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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少年始知愁滋味

满山烂漫春来早。

少年也开始有烦恼了。

大叔离开城山之后,就将这儿交给阿狗了。少年一开始很兴奋,信任和责任是相承的,少年喜欢被人信任,也想不辜负这一份信任。

分别那天阿狗问他,大叔,这趟出门,什么时候回来?

大叔笑着揉揉他的脑袋,阿狗啊,大叔这一趟走得远,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回来。阿狗你要好好活着呀,这桃园以后就交给你打理了。

看着少年黯然的神色,大叔笑着说,阿狗啊,这么久多谢谢的照顾呀。以后遇到喜欢的姑娘一定要向她表明心迹。喜欢一个人,一定要勇敢的说出来呀。

大叔替他捋平衣衫,语气郑重的道,分别在即,也没有什么可以留给你的,这片桃园就赠予你好啦。你心性不错,本想着将我的剑法传给你的,但是我后来发现,你体内有一股真气与之冲突,也就打消了这个念想。你和这里的人是不一样的。你一定有父母家族,只是因为不得已的原因他们才把你留在了这里,你也莫要怨他们,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寻找到他们。方便的话给外边的世界说一句,桃花剑仙,其实是很讲道理,很好相处的,就够了。

大叔拍了拍阿狗的肩膀,以后哪怕一直还是一个人,也要好好的活下去。就转身离开,一步三丈远,带动飘零随风的桃花荡漾于漫空。转瞬即逝。

不过,他还是那个聂大叔,不管是不是什么剑仙与否,都是自己唯一的聂大叔。

八月初七,上朔月。

农历七月初七,乞巧节。

出了城关,眼前便有一山,一座大山,少了一面山崖的大山。

到此地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欲拜入神仙门下一步登天的俗人,一种是与拜访神仙路人谈买卖的商人。一开始有附近住户在山脚搭起来几间铺子,但瞻仰拜师的一多,一来二去反倒是陆续多了很多茶棚、酒肆。山上神仙大度,不多加限制,就任由他们往来买卖。

有一位青衫白衣的男子,背负箩筐,左手拎着一柄无剑的青竹剑鞘,戴着一顶破烂的斗笠,出城关一路走来。

身材高大,走路极快。

瞬息之间,就径直走入一间用茅草、麻叶、瓦片搭建的极简易的似窝棚一般的茶肆里。

极寻常的椿树木板支的桌子,树墩子做成的椅子,一口大壶在土灶上烧得沸腾,冒着白气,一根芦苇长长的伸进壶口,滴答滴答的运输着泉水。这便是可以供应上一波几十号人喝上茶水的大壶。

茶虽是粗叶大茶,带着明显苦涩味道,但水倒真的是好水。这山名望朔,山根天生一泉眼,出巉岩隐于砂砾之间,非苇杆、竹筒无以引渡。但妙就妙在这取水一事上,常言说滴水石穿,这水倒是生的娇贵,即使挖开砂砾之土也难见成潭,若以铁器、金银之器装置竟会沾染上铜铁之气,非竹、苇草木之属不可得。引流一事倒也急不得,一刻一滴,滴答滴答,如刻计时一般。

等待,本就是一门学问,有人害怕看不到演变脉络,无法预测走势,总是无法顺着自己的计划;有人就喜欢环环相扣、生生不息的多变局面,以不变应万变。江湖上以前有个人——人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就极为喜欢多管闲事,喜欢扑所迷离的局势。

有好茶之人为此竟结庐定居,只为那一杯茶水滋味,岂不是犯痴魔怔?

有人善钓,食宿漂泊于江河一叶孤舟;有人喜游,足迹遍布山河千山风尘仆仆;有人于峰顶观云、有人在山涧看洪,更听闻那钱塘江一线浪潮,弄潮儿勇立浪头。

生命不易、年岁有限,诸般行径岂不如暴殄天物行径?众心各异、众口不一,先贤道主曾言道法自然,又讲无为一篇,若非视野极广,必成妖言惑众言论。

客官,喝茶还是喝酒?

