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的故事,也就告一段落,至于未来何去何从,还需要时间的河流来洗刷和见证。
雪梨在高一的生活,可谓波澜不惊来形容,上课、自习、做练习、考试、阅读小说来打发一日又一日的时间,只是当时有一个同桌,需要提及。她也是来自农村,叫花,跟雪梨有相似的经历,同一宿舍,上下铺,雪梨住上一铺,当时花读书很努力,很少在宿舍的时候,中午下课后,吃完午饭就去通宵自习室读书。
或者吃午饭的时候,还会边看习题边吃饭,伙食是大米自己带,然后在学校统一炖,菜去食堂买,花很省,每顿买两个菜,五毛钱就这么打发了。
于是乎,平常看到她的身影都在通宵自习室、课堂。花平常也是独来独往,但是在自习室时,是相邀她初中的同学,高中时,在其他班。一起做题目,那时她整天埋头做数学练习,因为同桌,所以,她每次把数学题目都做好了,雪梨还在解的时候,雪梨总感觉有点压力感。
高一时,刚开始数学雪梨还没开窍。虽然在初中经常考满分的雪梨,面对高中更深入的题目,一下子,有点六神无主,而平常也不爱交流,同学都还未熟悉,加之羞涩的性格,所以,平常作业题目解题解的慢了。
自然数学单元考时,成绩不如同桌花,这对于一向好胜的雪梨来说,真的有点挫败感。花同学倒是成绩不错,那时雪梨和花的关系,有点纠结,虽然是同桌,但是几乎没一起干过一件事。比如,读书、上厕所、吃饭。
雪梨的英语比花好,那是雪梨的强项,英文成绩都是班级前五名以内。花说话语气快,性格急躁,还多愁善感,每次考试成绩不尽如人意时,总是要扑在桌上暗暗哭一场。
雪梨,最大的感觉是到处都充满竞争和攀比,接着就是孤独,而她考上这所学校的,就只有小江,而小江又不善于言辞,雪梨不是主动的人,所以,就一个人,孤独,好几次,午睡醒来,都哭了,因为还未适应,当然,宿舍哭的女生不只她一个。
花同学,后面得了神经衰弱症,班主任还找雪梨和花一起谈,原来,雪梨给花带来了压力,晚上雪梨的辗转反复让花无法睡觉。种种理由,感觉花的神经衰弱都她惹出来的,后来,班主任总结两个好胜的人坐在一起,难免会吵架。
于是,把她调到后面和一位花钱进来的负读生一起坐了。
其实,这种来自异性的妒忌,一直伴随着她的人生,无论后面大学生活、工作还是其他的,无时无处,而雪梨有时也很纳闷,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天生优越感给人造成了压力。
于是,分开后,雪梨也没和花说上一句话。短短的人生小插曲也就这样过去了。如今,雪梨早已忘记当初是怎么回事,既然会闹到班主任那里。只是,觉得写下这个故事,会给雪梨自己带来启示罢了。花,高考时,也落榜了。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狄更斯的《双城记》的开头引言,似乎也在雪梨的身上应现了,高一上期上半年,雪梨的厄运也渐渐来临,在绷紧神经一下子学习九门科目,食堂伙食差的情况下,离开家无法自理生活等一堆事后,挺的免疫力开始下降,加上性格过于孤独,不爱和同学交流,所以,本该得以舒展的神经都无法得以释放。
日积月累,学习带来的疲倦,压抑的情绪,导致绷紧的神经终于断掉了。感冒,在医学上,甚至在民间里,应该属于及其普通,甚至大家都不当一回事的病,可是,雪梨开始感冒了,然后吃药,她并不当一回事。
母亲不在身边,第一次,她发高烧了,自习室没去,在宿舍里睡觉,吃了一个扑感敏的药,然后,在宿舍里独自睡着了。她盖着被子,浑身冒冷汗,全身酸痛,但是,雪梨的家里还没有电话,她生病也没告之家里人。自己在小卖部买一颗药,吃一下想来应该没事了。
因为在家里的时候,这种小病,不值得一提的。吃一颗药就会痊愈了。功利的社会,带来的是周遭都在忙于追逐自己的利益,一点点给予他人的温暖都不可能。
她还依旧记得那时,她卧榻在宿舍的小床上,同住的舍友没有一人给予问候。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薄凉,在这个年纪,给了雪梨一种承重的打击。自始自终,她后来,对人生都对人保有不安全感。似乎真的是在不适当的年纪见到了超越年纪可以承担的人性的真面目。
雪梨,当时的同桌,岭,也同样感冒了,和挺一样吃了很多的西药,都没好,她们俩都开始头痛了。不同的是,岭的家在县城,后面,她的母亲天天带她去吃中药,调理了大概三个月,终于,把身上一堆寒气、湿气都去掉了,变健康了。
而雪梨,开始持续不断,时时刻刻的头痛,痉挛的痛,睡觉、吃饭都是痛,练习、读书,就别想了。那时,她几乎放弃了,脑海里想的都是如何医好病,写到这里,作者实在无法继续更新,因为带着作者个人惨痛的回忆。
所以,此刻依旧不淡定,请读者给予作者本人,一点时间,让这个回忆能够慢慢道来,或许对于作者本人来说,是一种解脱,对于大家或许能给予一点启示吧,让我们的思路回到另一边,他的故事吧。
杰瑞,是家中的老幺,还有三个哥哥,父母,很早做生意赚到钱,大哥结婚时,他父母迫于女方的要求,买到县城的房子,所以,全家都搬到了县城,父母,对于他,没有寄予太多的希望。
所以,把他寄养在外婆家,当时,他的两个哥哥都在读书,大哥,没有固定职业,在父母开的店里帮忙着。
于是,经济有一点不堪重负,新娶来的嫂嫂又有身孕,没有工作,就等于父母的店里的生意,多一个人的负担。一直不相信有结婚、生子能够带来转运的说法。他,儿时,很幸福,淳朴、可爱,长相招人疼,也很懂事。
但是不爱学习,每到一开学的时候,他就开始叛逆,从小学开始都是逃学,独自一人闲逛在山里,乡间。读书,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懵懂的一点想法。
每当,哥哥们成绩考的很好,父母开心表扬他们时,也同时责怪他时,他才意识到,读书是一件多么神圣的事,只有你读书好,你的一切都是好的,而且哥哥们做任何事都是对的。
可是,他的家人,至今都无法相信,小时候那么讨厌学习,那么调皮的他,如今,除了上班,他能把所有的时间都泡在附近的大学里,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人生总是充满惊喜,他的惊喜也莫过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