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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梵音

在最寂寥的时光,我喜欢煮一盏香茗,把自己揉碎在空灵灵的梵音里,任光阴荏苒,花开花落……

分手快乐

余言

这就是她曾喜欢的男生,以为自己一辈子不会放弃的男生呀,可在他的眼中,自己永远不是最重要的。

连续多日的阴暗天气,乌云层层地堆积在天空,低低的仿佛压在头顶,让人的心情莫名地沉重和压抑。入秋以来,这座一向干燥的西北城市雨水也多了起来。

今年秋季第一场雨过去的第二天,洛冰去校园附近的小雅咖啡厅静静地坐了一下午,点了一杯欢喜柠的檬茶,不喝。

透过落地玻璃窗,她可以看到校门前往来的人流与车辆。放学的铃声响起,人流如泄闸的洪水般涌了出来,她看着无数张面孔从视线中经过,却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有三五个男生勾肩搭背相互嬉闹着出现,走在最中间的男生头发略长,歪戴着帽子,看起来有点坏坏的、酷酷的。

她直起身子,推开门走了出去,从温暖的室内走到室外,凛冽的寒风让她不禁缩了脖子。她的手中拿着一把黑色的伞,站到了那个男生的身前。

正在打闹的男生停下了脚步,他看着忽然出现在她眼前的女生满不在乎地说:“你来了?可是……我约了朋友们一起去玩DOTA,你要不要去网吧和我们一起?”

洛冰看着眼前的男生,雀跃的心情冷却了下来,她和他交往一年了,然而,在他的世界里面,游戏比她更重要,每一次当她跨越半个城市前来找他,他总是说我要去打DOTA,你要不和我们一起吧。别人约会的时候是牵手散步,而她呢,就是坐在他的旁边,看着他打游戏,自己无聊地逛着网页——她受够了!

“我们分手吧。”洛冰说。

男生愣了一下,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也似乎不敢相信。

“送你的分手礼物。”洛冰将手中黑色雨伞塞到了他的手中,利落地转身走了。他们曾在一起看过金城武和梁咏琪主演的电影《心动》,她送他的分手礼物也是一把黑色的雨伞,因为雨伞最容易丢,也因为分手常常在雨天。

男生看着她消失的背影,犹豫着该不该追上去。

“喂,你还打DOTA不?”在前方等他的朋友们等不及了,问他。

“哦,来了。”他转身向男生们奔去。

忽然有雪落了下来,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洛冰的心里觉得很悲凉。这就是她曾喜欢的男生,以为自己一辈子不会放弃的男生呀,可在他的眼中,自己永远不是最重要的。他的朋友很重要,打游戏很重要,而她……是最不重要的,是排在末位的,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喜欢他,会一直在,不会离开。

回学校的路上,洛冰一点儿都不觉得伤心。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车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701路公车不知道坐过多少次,每一站的站牌她都记得,每一处风景她都熟悉到闭上眼睛能够细数,但闭上眼睛,泛起的却是往事如烟的记忆。

她认识的聂云是高中时代有名的小混混,她则是标准的乖乖女,她以往对这样的人向来敬而远之。

那天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她一个人走在路灯有些昏暗的路上,不远处的街边网吧出现了一帮小混混,骂骂咧咧地走了过来,“靠,要不是卡上没钱又到时间了,我们肯定就全歼十三中,打赢CS了!”

他们忽然发现独自走在路上的洛冰,相互一使眼色,立刻会意地拦在了她的身前,摆出一副凶狠的神色,“喂,把钱乖乖交出来!”

早就听说有高年级的学生拦路索要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她总觉得世界如此太平哪会有这样黑暗的事情,可现在却让她真真切切地遇见了。她的脑海里面一片空白,那一瞬间有点吓傻了,在他们的不耐烦的催促下,她顺从地从口袋里面掏出零花钱递过去。

“喂,七中的,输了就抢我们十三中同学的钱吗?”从网吧里面走出来抽烟的聂云看到了眼前的一幕,远远地叫道。

七中的同学一看是十三中大名鼎鼎的聂云,讪讪地收回摊开的手,扭头灰溜溜地走了。

聂云目送着他们的背影远去,抽了一口烟,烟头一闪一闪地在暗夜发出腥红的光芒,“喏——他们走了,赶快回家吧,以后晚上别那么晚回家。”

洛冰根本来不及说谢谢,他已经抽完了烟走进了网吧,她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双手插在裤兜里,歪戴着帽子,一副酷酷的样子。

从此以后她就注意留意聂云,才发现他并非无恶不作的古惑仔,而只是有点叛逆、有点小坏、喜欢耍酷的男生。

渐渐地就喜欢上了他——像她这样被各种无形环境约束的乖巧的女生,都有一颗躁动的想叛逆的内心,自己不能做,所以也就越发欣赏能做的人。

但是那份欢喜只能深深地藏在心里,喜欢上一个坏男生,传出去自己也变成大家眼中的坏女孩了。她所有的卑微与喜悦,在内心默默煎熬了两年。

瘦瘦高高的聂云有着一双有力的长腿,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参加高考,进了西北这所偏远城市的体院,体院里面实在没有洛冰能报考的专业,她挑了同在这座城市的重点大学,看见她的志愿,老师很不理解,她完全有能力进入帝都的名校,她固执地坚持着并不解释。

到了大学的第一天,她鼓起了勇气站在了聂云的身前,大声地说:“聂云,我喜欢你。”

他眉开眼笑,“我知道呀。”

于是,他们没羞没臊地在一起了。

每周周末的时候,洛冰都会乘坐701路车穿越半个城市来体院找他。在体院里,像聂云这样的男生比比皆是,他已泯然众人矣,反倒是日渐美丽的洛冰,在大学里面成了珍惜动物。可是,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一开始认定的了,所以视线里会只有他,那些比他更优秀的人,根本不会进入她眼中成为风景。

也许是她付出得太多,所以他不懂珍惜。她就像他生活中一件可有可无的装饰品,装点他千篇一律的大学生活。

她怔怔地看着窗外发呆,心里一片木然,她开口说出分手,只是想让他意识到她也会生气,他做的不好也会离开他,她在等他的电话,只要他说一句:“对不起,我们和好吧。”她就会义无反顾地回到他身边。

公车停靠在西站,不少乘客从这里下车,一个中年的男子从车上走下来,将手中一台步步高青花瓷手机迅速地交给了与她相向行来的男子。

咦——好眼熟,居然和自己用一样的手机。洛冰想到这里,习惯地伸手在包里面摸手机,手机不见了!

车门缓缓地关闭,公车启动,洛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拍打着车门,大声地喊:“开门!开门!”车门打开的一瞬间,她冲了出去,人潮汹涌,那个偷他手机的人早已经寻不见了。

她漫无目的地找了一圈,怅然地站在街头良久,最终决定搭乘下一辆公车回校,一翻背包,钱包也被一起顺走了。

洛冰忍不住大声爆了一句粗口,经过的人不过侧头看一眼,步履匆匆地继续前行,每个人都在忙着奔波自己那点前程,哪里有空探究不相干人的喜怒哀乐。

翻遍整个背包,她愣是连一块钱都找不到,回学校还有二十站路,如果乘坐绿色环保无污染由人力驱动的11路公车,走到天黑差不多才能回去。

在这个骗子当道的世界,她不止一次遇过楚楚可怜的女生穿着校服跪在路边,用粉笔写着“求路费回家”,或者碰到有女生当面搭讪说“流落异地需要车费回家”,她在心底鄙夷地说一声“骗子”,头低着快步走过躲开。如今她落到此番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境地,才蓦然发现,也许有些人是真的需要帮助。比如,现在的她。

洛冰决定向路人借一块钱,是借而不是讨,她一定会还的。何况,区区一块钱现在又能干什么呀?一瓶水都买不到了!

西站人流量巨大,她站在那里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物色人选,迎面走来了一个面容慈祥的大妈,她咬咬牙走了上去:“大妈……”

大妈停下脚步笑眯眯地看着她,看见她和气的笑容,洛冰结结巴巴往下说道:“我手机和钱包被偷了,您可以借我一块钱让我回学校吗?”

大妈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连连摆手快步走了,还一路小声地嘀咕着:“这么年轻不学好。”

洛冰满腔的委屈,她鼓足了勇气走向一个中年大叔,嗫嚅着说出请求,再次被拒绝了。

她站在路边,有些黯然伤神,她如今面对的拒绝,是不是当初她不断拒绝需要帮助的路人而遭受的惩罚?她在心中碎碎念:上帝啊,我以后一定做个有爱心的人,看见乞丐就施舍,现在赶快找个人施舍我拯救我吧。

“喂,给你!”忽然有一块钱递到了她的眼前。洛冰抬起了头,看见了一个清秀的男生递了钱过来,身后背着大大的背包,显然刚下车,也要在西站转车。从天而降的惊喜,让她愣在了当场,没有反应过来。男生将钱塞到她的手中,转身向着一辆停靠在站牌的公交车大踏步走去。

他夹在人流中上车,直到车门闭合,洛冰才反应过来,冲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喂,告诉我你的电话,我好还你钱。”

男生回头,隔着车窗漾起一个模糊的微笑,那笑容很浅很淡,但却沁人心脾,男生冲着她挥了挥手。公交车缓缓地启动,汇入车流中。

人生不乏锦上添花,但雪中送炭的却很少,在平时别人借一块钱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但这一块钱却让她深铭难忘。

回到了学校,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忙着办理身份证挂失、银行卡挂失,事情多而烦琐。等到忙完这些事情,已经是七天过去了。

周日的早晨,冬日里难得的阳光明媚,同学们都把今天当作“大洗之日”,她抱着积压许久的衣服,到公共洗手间里洗衣服。

白色的泡沫不断地泛起,在阳光下折射着七彩的光芒,随着手指的搓动不断地破灭,像曾经最美的梦在醒来之后了无痕迹。

忽然,从盆里面翻出一件衣服,是聂云的T恤,她每次去学校找聂云的时候,他总会拎着一些脏衣服递给她,心安理得地说,我的衣服脏了,你帮我洗一下。她毫无怨言地接过来,带回到学校里面洗,她那么地喜欢他,能够为他做事,感到的是满心欢喜。这件衣服,是上次拿来一直忘了洗,习惯从脏衣篮抱了所有的衣服洗,而如今在分手七天后措不及防地见到了。

她的泪水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如同散落的珠串一样砸在水池里。时隔了七天之久,分手的悲伤才重重地击溃她的心脏。她本来以为他会打她的电话,向她说一句,对不起,我们和好吧。然而,她的电话却被偷了。她失去了这唯一的念想,她不可能再等到他的电话。可是七天了,如果他想回头,即便电话找不到她,也该找到了她的学校里来。到了今时今日,她才确定她真的失恋了。即便她是提出分手的那个人,可伤痛最深的人却恰恰是她。

从那一天开始,洛冰开始沉浸在失恋的情绪中。秋意渐深,冬天日渐临近,在需要相互拥抱取暖的季节里,分手是一件多么不人道的事呀。

洛冰叫上一帮姐妹在KTV里面唱歌,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吐字不清地拿着话筒,相互依靠着唱《分手快乐》:“分手快乐,分手快乐,祝你永远找不到比我更好的!”

喝不玩的苦酒、唱不尽的悲伤,一群女孩子疯到最后,个个歪倒在沙发上,有的睡着了,有的意识模糊着,有的清醒着但却无能为力。

KTV包场的时间到了,点歌系统锁定了屏幕,服务生走了进来,“你好,时间到了,请你们离开,我们要打扫房间卫生了。”

然而,却没有一个人理他。他微微一皱眉,这种情况他显然很少见。他走进了坐在沙发最外围靠近点歌台的洛冰,摇了摇她,“你好,时间到了……”

洛冰被他晃得难受,翻涌的酒意再难克制,嘴巴一张吐了他一身。服务生无奈地叹了口气,退出房间换掉了工作装,再次回到了包厢,叫醒了其他的同学,独独洛冰醉得不省人事。

男生无奈地背起了她,领着她那群东倒西歪的姐妹回到女生公寓。

在爬楼梯的时候,迎面撞见外语学院的院花胡静,抱着双臂冷眼看着背着洛冰的男生,语带讥诮,“哟——这么快又换新女友了?”

