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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是羊》02

【六;牙买加】

这匹狼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居然敢向它发动攻击,要知道,它可是狼啊,我可是羊啊。

但是,在我雷霆般的一击之下,它身上一连出现了几道伤口。

对了,这是一匹老狼,很廋,毛发朿起,在我连环攻击之下,它招架不住,屁滚尿流的逃跑了。

“别跑。”

我哪里肯罢休,见它逃跑了,我赶紧追赶。

不过,这匹老狼、别看它是把老骨头,跑的还蛮快,连我都追不到它。

追了很久之后,我气喘呼呼,实在追不到了。

“这次算你走运,别再让我碰见你。”我大声警告它,然后调转身子往回赶。

当我返回原地时,牙买加早已死了,身体正在慢慢的冰冷,慢慢的发硬。

怔怔看着牙买加的尸体,我的视线模糊了,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是真实的。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身子、心脏都在发抖,好像天空也在发抖。

“牙买加!”

我悲伤地大叫着牙买加的名字。

但它再也听不得了。

我喃喃地趔趄着,仿佛流光溢彩的天空、也变得像我的心情一样黯然了。

好不容易,心情才缓缓平静下来。

心情缓缓平静下来后,我在干巴巴硬邦邦的沙地上刨了一个坑,由于土质的问题,这个坑刨得很不易,我前后四条蹄都刨出血了,指甲都快要刨掉了。

但我丝毫感受不到疼痛。

因为,我这颗滴血的心更疼,我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匹老狼,将它活活杀死,为牙买加报仇。

将牙买加埋葬好后,我在上面撒下了花草的种子。

“牙买加,你好好在这里睡吧,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我发誓,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羊神,我不但要报仇,还要让老爸老妈和牙买加都复活。

临走之前,我仍然反复凝望着这个小小的土丘,仿佛牙买加并没有死去似的。

…………

…………

【七;冤家路窄】

晚霞绚丽多姿,垂挂在天际的太阳渐渐西沉下去,辽阔的撒哈拉大草原上开始安静下来,但芒草和枯叶仍然无风自动。

在茫茫草原上,有一只孤独的羊,它拖着孤单的背影,有气无力的往西边的方向前行着。

不用解释,它就是我。

时光匆匆,一晃三个月过去了,在赶往西方的路上,为了减少危险,我尽量避开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谢天谢地,我安然无恙。

我想,这一定是老爸在冥冥之中保佑了我,否则,对于一只被驱逐出部落群体的食草动物而言,在危机四伏的大草原上孤独地走了这么多天,却一点事儿也没有,这是一件多么难以置信的事情啊。

要知道,在这片残酷的生存环境中,好多形影单只的食草动物,不出一天的功夫,就直接变成了猛兽们拉出来的大便了,而我,却毫发无损。

当然,作为一只羊,竟然秒杀了两只卑鄙下流的鬣狗,又赶跑了凶残歹毒的狼,自我保护能力自然是绰绰有余了。

大家可以这么认为我的实力,但我想说的是,哪怕我再身怀绝世武功,但身份也只是一只羊,羊就是羊,始终成为不了狼。

我之所以能成功的干掉那两条可恶的鬣狗,打跑那匹凶恶的老狼,完全是因为在牙买加遇难的时候,我充满了仇恨的力量。

然后,这种仇恨的力量切换成战斗力,爆发了出来。

这种现象确实很罕见,但不是不可以解释,就好比人类世界播放的某些科幻电影或者玄幻电影中的、那些很狗血的桥段一样,当某某在绝望的时候,哪怕平时再普通,但到了这个时候,很有可能也会变得十分强大。

这就是潜力。

另外,这些鬣狗和狼也太轻敌了,这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它们因为太轻敌,结果,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先下手为强了,否则,我也没那么容易得逞。

骄兵必败,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

作为一只形影单离的羊,我的处境很危险,所以,我必须尽早的赶到阿拉伯山脉。

就这样,我一边看着五颜六色的天空,一边呼吸着风儿的清香,一边吃力的往前赶路。

我不知道离阿拉伯山脉还有多远,但我毫不气馁。

是的!哪怕路途再遥远,但距离始终也是有限的,我只要往前多行走一步,终点就会离我更接近一步。

撒哈拉大草原的昼夜温差特别大,相差了好几十度,随着夜晚的来临,温度陡然下降了。

这是一片不毛之地,我又饥又渴,很想眼前出现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汪清澈甘甜的泉水,可不知道什么原因,越是往西走,环境就越恶劣,已经好多天,我都没享受过嫩草的味道了,真想好好的大快朵颐一顿。

