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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城奇遇

自刘烟三人离开天狼帮总坛之后,一路东出也走了近百里,刘烟似乎总有花不完的钱,所到之处只要有钱庄,他就能拿出来钱,这也令史烈风很是惊讶。

但是二人私交甚笃,史烈风之前问过,刘烟也只说自己是北地牧场主的儿子,家里常年走生意,所以天下各地都有熟人,钱财就不是问题了,至于金刚,则是家里管家的孩子。既然刘烟说了,史烈风也就信了,再也没有问过此事。两人年纪几乎相仿,刘烟二十二岁,据说家里还有个哥哥。

而史烈风却已经二十四岁,自父母离世后,也受尽了世态炎凉,但心态确是极好,在没遇到刘烟之前一直四处为富人家做工,饭堂打扫,牧马放羊,种田采摘,几乎所有底层的工作都做过。人也比较老实,总算是结结实实的长大了。走着走着三人的正前方出现了一座远看就极尽奢华的大城,十里开外就能看见城门上的三个大字——“金座城”。

而这金座城中今天似乎也格外的不同寻常,人群中发出一阵阵的惊呼!

“快看,快看,这是金家的小姐,排场好大,出门上个街,居然有这么多的贴身护卫。”

“哇哦!金家小姐当真是像从画中走出一般,真好看。”一个看起来十几岁的女孩子竟然都被迷的失了心神!

只见本来熙熙攘攘的街市上瞬间闪出了一架马车能够出行的宽度,一队身着铠甲的武士中间,行走着两位美若天仙的妙龄女子,二女子身高相仿。一位身着青色纱裙,面如皎月,眉若柳叶,身段玲珑有致,酥胸随着行走微微的颤动,几乎让围观的男人们都留下了三尺口水,血气上涌,似乎忘却了身边其他的一切事物,甘愿臣服!而旁边的那位容颜略有逊色,却也是百里挑一,只是一直在呼唤另一位小姐。

“小姐,你看这个冰糖人葫芦做的真好看,今天老爷好不容易把我们放出来,一定要吃饱玩够,天不见黑,我们不回去,行么,小姐?”这位白色衣着的女子开心的询问着。

“好啊,之前父亲一直不让我出府,今天既然出来了,那就晚些再回去”说完二人继续看着这繁华的街市,开心不已。

身边的护卫们依然面色凝俊的注视着四方。殊不知,自她们出门之时,就已被一批埋伏在暗处的人注意到了。原来这青衣女子就是金座城最大的富豪,也是天下的首富金元宝之女。平时极少出门,天下传言,金元宝之女金怡乃人间至美,普通人看一眼就会瞬间迷失心智,久久才能恢复本心。

加之金家白玉为堂金做马,天下首富,金元宝在金家府邸为其女金怡建造了一个私人领地,供其游玩,因此金怡极少出门。今日恰逢金元宝三夫人临盆,金怡就带着侍女小濯偷偷跑出来,最后被管家发现,硬是塞给了她们一批铠甲护卫,但是依旧被埋伏了很久的暗势力一直跟到街市之上。

适逢金怡与小濯路过一个花市,那里正好来往行人较多,铠甲护卫也不好隔开全部的往来布衣,突然一个护卫倒地了,面上并看不出什么,紧接着又是一个倒地。

护卫领队大喊道:“有敌来犯,保护小姐。”瞬间排成一个品字形,将金怡和侍女围在了中间,这时刚才动手的暗势力也不藏着掖着,刹那间刚才似乎都是逛街的布衣,一个个的排在了对面,手中竟是都多了一柄并不是很长的短匕首。

为首一人有些微胖,但是眼光凌厉有杀气,悠悠的说道:“天下皆知金怡美艳无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家门主一直想和小姐吃个便饭,三次登门,都让你们家老爷子拒绝了,现在我家门主动怒了。今儿没别的意思,知道金怡小姐金枝玉叶,劳您跟我们走一趟,和我们门主吃个饭,明日自当恭送小姐回金府!”

“放肆!给我拿下!”护卫领队大吼道,铠甲护卫动了,品字阵型瞬间化成尖刀阵,直杀入对方匕首丛中,但是似乎人数上还是匕首匪徒占优,看似杂乱无章的匕首匪徒,实则个个战力惊人。双方酣斗不过几合,铠甲护卫就又倒了几位,只余下四位铠甲护卫。这时金怡也有点慌张了,但是她也懂得越危险的时候就越要镇定,她懂得自己的优势。

“住手!”金怡示意铠甲护卫退下,并走出了刚才的品字阵型。

“小姐,小姐,你干嘛?”小濯已经慌了神。

“不就是想请我吃个饭么?打伤我这么多护卫,你们门主是哪位啊?这么请人似乎没有诚意啊。”说着拂了下自己额头垂落下来的一缕发丝,接着面对匕首匪徒说道:“你们觉得我美么?值得你们这么大费周章么?”

