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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湖上初晴

月影下,王家的藕花别院寂静安宁一如既往。巡逻的武卫正在交接,东风渐起,绣楼的门帘似乎微晃了一下,无人在意。

藕花别院是王元希在江都城郊刚买下的大院,金砖玉瓦,富丽堂皇,他是王家掌门人王启的独苗,从小挥金如土穷奢极侈。他是莽夫,却不是个傻子,除了把钱花在吃喝玩乐上,他更在保家护院上下足了功夫,藕花别院里除了每两时辰轮班的侍卫更有高人布置的暗哨机关,此外他还雇了四个贴身保镖,随时随地昼夜不休地保障他的金体安全。

尽管他知道,没有人敢动他王家少爷的心思。

此时这四个保镖正一丝不苟地守在绣楼外。

只有一种时刻他们不需要跟着王元希。

衣着单薄的姑娘蒙着眼,让人抬进了藕花别院,院中走道曲折迂回,她搞不清这个院子有多大,只知道自己的轿辇被拦下来五次,问了三次话,然后她被解开长发脱去鞋袜,伏在了一个小厮的背上。

解开眼罩时她已站在了绣楼内,对面站着的男人露出满意的神情,姑娘娇柔腼腆地开始褪衣,下人已告诉过她规矩。

王元希有个怪癖,喜欢看姑娘洗澡,厮杀前的热身,十足来劲。

姑娘的玉足已踏进木盆,王元希在半透的屏风后坐了下来,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水温正好,姑娘浑身舒畅,喉间不禁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他笑着,笑容越来越僵硬,嘴角忽然流下一道血迹。

匕首已刺进他的背心,如潮鸣电掣。

只一瞬间匕首消失,和着黑衣遁入浓稠夜色,四下沉寂如旧,仿佛什么也未发生。

水声淅沥,风拂帘动,月光映照着楚楚可怜的出浴美人,鲜花碎落在案头,她凄厉的尖叫宛如惊雷响彻夜空,也撕破了江湖持续了太久的平静。

黑衣人早已从侍卫眼下从容逃出这深宅大院,褪去夜行衣、散开满头秀发,一袭青翠在墨色里漾开,宛如青莲出水,芙蓉初绽。

酒色令人颓废,这的确算是个简单的买卖,即便如此,为了这一刻她仍在藕花别院做了足足半月的杂役。

她有足够的耐心,似乎从来不怕等待。

而此间事了,她丝毫没有觉得开心,杀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该是件值得开心的事。她也没有感到轻松,恰恰相反,她的心情渐渐沉重起来。

琅琊王家怕是到了末路,江湖大约又要卷起狂风了罢。

她这么想着,将一条显眼的白巾围在了肩上,棉布大而厚实,足以遮住她半张面容。而后她扫开墙角的枯叶堆,挽起了早早备好的绣篮。

夜风不小,她专心致志地走着,仿佛一不留神就要随风飘起,藕花别院飞马搜查的侍卫与她插身而过,无人有心思细想这个挽着绣篮的孱弱的姑娘为何披星戴月。作为一个杀手,她很了解如何避免不必要的争斗,杀手有很多种,能活得长久的,必然不包括不自量力的那一种。

这个年间如果想在江湖上行走,最好听说过一个名字。

望月宫。

有人说望月宫歪门邪道无恶不作,也有人说它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只有一点毫无疑义。

望月宫主是做买卖的。

杀人的买卖。

没有人知道望月宫主的名字,却都听说过他麾下杀手们响当当的名号。

比如她——扶风右使,轩飞。

望月宫每一代右使都被叫做“扶风”。前两任扶风都是三十上下的男人,直到她这里,发生了些有意思的改变。

如果刚才过去的那些人能看看她的鞋底,至少该知道这个绣娘的轻功必定极好,也断然不该任她离去。

那是一双发丝织造的千层底,防滑、防汗、无声无息。这双鞋如果不是穿在她的玉足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江湖传说她身法奇诡,行动如风驰电逝蹑景追光,更有人描述她凌波踏叶凭虚御风。传言总是越来越夸张,就算有一天听到她能驾鹤奔月恐怕也算不上稀奇。

因为几乎没人见过她,见过的大多已是死人。

可江湖最忍受不了风平浪静,关于她的事迹总是佐酒闲聊的上好谈资。

有人说她杀了三十二位声名在外的大侠士,也有人说断然不止。

她自己也不知道,现在她已经在尝试忘了藕花别院。

她不需要无谓的记忆。

十步之外突然传来折扇合起的声音,轩飞不动声色地止了步,却也难免犯起了嘀咕:内息平稳,吐纳有方,而且没有杀气,此人武功应当不赖。根据事先的调查,这方圆十里不该出现这样的人,难道除我之外还有别的潜入者?