走着走着,前方出现一棵大树,是一棵郁郁葱葱的面包树,在晚霞的照耀下,好像连树叶都闪耀着绿油油的光芒。

我很激动,真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还有这么大的一棵面包树。

该不会是为我准备的吧。我美滋滋的这样想着,赶紧屁颠屁颠的走了过去,当快要到面部树跟前时,我又小心翼翼的环顾了一下周围,见没什么危险,赶紧像饿狼扑食一样的扑了上去。

“真是太好吃啦。”我垂涎欲滴,张开大嘴,开始狼吞虎咽。

问题是,这么棒的美味佳肴还没来得及享用几口,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呼救声。

虽然口音不同,但一听就知道,是我们羊族的呼救声。很动听,但惊慌失措,像是一只未成年或者刚刚成年的羊妹妹。

“有木有搞错啊。”我赶紧在树后面躲了起来。

很快,一只羊像惊慌失措的跑了过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是一只很美丽的羊姑娘,除了母亲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小母羊,虽然它吓得是花容失色,但依然掩饰不住它那天仙般的美丽,尤其是那珍珠般的眸子和洁白无瑕的羊毛,使它无比高贵而又圣洁。

说真的,这个时候,在心理上,我对食肉猛兽仍然有一些惧意。

也就是说,虽然上次打败了两只鬣狗和一匹老狼,但我仍然想尽力的避开它们,不跟它们正面冲突。据科学家分析,在食肉动物面前,食草动物的这种惧意是与生俱来的,是根深蒂固的,食肉动物在食草动物面前天生就拥有这样的心理优势,像野牛、大象它们,如果单论武功的话,狮子和豹子都不是它们的对手,但在小小的鬣狗面前,它们又会感到害怕,为什么呢,因为人家是食肉动物,它们是食草动物,食草动物对食肉动物的害怕,不知道在多少个恐龙时代之前就已经形成了。

何况,我本来就是羊族中的胆小鬼。

“好可怜啊。”我想袖手旁观,因为除了害怕之外,我还要早日赶到阿拉伯山脉寻找羊神,向它学法术,替我老爸报仇,将我老妈救出火坑。

“救命啊,救命啊!!!”

“别跑了,小妹妹,不要再做无谓的体力耗费了,你再跑也会被我吃掉的,嘿嘿嘿。”

“救命啊,救命啊!!!”

“乖,小妹妹,别跑啦,别跑啦,你就乖乖的让我吃掉算啦,哈哈哈。”

追赶这只美丽的小母羊的是一匹狼,也是一匹面目狰狞的老狼,它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似的,一边优哉游哉的追赶可怜的小母羊,一边用不阴不阳的声音挑逗人家。

忽然,我发现这匹老狼的身影和声音都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当我想起了它原来就是杀死牙买加的那匹老狼时,就立马打消了置身事外的想法,而且,也什么都不害怕了,什么胆怯心理,什么杀父之仇,在牙买加之死的那种悲痛和仇恨的面前,这些都不重要了。

“小妹妹,闪开!”

我大叫一声,跳了出来,挡在老狼的前面。

“我操!”

老狼猝不及防的吓了一跳,但是,一见是一只羊挡住了它的去路,立马换成一副凶巴巴的嘴脸。

“你TM的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啊,敢挡你狼大爷的道。”老狼凶道。

“你别得意,是谁活得不耐烦了还不一定。”

“我靠。”老狼哈哈大笑;“你TM的这个牛皮吹得也太夸张了吧!好吧,既然你活得不耐烦了,本大爷就连你一起吃掉。”

道完,老狼恶狠狠的袭来。

我分外冷静,不敢怠慢的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因为我知道,狼这种食肉动物最擅长的就是偷袭了,跟它们这种卑劣无耻的王八蛋相斗时,千万不能讲什么武德,否则,你都不知道怎么死,所以,老狼在袭来时,我赶紧闪开了,闪开后,我又赶紧朝它身上反扑过去,要知道,我也正准备偷袭它呢,谁知道被它抢先了一步。

这匹老狼这次很精明,逃过了我的反扑,经过几个来回后,我居然没有取胜,但是,它也没占到半点便宜,不过,它认出了我是谁。

“原来是你……”老狼惶恐不安的看着我。

“对,就是我,想不到是不是,真是冤家路窄啊。拿命来吧!我要替牙买加报仇。”我说,然后又扑了上去。

这只老狼胆怯了,又想反抗,又想逃命。为了给牙买加报仇,我自然不会让它逃脱了,哪怕是同归于尽,也要为牙买加报了这个仇。

又经过几个回合后,我终于将老狼打趴下了,我咬住了它的脖子,狠狠一口咬断。

将老狼咬死后,我感到很疲惫,吃力的站了起来,不过,看着它血肉模糊的尸体,我触景生情的又想到了牙买加的惨状,要不是这个老家伙,牙买加还活得好好的。

“牙买加!~”我仰起头,痛苦的大吼一声,这时,老天爷仿佛也在配合我的悲伤似的,忽然打了个炸雷。

周围刮起了一阵阵清冷的风,泪水使我的视线变得模模糊糊,我还是不解恨,我也要像这些食肉动物对待我们一样,喝光它们的血,吃掉它们的肉,我要用这种方式为牙买加、我老爸、我们拉美部落、我们所有羊族、以及惨死在这些食肉动物嘴里千千万万的食草动物报仇。

