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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美的爱情,我们自己却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很多次他和她都在这里相遇。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他是她忠实的听众。最初打动他的是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中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的耳边,她才把抑制了许久的泪水释放了。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却有一种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的痛。这是她第一次爱情中的分别……她得恪守着自己的诺言,她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她不是那种爱许诺的人。因为她真的很爱他才说了这句话。她不需要他对她承诺什么,既然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粉红色的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就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进了大门。因为没有说话的理由,没有戏剧化的情节。他是那种很谨慎的男孩。他不想让她认为他很鲁莽。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后来他们才知道车在路上出了点故障。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洲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

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白泥

历史上的江南水草丰美,人们在这里狩猎,捕鱼。那些人身材魁梧,男的都绞着短发,身上纹着美丽的图案,他们勇敢,善良,如果遇到危险,或者引起他们愤怒,他们就会显得无比的彪悍。

吴越沿海,充满了奇珍异宝,因此,这里聚集了各地的商贾,慢慢就形成了城市。

老头眼神里充满了自豪,这种自豪出自他的想象,出自他从想象开始,到那双不停地揉搓的手,那双捏出一个个生动的小泥人来。那些小泥人有的手拿钢叉,有的身结鱼网,有的埋头凿着小船,有的爬上大树。还有一些美丽的女性形象,她们或手提着木桶劳作,或坐在凳子上缝补着衣裳,也有少女们采来一二枝鲜花,与孩子嬉戏一团。那些建硕的身体,散发着青春的气息,秀美的脸上,或沉思,或微笑,记录着良渚文化时代最初的农耕生活。

老头每天都会讲一些远古的故事,虽然他的听众,是个哑巴,不会给他赞美声,但他能从那双小眼睛看到,他已经跟着他一起,到了远古的吴越。身穿兽皮,手持钢叉,用布条束起的短发,随着风的吹拂飘飞,他们的神情都极专注,在一片鸟语花香的水面上,他们的钢叉一飞,一条大鱼就开始在钢叉上扭动,挣扎。

生活中,他们不会使用钢叉抓鱼来保证生存的需要。他们使用铁钎和铁铲,寻找到适合他们捏制泥人的土壤后。白泥把泥土从地里背回家,然后用水和上,由于从小就不停地揉泥团,他的身材非常健壮,特别是那一双胳膊,显得粗壮有力。每天晚上,白泥都在不停地揉着泥团,那样子跟揉面团没有任何的区别。等他揉好泥团,压得方方正正,存放在一边。这时,他会休息一会儿,坐在老头的对面。在煤油灯的映照下,老头便给他讲历史上发生的各种事情。

在老头的故事滋养下,白泥已经长成一个英气十足的少年。他没什么朋友,老头即是他的师傅,又是他的朋友。因为他从小就被人遗弃,老头更像个父亲一样。为了使他变得开朗和自信,老头经常讲孙膑的故事给他听。

战国时期,有个叫孙膑的齐人,被他的师弟庞涓陷害,从而导致他双腿残疾,不能行走。不幸沦为阶下囚。当他得知陷害他的人,正是庞涓本人后,伤心之极,从而引发了颠狂之症。他在不吃不喝,时笑时哭,爬入猪圈,跟猪一起抢食。讲到这个地方时,白泥会显得极其愤怒,他把手扬起来,嘴里发出一些杂声。

老头说这个庞涓真不是个东西,功名利禄,不过都是身外之物,那里比上得友情亲情,那才是人生中最珍贵的。不过,这种小人终究逃不出命运的安排。有句老话叫做多行不义必自毙,最后他在马陵道被乱翦刺死。

他说完一个故事,手里泥人也就捏好了。只等晒得差不多干的时候,再给泥人绘上彩釉,就完成了。老人捏孙膑的时候,总是恭恭敬敬,把他捏得秀美雅致,即使滚在猪圈里的孙膑,老人家也会让他的脸蛋和神态,显露出平和而儒生的气魄。他告诉白泥,还有一个关于孙膑的传说,那就是在他露宿街头时,他总是手里抓一把泥,不停地用手揉捏,最后,他把捏的泥人三钱一个买给一些孩子们。人们仔细观看,那些泥人全都一个样子,跟庞涓一模一样。后来,孙膑在破庞涓的五雷阵时,还捏了泥人泥马来布阵,研究出破阵的方法,此后,他自创了一套兵法,一直传承至今。老人有一个心愿,要把孙膑的一生,都用泥人捏制出来。他每晚都一边回忆一边捏泥人,一边讲给白泥听那些故事。

那些故事在白泥的心中已经滚瓜烂熟,老头过世后,他就像老头一样。每晚捏一个心目中的孙膑,鼓励自己勇敢地生活下去。

没过几年,他认识了一个喜欢泥人的女孩子。她喜欢白泥捏的小泥人,就嫁给他当了他的泥人婆。泥人婆给白泥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阿福,又过了两年,她生了一个女孩,取名阿彩。阿彩的妈妈在生下阿彩后,由于大量出血,难产而死。从此,白泥失去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他又当爹,又当妈。用一双整天沾着泥土的手,喂养阿福和阿彩长大。每天晚上,他在两个孩子睡下之后,开始想念他的妻子,不停揉捏手上的泥团。最终,一个个泥团,都变成了一个个神态各异的美丽女子。

我为什么不洗桑拿

你。跟我来。肥胖的女人用她肥硕的手指朝我一指,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她推开一扇门,转身进了暗室。我的头皮一阵发冷。我万没有想到,男科性病门诊竟然会是个女大夫,而且还会这么肥胖。我心里有些犹豫。说实在话,我有些羞愧。得了这种病,本来就有些英雄气短,羞于见人,我怎么好意思在一个女人面前赤身裸体呢。我挤着笑容说,请……请问,这里有没有男……男大夫?我话还没有说完,那胖女人就冲我撇了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鄙夷地说,咦?这一会又要起脸来了,你们嫖的时候怎么不要脸?不看拉倒,老——老,我还不愿意给你们这些臭男人看呢。我猜想她一定是想说老娘这个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最终没有骂出来。大概是她觉得自己还没有足够的老吧。这个臭娘们!我没了辙,我坐了班车一路颠簸到邻市的这个医院来看病,我总不能因为没有男大夫就打道回府吧。我于是拉了拉鸭舌帽,狠了狠心,进了暗室,并顺手带上了门。门一关,暗室里就黑了下来。胖女人啪的一声摁开了电灯开关,房间里马上亮了起来。

上去。躺下。胖女人还是那样冷冰冰。我观察着她,暗暗猜测着她的年龄。四十岁?五十岁?她的肥胖掩盖了她的年龄,真让人有些猜不透。但是,从她的神情,我知道她一定对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深恶痛绝。也真是有些难为她了,她怎么就选了男性性病这一科呢?她每天面对的都是劣迹斑斑的坏男人,他们从漂亮的女人身上染了病,却都要来她这里向她展示一个个丑陋的病态的下体,这对她是多么的不公平啊。她的态度很冷淡,这甚至让我想象她的丈夫是不是也会染了病回去,才造成她对男人的深恶痛绝的。我想象着她的男人躺在自家的床上让她治病的样子,那一定好玩极了。想到这里,我不仅发出了嘿嘿的笑声。她马上警觉了,我听见她骂了一句:流氓!