夜色中,一个年方弱冠的少年悠然坐于树梢之上,长发为木簪所束,显露出俊美的面容,他身材颀长,着一袭清雅的白底黛蓝缘暗纹大袖纱衣,外服同色泼墨薄氅,左手一把紫檀扇,坠着上等蜜结迦兰,腰间佩剑古朴无华,此一身可谓精工在细藏锋不露,反而尽显了不凡的家世。

这样掷果盈车的玉面郎君很容易在坊间传为佳话,只消他摇一摇扇子,多少美人乐得欢天喜地投怀送抱,只要他想,她们会比猫儿还要温驯乖巧。

可她不是猫,她是蛰伏的猛虎。

飞刀拈在指间,有意无意反着冰冷的月光。

“幸会。”白衣少年意味不明地笑着,声音清澈动听。

轩飞停下的脚步重新迈开。

少年身形一动落在面前,下盘功夫还算稳健,轩飞想着,对方手腕才微动,轩飞的刀便已脱手而出。

精钢飞刀,两寸七分。

飞刀刺穿他手中纯白的鲜花,落得一地残瓣。

若他的眼够快,倒能够看清飞刀洞穿花柱的准度,但他现在要做的便是略动一动脑筋,明白下一刀刺穿的会是他的喉咙。

他该聪明一些,但他没有,短暂的愣神之后他居然对着轩飞微笑。半张玉颜掩在披巾下,他看不清这个姑娘的面容,但月光映在她的瞳仁里,他将那双明眸看的真真切切。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睛。

这双属于杀手的眼睛空濛得就像雨后的山色,灵动渺远超然世外,那中间几乎找不到一点儿感情,甚至没有分毫的杀意。即便她手上握着利器,即便她这样望着自己。

他本该畏惧,但他的心叫他微微一笑。

他知道她不想杀他,至少暂时不。

这笑竟让她感到些许亲切的味道,轩飞不留痕迹地避开。她不想浪费时间去和一个不相干的人纠缠,匕首归鞘,行程不会被耽误。

“后会有期。”他望着花枝。

才走出几步,男子的喃喃自语从她身后传来。

“这么好的姑娘,不该是别人的刃。”

王家少爷的死有如平地惊雷,连夜在江湖掀起了轩然大波。但那是旁人的事,于轩飞而言不过是又有丰厚的酬劳入账而已。她静静地走着,细心擦拭着手中的匕首,这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用它仅仅因为顺手,同样,轩飞也不喜欢浮华无用的招式,她杀人素来不论章法,只求伺机而动,一击必中。

房里黑着,没有人在等她归来,她无奈地叹了一声,推门进屋倒在床上。深深提了口气,望月宫迥异的空气便充斥进五脏六腑,她不禁皱起了眉头,记忆可以是形色,也有可能是气息,或许旁人嗅来和外边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对这阴森宫殿里的每一个住客来说,这种气息并不是家,而是比雕镌还要刻骨的警醒。

如这般面对我,他可算是第一人了。月光照着桌上的一众木雕佛像,轩飞突然想起那个白衣少年。“不该是别人的刃”,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他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管我的事?

