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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情动(1)

是金子,不管在哪儿,早晚都会发光。

清河广场的清晨,沐浴着薄薄的轻纱般的光芒。这座投资上亿的广场,是市政府为市民做的十大好事之一。绿树碧草鲜花,夜晚来临时,随着悠扬舒缓的民乐翩然起舞的喷泉,孩子们在水幕中穿梭嬉戏,年轻的恋人在不远处的花丛中呢喃。清晨,这里几乎是老人们的天下。或舞剑打拳,或欢快地扭着秧歌,或激情澎湃地唱歌。曾可心是晨练中为数不多的年轻人之一,每天早晨六点一刻,她都准时从租住的楼房跑到这里,活动一下筋骨,再跑回去。跑步,是她从小养成的良好习惯。

运动让人永远保持着良好的状态,是最佳的美容方式。不但可以保持苗条的身材,而且气色也好,看着就透着几分健康的喜气。“运动美容,一举两得啊。”

曾可心不止一次劝同屋的女友,习惯了赖床的她却死活不肯早起。曾可心最喜欢看的就是舞剑的老人,一招一式透着那么一股仙风道骨的翩然之风。白色飘逸的中式对襟上衣、宽松的灯笼裤,舞动一把锃亮的宝剑,那剑鞘上的红色穗子随着一招一式上下翻飞,常常会让曾可心看呆了。凝视着这些已近暮年的老人,想着鹿市的父母,偶尔曾可心心里会浮上淡淡的酸涩。

曾可心的父母希望女儿毕业后,回到鹿市承欢膝下。他们中年得女,对曾可心可谓百依百顺。父母在,不远游,这话打小她就会背。那时,她常常仰着稚嫩的小脸和爸爸说:“我远游,也会带着你们。”每次,爸爸都会笑着唤妈妈的名字,“你这名字起得真是好啊,咱这丫头就是可心啊。”妈妈那时黑发浓密,在家时用帕子松松地在脑后扎个发髻。她走路时,“纤细的腰身软得就像是杨柳枝”,后来曾可心从课外书上看到这句话,就想,这话是写给妈妈的吧。爸爸为人虽然严肃刚直,有些怪脾气,但对她却奉若掌上明珠。不知不觉父母就老了,上次回家,从来不流泪的妈妈居然背着曾可心抹眼泪。“年轻时,都想着往外飞,觉得不看看天下不闯闯世界不甘心。年纪大了,就一天比一天恋家了。”爸爸说这话时,曾可心心里翻腾了好一阵儿。

“可心!”陷入回忆中的曾可心被一声呼唤声惊醒,她有些惊讶地回头,看见一身白色运动服的高天向她健步走来。“高经理,你怎么会在这儿锻炼?你家也住在附近?”曾可心有些意外地问。高天摇摇头,“我岳父住在前面,昨晚老爷子生日,我喝了点酒,不方便开车,就住下了。我习惯了晨练,车上也就常备着这些行头。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你。”高天说着话,看着脸蛋红扑扑的曾可心,“可心,以后不在公司,你就换个称呼吧。我那个经理也是个高级打工,你就叫我高天吧。不过,我比你大,你要是肯叫我一声哥,我也求之不得啊。”高天半真半假开着玩笑。曾可心笑了:“规矩还得遵守,啥时候我被炒了,不再是天宇的员工,我就换个称呼。”

因为顺道,曾可心就搭了顺风车。回家换衣服时,她不好意思让高天久等。

飞快地用凉水冲了冲脸,抹了点防晒霜,丢进包里一袋方便面就下了楼。上班高峰期,由南向北的车辆渐渐排成一条龙。车厢里,班得瑞的音乐明媚清亮,曾可心听着有些陶醉了。两人一路很少说话,只有音乐在缓缓流淌着……

车稳稳当当驶进了停车场,曾可心准备下车。高天却递给她一个纸袋,“给!

你一个女孩子,得小心爱护自己。女孩子是花,缺了营养,美丽就会打折了。”曾可心闻到了现烤面包的香味,纸袋里还放着两根香肠和一袋牛奶。她想拒绝,可看着高天一脸真诚,就说了声“谢谢”,拿着袋子下了车。

没走几步,肖晓萌忽然从身后冲过来,满脸神秘地问:“说,今天怎么来的?”