登山,还是饮酒好。

茶棚伙计心情大好,毕竟酒比茶贵,可以多赚上几枚大钱。

一只粗碗,不带釉彩素色的大瓷碗。

打开一坛用红布塞封着的酒坛,哗啦啦的酒倒进了碗中。人们常说,茶倒七分满,酒倒十分满。无论是大酒楼、家中宴请,抑或是如此间乡野茶肆,大都遵循着未约定却一直延续俗成的约定。

规矩二字,契合天地运转大道,敬畏之心,立身之本。

客官,酒来了。一大碗酒,还赠一小碟的花生米,倒也贴心,也算是对于比市集贵上三枚大钱的弥补。人心很有趣,宰客也是有门道的,让人被宰了还觉得厚道,这是很了不起的本事。

茶肆中的江湖佚事大概就像是茶泡六七遍的余味,索然无味,却也不同于纯粹白水的寡淡。偶然间要有如一碗酒喝到最后缠绕喉咙甘洌的轶事,那便足以吹嘘上大半年光景。至于酒到底是不是甜的这个问题,大概不是人人的答案相似。但是这余味是个细细咀嚼思索的事情,浸淫此道倒也极有意思。故事靠酒,而通过口口相传的憧憬、崇拜美化过的事物,更诱人,如女子欲拒还迎、欲遮还羞。

江湖也要有梦想不是,只要豪气在,便还是那个千百年来更迭犹存的江湖。变坏了,太好了,都不算好;快意恩仇、正邪两立,相互制衡之下才不至于成一潭死水。一口池塘,鱼虾鳖蟹都应存在,至于搅动风云变幻的人物,何尝谁说得清就不是垂钓老叟铁钩上的一尾大鱼?大鱼也罢,水草也罢,身处这一方荷塘中,活总比死要更努力,淤泥拽着你往下沉,你便只能使劲,使出全身的力气往上拔,此消彼长,正邪亦如此。

十二年前那个一拳打塌了半座山崖的女子武宗。江湖人,念念不忘热议不断。痴醉武学的自然在讨论那一拳的神韵,一拳之下山河震荡,多么畅快豪气的事情,若有人想讲道理,便坐下来讲道理,若道理穷尽、或道理无用之际,便是一拳递出,教你此道理认还是不认。

江湖人总结成一句俗语: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江湖重来念旧,江湖自古绝情。

至于寻常百姓、书生、商贾,甚至盗贼、响马、乞丐、骗子何尝不也是这个江湖中的一部分,虽然微末,虽然没有高深的武功、名门庇护。遇到大侠,一伙盗贼、响马极可能片刻丧命。但是,对于江湖的向往,对于豪情的倾心,又为何不是人人的权利?

故事有真假,足以悦心便是有趣故事,若能启志更是不可多得的神来之笔。

在他们的眼里,便没多少强势不讲道理的一拳之威,为什么她要做出这样的行径,是受了委屈吗?是被人负了心泄愤吗?他们比较难理解一个女子为了自己所爱的男子出头这种事情,难道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吗?在他们的观念里,女子便是谨记三从四德,只需相夫教子即可。但是你要是搬出来穆桂英、花木兰这些例子,他们会说你杠,逾挪出一堆牢骚跟借口来,似乎女子若是比男子强了些许,便是一件很耻辱、可怕的事情,更是羞于与人提。

女子深情时,山海不可隔;女子无情时,日月映无辉。

那青衫白衣的男子摘下斗笠,伸出左手三指粘住碗沿,轻轻呷了一口碗中酒水。“小二,这些人都是去神仙宗的吗?今天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

末了,还来了一句,这酒水不错,千金难得,值得慢慢品味。然后就一仰头咕噜咕噜的喝干了一碗酒。引来店小二直翻的白眼,酒好不好自己能不知道,不知道掺了多少水呢,至于口中说着慢慢喝结果却如乡野之人牛饮一通,心中委实诽谤不已。

真是个满头白发的鲁莽糙汉子。

那小二也是机灵之辈,权当又是一个怀揣江湖梦学了三两招就游历江湖的傻子,心中还想着老子是大度,不屑于与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计较多少。

只是看着面相屹然已立之年的人了,这光阴才开始游历江湖是否晚了一点,再者这看似反话的夸赞,小二心里也是气结无语。有这么不着调的人嘛,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人小年轻游历江湖,关键是长得不俊俏还非要穿得一身白、头发还染成白的,这不是闹嘛。遇到哪个心情不好的江湖大侠,一通打杀了也正好,不必再走这般举日无定,颠沛漂际的江湖之路了。学什么不好,非要学人游历,偏偏还好巧不巧的跑来这神仙宗——大伙好汉扎堆盘踞的地界。