男生低着头不说话,一步一步地踩着楼梯走了上去。

洛冰一觉睡到次日中午,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喉咙干渴得如同火烧一般。她下床拧开运动保温杯,居然有热水喝。

室友见到她醒来了,都凑了上来八卦:

“你知道吗?昨天你喝醉了,吐了KTV一个服务生一身,他不但不生气,还很好脾气地背你回来。”

“看见胡静那一副醋意十足的样子,貌似很喜欢他哦。”

“他好细心啊,还特地烧了一壶水倒进你的杯子里……”

“关键是……还是一枚帅哥哦!”

洛冰羞愧得红了脸,昨天晚上太丢人了!想到自己醉的样子,她羞得想死的心都有了。晚上她叫上看清男生面目的室友陪她去KTV找那个男生。她刚出电梯,道路两旁的服务员齐齐地例行鞠躬,“欢迎光临。”

室友戳了戳她,指向站在末尾的男生,“就是他。”

洛冰抬头一看,竟然是那天救他于危难的男生!

她惊喜地走到了他的身边,“嗨——”

男生见到是她,露出了微笑,“清醒了?”

洛冰不好意思地脸红了,她深深地鞠躬,“对不起。谢谢你!”

男生歪着头问,“对不起什么?谢谢什么?”

“对不起,昨天把你衣服弄脏了,谢谢你借了我一块钱,昨晚送我回去呀。”

“一块钱?”男生显然已经忘记了,但在她的提醒下显然想起来了,“哦……那天是你呀!”

“我说过要还你的钱的!”洛冰翻出了钱包,可是拿出了一块钱的,她又有些不好意思还他了,“那个……我请你吃饭吧?”

“行。”男生毫不客气地点点头,拿出了手机,“我现在要上班,告诉我你的电话,回头电话联系吧?”

“那天我的手机丢了,到现在都没有再去买新的手机,所以没有号码。”洛冰从包里翻出了纸,要了他姓名号码记上——夏桐,189……

“等我买了新手机再联系你。”洛冰与他道别,离开了KTV。

洛冰拉着室友去逛商场,室友问她,“你还要干吗?”

“失恋了,不开心,要狂购物。有的人不高兴了就是要狂吃东西或者狂买东西,我两样都行。”

室友只能舍命陪君子,陪着她在商场里面购物,衣服鞋子买了一大堆,返回的时候从一楼手机柜台经过时,她停下脚步看了良久,最终没有买。

夏桐要到凌晨1点才下班,她和室友先回到寝室。寝室里其他的两位女生见到她们俩回来了,不免追问一番情况,陪她同行的室友主动爆料,“道过歉也道过谢了,留了姓名和电话,约了晚上一起吃夜宵。”

“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

“夏桐。”洛冰坐在一旁,一句话都没说,同行的室友早已经将该说的话说完了,她低着头玩着她们的手机,像局外人一样听着她们扒个不停。

“夏桐?”寝室里消息最为灵通的女生惊呼出声,“原来是夏桐学长!据说超帅,但是家境不是很好,所以一直在课余时间打工,喜欢他的女生多了去了,去奶茶店卖奶茶,快倒闭的奶茶店都会起死回生。后来,被一家KTV请了过去。貌似很难搞,胡静追了他两年,他才和她在一起,不过听说才处了两个月就分手了。”

三个女生齐齐地看着洛冰,眼神既羡慕又同情,羡慕她艳遇了夏桐,同情的是夏桐挺难搞定。

本着拯救一个失恋的人的方式就是让她尽快恋爱的原则,室友们开始不断地煽风点火,“据说夏桐刚和胡静分手,你的机会来了哦。”

“夏桐很帅哟,你现在有机会了,一定要把握住。”

洛冰捂住了耳朵,世界总算清净了。

午夜时分,洛冰用寝室的电话打给了夏桐,约在学校后门吃大排档。她拿着菜单一通点菜:“十块钱羊肉串,十块钱牛蹄筋,铁板烧来一份,两碗面片!”

夏桐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我们只有两个人,太多了吧。”

洛冰拿起端上来的羊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在这个男生面前,她一点儿都不在乎形象,反正又不可能和他有什么,“失恋了嘛,所以才要大吃大喝才开心。”

夏桐哈哈地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在夜晚闪着细碎的光芒,如同暗夜的星辰,“我也失恋了呀!她嫌我穷甩了我!”

洛冰斜着眼看着云淡风轻的他,“我怎么看不出来?”

他低下头,眼眸暗淡了光彩,像是漫天的星辉都失去了光芒,藏在暗处的伤不经意间流露,旋即他又抬起了头,眼睛里重新泛起笑意,驱散了一闪而过的愁容,满不在乎地说:“所以……失恋其实也不一定非要把自己往死里整。”

说来感情只是一个词,但在不同的人身上,却各有各的不同。有的铭心刻骨,有的弃若敝帚。

游戏花丛的男生,在他看来开始或者结束一段感情是平常如饮水的事情吧,但对她而言,却是伤筋动骨。

深夜时分,人流稀少,大排档的老板坐在烧烤摊旁的椅子上,微弱的火苗映着他粗粝的脸庞,他的手上拿着山寨机在放着歌,疲惫的脸上是沉静的模样,夜色中飘荡的歌声是陈奕迅的《明年今日》: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

这个夜晚如此地安静,晚风悄无声息地吹过,她放下手中的烤肉串,静静地听着飘荡在空中的歌声,夏桐也沉默了下来,侧着头安静地倾听。

老歌就像一枚钥匙,咔嚓一声打开深藏在脑海中的一段记忆,烧烤老板嘴角浮现着微笑,夏桐沉静的脸上若有所思,她不知道此刻他们的脑海中想的是什么,但她自己的记忆却清晰地浮现高三那年的暑假,高考之后压力骤减无比轻松,她和他沿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走,她多想告诉他,她喜欢他,一颗心里全是忐忑与甜蜜。时间流逝得那么缓慢,她努力了很多次都没有说出口,中午他带她去路边的一家小店吃粉,小店的电视机正在播放这首歌。

那时,她觉得有生之年能遇见他,是值得花光所有勇气的幸运,然而,如今她却失去了他,往昔贪恋得越深,现今想来越发悲凉。

洛冰怔怔地坐着,泪水潸然而落。

她的伤感如绵绵的江水,层叠无尽地将她淹没。在失恋的时刻,情绪敏感之极,每一次轻触都会有情绪宣泄。

夏桐看着她哭,并不开口劝慰,而只是默默地递了一张纸巾过去。

夜色深处,有几多欢喜,又有几多忧愁?

洛冰觉得她谢过夏桐之后,他们之间的交集自此就结束了。

可夏桐常常站在女生公寓楼下等洛冰,挺拔英俊的夏桐总会引来众多女生回眸注视。洛冰一直不愿买新的电话,夏桐无法联系她,每次他都极有耐心,洛冰来或者不来,他都在那里。洛冰拿他没辙,每次都会下楼。他约她一同散步,吃饭、唱歌或者看电影。

室友拷问洛冰,“夏桐是不是在追你?”

“我问过他了,他说他也是失恋的人,他的内心很伤痛,但每次只要一看到我他就不伤痛了,因为每次我比他都还伤痛……所以,他天天来找我,是为了寻找心理上的优越感。”

洛冰知道他是为了和她共同分担悲伤,然而,她却仍然时时陷入悲伤的情绪。她付出了那么多,分手连挽留都没有一句。

和夏桐在一起的时候,尽管有人陪,她还是会想他。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会更加地想他。

分手的第二个月,洛冰抑制不住思念,拿着洗干净的衣服决定去找聂云。分手是她说的,他不来挽留,那么还是由她来挽留好了,在他的心目中到底重不重要已经不重要,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就好了。

在秋风冷凉的上午,她又坐上熟悉的701路公交,穿过大半个城市,经过繁华的市中心,跨过河流上的大桥,到了城市的另一端山脚下的体院。

她拎着衣服站在男生公寓的楼下,迟迟不敢打电话。在楼下有几个女生在徘徊,看样子都是在等人。公寓门前男生不断地进进出出,她等的人迟迟未出现,但秋雨却不期而至。

洛冰躲在屋檐下,忽然,眼帘里出现熟悉的身影。一个月未见,聂云一点未见清瘦。他撑着那把她送他的黑色雨伞,没有看见雨幕中的洛冰,而是直直向着屋檐另一端的一个女生,亲昵地挽着她的手走入雨幕,眼底眉梢都是关心爱护。他们低声细语地交谈,商量着去哪里玩乐。

洛冰看着他们的背影,不自觉地向前走了两步,雨水淋在身上却浑然未觉,她脚不能动口不能言,如同被冻僵的冰雕。看见聂云和女生拦着一辆出租车飞离开,洛冰终于反应过来,她大声地喊道:“聂云!聂云。聂……”声音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她望着绝尘远去的汽车,捂着脸庞,缓缓地蹲下了身子,温热的泪水填满了指缝。怪不得他对她如此地冷淡,原来他早就另有新欢;怪不得自己提出分手他不挽留,他巴不得她来当这个恶人。

头顶上的雨忽然停了,一直悄然跟在她身后的夏桐手上撑着一把伞,在她头顶撑开一片晴朗的天。他一脸担忧地望着她,温和的眼眸如同一簇火苗,暖和在她的心窝不致冷却。夏桐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她,“哪个女孩的人生中没有经历过渣男呀?经历过伤害才会成长。”

夏桐拿起洛冰手中拎着的T恤,用笔在T恤上面写下一行字:“渣男!再见!”问洛冰要了男生寝室的房间号送了过去。

从寝室中走出来的时候,洛冰已经不哭了。在离开前,她回头看了一眼这陌生而熟悉的地方,向着男生寝室方向挥了挥手大喊:“渣男!再见!”

洛冰下定决心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伤痛不过百日长,人生还有那么多有意义的事,何必时时沉湎在过去不可自拔呢。

开心的时候上课,不开心的时候翘课。夏桐已经很少出现在她的身边了,他整日都忙,不在学校,难觅踪影。习惯有人陪伴后再一个人生活,有些怅然若失,有些微微地想念。

天气一天天地冷了,冬天来了,日子渐渐地逼近2011年11月11日——百年一遇的光棍节。

大家都在忙着恋爱,好在光棍节之前结束光棍的状态。想到这一点,洛冰不得不感慨自己的悲剧,要一个人过这个光棍节了。

2011年11月11日,洛冰闷着头准备睡过这一整天,然而一大早,寝室的门就被敲响了,门外站着的是夏桐的哥们,“洛冰呢,夏桐送你的礼物!”

洛冰疑惑地接过他手中的礼盒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两部手机,一部是自己丢失的青花瓷手机,一部是最新款的iPhone4S。夏桐消失了这么多天,跑遍了这座城市所有的二手市场终于找到了她的手机;夏桐消失了这么多天,是为了打工给她买最新最好的手机。

只要打开曾丢失的手机,她就会知道聂云到底有没有打过她的电话或者发过短信请求她回去,而她却错过了……她耿耿在心头的疑惑就会消除。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无论当初错没错过,她庆幸自己做了离开他这一正确的决定。洛冰摩挲着青花瓷手机,狠狠地从窗口丢了出去。

iPhone4S的电话铃声响起,她接通电话,里面传来夏桐的声音,“看对面!”她走到窗前向对面看去——

男生寝室楼挂着一张床单:

“洛冰,请帮我结束光棍状态吧!夏桐。”

那副床单如同一片旗帜一样,迎着晨风招展。

洛冰紧紧地捂住嘴巴,是激动也是惊讶。这个名为夏桐的男生,也许太帅,让人缺乏安全感,但却善良到愿意帮助一个陌生人;也许他不够富有很贫穷,但他上进努力,愿意力所能及地关爱她。

寝室的姐妹们早已经帮她拿好了床单举在她的身前,打趣地催促着她赶快回答,“遇见愿意借你一块钱的男人,你就嫁了吧!”