费了好大的劲,我才羞答答地脱下了裤子。脱下了裤子,我反而来了勇气。我抬头看天花板,天花板上一只壁虎伏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个丑陋的男根。它在我头的正上方看我,我真害怕它会适时地撒下一泡尿来落到我的脸上。我觉得一个冰凉的小铁棍在拨我的下身,左一下,右一下,那种冰凉的感觉传递上来,挺舒服的,让我突然有了一点要站起来的冲动。我的脸马上红了起来,真他妈操蛋!我怎么能这样呢!我急忙想一些哀伤的事来转移我的注意力,幸好,我控制住了。

从内室里出来,我很有些尴尬。胖女人唰唰唰地给我开了一个药方,让我到药房里拿药。我飞也似的逃离了门诊,出来后我想,男科门诊找这么一个大夫看来还是比较合适的,要是个漂亮的女大夫,说不定会有多少人丢人现眼呢?而如果是个男的,被他拨来拨去的硬起来,那还不会羞得跳到黄河里淹死啊。

回来的路上,我的手机滴滴的响了两下。我拿出来一看,是马达发来的短信。这个臭小子知道我来看病,故意写了短信羞我,这简直气得我要跳起来了。这个马达,真该撕了他!我这次害病,就是被这个臭小子拉下水染上的。我回了短信,我说,你小子等着,我回去扁你个死的!

这件事还得从夏天说起。

今年夏天,放了暑假,我在家里闲着无事,马达过来找我。马达这小子在报社干编辑,编的是副刊。副刊一般来说在报社里地位很低,都属于后娘养的。一个星期出那么一次,发几个豆腐块,据说就是个白痴也能干的工作,所以马达在报社里地位也不高,但马达是个心性很高的家伙,他就觉得很有些失落。我因为在一所中专学校里教书,教的是写作,平时也就经常写点小东西拿到马达的副刊上去发表,时间久了,就和马达混熟了。其实,我是一个内向甚至有些呆板的人,我们能够混熟,主要是因为马达是个自来熟。马达喜欢交朋友,能喝酒,能扯淡,和谁都能胡吹乱侃一阵,所以马达在木城,除报社以外,很交了些朋友。去年有一天,马达突然给我打电话,让我到他办公室去一趟。我那时侯还没有见过马达,我只知道他是副刊的编辑,发了我不少的文章。但是,我一次也没有和他联系过,马达这次给我打电话,我很有些受宠若惊。马达说,刘元,你到报社来一趟吧,我们想给你开个专栏,你过来商量一下。

到报社副刊部,我一推门,一个瘦高个子的年轻人就起来和我握手。他说,你就是刘元吧。欢迎。欢迎。我打量了一下马达,他瘦瘦高高的,可是,他的确算得上是个帅气的小伙子。我说,马老师你好。马达就拍了我的肩膀,说,客气了,客气了,你就叫我马达。马达灿烂地笑着,搂了我的肩膀,让我觉得我们仿佛是一对久不见面的老朋友了。办公室里还有两个人,是两个女孩子。都长得青春阳光,穿着时尚的短裙,染了彩色的毛发。马达拉了我逐个介绍,这个就是我们市的大作家刘元。这个是编辑张雨,这个是美编刘溪。她们两个站起来和我握手,温润的玉手被我抓住攥了攥,我觉得有些兴奋的紧张。我这个人喜欢美女,却又害怕美女。在这两个女孩子面前,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尤其是美编刘溪,说,我们是本家呢。以前只知道你的文章写的帅,今天见了才知道你的人更帅。我有些害羞,说,哪里,哪里,我们这是野兽和美女哩。我说的话把大家都逗乐了,我觉得气氛一下子轻松下来了。

坐着聊了一会,谈了点专栏的要求和内容,马达还不好意思的告诉我说,刘元,我们稿费可是有点低啊。我说,我们成了朋友,不要谈钱,再说,我也不是为了钱来的呀。于是马达又过来拍我的肩膀,末了,马达提出中午要请我吃饭。我慌忙说,我请你们吃饭。马达说,那怎么行,我们请大作家吃饭,是我们报社的工作和荣幸。我很有些脸红,我哪里是什么大作家,我虽然心里很受用,可面子上觉得很害羞,我还要坚持。说,我请。我请。马达就笑了,说,那好,你请我们吃饭,我就请你们唱歌。我看见刘溪迟疑了一下,说,马主任,我就不去了,我中午要去我父母家吃饭。我才知道马达原来是副刊部主任。刘溪这么一说,我心里突然有了点失落。说实在的,我一进办公室,看到刘溪,我的心头就一阵紧张。这个女孩子安静,内敛,却有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属于让人一见就会心动的美女。刚才刘溪和我握手的时候我和她是本家,我的心里就一阵热乎乎的。她不去,我突然觉得有些失望。不知道马达是不是看出了我的意思,还是本来他就这样,他大大咧咧地拍了刘溪一下,说,那怎么能行,你必须要去,刘作家好不容易来我们报社一趟,你不是很喜欢他的文章吗。你要去陪我们刘作家唱歌哩。马达这样说了,刘溪也没有坚持,说,那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吧。她到门外打电话去了。

我们拦了一辆出租车,马达说,我们去“水上人家”吧。水上人家我知道,是一家中档次的饭店,因为建在湖面上,所以很有些风雅的韵致。那里饭菜比较一般,但是还算干净。主要是那里的KTV包间比较有特色,上面写着日本厅,美国厅,俄罗斯厅,法国厅……据说,每个不同的厅里有各自的小姐,可是我去的那次是单位聚餐,并没有碰上肤色不同的小姐。马达坐在副驾驶上,我和两个美女坐在后排,刘溪坐最里面,张雨坐中间,我坐边上。张雨属于很风骚的那种,尤其是两个胸脯,大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我本来就是个没出息的男人,我尽量压抑着自己不往那里看,可是,就在刹车的一瞬间,还是被我看到了。白光光的一片。我只觉得热血上冲,差点眩晕。张雨却很大方,裸着的胳膊挤着我的胳膊,还有说有笑的。但是我注意到她的说笑主要是针对着马达来的,我隐约感觉到她和马达之间也许有些暧昧的关系。刘溪只是细声的说话,矜持的笑着。这让我觉得更加有些喜欢她了。

吃饭的时候,我看出了问题。马达果然和张雨有事。后来,我和马达混熟了,我问马达,马达只是吃吃地笑。马达说,张雨这个家伙真是个章鱼,她浑身都是爪子,高潮的时候真能把你缠绕起来吃到肚子里去。马达说这些话的时候,很有些玩世不恭的得意。马达这个家伙真是个混帐东西,他自恃有些才华,竟然换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简单。

