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宋、金双方的力量对比,已基本平衡,南宋虽然尚无力量北伐,金朝也因完颜亮之败,决不会轻举妄动,最多“不过以虚声撼我耳”。因此他一方面主张朝廷应遣使金朝,索还河南陵寝之地,另一方面在军力和财力上积极作好北伐的准备。
与此同时,虞允文十分注意选拔人才和稳定政局。他认为李显忠等将领虽在战争中有过失,仍然有一定能力,奏请朝廷恢复了他们的官职。孝宗曾册立嫡长子赵愭为太子,乾道三年(1167)秋,赵愭病死,此后太子迟迟未立。七年正月,孝宗采纳虞允文关于早定储位的奏请,下诏立恭王赵惇为皇太子。
乾道八年夏天,孝宗命近臣选谏官,虞允文推荐李彦颖、林光朝、王质三人充任,但都没有获得同意,而对潜邸旧人、武泰军节度使曾觌所提出的人选,不仅马上采用,而且还授予他进士第、擢谏议大夫。虞允文虽然力争,孝宗仍然不肯改变主意。按宋代政治惯例,宰相的意见如果多次不被接受,表明他已失去皇帝的信任,有必要引退。九月,虞允文遂辞去相位,代替王炎出任四川宣抚使。行前,孝宗告诉他自己决定亲征,要虞允文在四川配合行动,并授以出兵方略,期以某日会师河南。虞允文担心近习弄权误事,或孝宗中途变卦,提醒道:到正式出兵时,我担心陛下未必能配合。孝宗当即表示:“若西师出而朕迟回,即朕负卿;若朕已动而卿迟回,即卿负朕。”为表示对虞允文入川的重视,孝宗御正衙,赐宴宫中,酌酒赋诗送行。
虞允文再次至蜀,增军队粮饷,括民马,且免养马者赋役,于是军士大悦,马数日增。又奏选平民子弟入伍备战,积极进行北伐准备。他作为一个抗战派,与不知战争为何物的张浚大不相同,虽然力主以武力恢复中原,但对战争采取谨慎态度,一是主张在军力、财力等条件成熟时方可对金用兵。
二是用遣使祈请陵寝和更改受书仪以激怒金人,让敌人先背盟举兵,再后发制人,使以太上皇帝赵构为首的投降派找不到反对抗战的口实。正因为如此,虞允文在四川一再推迟出兵时间,以进一步蓄积力量和等待有利时机。
可是孝宗却等不住,乾道九年十月,当南宋要求更改受书仪的外交斗争失败后,孝宗不惜冒挑起与金人战争的危险,决心强制更改。为此,他密诏虞允文,催促四川宋军早日出师北伐。虞允文则以军需未备为由不奉诏,且上奏说:“机不可为,但令机至勿失耳。植根本,图富强,待时而动可也。安敢趣师期为乱阶乎?”拒绝了孝宗仓卒北伐的要求,表现了一个头脑清醒的抗战派大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任的态度,这是张浚乃至李纲所远不可及的。
淳熙元年(1174)二月,虞允文因操劳过度,得病去世,这对南宋抗战势力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使孝宗最终不能实现恢复中原的志向。
孝宗统治前期,其一系列内外政策乃至任用宰执的标准,都是围绕着抗金斗争的准备而进行的,其用心可谓良苦,但最终只能接受偏安的现实,究其原因当有多个方面:一是随着力主北伐中原的虞允文的去世,妥协势力在朝廷里远远占了上风,特别从统治集团的高层来说,维持现状几乎成了一致主张。二是鉴于过去北伐失败的教训,财力上也不足以支持长期的对金战争。三是南宋养兵虽多,但战斗力很弱,一旦与金人开战,获胜的把握确实不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孝宗深受太上皇赵构的种种制约,无法放开手脚全力抗金。高宗闲居德寿宫,除了继续过着极端荒淫无耻的生活以外,还经常干预政事。如有一次,高宗要孝宗将一因犯赃罪而被劾罢的郡守官复原职,孝宗从宰相处得知此人罪行属实,一时没有答应,高宗为此大怒,孝宗无法,只得再谕宰相道:“昨日太上圣怒,朕几无地缝可入,纵大逆谋反,也须放他。”结果将那人“尽复原官,予大郡”了事。由此可见,孝宗连区区小事都得听命高宗,更毋庸说像和战那样的大事了。故宋人以为:“孝宗初年,规恢之志甚锐,而卒不得逞者,非特当时谋臣猛将雕丧略尽,财屈兵弱未可展布,亦以德寿圣志主于安静,不思违也。”此话不无道理。
从金朝方面来看,金世宗统治时期,金朝正处于史家所谓“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有“小尧舜”之称的全盛时期,南宋确实也无隙可乘。
