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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游览记

渐渐的唐婉秋在吴家村也算是扎根落户了,她计划着带刘明和王嫂他们一起去县城一趟。

起因是这天唐婉秋和王嫂他们一起去野外摘野菜,唐婉秋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吴家村里的人倒是经常去采摘这种野菜。清炒清脆爽口,或者裹上面糊糊炸一下也非常好吃,唐婉秋自己也十分喜欢。

这天采摘完野菜回村的时候遇到吴地主家的姑娘带着小丫鬟在外面溜达。

吴地主叫吴大富,人如其名,是吴家村数得上的大地主,在村北有一处大宅子,家里也有老妈子小丫鬟伺候,村里不少人都是他家佃户。一般佃户租地要交三分租,同村人租吴地主家地只需要二分租,有什么事情请村里人帮工,只要肯干,给的钱银也跟县城帮工价格差不多。再则村长是吴地主的亲弟弟,因此大家对吴地主家这眼睛长到天上的姑娘也纷纷笑着打了个招呼。

这吴姑娘虽然素来高傲,不屑于跟泥腿子聊天,但也矜持的微微点了下头,就带着小丫鬟准备绕过她们。

其中一名妇人微微走上两步,谄媚的说道:“大姑娘今儿个手上戴的链子倒是怪好看的,别处都没见过。”

吴姑娘白皙的脸上本露出一些不耐烦,听见妇人称赞她的手链,神色稍缓,微微露出得意,扬起手腕,说道:“这位嫂子好眼光,这可是京城来的样式,我爹爹特意买来给我的。”

唐婉秋也跟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瞬间乐了,这不是她让刘明拿过去当的脚链吗?没想到被人当手链戴了。

吴姑娘享受着妇人奉承的目光,面色愈缓,此时另一个妇人也走上前,满脸羡慕的说道:“这工艺咱县里可做不出来,这得好几十两银子吧。”

小丫鬟只是满脸骄傲的说道:“没见识的土包子,这条链子花了老爷足足一百两银子才买到的呢。”

“哇!”迎来的是妇人更加羡慕的目光,看那条小小的银链子像是看着一块金砖。“吴老爷待大姑娘真好。”“无可挑剔,这么贵的首饰都舍得给大姑娘买。”

五姑娘炫耀了一会手链,就无趣的走开了。王嫂她们则一边回家,一边谈论着那条价值连城的手链,还有吴家富裕的程度。

然而此时的唐婉秋捂着胸口啥也听不见了,当初问刘明当了5两的时候,还以为不算少了。毕竟这里普通人家一年也就花二两。看,这就是不懂行情的下场。

本来唐婉秋盘算着,家里还有当的五两银子,应该可以用上一年。她不会像村里人那么省,每日吃糠咽菜她自己也受不了。再则刘明还在长身体,他又是要考科举的,营养得跟上,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刘明虽然写信有收入,村中也不是天天都有人需要写信,更何况此时笔墨纸砚皆贵,刘明虽然用的都是剩下的,但是也在消耗,总是要再买新的。

而且他要靠科举,以前都是父母在家教,也不知道水平,可能还要上私塾。

本来家里的院子很大,是可以种些菜,但是她和刘明都不会。

其实在这农村,很多人家都会养一些鸡,但过去刘明家讲究清清静静,没有养过。现在唐婉秋去过王嫂家,闻到那一股子鸡屎味实在有些受不了,主要的是她也不会养。

唐婉秋是想着,找王嫂学一学,在院子里种些菜,现在的菜都是王嫂给的,也不能日日都吃别人家的菜。等屋子后面猪院修好了,可以养到后面去,每天也吃个鸡蛋补一补,每日买肉哪怕是大骨,内脏也太扎眼了。

现在还是得买。这样一算下来,五两银子就完全不够了,要再去当个金手镯,得先了解物价,还得想法子赚钱。

因此这天县城说是赶集,唐婉秋带着刘明就来喊王嫂一起了。

县城里吴家村不是很远,吴家村算是比较富裕的村落,大部分人都选择坐牛车去,一个人一文钱。

刘明听说自己可以一起去县城赶集,很是兴奋,拿着自己的十文钱翻来覆去的想买些什么。同村的人本就很少见到刘明,此时他紧紧的贴着表姐坐着,一副雀跃不已的模样,村里有个人笑着逗他:“你就想着买毛笔,没想着买点好吃好玩的?”

刘明睁着一双大眼睛,有些害羞的躲在唐婉秋背后看着村里这个人不知道如何称呼,不称呼又不礼貌,一时难住了。

唐婉秋好笑的提点:“这个王嫂的丈夫,吴二叔。”

“吴二叔。”刘明乖乖的冒出头称呼道,大约是难得一次出门,胆子大了许多,好奇的问道,“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唐婉秋忍不住摸了摸刘明的头,这才是没有童年的可怜孩子啊,笑道:“给你买串糖葫芦吃吧。”

刘明却长大眼睛:“什么是糖葫芦?”