他和张雨上床不久,就又勾搭了一个漂亮的女作者。然后,半年的时间,光我见到的就有四五次和不同的女孩子在一起。有一次,我去他的单身公寓里找他,因为事先没有告诉他,所以我早上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的凌乱的床上竟然坐着我的一个学生。要知道,这个学生还是我把文章介绍给马达发表的。我生气了,我说,马达你这个混蛋,怎么能把魔爪伸向学生!你要向她负责哩!后来马达给我解释说,刘元,你真太落后了,现在的女孩子啊,玩的就是刺激。尤其现在的大学生,凡是有几分姿色的几乎都被人包养着啊。你还以为你这个学生是个清纯少女?告诉你,是她主动投怀送抱的,而她根本就不是处女,她床上的水平让我这样的老手都有些吃惊啊。我气呼呼的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给马达联系。我想起来马达对我说的话,他总是觉得我在浪费资源。我身为学校里的写作老师,还领导着一个文学社,有那么多崇拜我的漂亮女学生,可我就是不知道消费。马达的嘴巴吧嗒吧嗒地说,这时候我真想抽他一个嘴巴。可是,还真的有几个漂亮的女孩子要为我献身,可是我都拒绝了,我总觉得道德上过不去,而且,我认为,我一旦和她们发生了关系,我就要对她们负责。可是,我怎么能够保证和她们结婚呢?现在的女孩子,真是有些看不透。

负责?马达说,操,谁对谁负责?有一次,马达说,我上了一个女孩子,那还是个刚成年的大学生。马达觉得过意不去,说,我会对你负责的,没想到,那个女孩子花枝乱颤地笑了一阵子后,说,马达,你也太老古董了吧。我怎么用你负责呢?你是不是要我对你负责?哈哈。马达吃了羞辱,从那之后,就开始一夜情两夜情地泡女孩子。我对马达说的这些很是怀疑,可有一次马达告诉我,他有一次去酒吧喝酒,找了一个女孩子。开了房,第二天早上,马达醒来,那个女孩子已经走了,他发现床头上有五张人民币。马达一下子惊呆了,接着羞愧的要死,原来那个女孩子把马达当成鸭子了。

马达说,现在你到酒吧里去,到处可以碰到一夜情。你要是当真,你就会被看作是傻冒。有一次,大概是马达刚毕业的时候,他到酒吧里喝酒,结果见到了一个认识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本来知道马达,也对马达有些好感,于是那天迷迷糊糊开了房。完事后,马达说,我会和你结婚的。那个女孩子竟然给吓跑了,跑的时候还扔给了马达一沓钞票,说,你以后千万不要再找我了啊。

马达给我说这些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和他酒过三巡的时候。马达说起来很动情,有一次,马达竟然哭起来了。这让我一下子改变了对马达的看法。我觉得马达也是挺让人同情的嘛。我想,这到底是谁的错呢?马达难道对了吗?

我和刘溪认识之后,曾经有过一段私人交往。

那天吃过午饭,我去买单,却发现马达早已经买过了。我觉得很难为情,要把钱付给马达,马达不要,推攘了几下,马达说,刘元,不要这样推来推去,让美女笑话。我也觉得这样显得我们男人小气,于是作罢,想着,反正来日方长呢。但我心里也对马达有了好感,觉得看上去他大大咧咧,实际上很细心厚道。马达在报社职位虽然不高,但是因为报社兴旺,待遇和工资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马达这样的编辑,虽然不是记者,但怀里还揣着一个锃亮的记者证,如果愿意,随便到哪里骗吃骗喝,还不成问题。后来,马达还神秘地告诉我,别看我们是副刊,但是我们也有额外收入哩。马达说的收入,就是广告。因为马达社交广,人缘好,认识了不少的企业的老板,有时候马达牺牲掉几个豆腐块,给他们弄上个整版的广告,那赞助就哗哗地淌到腰包里去了。再或者拉企业搞个征文颁奖之类的活动,让老板们上台颁个奖,马达虽然忙前忙后地跑跑,但是也有不少的收入。报社里本来觉得对副刊心里有愧,所以,碰上这样搞点收入的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这之间人家马达和分管的副总有没有什么更深的交情,我们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有一次,马达神秘地告诉我,他请着他的上司去了“水上人家”,没想到他的上司喜欢重口味的,径直到了非洲厅,泡了个黑姐。马达说了后,嘿嘿地笑,说,那个黑色妹妹的奶子大得——啧啧,马达羡慕地说,以后我也要各色人种都尝尝哩。我敲了他的头,骂他下流,他却缩了头,说,刘元,有机会,我带你去会会各色人种去,你敢不?我心里也痒痒的,但我说,我没有这样的野心,只是黄色人种我还没有接触哩。马达就骂我傻冒,马达遗憾地说,刘元啊,刘元,煮熟的鸭子你都让她飞了,完蛋了。哥们。你完蛋了。我不说话,我知道,他说的是刘溪。

吃完饭后,马达和张雨去另一家酒吧唱歌,刘溪没有去。我也没有去。后来,刘溪告诉我,她不愿意当电灯泡。他们哪里是去唱歌,分明是去上床。刘溪说了这话,让我吃惊。但刘溪吃吃地笑了,刘溪说,吓着你了吧?刘元?我窘得满脸通红。现在想来,我那时侯真是操蛋,在美女面前,我怎么就是一截木头呀。因为专栏的事,美编刘溪要给我画个漫画,所以,我们互相交换了邮箱和QQ号码。晚上的时候,我刚登录了QQ,就看见滴滴地响,还有一个头像不停的跳动。我点击一看,原来是一个叫野玫瑰的网友想要加我,我一般不喜欢和陌生的人聊天,所以我拒绝了。刚过了一会,头像又跳动起来,我点开一看,还是这个野玫瑰,可这次多了一句提示的话:刘元,你接收啊,我是刘溪。刘溪?我蓦然想起来我们交换号码的事来,我马上接收了,把她加为好友。等一加上,我马上写了对不起三个字发过去。我想,我真是混帐,怎么就忘了会是刘溪呢。刘溪马上发来了一个QQ表情,是一个小锤子在敲一个小和尚的秃脑袋。我灵机一动,连忙复制了一大束玫瑰花发过去。接着,那边发来了一个红脸的表情。我解释说,中午喝多了,喝多了。向你道歉哩。我借着酒劲,发了个美女图象,又用了拥抱的姿势。半天,那边没有动静。我有些担心,是不是把美女吓着了?正要再送玫瑰,突然,一个丑八怪的漫画发到了对话框里。我一看,是个戴着鸭舌帽的秃头,小眼睛,大嘴巴,大鼻子,厚嘴唇,尤其是两个门牙凸在外面,好象《西游记》中的妖怪。我看着面熟,就是不知道是谁?我发了一个表示疑问的神情。没想到那边马上发来了哈哈大笑的一串表情,还有一句话,说,这是流氓哩。我突然知道,这就是她给我画的漫画了。