曾可心笑她:“你是循着味儿来的?”肖晓萌是个爱购物也爱旅游的本地女孩儿,在广告部,她是众人的开心果,常被几个小伙子捉弄,她从来也不动气,还常掷地有声地宣称:娱己,就是娱人。“你别转移话题,是不是坐高经理的车来的?”肖晓萌压低嗓门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曾可心暗自偷乐,语气平淡地说:“我命好,正好遇到高经理。”肖晓萌忽然横在曾可心面前,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架势:“你放心,我不会和别人说的。”曾可心想,我要是信了你,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上楼时,肖晓萌又偷偷趴在曾可心耳边说:“你的转正申请已经批下来了,估计这两天就能办手续。”肖晓萌说得很肯定,但曾可心并没太乐观,她知道自己进入公司时间很短,虽然上次讨债也算是立了汗马功劳,可和别人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袁满的单子哪一个不是几十万。

那次讨债,按理说,应该给曾可心提成,可是,过后没有一个人提这事儿,她也生了一肚子闷气。后来,也就渐渐释然了。权当这是自己迈进公司大门交的学费吧。这么想,心气也就顺了很多。两个女孩子有说有笑地上了楼。这个月统计量明显增多了,因为公司新近标到了几个项目。一个上午,曾可心都端坐在电脑前,出出进进的人她都视而不见。

下午刚上班,刘虻就通知曾可心去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讨债,让她提前结束了实习期。曾可心喜出望外,几乎是蹦跳着跑到了人力资源部。走进办公室,第一眼就看到高天。他笑容满面地伸过手:“欢迎你正式成为天宇的一员。”

想起当日来应聘,曾可心心里仍有些不平静,她微笑着向高天致谢:“谢谢你,高经理,不是你,就不会有我今天。”高天笑道:“是金子,不管在哪儿,早晚都会发光。不过,我也算没白长了这双眼睛,要不,怎么能发现你呢?怎么谢?请客吧。”

“行,我埋单。你上午都给我买早点了。不过,不能太贵,要不,我会破产的。”曾可心毫无城府地笑了笑,露出珍珠般洁白的牙齿。高天看着心里一动,脸上却很平静地说,“好,一言为定。”

办理手续有些繁琐,曾可心在一张张表格上填写自己的名字,她一笔一画写得很认真。她的心里还是有些激动,这个城市终于有了她的容身之地。她细心看了关于评估合格员工的规定:

1.公司给员工签发转正通知单;2.员工的试用期记入其有效服务年限;3.评估后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有权终止与其雇佣关系或决定延长试用期限;4.转正申请与评估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下班时,高天打来电话。曾可心忙不迭地收拾好东西下了楼。或许出于一种好奇,刘虻忍不住佯装上卫生间,跟着到了楼梯口,他惊讶地发现,和曾可心一起下楼的竟然又是高天!

高天是个有家室的人,妻子娘家也不是一般人物,对于高妻,刘虻没有太好的评价,他们曾在一次宴请客户的酒宴上无意中遇到过。那女人也算有几分姿色,穿着很有品位,举手投足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刘虻冷眼旁观,高妻是个极善交际的女人。她和每个人寒暄,都不会说重样的话。听的人自然十分欢喜,可是,细品,一个女人有如此的心机也是让男人敬而远之的。可敬,不可亲。不过,刘虻也暗自赞叹:这个女人对于高天而言,是通向成功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步棋。

高天素来不会惹什么花花事儿,他接近曾可心显然是有目的的。

正琢磨着,袁满从郑黎明办公室走出来,大咧咧招呼他:“晚上来个客户,一起去吧。那家伙要吃绿色的,又得去农家大院。咱得自己带酒,他们的酒太贵,又不好喝。”

