在乌篷船上,不便立于船头观望两岸风景。缘于船篷太低,只可坐卧。甚至坐得不好就会有翻船落水的危险,这倒十分有趣。小舟一叶,水波荡漾,坐在船上如同浮于水面。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沏一杯清茶,被船篷括起的视野里,显出别样的悠远。望得出神,思绪缥缈,可能还会不小心流出一滴清泪。

周作人写家乡的乌篷船是在一封信里。船的形态细节,他都烂熟于心,虽远在北国,却信手拈来,如临旧地。信中听闻友人将赴自己的故乡,便预先将故乡的意趣与他一一道来,也算得一次纸上的接待了。

然而,那封信开头的称呼,却是他自己的笔名。

什么样的人才会在深冬寒夜里自说自话呢?对着另一个自己谈起家乡,乌篷船在烟雨中摇荡,茶香袅袅飘散水面,从全景、远景、近景到特写镜头,为他做好绍兴之行的备注,并叮嘱他小心珍重。这是什么样的灵魂要凭借如此假想去完成一次对乡愁与孤独的抚慰?

想到这些,遥望十里水乡,眼中真的噙有泪水。

来绍兴,看鲁迅故居的,多源于迅翁的名气,真正研读过先生作品的恐怕不在多数。看沈园的,多因为那段才子佳人不得圆满的爱情故事。凡是文人,真正能为今生后世创造产业价值的,必定要有趣有料。当然,陆游唐婉的故事本就感人至深,他们从不会关心自己有多少卖点,那都是后人的心之所向引导出的娱乐市场。可惜,被趋之若鹜的东西,再好,也会让人疏远三分。

我去沈园,更多是因为当年和几位朋友演过一个《钗头凤》的节目。那时,接触了一点儿吟诵,将两首词的吟诵配上朗诵,算是一次自娱自乐的尝试。活动中,节目没有想象的出色,虽然练习几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怯场。倒是那段时光和诗词走得近些,草木雨露仿佛都是朦胧有情的。

伫立亭上,四周簇拥着层层叠叠的夏荷。赏荷之余,心头不免感到一丝拥挤。凝思良久,发现自己竟忘记了当年《钗头凤》的吟诵调,心中如何唱都找不回正确的音符了。只记得当年玩笑,用儿歌《小燕子》的曲谱唱“红酥手,黄滕酒”,众人的笑声还如在耳侧。而后,年年夏日,故园芳草萋萋。一起去过吟诵课的那些人,大都随风飘散了。“雨送黄昏花易落”,何况没有雨,花也要凋零。这是常态,追问也是无用的。

陆唐二人重逢,感遇伤怀而各作《钗头凤》,诚然动人,但更令人感慨的是陆游用尽余生去怀念他相知而不能相伴的爱人。陆游63岁,触物生情,怀想当年与唐婉同做菊花枕,凄然落笔,诗中叹息“唤回四十三年梦,灯暗无人说断肠”。67岁,75岁,81岁,82岁,陆游皆有追怀之作。自从隐居,每次入城,必要重游沈园,思量往事。年迈体弱的陆游,对唐婉半个多世纪的眷恋仍然一往情深。84岁,他写道:“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也是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转年,陆游离世,这份百转千回的爱情也终于带着遗憾完结了。

当沈园已经不复旧日的桥廊亭榭,当墙壁上的诗词早已了无痕迹,他依然于旧地怅然徘徊,就像后来风烛残年的金岳霖。有多少人能把一份爱情演绎到生命的尽头?

将要出沈园的时候,方想起当年那段抑扬顿挫、低回有情的《钗头凤》吟诵。于是默念着走下小桥,倍觉哀婉凄恻。此曲只能唱,不能想。

水韵悠悠,灯影倘惝恍。在岸边听风,再看一次绍兴的夜色,明日即将起程离开了。

鲁迅先生写《社戏》,结尾怅然曰: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忽然觉得,自己也有什么东西从手中遗落了,那是关于很久以前的欢愉。不然,我为何在此独自沉吟,为何只想将万般心绪说与自己?

旧时花木旧时香

整理书柜时,每本书都要翻开浏览片刻,竟意外在一些书里,遇见昔日珍存的花草木叶。半透明的向日葵,楚楚的丁香,深沉的玫瑰,狭长的狗尾草,扇形的银杏,细若眉黛的柳叶……它们曾经在枝头舒展绽放,迎风轻舞,如今都变作干枯而轻盈的平面图形。想来,岁月是块巨大海绵,能吸走所有年轻的水分,留一个维持原状的表象,让它假装永驻青春。

书中夹的花叶来自不同时间和地点,很多时候,翻书间不经意的重逢,能带给你特别的喜悦。欣然恍然之间,你却记不起曾何时将这瓣花、这片叶安放于此,它的出现是一份小小的意外礼物。你轻嗅,它便将所有隐藏的时光向你播散开来。

