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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大获全胜

噩梦结束,好像它的突然到来一样倏忽离去,飞机飞走,空气恢复宁静。滔滔江水还是一如既往地流淌,热辣辣的太阳穿过硝烟还是那样生动地照耀大地,人们看见除了江岸的草木还在燃烧,大地上尸体还在流血,受伤马匹还在哀鸣,宽阔的江面已经平静如初,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丹尼尔上校和他的雇佣军被压制在山下,成了一支被江水切断的孤军。现在轮到自由团进攻了。一刹那间,暴风骤雨般的炮弹倾泻在敌人阵地上。雇佣军被压制在低地上,就像掉在对手设下的陷阱里,因此他们只好仓皇地向江边撤退。西岸缅军得知形势不妙,早已扔下友军后撤,浊浪滚滚的江面上空空如也,没有一只竹筏木船接应队伍过江。

雇佣军的末日来临了。

在手榴弹爆炸的团团灰雾里,雇佣军终于无路可逃,缅甸的大江最终无情阻断他们求生的希望。丹尼尔上校是个老牌殖民地军人,他把荣誉看得胜过生命,既然荣誉粉碎了,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因此他对自己和别人都从不怜悯。上校站在江边,茫然地张望着这条从世界屋脊流下来的汹涌大江,这条缅甸大江原本与他毫无关系,他是英国人,伦敦也有一条著名的河流叫泰晤士河,他的家乡就在泰晤士河上游。一种冥冥之中的神秘命运指引他来到这条布满危险的大江边,他看见漫山遍野都是敌人,那些敌人弓着腰,端着武器,发出像猎人驱赶野兽那样呜呜的吼声。于是他明白,自己再也不能回到欧洲,回到家乡那条著名河流。

英国上校慢慢举起枪来。他知道敌人不会饶恕他,就像他从不饶恕敌人一样。他努力把腰挺得很直,瘦长的身躯像一个惊叹号,军容整齐得好像接受检阅。他从容不迫地扣动扳机,向死亡发出邀请。随着一声短暂的枪响,上校身体晃了晃,徐徐地滑进江水里。一个旋涡卷走了他,一绺金黄头发在江面上露了露就不见了,只有江流依旧,平静如初……

自由团乘胜追击,开始渡江。大土司早已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他的家兵在做最后的抵抗。

土司家兵是土司武装,俗称“山头兵”,按照部落传统,所有男子都是战士,都有为土司打仗的义务,相当于服义务役。

这些山头兵,队伍大小不等,视土司领地大小而定,常常几百人几千人,武器也形形色色,长矛、大刀、弓箭、掷枪、火药铳都有。二战时期日军攻占缅北,发生著名的中印缅大战,山头兵的武器也随之发生变化,那些原始的冷兵器开始让位于日本步枪,中国的“汉阳造”,美式卡宾枪、冲锋枪和机关枪。武器的质变反映时代和社会进步,尽管这种缓慢进步是以死亡和战争为代价的。

山兵有了武器资本,就向中央政府要求自治,政府派兵围剿,土司就联合起来与政府军作战。山头兵人数不占优势,武器杂乱,但是他们个个都是天生的好猎手,目光敏锐,身体结实,擅长爬山、攀援和在密林中穿行。

山兵****上身,不穿鞋,赤足在刺丛中行走如履平地,他们像猴子一样在大树上灵活地荡秋千,神出鬼没地开枪射击,或者像豹子一样凶猛地袭击政府军。政府军进剿失败,只好对克钦上层妥协,同意克钦自治,条件是山头兵必须服从政府征调,协助政府军作战。于是金三角就出现一支外貌奇特的远征军。山头兵光着膀子,头缠黑色头帕,皮肤油黑的胸前交叉斜挂子弹袋,机枪挎在肌肉隆起的肩头上。除军官外,士兵脖子上大都戴着银项圈,这是神灵保佑他们平安的传统饰物,下身不穿裤子而是打一条笼裾,除步枪外还习惯地挎着弓箭长刀。

而这次自由团跟山兵正式交火了,山头兵用弓箭无声地干掉自由团哨兵,突击队员像山猫一样灵巧地蹿上屋顶,用各种武器对屋子里的人扫射。他们更是个个勇不可挡,树林到处都变成死亡的天罗地网,无论自由团逃到哪里都会遇上冷枪毒箭或者寒光闪闪的长刀。山头兵像复仇之神一样消灭敌人,他们砍下敌人头颅来欢呼胜利,遮天蔽日的森林和高山大壑成了埋葬自由团士兵的坟墓。

自由团一连人竟然在来不及抵抗的情况下被消灭,许多人还没有看清敌人就糊里糊涂丢了性命。山兵的凶猛攻势擅长山地战斗,他们巧妙利用地形进攻,时而从树后跃起,时而从看似不可逾越的悬崖绝壁攀援而至,连古老的弓箭和长刀都成了他们进行丛林战的最好武器。常常毫无声响地,甚至不知敌人来自何处,汉人便倒地送命。自由团风声鹤唳,只好撤退到岸边宽敞地带。山兵旗开得胜,前锋直逼地势险要的渡口。

