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在这里像学究一样去论证快感在指引人类前进这一真相。我只想说,如果阉割了所有的快感,人类是否还有历史,是值得怀疑的,或者至少不是今天已知的历史——那样的历史在我们的想象之外。道家堕落为仙道后,渴望长生和成仙,在许多人那里是一个辉煌的前景。其实,这也是许多看似不同的宗教的共同特征——从快感的维度观察就更其如此。佛教讲“极乐”,基督教讲“天堂之乐”,其实都是快感的意思。只不过在极乐和天堂之乐中,快感是随时的、随身的、每时每刻的。这就很可能意味着,追求每时每刻的快感(快乐)是人的最大欲求,也是所有乌托邦之所以有吸引力的根本之处。浮士德的辛苦、辛酸经历说明了这一点。《喻世明言》卷十三讲,张道陵为了试探赵昇求道求仙的决心,派了一个美女去诱惑他,但被赵昇拒绝了。美女大惑不解,遂题壁留诗:“美色人皆好,如君铁石心。少年不作乐,辜负好光阴。”赵昇看后大笑道:“少年作乐,能有几时?”唐人施肩吾诗曰:“夜静门深紫洞烟,孤行独坐忆神仙。三清宫里月如昼,十二宫楼何处眠?”(施肩吾:《清夜忆仙宫子》)也是从道家、道教,颇富想象力地一下子扯到了宿花眠柳。道家和宿花眠柳有关系吗?当然。赵昇大笑后的回答回答了这一问题。毫无疑问,这正是钱锺书所谓“希望它(快乐)留”,并且永远能“留”的真正含义。
2
追求快感是人的本能。性快感较之其他所有形式的快感是最强烈的,因而也就显得格外吸引人。《白雪遗音》记载着这样一首民歌:
情人爱我的脚儿瘦,
我爱情人典雅风流。
初相交就把奴家温存透
……
象牙床上,罗帏悬挂钩,
哎哟咱二人今晚早成就。
舌尖嘟(堵)着口,哎哟情人莫要丢,
浑身上酥麻,顾不的害羞,
哎哟是咱的不由人的身子往上凑。
凑上前!奴的身子够了心不够!
(《情人爱我》,《白雪遗音》卷二)
从不绝如缕的“哎哟哎哟”声中,我们可以知道,民歌中那位“奴家”很了解快感瞬时即逝的特性和快感的强度。但我们人类对性快感的误解,长期以来却是普遍的。虽然屠龙曾感叹过:“男女之欲去之为难者何?某曰:道家有言,父母之所以生我者以此,则其根也。根故难去也。”(屠龙:《与李观察》,《白榆集》卷九)话虽如此,但中国人一向是排斥性的,尤其是到了理学大倡的时代。朱熹煞有介事地大声疾呼:“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所以要“革尽人欲,尽复天理”。(《朱子语类》卷十三)说得冠冕堂皇、痛心疾首和振振有辞。但我们的准圣人朱夫子做得又如何呢?据他的同僚叶绍翁揭发,老朱算得上人欲太强,不仅“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偕行”,并且“冢妇不夫而自孕”。三纲五常看来是管不住他的了。叶某人强烈要求皇帝治朱老夫子的罪(叶绍翁:《四朝见闻录》丁集,“庆元党”条)。朱熹对此供认不讳,向皇帝谢罪说:臣乃“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识明时之用”。(《朱文公文集》卷八五)不过,我倒觉得,与朱熹提倡理学比起来,他一生中最伟大、最闪光的行为,恰恰是他的淫秽举动:因为这意味着他归根到底还算一个活物。谢天谢地,他到底还没有成为圣人!