小二哀嚎一句,想死的人总是死不了,一心求生的人总是死得不明不白。

先生,那神仙宗宗主今日大宴四方,好像是要收门下一个天赋根骨极佳的弟子为义女,很隆重的。。。

旁一桌子已经打开了话匣子。小二见那人脸色更黑,神情愈发凝重,便悄悄地咽下去了后面的话。

“好买卖,真是一笔好买卖。杀人诛心不过如此。”既然你们觉得半座山崖的坍塌只是隔靴搔痒的话,不妨,这回送份大礼如何?讲了太多道理,也想尝一尝不讲道理的滋味。”

小二愣愣看着这个男子气势一节一节的攀升,极不出众的相貌、没一点高手的风范,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身形高大,可为何这会儿有种心悸的压迫感,很奇妙,很吓人。

客官,小点声,喝了一碗酒咋就说胡话了呢。真不是我有意要涨他人志气灭你威风,委实那神仙宗确不是一般人能够叫嚣撒野的地方。这小二人倒也不坏,听了一席话反倒是没有奚落,只想是这客人确实不善酒量,自家陈酿确实也会醉人,正苦恼这人酒品极差,喝一碗酒就开始瞎咧咧。

那男子依旧笑容和气道,“不打紧的,我一向很有自知之明的,保证不会连累小哥的。”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有一群人三五个人悄悄包围了过来。领头一人虽是俗家衣着,面容柔美、眼神冷漠,步履沉稳,不佩刀剑,看来应该是横练一类的功夫,只不过这妖冶男子接下来开口讲的的每一个字,都像是针扎在每个人的心上。

“哦,听阁下口气,是要问责还是滋事呀?”看似语气和善,偏偏倒是把所有退路堵死了,任你怎么选都是错。江湖名门可不就最擅长做这种诛心的事情嘛,把你逼上绝路然后开始主持所谓的公道。

“问责?呵呵,道理先前已经讲过了,这次就不准备讲了;至于是否刻意滋事,也算是,也不算是。”

一时间,剑拔弩张。小小茶棚里人人避之不及。

“哦,今日我师门极为隆重的日子,还请。。。”那男子话还未说完,只见那男子拿起桌上的斗笠戴上,丢下十枚钱币,抓起青竹剑鞘飘然出门,一步三丈、五丈,继而身影消失。

身后似跟班一男子说,“咱们这是撞着鬼了?”

“给山上传信,快给山上传信。”那男子似乎是羞恼自己被人无视,也是有所预感一般总感觉应该还有什么事情发生,神情一瞬略显紧张,片刻又松弛了下来,今天的山上,似乎全是高手呀。

“仙师,那人什么来头,咱们山上人能应付过来吧。”一个身位落在后面,明显是刚收不久的跟班,小声说道。

话音刚落,便给一道劲风劈成了两半,撒了一地的血肉。一帮跟班明显都抖了一下,身后立刻就腾出了一块空地,太靠近棚边的人还撞到了绑扎的柱子,整个茶棚跟着也摇摇晃晃。

台阶,青石凿刻成的一阶阶山梯,笔直的插入山体,延伸到了山颠,若站在高空宛如一条剑痕。不过在片刻,这坚硬的石阶上当真就出现了一条破碎的痕迹,斜斜的仿佛断垣横拦在山道上,沟壑里布满了青苔,周围都是齐腰截断的树干,上面又生出了新枝。果然在时间面前,什么都会被磨平,什么都会被覆盖。

血肉会养育豺狼,尸骨能孕育萤火。每一个更迭轮回的死,都是一种新生的延续,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不止。