洛冰还有什么犹豫的呢?女生寝室楼挂出了床单:

“夏桐,你要感谢我帮你结束了光棍状态!洛冰。”

夏桐在另一栋楼上冲着她挥手,遥遥相望,笑容无邪。

失恋一百天后,洛冰再次恋爱。

原来失恋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失去是意味着过去糟糕且不美好,需要结束,而唯有失去之后才能得到更好的。

失恋,快乐。

那夜残香

林静宜

夏季的茉莉正在黯然颓败,也许,所有噩梦就在茉莉凋蔫的那一瞬开始上演。

那只是个流行句点而没有省略号的年代,高考中的女孩把她们的梦浸泡在罗琳和哈利波特的幻境里发酵。

浑浊的迪吧中,震耳欲聋的音响令整个世界晃动不休。这里曾经发生过许多惨不忍睹的事。那些悲剧带着迪吧里晦涩的气味,那些气味更是囚禁着无数妙龄少女的心。许多小说开始千篇一律地模仿着迪吧音乐的休止符,囚禁着每一个姿色盎然的女孩的身体。

初夏之夜,吧台的一角坐着一位身着白衬衣的年轻男子。他不停地喝酒,英俊的外表散发出冷漠的气息。只是,凄离的目光寸步不离左手上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清纯得犹如出水芙蓉,看似不留一点瑕疵。男子问身旁的一个女孩:“她美吗?”

女孩说:“她很美。”

男子低下头去,沉默了一会儿。

这时,女孩问:“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男子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举起透明的酒杯,将里边暗红色的液体往嘴里猛灌。

酒是一种绝缘体,把人的思想和外界隔离。他试图把自己灌醉,让自己的内心保持一种安静。

这样的安静持续了好久,好久。

他不再动杯。

昏晦的迪吧。

乍明乍灭的光线里摇晃着一张张陌生的脸,这是男子和照片中的女孩相识的地方。

照片里的女孩叫墨岚,是一所重点中学的高中生。虽然是重点校的学生,成绩却并不怎么理想。有的人为了一堵难以翻越的高墙,投入了自己的全部精力,却不一定能翻得过去;有的人翻越了那堵人人希冀的高墙,心力却在拼杀的过程中败落得一塌糊涂。墨岚属于后者。

她是个单亲女孩,但有着优越的家境和一个很疼她却不懂体贴的母亲。因此,她除了每日艰难地在书堆里完成学校的功课外,还要面对一摞摞母亲额外布置的作业和辅导班。高一以来,每一个黑夜与白昼都像在拿自己的生命当赌注。她厌倦了。

假若上天给我一次尽情放松的机会,我要去做全世界最最疯狂的事。

——她曾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四月的某个夜晚。沿街的一家迪吧。

吧里的音响开到极限,形成强烈的震撼。腐败的气息在浑浊的空气里发酵。舞池里的小伙子抱着音箱猛烈地摇晃着脑袋,看上去像极了发了疯的狂狮。金灿灿的发丝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得格外醒目,如魔如兽。

这是男子除了学校之外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因为没有熟悉的脸孔。每一个陌生人的表情或者眉飞色舞,或者麻木不仁,都隐含着一种百无聊赖和玩世不恭。他们到此都只为了寻求一些前卫而庸俗的刺激。

如果说来到这种场合的女孩大多都不是好女孩,那么来到这儿的男人大多也都不是好男人。他们都有着前卫的装束和超然物外的表情。某些时候,前卫和颓废逃脱不了干系。

男子在这家迪吧快一年了,却没有结识任何一个热情四射的女孩。即便时常是女孩们主动来找他,却都被他冷漠无情地回绝了。虽然他也未曾否认自己不是个好男孩。他来这里只为了寻回属于自己的快乐。但他从不接触药品,甚至鄙夷这里的年轻人。

他是否鄙视过自己,他不知道。

电音版的《宠物男孩》刚刚过去,他从舞池走向一个阴暗的角落,百无聊赖地喝着加了冰块的柠檬汁。他打量着周围的每一个女孩,仿佛在找寻人生中遗失了几个世纪的回忆。

这时,一身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生出现在人群里。她的出现聚拢了许多在场者的目光——她是迪厅里唯一穿长裙的女生。女孩没有化妆,浓眉间藏着淡淡怨愁,她的目光如轻墨晕起的流岚,气质令人生出几分怜爱。

她便是墨岚。

男子注意到了女孩——这是一张生面孔,却又是那样地似曾相识。

众目睽睽之下,女孩很自然地朝舞池走去。轻盈的步履踏上美丽的节奏,步履比节奏更动人。

她与男子擦肩而过的时候,男子闻到一阵清逸的香味。

不是香水味。

他猛地发觉,她的似水温柔好似盛开在水中的白色茉莉,清素而淡雅。

那是个平凡的夜晚,他第一次遇见她。

她是误入此地?还是勇闯禁区?有点儿离谱!他的目光一直没有收回。

舞池里,墨岚没有像别的女孩那样肆无忌惮地摇晃着脑袋,只是闭着眼睛随节奏轻轻摇摆。

他不由自主地上前,不由自主地和她一起摇动着舞步。

“你有种特别的味道。”

他说。

她只是瞟了他一眼,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他微笑。

“笑什么?”

“笑你的个性。”

“个性?呵,个性是什么!”她用着干净的带着些许磁性的声音质问,但不等男子开口,又决然注解道,“只不过是被迫当父母眼中的乖乖女留下的后遗症罢了!”

“来这里不宜穿长裙的。你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

她回了他一个白眼,任性的味道,仿佛全世界唯她独尊。

女孩用男子最常用的方式回击了男子,这令男子产生出几分聒噪的挫败感。男子似乎被女孩的冷漠所震慑。她的言辞却像极了玫瑰枝干上的荆棘,给人一种尖锐多刺的触觉。而这种触觉,正像是对准了你的心脏。

他不再说话,只是跳舞。

人们的身体在烟雾袅袅的暗室里疯狂地晃动,只有墨岚小心翼翼地让衣裙在斑驳的灯影下轻摆着。男子本能地舒缓了自己的动作,他从她身上闻到一阵惬意的疼。

为了保持那份来历不明的惬意,很长时间,他们缄默不语。快节奏的音乐协调着他们凌乱的舞步。他们配合默契。

一切就绪。音乐依旧,舞步依旧。

特别的萍水相逢,他们彼此言语不多。那种相识过程像极了上演在古旧酒吧里的默片,他们交换了联系方式。或许这只是多余的程序。

夏季的茉莉正在黯然颓败,也许,所有噩梦就在茉莉凋蔫的那一瞬开始上演。

翌日晌午。

男子孑然一身在中洲岛上乱逛,路过昨夜的那家迪吧时,他驻足闭眼,深吸一口初夏的气味。他期待能与她再来一次特殊的邂逅。

南方四月的阳光很妩媚,但这一切在他的眼里只不过是一幅画景。“画景”的背面,浮起了淡淡的茉莉花香。

他驻稳脚步向四面扫视,思索着花香是从哪个方向飘来。但,这似乎是一个幻觉,分不清来源。他缓缓地向前游移。身体像被花香摄了魂魄,漫无头绪地在茫茫人流里寻找一个目标。

那种暗香,清淡而飘忽,若即若离,如迷如幻。

就这样,男子独自在人来人往的小岛上瞎晃着。整个中午,没有目标的寻觅把他折腾得头昏脑涨。男子也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浪费了这么多时间仅为寻觅一种虚无的气味。

他抬起左臂,手表上的时针指向“二”,与分针形成九十度夹角——再过五分钟就要上课了。

男子起身,但并没往学校的方向跑,而是转身进了一家网吧。

QQ上,男子邂逅了女孩。他似乎又闻到了那种淡淡的茉莉花香。

“这个时候,你应该好好复习。”男子不清楚自己为何要打出这几个字,兴许只是在没话找话。

“你没资格给我提这个,因为你也逃课了。不是么?”依旧是那种毫不客气的口吻,但很平静。

二人只是一问一答,一种莫名的关心和一种冰冷的回应,然后彼此沉默了许久。他看着她的头像,感到似曾相识,又似乎惝恍迷离,仿佛上个世纪曾在地球的某个角落萍水相逢过。

“你很像我的初恋女友。”

男子突然对女孩说。

“何必对我说这些?”

他一时无言以对,她不但冷漠,还会抬杠。

“一个对你来说完全陌生的人,陌生会是一种安全状态。”好半晌他才想出了理由。

“为什么?”

“因为你像她,而我只想说这些。这是我很久没提起也不愿想起的事。”

“你们现在不在一起了?”

“是的。她早已离开了这座城市。那年我十七岁,读高二。对了,你多大?”

“十七岁。”

“十七岁是个复杂的年龄。”

“别说了,我不喜欢复杂,现在的我已经太复杂了。我只希望简单,一切都简单。”

“怎么说?”

“你没有经历过吗?那些狗屁习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每天都要累死累活地挑灯夜战到凌晨。有时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囚禁在牢笼里的鸟雀,每天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挣扎,重复做一件没意思的事,好累啊!妈妈每天都在书房外盯着我……在学校里老师盯着,回家妈妈盯着,那简直像是监视。现在妈妈终于出差了,所以我是不是该给自己解放一下……”

“所以你放松了?”他顿了顿,继续敲打键盘,“可我觉得你不适合这种场所。”

“或许吧。我得下了,妈妈快要回来了,我不希望她回来后还发现电脑是烫的。”她说。

“你知道吗?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似乎找到了一种安静,心灵的安静。当然,这是直觉。保持那份安静,请你。”他想挽留住她,便静静地等待她的回音。

约莫过了五分钟,女孩的头像在他的好友栏里变成了灰色。她没有再回话。

男子想,他或许喜欢她。可是他动辄不停地回忆起和初恋女友的种种过往。一样是充满学生味的叛逆,一样做着极不愿意做的事。

冗长的下午,男子在网吧里泡了三个多小时。他不停地抽烟,浑浊的烟味弥漫了整个网吧。加上长时间的电脑辐射,他觉得整个脑袋像被蒙了一层保鲜膜,头痛欲裂。

是的,应该把一切该忘记的都忘记。美好的回忆对一些人来说从来就是布满鲜花的陷阱。但曾经经历过的初恋往事,像是一把利剑在他的心里刻下了深深的痕迹,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口。

夜晚十一点过后,整个城市开始沉默。

和昨日一样,男子坐在迪吧的那个阴暗的角落里,点了一杯加冰的柠檬汁。玻璃桌旁,他吮吸着杯里的吸管,默默地看着花瓶里即将凋零的玫瑰。兴许是在回忆过去,或者等待网吧里邂逅的那个女孩。

他翻开随身携带的书,里边夹着一张女孩的照片。清秀的脸蛋,丝缎般的秀发倾泻下来,披散在白色的连衣裙上。她有着与墨岚一样迷人的笑靥。

这时,又一张照片从一只白皙的手指里滑出,落在男子面前。男子抬起头,是墨岚。只是,这不再是昨日的墨岚了。她穿着一条橘色迷你裙,蓝色眼影闪烁着亮粉的微光。微合的唇间透出几分妩媚与娇娆,她与照片上的她判若两人。女孩收回照片,慢条斯理地放回钱夹里。

男子迷惘地看着原本就陌生却越来越陌生的墨岚,然后再看着照片上的她:与初恋女友一样清秀的脸蛋,一样是丝缎般倾泻而下的秀发,一样将长发披散在白色的连衣裙上。天底下恐怕再也难以找到如此相似的两张照片——应该说是两个女孩。她对他微笑。

他一脸疑惑地小声说道:“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像现在这样不好吗?”她扬了扬眉毛,“这样很适合现在的场合。不是吗?”