来北京前几年的每个秋天,我都要去植物园走一走。一个人行走,总不忘在背包里放一本书。

植物园毗邻香山,虽无香山红叶名声远播,但去往香山的人流浩浩荡荡从它门前经过,也沾染了邻居的些许热闹与欢愉。我常来植物园,香山却从未到访,对它的印象还停留于8岁语文课本里的“香山红叶红满天”。听说后来的红叶已经年复一年地败落,人们却依然年复一年地慕名而往。

植物园里更多寂静。山丘林木,共同沐浴着高远天空中洒下的阳光。我以为秋天才是树的节日。银杏,梧桐,白杨,国槐,蓝天白云在上,所有的树都张开翅膀一样的金色枝杈,灿烂,安静,空气里溢满叶子成熟的香味。

一棵树也可以壮丽神圣,那一定是在金秋。对于太美好太灿烂的秋树,我会下意识地忘掉相机的存在。造物主的绝伦手笔,大自然的神圣瑰丽,不只体现于高山飞瀑,深海峡谷,一棵树也可以承载让人叹为观止的神圣光辉。像一尊佛像,拍照恐怕有失敬畏,只能呆呆地立在不远处仰望。

我轻步走近它们。日光澄澈,透过叶子斑驳流离,站在树下,如同身处一间民国书房,又让思绪飘远了。

俯身拾起一片叶子,观察它精细的脉络,想象成一条条通向远方的道路,在秋天的清晨出走,在叶脉的边缘迷失。

记得很久前看到一个比喻:叶子是树的羽毛。

有天从地铁站走出,顺手接过路边的传单,没看广告内容,只顾着用它扇风解热。走出不远,前方上空悠然飘来一枚轻小的羽毛。我用传单接住,深灰色。我抬头,天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有华联商厦缤纷矗立。那鸟儿早已飞过了吧。我将羽毛夹在书里,在心里微笑了片刻。

叶子是树的羽毛。徜徉在秋日植物园中,与飘落的黄叶相逢也是一种美丽的际遇。它无声落在你的肩头,掠过你的衣襟,你不得不惊喜又怜惜地伸手接住。端详片刻,心中的欢愉得到满足,便留它常住在你喜欢的书页里。那天遇到的是一片手掌大小的梧桐叶,书中住不下,我便将它插在背包结扣上,一路伴我游走。

那年秋,我坐在植物园一张秋千上,读东山魁夷《美的情愫》。带这本书是因为它轻小便携,却在那天被我塞满了大大小小的叶子。东山描写自然的空灵明净,与彼时的植物园,和眼前收集的木叶秋色,贴切匹配,如同天成,我完全沉浸在自己无意组合出的美妙境地。四周空旷寂静,偶尔有飞机穿过园子上空,穿过我或许沉默或许自得的时光。

傍晚时分,即将离开植物园。橘红色的夕阳斜照,我在小路转角的木椅铺开梧桐叶,用碳素笔写上几行字,无非是些感秋之语。落笔抬头,看见一位路人望着我,赠我一个微笑。

以前写信,不添加“附件”就不算完整。春天赠花,秋天寄叶,是信友之间默契的约定。我寄过淡粉色的樱花,圆满的四叶草,红彤彤的枫叶,黄澄澄的银杏叶,还有蒲公英伞兵,让它们带着自以为是的寓意坐上墨绿色的大船,驶向远方友人。

曾经为自己买了一束勿忘我,老板说还可以做成干花。于是,勿忘我在书桌前整整摆放了两年。干花并未褪色,紫衣如初,让我幻觉中闻到紫色的香气。那年,给覆盆子寄书的时候,意兴突发,拿来一支勿忘我斜插在包装绳上,还想象了一下她打开包裹时的欣喜。两周后,覆盆子回信,开头大为不悦:书收到了!死快递,把花全弄碎了!……

我脑子里是覆盆子怀着希望开启包裹,书展出面目的同时,一撮紫色末屑纷纷出逃,说不定还粘了她一身碎花渣子。此后,我再也不寄干花干草干叶子。

第一次做花朵的标本是用家里的金丝荷叶。它开的时候娇艳绚烂,是母亲特别喜欢的花卉。我可是冒着被教训的危险偷偷摘了盛放的一朵,小心翼翼夹在《新华字典》里。那花朵成漏斗状,并没有平坦的花瓣,加上花叶多汁厚重,我又缺失技巧,它在字典里被夹得一塌糊涂。最后,我只得悲伤地把它埋回花丛下,既愧对金丝荷叶,又愧对母亲。

今年在书店翻看明信片时,偶然遇到了一张金丝荷叶的手绘,生动柔和,我仿佛又能闻到那个夏天字典里飘出的植物液体的味道。我即刻买下来,寄了回去。母亲已经十几年没有养过金丝荷叶,也很少再遇到它。