那斗笠男子此刻俯下身,用手掌摸索着山道被时间愈合的伤疤,毕竟已经过去十二年了,时间啊,真是冷酷无情。

有一柄剑,深深的插在碎石堆中,剑身、剑柄爬满苔蔓。

那时,便是在这沟壑面前,她轻轻的一掌将他推下山脚,用剑在身前划下了一条沟壑,一斩两断,死生无关,恩断义绝,此生永隔。

修道之人不愿多语,呈口舌之快;唯恐一语成谶,影响道心之根本。

她说,聂远,永别了。此生再不相见了。

便就当真不再相见了,哪怕,哪怕其实那一役之后回到城山之后,她在镇中经营酒楼,而他深居莲花峰,十二年间种满群山沐春桃花。相距不过百里,若凭心神细查,定能发现感应。

但是,十二年,她真的只是做了寻常人,藏起了那一拳打崩山崖的气魄,藏起了蒙儿被当作质子的满心悲伤,也慢慢淡忘这个,剑法不怎么样,性情更不怎么样,酒品更差的伪剑仙。

而他,结庐而居,一直在练剑,从第七式到第八式,第八式到第九式,再到第十式。十年磨一剑,十年习得三式剑法。修剑心、藏剑芒、证剑道,终究是再难突破分毫。

直到遇到那个叫阿狗的小孩,先天纯洁的心灵,浑然天成的善意,璞玉未雕的敬畏之心。他都看在眼里,在这个纯粹的孩子身上,他发现了这些年,自己缺失的是什么。

他不敢想,一直深埋心底的就是蒙儿,自己的女儿,至今还困在神仙宗。

而坐镇神仙宗的是一位大剑仙,天底下排行可进前三的大剑仙。

大道相争,剑道气运不过尔尔,当世剑法第一那人独占了八斗风流,天下剑士茫茫争那二分风光,也是可怜至极。

种了十年桃花,其实他并未看过花开,每年春天,他便自寒鸦渡入山谷,经大江去往离此处三十公里之外的青城山。

青城山,当世有名的道家仙山。

他一走四月有余,任花开花谢,任结桃落果。

每年往复,似乎种树是他的执着,死活则是天意。

二年前,那个看到满山桃花而惊讶到眼神呆滞的小孩,他稚气天真的话语反倒是令他的心结隐隐解开。

若我以漫山繁花、十里春风作剑,可否?

孩子天性烂漫,在寻求同意之后,一蹦一跳的穿梭在桃园之中,东看看,西瞅瞅,好不自在。那孩子只远观绝不触碰花瓣,更不必说摘上一株半枝。

小心翼翼,唯恐他人介怀么。

何曾相似的一幕,不同之处在于,这孩子只是担心被赶出桃园,只是单纯的不愿意惹人气恼;而当年的自己呢?那个站在雨中听着各种嘲讽奚落的时候,是否是一样的心态呢?

呵,剑仙,桃花剑仙,剑仙,也不是真仙人。

恍惚,又是那个暴雨天。

聂远,既然名字作远,便有多远滚多远吧。

我们府上,连自己族人都容不下,更容不下一个外人的,养条狗还能讨主人欢心摇尾乞怜,我实在想不出要你有什么用?莫不是你也可以学那畜生一样摇尾巴?

不同面容下的笑声,宴会的礼乐声,酒盏相撞清脆的玉击之声,以及隆隆的雷鸣之声,从面颊流淌滴落的雨水声,牙齿与唇紧紧咬合血液咽回肚子的回声。

他冷冽的声音不算大但很平静,我是一名剑客,待修剑有成,我可以保你们家族至少一甲子诸事无忧。我可以杀人,家族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我可以成为一把剑,锋芒必显、所向无敌。

剑就握在手中,是杀伐亦或者守护,也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了。想通了这其中的原委,便就可以凭借有恃无恐的赌本,肆意下注了。赌对了,一本万利,错了,也有何关系呢。

本就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这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你们难道不愿意给以后多加一份保障?

酒宴一瞬间欢笑声为之一凝,哗哗作响的雨声,铺天盖地的闯进了所有人的耳朵里。

湿气极重,如同沾染了晦气。

雨中剑客被一掌打得吐血不止。

“聂大叔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们老板娘。”面对忽然就蹦到眼前的同龄人,阿狗下意识后退了一步,怯生生的说道。

当那个叫冯阿狗的少年第一次踏在怕客来客栈门前被洗刷的干干净净的石板上的时候,其实他很害怕的。这么大,从没下过山,以至于见着簇拥的人群,各色华美的服饰,无不充满着惊奇。但是少年倒也不羡慕,更谈不上产生自卑情绪,毕竟别人的东西终归是别人的,自己拥有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一想到那一大片山的桃园,少年就忍不住咧开嘴傻笑了,末了吞吞舌胎生津的口水,充满了希望。

“桃花好看,桃子好吃。快快结果子嘞。”