“我不希望你和她们一样。”

“低俗?不,这是个浮躁的尘世,很难有人逃脱它。”她抽出花瓶里暗红色的玫瑰,放在指间玩弄着,“我不想回到过去。那样太累了!”

她把玫瑰花瓣一片一片地撕下,任花瓣肆意坠落。每一个动作都很随意,看似慵散。花瓣零落了一地,也落进了男子翻了一半的书页里。

女孩转身轻盈地走进舞池,留下一阵浓烈刺鼻的香水味。

他感到晕眩。

在她舞姿的每一个动作里,都充满了炽烈的狂野。仿佛世界末日之前,她要和这个世界好好玩玩。和每个陌生人一样,她有节奏地晃动着脑袋,发丝像触了电似的向四面八方直挺着扩散开来。

对于这样的墨岚,他显得很漠然。他把照片上的她与现实中的她作比较,这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他想,认识墨岚兴许又是一个美丽错误的开始,也许该终止与她的来往。

一连几周,男子没有再去那家迪吧。

某日,男子不经意间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新闻。

“某迪吧十七岁女孩死亡。”而新闻旁边的照片里那个做成马赛克图像的长发女孩的轮廓隐约地接近墨岚。他顿时感到一阵昏眩,脑子里一片空白。但愿那只是一种巧合。

男子又去了那家迪吧,却没再见到墨岚。他又开始回忆,回忆他的初恋女友,也回忆与墨岚的短暂相处。那些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情感,散发着比吗啡还厉害的毒性,把他灌醉,让他中毒。

男子叫了一扎啤酒,慢慢地喝着。那种燃烧的感觉刺激着他的胃。爱的时候认真去爱,不爱的时候就谁都不爱。他对自己这么说。

有时候,保持陌生才是最好的接触方式。一旦开始转为熟悉,兴许那份初有的好感就会变得支离破碎。有“缘”未必有“分”,那些虚幻的缘分,他开始只相信前者。

走出迪吧的时候,男子的身体开始有些轻飘飘的,他醉了。

他坐在路灯下,翻开随身携带的书。书中夹着他的初恋女友的照片,随即,几片玫瑰花瓣从中掉落下来。他将头靠在灯柱上,慢慢合上眼睛。突然,他似乎又感觉到了那种淡淡的暗香,飘忽不定,若即若离,如迷如幻。

几分钟后,他猛然睁开眼睛,才发现世界依旧安然。只是——

残香,暗留。

遗失的过程是质变。

一些无法被岁月遗忘的东西,即便它存在的时候再美好,当你贪婪地重拾回味时,也只能变成伤痛的印记。

每个少女都粉红

王宇昆

喜欢粉色的男孩子应该很难找,不过找一个不排斥粉红的男生应该容易很多。

对于崔芒芒来说,粉红大于一切。

粉红色的床单,粉红色的笔记本,粉红色的壁纸,粉红色的牙膏……

甚至,连男友的脸颊都必须是粉色的。

因为换了一罐新的木糖醇,加上八月的一场淅淅沥沥的雨,崔芒芒终于清醒了一些。

她嚼着粉红色包装樱花口味的木糖醇站在门框前,双脚伸进屋檐下形成的雨帘中晃来晃去,这是崔芒芒来到日本外婆家的第三天。

外婆提着篮子从房间里走出来,崔芒芒听到她的脚步声,收回已经湿漉漉的脚掌。

“你的脚趾甲油不错。”外婆撑伞走出去之前打量了一眼崔芒芒的脚趾,然后点点头说道。

粉红色的指甲油是从中国带过来的,妈妈为了说服她来日本的外婆家度过一个暑假而送给女生的礼物。

崔芒芒看了眼自己的脚趾,目送外婆出门后继续在门前无所事事地晃着脚。

现在空荡荡的木房子里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屋外面的雨滴声像巨大的捣蒜声把无聊的气氛烘托得更加无聊。

说起来,崔芒芒第一天来到外婆家的时候,外婆给她准备了一双白色碎花的麻布拖鞋,崔芒芒不允许任何不掺粉色的物品贴触到自己的皮肤,所以在第二天自己出去买到一双粉红拖鞋之前她都是穿着粉红色的袜子在地板上行走。

她把自己这个被称之为“少女味”的癖好一一讲给盘腿坐在对面的外婆听,她看着外婆一边做着水果冻,一边看着电视里面的促销广告,陷入了沉思。

“外婆最喜欢什么颜色呢?”崔芒芒巡视着六十岁妇人独居家中的所有摆设与衣着发出了这样的问题。

“最喜欢啊,白色吧。”外婆把盘子中的果冻切好然后起身准备拿到冰箱中冷藏。

崔芒芒看到她胸前别着一朵小巧的白色菊花,想起昨天和外婆一起去给外公的墓前摆的一捧新鲜的白色矢车菊。

“为什么会喜欢白色呢?”外婆走回来拿给崔芒芒一盒未开封的木糖醇。

女生在看到粉红色精致的包装后,眼睛发出光芒,她拿出一颗咀嚼着继续问外婆。

“白色的东西都看起来很干净,你外公的皮肤就很白。”

外婆说到这里脸上泛起红晕,她从胸前放着老花镜的盒子里拿出外公的照片给崔芒芒看。

因为是黑白色的寸照,所以皮肤当然是白色,只是照片上的外公还只是个年轻的男孩,眉毛是日本人统一那种修得怪怪的样子。

“你也喜欢皮肤白的男孩子吧?”外婆把照片收回盒子里,一脸羞涩的表情问崔芒芒。

女生吐掉嘴巴里已经嚼到失去味道的木糖醇,一本正经地看着外婆的鼻梁。

“我只喜欢粉红色的男孩子。”

一个月前外公因为突发的心肌梗塞而去世,所以,远道而来日本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陪陪外婆。

刚刚和男友分手的崔芒芒还没来得及从纠结的失恋困境中自我解救就需要去帮另外一个人从悲伤中痊愈。

可当她观察了三天外婆之后,却并没有发现她因为失去一个人而沉溺于痛苦无法自拔。

“果然要比我厉害哦。”崔芒芒穿着自己从便利店买来的粉红拖鞋在房间里趿拉来趿拉去。

今天没有起早的外婆躺在房间的小床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天花板。

“现在看着白花花的墙,却记不起他的模样了。”崔芒芒停下步子坐到外婆的床边,然后顺着她的视线也望向天花板。

“记不起来也好,省得太难过。”崔芒芒收回视线,挤了挤眉头然后把外婆从床上拉起来。

“忘记了吗?今天你要去参加老年舞会。”女生提醒道。

从便利店看到老年舞会的召集宣传单,所以私自帮外婆报了名,带着一套舞蹈鞋回到家的时候,外婆竟然惊讶地看着崔芒芒,摇头拒绝。

“一把老骨头,干吗要跳舞啊?”外婆对于崔芒芒的劝说全部以这种答案回绝,无奈之下女生只好答应外婆的要求才换来对方的点头同意。

外婆换上了崔芒芒早已经挑好的衣服和裤子,又涂上了一些口红,整个人看上去年轻了十岁,崔芒芒拍了一下外婆的屁股,俏皮地说道——

“还真是美。”

外婆打起精神挎着她那个小巧的钱包,浑身散发着古龙水的香味走出了家门,剩下崔芒芒一个人留在屋子里,女生才想起来外婆并没有给自己准备早餐。

而脑袋里低空徘徊着的那个来自外婆的交换条件却又像是脚趾甲上的粉红色彩,醒目地呼唤着崔芒芒。

“去交一个新男友吧。”

女生在厨房里挑着昨晚的剩余甜点,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这么说你的前男友不是粉红色的?”那天在回答外婆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时,崔芒芒又想起那些一点都不新鲜的故事。

“他唯独讨厌粉红色。”崔芒芒一副嫌弃的表情,鼻孔放大,嘴巴还向上噘了噘。

生活在粉红色世界中的女生自然对男友有一条严苛的标准,就是对方也要喜欢粉色,可是满大街找到一个喜欢这种颜色的男生的难度不小于找到一条用第三条腿走路的年轻人。

可事实总有巧合,崔芒芒就成了那个用第三条腿走路的年轻人。

崔芒芒为了在马路上追回一个被飞贼拽走的包,被邱毅浓撞了个天昏地暗。当时的崔芒芒对着男生喊出一句“我不重要,先追包”的时候,男生的屁股被女生的手掌重重拍了一下,于是邱毅浓顺着崔芒芒手指的方向冲着飞贼追去。

最后,邱毅浓在群众的帮助下,把崔芒芒的包抢了回来,临走前还给了飞贼一个重重的脑瓜崩。当崔芒芒看着遇不逢时的男生大汗淋漓地走向自己,把粉红色手袋递来的时候,崔芒芒才惊觉自己的世界没有坍塌。

女生掏出包里唯一的一个粉红色的手账本,夸张地捂在胸口。

“所以包里只剩了这么一个本子吗?”邱毅浓自觉地拿起手袋开口朝下倾倒着,却空空地没有任何东西。

“什么叫剩?是本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本子。”正当女生拿回手袋装回手账本准备拍拍屁股走人的时候,却发现右腿像失去知觉一样根本直立不起来。

邱毅浓纠结于自己卖了这么大力,却只是为了追回一个破本子,而不停地对着面前站立无能的女生翻白眼。

“你现在想逃逸也不行了。”崔芒芒伸出一只手,示意邱毅浓把自己扶起来。

邱毅浓只觉遇到了一个出现概率小到圆周率第十三位小数点的奇葩少女,可当崔芒芒真的从医院出来,拄着拐杖充当第三条腿的时候,缘分这种东西才真正巧妙地将粉红少女与讨厌粉红的少男联结起来。

外婆回来的当口儿,夕阳周围的火烧云把庭院的红色野花渐变出一些可爱的粉色,坐在门框前晃着腿的崔芒芒看着外婆提着她那精致的小钱包走进来。

“给你买了紫菜饭团。”外婆参加了一天的舞会,本应当筋疲力尽的面容现在却看起来容光焕发。

她显然对于老年人出现的这种细微的精神变化而感到欣慰,外婆和崔芒芒吃完饭团后一起软在地板上听电视机发出零零碎碎的声音。

“有没有认识一些新的朋友?”外婆身上散发出来的古龙水明显比早晨的时候变淡不少,老年人身上那种让女生难以接受的特殊香味渐渐冒出来,崔芒芒捏着鼻子问道。

“才第一天而已嘛。”外婆扭了扭脖子,一些白头发从她新染的黑发中跑出来,崔芒芒依然注意到外婆的胸口处没有卸掉的白色菊花。崔芒芒侧过身子看着躺在旁边的外婆,欲言又止的模样,转了转眼珠,又平躺回去。

“外婆一定记得和外公认识的故事吧。”

“外公是留学来的中国,那时候我也在教书。”外婆吸了吸鼻子,一副准备开始回忆的样子。

“他说喜欢中国,想要留在这里,后来有了你妈妈,家里人反对,我就一狠心,跟着他跑到日本来了。”崔芒芒听完外婆的话,笑着说外婆原本也是个“叛逆少女”。

“在日本一待就是几十年。”

气氛随着外婆的感慨变得温热起来,夜晚的凉风透过窗户吹进屋子里来,把外婆悬在面前的那几缕头发吹得飘起来。崔芒芒此刻看着身边的她,仿佛走过岁月红毯后一个人在尽头回味,企图暂时重返甜蜜。