这样聊了几次,我们又见了几次面,我觉得我们彼此都有了些感觉。后来,专栏上就用了这个头像。一次吃完饭后出去散步,我问刘溪,我说,我有这么丑吗?你怎么着样损我?她又笑得弯了腰,说,我第一次见你,你说你和我是野兽和美女,从那一刻,我就想把你画成一个野兽哩。她一弯腰的工夫,我一下子看到了她低胸T恤里面丰硕的乳房,我怔怔地盯着她,一下子喉咙发干,呜噜呜噜地喘气也粗了。她发现了,就过来打我,嗲声嗲气地说:臭流氓!她的声音不仅没有让我难堪,反而觉得受用得很,我不争气的家伙一下子跳起来,我上去把她抱住了。而刘溪也娇喘了一声,好像一根面条一样摊到了我的怀里。那一次,我侵略了她的嘴巴,脖子,细腰,还有胸前的神圣领地。我的手作了急先锋,刚一碰触,我就看见两只跳跃的白兔子扑腾腾闪了出来。她什么也不顾了,疯狂得让我吃惊。她蛇一样缠绕着我,拿我的手去探她的龙潭虎穴。那时侯,天色傍晚,在城边的小河边,还有三三两两的散步的人。我给吓坏了,我慌了手脚,手指僵硬得好像钢铁。我喃喃说,不行,不行,我们要到结婚的那天晚上……她却顺势把我的抓住,让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仓皇出逃。

马达有一次喝醉了酒,红着眼对我说。刘元,你真是个笨蛋。我不说话,我知道我这个人关键时候就要卡壳。有时候又想的太多,比如,处女和神圣,以后和未来,比如结婚和生子。我和刘溪分手以后(从那之后,她可能觉得那天她有些不好意思了,也可能是对我的失望,反正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后来的一次,我看见她和一个开着私家车的家伙进了宾馆,我也彻底的绝望了),马达给我说过刘溪的事。马达的话让我吃惊,马达说,他和刘溪上过床。马达说,刘溪早就不是什么处女了,别看她平时装得挺纯的,其实刘溪早在上学的时候就谈过男朋友。我听说,临毕业的时候,她被她的系主任给包养了,要不她一个中专美术生毕业,怎么能分到报社这个肥差上来?我听了很生气,我指着马达的鼻子说,马达,你不要侮辱她,她绝对不是这样的女孩子。你再说我跟你急!马达冷笑着说,刘元,你真是愚蠢到了极至啊。你以为这大街上都和你一样还是个处男处女啊?!

我马上气馁了。我以前还以我是个处男为骄傲,现在我逐渐认识到,那不是骄傲,那是一种羞耻。马达耻笑我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处男。这让我有些无地自容。马达喝了口酒,继续讲刘溪。马达说,他是爱过刘溪的。那时侯,刘溪刚来报社,马达一下子就喜欢上刘溪了。而刘溪很快也对马达有了投怀送抱的意思。马达说,那时侯他已经经历了许多女人,可是刘溪一来,他就觉得所有女人都黯然失色,那简直是西施东施啊。马达看来是喝醉了,竟然呜呜地哭起来。我也有些伤感,暗自落着泪,不知道是为了马达,为了刘溪还是为了我自己。马达说,后来他就发现了问题,那就是,刘溪经常偷偷的被一个轿车接走。他马上发挥了记者的特长,跟踪调查,原来那个家伙就是刘溪学校里的系主任。马达气坏了,他自己还像保护珍珠一样呵护着刘溪没有舍得动她,那时候,马达也动了要娶刘溪的念头,很是纯情了一把。马达说,他还以为刘溪是本世纪的最后一个美丽的处女呢,他还想着到最后的神圣时刻享用呢!妈的!马达说,那次跟踪之后,马达当天晚上就和刘溪上了床。那天晚上他们像不知饥渴的两条饿狼,完了之后,马达就和刘溪摊了牌。马达这个臭小子抽了刘溪一个嘴巴,刘溪也不示弱,把马达的脸上画出了三条伤痕。弄得马达戴着墨镜上班一个星期,还逢人就解释说是被朋友家的猫给抓的。后来,马达和刘溪就有了隔阂。马达说,刘溪后来也和那个老男人断了关系,马达还有些不死的想法,有一次,马达约刘溪出去想重归旧好,可是,刘溪没有赴约。刘溪后来就常去酒吧,开始迷恋上一夜情了。她从来不和谁真好,在这个事上,从不拖泥带水,一夜就是一夜。直到,后来你刘元臭小子出现。我有些迷惘了,我说,她怎么会喜欢我呢?马达说,也许看着你太古董了吧。你是现代女性心中的一个古典情结哩。可是,你千万别相信傻冒到认为她们要和你结婚。哈哈。马达笑起来了。

我真想抽自己两个嘴巴。我他妈的都成了什么人了?最后一个大龄处男?古典处男?文学处男?哈哈。我很想大笑。我不得不佩服马达说的有道理。从那之后,我就整天和马达喝酒、扯淡,玩世不恭了。直到今年夏天,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午睡。马达过来找我。马达把我的门拍得啪啪响。马达说,刘元,起床。起床。快起来。

我懒洋洋的起床,马达啪啪的拍门。我可以想象他的屁股扭动起来,突突突突地,真像一个不知疲倦的马达。我甚至觉得,马达作一个副刊编辑很是有些屈才,他应该去做一个更有潜力的工作,比如,作个政府机关部门的公务员,那么他可以应付一切人情送往,不知疲倦地奔波于各种饭局和各种KTV包间,唱歌,跳舞,不停的陪同领导和各种皮肤的小姐上床;或者,马达就去做一个公关人员,他有一个善于经商的头脑,有很好的口才和亲和力,他可以因材施教地给各种口味不同的客户施用美人计或者毫不羞赧地享用各色各样的美人计,他就不该是一个副刊编辑。我有时候甚至想是不是应该给他的老总写一封催人泪下的长信,告诉他的老总可以提拔马达去到新闻部或者广告部去,马达在那里一定会如鱼得水,大展宏图。但是,现在,我来不及想这么多了,我要马上去给他开门,否则,我想,我的那扇低劣的防盗门就要被他给擂破了。

我开了门,马达猴子一样一闪就跳进来了。马达显然很兴奋,我猜他一定又泡到了一个姿色更好的文学女青年吧?可马达这次却很诡秘地告诉我,他说,刘元,你个臭小子,我们发财的机会来了!我以为我听错了,说,马达你说什么?发什么财?马达开始卖了乖,说,你给我倒杯水喝嘛!我看着马达想笑,但我还是给他倒了一杯白开水。马达咕咚喝了一口,说,刘元,快穿上衣服,跟我到富华山庄去一趟。富华山庄我听说过,是我们市刚开发出来的一个旅游山庄。听说是香港的一个老板投的资,这个山庄开发的规模很大,宾馆设施都达到了四星级,听说是本市为了接待外宾和重要领导人而建的。不知道这小子怎么和这个财神爷勾搭上了。我问马达,马达摇头晃脑的说,说来话长,前几天他接到一个电话,是他的老同学王志国打来的。这个王志国是他名副其实的上铺的兄弟,马达说,这么说吧,我们的关系铁到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共同穿一条裤子,甚至有一次,马达说,我们共同上了一个马子。马达说这些的时候,我有些想笑,我还没有听说过兄弟二人好到能共同拥有一个女朋友的事。可马达就敢说,不仅说,还信誓旦旦,拍了胸脯,言之凿凿。我说,其他的废话你就少说,你说到底干什么吧?

