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上的地址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南市地形之复杂以及居民区的弯弯绕程度实在是出乎天赐的预料,他在大街上抓了好几个路人一再确认路线之后才找到了胡子哥生前居住的这一间小屋。
“咚咚咚!”
“请问有人在吗?”
“谁啊?”
老迈的女性嗓音从木屋里传出,天赐也开始莫名的紧张了起来。
“我是王炜在猎人团里的同伴。”
“是……阿宝吗?”
“对,是我。”
老人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微驼的脊背和满头的银丝让人不禁看得心疼。
“进来吧……”
屋子虽小但打扫得很干净,为数不多的家具看着也是那种市面上随处可见最常见的普通货色,整体看起来并不像是有冒险者长期居住的样子。毕竟在永耀城里冒险者的风评并不算好,甚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被认为是邋遢的代名词。
“胡子哥他平时都住在家里吗?”
“阿炜他回来的少,家里没什么年轻人爱吃的东西,还请你见谅……”
妇人的声音低沉又沙哑,中年丧夫已经是对她的沉重打击,好不容易熬到不成器的儿子有了点本事可以顶起家中的责任与负担,噩耗却再一次降临在她的头上,真的难以想象她究竟是怎么扛过这几天的。
趁着天赐还很拘谨的工夫,老妇人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清茶。
“前些日子江团长来过了,阿炜的事情他也都跟我说过了,是我们娘俩命苦,怪不得别人……”
“不是这样的……其实胡子哥他都是为了我……”天赐低着头,强忍着在眼眶里打转的泪珠。
“阿炜这孩子从小就自私,一直到长大了也没改过。”老人温柔地抚摸着少年的头发,“他一定是想了很久才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也相信他这么做也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好啦,好啦……”
在老人的安抚下,天赐逐渐止住了泪水,他从怀里摸出江沉交给他的那块金卡盾和胡子哥的小酒罐,放在了老人的手上。
“这些是胡子哥最后留下来的东西,我今天来也是要把这些都交还给阿姨你。”
妇人看了看手里金光闪闪的物件,笑了笑:“前几天江团长他们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把阿炜的抚恤金给我了,这枚金卡盾,应该是你自己该拿的报酬吧?”
只一眼就被揭穿的天赐又低下了头,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回答道:“是的……”
“我已经老啦,靠着以前的那点积蓄和阿炜的抚恤金就够用了,这钱还是你自己拿着吧。”老人顿了顿,看到酒罐之后她眼里的光泽又少了几分,“你还年轻,正是用钱的时候,当一名冒险者又那么危险,多买些保护自己的东西吧,不要再像阿炜那样……”
凝重的氛围压得天赐有些喘不过气,在来时他还抱着安慰胡子哥阿妈的想法,没成想到头来那个需要别人安慰和保护的人依然是自己。
“我……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以后我还会来的……”
尽管这一次面对的不再是咄咄逼人的妖狼,但天赐还是没骨气地选择了逃跑,然而老人的下一句话让他定住了脚下的步子。
“酒罐也一起带上吧……”
“那怎么行!这真的是胡子哥最后的遗物了啊!”
老人叹了口气,曾经的一幕幕在刻重新浮现在她的眼前。
“打从那个女人把这东西送给他开始,就从来没有离过他的身。可能是我错了吧……如果不阻止他们在一起的话或许阿炜就不会像今天这个样子……”
“是当初胡子哥说过的那个差点就和他结了婚的女人吗?”
“是啊……你把酒罐带走吧……我不想再看到这个了……”
希望之火在天赐的心中点燃,如果如胡子哥的母亲所说,他在最后时候还想到要把酒罐留给自己,一定存在着某种的意图的话,那只可能是希望自己能够帮他把这个定情信物物归原主了吧!
“那阿姨你说的那个女人,她叫什么名字?现在又在何处?”
“我都一把年纪了……哪还能记得这么多……”老人仔细思考了许久,才给出一个模糊的回答,“我只知道她和阿炜从小就认识了,家里好像是开饭庄或者酒肆的……”
“好!我一定会找到她!”
给出一个承诺可以仅靠一腔热血,但实现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要靠着老妇人给出的那两条陈旧的信息在偌大的东市里精确地找一个女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没有姓名,也没有住址,天赐只能拿着唯一能作为证物的酒罐在南市里挨家挨户地询问。
就算他下定了决心,也有足够的毅力,但这依然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何况运气之神也并没有站在他这边。
这一找便是从欧拉当空的午后找到了华灯初上的夜晚。
南市的大部分摊位都供给了城里城外的冒险者自产自销,饭庄和酒肆比起其他三市并不算多。但即使是这样,天赐在花去了足足半天的功夫之后依然还没有找到那个“神秘”的女人,甚至还被几个酒庄的老板当做是前来骚扰老板娘的混混给打出了门去。
既然按照“青梅竹马”的条件在胡子哥居住的南市里找了一圈都没有收获,那就从“饭庄或者酒肆”下手好了。
提到酒肆,那肯定是东市的可能性最大了,于是天赐的身影再一次出现在了被他判定为“危险地区”的东市。
夜里的东市长街比起白天的时候更加的令人沉醉,如果说那群老酒鬼在光天化日之下还知道稍作遮掩的话,那么当欧拉散发出柔和的夜光之时,他们就将彻底无所顾忌!
