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和宋庆龄夫人在日本相爱,当时孙中山先生已经和卢氏结婚,于是要求离婚并迎娶宋庆龄夫人为妻。
卢氏然而接受了,她说“我常识不够又不懂英语缠脚行动又不便都帮不上先生什么忙愿先生与我各寻良人”。
可离开孙中山之后,卢氏终身未嫁一个人活到八十岁。
爱你是真的,可是我总不能阻止你奔向比我更好的人吧,就让我在平庸的日子怀念你曾经的拥抱。
绮梦合上了那本回忆录走到留声机前翻找着那张泛黄的CD,嘴里不时的念叨
苦苦念求写于宣纸
纵使岁月无意奔驰
有求于苍天必出头之日
懒症发作就别讲光明之时
苦尽甘来定当不负生而善之
苍茫落幕,心系远方。
一张过去的CD不光是一首首老歌还有那时我们的爱情,就像我第一次去酒吧喝的第一杯酒“逃出柏林”
味道犹记,酒精度不高,口感酸酸甜甜的,又好看的一杯鸡尾酒。
(朗姆酒作为基酒然后再加上菠萝汁,椰奶,经过一个冷冻然后总滤纸来就像冰滴咖啡一样给它萃取出口,加上比较流行的蝶豆花,它会呈现出很漂亮的purple。这种紫色,有颜值也有口感。)
之前的绮梦就像是一颗蒲公英的种子,不贪恋烟火,不在意浮华,以一袭洒脱,随风流浪,走过万水千山,踏遍红尘驿站,待到将风景都看透,便和你相守天涯,用爱将流年坐老,共渡指尖葱茏的时光。
冰晶紫湖夜里15分钟的摩天轮,一圈圈的寂寞的转动,夜里雾气朦胧,透过玻璃窗外是片湖,湖面灯光零星,这个角度长长的闹街像极了曹魏时期的都城洛阳繁华的铜驼街...
还有第一次一眼相中一双眼...
彼时,芳菲烂漫,明眸转,笑嫣然,朝思暮想。
此时,百草凋残,发千丈,怨愁长,百孔千疮。
若相离,莫相忘,请珍重安好无恙,若能他日再相逢,定不负深情不负今。
美丽的魔都夜晚,热闹的街角酒吧,永远喝不完的酒,永远听不完的故事。
大一,碰到一个女孩子,在一次部门聚会上一直被朋友敬酒。在她干了十几杯的时候,我看不过了,开始劝不要喝不要敬,她说自己没有醉,敬一杯喝一杯。原本我对她朋友产生了误解,酒过三巡我听她朋友和我说
“我敬那么多干嘛啊!她聚会前就说要我们使劲灌她,她想她前男友了,想醉了给他打电话”。
心高气傲的活了好几年,发现自我膨胀做人是不好的状态,决定转型时发现我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生活像一个巨大的深坑都在努力的往上爬只有坑边的蓝莲花成了世界唯一的色彩,只要心中有希望哪怕二十年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光芒就在离你不远处。
“我总是想,我这样的人以及我这样的人的喜欢都是十分十分配不上你的。积极优秀的人的互相喜欢是会更加让人振作或者为之前进的,而我这样的人的喜欢之于你,就好像是在郊游后粘在裤腿上的苍耳,或者说是吃饭滴在身上的油渍,让人无不心生烦躁和厌恶。所以我不断劝自己放弃对你的喜欢,并且也非常想要向你道歉。“
醉酒的时候总是回忆那些温暖的事
比如清晨闭上眼睛拥抱新生的阳光
比如午后喝口清茶躺在摇椅读书
比如迟暮燃起壁炉烤火写长信
比如深夜钻进被窝听温柔歌
比如做梦和老友热拥重逢
比如梦醒收到你的早安
比如牵手吱吱踩白雪
比如吻你嘴角的笑
比如看你眉眼光
比如来日方长
比如拥抱你
比如平庸
比如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