朱熹的例子更加证明了屠龙的观点是有道理的。但前车之鉴并未成为后事之师。在漫长的历史上,我们曾搞出了多少关于性快感的清规戒律啊。一份叫做《十戒功过格》的文件恶狠狠地说:“遇美色流连顾盼:一过;无故作淫邪之想:一过;淫梦一次:一过;淫梦而不自刻责,反追忆摹拟:五过;有意与妇人接手,心里淫淫者:十过。”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圣经》上的同一腔调:“你们听见有话说,‘不许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女人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五章)而在另一份相类似的文件中,则又号召人民,要“不久视美人”,并不惜记“五功”作为奖赏(《太微仙君功过格》)。仿佛崇祯皇帝对袁崇焕说,只要你堵住了胡人的进攻,朕不惜加官晋爵之赐。这就是说,人人都应该来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人人都该去做清心寡欲的柳下惠。这是不是就是儒家倡导的那个叫做“慎独”的玩意儿呢?当然,它肯定就是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City of God)里说过的话:“无论性欲在何处起作用,它本身就感到羞耻。不用说强奸时要寻找法外之网的黑暗角落,就连世俗社会中合法的卖淫也是如此。”“世间最无耻的人也知道这件事是羞耻的;他们无论多么喜欢此事带来的愉悦,也不愿将它公开。”
奥古斯丁有一点是对的。人追求快感的天性怎么着也禁绝不了:哪怕是在“法外之网的黑暗角落”,哪怕是以抛头颅洒热血为代价。想想“沉河”、挂破鞋游街的史不绝书就可以了。而让人倍感神奇的是:对快感偷偷摸摸的追求,无意中构成了人类历史进程的真正动力。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历史就是偷偷摸摸的产物呢?按照基督教的看法,圣母玛利亚是感上帝之灵而受孕的。假如我们以最无耻的方式去揣度,那上帝之灵,不就是上帝他老人家的神圣精液吗?据说,人类就这样诞生了,历史的车轮就这样成功点火了。这就意味着,历史在它的发端处是一场伟大的圣交。人作为上帝之子,圣交当然谈不上。因为圣交只是上帝的专有方式,人无法拥有这样的高度;而且,圣交只是一次性的,它不可能被重复,连上帝本人也不能例外。如果上帝在春情萌动时想来一次例外(以破坏他自己定下的世界法则为代价),那就意味着将有另一部关于另一种人的历史,完全在我们的想象之外。上帝有没有这样的雅兴呢?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而我们这种俗人,没说的,就进行俗不可耐的男“欢”女“爱”吧。人的交配,可以看作是对上帝圣交的拙劣模仿。“欢”“爱”产生了无穷尽的、一代又一代的上帝的子孙:是他们使人类的历史不断续写下去。而快感在这里边起着支点、杠杆、润滑剂的作用——要是没有快感,人还会去做那无用而又费力的无聊交配吗?偷懒、省力也是我们人类的天性之一。快感是诱使人类不断书写自身历史的主要动因。一位叫康明斯(E. E. Cummings)的美国诗人对人类听从上帝旨意的男欢女爱,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的描摹:
May I feel said he
我可以抚摩你吗他说
I&;apos;ll squeal said she
我会叫的她说
Just once said he
就一次他说
It&;apos;s fun said she
那么好的她说
May I touch said he
我可以抚摩你吗他说
How much said she
多少次呢她说
A lot said he
很多次他说
Why not said she……
为什么不呢她说……
这就很有点像《白雪遗音》里那位“奴家”的味道了。中西合璧指的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很有趣,不是吗?
既然性交——不仅仅是作为生殖,即道学家所谓“为后也,非为色也”,而且是作为快感本身,对人类历史有如此大的作用,那我们就得承认袁枚的话是正确的。袁子才说:“惜玉怜香而心不动者,圣也;惜玉怜香而心动者,人也;不知玉不知香者,禽兽也。”(袁枚:《子不语》卷一一)是人,而不是“圣也”和“禽兽”组成了人类史,这一点,怕不会有什么疑义了。时至今日,我们对此又弄懂了多少呢?
3
“我叫曼娜,现在我来为大家叙述一个我的亲身经历。忆起往事觉得非常有趣,我的经历大概和每个少女是一样的,希望各位读者能够从我的经历中得到乐趣……”这是一部曾经以手抄本为形式,流传在“文革”后期的声名赫赫的淫秽小说的那个著名开头。它在以快感(“乐趣”)招徕读者。这本名叫“少女之心”的小册子,其真实作者已经很难稽考了。我曾经看到过好几种不同的手抄本,其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变更。我想,不同的抄者恐怕都会依据自己对快感的需求,进行多多少少的添加和改动,因为对欲望和快感的需求,在不同的人那里,总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据诗人西川回忆说,那是一本“越抄越黄”的书。很显然,西川肯定看到过不止一个版本。在印刷业已经高度发达的时代,以手抄本为形式,来传达人民欲求的民间创作,还真实地存在着,并且这一天还远没有过去。而在那个禁欲的年代,有多少人看过《少女之心》并为之激动不已呢?这恐怕永远都是一个谜了。
我最初看到它是在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在川北那间借住的小屋子里,我度过了一个狂躁、灼热、惊讶、恐惧和热血沸腾的夜晚。它勾起了我早已成熟但自己几乎毫无察觉的性意识。我是在《少女之心》的辅导下开始性启蒙的。我得承认,我既觉得金圣叹所谓雪夜读禁书的确十分有趣,堪称“不亦快哉”,又觉得恐怖和罪过。它为我打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有很长一段时间它让我想入非非,让我浑身充满了犯罪的快感。犯罪很可能是美好的,那是我当时的结论之一。这是因为犯罪带来了普遍的快感。
余生也晚,在我八岁时,“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华国锋充满复杂意味的腔调中宣布“胜利结束了”。但我仍然会很容易想象得到,在那个普遍禁欲的年代,在性快感被普遍剥夺的年头,《少女之心》带给人们的肯定是巨大的震动,当然,也是庞大的打击。我想,凡是在革命的间隙有幸看过那本书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肯定会被《少女之心》中那种种赤裸裸的性描写吓坏了。因为它带来的强烈的犯罪快感,和革命带来的神圣快感反差何其巨大。性快感是令人恐怖的,这是不是革命派生的定义之一?