无论如何她只是个正值豆蔻的少女,这种稀罕的际遇就像投入平湖的一颗小石子,竟让她感到焦躁不安。她本已经好几日不得安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熬了一阵果然又是无眠。不多时启明星已悄然升起,寻思着无事可做,她决定出门走走,兴许能藉此恢复往日的平静。

棠湖是江都北最大的一个湖泊,水域宽阔终年云遮雾绕,湖里芦苇丛生水路复杂,是故风景虽美,却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而望月宫就坐落在棠湖云烟最深之处。

黎明的熹微方才开始蔓延,光线在花丛中蹁跹,刻意营造着温暖和平。四下静悄悄的好似一座空岛,但她知道轮值的守卫从不会有休息的时候,这宫殿奢华绝美却又步步深藏危机,就如同火红的曼珠沙华,用令人窒息的华丽诠释死亡。

摆渡过湖不知不觉又走了几里,散步到城外时,市集的小贩早已经打点好铺子开张了。毋庸置疑,江都城里城外从早到晚都是一派繁华。柳枝正绿,春色三分,两分已化流水尽去。晨曦荡漾,运河之畔人声嘈杂,渲染着生机勃勃的氛围。轩飞喜欢安静,却又喜欢看着这市井喧嚣。杀手的人生远不仅是杀人,除去武器和遮掩,她并不别于这世间生存的芸芸众生。

果蔬味、鱼腥味、血肉味,各种气味混合在人流中,实在算不上好闻,但在轩飞看来比起望月宫来实在叫人好受许多。身后人潮熙攘,或讨价还价或以物易物,一张张容颜书写人生百态。身前船只往返,艄公摇桨哼着江南小调,一声声欸乃吟唱欢喜忧愁。她移开目光投向了对岸,似乎在凝神望着什么,这平和是难得的美好,轩飞本该逐渐平静,可现实往往事与愿违。

比如再次闯入她小小世界的这个人。

“可巧,又遇见姑娘了。”

她一向不信巧合,所以她的手指又捏住了飞刀。

“在下江陵,无意惊扰姑娘,在此先赔个不是。”

轩飞没有丝毫反馈,就好像这个人根本不存在。然而她还是难免生出了一点好奇,自己的装束普普通通,围巾与帽子也几乎完全遮住了面容,他又是怎么认出来的?

她的冷淡并未浇熄江陵的热情,在面对她之前他早已设想过这般情形,如若轩飞亲切友善,反而会搅得他措手不及。

折扇轻摇,他似乎在犹豫该用怎样的言辞应对这位冷美人。“石桥细水,绿柳青荇。此地风光甚好,无怪乎姑娘喜欢。”

“见过多次。”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姑娘身处其间,宛如清水芙蓉绘入画中,教人不由驻足流连。”

轩飞骇然,一惊自己行踪暴露无遗,二惊此人言语竟如此大胆。但这分轻薄的确起了一些作用,至少轩飞不急着走了,她要弄清这个登徒子到底想做些什么。

江陵似乎胸有成竹,笑容里显出了几分玩世不恭。他走到轩飞身侧,抬手指向河畔那一片青葱的绿叶白花,问道:“姑娘识得此花吗?”

正是他昨晚未送出的花。料得必无回应,他便接着说道:“她叫鸢尾。”

忽然足尖发力,他就像只白鹤般展翅掠了出去,再回来时却翩然落在了轩飞身前的石栏上,半蹲着身子,将那花枝递到了轩飞面前。

“鸢尾姑娘,能否交个朋友?”

鸢尾姑娘?轩飞盯着他好久,忽而背过身去,手中竟鬼使神差地拈着那支花。鸢尾吹弹欲破,就像落在枝头的雪花,似乎随时都要化为乌有。轩飞的第一任师父曲心最讨厌的莫过于花,“弱不禁风就不必苟且偷生。”她总这样说。

美好的东西多半脆弱。轩飞也这样想着。

“鸢尾恬淡优雅,生于市井而脱于凡俗,以腥风扰之、血雨摧之,未免可惜。不才肺腑之言,若有冒犯还望姑娘莫怪。”

这人好生的自以为是!腥风血雨也好,灭绝人性也罢,我过怎样的生活与你何干?轩飞虽不大开心,但因他语气轻缓措辞委婉却也并未生气。

“在下告辞。”江陵道,“希望有缘再见。”

“站住。”

轩飞突然开口,声音不大,但莫说江陵,连她自己怕是都吃了一惊。

这声音果然如眼神一般空灵,不像是杀手,反而像是侍奉上古神殿的仙女。江陵欣喜至极,望向她的双眸比这春日的暖阳还要温煦。

“我叫轩飞,不必再见。”

这个中庸的名字也许更像一个噩梦。

轩飞?!江陵由心而生一丝惊疑,连望着她的眼神也好似忽尔涌起一层迷茫雾色。她就是那个望月宫的轩飞?狠辣无双恶名远扬的“扶风”是个小姑娘?