面对金怡的提问,刚才还战力惊人的匕首匪徒竟有一大部分已经扔掉了兵刃,只有刚才喊话的那位似乎影响不太大,开口道:“大家注意,不要看她,此女的容颜和声音可以摄人心魄!”虽然对其影响不大,但内息也已经开始浮动。

“走!”金怡说道,小濯马上跟上,护卫们也相互搀扶着,伤者靠前,其他人面对着匕首匪徒一步步退着,朝金府而去。

在还有一半路程的时候,街市上又聚集了一大批持匕首的人,为首的依旧还是之前的托词。

“我家门主想请姑娘吃个便饭,明日便送姑娘回府。”这次铠甲护卫已无力再战,金怡的招数也不可能对未动气息的高手使用,一时竟不知所措。正在这时,刚才被金怡美貌迷倒的匕首匪徒也赶来了,恰恰成了夹攻之势。

“小姐,我等拼死也会保小姐周全,一会我们杀出一条通路,小姐你与小濯尽快离去!”铠甲护卫齐声道,瞬间便又四散开来杀入匕首匪徒之中,而这边金怡也只能静静的看着眼前发生这的一切,旁边本来扶着她的小濯已经需要她去搀扶了。虽然铠甲护卫的阵型依旧没有乱,但是毕竟对方人数上占优,且个个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在这金座城的街道上已形成围殴之势,旁边围观的百姓也都离的比较远,怕误伤到自己,眼看这天下第一美人就要羊入虎口了,突然天空中传来一阵如海啸般的吼声,一个硕大的人脸虚形盘旋于战斗的上方,所有闻声之人,都觉得头昏脑涨,恶心欲吐,定力及修为不够的已经躺在地下开始抽搐了。

“大家护住本心,这是天狼吼!天狼帮哪位高人驾到?何不现身一见。”其中一个匕首匪徒说到。

匕首帮刚才为首的那两人还算坚挺,依然稳稳站立,其他人除了金怡和小濯,几乎都已经凌乱不堪,这时吼声突然停住了,地面上却已经狼藉一片,呕吐的秽物、摔倒的、互相搀扶的,一片混乱。

只听远处有个声音传来,“你们麒麟门也算比较大的组织了,在天下的名声这几年也还算不错,今日这么强人所难,竟敢在我龙百翔看护的金座城如此放肆。”话音未落,一个金色装束的英俊男子从街边茶馆屋檐上悠然飘落,这话音不大却甚是明朗,仿佛可以清晰地传递到在场每一个人耳中。身边四位天狼帮弟子,手持兵刃,面色肃穆,身着天狼帮独有的碧空天蓝狼尾服,人数虽少,却孤傲独立,气势上已经占了上风。

原来这匕首匪徒都是金座城附近苍茫大山近年兴起的麒麟门弟子,平时主要靠在苍茫山种植林木,以打击流寇为首要任务,亦正亦邪,所以龙百翔也并未打压。在金座城附近麒麟门尚可说立足无忧,门下弟子也都是有过游侠经历的人才,但是在天狼帮面前还是露怯了。

龙百翔说着就来到了金怡的面前,铠甲护卫刚想动。

“不必了,他若有歹意,你们也无可奈何。”金怡说到。

“小姐睿智,在下天狼帮金座使龙百翔。久闻姑娘芳名却一直不能相见,今日唐突了,在下这就送姑娘回府。”龙百翔微笑着说道,竟完全没将麒麟匕匪放在眼中。

金怡这也仔细看了下这位年轻有为的公子,此人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束发金色衣着,整洁的仿佛灰尘都会自己躲开,给人的感觉很是亲近。金怡微笑着点了下头,就叫着小濯和护卫们一起离开这热闹街市,而面前早就闪开了一条更宽的通路。匕首匪徒们虽然有任务在身,但是龙百翔的名气也是天下皆知,天狼帮白狼堂主龙鹏之子,天赋异禀,十五岁时就已经打遍天狼年轻一代,本家功夫和天狼功法均是上乘,放眼天下也拿的出手,在加上相貌英俊,深得郎子秋喜欢,二十岁时被派往金座城出任金座使,更有传言郎子秋膝下无子,帮主之位也会传给龙百翔,今日的天狼吼以一人之力就可以震慑众多高手,实力可见一斑。

望着龙百翔远去的背影,街角的三个人都露出了不同的神色,这三人正是刘烟一行人。刘烟眼中流露着深深的担忧,同时美颜之上竟有些绯红,金刚满脸不服,而小风看起来却很是钦佩。

“烟兄,这天狼帮还真是人才济济,看来高手也不全在总坛,龙百翔一人便可足以怼翻百十人。”史烈风道。

原来护城使是三年参加一次祭风大典,所以之前刘烟等人并未见过龙百翔,而他只是天狼帮众多护城使中的一位。

“郎伯父还真是厉害,这么多的奇才都甘愿为他驱使,赴汤蹈刃,死不旋踵!”