而现在的崔芒芒与她的交谈像是去掉了年龄之间相隔几十年的跨度,如朋友一样地聊天。

“那你和前男友分开的原因是什么?”外婆把话题转向了崔芒芒,她一副好奇心强烈的样子,甚至激动地去拿梅子酒要和崔芒芒喝一杯。

崔芒芒看在倾听者是外婆的份上,终于选择打开话匣。

她看出,表面上装作已经从外公去世的悲恸中释怀的外婆,其实内心仍沉湎在挥散不去的难过中。

一定是日久生情这条铁律,而非什么一见钟情,才让邱毅浓喜欢上崔芒芒。

当邱毅浓站在崔芒芒面前,捧着两杯芒果汁的时候,崔芒芒其实看到了男生脸颊粉红的羞赧,但依旧抛出冰冷的回应。

“答应你可以,把芒果汁换成蜜桃汁。”然后女生在街头等了四十五分钟,看着邱毅浓从另一个街道巷口端着两杯蜜桃汁跑回女生面前,这才换来崔芒芒的点头答应。

可邱毅浓以为他们会像普通情侣一样,穿着情侣衫轧马路,分享一双耳机同一首歌曲,或者吃着一份甜甜圈和马卡龙。

但现实是,每天一身粉红色,就连美瞳都是粉红色的崔芒芒给邱毅浓带来了无比麻烦的视觉困扰。

这让邱毅浓觉得,自己在爱情的市场里买到的不是一个一对一的女朋友,而是一大盒粉红色彩的杂物,诸如崔芒芒粉红色的嘴唇,粉红色的手机壳,粉红色的穿着,以及粉红色的说话方式。

于是逐渐地导致邱毅浓看到任何粉红色的东西都有一种想要呕吐的强烈欲望。

按照崔芒芒对外婆的描述,最终邱毅浓因为崔芒芒在一家裙子店前面对三条颜色分别是浅粉色、浓粉色、荧光粉的裙子陷入了三难境界而提出了分手。

连导购员小姐都提醒崔芒芒已经站在这三条裙子前足足一个小时之久后,崔芒芒仍旧没有做出选择。

但这之前的场景是,崔芒芒试穿了这家店里所有粉红色的裙子,一一穿给男友邱毅浓看,最终才锁定了这三条。

瘫软在店中沙发上的男友看着崔芒芒犹豫不决的表情,终于爆发了心底的小火山,以一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而结束了这场感情。

失恋后的崔芒芒终究还是把这三条裙子都买了下来,每天像是祭祀祖先一样将它们平铺在床上,犹豫着到底选择哪一条才能配得上今天的心情。

可最终,还是从融成一团的粉红色块中只看到了邱毅浓的脸,因此从未真正意义地穿上过其中的任何一条。

讲完故事的崔芒芒从自己的房间里找出那三条裙子拿给外婆看。

“你穿浓粉色好看,衬得你皮肤白。”外婆倒是琢磨了一下,给出了意见。

“果然只有女人彼此才心有灵犀,邱毅浓早这样就好了。”崔芒芒捋了捋裙子上的褶皱,舒展下眉头,“可惜他也看不到我再穿这些裙子了。”

和邱毅浓分手后的崔芒芒虽然给男友打过一通电话,但收到“您拨的电话已停机”的回音后便将挽回的心死死地丢下了,于是正好顺着妈妈提出来的日本之行好好地人间蒸发。

“既然分开了,就应该开始新的恋爱。”外婆帮崔芒芒拿出那条浓粉色的裙子,起身走到女生身旁,俏皮地在崔芒芒耳朵旁边说道,“让真正喜欢你的人欣赏你。”

八月的雨一直断断续续地延伸到九月,在崔芒芒的监督之下,外婆每天都按时去参加舞会。

这天屋子外面的太阳终于露出脸来,把空气烘得暖洋洋的,外婆一大早就开始忙忙碌碌地打扮。崔芒芒假装睡着,看见外婆偷偷抹了自己粉红色的唇膏,还给松弛的皮肤上抹了些粉,穿上了一条碎花裙子,一个人在落地镜子前面转了好久的圈。

“今天有客人要来,你先帮我把食材准备好,今晚大餐。”外婆把小饭桌端到半醒未醒的崔芒芒面前,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食材清单拿给女生。

“按照上面的买,别忘了。”外婆最后嘱咐一遍,然后挎着她那精致的小包合上了门。

崔芒芒吃完早餐,看着跟胳膊差不多长的食材清单陷入了困倦。

“一定要去福源道旁边的便利店买。”用粉红记号笔着重标出的话在清单的最上方。

崔芒芒换上昨晚那条浓粉色的裙子,提着便利袋,按照地标先找到福源道,然后再找到那家名字为“至野”的便利超市。

因为学习过一些日语日常会话,所以和日本人一般的交流足以驾驭。当崔芒芒从自动门开启后、看到这家超市的墙壁是淡粉色的就开始对这里充满了好感。

“你好,我需要五百毫升的蜜桃汁原浆。”女生对站在果蔬汁前的男生服务员说道。

穿着粉红色T恤笔直地站立在崔芒芒面前的男生遗憾地告诉崔芒芒原浆已经卖光了的时候,崔芒芒只好挑了几个桃子打算回家自己打汁。

“如果你可以等,我可以用机器现做一些,还是蛮快的。”

于是,崔芒芒就帮着男生担任起果蔬区的导购,直到男生费了好大的力气制作出女生要的原浆。

崔芒芒挑选好外婆所需要的所有食材,又折回来看了一眼男生。

“我觉得,你长得很像我前男友。”

“那就是很讨厌的模样咯。”

“不过,你的粉色T恤很好看。”

崔芒芒对男生说出这句勉强算得上夸奖的话后,男生从身后的筐子里拿出一颗蜜桃送给女生。

“作为补偿,要你等那么久。”

将所有外婆要求的食材一一准备好后,打开电视啃着那颗蜜桃的崔芒芒听见了外婆说话的声音。

崔芒芒立刻起身去门口迎接,外婆的身旁并行的是一个头发也白得差不多的老头,不过皮肤却看起来没有那么松弛,微微发福地挺着将军肚,和外婆一路上有说不完的话。

外婆向崔芒芒介绍了身旁的老头。

“这是十谷,我的舞伴。”崔芒芒有礼貌地鞠躬,向老头问好,并介绍自己的名字,然后拿出准备好的拖鞋。

“今天要吃涮锅。”外婆简单取蜜桃原浆加了些冰和水给十谷端过去。

十谷帮着女生和外婆把涮锅的器具和架子一起抬到院子里,崔芒芒跑回屋子里拿了些蜡烛出来。

“今天的夜色不错哦。”十谷君抬头望了望天,对着外婆和崔芒芒说道。

忙着吃的女生只顾得上吃,所以一直点头,嘴巴里发出的吧唧声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两位老人放下筷子抬头观看天象的情趣。

“天文台说有可能会看到流星雨。”外婆给十谷舀了一碗米汤。

崔芒芒听到有流星雨后激动地放下筷子,吆喝着“既然是流星雨,错过了就太可惜”之类的话,一旁的十谷倒也是同意地点点头。

一顿美味的涮锅晚餐后,在崔芒芒的强烈挽留下,十谷多留了一会儿,外婆和十谷一起坐在院子里,把木椅调整至舒服的角度,方便观察天空,崔芒芒在院子里的水池边清洗锅具。

“十谷君看到星星会想到什么?”躺在椅子上的外婆侧了侧头对着躺在另一个椅子上的十谷说道。

“死去的人吧。”十谷也侧过头说道。

“我和十谷君一样,不过,我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外婆看着天空,叹了一口气。这时候,崔芒芒从屋子里拿出手机,播放了一首《樱花小调》,十谷从木椅上起来,伸出手邀请外婆跳一支舞。

女生看着外婆和十谷在生长着杂草的院落里悠闲地踱起舞步来,满足地笑了笑。

那晚实际上因为云层过厚的原因并没有看到一颗流星,不过两个老人还有崔芒芒并没有因此而觉得遗憾,因为他们收获了比看到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更要美好珍贵的东西。

“改天来帮你们打扫院子。”临走前十谷对着外婆说道。

“是该打扫了,杂草长得太快。”

外婆驻足在门口,跟十谷道别,还送上了自己酿的梅子酒。

因为喝了一些小酒有点微醺的外婆托着她那粉嘟嘟的脸看着崔芒芒把家里清扫了一遍。

崔芒芒倒了一杯醒酒茶给外婆,然后一头倒在外婆的怀里。

电视机的声音压过了外婆咕咚咕咚喝茶的声音。

“十谷人不错哦。”女生揉了揉外婆的肚子说道。

“多把他叫到家里来做客吧。”女生停下手的动作,支起身子。

“你的确应该多交些朋友啦。”

在连续第三句话没有得到外婆的回应后,崔芒芒只好拿遥控器调低电视机的声音。

“才认识不到一个月而已。”外婆瞥了瞥旁边的女生。

“一把年纪,还用得着交什么朋友啊。”外婆一口气把茶喝完,崔芒芒接过杯子。

就在这时,女生的手机突然响起铃声,原以为是妈妈打来的电话,接起电话的时候却听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你好,请问是芒子小姐吗?”

“你好,我是,请问你是?”既陌生但又感觉分明是从哪里听到过的嗓音从电话的那一端传来,崔芒芒有些疑惑。

“哦,我是今天上午你来我店里买东西的那个导购员。你买原浆的时候胸针落在我这里啦,方便的话可以抽空来取走吗?”

低头看了一眼今天穿的裙子,细想明明记得好像没有佩戴胸针,但当去房间的首饰盒子里面寻找一番后,的确发现少了一只粉红色的胸针。

“是粉红色,上面有一只招财猫的吗?”崔芒芒向电话里的男生确认。

“嗯,是的。”

“那我明天到店里去拿吧,谢谢你啦。”

挂掉电话后,一脸茫然的女生再次找了一遍首饰盒,发现的的确确少了一枚胸针。

“有东西丢了?”外婆的视线移到崔芒芒的身上。

女生点点头后回答道,“不过,说是在今天上午去的那家便利超市里找到了。”

“那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你也可以一起来陪我练舞。”

外婆帮女生收起首饰盒,点头答应外婆的崔芒芒却仍旧纠结于“今天上午明明没有戴胸针”这个问题上。

崔芒芒今天跟着外婆一起去了舞会,坐在一边吃薯片的女生看着外婆和十谷手扣手跳着和谐的舞步。

“要不要一起来啊?”十谷来邀请崔芒芒,崔芒芒张开塞满薯片的嘴巴拒绝。

一直等到舞会训练结束,崔芒芒邀请十谷今天再次来家中做客,十谷欣然同意,三人临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崔芒芒才经由外婆的提醒想起要去便利超市取胸针的事情。

崔芒芒把外婆和十谷留在家里,自己一个人跑去了福源道的那家“至野”便利超市。

“原来你叫至野啊?”崔芒芒接过男生还来的胸针后又看到了男生胸前的牌子。

“我是这家店老板的大儿子。”名叫至野的男生正了正胸牌笑着说道。

“不过谢谢你哦,这枚胸针是我最珍贵的礼物了。”崔芒芒把那枚胸针重新佩戴回衣服上。

至野今天依旧穿着那件粉红色的T恤,身上散发出很清淡的香味,崔芒芒突然联想起和前男友邱毅浓在大街上“撞遇”的故事。

同样清秀的面庞,但镶嵌在粉红墙壁超市里的至野却让崔芒芒倍感舒服,女生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至野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和他与桃子相映粉红的脸颊吧。

“你喜欢粉色?”崔芒芒不由得发问。

“粉色是我的幸运色。”至野的嘴角向上扬了扬。

九月穿堂风把整座便利超市的蜜桃香味都带动了起来,崔芒芒看着眼前男生的表情,也露出了久违的如同雨后初霁般的笑容。

这次的晚餐外婆做了寿司和鸡尾酒,十谷和崔芒芒吃得肚子鼓鼓的,外婆给他们端来饭后的茶水。

“十谷君,和外婆配合得很精彩。”崔芒芒端起茶杯做出想要和十谷碰杯的动作。

“下周的舞蹈比赛,就请好好努力吧。”

