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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147,攀上高枝(二更)

宿醉的结果就是第二天醒来头痛欲裂。

朱雨莎起床后,出来找陈峰。

陈峰正在做早餐。小米粥,配上买的现成的小笼包,再给朱雨莎煲了银耳羹,因为可以美颜。

见到他,朱雨莎目光有点闪躲。昨天的事情她也不是一无所知。至少还是有一些记忆的。她有点难堪,好像她把陈峰当成贺思源了。她可以发誓,除了昨天醉酒,她很少把陈峰当成贺思源的。

陈峰却像没事儿似的,微眯了眼,然后眼里又带上了如往常的柔和的笑容:“雨莎,去刷牙洗脸吧,早餐弄好了。”

朱雨莎松了一口气,她走过去,脸靠着陈峰的胸膛,双手搂着陈峰的腰:“阿峰,我现在只有你了。陈峰,你真好。”

她没看到陈峰眼里一闪而过的阴骘。

谢文妤到底还是没和朱荣光离婚。

朱荣光一直保证自己只是喝醉了酒,错把雨莎当成了年轻时的她。朱雨莎跟谢文妤是很像,毕竟是亲母女。

虽然心里有所芥蒂,但谢文妤还是接受了他这个理由。

朱雨莎打电话回来,说要跟陈峰结婚。谢文妤松了一口气。只要跟陈峰结婚了,回家的时间就少了,很多事情,就没有那么麻烦。

两家的父母见了面,谈起婚礼的事情。

朱雨莎什么都不想管,但意见却又有点多。

比如婚纱必须是国外某大牌的手工制作,婚礼必须要在国外某海岛的沙滩上举行,因为够梦幻。

陈父陈母有一些为难。这结一个婚要求这么高,花费不菲,他们的家境根本负担不起。

朱雨莎满不在乎的说:“我爸有钱,让我爸出就好了。”

她习惯性想跟朱荣光撒娇,结果又不自觉想起那天的事情。

那天朱荣光的吻,很侵略很霸道,当时她真的被吓坏了。当成父亲的人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够不害怕。

最终,她没有去挽朱荣光的胳膊,而是笑着说:“爸,你说是不是?我一定要个盛大梦幻的婚礼!”她要风风光光的出嫁,让所有人都羡慕她,让贺思源看清楚,不娶她朱雨莎,是他的损失!

回了小城,因为朱雨莎和陈峰还没有正式结婚,她也不好住人家家里去。

朱雨莎还是住在自家的别墅里。

她有点害怕跟朱荣光的单独相处,而谢文妤也如是。因此家里呢,如果朱荣光在家,朱雨莎也在家,谢文妤就必定在家。

不过事情过去也有那么久了,朱雨莎更还是念着朱荣光的好。

想想过去她跟朱荣光多么亲密,朱荣光又多么的疼爱她。就像过去那样不好吗?

清晨,朱雨莎伸了个懒腰走了出来。回到家本以为自己会失眠的,结果睡得挺好。

她的脸上带着自然的红晕,年轻的脸尽是胶原蛋白,加上刚睡醒,睡得足足的,气色特别的好。

往常朱雨莎就是穿着睡衣就出卧室了。

今天也如是。她穿着的睡衣,轻薄,有点透。虽然套了个外套吧,但是那双腿裸露在外,如玉的肌肤,有一些晃眼。

朱荣光正坐在沙发上用平板看新闻,听到动静,他抬起头来,年轻女孩曼妙的身姿映入眼帘。朱荣光的眼神立即有点发直,有了些变化。

朱雨莎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发现了不妥,她干笑了一下:“爸,我妈呢?”

“你妈出去吃早茶了。”

朱雨莎说:“哦,我去换衣服。”说完,她逃也似的进了自己的房间,心还在怦怦直跳。

刚刚朱荣光看她的眼神,不是一个父亲看女儿的眼神,更像是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以前她就这样穿着出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那天晚上的事情,这下浮现在脑海里。

朱雨莎摇了摇头,急忙锁上了门,换起衣服来。

她明白当初谢文妤的提醒为何物了。可是,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朱荣光看她的眼神,什么时候变得不对劲的呢?