马达又喝了口水,说,我长话短说。这么回事。那天王志国给我打电话,说要和我见面。你知道毕业后我和这家伙已经接近十年没有见过面了,我问他在哪里,他说他就在本市。他现在是香港老总聘请的富华山庄的总经理。他还是有一天翻看我们的报纸的时候看到了我的名字,于是打了电话到报社,这才找到了我。那天我们见面,他用车带着我去他的山庄好好撮了一顿,他这小子,还那个德行。吃完饭总要有点娱乐吧,他身为老总,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家那里总是不方便,于是带我到省城去洗了个桑拿。啧啧,你到了省城,你就知道那就又是一个水平,那里的小姐呀。马达又喝了一口水,他压低了声音,说,王志国这小子够哥们,他说他怀念我们那时侯共同泡一个马子的青春岁月,于是,他弄了两个美国的美女,我操,我们两个来了个重温旧梦。那美国小姐,真太他妈棒了!

后来,马达说,我们聊了一个晚上,他看咱哥们混得够寒碜的,就想帮助我一下。他知道我爱写写划划,就要我给他们的山庄写一个报告文学,顺带也写写他。到时候,他给我们开上三万五万的稿费,那还不是小菜一碟?我让他给我的报社老总打电话,点名要我去写,这样,我们老总上午通知我时,看我的眼光都不一样了。我听了笑了一下,我说,他让你去写,和我有什么关系?马达说,你看你,刘元,你还不知道咱兄弟的关系。我当时就推荐了你,嘿嘿,有福同享嘛!马达露出狡黠的微笑。我心里想笑,我知道马达这是想让我去替他执笔,我故意不戳穿他,装作严肃地说,我正好暑假里没事,和你一起去也行,不过,我可是要一半的稿费哩。马达说,好好好。咱们可以在那里消费一个星期哩!想到可以在四星级的宾馆里享受一个星期,我心里也痒痒的,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衣物,就和马达出发了。

这个夏天里,我和马达在全市最豪华的星级宾馆里呆了一个星期。期间,吃喝拉撒都享受了高档的服务,我看见马达兴奋的就像一个吃了桃子的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他把我撇在房间里写文字,他自己很快就和宾馆的漂亮服务员混得厮熟了。他看似无意却有意地拍人家的肩膀,甚至有一次,他大胆地摸了一个女孩子的屁股。而我,基本上也没有累着,山珍海味的补着,那些文字写起来还不就是小儿科?晚上的时候,我们躺在柔软的席梦斯床垫子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害得我心里直骂,这真是他妈的天堂的享受!我以前过的那些日子,和这比起来简直就是猪狗不如啊。骂完了,我们摸着肚子鼓腹而歌,饱暖思淫欲,唱出来的却都是下流的情歌。

完成稿子的那一天,老总请我们吃了饭,每人发给我们一万五千块钱的崭新的钞票。这些钱挣得真是太容易了!靠!谁说天上不能掉馅饼?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我晕乎乎地躺在了宾馆的沙发上。然后,马达,诡秘地跟我说,刘元,今天哥们要让你好好快乐一下,你这个老处男,要以新姿态迎接新世纪哩!我说,你想干什么?他说,走,我们去洗桑拿吧!我说,走就走。谁怕谁哩!

当然,那天的结果大家一定能够猜到。我们根本没有洗什么操蛋的桑拿,我们和自己亲爱的黄色人种的姑娘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而我,用马达的话说,就是在那一天隆重地告别了文学处男,跨入了新世纪的新男人的一族。当然,最他妈操蛋的是,我百发百中,一下子中枪,成了一次就害上性病的倒霉透顶的混蛋,这不得不害得我戴上鸭舌帽,羞于见人地坐上班车一路颠簸,到邻市的医院接受胖女人的挑拨和羞辱。而更让我恼火的是,这个该死的马达竟然安然无恙,还发了短信把我取笑了一番。最后,总结经验教训,马达给我的忠告是:任何忘乎所以的时候,都不要忘了带上安全帽!

可是,我想告诉马达的是,我再也不会去洗什么他妈的桑拿了。

爱在星空

夏天的时候,公司奖给了我一套房子。这么年轻拥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一生也值了。他们羡慕又嫉妒地说这句话。我只有苦笑,在我心中可没丝毫高兴可言。我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怅惘地流连,我看着雪白的房顶和窗外清爽的城市,明白了房子,我曾拼命追求的房子,对我而言,没有意义。

我还是精心地装修了它。按照我们曾在那个低矮的郊外平房里,在星星的下面,在风声中瑟瑟发抖地憧憬的那样。

她想要一个洒满阳光的卧室,一张大大的软床,软床上放着一个布娃娃,一个不那么大的梳妆台,还要在窗边吊一盆紫罗兰。窗帘应该是蓝色的,上面还有黄色的月亮和星星,如果能从窗子里看到大海就更好了。

一切我都照作了。我们的窗子可以看见大海,天气晴朗时还可以看到那座世界最大的陆连岛上的炊烟。我还要告诉你,我们的厨房里有两个吸油烟机,你的眼睛再不会被呛出眼泪。

我是说我们可以尽情地吃辣椒了。

我还在阳台种了一棵苍耳。无论野外的条件多么艰苦,这种家伙都能长得挺欢,可在这里它却不行。这是第三棵,我在下着小雨的黄昏里,像婀娜的惠安女一样把蓝色的花盆顶在头上,把它从山顶上移来的。亲爱的,它活了!

她说幸福是什么?是哭着笑。她说心酸是什么,是笑着哭。回忆往事时,我常分不清自己是幸福还是悲伤。

就连我那虚伪的父母,提起她也会真诚地唏嘘不已。因为她是个实实在在的好姑娘。这一点,我第一次在篮球场见到她时就知道了。

那时我们几个系联合起来挑战体育学院那帮头脑简单的家伙。结果100:45,我们输了。那个身高1米90的家伙一人独得40分,而不过矮他10公分的我,我这个公认的篮球健将满场翻飞,才不过得了两分,在那些对我崇拜无比的丑丫头们(大部分是丑的)面前颜面尽失。

那个家伙的三步上篮,还有奇迹般的两三个高空盖帽真是绝了。这个看上去最多18岁的小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喂!你打得不错。”我跑过去鼓励他。我是四年级的长辈,有资格这样鼓励他。

这个小子宠辱不惊,满不在乎地说:“差得远呢。”

这是什么意思?是说与我们比赛赢多少球胜多少场都不值什么,是说他和NBA和那个满身精肉的迈克尔,乔丹差得远呢。

本人参加过全国十大高校篮球对抗赛,还有大学生运动会,不好意思,我们队总是得第一,而且,请允许我再说一次不好意思,每次我都能获得最佳得分手或最有价值球员称号。我做过什么梦了?我踏踏实实地念我的电气自动化。