十谷和崔芒芒碰了一下杯子,两个人把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

“我怕拖了十谷君的后腿。”外婆在一旁悻悻地笑起来。

“那就再努力训练一下吧。”崔芒芒从房间里拿出自己偷偷改掉尺寸的粉色裙子给外婆。

“比赛之外的事情就都交给我吧。”

崔芒芒让外婆试一下修改后的尺寸,换上粉色裙子的外婆在十谷和女生面前不好意思地转了几圈。

“还真是个有心的姑娘。”在十谷君的拍掌称赞下,外婆摸了摸崔芒芒的脑袋说道。

崔芒芒看着脸上洋溢着幸福色彩的外婆在新朋友十谷面前释放着快乐,突然觉得当初自己一口气买下这三条裙子的真正目的原来是在为这一刻准备的。

一个星期后,外婆和十谷君参加的舞蹈大赛结束,外婆穿着崔芒芒准备的裙子和舞伴来了一场生动精彩的表演,崔芒芒也带了便利超市的男生至野一同去观看了比赛。

比赛结束后外婆邀请了十谷和至野一同去家里开庆功派对。

“你终于放下了前男友。”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外婆对着一旁帮忙的崔芒芒小声说道。

“你也一样啊,我们都要有新生活。”崔芒芒乖巧地把头倒在外婆的肩膀上。

好似彼此拯救的伟大使命,从外婆的胸前卸掉象征着“难过”的白色菊花开始,就意味着生活又将重新启程,即便时而仍会沉溺于旧时的痛苦和沮丧、失落与遗憾中,但不可否认的是,总有人会接纳不变的自己,然后走入自己崭新的生活里。

当然还有粉红至上的崔芒芒和她的新朋友至野。

十一

不过,故事其实并没有如此地顺理成章。

两个星期前,也就是崔芒芒来到外婆家的第三天。

崔芒芒在便利超市看到舞会学员召集的广告宣传之后,便替外婆报了名字。女生提前申请帮外婆选择了舞伴,在“妻子去世”“性格开朗大方”的关键词下锁定了十谷君的名字。

于是,崔芒芒邀请了十谷君到一家咖啡馆聊天。

“希望你和我一起帮她从伤心和难过中重拾快乐下去的信心。”女生对着面前长相和善的老头说道。

十谷君很配合地点头,崔芒芒起身向对方鞠了一躬,说道:

“请帮我保密,那就拜托您了。”

之后,被崔芒芒以“交一个新男友”为交换理由而去了舞会,在热情的十谷君的邀请下,外婆向舞伴忧心忡忡地袒露了自己的心声。

“喜欢粉色的男孩子应该很难找,不过找一个不排斥粉红的男生应该容易很多。”

在十谷君的带领下,外婆见到了十谷君的侄子至野。

“帮芒子小姐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就先和她交个朋友吧。”

说着外婆从口袋里掏出偷偷从崔芒芒首饰盒里拿出来的胸针,递给了男生。

“千万不要说我来找过你,拜托了。”

故事到这里,才真正开始了她粉红色的美好转变,至于那朵白色的菊花就成为过去吧。

在你左右

沈嘉柯

我在街道边上寻找餐厅,厦门的地面洁净无比。路过一家小餐厅,抬头看见了名字,叫“在你左右”。

十四岁的时候,梁暗恋、我,还有左左,三个人走在一条狭窄的教室外走廊上,常常遭遇无数白眼。你看,你看,你们两个男生一个女生,一共三个人,也不害羞,把别人的路都给挡着了。

左左是个凶悍的男生,他挥舞了下拳头,就没有人再嘴巴像螃蟹一样吐泡泡了。但,每当这个时候,梁暗恋就一边摇头,一边说,武力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左左不搭理他,只是仰高了鼻子,发出古怪的声音,以表示他心中的嘲讽。

我站在他们中间,常常被逗得笑个不停。

请千万不要误会,我和他们只是好朋友。他们两个人,早在认识我以前,就是不错的兄弟。

他们的友谊,年头超过五年。他帮他打架,他帮他写过情书。男生的友谊,很直接。

五年,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呵!

【因为你不穿裙子】

之所以成为好朋友,左左说,是因为你不穿裙子。

我便低头。

左左反复强调的话,我漫不经心。我问梁龙,为什么你会被大家叫作梁暗恋。他似乎害羞了,满脸通红,两手一分说,因为有一次几个男生晚上出去消夜,吃东西的时候,我说我暗恋班上的一个女生。

那,是谁呢?

我看着他,相信自己眼睛里藏着的全部是笑意。

可是,他没有给我答案。左左也在旁边起哄,我们这样熟悉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我们都可以帮你啊!

梁龙摇头,你们都帮不上的。

我说,左左是男生不方便,难道我也帮不上吗?

问答游戏不了了之,因为上课的音乐又响起了。睡在教室里,我看着那些勤奋用功的人群里的梁龙抿得紧紧的嘴唇和微卷的倔强头发,有些出神。然后我渐渐陷入梦中。没有老师会管我的,我无所谓求上进,是女生里只等毕业的那一类。真是光阴漫长,什么时候才能够等到毕业呢?

等到我醒来,天色昏暗了。左左坐在我旁边,说,肚子饿不饿?

当然饿啊,我看看时间,已经睡了三个小时。

那是一个盒饭,打开来,有我喜欢的半格子虾仁炒芹菜,小半米饭。我握起勺子吃起来,毫不客气。

左左这么做无疑有点奇怪,他在其他的时候都是野蛮粗野的男生。

可是,此刻却温柔无比。

尽管如此,尽管我和他是好朋友,我常常叫唤他的名字,使唤他出去买炒冰、瓜子、冰糖梅子。可是,我还是记不住他的脸,一转眼以后就不记得了。

我不喜欢穿裙子。可是这个夏天异常炎热,我也有点儿立场不坚定了。女孩子们行走在学校里,裙子晃动着,风吹着,牛仔裤是那么闷热。

梁龙跑过来问我,文科理科分班,你选什么?

我说,还有什么呢,当然是文科,背诵东西我起码还算是有点儿兴趣。梁龙点点头,不说话。我问,左左呢?

哦,他当然读理科啊。他的物理和化学好得不像话,数学总是贴着满分游走。我也哦了一声。夏天为什么那么长呢?期待暑假吧。

暑假终于等来了。我站在教室后面,坐在小花园里的一块大翠蓝石头上,和左左、梁龙商量。

不如去海边,我们去旅行,我提议。

左左似乎激动了,说好啊,就去海边,可惜我不会游泳。我说,我也不会,怎么办呢!

梁龙说,我会啊,我可以教你们。

左左忽然面色苍白了,用力咳嗽。我和梁龙赶紧拍他的背。这世界很奇妙,看起来那么健康强壮的左左,却有哮喘。

等到左左不再咳嗽,安定下来,他有点黯然,说,我不去了,你们去吧。我今天要早点回去。

海边旅行,谁也没有去。三个人,少了谁都没意思了,我是这样觉得的。梁龙似乎有点失落。我们各自回家了。中间,左左在一个盛夏烈日当头,空气连尘埃都耀眼的午后,抓着一篮子桑葚来我家,在院子外叫我的名字。他笑容满面,全然看不出,这是个平时凶悍的男孩。我光着脚板在家看一本小说,懒得穿鞋子,也就光脚出门接他。

左左说,我不进来了,我跑郊外了,鞋子很脏。他还问,梁龙不是说要来给你送龙虾吗?

我说,没呢,压根没看见他的人。我们都奇怪了。

左左解释,我和他说好,我去摘桑葚,他去抓小龙虾,然后来你家院子聚餐。我们约的是在下午五点半,一定来这里会面。

那么,为什么他还没到?

我觉得我的心顿时像一个发了热的汽水罐子。

【你到底暗恋谁】

我们在路口的一家音像店子找到了小龙。他的旁边是口袋,在买草蜢乐队的一盘专辑。我和左左互看一眼,笑了。是的,那是我喜欢的音乐。那也是我的礼物。

聚会的理由也简单,这一天是我的生日。十年过去了,今天我才终于有心情再过生日。

当时,小龙有点不好意思,他知道我们在寻找他,就道歉。我说,既然已经出来,就不回去了,找个地方坐下来吧!

我们经过一街香樟树的小公园,找到当中一片草地。我说,这里好吗?梁龙抬头却无话。左左搭腔,说好啊!挺好的。

我们找了路边一家小饭馆加工小龙虾,打包带着,还买了一些冰块和紫红色的桑葚放一起,然后是一大件罐装啤酒。

我们还没有开始进餐,三个男生摇摇晃晃走过来。本来,这是公众场所,谁都来得。可是,那三个流里流气的男生,抛掉烟头,靠近我。无所事事的小流氓总是充斥着每个人的青春期。我却一点儿也不慌张,我只是没想到,最先跳起来的,是梁龙,他一拳打到其中一个人的鼻子上,但是却被反推倒。一贯斯文的梁龙,不擅长打架。然后,左左慢慢站起来,面向一把光亮的匕首。

左左三拳两脚制服了他们。

小流氓,怎么会是学过跆拳道的左左的对手。逃掉了两个,还有一个被左左揪住。被揪住的这个,就是反推倒梁龙的。

我们吃掉了所有食物,喝光全部啤酒,开心地聊和开心地笑,我有两个勇敢的男生为我站出来,无论如何,值得欢喜。夜晚了才散去。

那个倒霉蛋被我们绑在公园铁栅栏上,他的叫嚷太可恶:我要杀了你们,你们给我等着。

梁龙、左左脱掉袜子,塞满这个家伙的嘴巴。恶作剧很可笑,不过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他们。那个小流氓眼睛里的仇恨火焰,如果可以燃烧到我们,一定会将我们三人烧成灰烬。

回去的路上,他们光着脚,我也提着鞋子和袜子,光着脚。

夜晚的风凉凉地吹过来,我忽然不想长大了,为什么年华不可以停留在这个十四岁的夏天?

快到家,就要分别,我挥手,说谢谢。

我有一点点醉了。我看见左左也有点醉了,他问,小龙,你到底暗恋谁?不是小置吧?

我的心忽然跳了一下,安静等待下文。

小龙就垂下眼睫毛,说,你们都不认识她的。

【没有哭出来】

依旧是上课,下课,考试,以及谈论未来。

未来,多么遥远的一个词语。小龙渐渐专心学习了,与我同在文科班。

左左则仍然窝在角落里。左左的成绩很好,对谁都很清高。他简直是优秀的异数,和那些白面学习尖子一点也不相同。

左左时常转悠过来找我。有时候带来一盒子冰激凌,有时候,是午睡后的一瓶子汽水。我能够察觉,有什么在他心里成长,藤蔓植物一样,想要攀爬到我的心上。可是,我吃了他送来的冰激凌,喝了汽水,继续回教室睡觉。

就要高三了。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早恋的某些人,现在也该收敛了,以后考不上大学,你们也没希望继续在一起。

台下都笑了。

我也笑了。左左是可爱的,他的可爱,只是对于我。而小龙呢?

我的失落,那么无边广大。只是,我藏得很好,掩盖高明。我总是在睡觉,可是,眼角满是他。我曾经以为过,他暗恋的是我。因为没有看见过他和别的女生走近过。唯一走近的,只有我。

但也或者,他和很多男生一样,把不爱穿裙子的我当男生一样交朋友。

左左的生日是四月十一日,到时候该怎么过呢!去年他没送我礼物,我是不是也不必要送他礼物。

去年小龙送了我一张碟。

我珍爱如宝。

那一天,来的很快。

我们约的是在老地方。

其实去年,也是偶尔走到那个小片区。那里香樟树茂盛,走在树下,很阴很凉。

我和梁龙一起去买了一块巨大的蛋糕,我们打算全部抹在左左的脸上。至于礼物,梁龙送的是CD,我则是一串手链。

我们赶到的时候,左左躺在地上,红色的鲜血,从他肚子下流出来。他的表情充满错愕,像是不可置信。

那个小流氓撒腿就跑,我认得他,就是那个被我们塞了满嘴臭袜子的家伙。蛋糕丢到了地上,我跟在小龙后面气喘吁吁,我跟不上他。他的力气爆发了吧,背着左左去路边上拦车。

可是,医院为什么那么远?

