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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故地重游

“他是谁?”那身影自然是二公子姜故渊不用说,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两人之间矗立着,一脸冷漠的将那柄毫不起眼的三尺木剑戳在白袍男子喉咙三分处,寒光乍现。

“放下!”有人高声呵斥着,出乎姜故渊意料之外的是,这人并非那看似束手就困的白袍男子,而是自家兄长姜远道。

他闻言转身,漠然视之,“他是谁?”姜故渊盯着自家兄长,一字一句的问,手中的木剑非但没有松开,反而握得更紧了,发出“呲嘶呲嘶”的摩擦声,尖锐刺耳。

“我说叫你放下!”姜远道叫道,语气冷淡,没有给自家弟弟留下丝毫调和的余地,不留半点情面。

“我问他是谁?!”姜故渊瞪大眼睛,快速的在白袍男子和自家兄长身上看了一眼,不可置信的回吼道。

“军令如山!”

“我早已经辞去了前将军一职。”

“长兄如父!”

姜故渊大口喘着粗气,面色涨红,一言不发,二话不说的放下木剑,冷冷地看了白袍男子一眼,便怒气冲天的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此处。

一边的白袍男子淡淡的笑着,也不说话,也无作为,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听着。直到蛮横无理的姜远道不顾自家弟弟的体贴关心将其驱赶出门外后,他也仍旧是嘴角微微上扬,大有一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姿态。

终于等到姜远道缓步走近他的身边,俯下身子咬着耳朵说了几句不知道是什么的话之后,白袍男子闻言皱眉,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如姜远道所希望的那般结果,转身离去。

待到白袍男子走后不久时,姜远道挪动了自身所处的位置,走到几案边上坐下,从笔搁中拿起狼毫来,到砚台上沾了几滴墨水来,思忖良久,决心下笔。

片刻后,一封墨水未干的信函快马加鞭的飞速送达至陈府上,最终落在了陈安歌的书房内,这让人啧啧称奇的送信速度,收获的却是一个值得令人扼腕叹息的结果,房内空无一人,府上仅有一人,城中无其一人。

询问城主府上的下人和守城关的士卒就可以得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陈安歌陈公子和方水方大小姐为了互相磨合磨合感情,早早策马扬鞭出城结伴游玩去了。

两人出了城,直奔天行山而去。

有道是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天行匹之,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少女走在前头,故地重游,恍如昨日,穿着打扮,判若两人。树枝上的几只啃着松果的松鼠窜来窜去,惊得几片树叶簌簌落下,看那模样便知其极为自在、放浪形骸。

“看到那个石洞了嘛,我在那儿待了有半日,记得我当时温病不退呢。”少女指着某个地方,一脸欣喜的对着陈安歌说道,便就像压根忘了有陈安歌这么一人一般自行快步跑向洞口去了。

陈安歌一脸无奈,只得迈着步伐也跟着向洞口走去,操控着身子始终落后于少女两三步。

“那块石板,我当时就在那块石板上睡得,还有一个跟我同龄的少年,叫做苏良,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名,和一个长的很娘娘腔的中年男子,叫做卫白,还有一只超级可爱超级萌的白猫,叫做阿良。阿良和苏良这两个名字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当时我还恶心的揣测他是不是只会写和念‘良’字,所以才给一只猫取‘阿良’这么一个名字。”少女喋喋不休的说道,说着说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又喃喃自语一句,“风大了嘛,眼睛怎么进了沙子。”

一旁的陈安歌自然也窥探到了方水的具体状况,不由得呆住了,眼睛瞪大老大老大,和嘴巴一样张的那么大,他搓了搓眼睛,又眨了眨,“自己不会找了个脑子有毛病的娘子吧。”

少女悄悄地用衣袖擦拭去眼角的泪水,又自顾自的走出这石洞,“前面不远处有一条河流,阿良当初说饿了,我就带着它前去摸鱼吃,到最后却是阿良带我摸鱼吃,我真的笨啊,鱼都不会抓。”她头也不回的说,陈安歌只得扶额摇头跟上。

到了少女嘴里说的那条河流所处之地时,陈安歌目光一闪,嘴角微微上扬,这条河流,他可是记忆颇深哪。

少女并没有察觉出陈安歌的异样,只是走到河边弯腰蹲下去,捧起清水洗了一把脸,看着水中歪歪扭扭的倒影,她“噗嗤”一下就笑了,那笑容真诚而炽热,就像太阳一样,倒映在水中,将河水也温暖了。