农家大院在青城市南桥。这里过去很穷,后来随着绿色食品热的到来,当地农民就搞起了农家大院,有头脑的还翻盖了新房,餐饮住宿一条龙,生意很红火,这个村子便富了起来。夜晚,人似乎更容易动情。姓温的客户人很厚道,也很爽快,只要提议就干,刘虻和他不到九点半就喝高了,搂抱着掏心掏肺。看二人的样子,袁满想起了一个段子。喝酒有三个阶段:不言不语,豪言壮语,胡言乱语。显然,这二人已经进入了第三个阶段。袁满不喜欢这个地方,除非客户强烈要求,她从不主动带客户来这里。对于一个刻意想要遗忘过去的人来说,这种所谓的田园生活就像是一个印记,死死地在她心里的某个地方打上了烙印。

刘虻与温姓客户亲热得几乎不分彼此,袁满知道她是没办法把他叫走了。

索性就在这里给他们找个地方,安顿老板招呼他们,自己一个人悄悄离开了。路上行人很少,袁满的车开得很快,当她走到二环路停车等绿灯时,无意一扭头,看到街边有几家热气腾腾的大排档,一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正在喝酒。袁满惊讶地发现,曾可心和高天在一起。他们的头挨得很近,手里还各自握着一个啤酒杯。她不由一愣。

成功的男人都是属于应酬的,而想要成功的男人也是在应酬中培养出来的。

“刘虻,那个曾可心也不是个善男信女,昨晚我从南桥回来,都快十点了。看见她和高天在大排档吃烧烤呢,看样子,两个人很亲热。”一大早,刘虻从南桥驾车赶回来,想换件衣服去公司。昨夜酒喝得太猛烈,睡了一宿,他的头还隐隐作痛。一进屋,他就把自己扔在床上,四肢轻松地张开,酸涩的腿脚似乎也缓解了很多。袁满听见他进屋,涂抹着防晒霜,趿拉着拖鞋走过来,发布了这条惊人的消息。

刘虻心里“咯噔”一下,脸上却看不出丝毫波澜,他“哦”了一声,从床上爬起来在衣柜里翻找衣服。袁满见他反应平淡,有些意外,她不甘心地问:“你不觉得这里有文章吗?”“有什么文章?都在一个公司呆着,一起吃饭那也很正常。你不是也常和我一起喝酒吃饭,咱还住在一起。”袁满打断了刘虻的话,“他俩怎么能和咱俩比?咱是共过患难的。”刘虻被这句话给逗乐了,他抖着手里的T恤说:

“你就别胡整词儿了,共患难的那是两口子,咱不过是邻居而已。好了,这问题以后再讨论,快迟到了,请帮个忙。你站在门口,把门给我带上。”袁满答应着出了刘虻的房间,忽然她回过味儿来,骂道:“你这小子心眼比头发还多,不就让我出去嘛,绕这么大个圈子。”

刘虻赶到办公室时,第一眼就看到曾可心坐在电脑前,正聚精会神地打字。

看到曾可心,刘虻发现,自己的心好像一下就踏实了。工作时的曾可心心无旁骛,她安静若处子,让刘虻情不自禁想到一个人——莲心。曾可心双手在键盘上敲击,偶尔,眉头微蹙,那一定是遇到了一些为难的事儿。工夫不大,她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就会浮现出一种迷人的浅笑。透过宽大的玻璃窗,刘虻的目光常常会越过所有的人,准确而深情地落在曾可心脸上。这张脸,让他怦然心动。甚至,偶尔他会忍不住想:那个叫莲心的女孩儿现在可好?她该嫁人了吧?不知道娶她的是个怎样的男人?有时还会生出莫名的醋意。

刘虻来天宇8年了,算得上是元老。从业务员干到现在广告部经理。在遇到曾可心之前,见过几次对象,是老乡介绍的。那时他刚到青城市,既没有栖身的楼房,也没有本地户口,这样的条件,即使潘安转世,姑娘们对他也兴趣一般。一次相看对象回来,袁满似笑非笑地问:“啥时喝喜酒?”他一脸恼火:“咸吃萝卜淡操心。”袁满不恼,斜着眼笑:“你还是个雏儿吧?这么害羞?”刘虻腾地冲过去:

“要不试试?”他的脸和袁满的脸贴得很近,近得他能听见她的心跳声。

袁满忽然笑了,脸上的肉都在颤抖,好像遇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儿,刘虻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最后,袁满居然用手捂着肚子笑倒在地上。袁满一直也没谈对象,虽然有不少男人和她交情颇深,有的还大献殷勤。袁满说起这些男人,总是不屑一顾:“男人啊,都是贪腥的。”