而此刻,两个少年,一个站在门口,一个正欲往出冲。大眼瞪小眼,相互打量着彼此。一个是自小在山里长大的瘦小野孩子,一个是为所欲为的“恶奴”,自然免不了相看两相厌,保不准有人已起了作弄取乐的心思。

而那对夫妻,不论有意还是无意,至此两个孩子的命运相遇到一起,纠缠不清。

山风带着花香,漫空飞扬。

娟丽的笔迹写在泛黄的宣纸上,横竖折叠。一只如温润白玉般的芊芊细手展开了信笺。

见字如面。

我今天还是没有来。

有个人给我说,别后悔就行。

我便有了这临别之言。

不是因为被谁说服,而是我情愿的。

没有人可以逼我做不情愿做的事,有过这种念头的人,都死了。

人说缘分,大抵便是:

十年修得人潮过,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况且七年之恋,十年所思难见,当得起修百万年、千万年。

吾今日只讲片句,

十二年之期圆满,我要去神仙宗讨回说法,

我只求再争取确认一番。

我爱你,一如十九年前那场寒鸦渡的相逢。

我不曾真信奉佛家修来世之说。下辈子的事,就留给下辈子再说吧。

我讲道理,也有不讲道理的时候。大不了,试一试桃花剑这回可还锋利。

而接回蒙儿之后,以后剩下的路,咱们一起走。

你若要浪迹江湖、瞻仰侠义之风,我不妨陪你从长白雪原一直到南海蓬莱仙境,从漠北到江南水乡,从北到南、从西到东,访名士、瞻古迹;你若只是喜欢寻常人家,就垦几亩良田、耕种织布,养上一笼舍的小鸡、在门前挖一方池塘,晨出暮归、粗茶淡饭;你若当真憧憬那虚无的武林盟主之位,我就不妨拼上一拼,争一争那武林第一的名头,哪怕,哪怕身死道消,至少每年有我一祭、带酒倾述这些年的如意与否。不也快哉?

若是,你深思熟虑的慎重结果还是不改由衷。

也罢,我同样接受。

江湖儿女,本就无拘小节,更是想爱便爱,想恨就恨。

你便继续守着你的怕客来,我便做我的桃山农夫。

少年时曾扬言要做天底下第一等的剑客,手执三尺青锋,与人讲道理,讲不通道理的时候,就拳脚上见真章,一剑刺他个透心凉也未尝不可。碰巧遇姑娘,便觉得天下第一又如何?怎么能比得上你眼中的笑、嘴角的酒窝,眉梢轻轻跳动的心悸。便觉得这世道忽然明朗了许多,正如拨云见日、正如夜风吹散乌云时一轮皎皎银月。

今天与你言谈,不是吵架,也不是哀求,仅仅只是问你一句话。

你想好了吗?

近期,我将离去。

每个决定,都必须为此付出足够的代价。好坏吉凶与否,时间会见证。

赌,也分大小。赌运,也有盛衰。

每个人都没有权利为他人做决定,也不可私自改变他人做的决定。

当年之事,因吾为友强行出头而招致灾厄,然历经十数载磨砺之苦,昨日之事犹在眼前,然此心终究不改亦不悔。

本我如此,何缘变之?今日若再做选择,依旧会如此。

若娘子,依旧怨我致蒙儿于凶险之地,十数年母子难聚,更不说长生之伴。怨我,确也委实该怪。然此事于我大道相契,我心相连,难道世事就不该如此。

这十数年我常想,如何送你一件世间无二的礼物呢?

我于一个黄昏看到山崖间一株桃花盛开,忽然间就明白了,开怀大笑。

不妨用漫山烂漫、十里桃花作嫁,可否?

乘风而起便是世间独一的花海,若愿待它花枯结果,便是世间最大的果园。

草木之气运、山林之所本。

连同我一颗涅槃道心都赠予姑娘可好?

赠予那位相逢,便打落一江桃花的姑娘。

小桃花,当爹的总得把她带回来不是。

修为太慢也仅仅天人一线,何妨呢,

天底下人只知道一个女子武圣打塌了半座神仙宗,全身而退。岂不知那一战后就道心崩塌,心脉尽碎。

也该知道,那个使剑的男人,剑法还不错。

喜欢桃花,偶尔还喝酒。

酒品不怎么样,喝醉了总爱吹嘘自己有位世间顶漂亮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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