光是呼吸着混杂了各种各样酒香的空气就已经让天赐觉得头晕目眩,纵使有着强烈的使命感支撑,他的效率也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声鼎沸的东市场街慢慢变得安静了下来。喝得烂醉的酒鬼们不是躺倒在各个店家里睡死过去,就是被至亲之人骂骂咧咧地领回家去。
而天赐也似乎是逐渐习惯了这种让人“陶醉其中”的环境,任凭那些错综复杂的酒气怎么钻进他的鼻腔都没法再让他的神智出现哪怕一秒钟的不清醒。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东市可不比南市,酒庄和饭馆那叫一个多,就这么一家家问下去怕是问到第二天早上也问不完,所以天赐必须另寻办法。
突然间,他想起了在洞穴里度过的那个夜晚,想起了胡子哥曾经把这个酒罐打开又合上,想起了那股充满了洞穴的酒香。
随着“啪嗒”一声,酒罐的盖子被撬开,里面的琼浆已经被喝得所剩无几,只有仅剩的几滴还在散发着淡淡的黄酒香气。
“这是……?”
“一定不会错!”
这酒罐里的香气竟然和他早上买酒时闻到的一模一样!
难怪他当时会觉得这味道有一点熟悉!
天赐把酒罐往怀里一揣,撒开了脚丫子跑向自己白天里光顾过的那间酒肆。
“老板娘!”
“啊呀~~这不是今天早上的小客人嘛~~这么着急难不成是爱上我家的酒了~~?”
“不是的不是的。”天赐咽了口唾沫,把酒罐递给了俏丽的店主,“老板娘你认得这酒罐吗?”
“这……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遗物。”
其实从老板娘的神色变化里天赐就能看出来,不出意外的话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女人了。
“打烊了打烊了!该回家的回家该去别处的去别处!”
“啊?小娟你怎么能赶人呢!”
“是啊是啊!我们酒还没喝过呢!”
“你们都赶紧滚蛋!不然以后不给你们酒喝!”
迫于老板娘的“威逼利诱”,早已喝的是七荤八素老酒鬼们打着酒嗝离开了,而天赐则是被招呼着来到一张稍微干净些的桌子旁坐了下来。
“阿炜,他是不是死了?”
“是的……”
“也是,毕竟你都说这是遗物了……什么时候死的?”
“年前,在天山上……”
“天山啊,死在那种地方也算是对得起他当初的豪言壮志了。”
老板娘小娟用手撑着脑袋,似乎是在回想着当初的往事。
“这个酒罐……”
“你想问是不是我送的?”
“是的……”
“想不想听听我们的故事?”
她把酒罐放在手里把玩了几下,没等到天赐的回答就开始讲起了他们的过往。
“我和阿炜从小就认识了,虽然住的不怎么近,但要说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小时候的阿炜可帅了,街头巷尾里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但是她们都被我给赶得远远的,因为阿炜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现在想想还真可笑,但当时我真的是这么想的。”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理所当然的就该谈婚论嫁了,可偏偏阿炜在这个时候提出要去当一个冒险者,我当然不可能同意他去干那么危险的行当,所以我们大吵了一架。”
“可是我又怎么可能拗得过他呢,从小到大每次争吵最后都是我服软,这个酒罐也是在那次吵架之后我去找他的时候送给他的。”
“嘴上说着是和好了,可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来的,所以实际上我们两个人都知道,我们的感情回不到过去了。”
“尽管这样,阿炜他还是很看重感情的一个人,他在出任务的前一天都会来我这里把酒罐装满,一直都是如此。”
“他明明就是一个不爱喝酒的人,每回都要在巷口子那里把酒倒掉再过来打酒,其实这些我都是知道的……”
说到这里小娟终于忍不住情绪,失声痛哭。
天赐也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是好,这本就是一段他在此前完全不曾知晓的过往,他又如何能有妄加评判的资格呢。
时间一晃,一刻钟过去了,伏案抽泣的老板娘止住了哭声,抄起酒杯就往那殷桃小嘴里灌入一口黄汤。
“所以,这酒罐你打算作何处置?”
“啊?”天赐先是一愣,随后赶忙回答道,“我今天来就是打算要物归原主的。”
“物归原主吗?这酒罐是阿炜亲手交给你的?”
“算是吧……”
见天赐神色略显酸楚,听闻了太多人世浮沉的老板娘小娟自然不会多问,她也相信能为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做到如此地步的天赐不会是个坏人。
就在这时,一个手里抱着布娃娃的小女孩儿从酒肆深处的厢房里走进了大堂。
“阿妈~~我睡不着~~给我讲故事嘛~~”
女孩儿嗲声嗲气的,可爱非常,然而听到这话的天赐下巴都差点落在地上。
这女孩儿居然管老板娘叫阿妈!那岂不是说明……
“小莹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屋子里去!等阿妈把这里收拾完了就去给你讲故事!”
