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亨想过带明珠离开回香暖阁,小妮子自是不同意,完颜亨只得作罢。不过他也知道,那危险若是真的还对明珠存在着,天涯海角怕也是躲不过。那便不躲!对手是谁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只有以静制动,等待对手自己露出破绽来。
他不再是哑嫂,自然再没了夜宿在这里的理由,可完颜亨就是不会放心明珠,好像离得远了那么一点点,她就会突然不见了。就在她的隔壁,悄悄的守着她,哪怕是什么也不做,便也安心。
他每天走得很晚,来得很早。
任明珠如何的不待见他,他只很安然的告诉她:是心蕊师父要他照顾的她,大丈夫一诺千金,他绝不食言。
今天来得晚了点,这倒奇怪。
轻云的漂亮衣服很多,她嫌麻烦,还是着她的男装,发胡乱的绾在头上,有点邋遢的放飞自我。
明珠扯着脖子看着门,说:“这金子好没个正经,天天这样来来回回的跑着,不累吗?”
“这金公子就住在这回香暖阁啊,姑娘不知道?”眉儿大奇。
“住在这里?”她大惊。
这是什么地方,他尽然住在这里?
明珠陡然升起些:夜夜左拥右抱的男欢女爱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坏蛋就是坏蛋,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就是在这里找乐子的,是什么迷得他夜不归宿?
她还没来得及再问,眉儿这边也还没来得及再答,那边完颜亨己抬脚进了屋。
灰爷恰到好处的叫了声:登徒子!
“滚!”
明珠恼了,可大概吼得急了,胸口莫名的难受起来。
完颜亨赶紧赶过来,眉儿伸了下舌头收拾着东西笑着走了。
完颜亨不知因由,下意识的看了看灰爷,讨好的笑道:“灰爷调皮了,又学了什么新鲜玩意儿?惹宝宝生气了。”
“糟了,生气了,还不哄哄。”灰爷一本正经的絮叨着。
明珠气得,但不由得也扑哧一声笑了:“小灰,总有一天我会炖了你。”
“糟了,要死了,还不哄哄。”灰爷冲完颜亨晃动着脖子:“哄哄,哄哄。”
完颜亨的笑连星辰都变得黯然失色,他掏出一本书,对明珠说:“知道你困得烦了,本想要带你出去走走,可近来外面会很乱,算了,我还是读书给你听好了。”
明珠正气着,本来下了一千个决心:绝不要再搭理他。可一听得他要带自己出去,立马来了精神,马屁随手就拍了上去:“你这么大的能耐,我相信你,不会有事的。”
“马屁精。”完颜亨笑着给了她一个夸奖,翻起了书。
明珠见没了下文,急了:“喂,你自己提的。”
“所以,为了补偿你,我讲故事给你听啊。”
“呸,我才不要听什么狗屁故事呢!还是,你要讲点你的什么、风流韵事?”
完颜亨莫名奇妙,他抬了抬眉,“......”,得不到回馈,便试着向她抛出了诱饵,说:“大名鼎鼎的西楚霸王的故事,二弟也喜欢的。”
“大哥也喜欢?呸,为什么大哥会喜欢?”
“所谓英雄惜英雄,你难道不知道你大哥喜欢什么?”
完颜亨内心无限欢腾的笑了,这小妮子什么都不懂岳云,那对岳云的这点喜欢未免有点太苍白了吧?点醒点醒她,帮她认清楚什么是最适合她的,确实有此必要。
“哦。”明珠心不在焉的应着,不知禁的撒娇嘟囔着说:“什么混乱到你都会怕?好没道理。”她恋恋不忘的还是要出去。
完颜亨心一跳,小声说:“你身体未好,那进进出出、上上下下我必须得抱你,你若应了,我就敢带你去冒险。”
整张脸都凑了过来,好像只要她一点头他就这么做了。
他喜欢靠近她,不由自主,因为她有令他无限痴迷的天然纯香。有人说那是相爱的人才闻得到的体味,他便无数次好想白痴痴的问一句:我有味道吗?你闻得到我吗?有时候浅笑着靠近她,他会不自禁的抚摸着她的头,再叫上一声“小傻瓜”。
完颜亨对她的宠爱是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很自然的让你觉得是一辈子,连前世和来生,他都已经认定是她。
隐隐约约的,明珠有点喜欢这种感觉,可知道他原来夜夜流连在回香暖阁,才觉得自己想多了,这种错觉,每一个被他这样不检点“放肆”的女子,怕都被他骗了吧?
明珠暗自得意自己生得一双慧眼:大骗子!
而现在,他又想骗她。
这金子,也只有用这么无耻的一招来吓人,她可以不吃这一套,可也怕他真敢这么无耻。
就这一招,明珠立马的就怂了。
躲了躲,瘪着嘴,她不甘心的问:“你怎么知道会有什么混乱?你是什么人?”
“大家若都像你一般不听不闻,这江湖早就不要混了。宝宝,这么多年来,你是怎么在这江湖中生存下来的?”