左左的呼吸那么急促,表情那么难受,汗水在他额头如下雨。

后来,终于赶到了白色的医院。

后来,医生告诉我们,伤了内脏,救治无效。

再后来,我又在教室里睡着了,好像醒来,随时都会有左左出现,手捧一盒子冰激凌,或者是别的什么零嘴。

我一直没有哭出来。

好像哭是一件特别难为情的事情。

而小龙,再也没看见他笑过。

【在你左右】

左左不在了。

我像是一夜之间,明白了人生。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永远留着遗憾,不可得到所爱,而有些人被爱过,也永远无法在午后,接过一小盒子冰激凌,笑着说,我喜欢你,而不是说谢谢啦!

小龙明显地和我疏远了。难道,我们不应该安慰彼此难过的心?

高三的五月,我生病了,在家休养。

他也没有来看望我,只是打了一个简单的电话。

我居然最后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那年数学试卷太简单,而我临时背诵的历史与政治,考得不错。

我读完了大学,继续留在这个城市生活。而小龙高三那年毕业,就考到了沿海的一个城市里去了。

原来,我还是幼稚的。我以为他暗恋的是身边的女孩子。可是,谁知道呢,在遥远的海边城市,会不会才有他喜欢的女孩子。

然后,我又毕业了。我在一所中学教书。

没有人再叫我小置了,孩子们都叫我徐置老师。

二十一岁那年,大学毕业以后,我又工作了三年了。

如今我已经二十四岁了。

十年已经过去了。

我决定去海边看海。看看海,其实并不难。只是,去那个城市,需要鼓起勇气。

小龙在那个城市开了一家小小的餐厅。我揣测着,会是什么样的女朋友站在他的身边。他可还记得,与我、还有左左在一起的岁月?

小龙来见我,开着一辆宝石青颜色的小车,只是,他是一个人来的。本来嘛,谁好意思带着女朋友去见以前的女同学呢?

十年了,我惊讶地发现,梁龙的面貌居然没有多少变化。变化的是眼神与衣着,也许在十四岁那年,他的容貌与性情已经固定。除了下巴泛出一点青色,那是成年后常刮胡须的痕迹。

倒是我,大学里几度恋爱,伤了又好,好了又伤,为爱憔悴了,又因为幸福而滋润发胖,又艰难地减肥。来来去去,都没有修炼成正果。

我们说起许多许多的往事,说到许多许多的同学,却唯独不提左左。原来,那是我们共同的一道伤疤。年少时候失去的朋友,对我们而言,悲伤只可封存,不可消散。

然后我们去了海边。

我第一次看见真实的海水,原来,不是那么蔚蓝,接近透明。零碎的贝壳很斑斓,却太小,没有可以带走的大型贝壳。天因海而低。

躺在沙滩上,我们沉默了许久。

小龙,不,应该是梁龙,以一种奇异而低沉的声音忽然说,那年,晚上我和左左回去的路上,左左很高兴。

我闭着眼睛,默默听着。

梁龙自顾自继续说着,左左摸着头,他的头发很短,说终于不用和兄弟抢夺女朋友了,既然你喜欢的不是小置。我说是的,你去追小置吧,小置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忽然觉得,双脚疲倦,回去的路好长,似乎永远走不完。

我仍然默默不语。

如果是这样,那么不出意外,我也许会成为左左的女友吧!

这么多年来,我只想问小龙一句,你可喜欢过我?

可是,现在我什么都不想问了。现在,我也不想揭破,当时你的话是违心的吧?

因为左左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你便永远无法走出那年的茫然。死去的兄弟最爱的人,有那么难以面对么?

海浪声很温柔,虽近,却远。梁龙要回去了,我说你忙去吧,让我一个人玩几天。

我在街道边上寻找餐厅,厦门的地面洁净无比。路过一家小餐厅,抬头看见了名字,叫“在你左右”。我忽然心一动,走进去。

此时是淡季,无多少食客。

我问服务员,可有什么吃的?

女服务生一笑,说,都是套餐,小姐看菜单吧!

我看见了一道叫“在你左右”的。

我笑了,是什么内容呢!

是用味道偏辣的小龙虾仁,一点点桑葚,米饭,搭配一杯啤酒。服务生答。

那年的生日所吃的,不外是这些食物呵!

我问,老板呢?是不是姓梁?

老板不在,老板不是本地人,说忽然想回家看看一个老朋友,昨天坐飞机连夜回去了。你认识我们老板?

我笑而不答。

在你左右,我念了一遍名字。

谁在左,谁在右?又是在谁的左右?

我说,就这个吧!

“我暗中想,总有一点爱吧,你我之间总有一点爱吧。可以交给我吧,总算得恋爱吧。半点心,请交给我,不过是个小小愿望吧,你的心,却一早已整个完完全全交给他……”

我的耳机里放的是草蜢的《半点心》。歌曲早就很老了,乐队已经解散了,连他们的恩师梅艳芳也离开了繁华世界,乐队怀旧精选集也出了。

光阴永远不可追回。有些问题,也不再需要答案。送我的CD,已经听到满是裂纹,封存收起。吃完,我也该回我的那个城市了。

我把MP3的歌曲设置为重复播放,又放回了开头了。

在开始的时候,是这样唱着,“我说这里好吗,你抬头而无话……”

来不及好好说的再见

王宇昆

上天最终没有再给我重来的机会,岚子小姐第二天在病房里离开了这个世界。

“岚子小姐,最近怎么样?”

“真快到头了,什么都是一个味道。”

岚子小姐摇摇头,额头前垂下来的那缕头发有气无力地晃了晃。

岚子小姐敲门的时候我正在洗着袜子。

她化了淡妆,口红的颜色是小年轻才会用的,卷发像干枯的杂草,给人一种刻意掩饰苍老的感觉,粉红色袜子上的樱桃图案故意暴露在脚踝的位置。

她向我打招呼,用了“好久不见”之类温暖的字眼。

“把那双脏鞋脱在外面。”我用下巴指了指她那双沾满泥的马丁靴。

舅舅提前打过招呼,眼前这位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岚子小姐将住进这间狭窄的出租房里。我的抗议不起作用,在舅舅的劝说下只好答应。

她坐下,那双粉红色的袜子有点刺眼。她紧紧盯着我,嘴里说“真的长大了”,她意识到自己的目光让我感到不舒服,视线开始巡视起这间小屋子。

一个十几年和你的生活没有交集的人,某一天突然站在你的面前,还要和你住在一起。不单单我会觉得不舒服,家里的空气也会变得混浊吧。

听外婆讲,我尚未记事的时候是见过岚子小姐的。后来,七岁的时候离开乡下的外婆,跟着舅舅一家来到这里,起初是住在舅舅家,毕竟舅舅也有小孩,第二年自己就搬了出来。

她接着开始像查户口似的提问起来。

学校的生活怎么样?我没在上学了。

那现在在做什么?打工、当模特、做歌手练习生。

会不会很辛苦?你敲门之前倒还好,敲门之后觉得生活可能会变得糟糕。

这个回答很直接地噎住了岚子小姐,我心里有些开心终于能让她闭嘴了。面对陌生人这样的敌意,好像是从很小很小就培养起来了,不然怎么会被舅妈和舅舅的小孩讨厌呢。

我懒得再聊下去,又起身打算回去洗袜子。广播里放着赤西仁的歌,电吉他的音让心情更加烦躁。

“没吃午饭吧?我去给你准备午餐。”

这句话在我的身后冒出来,语速很急切,我停下,转身看着岚子小姐一边笑着一边点头,像只忠诚的秋田犬。

“房租一人一半,水电费省着用,厨房在里面。”

其实肚子是饿的,但为了面子,我故意用着严肃的语气。

她穿着粉色袜子的脚在木地板上发出“哒哒”的声音,令人有些嫌弃。

我想我可能是一个人住太久了。

最终我没能吃上这顿饭。岚子小姐发现家里的冰箱空空如也,便跑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她做好的这顿午餐端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餐的时间,而我急着去参加培训。

岚子小姐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占满了整个桌子。食物和食物待在一起会获得幸福,但人和人在一起相处起来却没那么简单。

“吃一些再走吧,有你最爱吃的青豆。”岚子小姐指了指那盘青豆酿。

“不了,你吃吧。”不想迟到,最后还是拒绝了。

坐电车的途中,我一直在想岚子小姐一定会生气吧,可想想也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毕竟和岚子小姐缺席的这十几年相比,缺席的这顿饭根本算不了什么。

而且,自己早就不喜欢吃那什么青豆了。

一路上想了很久,到站时给自己下了结论,我真是个自私的人啊。

辍学之前看着优秀生们为了得到老师的青睐会不择手段地讨好,做模特时又常常目睹被上司压榨的模特过着辛酸的生活,想要做歌手出道,殊不知同期生之间又有着如此凶残的明争暗斗。说到底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吧。

当练习生是件很辛苦的事,每天很晚回到那间破旧的出租房,就感觉像是掉进了一个无底黑洞。

这天凌晨我回来的时候,家里却不是一片漆黑的幽静和孤独,电视机发出的声音和岚子小姐的鼾声让我觉得有些安慰。

“到房间里去睡啊!”

我对于电视机还开着这个细节有些不满,朝她吼了一句。

岚子小姐惊恐地醒了,她强撑着眼皮又浮出笑容。

“你回来了啊,我想等你回来,没想到看着电视就睡着了,我这就给你去温饭。”

岚子小姐从沙发上起身的时候有些踉跄,昏暗的光线里她那张铺着一层妆底的脸显得更粗糙了。这时她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不用了。”

我看着那满满一桌的菜都罩上了一个透明的盖子,接着关掉电视机的按钮,走去了自己的房间。

我没有管身后岚子小姐的表情是否是失落或者无奈,我只是觉得自己好像不能突然适应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

因为这种感觉真的离开自己太久了。

夜里刚入睡不多久,我就听见客厅里发出牙齿咀嚼的窸窣声,有些头痛,所以心里发起闷火,冲出门看见岚子小姐正一个人坐在桌子前吃着饭,她只开了那盏黄黄的小夜灯,一个人捧着碗,看得出是很克制地减小发出的声音,小心翼翼的样子看起来可怜兮兮。

想要冲她吼的我径直走了出去,但只是倒了一杯水。

“对不起,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岚子小姐看到我后,着急地放下碗,起身给我道歉。

我没有说话,水进入喉咙里带来刺骨的凉意。打开冰箱,发现十几个小时之前还空如荒原的这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食材。

是一种像是自己被填满被抱紧了的幸福感吗?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关门的动作变温和了许多,我一口喝完整杯水,又径直回了房间。

之后的睡眠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尽管我把大门关得严丝合缝,她还是走进了我的生活。

她为了早起定下的闹钟很吵,常常打扰我的睡眠,我一怒之下摔坏了她的闹钟,她在那张小床上一个劲地跟我道歉,从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被她的闹钟吵醒过。

她没有工作,但每天都会有一段时间从家里消失,我理所应当地认为她是去玩了或者买东西了,却在某天路过一家擦鞋店的时候,看见了她在帮客人认真打磨着皮鞋。

她好像特别热衷做饭似的,一日三餐都变换着花样,尽管我起初都不怎么领情,后来厌倦了打工时的员工餐,也就开始吃起她做的菜来。

寿司、团子、寿喜烧、天妇罗、咖喱猪排、香草冻……五十多岁的岚子小姐在小小的厨房里,一边碎碎念一边做着食物,看起来是幸福的样子。

但不得不说在岚子小姐身上,总有些奇奇怪怪的地方让我无法解释。

自从她住进来后,或许是年纪大了分不清醋和酱油、盐和糖,家里装调料的瓶瓶罐罐上都被标上了名字,但当看到她每次都是用一个小小的秤来称取调料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莫名其妙。而且岚子小姐每次料理的时候,手里都会捧着一个小巧的手账本,她看着手账本嘴巴里念叨着,做好饭就会立刻把它锁进自己房间的抽屉里。

转念一想,毕竟是十几年没有接触过的人,多多少少会有我所不知道的秘密一直隐藏在心里吧。

日期上的数字渐渐地从“1”标记到了“20”,陌生感被时间逐渐打磨得干干净净。

21号是我的生日,几年前自从搬出舅舅家后就再也没给自己过过生日,没想到是岚子小姐的提醒,我才记起来。

“拓海有什么生日愿望吗?”