“好~~”
天赐的下巴还没收起来,小女孩就已经蹦蹦跳跳地回房间去了,
“那……那是……?”
“是我的小女儿,让客官见笑了。”
“没事!没事……”
“这孩子就是太黏我了,把她阿爸都嫉妒坏了呢~~”
“是啊……哈哈哈……既然东西已经送到了,那我就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来买酒!”
“要常来哦~~”
天赐当然知道自己笑的很尴尬,所以他刚一出门就逃也似的一口气跑出去千八百米。
胡子哥的老相好不光结了婚,甚至还有了女儿,这件事对他的冲击实在是有点大,他必须得好好缓一缓,仔细梳理一下这件是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夜深了,在东市长街里飘荡了整整一天的酒香逐渐淡去,清冷的空气让天赐发热当机的脑壳逐渐恢复到正常工作的状态。
“或许从什么时候开始,胡子哥自己也后悔了吧……”
“多好的一段缘分,却因为一个虚无缥缈的所谓梦想……”
“珍惜眼前人啊……”
又是糟糕的一天,各种意义上的糟糕。
而当天赐带着新的人生感悟回到宿舍楼下的时候,看门的刘大爷居然在楼梯口等着他。
“你这小家伙整天神出鬼没的,想找你都找不到哇!”
“找我?有什么事?”
“有你的信……”刘大爷撇过有些发红的老脸,“一个月前的了……”
合着这看门大爷是把这封被送来要求亲手交给天赐的信忘了一个多月!
难怪平时这个点里早就打起了鼾的他今天一等再等,硬是等到了凌晨才回来的收信人!
天赐也是一阵无语,不过考虑到这一个月里他压根儿就没在学校里待几天,刘大爷找不到自己属实正常,所以他也没有理由冲着人家乱发脾气,于是和和气气地与刘大爷随便攀谈了几句之后才拿着信件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令他意外的是,信是雷潇写来的。
原来在他出发去往天山之后没几天,天辉学院一年一度的十强争夺战就开始了。
顶着“雷之女王”的名号,雷潇打破了武修部三连冠的梦想,一举夺得本届十强争夺战的首席,同时也被军部派来挑苗子的领导看中,被提拔进了东特王国最核心的军部——龙隐军部。
被提拔进军部作为重点苗子培养的雷潇理所当然地提前了毕业的时间,跟着军部的相关人员直接去了龙隐城。
虽然不管是在十强争夺战之前,还是在拿到首席决定提前毕业之后,雷潇都不止一次地来找过他,但每回都是无功而返,所以最后她只能以信件的形式告知天赐她的去向。
“好事,好事呀!”
天赐由衷地为雷潇感到高兴,但同时也为自己又失去了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而无奈。
他本来朋友就不多,这么接二连三地分别之后他发现自己身边甚至连一个可以倾诉心声的人都没有了,最近的都是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应野了,这难免让他开始怀疑自己这穿越是不是打开方式不太对。
辗转反侧的一夜过去了。
又是同样的清晨,天赐披着斗篷带着兜帽,徒步穿过几乎整个灵修部的校区,来到了一道人迹罕至的大铁门前。
正是这道铁门将天辉学院的武修部与灵修部彻底分开,两个学院极端的对立导致建校几十年都来极少有人在这道铁门处往返。
他左右看了看,没人,然后推了推铁门,居然没锁!
喜上眉梢的天赐微微发力,将铁门推开一个足以让他走过的小缝。
“你偷偷摸摸跑去武修部干什么?”
突然传来的声音吓得天赐一个哆嗦,瞬息而出的冰镜全方位护住了他的身子。
而等他定睛一看,才发现刚才还完全没有人影的空地上凭空出现了一个坐在小马扎上的老头。
“我问你话呢,大清早的偷偷摸摸跑去武修部,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想去锻炼身体……”
天地良心,这回天赐可没有半点说谎。
在天山之行以后,他就深刻意识到一个强悍的身体是以后冒险所必须的基础,所以他在新年到来之前就定下了每天都要去武修部锻炼身体的计划,只不过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小几天而已。
“锻炼身体?你一个灵修,要去武修部里锻炼身体?”
眼看这神出鬼没的老头居然不相信自己,底气十足的天赐难得拽巴巴地反问道:“不行吗?校规里又没写灵修就不许锻炼身体。”
“当然可以,只是你这装束不太合适。”
“装束?我穿什么衣服锻炼身体也要被管着吗?”
“当然~~”
那老头平伸出右手,只一个空抓,天赐身上的披风连同兜帽一起被“吸”到了他手里。
“既然要锻炼身体,那这掩人耳目的披风就先留在我这里吧~~”
“奇怪的老头,你要就给你好了。”
天赐穿披风其实也只是防止被被好事之人看见,毕竟灵修部里还是有不少人会待在修炼场里熬夜修仙的。
既然他现在人都已经到了武修部门口,那这件披风的使命就结束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再拿就好了,甚至丢掉也没什么所谓。
“嘎吱!”
锈迹斑斑的铁门被推开。
迎着耀眼的朝阳,天赐来到了天辉学院的“亲儿子”——武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