完颜亨嘴角始终挂着那一点该死的君子不揭短的浅浅笑容,可心底的嘲笑明珠可听得清清楚楚。
损着人,你还不能对他生气,因为他好像是那么一往情深的在关心你,对一个如此“善良”的好人,你好意思下手吗?
明珠焦虑的闭上了眼,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忍、忍、忍,与一个疯子,大可不必气了自己。”
这本书是古色古香的,完颜亨说是《史记》,明珠及其无趣的想自己还是睡觉吧。可经过完颜亨的嘴,他那迷死人不要命的声音的抑扬顿挫,这个千古无二、天生异像的霸王,鲜活的站在了她的面前。
明珠是最最喜欢英雄的。
完颜亨根本就没看一眼那书,娓娓道来,侃侃而言。
一天,两天,三天。
破釜沉舟的英雄气概,敢吞八方,叱咤风云,听得明珠热血沸腾;鸿门宴让她唏嘘叹息,唉,一个大男人,如果心狠那么点,那么天下不都是他的了吗;霸王别姬乌江自刎听得她哭得直跳脚,大有恨自己为什么不在现场,那是一定要夺了他们的宝剑的!
这么英雄美人的完璧佳偶,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大不了从头再来!
就这样,她认为最最枯燥的书,每一天都让她欲罢不能。
当然,这些到底是不是都是那本书上的东西,她是不知道的。
“漫漫历史长河,有多少真有多少假?有多少成王有多少败寇?谁逐了浪花谁又被浪花所逐?”这就是这个金子说的。
明珠终于逃离了回香暖阁,给轻云留了个信,匆匆在开封找了心蕊一番,落荒而逃。
逃得很狼狈,但不得不逃。
开封府确实很乱,但是比上一次要好了很多。
听完颜亨说那守城的杜充快撤了,来的可能就是那个早就要决定要当狗了的什么刘豫,没有抵抗,这次大概不会像上次那样有屠城之祸。
多亏完颜亨走了点神,她才能逃。
那天她的确喝多了,忘了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忘了大部分却是最重要的部分。
那天从回香暖阁出来,岳云托他们赎轻云,又哭又闹的她还依稀记得,而之后岳云还说过什么,和她还放肆过什么,她就是一脑袋的浆糊。而当完颜亨委婉的还原了当时的情形(当然,隐藏了老妪的事实),她羞愧难当。
大哥一辈子的光明磊落,自己却只是任性小鸡肚肠子。
在大哥的心中,怀的是天下,是大情,对轻云难得飞翔出的少年赤诚情怀,也了断得如此干净,潇洒放弃。而自己,躲在阴暗的角落臭旮旯,想的却是杀掉他的妻,达到独霸他的目的。自己就是个龌龊的小女子,洗干净了晒上三百年大概都极不上大哥的纯正无邪。
明珠对岳云的那份崇拜和仰慕,是她少女怀春的情愫根源,慢慢荡漾,从而生根发芽。但是,没有阳光自然不可以成长,她的阳光就是大哥岳云,而大哥岳云对她始终没有阳光,所以,也许爱得潇洒放得也要潇洒,没有过不去的天。
漂亮师父说过,大哥太正。唉,其实是自己太配不上大哥罢了。
但是——有件事一定得对大哥说清楚:自己是女子,清清白白的女子,绝对不是有特殊爱好的臭男人!
明珠觉得这是给自己的重生,而重生的感觉就是好,一回首,百花皆笑!只是,这是不是算是想见大哥找的借口?
那金子,还是不见的好,他“囚禁”了自己一个月又二十二天,自己不仅长了草,草枯了又化泥,泥上又长草,周而复始来来回回都循环了三世!任凭他再怎样百般讨好,也抵补不了这个罪过。
最重要的是:他对她,的的确确好像真的不是一时兴起那么简单。
最重要的是:她怕了他。
离得越近她便越怕。
小灰本是完颜亨送给她解闷的,可整日陪着她的却还是他。
他喜欢看书,可以整日的给她讲书中她从没有听过的故事,而她居然便可以安静又快乐的听上一天;他抚的琴音远不如轻云那样的美,但他纤长秀雅的手指和弹琴时浅浅的微笑一次次可以带她神游天际,她居然可以慢慢的认为他很迷人;那双她看不穿的眼居然是双桃花眼,睫毛一抖动,她仿佛可以看见满天满天的星星;她的所有任性他可以做到无下限的包容,可每每都能以她的失败而乐颠颠的告终。
仿佛有种东西在一直撞击着她,好像是种心动。
可自己怎么会为了这样一个浮花浪蕊的、身份不明的坏蛋去心动?
撞了鬼了喔!
她开始怕见他,见得久了,这小心脏一定无法痊愈。
必须得逃!
自由来得太幸福,伸个懒腰都没有拘束!霓裳神功真了不起,明珠不禁好了伤,连功力都涨了好多,这短短几月,竟好像比她十余年的修炼都有效。
生活,就该这样,很美,但是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