最后自由团决定用燃烧弹开道,植被燃烧,浓烟滚滚。山兵被熏得无处躲藏暴露目标成了活靶子。

战斗胜利结束,自由团大获全胜,只有少数人抱着圆木竹子泅过江侥幸逃生。苏荃视察战场,她看到满目焦土,尸横遍野,成群的俘虏押过来,这些来自世界屋脊的黑色廓尔喀人个个垂头丧气。

自由团胜利的消息,如同一个炸雷在大土司军营中引起极大恐慌,当天大土司下令全面撤退。

结果大土司撤退忽略通知北线的部队,那些来自深山部落的山兵既没有无线电台,也没有现代化通讯手段,他们传递命令的惟一方式就是派人赤脚飞跑。但是这次他们显然做了粗心大意的牺牲品,直到自由团军队团团包围他们,他们的首领还蒙在鼓里。

天上突然落下许多炮弹,简直像下冰雹一样,许多人还没有明白发生什么事情就被炸得无影无踪,就像最有魔法的巫师施展巫术,把他们从明净的空气中弄消失一样。侥幸活着的人也被震坏耳朵,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变成呆头呆脑的聋子。接着大火燃烧起来,许多爬到树上的人被活活烧死,或者掉下树来摔死。自由团军队把各种子弹炮弹雨点一样泼向他们。在死亡笼罩的陷阱里,一切机敏、灵活以及矫健步伐乃至哭喊祈祷都失去作用。

兔子怎么能够与猎人为敌呢?就在他们被自己犯下的愚蠢错误折磨得绝望的时候,枪炮声突然停止了,原来是自由团派代表来讲和。条件是,只要大土司保证今后永不与自由团为敌,和平相处,就撤除包围放他们回家。狡猾的苏荃懂得“攻心为上”的策略,他们并不打算把敌人斩尽杀绝,这样会引起缅甸政府的敌意。虽然大土司作为当地武装势力,但也表面归顺于缅甸政府,所以只让炮弹子弹摧毁他们的蛮勇和信心,就可以达到化敌为友和一劳永逸的和平目的。

大土司接受了自由团的条件,双方在一起喝了鸡血酒。为表示诚意,首领当场把自己小指头斩下来,指天发誓,秦爷则慷慨归还枪支弹药给他们自卫。两支军队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从此和平相处,不再动武。

自由团经历两次生死煎熬终于迎来和平安定。为了像军方示好,经过苏荃几人的商议将罗金牙的财产上交军方,自由团只占目前的地方进行贸易活动。此举得到军方的赞赏,并免除自由团三年税收,以助其恢复发展。

山寨里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高处全都挂上大红灯笼。中央空地摆上长桌宴,欢声笑语觥筹交错。

“弟兄们,咱们胜利了!”苏荃高举酒杯呐喊

“好!”

欢呼声响彻山林。

“咱们苦尽甘来,日子蒸蒸日上。”

至诚喊出这句话时,心中无比舒畅。回想昔日残酷地战斗,感慨万千。

“来,干杯!”

苏荃率先一干而尽,彰显女头领风范。

众人纷纷举杯畅饮,场面热闹非凡,直至深夜才携家带口入梦乡,奔波这么长时间终于可以睡踏实觉了。

“今天的夜色好美,可惜不适合我们老哥俩了。”秦爷向老乞丐使使眼色

“哎,岁数大了,走喽。”

老乞丐哈哈一笑离去。

此时,场地只剩下苏荃和至诚。

“小诚,酒量不错嘛。”

苏荃有些晃悠地走了过来,至诚急忙扶住她。

“荃姐,我送你回去吧。”

看着靠在自己肩膀的醉美人,呼吸不由得有些急促,急忙深吸一口凉气想要定定神,结果吸进鼻孔的全是苏荃身上的桂花香,更令人陶醉。

“我好高兴,可惜啊!”

“荃姐……”

至诚觉得苏荃真是喝多了,说话都前后矛盾语无伦次。

“可惜啊,这不是我想要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小时候母亲总是说,女人这辈子有在多的钱财,也不如找一个真心实意对自己好的男人。”

此时的苏荃紧紧地靠在至诚怀里,宛如一只受伤的小母猫不肯离去。

“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将红尘看破,底层的人们羡慕上层社会的锦衣玉食,上层社会却不住地感叹自己穷的只剩下钱,四处寻找真情实意。其实,老天是公平的,只是人们的贪念在蒙蔽自身。”

至诚忽然觉得自己老了许多,居然在感叹人生的无常,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也许这就叫做成熟吧,看来经历风雨确实对人有不小的锻炼。

“你怎么老气横秋的,像变了一个人,留下吧。”

苏荃眼波流转,此时的她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女头领,而是在寻找真爱的柔弱女子。

至诚没有回答,而是动用神力按在苏荃的昏睡穴上,不到两秒,耳边传来苏荃的熟睡声。

至诚毫不费力地将其抱起,边走边说道:“我何尝不知你对我的情义,可你的牵挂在自由团,而我却是在青林酒业。你我都是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就让这一切成为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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