在春天,我收集那些被风吹散的花瓣,想挽留那来去匆匆的春色;在秋天,我拣拾那些沉淀在大地上的叶子,想于入冬前再次提醒阳光的明媚。

于是,日后翻开书页,时常邂逅春天的香味,重逢秋日阳光的气息。也不只是旧时的沉香,它还混合着书墨的气味,体态轻盈却孕育出一种岁月的沉厚感。

将书柜中的书都浏览一番才发现,那些藏着花叶的都是两三年以前买回的书了。后来,日子渐渐忙碌,我就不再流连花间树下,不再收集细碎温柔的时光。

困在所谓充实的生活里,“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视角到底是渐渐远去了。但只要你立即追回,一定还来得及。

又是秋天,植物园又将是一片宁静的灿烂。

再见,青春

再明媚的阳光也挡不住滂沱大雨,再娇艳的玫瑰也躲不过霜寒风雪,再惊艳的爱情也防不了一朝迷途。

等你幡然醒悟,爱人已经走远。等春回大地,芳菲已零落成尘。等雨过天晴,太阳重现,对不起,昨天的面包已经发霉。

兄弟都羡慕阿远有个温柔漂亮的女友,善于人际,勤于工作,懂得持家。阿远总说自己不得志,很长一段时间都待在家里,梦想着一个能让他一展雄才的机遇。女友像照顾孩子一样维护着他的生活,从没听她有过抱怨。

直到有一天,阿远女友拿着阿远的身份证和一纸长长的电话单,电话单上的一串数字因为出现频率过高,被她用笔一一圈起来。

没有到女友下班的时间,阿远还在房间里你侬我侬地讲电话。门突然开了,女友扯着一个苍白的长纸条僵在门口。

阿远惊诧片刻,忽然心里又轻松许多。他解释不清为什么他之前一直在逃避,直到被发现他才承认自己对不起女友,反而坦然而爽快。

分手吧!女友朝他吼,最后一次对他大声说话。

阿远郑重地点头,一起一顿,冷静得像个机器。

房间里有一瞬间,好像时空静止。

忽然,女友把那长长的电话单撕成无数个碎片,丢在空中,转身去了洗手间。阿远觉得那是一群飞舞的白蝴蝶,苍白得只想堕落;又想象那是一阵纸钱,祭奠他们即将逝去的爱情。指间的烟抖落一地灰烬。

偏巧,这时兄弟打来电话叫他去打Dota,阿远从女友的提包里翻出自己的身份证,一句话没说,头也不回地走了。甩门而去的一刻,他听见洗手间里传来号啕哭声。

Dota贴吧里,有个段子。问:打Dota时,女朋友来电话怎么办?答:直接分手!

可见,这个竞技游戏在年轻人心里的重要指数。它是一个发泄的闸口,也是一个隐身的洞穴。阿远一头钻下去,想把所有事情统统忘掉。

但游戏一结束,阿远又回到现实,还得面对那剪不断理不清的人生。晚上和兄弟们吃饭,几杯酒下肚,阿远的脸上就开始泛红。对面的兄弟祥子也略有醉意,念叨起阿远和他女友。祥子拄着酒杯,问阿远打算怎么办。阿远苦笑,沉默着叹气,举起旁边刚开的一瓶酒,一口气喝干。红着眼睛,看不清酒杯,说了句,只能这样了。

话一出口,阿远瞬间喉咙哽咽,把头埋在胳膊里,怕大家看到自己的眼泪。坐在一侧的斌子说,别忍着,哭出来吧。

出了饭馆,夜已经深了。阿远看到街灯歪斜,杨树重影。跌跌撞撞的恍惚间,好像是女友在身旁扶着他。他想伸手搂住她的肩膀,却发现那只胳膊上有一个方形棕色文身,差点趔趄摔倒。祥子说:斌子快来扶一下!

阿远有时痛恨这个社会,它灯红酒绿,它纸醉金迷,让人明明看到腐朽败落的霉菌,却难以自拔地忘我沉迷。他也曾踌躇满志,却不得不倒在时代的物欲门口挣扎痛哭。

斌子在政府工作,订婚席上还是受到对方家长的鄙夷。相比于他,阿远不知道自己拼命赚钱究竟有什么价值。他不想变成文明机器的螺丝钉,却不小心变成了物欲时代沉沦的牺牲品。最好的青春岁月,无视身边最好的人,把时光挥霍给一个迷离未知的未来。失落少年就这样颓废不起。

阿远当然记得,当初女友家人如何否定自己的能力,是女友做出很多牺牲,坚持要和自己在一起。阿远说自己不得志,却也没有主动寻找出路,守株待兔一般宅在家里,后来连房租也出不起,都是女友一人负担。如今,阿远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颜面留在世上。

深夜回到家里,房子已经空了一半,有些东西她大概还没来得及都搬走。她没动阿远的任何一件东西,是阿远一直寄居在这个不属于他的空间。房间没有凌乱,凌乱的是阿远来不及悔悟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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