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过妈妈,唐思思就一门心思地看电视了。
突然,唐思思和雪说:“雪,我们的阿花被别人抱走了。”
“哪时候的事?”
“就刚才,我出去买菜的时候。”唐思思的眼睛继续盯着电视看,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了出来,好像一点难过也没有。
“那它的主人对它好不好?”
“应该很好吧。我去到拐角时,看到小猫被雨淋湿了,那个人把它抱在怀里取暖,还用自己的阿迪外套给它擦雨,他应该是个好主人。”
“那啊花找到好归宿啦,我们应该替它高兴。”雪也是平淡地说着,脸上没有什么情绪。
“那个人还把猫舍带走了,啊花应该不会认生,应该很快就会习惯新的生活的。”
“应该会的。”
然后她们两个人都沉默了。
或许是两个人都有点落寞,可是又替阿花高兴吧。
阿花是一只流浪猫,在它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它的主人遗弃了。唐思思和雪放学路过看到,就给它弄了猫舍,买了猫粮,她们不舍这只小猫那么的凄凉。看到它亮晶晶的眼睛,还喵喵喵喵的对着自己萌语,唐思思和雪就不舍得不管它。
她们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可以养猫的人,干嘛养着养着又把它丢掉。明明它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萌,说话的声音又那么的动听,它的毛看起来又是那么的顺滑摸起来细腻如牛奶。怎么会那么的狠心呢?
因为她们的妈妈都对毛过敏,所以她们家里都不可以养有毛的动物,于是在她们遇到它的那天起,她们就在拐角给它做了个猫舍,雪家里废弃的破木箱子拿了出来,里面放进雪家的羊毛衫垫的窝,窝的旁边放着唐思思家里她自己暖手宝的套子,在窝的外面,还有两个可乐瓶做的盛猫粮的和装水的。她们还专门买了罩衣,抱猫的时候,她们就穿上,等回到家就洗干净。这样妈妈就不会过敏了。
养了它5个月,突然间被别人抱走,她们心里有点想念,又有点伤感,再怎么说,她们和它处出感情了。
唐思思道;“家里放着的小鱼干怎么办呢?要不自己吃掉吧,不然会浪费。”
“嗯。”
“妈,刚才忘记拿进来了。这些小鱼干今天吃掉它吧。”唐思思从柜桶底搜出那包鱼干,走进厨房递给唐妈。
“你怎么买那么小条的鱼干,买这么小条给猫吃哦。下次要吃买大条的,大的才香。”
“好啦,试吃这一次,如果不好吃下次就不买啦。”
唐思思回到客厅,两个人都默默地看着电视。
早上买菜回来途中,唐思思想去看一下小猫有没有淋湿。可当唐思思进入拐角,看到一个少年,没有撑伞,头上也和自己一样落满了毛毛雨。他穿着白色的外套,白色的鞋,都非常的干净。那少年把猫放进怀里,拉起衣角给阿花擦它身上湿了的毛,神情非常细致,可以看得出来,他很珍惜这一只猫。唐思思走近,那少年已把猫抱进猫舍走远了。空留唐思思站在那块单独干爽的原来放猫舍的地方,望着那个远去的模糊身影,一直看到他消失在毛毛细雨中。
唐思思一直没有看清那少年的脸,只看到一个模糊略清晰的身影,站在雨中,身姿挺拔,剪着寸头酷酷的样子,只是一个轮廓,就让人记忆深刻。唐思思看着他抱猫的身影,第一次觉得一个男孩子可以那么的清新,那么的好看。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到他,再看到阿花,唐思想着。或许他家离这里很近,它还会想念我和雪的小鱼干,以后啊花还会回来这个拐角的。
唐思思和雪不一会,又沉浸在欢乐的偶像表演中。她们就是这样,没心没肺地笑,快乐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两人在一起,就算一句话都没有,她们也不会觉得尴尬。就算另一个人什么话都还没有说,另一个也能知道现在对方是想干嘛。这就是长时间相处相知培养出来的默契吧。
雪知道唐思思欣赏的男生是陈锋,她喜欢他学习成绩比较好,人长得好看,但不喜欢他斯文过头,学校的课外活动他基本不参加,而且唐思思比他还粗鲁,唐思思自己都有点接受不了自己了,所以唐思思背地里总叫陈锋小娘子。
唐思思知道雪暗恋的男生是黎煜,她暗恋了黎煜三年,喜欢他篮球打得好,人长得特别帅,但就是不喜欢他的直。这个直男和雪相处那么久,还以为雪问他物理是真的不懂,这块木头看着雪含情脉脉看着他的眼睛,经常会问雪是不是还没有听明白,是不是要再说一遍。唐思思看着雪幽怨的眼神,经常忍不住哈哈大笑,忍不住感叹黎煜木头的称号真没有叫错啊。
今天下午黎煜有一场篮球赛,她们肯定要去观看的。由于看的人多,所以她们每次黎煜比赛都要和唐妈妈说是去图书馆,要早点吃了饭去看书,不然图书馆的位置要被别人占完了。而唐妈妈每次都很相信她们两个的话,毕竟她们两个的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从来没有让人担心过。
而唐思思和雪也是除了看黎煜的篮球赛,其他时间都是和雪在研究学习上的事,成绩不好才怪,毕竟对于两个人来说,读书真是件快乐的事。
她们选的是理科,她们每个学期开学前一个星期的任务,就是把发的全部书都看一遍,当然,语文太多字了,她们都是看的目录,再挑几篇课文来读。这样刚开学的时候,就很容易学好,为一个学期的学校开了个好头。
以后都是按照书本的大纲来,进行预习和复习。这样忙碌,却很开心,真的让人有在知识的海洋畅游的畅快感。在学习中找到快乐,就根本不需要别人来督促学习了,而且效率非常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