然而在这个狂妄的家伙面前,我也只好靠边站。在我要靠边站的时候,那个穿一身蓝色牛仔的女孩跑过来,挽起他的胳膊朝前走。

我张大嘴巴:这太无耻了吧?他们够得上老姐和老弟的关系。

以前我从未见过她——我的女球迷队伍总在不断壮大,她和那些丑丫头们(大部分是丑的)不一样,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她脸色很苍白,一看就是一介文弱书生,书呆子也来看我打球?可见……谁能说我今天的状态和我的心猿意马没有关系?事实证明我眼力不错。因为顺风的缘故,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姐,那个就是汤子臣?他一般。

别得意。人家是不在状态。

我立即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跑过去,热情地问:嗨,还没问你名字呢。

极地风暴韩骄阳。

你呢?我转头问那个女孩。

这个姑娘脸红了。我马上说我只想从这七个字中确定出他的名字。

灰姑娘之韩骄月。历史系的,读研究生,今年毕业。

很高兴认识你,你们。暴韩骄,改天咱们再战,今天可是友谊赛。

我边说边向后退。坐在地上,严肃认真地总结教训的队友们等着我呢。

历史系?研究生?天!她该不会有30了吧?

在通往研究生宿舍的路上看到她。我追上去结结巴巴地说:我可以请您,你,喝杯茶,或者咖啡吗?

这是友谊赛一个星期后的事儿。是不是有点唐突?可不是她暗示我吗?她干嘛把自己介绍得那样详尽?历史系,研究生,今年毕业,不是暗示我赶紧抓住时间抓住机会是什么?况且,听听她的回答吧:我喜欢喝咖啡,茶也行。

有一点要说明,别把我划入多情博爱的playboy那一类,尽管你几乎哪天都会听说某某或某某某女生为我欲死欲活。我压根儿不正眼瞧她们。从高三上学年下半学期后就不正眼瞧了。我在操场上整整跑了108圈,大喊着我终于练出来了!

我终于走出了失恋的阴影。

这事儿始终让我耿耿于怀,我第一次尝到被人甩的滋味。初中部那个说话有点吐舌的丫头,我一直以为在暗恋我的黄毛丫头突然从视线中消失,辗转打听,才知人家去了上海,读明星学校去了。竟没和我打招呼。

所以我对爱情,应该说对女生们的态度,说是轻蔑毋宁说是一种报复。

说正事儿吧。历史系的研究生,凭常识,你该想见她的容貌肯定不怎么出众。事实也是,除了那1米73的瘦长个儿。但这个丫头身上就是有某种东西吸引了我,整整一个星期我寝食不安,我被一种强大的引力卷进了漩涡。漩涡的深处是她。我得去找她。越这么想,在这漩涡中转得就越欢,陷得就越深。况且我快毕业了,听说在社会上找女朋友不仅浪费时间也不安全,所有人都在抓紧时间内定,我也是好青年,也不想到时给社会添乱。

为什么要等一个星期呢?还不是她的学历,我是说还不是她令人难以卜测的年龄让我忘而却步?说实话,我快被这个问题逼疯了。在我的观念中,男女搭配原则应该是:女比男小。这观念是综合男女生理发育规律、心理成熟规律,和千百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爱情及与爱情相关的事物——比如婚姻,但不包括童养媳——所形成的规律而得出的。即使没有这些理论依据、历史依据,我也依然,我就是更喜欢妹妹。

我决定第一次正式见面就把这个原则性问题摸清楚。可是当我们告别,当我怀着柔情蜜意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料峭的春寒里,右腿抬起,右手下轮,大叫一声YEAH的时候,才发现忘了问了。我只记住了她头发散发的醉人的菠萝香和眼镜后面那双眼睛里闪烁的孩子般纯真的光芒。

至于我们谈过什么,我也全忘了。我迷失于那醉人的菠萝香和那孩子般纯真的眸子里了。

在学校外面那家叫千纸鹤的酒吧喝茶是件惬意的事。那里拒绝喧哗,即使有人对我和她在一起表示无比的惊讶和不满,也不会有什么惊咋的举动,谁也不会过来拍我的肩膀,说那些看似温馨实则充满挖苦意味的话。

那个妹妹好经典(古老)。

一看就是个贴心小棉袄(都贴在心上了,想甩也甩不掉)。

你们喝的是“老少皆宜”吧(她看起来真的老吗)?

有谁知道鸵鸟的腿有多长(怎么?想赛跑?后来才知道“鸵鸟”是他们给她起的绰号)?

……

有那么一段日子,这些话每天在宿舍里都会听到。还好,只有我一个人听到。

我们为什么老去那里?她总是这样问。她总是好像明知故问。

交往的初级阶段,我们不过是谈理想。我想做个电气方面的工程师,她想改写中小学乃至大学的历史教材。

我们的历史课本太笼统,条款性太强,是在大脉络上描些毛细血管,灵与肉的东西太少。

比如?

比如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朝,不仅只有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的发达,当时人们的性格精神状态和价值观对当代青少年而言也相当有了解价值。再比如对历史上一些人类生活,尤其一些人类游戏缺乏详尽描述,这是很重要的,还比如对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评定所用观点,有些过时还有仅仅用近现代史来激发学生的忧患意识。远远不够有失片面……历史课应是担负人性乃至人格教育的工具。可这工具,到目前为止,只被老师们当作了一幅透明的宏观的人体示意图。

她稀哩哗啦地说着,我茫然地听着:怎么你想往莘莘学子的肩上压砖头吗?

这就涉及到编写者如何做到趣味性和如何处理学习与考试关系的问题……

我是说历史……

已经过去了,不重要了?浅薄的家伙都这么说。谁把历史放在眼里?对这样的观点我不发表什么看法,可当你真正走进社会,走进人类,走进自己的人生,你会发现历史,地理,生物,这些人们不重视的学科恰恰是最用得上的。

所以我才追求一个研究历史的女子。我头疼了,做出一副无比明智的模样。

她晕倒。

我请你吃顿好的。有一天她这样说。我们坐了差不多一小时的车辗转去了市区某二流宾馆的音乐茶座。

我知道她不富裕,客观一点说,是很穷,而且在公车上我确定了这件事:确实由她请客,她付钱,所以点菜的时候格外地小心翼翼。

焖龙虾。我说。我想着她的脸会像入锅的龙虾一样霎时红了的,可她没有。算了,还是来个红烧肉吧。

她瞪我一眼,把菜谱抢过去:焖龙虾,炸鸡翅,炖兔肉,再要一个素菜砂锅。先来这些。

你发财了?

请尽情分享我的快乐。

你发财了?看她有滋有味吃兴不错,我又问了一遍。

这种方式是不是很庸俗?不过我觉得比看电影实惠。

你真发财了?

我得了一笔稿费。

多少?