此后,孝宗年事渐高,逐渐丧失了昔日的锐气,“不猎猛敌”而热衷于“球马之细娱”,最终放弃了对金人用兵的计划。于是整个政治气候和社会风气又恢复到了绍兴年间的状态,完全忘记了“靖康之变”带来的耻辱。淳熙年间,太学生林升在临安府目睹这种状况后,作诗讽刺道:“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宋金关系虽然进入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但南宋的国势却一天天地走向衰落。
第二节 孝宗朝的内政
一、“独断”行事,宰相权轻
宋代自立国以来,封建统治者为防止大臣擅权,一般不让宰相久任,更少独相,并采取“异论相搅”的策略,以互相牵制。绍兴年间,高宗为了贯彻对金屈辱投降的路线,严厉镇压文武百官中强大的反和议势力,不得不独相秦桧达十七年之久,结果造成秦桧集团势力坐大,当是一个例外。
孝宗即位后,将“为国之要”归纳为“用人、赏功、罚罪”三者。在用人问题上,他特别注意择相,并力图对他们做到奖罚分明。他说:用人之弊,在于人君乏知人之明,宰相不能择人。他总结宋初以来的教训是:“过于忠厚,宰相而误国,大将而败军,未尝诛戮。”因此提出:“要在人君必审择相,相必当为官择人,懋赏立乎前,诛戮设乎后,人才不出,吾不信也。”他吸取秦桧擅权的教训,恢复了祖宗家法,“躬揽权纲,不以责任臣下”,“勤于论相,数置而亟免”。孝宗对宰执大臣的擅权和朝廷朋党的防范尤严,他公开提倡:
“执政于宰相,固当和而不同。”某次,孝宗自负地对身旁的宰臣说:唐文宗以为,“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此话实在可笑,如果人主能兼听独断,难道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吗?
为此,他事事“独断”,不稍借大臣以权,频频更换宰相,不予久任,对他们几乎人人都抱猜疑,个个都不与实权。孝宗一朝二十六年,先后出任宰相的有陈康伯、史浩、汤思退、张浚、洪适、叶颙、魏杞、蒋芾、陈俊卿、虞允文、梁克家、曾怀、叶衡、赵雄、王淮、周必大、留正等十七人,其中,史浩、陈康伯、梁克家三人,均二次任相。所有人的任相时间,长的是六年九个月,短的只有三个月,每人每次平均不到二年。乾道元年(1165)二月,陈康伯致仕后,不除相者达十个月之久,淳熙二年(1175)九月,叶衡罢相,虚相位时间更长达二年半,而以参知政事龚茂良、李彦颖、王淮摄相位。这种情况,在有宋一代历史上实为仅见。
上述宰臣,虽然都是孝宗亲擢,可是对他们仍然非常不放心,更容不得有半点不同意见。如乾道四年,孝宗想再次对金用兵,将参知政事蒋芾擢为右相兼枢密使,要他都督军队。蒋芾以为“天时人事未至”,不同意在此时出兵北伐,于是孝宗立即罢去他的相位,出知绍兴府。淳熙二年,宋廷选使求河南陵寝地,宰相叶衡推荐“有口辨”的右司谏汤邦彦使金,汤邦彦怀恨叶衡置他于险地,向孝宗上疏告密,说叶衡有“讪上语”,孝宗大怒,当日就罢去了叶衡的相位,“郴州安置”。陈俊卿在孝宗为王子时,曾做过他的老师,出任宰相后,以清正廉洁着称,并特别注意选拔人才,“所除吏皆一时选,奖廉退抑奔竞,或才可用,资历浅,密荐于上,未尝语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远至,必问以时政得失、人才贤否”,虞允文为相也缘于他的推荐。按理说,这样的宰相完全符合孝宗心意,可是任相仅一年半,即因“奏留龚茂良”这样一件小事而“忤上意”,“震怒甚”,立即被罢判福州府。在抗金事业中,孝宗对虞允文最具厚望,称他“忠出天性,朕之裴度”,可是就在乾道八年二月擢他为左相的同时,又将“与虞允文可否相济,不苟同”的参知政事梁克家任命为右相加以牵制。而梁克家除相只一年多,因对金使朝见授书仪有不同看法而被罢去相位。史浩自隆兴元年(1163)被罢去相位后,自是不召者十三年。
淳熙五年(1178)三月,复召为右相,时年已七十三岁,史浩知道孝宗是一位猜疑性极强的君主,故特意向他表明心迹:“蒙恩再相,惟尽公道,庶无朋党之弊。”孝宗听出史浩话中有话,当即辩解说:“宰相岂当有党,人主亦不当以朋党名臣下。朕但取贤者用之,否则去之。”即认为凡是被他解除相位的人,都是因为不称职,否认以朋党疑人。史浩对孝宗来说,本有师保之谊,他的才德也可为楷模,后来真德秀对史浩曾有很高的评价,说他:“方其柄国时,护公道如命脉,惜人才如体肤。在廷诸贤,持议间有不同,而包函容养,亡秋毫忿疾意。异时复归宰路,所荐进皆海内第一流,不以同异为用舍。”可是孝宗对他还是百般猜疑,不信任如此。