“咩!!!~”

我对着远方,大叫一声,然后,开始吸允老狼血管里面的血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渴了,还是因为其它的原因,反正,当老狼血管里的血液流入我嘴里时,居然感到宛如一股股甘泉沁入我嘴里似的,没想到狼血的味道居然这么美妙,我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喝得心满意足后,我又撕开它的狼皮,开始吞噬它的肉……

那只美丽的小母羊呢,没有跑远,而是不安的站在不远处观战,刚开始,它见我这么勇敢,而且还会又扑又咬,作为一只羊,跟狼打架还居然占了上风,它感到很不可思议。

现在,我将老狼咬死了,而且还喝它的血吃它的肉,这只美丽的小母羊就更感到不可思议了,都搞不清我到底是羊还是狼,要不就是另一种它从未见过的异类。

“别怕,我也是羊。”吃饱喝足后,我擦了擦嘴边的血肉,走到美丽的小母羊面前。

小母羊呆呆地后退几步,将信将疑的看着我,见我确实是一只羊时,才放低了戒备心。

当然,我对它有救命之恩,要不它早跑了。

“小妹妹,你的家在哪里?”我说。

“我的家在尼罗山下面。”

“远吗?”

“有十里的路程。”

“我带你回去。”我诚恳的说。

“……”美丽的小母羊犹豫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说;“谢谢你了。”

“不用这么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说。

……

……

……

【八;阿非利加部落】

小母羊叫塞舌尔,比当时的我还小几个月,它来自于一个叫阿非利加的部落,是这个部落中一家奴隶的女儿。

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我曾经听老妈说过。

老妈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很大的部落,叫阿非利加,这是一个很大的部落,比我们拉美部落足足要大了好几倍。

不过,虽然它很大,但从不以大欺小,跟周围的小部落相处得都很和睦,所以,它是一个很友好的部落。

老妈还说,这个部落的羊们同胞的毛发都是黑色的,老老小小都能歌善舞。

当塞舌尔带着我到它们部落时,我惊讶的发现,阿非利加部落中的羊们确实都是黑色的毛发,就连塞舌尔的老爸老妈也是黑色的毛发。

只不过,我搞不明白,这个部落的羊们为什么都这么黑?可塞舌尔为什么又这么白呢?要知道,连它老爸老妈的毛色也很黑呀。

我问塞舌尔,它说它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它就知道,从它出生起,就是这个样子了。

我问塞舌尔的老妈,它支支吾吾的不肯告诉我。

我怀疑其中一定有文章。

不过,塞舌尔的老妈告诉了我另外一件事情,原来,塞舌尔遇到我的那次是逃出去的,因为大酋长看上它了,要求塞舌尔成为它的第一百零九个老婆,可塞舌尔死活都不肯答应,毕竟,大酋长太老了,而且还有一百零八个老婆。于是,大酋长用强迫的手段要求它答应,否则将接受惩罚。

“小伙子,你这么厉害,可不可以帮它。”塞舌尔的老妈乞求我。

“阿姨,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的。”我说。

为了让塞舌尔的老妈更放心,我还拍着胸脯说;“这事包在我身上。”

塞舌尔的老妈点点头,慈祥的看着我,这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奴隶,年龄并不算老,可岁月却已经在它额头上刻下无数痕迹了。

为了塞舌尔,为了正义,我决定找大酋长说理,这老家伙年事已高,又有一百零八个老婆了,为什么还要强迫塞舌尔做它老婆呢?撇开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放一边,单凭老牛吃嫩草这个问题,我就觉得它做的很不对。

但什么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是这样的;阿非利加部落实行的是奴隶制,大酋长拥有绝对的权威,作为最高领导,想见它一面,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必须要想办法才行。

“哈瓦那哥哥,我自己的问题,还是我自己来解决吧。”不知道怎么回事,塞舌尔怎么知道了,它不让我找大酋长评理。

“没问题,你等我的好消息就行了。”我安慰它。

“太危险了,你不知道,它是暴君。”塞舌尔担心的看着我。

“没关系,有我在,一切都能搞定。”我说,我的逻辑是,好事要么就别做,要做就做到底。

就在我为了见大酋长而感到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支由上千匹狼组成的狼族联军,忽然疯了似的,对这个庞大的部落发动了有史以来最为猛烈的进攻。