猜猜。

我都忘记还有猜这样的思维方式,爱情多奇妙,把这十几岁时做的事又带到身边,就像踢飞了一只足球,十几年后这只足球乐悠悠地飞回来了。

报纸还是杂志?多少字?

杂志,五六千字吧。

五六千字?我装作饶有兴致的样子。四百?

她摇头。

五百?

她摇头。

两百?

一千两百。

哇好多。

够我三个月的生活费呢。

三个月的生活费?五六千字三个月,如果你再有80年好活——当然这是保守估计,那你写八百万个字不就够一辈子了?写吧。

八百万?可以写出来,可人家不用也白搭。

怎么你还想开个杂志社?

她做出嗔怒的样子,我赶紧转移话题。

写你的历史教材观?

是爱情小说。

你也写那种东西?

是突然之间的灵感。

她诡谲地笑着,我预感到什么了。再听那些浅薄家伙的挖苦时,我就回击了,只一句话就从此堵上了他们的嘴巴:Iloveher.我冷冷地看着他们,淡淡地说。

我们就这样顺利且迅速地进入恋爱状态,和中学历史课本上的历史进程一样,简单明了,让人喜欢。

我只有母亲。下岗了,现在是清洁工。她忽然地说。

劳动最光荣。我说。

你会看不起我吗?

我怎么敢看不起一个即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嗯。你不敢。你呢?

什么?

你的父母。

他们不值一提。

我希望你提一提。

感动

在一个高中班,有一对非常相爱的男女同学。每次放学的路上,总有他俩形影不离的身影和只属于他俩的欢声笑语,每个下雨天,他们都同撑一把蓝色的小雨伞,走在放学的路上,没有人不向他们投来羡慕目光……只是女孩的成绩比男孩的好,男孩怕连累女孩,打算跟女孩分班,于是他去找了班主任……

可是,到了分班那天,老师却让他俩分到了同一个班,他百思不得其解,转头看看女孩,看到女孩正温柔的对着他微笑,男孩想:为了这样温柔的一笑,绝对不能连累她!他还想,只要女孩快乐,做什么他都愿意,于是他又找了班主任,要求要跟女孩分班,老师却不同意,但没说原因,就这样,他俩又走到了一块。

在以后的日子里,男孩发现女孩脸上往日温柔的微笑一天一天在减少,除了学习上的讨论,她什么也不说。男孩当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想想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女孩是那样的快乐,那样的温柔,可如今……但他始终相信,女孩慢慢会习惯的,这一切只能在昨天发生。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虽然他们再也不像曾经那样的交流,但他们还是在心里深爱着对方的,可惜他们都选择用沉默来表白自己的无奈,男孩每次看到女孩那张微笑不再的脸,都很想对她说些什么,但每次都是嘴巴张开了又合上,也许是天公不作美吧!有一天上课铃刚响,女孩刚坐下来就收到了一张纸条,里面写着:“下课后,我们一起走,好吗?小军”课铃刚响,男孩还未来得及跟女孩打一声招呼,等他反应过来时,女孩和小军已经消失在他面前了。虽然女孩在以后的日子里,放学的路上有了小军的陪伴,但她一点也不快乐,女孩的脑海中浮现的是男孩的笑脸,在她耳边回响的是男孩的笑声,她想,如果一切能回到从前该多好!她想和男孩同撑一把伞,在学习上共同进步,但女孩知道,这一切已经不可能了……

有一天,小军深深的看着女孩对她说:“我喜欢你!”女孩听后却哭了,顺便让自己的头靠在男孩的肩上,尽量让泪水发挥得淋漓尽致,显然她的情感已在内心压抑了很久。她哭并不是因为感动,不是因为听到这样的甜言蜜语而哭;她哭,也不是因为终于找到了真心爱她的人,她哭是因为她心爱的、曾经朝夕相对的男孩深深地伤了她的心。将要会考了,女孩还抱着一丝希望,填了跟男孩一样的志愿。但女孩知道,他们以后不可能再在一起了,或许自己应该学着慢慢把男孩忘记。考试成绩出来了,他们的成绩加起来排在了班上的第3名,班主任表扬了男孩,也表扬了女孩,他们真的可以共同进步。男孩可乐开了怀,而女孩却心事重重。当然,结果他俩都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学府,在他们分手的最后一天,女孩送给了男孩一本书《曾经》,男孩很高兴地收下了女孩送的礼物,女孩离开前还说了一句:“好好看吧!”男孩把女孩送的礼物当成女孩在上面轻轻的吻了一下,然后好好地把它放在了床头上,而他却没有好好的去看它……

日子就这样过着,他们却都生活在对方的牵挂里,但这又能怎么样呢?曾经的一切就这样过去了,小军和女孩也准备结婚了,结婚前,女孩给男孩发了一张请贴,希望在她结婚那天,他能来。男孩在收到请贴的那一刻,有一种难以言状的感觉涌上心头,但这又能怎么样?自己心爱的女孩即将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但他还是会为女孩高兴的,自己心爱的女孩终于找到了好的归宿(爱她的人)!祝福她吧!他这样安慰自己。也许是他意识到他们的爱情在今天必须结束,他拿起了女孩送给他的那本书《曾经》看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得特别的投入,最后他看到了女孩的笔迹:曾经,我爱上了一个男孩,我不会忘记我们曾经在一起学习,曾在下雨天同撑一把雨伞,为了能跟他在一起,我曾找过班主任,我要跟他分在同一班,我想与他共同进步,可他却跟班主任提出要跟我分开!

爱他,一直都爱着他,直到现在,我都还深深地爱着他,可他却不懂我的心,如果你认识他,请代我问他,他曾经是否也爱过我?如果他曾经有爱过我,请告诉他,我现在还可以做他的新娘。

男孩看了女孩这番表白,他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但是,那又能怎样?女孩明天就是别人的新娘了!婚礼上,男孩来了,女孩依然是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可他却把所有要说的话语浓缩成一句:“我祝你们幸福!”若干年后,男孩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在临死前给女孩写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非常的简单:“曾经的女孩,我爱了她,一直都在爱着她,却不知道她还爱不爱我?”女孩看完信后,仿佛一切都回到了从前,她看到了男孩的笑脸,也听到了男孩的笑声……但现在,曾经的女孩也已变成了一位老妇人,她只说了一句:“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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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最喜欢的季节是深秋,他嫌春天的妩媚让人迷醉,他嫌夏天的躁热让人烦闷,冬天倒是个不错的季节,但是她少了深秋的一些韵味。冬天和深秋一样,有着萧杀的风景,有着冷冷的风,只有那样的环境才让人清醒理智。可是冬天的树上没了枯叶,枯叶是莫最喜欢的了。冬天的树要么是光秃秃的,要么是绿翠翠的,毫无一点诗意。深秋就好了,满树的枯叶,风一吹,枯叶就飘飘扬扬地落在了地上,象是来地吻大地,轻轻地,像个羞涩的情人。莫喜欢枯叶不只是因为觉得枯叶美,最重要的是枯叶的飘落像是人的一生。枯叶吹落的时候是无奈,就如人生时的一样无奈,因为人自己不能选择生还是不生,枯叶也不能。枯叶在飘落的过程中,时而急,时而缓,这一切都是由风来主宰,人的一生也一样,他也是被冥冥中的某个东西主宰着,也许是人门说的上帝。枯叶的落地就和人的死一样,枯叶不久就会腐烂,人也一样,不久他们都会被遗忘,就如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一样。莫在看着枯叶的下落时,不同的落法,就让莫体会到了不同的人生历程,于是莫乐此不疲。

