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颂退掉了北京的房子,然后在华晨宇的电话指导下在长沙租了房子,租期六个月。
华晨宇在北京还有工作,实在抽不开身来,于是公司给她派的经纪人便帮她搬了家。
经纪人是个女孩,叫魏子年,大约二十三四的样子。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了一件简单的套头运动衫,帆布平底鞋,只比宋颂高一点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对酒窝,把头发扎成马尾,在阳光下可以看到两鬓有几丝不够长、没有被扎住的短发。
宋颂真是搞不明白,自己明明听华晨宇的话,把那些在精品店淘的易碎的玻璃制品全都卖掉了只留了那个和华晨宇一对的星空杯,怎么行李还是这么多。花了一个上午,两个女孩子终于收拾好了屋子。
然后她们瘫在地板上聊年少时光。
魏子年说,她初中的时候,老师抽她和她喜欢的男孩子去黑板上做题。他们一人占一边黑板,男孩子总是飞快来写完计算,他的字大气潇洒,一点也不像同龄男孩的鬼画符。
她等男孩答完才开始思考,这样她可以想出新的解法,他回到座位上时就能看到。
她说,现在回想起来,为了男孩,自己真是煞费苦心。和他还在一个班的时候,好像不曾发生过什么让她刻骨铭心的大事。可是每一件小事,每一件同他有关的小事,对她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情。
升入高中后,两人的教学楼中间隔着一栋楼。
那次魏子年突然脑抽买了一瓶一块五的汽水,一块钱的面包,一块钱的泡泡糖,两块钱的冰激凌,这是她那时一周的零花钱。
她光明正大的逃课了,不知道要去哪里的她鬼使神差般走到了学校门口。
身无分文的她背着书包蹲在学校门口,数了一会儿蚂蚁和树叶后,终于听到了下课铃声。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鱼贯而出的学生,在心底默默打着草稿,等会见到他,无论他是否记得她,她都一定要告诉他——我们学校的校服实在是太丑了!
可是那天魏子年没有等到自己喜欢的男孩。回家的路上,她根据学校的人数、每名学生的行走速度和她视力每秒钟能扫过人数做了一个计算,得出她漏掉他的几率是2.4%,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几率,可偏偏就是错过了。
她现在还觉得很难过。
宋颂初中的时候在班上毫无存在感,没有一个能一起去卫生间的朋友,也没有爱上小说中才会出现的身穿白衬衫的男孩。
她的中学生活乏善可陈,就像空中漂浮的某颗尘土,无论是存在或是消失都不会有人在意。升入大学后,大学里卧虎藏龙,个个都是佼佼者。
女生中鼎鼎大名的那个是特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仅仅是长得漂亮学习好已经不足以概括,应该说,她是每个女生都最想成为的样子。
可她偏偏认定宋颂是她最好的朋友,可这段宋颂花了三年小心翼翼维护的友情却被一个男人葬送了。
很老套的故事,女生喜欢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喜欢宋颂,可宋颂早已心有所属。可就是这么个老套的故事却让她失去了中学以来的第一个朋友。
宋颂用如同置身事外的语气和旁观者的眼神,告诉了魏子年这个曾让她深夜流泪无数次的故事。
魏子年突然问道:“宋颂,你现在还喜欢那个人吗?”
宋颂沉默了良久,然后说:“算起来,我喜欢他8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