大酋长从来没见过这么凌厉的攻势,被狼追得四处逃命。

在这次战争中,我保护了塞舌尔一家,一口气咬死了几十匹狼。

可以这么说,这些狼死得很冤枉,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它们很倒霉,因为它们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危险同时也是最卑鄙的羊,导致它们在屠戮别的羊的时候,被我突袭而咬死,要不就是,它们在将我当成猎物屠杀的时候,冷不防的脖子突然被我咬断。

当然,它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会以牙齿为武器的羊,并且爆发力十分强大。

更要命的是,这只羊还如此卑鄙,一声不吭就亮招了。要知道,它们才是猎杀者啊,在羊族这种猎物面前,哪里有什么防备心呢。

而我呢,正愁找不到狼呢,没想到一下这么大的收获,自从上次喝了老狼的血以及吃了它的肉之后,我就发现,自己对这种味道竟然有些怀念,我觉得老狼身上的血肉的味道,比又鲜又嫩的青草和又醇又甜的甘露的味道还要棒。我甚至还想,要是那匹老狼再年青一点的话,味道应该更好。

我将这些狼的尸体都拖到一个地方,准备慢慢享用。

战争过后,阿非利加部落损失惨重,元气大伤,从领导到奴隶,全体战战兢兢,如同噩梦醒后一般。

我是唯一的亮点,秒杀仇敌的事迹不知道从哪位羊同志的嘴里开始传,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传遍了整个部落,被传得神乎其神。

大酋长自然也知道了,这只叫尼日利亚的大酋长恨狼族恨得咬牙切齿,从它十八代祖宗开始,就不知道有多少先辈倒在狼的爪牙之下,可又无可奈何,因为羊天生就是被狼以及其它食肉动物宰的,想不到,在它的臣民中,竟然有这么一只逆天的同志,真是大大替它出了一口恶气啊。

为了亲眼目睹我这只羊族中的战斗机,同时,更为了让我成为它的贴身警卫,大酋长急忙下令寻找我,它要亲自接见我。

为了塞舌尔的事情,我正愁没有机会见它呢,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自然不会放过。

尼日利亚大酋长是一个胖嘟嘟的老家伙,见到我,它难以置信,足足盯了十几分钟,才问;“你就是能杀死狼的勇士。”

“是的,伟大的大酋长。”我说。

“就你这块头……能将狼弄死?”

“是的,伟大的大酋长。”我被它盯得浑身不舒服,要不是为了塞舌尔,我才不愿意搭理它呢。

“奇怪啊,真是奇怪啊,看不出来啊。”尼日利亚大酋长自言自语的道着,它决定考考我,让号称阿非利加第一大勇士的安哥拉来跟我比武,结果,我将安哥拉活活打趴,当然,我没有用牙齿攻击它致命的部位,因为它是羊、而不是狼,否则,它死得很难看。

“相信了,我相信了。”尼日利亚大酋长情不自禁的为我喝彩。

“你想担任什么职务?”它问。

“你想让我担任什么职务?”我反问。

尼日利亚大酋长想了想,说;“做我的贴身卫士吧,好不好。”

“好吧。”我点头,别看这小小的卫士,但却是个香馍馍,因为这是属于低职高配的职务,也相当于大酋长的心腹,这样的关系,几乎可以跟一品大员分庭抗礼。

更甚的是,能够做大酋长的贴身卫士,是证明自己价值的最好方式,试想,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但是,我根本就不稀罕这个什么狗屁卫士,不要不是为了就塞舌尔,我肯定不会答应。

“但我有个要求。”我紧接着说。

“什么要求?”

“是这样的……”我一五一十的将塞舌尔的事向它反映,然后,又将我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它听,我说我不是阿非利加部落的,而是来自拉美部落。

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找借口拒绝它的要求,并以此来救塞舌尔,人类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我根本就不是阿非利加部落的,所以,我没这个义务。

“哦……”尼日利亚大酋长显得很为难。

斟酌了一会儿,它咬了咬牙,答应了;“好吧,我答应你。”

…………

…………

我第一时间将这个喜讯告诉塞舌尔,大酋长不会再强迫它成为它的老婆了,而且,我还将我私自请求大酋长、免除它全家奴隶的身份告诉它,我说大酋长不惜一切的答应了。

塞舌尔以及它老爸老妈听了后,激动得说不出话,这可是塞舌尔一家根本不敢奢望的,告别奴隶身份,就意味着它家自由了,而且社会地位也迥然不同了,总之,它家的生活从此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当然,我之所以对塞舌尔一家这么好,除了我觉得自己本身具有很高尚的品德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很喜欢塞舌尔。