“我叫曼娜,现在我来为大家叙述一个我的亲身经历……”《少女之心》在一开始就是犯忌的,因为革命不允许以第一人称单数的形式出现,只能是“我们”。和卡夫卡说魔鬼是一个复数一样,一切革命也是以复数为单位来现身的,至少在它的宣言里就这么讲。很久以来,我都无法明白,革命为什么会厌恶性、排斥性呢?在八个样板戏中,男人都没有妻子,女人都没有丈夫,她 / 他不是死了,就是不准备恋爱、结婚,野合就更不用说了。在革命眼里,野合完全不可想象。而床作为道具,是绝对不允许出现在戏剧场合的,因为按照罗兰·巴尔特的理论,床的所指是男欢女爱,那让人惊心动魄的快感,与革命无关的另一种快感。但它注定会分散革命的注意力。可以设想,李铁梅要是活到今天,很可能还是单身女贵族;而李玉和会续弦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沙奶奶会按照人性的欲求,来一次美妙的黄昏恋吗?阿庆嫂的丈夫阿庆会回来吗?可即使续弦了、黄昏恋了、回来了,我们那场伟大戏剧的导演,会给他们在舞台上设置一张床吗?可以想见,这些都是革命的遗留问题……
革命对此却有另外的看法。它的看法最早体现在一本叫做“礼记”的书中:“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以此坊(防)民,民犹淫佚而乱于族。”(《礼记·坊记》)即使拴一根细线在手腕上以听脉诊病,也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看来“刁民”是“防”不住的,因为性快感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革命记住了《礼记》的提醒;它因此产生了另一套理论:用革命带来的神圣快感去置换性带来的下流快感,如同革命能依靠它神圣、巨大的号召力,将乌合之众聚集起来并排队冲锋,把分散的、缺乏方向感的力集合到同一个方向。这就意味着,当普遍禁欲的年代来临时,人追求快感的本能依然在起作用,它的巨大能量能使革命稳步向前,并持续在一个又一个接踵而来的高潮中:革命的高潮代替了男欢女爱的高潮。当人们不能合法地追求性快感时,追求革命带来的神圣快感就不仅合法,而且也就是最后的代用品了。神圣的革命快感,只是肉体的、下流的性快感的代用品,这可能就是革命的又一派生定义:弗洛伊德的理论在这里依然有效。红色代替了黄色。这不是开玩笑。乔治·奥威尔对此颇有体会,他在《一九八四》中说:“党的目的不仅仅是要防止男女之间结成可能是它无法控制的联盟关系。党的真正目的虽然未经宣布,实际上是要使性行为失去任何乐趣。无论是在婚姻关系以外还是婚姻关系以内,敌人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情欲。党员之间的婚姻都必须得到为此目的而设立的委员会的批准,虽然从来没有说明过原则到底是什么,如果有关双方给人以他们在肉体上互相吸引的印象,申请总是遭到拒绝的。唯一得到承认的婚姻目的是,生儿育女,为党服务。”革命在引导我们走向胜利,在引导历史走向辉煌;可革命的最大助力恰恰是男欢女爱,而且是被它排斥、贬损的肉体之乐。革命最终是离不开肉体和快感的。革命排斥性、厌恶性又离不开性,较之于朱熹虚伪的理欲之辨,较之于《礼记》的迂腐提醒,的确要高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