唐婉秋一阵沉默,摸脑袋的手都收回了。这就尴尬了,不会穿越到这个朝代连糖葫芦都穿越没了吧?但是她看过无论电视剧还是穿越小说,都是有糖葫芦的啊。正想着怎么圆这个场。

王嫂则笑了起来:“这糖葫芦啊,就是山楂裹了糖,酸酸甜甜的。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吃一个新鲜。我家小子也喜欢吃,可惜这东西不好捎带,不然一定要给他带一串。明哥儿这次去县城也可以尝一尝。”

唐婉秋又摸了摸刘明的头,觉得笑得一脸期待的小少年有些可怜。

说说笑笑间,到了县城,滦县不过是个小县城,隶属河西府城,除了田产,也没什么其他的特产,也算不得人杰地灵。

不过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出产,这里靠近滦河,土地肥沃,因此这里人口农作物出产都不错,县里的人也是安居乐业。县令是之前滦县出的举人,对县城也是尽心尽力,因此也县里也是十分清明。

滦县当然不像电视剧里面那样整洁干净,也无法和曾经车水马龙的大都市相比。不过人来人往,叫卖声不断,倒也热闹。不说没有来过县城的刘明,就是见识过摩肩接踵的唐婉秋,在吴家村待了这段时日,也觉得滦县十分繁华了。

他们不需要出售农产品,就跟村里人约好申时在这里汇合,就各自行动了。

唐婉秋想去卖一只金手镯,她这手镯是一整套的12支,每一支都细细的雕琢着时令的花朵,十分好看。是她常带的首饰,她也十分庆幸是戴着这一串金手镯穿越过来了,不然她就得更加头疼的谋生了。

卖完手镯,就去茶馆坐坐,在街上随意逛逛,了解一下民生,主要得想办法赚钱啊。手镯毕竟是她的心头好,又是从现代带过来的纪念,看着它们她才有真实感。

小刘明不懂姐姐突然一脸惆怅的表情,也乖巧的跟着她走进了县城里最大的一家金银首饰店。唐婉秋穿的是刘母曾经的衣服,虽然款式有些老气,但料子不差。再加上唐婉秋芳容窈窕,娇而不怯,行动之间更带着男子的风流洒脱。后面跟着的小少年眉清目秀,通身的书生气,文质彬彬,人虽小颇有一番君子之姿。

买得起金银首饰的自然都是有点钱的人,既然是最大的金银手饰店,接待的自然也是县里最有钱有势的人。常年接待这些人的店小二早就练就一双利眼,自然看出两人气质独特,这种人不管有没有钱,他都会殷勤接待。

唐婉秋对于店小二的殷勤倒是没什么表示,在现代的导购能够更殷勤,她早习惯了。她大致的看了看几件金饰,询价之后,大致对于差不多分量的金饰有了概念。

她打算了小二的介绍,直言说道:“你们这里的首饰都很不错,不过我有更好的金手镯出售,你们这里收不收首饰?”

小二一愣,没想到气质出众的女子不是来买首饰的,而是来卖首饰,还大言不惭的说有更好的首饰。但他也见过各式各样的顾客,看女子面容平淡,仿佛在说天气不错一样的平静,显然对自己的首饰十分有信心,他立刻谨慎的引人到了后面,让两人稍候,他就叫来了掌柜。

掌柜四十来岁,满脸精明,进门先笑,对着唐婉秋拱拱手说道:“鄙人王掌柜,听闻姑娘有做工上好的金饰出手?可否拿给老朽瞧瞧。”

“王掌柜请看。”唐婉秋也不矫情,拿出准备好荷花手镯,这支荷花雅致,古人都喜欢用莲形容心性高洁,想必好卖。

果然王掌柜接过时眼里快速的闪过一丝惊艳,他细细的对着光线观察了一会,心里愈加惊叹,不管是成色上还是做工上都是极品,确实比他店里的首饰更加精巧。只是没想到在这小县城出现这样的极品首饰。

唐婉秋看到王掌柜的狐疑之色,开口道:“小女子家中以前也是大族,只是家道中落,此首饰为家中传家之宝,若不是实在是家境艰难也不会拿出来。我实在舍不得拿到当铺去,无人识它的价值,想来想去也只有贵店能够识货了。”

王掌柜看唐婉秋眼里明显的不舍之色,心里倒是信了六七分。有些大家族传家已久,总有些不为人知的宝贝,只是若是子嗣不肖,往往就会流落出来,只是:“姑娘想卖多少钱呢?”

“王掌柜是识货的,掌柜开个价吧。合适我就卖。”唐婉秋没有接话,直接说道。

“姑娘果然爽快,那老夫也爽快,姑娘这只镯子确实巧夺天工,只是这镯子应有一套,一只太细,显得太过单薄。怕是价格不高。”

唐婉秋一惊,果然不能小瞧古人:“确实是一套十二节气花色,这一套为绝版,族谱里有写当年这匠人一生只做了这一套金饰,只是流落到我家只这一只,甚为遗憾。”唐婉秋说的情真意切,旁边的刘明赶紧低下头,怕自己的眼神出卖了姐姐。他明明见过姐姐手上的其他手镯,有牡丹芙蓉海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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