她实在是想不出来。心里有点害怕,可是,却又有对朱荣光的向往。

朱荣光从小对她极好,对妈妈也极好,对奶奶也极孝顺。他总是宠溺的说:“我们的雨莎,就是值得最好的。”

“我们的雨莎,是最美的公主。”

“我们的雨莎,是最棒的!”

朱荣光身材保持极好,又长相儒雅,风度翩翩。从小都是朱雨莎崇拜的偶像。他满足了朱雨莎对男人的所有想像。

家长会上,朱雨莎总是众同学羡慕的对像。朱荣光在一众或发福或秃顶的中年爸爸中,深沉迷人,鹤立鸡群。

甚至,还有过朱雨莎的同学,喜欢上朱荣光的事情,当然是偷偷的迷恋,小女生怀春,也没真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朱雨莎跟朱荣光十分亲密,总爱抱他,总爱跟他撒娇,长大了也没能改过来。可是,那天晚上的事情,她到现在还不敢确定,是真实的吧?还是梦?

她宁愿相信那是一个荒诞的梦,也不愿这是真实发生的。

朱雨莎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

朱荣光看了她一眼,然后站了起来,朝她走了过来。

朱雨莎全身僵硬,有一些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朱荣光走到她面前,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跟陈峰不一样的气质,是一种岁月的沉淀,是年轻男人所缺少的,对年轻女孩子致命的吸引力。

朱荣光的目光专注的看着朱雨莎,眼里染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的心里有点恼的。他以前没想过真对雨莎做出什么。

可是那天,亲到了朱雨莎的唇,与他想像中一样的甜美。

结果,还没来得及做什么,朱雨莎跟着陈峰跑了。

看着朱雨莎现在这个样子,是一种成熟水蜜桃的味道,是经历了人事的味道。

他娇养着的花,结果凭白无故的便宜了那个穷小子!心里有一种不甘,有一种怒火。女婿人选,除了思源他是认可的,他到现在,还没觉得有哪个男的,能配得上雨莎。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不如……

朱雨莎像被定在了原地。

朱荣光的手触及她的肩膀了。朱雨莎反射性的想拍开他,结果就听到朱荣光带着宠溺的笑声说:“雨莎,你怎么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子一样,枕头又被你睡出羽毛来了,让我想起小时你跟同学玩枕头大战的情景了。”

朱雨莎顺着他的视线侧头看过去,就看到朱荣光的手指上,拈着一根白色的羽毛。

而他说话的语气,让朱雨莎心头莫名一跳。

想亲近他,现在却害怕他。

她略带点慌张的后退了两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朱荣光像是没察觉到似的,只是专注的看着那根羽毛。

那时家里条件已经变得很好了,刚买下了这幢别墅,朱雨莎兴奋极了,在别墅四周跑来跑去。过了几天,她邀请同学来家里一起过闺蜜之夜。

朱雨莎和同学玩起了枕头大战。羽毛飞扬中,朱荣光的视线只在朱雨莎身上,他娇宠着的女儿,他唯一的女儿。

“雨莎,你,好像很怕爸爸?最近你跟爸爸生分了。你知不知道,爸爸心里会很难过的。”

朱荣光叹了一口气。

朱雨莎脸刷的变得惨白。她该说点什么?

她能说点什么?她能说,爸爸,你是畜生,你不该对我有那样的想法。可是,就算骄纵如她,在朱荣光面前,却不自觉的矮了气势。

“爸,没有的事,呵呵,我想起来了,我跟阿峰约好了,我先走了。”

朱雨莎抓着手机就跑了出去。

朱荣光没拦着他,眸子沉了沉。

他承认那天他失态了。可是心里一旦种下了某种禁忌的种子,总有一天会破芽而出。

*

路遥遥开始跟着江雪出席各种会议和晚会的场合。

江雪在Z市已经混得风生水起。有魅力的女人,在哪里都受欢迎的。

路遥遥这天要跟着江雪出席一个会议。

她扎着低马尾,穿着雪纺衬衫和黑色一步裙,看起来多了一些干练的味道。虽然研究生还要明年六月份才算正式毕业,但路遥遥因为早早出来工作的缘故,已经褪去了青涩,多了一些从容。

众人向江雪一一打招呼。

对外,江雪称路遥遥是她的秘书。贴身小秘书,倒是挺年轻的。众人心里想。

只是觉得挺奇怪,男人用年轻的女秘书大家觉得挺正常,江雪也用,就有点……不应该招个男秘书吗?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有人就笑,江雪都单了这么多年了,身边也不乏追求者,怎么就一个看不上呢?