可以这么说,我对塞舌尔的感觉是一见钟情,自从见它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爱上这只小母羊了,它带给我的感觉跟牙买加带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牙买加带给我的感觉是友情,而它带给我的感觉却是爱情。

当然,我不敢说出口,我只敢将这份感情藏在心里。

塞舌尔一家苦尽甘来了,以前连说话都要小心翼翼,走路也不敢抬头,走到哪里都是低着头、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但现在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就行了,再加上我这只大酋长贴身卫士跟它们家又走得很近,大家还以为我们有亲呢,因此,它们一家也跟着获得了无限的羡慕和尊敬。

当贴身卫士的工作很简单,保护好领导的安全就行了,但责任也很重大,作为阿非利加部落天字第一号的尼日利亚大酋长,它的羊身安全是不能有任何差错的。只不过对于我来说,这都是小菜一碟。

不过,别看尼日利亚大酋长肥头大耳,看上去脑袋很像很简单似的,其实精明着呢,除了让我保护它的安全之外,它还交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就是让我再兼任教官,帮它训练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出来。

作为撒哈拉大草原上最大的一支部落,阿非利加部落是注定不会安宁的,狼族以及其它食肉动物的小规模进攻几乎天天发生,中等规模的进攻也会隔三差五的出现,大规模的进攻一年最少都有十次,食肉动物的每一次进攻,都会给部落带来或大或小的生命财产损失,对于这个问题,部落通常是用拼命繁殖的这个方式来保持不会灭绝,打个比方吧,食肉动物如果捕杀我一百只羊,我们就繁殖两百只羊出来,它们如果捕杀我们五百只羊,我们就繁殖一千只出来。

这是一个很悲壮的方式,当然,除了撒哈拉部落之外,整个羊族、或者是地球上所有的食草动物群体,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自己不被灭绝。

我觉得不能这么干,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啊,父母将我们幸幸苦苦生下来再养大,难道就是为了给这帮畜生提供食物吗?这些畜生的残忍、贪婪、是有目共睹的,太多的同胞惨死在它们爪牙下,无一不是痛苦的死去,我不甘心,哪怕是老天爷安排的,我也要改变这种命运,就像我,作为一只食草动物,现在却已经蜕变成食肉动物了,这就是对那帮畜生最好的惩罚。在做教官的时候,我反反复复告诉士兵们,命运不是上天安排的,而是自己改变的,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做到,在面对食肉动物的时候,它们狠,我们更狠,它们勇敢,我们更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

为了培养士兵们的战斗素质,我亲自带着它们去捕捉那些落单的狼或者鬣狗,将它们杀死然后吃掉。

在我的训练下,很快,阿非利加部落出现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野战军队。

当然,我的设想是,这支军队能够与食肉动物决一雌雄,它们的战斗力要做到五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只鬣狗,十五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只狼,五十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只豹子,三百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头母狮,八百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头公狮。

我是这么设想的,并将这个设想报告给了尼日利亚大酋长。

大酋长满口赞成,它将全心全意支持我的工作。

问题是,我不会有太多时间了,因为我必须要先去寻找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中,要寻找传说中的羊神。

是的!我想报仇,我是那么的迫不及待想杀死墨西哥,而且,以我目前的实力,直接可以杀回去。但我想了想,还是要去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中寻找羊神,因为我要让所有的羊族都不再被食肉动物残杀,我还要从羊神那里得到‘重生草’,让我的老爸老妈和牙买加复活。

……

……

……

【九;拉美部落和狼族的联合侵略】

一转眼,两个月悄悄过去了,我向尼日利亚大酋长递交了辞呈,并跟它解释我为什么要辞职的原因。

无论是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尼日利亚大酋长都不想我走,它很想将我留下来。

但是,正如人类所说,留心人难留去心人。对于我们羊族来说亦是如此,尼日利亚虽然很想将我留下来,但我却没有心在这里了,因为我必须要去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寻找传说中的羊神,为了老爸,老妈,为了牙买加,为了拉美部落,为了天底下整个羊族,我必须要去。

尼日利亚大酋长留我留得有点力不从心,只是,我的解释让它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哈瓦那同志,这样的鬼话你也相信?”尼日利亚大酋长惊道。

“相信。”我说。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我爷爷讲过。”尼日利亚大酋长说;“可就是连我爷爷都说,这只是个传说而已,传说……传说是什么意义,你知道么。”

“知道。”

“知道就好,那你还去?”