孝宗的不久相,对于王淮却是一个例外。王淮先以参知政事摄相位二年多,淳熙八年(1181)八月除为右相,一年后又进位左相,直到十五年五月被罢去相位,前后任相近七年,中间独相时间长达五年之久。究其原因,一是王淮用人不分亲疏,一以贤、能作为任用标准,朝中并无私人,也不拉党结派,这使得孝宗甚为放心;二是他对孝宗言听计从,从无半点顶撞,王淮的一句“名言”是:“上意即天意也。”由这样的人伴君,当然会得到孝宗的欢心。
但是即使如此,在孝宗决定“禅位”后,还是担心此后新君对他难以驾驭,将他罢为祠官,而让资历不深的周必大出任右相,主持朝政。
孝宗不仅频繁地调换宰相,也频繁地调换参知政事。孝宗一朝,先后出任参知政事者竟达三十四人之多。不仅如此,孝宗对将帅和地方守臣也频繁地加以调换。一日,他以自己在位久,而功效未成,命权礼部侍郎周必大等坦陈其中原因,周必大等奏道:“陛下练兵以图恢复,而将数易,是用将之道未至;择人以守郡国,而守数易,是责实之方未尽。诸州长吏,倏来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苏?”这道奏疏,不仅可以了解当时任官不专之一斑,也揭露了任官不专之弊病。
孝宗作为一个有为之君,他的人主审择宰相,宰相当为官择人,对臣下要奖罚分明的观点应该说都很有道理,但做起来并不成功,原因在于他的动辄生疑和独断专行,不允许大臣们有自己的主见,从而妨碍了他们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俗语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孝宗自以为有“知人之明”,但他的“知人不用”、以“细故责臣下”,与“知人不明”实际上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当时贤相虽然不少,政局却并无多少改观,便是他这一统治特点所造成的后果。
乾道八年(1172),孝宗以为“左、右仆射”虽本系秦官,那只不过是主射之小官,到两汉,其秩亦只六百石。于是依汉制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仍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同时废除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的虚称。这是宋初以来第五次改变相名,以后就一直沿用到宋末。
二、宠信近习
宠信近习,是孝宗朝政治的又一个特点。在封建社会里,凡是经常在帝王身边供奔走驱使的宦官和藩邸旧人,以及与帝王关系比较密切的一些外戚,因为易于借势作威福,一律被指斥为“近习”。虽说宋代吸取前朝教训,不允许近习干预朝政,但由于封建帝王对大臣的猜疑以及个人腐朽生活的需要,总要借助此辈作为自己耳目,执行一些一般臣僚不能做或不便做的事。一些乖巧的近习,通过百般讨好以获取帝王的欢心和信任,升迁就特别容易,权力也随之大增。这种情况虽然每朝都有,但以孝宗朝为最严重。原因是孝宗在潜邸久,近习多,加上他为了驾驭群臣,“独断”行事,即便宰臣,“不过奉行文书条理而已矣。一政事无不从中治也,一听断无不从己出也”,“使宰相循循而入,唯唯而退”。“宰相权轻,则近习得以乘间而议政”。在《宋史·佞幸传》中,记载了两宋各朝最有名的近习十二人,其中孝宗一朝就有曾觌、龙大渊、张说、王拚四人,实际上,还有内侍李珂,也是一名重要的“近习”,当他死时,孝宗竟为他“赠节度,谥靖恭”,对宦官恩数之重,在有宋一代可谓独一无二。只是由于李珂死得早,恶闻尚未显见,故并未列入《宋史·佞幸传》中。
曾觌,开封人,以父荫补官,绍兴三十年(1160)与龙大渊同为建王内知客。孝宗即位后,曾觌由武翼郎擢为主管侦察臣民动静的带御器械、干办皇城司,龙大渊由左武大夫擢为掌管枢密院内部事务的枢密副都承旨。当时有官员提出:任用藩邸旧人不可无节度。孝宗不仅不听,反而将两人分别提升为权知门事和知门事,皆兼皇城司,而罢去反对者的言职,或让他们出知州郡。曾、龙受孝宗宠信,从此势力大张。曾觌累迁至开府仪同三司,后来又加少保、醴泉观使,地位与宰相埒。他与王拚及原高宗宦官、入内押班甘昪相勾结,公开招权纳贿,“其门如市”,文武要职多出三人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