“想我喜欢的人来听我的演唱会。”

我坐在桌子前吃着她刚刚煮好的玉米,岚子小姐在厨房里调着柚子茶。

“诶?有喜欢的人了?”

岚子小姐转过身来一脸好奇。

“你管那么多干吗!”

我语气里示意她不要再问下去了,岚子小姐转回身去,继续搅拌着。其实只有我明白自己故意隐瞒了些什么。

“生日愿望说出来就不灵验了,所以我就是随便说说而已。”

岚子小姐没有应声,柚子茶里的蜂蜜渐渐融化,我闻到了它甜腻的香味。

生日那天,打工店的老板放了我一天假,我待在家里自己随意练习歌曲,却发现之前乱堆在房间角落里的CD全不见了。

都是自己最喜欢的歌,没了甚至比掉钱还要着急。我翻遍了所有垃圾桶都没找到,无计可施的时候,岚子小姐恰好提着购物袋从超市回来。

我突然想起几天前她曾经做了次大扫除。

“我的唱片呢!你是不是把它们当垃圾都丢掉了?”我在还没来得及换好拖鞋的岚子小姐面前怒气冲冲地盘问。

她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了那个角落。

“之前我是想打扫一下屋子,那里都是一些废旧的杂志和垃圾,所以我就一起清理掉了。拓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岚子小姐眼睛里挂满了歉意,她额头前耷拉着的那几缕头发也失去了活力。因为天气炎热,我看见她脖子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她的道歉显然不会熄灭我的怒火,我把她手上的购物袋用力丢到地板上,然后躲进了房间。

“你去给我找回来!不然就滚出这个家!”

我在房间里大喊了一句,感觉天花板都会被震得掉下来。

之后,整个世界又变得安静下来,我闷在房间里想着岚子小姐是否真的会跑出去给我找CD,可想想又似乎不太可能,几天前就被当作垃圾丢掉,怎么可能会找到呢?

就这样我在房间里发呆,看着窗户外边的云彩由一大片碎裂,然后又重新聚拢在一起,再然后,天就黑了。

七点多的时候,我在玩手机,岚子小姐敲了门,她试探性地问我是不是还在生气。

我没有应声,她在门外再次向我道歉。

“拓海,我一定会帮你把它们找回来的,你先出来吃饭好吗?一天没吃东西,身体会饿坏的,我给你买了生日蛋糕,还亲手做了鸡排,出来尝一尝吧!”

语气软绵绵地让人怜悯,像是小时候做错事情的小孩子在祈求大人的原谅。

走出来很惊喜地看到岚子小姐精心布置的一切,蛋糕、蜡烛,还有那些幼稚到死的彩带,这些我小的时候统统没有的东西现在看到却觉得有些感动。她指了指盘子里那块金灿灿的超大鸡排,眼睛弯成一座桥。

“我准备了一下午,腌制就有十道工序哦,快尝尝味道怎么样!”她显然比我还激动。

我仍旧有些不情愿,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发出了求救信号。

蜡烛发出的光芒在岚子小姐的瞳孔里映射出来,只是匆匆瞥了一眼,但仍然感受到了那种温柔。这种温柔很少,严厉的舅舅没有,打工时的老板没有,练习时的同期生也没有,因而这来自岚子小姐的眼神突然变得珍贵起来。

她唱完生日歌,对我提出了一个请求。

“我还从来没有听过你唱歌呢,将来要成为歌手的拓海,今天就满足下我这个观众吧。”她双手合十,祈祷似的看向我。

我摇头。心底里传来一个类似“为时过早”的提示音。她有些失落,也没有再强求,接着把鸡排推向我。

我用刀子叉了一块鸡排,入口的第一下就恶心地吐了出来。

“太难吃了!你是不是把糖当成盐了!”

嘴巴里那种夸张的甜让我大口灌着水,岚子小姐有些不相信,她也叉了一块鸡排,然后又是一脸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

食欲瞬间消弭干净,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吃饱了。”

情绪上似乎有些不愉快,我搁下叉子去看电视。

坐在餐桌上的岚子小姐自言自语了一句“不能浪费”后,一个人开始解决起鸡排来,她小心翼翼地咀嚼,不时看着天花板。我在心底嘲笑着她还挺能忍,没想到半个小时后的她就在厕所吐得昏天黑地。

我拿着一杯温水站在厕所外面,看着她额头前耷拉下来的那几缕头发沾上了她呕吐出来的秽物,味道充斥了整个房间上空,我实在忍受不了,放下杯子出门去透气。

说了难吃,干吗还强忍着啊?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人。心里想着,门嘭的一声合上了。

每月的22号,按理来说是舅舅打来生活费的日子,按照前几年的规律,生日所在的这个月份不仅会拿到生活费,还会收到一份迟到的生日礼物。然而这个月,仅仅收到了生活费。

“果然人都是会厌倦的,懒得再用心准备一份对自己来说没有利益的礼物了吧。”我这样在心底里抱怨舅舅,然后把生活费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来。

路过一家药店的时候,买了些治疗呕吐的药物。

回到家,岚子小姐不在。我把药随意丢在她房间的桌子上,却瞥见桌子上某处隐秘的位置,藏着几瓶一模一样的止痛药。

午时,岚子小姐回来了。她拎着一个塑料袋,皱皱巴巴的样子。

“幸运,老天眷顾,找回来了一部分。”她打开塑料袋,我看见里面装着那些之前被她丢掉的唱片。

岚子小姐依旧用她那温柔的目光看着我,那一刻,我看着她有些苍白的脸颊,心里像是长出了一株酸葡萄。

……

“还记得当时你就这么一丁点,别人都夸你是个美人胚子。”岚子小姐用手指比画着,我们坐在一起分享着每一张CD。

“是啊,他们都讲这是遗传,可我却不知道你的模样,外婆也不给我看你的照片。”

“怕你会因为思念而难过吧。”岚子小姐说道。

我沉思后问了她一个问题。

“那你又因为思念而难过吗?”

我们都愣了几秒,然后岚子小姐紧紧抱住了我。

“拓海,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再遗憾了。”她的声音刚刚好传到我耳朵里,像是紧紧攥住了一个一直在等待的答案。

我的手犹豫不决地在空中悬着,最后终于抚住了她的后背。

然而我怎么也想不到,日历上被标记为“22”号的那一天是我最后一次听见她的声音。

岚子小姐一觉睡到了晚上八点,我催促她起床做饭的时候,始终没有叫醒她。我害怕地打了救护车,和舅舅一起把她送去了医院,在急救车飞驰的一路上,我看着戴上氧气面罩的她,那几缕头发紧紧贴在她的额头上,我也跟着变得有气无力。

从抢救室出来的岚子小姐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医生给了我十分钟探视的时间。

我走进病房,看见了被医疗设施包裹住的岚子小姐。她保持着微弱的呼吸,脸颊上的沟壑不再用妆粉填盖,头发中白色已经多过黑色,那是第一次我用了那么久的时间打量她。

她安静的样子像是个被世界和岁月风蚀雨剥的琥珀。

“岚子小姐,对不起,我真的是个混蛋。其实你不用那么辛苦给我做那么多好吃的。我那么挑剔,脾气还那么暴躁,不知好歹,干吗那么照顾我,关心我?你痛苦的时候,我却一个人跑出去吹风,摔坏了你的闹钟,还经常对着你大吵大吼。可你……”我握住她的手,想要带给她希望。

“可你为什么从来没有怪罪过我,明明有那么多不能吃的东西,为什么还强忍着陪我一起吃啊?为什么瞒着我自己偷偷靠着止痛药来缓解痛苦。你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啊?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可现在这么好的你为什么会抛下我离开那么久?你知道,你越是这样,我就越是矛盾,可现在我连这种犹豫不决的机会也没有了。我们都忘掉那段空白,你重新振作,醒过来好不好?”我的鼻头发出强烈的酸楚,眼眶很快就充满了泪水。

好像我再一用力回忆,瞳孔里就会变成一片汪洋。

我多想要抱着她的身体,却无能为力地像个被全世界丢弃的小孩。

然而上天最终没有再给我重来的机会,岚子小姐第二天在病房里离开了这个世界。后来才得知岚子小姐的脑袋里长了一个坏东西,那个坏东西压迫着她好几条重要的神经,让她每天都活得小心翼翼,同时也失去了品尝世界滋味的能力。

收拾遗物的那天,我用锤头砸开了她抽屉上的那个锁头。

抽屉里是那个手账本还有一张CD。

6月30日

我从医院请假了,医生终于答应我在最后这段时间可以去看看拓海。可是现在想想,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除了能给他做点好吃的,别的都无能为力了吧。所以我今天去书店买了好多料理书,今天的任务就是整理出来,到时候做给拓海吃!想想就觉得幸福。

7月21日

这个月靠着去擦鞋店打了工终于凑够了拓海的生活费,今天是拓海的生日,我把拓海的生活费打给弟弟了,让他明天就转给拓海,生日礼物这次想要亲手准备,然后送给他,于是我就做了鸡排,但没想到不小心放错了佐料,让拓海不喜欢。身为妈妈,竟然不能给自己的儿子做出让他满意的食物,真的太失败了。鸡排丢掉挺可惜的,我没管医生的嘱咐就大着胆子解决掉了,没想到晚上就开始难受了,希望明天就能恢复正常。

7月22日

果然像医生说的,通向终点的最后一个月真的就要结束了吗?我现在浑身难受,所以抓紧时间随便写点吧。今天上午身体稍微恢复了些,跑了半个区终于把我不小心丢掉的那些CD找回来了,很开心,但又很难过,因为这些CD里面我竟然发现了我的作品,而且拓海还在里面写了自己的感想。我撒谎说有几张没找到,其实是自己想要留下。我想他听到这张专辑的时候应该还只有十一二岁吧,时间真快,我对不起他。

我手里拿着的这个手账本,里面不仅有岚子小姐的日记,还有她手抄的一百多份食谱。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那张CD是岚子小姐三十岁时发行的一张专辑,那时候她离开我有五年多的时间了,我记得外婆说她当时面临着梦想和我的抉择,后来她选择了前者。违背所有家人的愿望,一个人去了陌生的地方。

我打开了CD,看到了我十二岁那年用马克笔写下的梦想。

——我想将来有一天,实现了梦想的岚子小姐也可以看着我实现我的梦想。约定好了,我们一定会再相会的。

虽然是一位成功的歌手,但却不是一位成功的母亲,曾经的我在这种矛盾中艰涩地行走着,而今天,自己似乎就像当初的岚子小姐,体味到了那种在梦想面前义无返顾的勇气。

我开始回忆起与岚子小姐有关的二十二天的回忆,这空缺十多年后的一期一会。原来她为这次相遇做了那么多,我却没能好好珍惜。

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我坐在房间的地板上,抱着那个破碎的闹钟,终于走失在了眼睛里的汪洋中。

“岚子小姐,其实,我喜欢的人就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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