“我也不想去,但我没有更好的选择。”

“你……”见实在留不住我,尼日利亚大酋长也不勉强了,它呵呵一笑,亲自给我颁发了通行证,还嘱咐我,在路上一定要小心。接着,它又说,我只要想回来,什么时候都可以,反正阿非利加部落就是我的家,阿非利加部落的大门随时都为我敞开着。

从宫殿出来后,我往塞舌尔的家直奔而去,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它的爱也越深。

塞舌尔也喜欢我,只是单纯的它尽量不让这份感情暴露,但还是逃不过我的眼睛。

“你真的要走?”塞舌尔一见我说要走,显得很着急。

“是,真的要走。”我深情的看着塞舌尔,在阿非利加部落的这段日子里,每次下班后,我总会情不自禁的去找它,一起奔跑,一起唱歌,一起吃点心,在大家眼里,我们是天生一对,它老爸老妈也认为我们看上去很般配,如果能走到一起的话,一定会幸福一辈子。

“……”塞舌尔不啃声,但它的眼睛却慢慢湿润了。

“……带上我吧。”塞舌尔知道我要去干什么,虽然它也认为,寻找什么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和羊神太荒唐了,只有神经病才会干这种事,但它并没反对。

“不行。”我斩钉截铁拒绝了它,途中太凶险了,我不能让塞舌尔再赴牙买加的后尘,成为牙买加第二。

一想到牙买加,我心里就隐隐作痛。

“……”

“塞舌尔,只要你愿意嫁给我,回来的那一天,我一定娶你。”

突然,我对塞舌尔做出了一个这样的承诺。

“……”塞舌尔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它呆呆看着我,笑了起来,笑过之后又一边流眼泪,然后,忘情的扑在我怀里。

就在我准备离开阿非利加部落的那天,情况突然发生变化。

是这样的;自从做上拉美部落的大王之后,墨西哥的侵略性也彻底暴露,它大搞***主义,穷兵黩武,不停向周边小部落发动侵略战争,在它的进攻和屠刀下,许多部落被灭亡,现在,它的势力已经快要扩张到阿非利加部落的势力范围,就在最近,它派遣使臣对尼日利亚大酋长发出战书,要它率领整个部落乖乖的向拉美大军投降,否则,杀得片甲不留。

墨西哥的所作所为在羊族中臭名远扬,它的战斗力之所以如此强大,是因为勾结了狼族,每消灭一个羊族部落后,狼族能够轻而易举获得食物,作为回报,拉美部落可以得到被消灭的部落的地盘。

尼日利亚大酋长对拉美部落最近的恶行早有所耳闻,接到战书后,连夜召开会议,商讨对策。

对于墨西哥这只羊族中的败类,大家义愤填膺,将它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又一遍。

生气归生气,事实还是要面对,包括尼日利亚大酋长在内,大家都心知肚明,拉美部落的攻势将会非常凌厉,墨西哥的蹄子功夫和它的旋风转非常难对付,它手下的士兵也都是亡命之徒。

何况,拉美部落打的还只是头阵,一旦它失利,背后的狼族大军将会全力为它们扭转乾坤。

大家都知道,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来说,这将又是一场浩劫,绝不亚于上次狼族联军给部落带来的巨大损害。

还好,经过我的训练,阿非利加部落也拥有了一支战斗力不容小觊的军队,即便拉美部落和狼族的野心得逞,也要付出惨重代价。

在这种危急关头,尼日利亚大酋长自然也会想到我,正好我还没来得及走,它派一只叫纳米比亚的军官将我叫到宫殿。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很震惊,墨西哥的所作所为我也清楚,在担任教官的时候,我常常派手下的间谍去打探它的动静,没想到,它竟然送上门来了。

我急忙赶往宫殿,尼日利亚大酋长任命我为战时大将军,除了对它负责之外,可以不听命于任何领导,阿非利加部落一切军事力量,我都有权调遣。

…………

…………

战争来得很快,比我们预想的还要来的快,不得不佩服拉美部落的机动能力,我们刚部署好外围防线,就已经到鼻子下面了。

拉美部落应该是倾巢出动了,密密麻麻的有几千军队,就是全民皆兵,也是极限了。

根据我派出的侦察兵报道,在它们后面,还有数量高达上百匹的狼族军队。

面对这种强大的阵势,尼日利亚大酋长心理有点受不了这个压力。

说实话,我也有压力,尤其我又是战时大将军,要负很大的责任。

但我没有害怕,因为我不再是以前的胆小鬼了,我尽量保持冷静,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一旦不冷静的话,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数万民众来说,是个灭顶之灾。

经过跟其它羊族部落和食草动物部落一系列战争后,拉美部落的军队士气很高,气势如虹,咄咄逼人。

形势很严峻,剑拔弩张。

仔细观察一下后,我觉得跟它们硬碰硬,肯定会吃亏,急中生智,我突然想出一个战法,这个战法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我要在它们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出击,将它们击溃。