她静静盯着他,将一切微妙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

几经转折步入无人的小巷,轩飞拨弄着手中的鸢尾,鲜见地露出了几分调皮。

鸢尾姑娘?真是个奇怪的人。她垂头打量了自己一眼,因为我常穿这白衣青裳吗?他说见过多次,难道就住在附近?看来以后不能再去那儿了。

“咚”的一声,小石块砸在了脚下的青石板上,她才低头,双手已遭人反剪,再下一瞬,对方的左手已牢牢捏住了她的肩膀。

她娇弱的身板看起来几乎经不起这擒拿,她无法反抗,也不必反抗,因为她知道对手是谁。

那少年八尺身长,生得眉清目秀器宇轩昂,其面容冷峻俨然如千年寒玉,肃然有渊渟岳峙之貌。

他如同灰烬的眼神比轩飞更萧索,任何人从他的眼里只能感受到震慑和凋零。

生命的凋零。

他就是望月宫主麾下唯一的王——“七杀鬼王”刘洵。

区别于其他人,每代鬼王都能获赐一个独有的封号,在刘洵之前的隐曜鬼王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独眼怪人,名唤作眬鹰,在位数年间独步天下无人能敌。然而,就在三年前,才满二十的刘洵凭着一柄钢枪击碎了这个神话,书写了武林新的传奇。

此战几乎震惊了整个江湖,也令武林正派人人自危。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后辈有如燎原的烈焰势不可挡,夺得了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头。

江湖中人对于望月宫的讨伐一直无休无尽,那一战之后,纷争戛然而止,再过了月余,所有的矛头不约而同指向了同一个人。

七杀鬼王,刘洵。

如果说轩飞是虎,那么刘洵当之无愧是龙。

做一个天下闻名的人不是易事,何况一个天下闻名的杀手。几年前他在一家酒馆狩猎,骄狂的对手却压根没把这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放在眼里。他说“我叫刘洵”时所有人都因这“无稽之谈”捧腹大笑,而他走出门时那些人仍然在笑。

他连收起笑容的力气都没给他们留下。

轩飞缓缓松开手指,白色的鸢尾坠落在地,带着娇嗔与羞涩。

一声唿哨,白蹄乌马迎面而来,冷峻的黑衣与张扬的猩红披风在她的视线中跃动,然后重新沉寂,一如既往向她伸出了手。

“回家。”

洵哥哥,你生气了?

江湖事三分真七分假,总是传得飞快,王元希的血还未冷,转眼间是非便闹的沸沸扬扬。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尽管王元希的死法太过离奇,梅影山庄的少爷墨冉还是就此被流言推上了风口浪尖。

墨冉在房中来回踱着步,剑眉敛聚神色凝重,江陵看得有些心烦,便笑道:“你坐下罢!事未临头,好酒好肉且先吃着。”

“你倒豁达,被冤枉的是我!”墨冉艴然不悦。

江陵道:“不也有人说是我干得嘛!”

墨冉不齿道:“得了吧,他们说的是‘江陵’!”又叹道:“旁的也就罢了,你知道我爹早已退出江湖,这事若是传到他耳朵里,只怕不管青红皂白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这话在别人听来不过是夸张的说辞,只有江陵知道他那双腿残疾的父亲极有可能当真动起手来——人上了年纪总是容易偏执,在他看来儿子在外头胡闹倒不如他在轮椅上坐着来得安稳。

“子渐何必生气。”江陵劝道,“王元希之死蹊跷惊人,除了二指宽的剑痕,凶手再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是非曲折各人心中有数,再多解释也是无济于事。”

墨冉问道:“那我便坐以待毙?”

江陵道:“左右大家都空口无凭,不如推给‘那里’。”

那里。墨冉心领神会:“望月宫?”

“不错。”江陵说,“你不乐意认,别人兴许不在乎。不多时王家应会召开武林大会,你使乙姐姐来收拾那些多舌之人便是。”

墨冉面露难色:“这倒是个法子,只是二姐一来,我可就得老老实实回去了——话说回来,这事和你小子真的没关系吧?”

“当然!我犯得着吗?”江陵说着,思绪忽地又渺远起来,“放心,我会追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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