莲心是刘虻的初恋情人,也是他的大学同学。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一次,刘虻和袁满这么描述,袁满不屑地“哼”了一声:“老土。”刘虻摸摸袁满微卷的酒红色的短发:“就你这一头短毛,哪个男人能对你有感觉,没个女人样!”袁满回他一句:“咸吃萝卜淡操心。”刘虻记得,那时他和莲心都很纯情,偶尔接吻,莲心总是闭着眼睛。刘虻偷偷看过她的样子,睫毛微微颤抖着,像一朵带露的花朵。她的嘴唇香甜柔软,好多次,内心的欲望让刘虻蠢蠢欲动。每次欲念如毒蛇吐着信子诱惑他,他都会在看到莲心时丢盔弃甲,不敢越雷池一步。莲心的眼睛清澈透明,像孩子一样晶莹透亮,每次看到那双眼睛,刘虻都不忍或是不舍得毁灭这样的纯情。莲心,更像一朵晶莹带露的花朵,只可远远地欣赏,却不能把玩。

毕业时,他们分手了。莲心要回县城教书,她说那是她的家。而刘虻从家乡的小村走出来,就不肯再返回那条农家之路了。从记事起,他就知道拼命读书是他走出黄土地的唯一机会。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是莲心留给刘虻的最后一句话。每个男人内心都会珍藏着这样的一个人,那个人是他的初恋。即使这段感情无疾而终,但那段水晶一样的恋情却是他生命里最不能遗忘的。

曾可心的出现,让刘虻心里那扇已经关闭的回忆之门悄然洞开。广告部年轻人多,大多家住外地,周末或是假日,一起聚餐K歌,是最好的发泄内心压力的方式。每次,曾可心就像换了一个人。白天梳得溜光水滑的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散落下来的碎发遮挡着她的脸庞,灯光幽暗的包间里,谁也看不到她的神情。她激情昂扬,嘶吼着一首接一首的流行歌曲,几个总爱围着她转悠的年轻小伙子打着拍子,比赛似的为她叫好。坐在一旁喝酒的刘虻和袁满几乎听不懂那些近似呢喃自语的歌词,袁满总是摇头,附耳对刘虻说:“这哪是唱歌,简直是折磨别人的耳朵。”不等刘虻说话,她就站起身,趁着音乐接近尾声时,恰当地拿走话筒,淡然一笑,说,“给你们扔块砖头,《我只在乎你》。”狂躁的音乐渐淡渐无,包间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舒缓的音乐在幽暗的空间里低回。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袁满的声音哀婉深情,这首邓丽君的经典老歌被她演绎得惟妙惟肖。这是袁满最拿手也最喜爱的一首歌,每次,她都会沉迷在一种情绪中,无法自拔。习惯了这样的场面,刘虻多少有些漫不经心,他偶一回头,看见曾可心脸上有淡淡的忧伤。那忧伤让这个总是笑嘻嘻的女孩子有种令人心动的柔情。

年轻人总是喜欢激越的音乐,袁满的歌声就成了分水岭,她一唱完,就有人迫不及待换上了迪曲。曾可心就如脱缰的野马,恣意飞腾。年轻的小伙子围着她,众星捧月。酒宴上,她基本不怎么喝酒,能逃就逃。有两次宴请客户,实在躲不过,她倒也落落大方,站起来端着酒杯,笑眯眯说:“这样吧,您叫我美女,美女有美女的特权吧,再说,女士优先啊。那就按我的规矩喝吧。我随意,您干了。”

这招几乎屡试不爽,一般人都不会和一个娇憨的女孩子叫板,也就打着哈哈干了杯中酒。偶尔遇到个把较真或是喝得有些把持不住自己的家伙,纠缠不休,曾可心就会寻机找个靠山应付过去,有两次,袁满有点醋意地呲她:“真是倚小卖小。”刘虻拍拍她的肩:“你是大姐大,自然不用这招了。她一个刚出道的黄毛丫头,能和你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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