每当深秋的傍晚,没有下雨,莫便会坐在靠左边的石阶上,看着离他不远的地方的一棵法国梧桐。他会看到那棵树从满是枯叶到光秃秃的一片叶都不剩了。至于他为什么要坐在左边,他只是喜欢这样,说不出什么原因,就象他走路的时候喜欢靠左。

玉也是一个喜欢深秋,喜欢枯叶的人。只不过她觉得枯叶的飘落是一种美,象舞蹈一样的,人的一生就这样的美,没什么不快乐。她也喜欢上了路旁的那棵梧桐,也同样在傍晚的时候坐在那边看枯叶,只是她喜欢坐在右边的那石阶上。

同样又是一个深秋的傍晚,那傍晚风挺大的,有点凉飕飕。玉还是和往常一样坐在右边的石阶上,不过手里拿着一封信,是她的高中同学来的,她把信从信封里取出来,由于手没捏紧,风一吹,信飞走了。信飘落在了莫的脚旁边,莫拾了起来,抬头看到了一个女生站在他的面前,于是莫把信递给了那个女生。那女生是个挺漂亮的女生,满脸都是笑。“谢谢!”那女生转了身,走了。莫还未来得及说,没什么。那女生来到了她刚才的位置,靠右的石阶坐下了,继续读她的信。

在后来的日子,莫总是看到右边石阶坐着一个女生,那个他帮她拾过信的那个。莫看累了枯叶时,偶尔也会朝那女生的方向看看。有时莫的眼睛会撞上那女生的眼睛,于是他们笑笑,便低下了头。莫很诧异,每次他来都看到那个女生,要么是自己早一点,要么是她早一点。玉也很诧异,那男生怎么总是坐在左边的石阶上,莫非他也喜欢看枯叶。

日子一天天过去,莫习惯了右边石阶上的那个女生,玉也习惯了左边石阶上的那个男生。莫觉得应该认识一下那个女生,玉也觉得要认识一下那个男生。莫决定走右边,路过那个女生时和她打个招呼。玉决定走左边,路过那个男生时和他打个招呼。结果他们在石阶的中央想遇了。从那天起,莫知道了她叫玉,玉知道了他叫莫。从此他们是坐在了石阶的中间。后来他们知道了彼此都喜欢枯叶。只是莫坚持枯叶预示的是人生的无常,玉坚持枯叶预示的是人生的美,像舞蹈一样的美。

莫和玉相恋了。莫相信了玉关于枯叶人生的理解,觉得自己是从头到尾都是错。玉是对的,人生是多么的美好,多么幸福。

相恋的日子总是那样的美好。“老婆,我帮你买好饭了,在三食堂,我在那等你。爱你的老公。”“老公,我在四食堂,买好了饭等你,爱你的老婆。”每当谁下课早,谁就会帮彼此买好饭,然后发个短信过去。

美好的日子总是很容易过去。大学要毕业了,毕业时候是夏天,闷热的。莫和玉来了石阶的中间坐了下来。好久谁都没开口。终于莫开口了,说:“我要去南方了,我想能有一份事业。”莫说这句话时声音有点的哽咽,他多想告诉她希望她能自己在一起,可是他怕他自己不能给玉幸福,因为自己现在一无所有。玉知道莫是个挺坚持的人。她心里想对莫说,我要和你在一起,但是怕自己成了莫事业的累赘。她吞了吞了口水,说:“好的,我去北方,我也想闯一番事业。那我们三年后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在这见面吧。”

那一夜莫和玉都失眠了。

第二天,莫拖着行李,去了火车站。玉站在站台上看着莫,莫是泪流满面,自己也是一样。火车开始徐徐开动。突然莫觉得他不能没有玉,他从左边的火车门跳了下来。玉突然觉得她不能没有莫,她从右边的火车门跳上了车。莫四处张望,发现没了玉。刹那他们的眼睛想遇了,不过此时火车的门已经关上了。莫追着火车,喊道:“玉,你要等我。我会回来娶你的。”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此时莫和玉,想起了莫的枯叶人生,也许莫是对的,人生是无常的。

莫来了南方的A城,工作还算不错,只是晚上太想玉了。他只能没日没夜地工作,以减少对玉的思念。莫和朋友喝酒时,说起了和玉的故事。他问他的朋友:“你相信玉会等我吗?”朋友们笑了笑反问道:“你相信母猪会上树吗?然后和鸟一样地飞吗?”“女人呀!是不能没有男人的肩膀的,没有的话,她会窒息身亡的。”莫无语,他相信玉。

玉在北方的B城,工作还算稳定,也还舒服。同样她太想莫。她和朋友喝咖啡的时候,她和她的朋友说起了和莫的故事。她问:“莫会回来娶我吗?”“哎!傻姑娘,这是什么年代,你还相信男人的诺言。再说他在那灯红酒绿的A城,他禁得住诱惑吗?”玉沉默了。

近三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个莫和玉的约会的时间到了。玉一早就来了,坐在石阶的中间,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可是却不见莫的影子。此时的莫也是心急如焚,他的车在路上抛锚了,在一个山凹凹里,那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他为了不要错过玉,他决定跑到车比较多的地方去搭车,他把自己的车扔在了路边。他跑着,终于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他搭了一辆车,走了。

当他到校门口时已经到了6点。从校门口到那棵梧桐树有两条路。因为莫知道玉喜欢右边,于是他就选择了玉要走的这一条。他怕错过和玉想遇的机会。玉看看表,已经到了6点多了,也许莫真的忘了他的约会。玉起了身,为了最后的机会,玉决定要走莫喜欢走的路。莫来了,坐在那,可是却没玉。该死的车!玉也许早就来过,走了,再也不会有了玉的消息了。莫想:不管怎样他都要在这坐上一晚上,莫有点伤感。想起了自己枯叶人生。从不远的地方飘来了阿杜伤感的歌:我被缠在一些傻问题,比如我用什么去爱你~莫想:如果不是那样的话,我早就和玉在一起了。

譬如,莫抬起了头看看了那边的路,他看到了玉,玉盈盈的笑。他又低下了头,他对自己说又是幻觉,又是幻觉。他揉了揉眼睛,再望那边看,发觉还有玉盈盈的笑并且近了。莫闭上了眼睛,使劲地摇了摇自己的头,睁开眼睛还看到了玉,在他的面前。玉抱住了他,他也紧紧地抱住了玉。他们同时说:“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原来玉走到校门口时,她觉得她不应该这样就放弃,于是她回来了。

这时的玉和莫又相信了玉的枯叶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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