我迅速命令赞比亚率领第2团坚守外围阵地第一线,命令乌干达率领第5团防守外围阵地第二线,命令坦桑尼亚率领第3团防守外围阵地第三线,互相接应,互相支援。

然后,我再迅速命令布隆迪率领第4团防守侧翼。

接着,我让津巴布韦率领一个加强营,专门保护大酋长和王族成员以及重要的文臣,再让埃塞俄比亚率领一个加强营,负责部落妇孺们的安全。

我自己则亲自率领第1团,这是一支战斗力最强的野战团,在最关键的时候,我要以攻为守,以最快的速度,将拉美部落进攻的部队击溃,然后及时撤回,等狼族军队出现时,在狼族军队面前故意示弱,等它们粗心大意时,再猛烈反击。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我想,只要顶住了它们前三次进攻,就绝对能够将它们击溃。

只是,看到拉美部队一些熟悉的面孔,我又赶紧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个战法会造成很大的伤亡。

于是,我赶紧又换了一个新对策,我想,最好是在它们还没有进攻之前,我突然意外的出现在它们面前,我老爸曾经是它们的大王,我曾经是它们的王子,我的突然出现,对它们的军心,肯定会引起很大的动摇。

出现之后,我会跟它们阐明利害关系,然后找墨西哥单挑,因为我主要要对付的敌人是墨西哥和狼族,其它父老乡亲都是无辜的。

我想,如果找墨西哥单挑的话,它肯定会答应,在它眼里,我不过是没有一点武功的胆小鬼而已,它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可以冠冕堂皇的将我杀死。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我还没来得及将想法付诸于行动时,拉美部落的军队就发动了猛烈的进攻。

……

……

……

【十;报仇雪恨】

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训练出来的军队不是吃素的,在拉美部落的军队的猛烈进攻下,表现十分强劲,不但毫不逊色,反而超出了对方一大截,要知道,这可是这支部队第一次投入到大规模的实战之中啊。

作为食草动物,羊族之间的战争不像食肉动物,无非是用头上的两只羊角戳对方,要不就是用蹄子踢对方。

一时间,战场上厮杀声震耳欲聋、惨叫声连绵不绝,墨西哥亲自在前线指挥,连续发动三次进攻,都罕见的败退下去。

墨西哥感到很疑惑,之前侵略别的羊族部落时,往往用不了二次,对方就溃败了,而这次呢,连续进攻三次,对方不但没有溃败,自己反而败下阵来。墨西哥气急败坏,这只臭名昭著的***分子,完全不顾士兵们的死活,严声厉色的发出命令,让它们继续进攻。

经过之前三次猛烈进攻的失败,拉美部落的军队死的死、伤的伤、没死没伤的也是精疲力竭,急需休整,待精力恢复后,才能再发动第四次进攻。

而现在,墨西哥大王不顾它们的死活,又命令它们继续进攻,不免纷纷露出怨恨之色。

只是,军令如山,再加上督战队的残忍,以及连退缩者的家属都要受到残酷惩罚的Y威下,没办法,只得又硬着头皮,强打精神,继续发动第四次进攻。

而阿非利加部落这边的军队却正好相反,号称无敌的拉美***军队被它们一连击退三次,士气更加高涨,于是,愈战愈勇。

在阿非利加军队的抵御下,拉美军队的第四次进攻很快败下阵来。

墨西哥懵了,征战无数,今天却连外围阵地的第一线都拿不下来,而且损失惨重。

但墨西哥仍然不死心,对士气低落的士兵们、又大声的发出第五次进攻的命令;“同志们,我们拉美部落是撒哈拉大草原上最伟大的部落,我们拉美部落的军队是撒哈拉大草原上最强大的军队,为了伟大的拉美部落在伟大的统一战争中能取得伟大的胜利,现在我以大王的名义命令大家,继续进攻!!!”

喊完后,他准备率领身旁的王牌军,亲自进攻。

毕竟拉美部落的军队都是我的父老乡亲,它们的惨状我看不下去了,要是再进攻,不知道又要留下多少冤魂,于是,在这个时候,我也准备出去单挑墨西哥,以报仇雪恨。

“墨西哥,你看我是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冲了出去,逼视着墨西哥,对它大道。

墨西哥正准备亲自进攻,见我突然从阿非利加部落的防御阵地后冲出来大声这样问它,不由一愣,以至于一下没有认出我。

“你……你就是那只小杂种。”打量我一会儿后,它才认出我。

“墨西哥,你这败类,快拿命来,今天,我要当着父老乡亲的面,为我老爸老妈以及所有被你害死的父老乡亲报仇。”