路遥遥承认,跟着江雪真的学得到挺多的。她不动声色的坐在那里,安静的听着各位老总的寒暄,观察着众人的表情。

今天开完会,实在是电远公司的老总盛情难却,一定要作东,大概就有五六个人都往本市最豪华的酒店开去。

江雪坐在车上闭目养神,司机在前面开车。

路遥遥安静的记着笔记。

江雪偏头看了一眼,忍不住笑了:“遥遥,你还真是敬业。”

路遥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妈,我不懂的地方太多了。”

“没事,有我呢。不过我看思源不是很高兴你跟着我。”

刚刚路遥遥打电话说晚上要跟江雪一起去应酬,贺思源就不太高兴。江雪可是听到路遥遥在陪小心。她也不是故意要听的,只是因为路遥遥也没避着她,她正好听到了而已。

路遥遥笑笑,打圆场:“妈,没有的啦。思源可能是担心我们两人会喝酒,想叫我们最好不喝。”

江雪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路遥遥的肩膀。这样的儿媳妇挺难得的。

思源担心她多喝酒?根本没有吧。看他的心里,只有他自己的媳妇儿,哪会有他这个妈。不然的话,早几年,怎么就没见自家儿子劝她少喝一点酒。

今天来的老总都是电视上报纸上才能看到的。路遥遥也不多说话,就安安静静坐在江雪旁边,听着他们聊着时局,聊着经济形式。

江雪可以说是一群男人中的一朵娇花,明艳艳的,惹得人心生呵护之意。就是她漂亮柔软的外表,让人生不起提防之心,事后才让人后悔莫及。

路遥遥安静的坐在那里,也不多说话。

菜上上来了,她就吃吃吃。吃相倒是挺好看的,小嘴嘟嘟,吃得小口小口,但看起来又让人觉得很有食欲。

某个老总看了,笑着问:“江女士,身边的小姑娘不止是你的小秘书吧?”

看着不像。哪有小秘书面对着自家老板还不紧张,能处得这么自在的。

路遥遥抬眼看了下说话的老总,抿嘴秀气的笑了笑。

那人眼前一亮,真是个清秀的美丽俏佳人。

江雪笑了笑:“真是瞒不过你的火眼金睛。实不相瞒,这位是我的儿媳妇,叫路遥遥。遥遥,跟才总打声招呼。”

路遥遥忙恭敬的道:“才总好。”

被唤作才总的男人哈哈大笑:“我就说嘛。江女士,你的儿媳妇看起来还真不错。挺能干的,学什么专业的,要不要考虑来我们公司?”

“多谢才总了。若有需要,一定麻烦您。”

席间男人觥腠交错,江雪也喝了不少的酒。路遥遥也帮着挡了好几杯。

饭吃到一半,隔壁间来了人,一个年约四十五六的中年男人,气势和相貌都挺不错,发型还挺潮。

“哎,老才,你们都请江美人吃饭,怎么不叫上我呢?”笑声爽朗又大气。

众人连忙起身:“稀客稀客,厉总怎么也在这里?如果我知道,我们一定过去敬厉总一杯了。”

路遥遥看过去,却发现戴雪瑶正挽着那中年男人的胳膊。

两人打了一个照面,又快速移开视线。

中年男人跟众人碰了一下杯酒就离去。

“怎么,厉总又换女伴了?”男人八卦起来跟女人也差不多。

“也不是女伴,听说认了干女儿,是干女儿呢!这女孩子是旅游社的,听说是P大的外语系高材生,好像是带团在国外时,遇见厉总的,替厉总翻译了一份文件,解了厉总的燃眉之急。”

“不管怎么样,至少算是攀上高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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