“去去去!就讨厌那个郎子秋,看着仙风道骨,一脸的伪君子相。”刘烟满脸不耐烦。

“你胡说,那是我父亲的师兄。”小风说道。

“哼!师兄?既然那么好为什么你父亲那么多年都不曾寻他?而且你一直说你父亲有很重的内伤,你也不知道缘由,还是小心为上吧。”刘烟道。

“随便你吧。”小风怄气扭过头,三人依旧漫无目的的走着。

“既然来了金座城,不如我们去金元宝家看看如何。小风,刚才你看金怡的时候口水都流出来了,如果龙百翔不来,我看你就要出手了吧,哈哈哈。”刘烟道。

听着刘烟的调侃,回想刚才自己看见金怡时的窘态和内心无比向往的思绪,史烈风的脸瞬间红的如落日余晖。

“我好像见过这个姑娘,总觉得很熟悉”。史烈风说道。“哈哈,小风啊,你确实不小了,难道春心动了?”刘烟说道。

说也奇怪,史烈风明明年长于刘烟,但是他俩的称呼却总是反其道而行之。史烈风顿时大步向前了,索性不理刘烟了。

这话惹得一向不开口的金刚都开口了:“是啊,风少爷的脸好像真的很红啊!”因为刘烟是金刚的家主,而刘史二人又是刎颈之交的好友,所以金刚也称呼史烈风少爷。

这边金怡回到府中后,金元宝可是好好心疼了一番,金元宝对这个女儿那可是百般娇宠,立即下令重金聘请天下最好的武者保护小姐,所有铠甲护卫需每日勤加练习剑术功法,此事绝不可再发生。看见女儿毫发无损,金元宝总算是放下心来,想想女儿已经十八岁了,也该给她找个如意郎君了,天下皆知女儿貌美,金怡十六岁起提亲的人就不计其数,上至天下五大门派——天狼、八百里剑门、参合教、草神岛、阴山派,下至各大门派豪绅都慕名前来提过亲,但均被金怡拒绝,连一睹芳容的机会都没有给。

只有去年龙百翔上门时,金怡出于好奇远远的看了一眼。一想到这事,金元宝也很是发愁,女儿说相貌,武功均不在她考虑之列,钱财家里也不缺。女儿似乎有种奇怪的能力,心爱之人接近之时便会有感觉,十五岁时,金元宝举家前往北地祭祖的时候女儿有了少女怀春的感觉,据说是遇到了一个年级相仿的少年,但当时少年只是那家客栈后院清理马圈的小工,两人只有一面之缘,却令金怡无视天下各路杰出青年,就连名满天下的龙百翔也不入其眼。金元宝不禁纳闷,天下群豪居然比不上北地一马夫,怪哉!怪哉!但是金元宝也从不违女儿之心,金家的地位在天下足以拒绝任何一人,世人皆说:天下之财有一石,金元宝独占八斗,天狼帮占一斗,其他人共分一斗,财富之雄厚足以见得。

金怡回府的第二日,金家与平时一般,看似闲来无事,但是金元宝却总是心里犯嘀咕,总感觉有事要发生。果不其然,还未正午,护卫就来报:天狼帮龙百翔求见小姐,并且带着许多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候在门外。金元宝还未及做出反应,又一护卫来报:说有三位少年,其中一位说是北地刘家,要来拜见金城主。金元宝突然感觉一个脑袋两个大。

这天狼帮和北境同时来府,又不太好拒绝,无奈之下,只得吩咐护卫道:“快快请进大堂,好生伺候!”

而这边金府门外龙百翔衣着熠熠生辉,仿佛集天下殊荣于一身,加上本就英俊无匹的容貌,更是令人不敢直视。而这边刘烟三人,金刚一贯的霸气外露,刘烟和史烈风也是气质独特,虽然服饰随从远不及龙百翔,但似乎也并没有输多少。刘烟男身女相,阴柔如水,史烈风则是气质沉稳,如和煦春光,但此时看到龙百翔,一想起之前龙百翔和金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总觉得心里怪怪的,但又很佩服龙百翔这样的少年英杰。都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三少同时进庄,不知会有如何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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