说完后,我还将墨西哥害死我老爸的事情告诉大家。

此时,拉美军队中很多父老乡亲都认出了我,听我这么一说,更是一片哗然。

“别听它胡说,它是在造谣。”墨西哥的亲信大喊大叫。

“你这小杂种,休要污蔑我。”墨西哥听得脸色一阵黑一阵白,骂完后,它又对身后数以千计的拉美军的父老乡亲们说;“大家知道吗,这只小杂种,就是我们伟大的拉美部落中、有史以来最大的败类古巴的儿子,跟它父亲一样,它也很卑鄙、很无耻,事实就摆在眼前,大家可以看,现在,它正为敌对者卖命,屠杀我们拉美部落的同胞,为了伟大的拉美部落,今天,我要清理门户。”

墨西哥说完后,立马对我冲来,大道;“小杂种,受死吧。”

墨西哥太没将我放在眼里了,它还以为我是以前那只身无缚鸡之力的胆小鬼,能像碾死一只蚂蚁似的碾死我。

不过,墨西哥的蹄子功夫和它的看家本领‘旋风转’确实很厉害,让我招架得很吃力。

墨西哥见它在前三蹄没能要了我的命,大吃一惊,也立马谨慎起来。

这个时候,它的妹夫巴西和外甥圣保罗也出来为它助战,但很快被阿非利加军队的几位将军挡住了,于是,它们又厮杀在一起。

我赢墨西哥赢的很吃力,虽然在几十个回合后,我将它咬死了,但自己也费了不少力气。

“老爸,老妈,你们的仇我报了。”看着墨西哥的尸体,我很悲伤,我在替老爸和老妈的惨死而悲伤,当然,我依然恨意未减,恨不得将墨西哥碎尸万段方才解恨。

“天啊。”

“不会吧。”

“比它老爸还厉害。”

“是啊。”

“我滴个乖乖啊……”

“该不会是魔鬼变的吧……”

“我的偶像以后就是它了。”

“战神啊……”

“……”

在一旁观战的拉美军队见我竟然用牙齿当武器,而且还这么牛逼,将它们心目中的盖世高手墨西哥大王咬死了,惊讶得纷纷瞪大了眼睛,要知道,盘古开天地以来,哪里有食草动物将牙齿当作战武器的,又不是食肉动物,而且,我还这么厉害,不光是牙齿,还是身手,战斗力都不会比狼逊色。

也别说是拉美军队中的那些父老乡亲,就连被我训练出来的阿非利加军队,也是目瞪口呆,大开眼界。

此时,巴西已被阿非利加的将领杀死,圣保罗也垂死挣扎,见墨西哥被我咬死了,拉美军的士气完全崩溃,当然,在墨西哥的洗脑活动之下,它们当中有不少成了好战分子,但也有不少是被逼的。再加上我本来就是属于拉美部落的,而且我老爸还是它们之前的大王,于是,大家纷纷倒戈,愿意让我指挥,还要求我再回去担任它们的大王。

就这样,我既是阿非利加军队的战时大将军,又成了拉美部落的大王。

当然,这个时候,我绝对不敢掉以轻心,以为在拉美军队的背后,还有上百匹狼族军队,在狼族这种强大的对手面前,形势无疑很严峻,虽然它们只有一百多匹,但在我们数万只羊面前,有着压倒性的战力优势。一旦战起来,除了我能对它们造成极大威胁之外,其它的羊兵羊将,不知道要付出多少性命的代价才能干掉它们一匹,而且还要是在我们羊兵羊将不畏生死的前提下,而在狼族面前敢不畏生死、除了我训练出来的阿非利加军队当中有一些能够做到之外,至于拉美军队那边,我基本是持否定态度的。

所以,按照这种推测,我们羊族凶多吉少。

问题是,到了这种地步,想退已经是不可能了,因为那上百匹狼族军队、就在拉美军队后面紧紧压着,它们正等着拉美军队将阿非利加军队击败,然后那些战死的死者和伤者,都成为它们不劳而获的战利品,这些狼太狡猾了,不管谁输谁赢,它们都能得到大量的食物,如果拉美军队一旦惨败的话,它们也照样会在背后对拉美军队大开杀戒。这都是墨西哥干的好事,为了自己罪恶的目的,不惜引狼入室。

当然,办法还是有,但前提必须是万众一心再加不畏生死,只要做到这两点,击败狼族军队的把握就很大。而狼族肯定还不知道它们的走狗墨西哥已经完蛋了,正美滋滋的做着享用战利品的美梦呢,我们可以趁其不备发动突袭。

时间紧急,不容多虑,我赶紧命令阿非利加军队和拉美军队都列好队伍,然后,给它们发表了一次很悲壮的演讲,以此来凝聚羊心以及激励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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