“他,他怎么样?”陈安歌看着方水,有些落寞的问道。

“他很好的,我那时候身无分文,手无寸铁,我不自恃容颜倾国倾城,但也不算是奇丑无比的那种,若是遇上寻常人家,说不定就被凌辱致死了。可是他看我的眼中没有一星半点的欲望,如同秋天湛蓝的水,清澈纯净,没有一丝杂质。”方水回头给了陈安歌一个灿烂的笑容。

陈安歌看得有些呆了,说实话,他见过很多女子的笑颜,妩媚动人,云娇雨怯,单纯青涩,但从来没有见过这就像一个傻子般的痴笑。

“我那时出城十里不过,就被洗劫一空,颠沛流离到了天行山,连套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他看出了我的窘迫,晚上就给了我一套丑到不能再丑的的粗布麻衣,说是储物袋里无意间找到的,喊我将就着穿吧。可是他一个男的,又没有什么朋友,哪里会特意留着一件女衣呢?我猜得到的,这件女衣是他马不解鞍、缝缝补补捣鼓出来的。”少女脸上露出追忆的神色,憧憬,向往,神驰。

“那三个月是我平生之中最快乐的一段时日。”她看着陈安歌。天凉了,起风了,吹乱了少女的发,她的双眼没有一点光泽。陈安歌摸了摸鼻子,识趣的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件外衣,给方水披上。

“我们成亲吧,就三日后。”那双黯然无光的眸子开始亮了起来。

“不继续走下去了?”陈安歌过去摸了摸她的脑袋,答非所问。

“不走了。”方水摇了摇头,抓紧了外衣,试图掩盖住那颤动的身躯和害怕的心。

两人转身离去,留下了一对看上去并不孤单的背影。

……

马车徐徐使过,发出“格拉格拉”的声音,拉车的马是两匹油光水滑的枣骝马,形体俊美而健壮,马蹄嘚嘚嘚在泥石上踩的如雷鸣,沙土如雾一样向四面八方飞扬起来。

执舆者是一个老丈,年过半百,老态龙钟,他伸出那双满是皱纹的手,轻拉开帘,探头哂笑,“后生奚自?”

“青城。”里头传来了回声。

“去往何处啊?”老丈又问,也并无恶意,实属闲来无事,唠嗑两三句。

“扈城。”除了再次传来了回应声之外,还顺带上了一声柔软无力的猫叫。

见那人似乎对自己爱搭不理的,老丈自讨没趣的瞪着那对混浊的老眼,一拉缰绳,扬起长鞭,“驾!”

马蹄急踏,从鼻孔中哼出一个响啼,喷出一口白气,发出一声悠扬的嘶鸣。

……

酒馆外人声嘈杂,喧闹非凡,买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连成一片。酒馆里小二的身影一刻不能停歇的飞来飞去,又是端茶倒水,又是结账记账,忙来忙去,焦头烂额。

馆中一隅,身穿惨绿罗衣的高大男子盘坐着,面前放着一个铜葫芦,一碟花生米,葫芦中酒水寥寥无几,盘中花生米所剩无几。

他埋着头,吹着小凤,喝着小酒,时不时往嘴里面送进去一两粒花生,不亦快哉。

有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当中,卫白眼角猛地抽搐了下,只见那身影泠然而行,白袍飘飘,悠哉悠哉的落坐在对面,犹然笑之。

卫白脸上哂笑,心中恸哭,“师尊你怎么来了?”

“放心不过你,便来看看。”白袍男子盯着那个铜葫芦和那盘花生米徐徐说,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卫白立刻就反应过来了,把铜葫芦里面的酒水一干二净,又边是囫囵吞枣般的吃着那些个花生米,腮帮子就像河豚一样鼓起来了。

“那,那大师兄那边呢。”卫白含糊不清道。

“他啊,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白袍男子笑着说,又是不知从何处端上来一碗肉丸子,香气馥郁。

卫白突然止住了手上的动作,直勾勾的盯着那碗肉丸子,垂涎欲滴,口水直流。

在卫白炽热、期待、感动的注视下,白袍男子依葫芦画瓢的学着卫白先前吞吃花生米的模样,把那碗肉丸子全部吃进嘴里去,期间吃相,极为难看。

白袍男子讪笑着摸了摸鼻子。卫白眼睛和嘴巴张的一般大,未如之何的囔道,“小人之过也必文!”

“非也非也,此乃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白袍男子变戏法似的又端出来一碗肉丸子,把它轻推到卫白指间,眉目含笑,如诗如画。

卫白鼻子一酸,眼眶一热,心头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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