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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酒窖计划

米妮其实并不是本名,而是第一次演戏时的艺名,结果一炮而红沿用至今。米妮本来的名字,只有王之谦会偶然叫起。

米妮和王之谦婚前感情美好,即便彼此都忙着工作,但只要有机会见面就痴迷性爱,从不停歇。结婚前夜,他说要给她办一个单身派对,邀请了众多友人,结果两人饭还没吃几口就扔下朋友,到酒店房间不停做爱。如果日子都这样过,那就叫天堂而不叫人生了。

当米妮越来越厌倦王之谦的那些应酬,厌倦他把自己当作装饰门脸的花瓶,又或者瞥见他的短信内容“你在干吗?我想你了”,姓名栏还备注一行字“投行琪琪(肤白有臀)”;再或者他与各种女性拍照肆意乱发的习惯,都让她恶心不适。她无数次梦见陌生女子悠然自得地坐在他们两人的床上,高高跷起涂着红色蔻丹的双脚,看着她说:“我把你丈夫照顾得很好。”

“如果粉丝知道,大名鼎鼎的女演员米妮常一个人出现在酒吧喝酒,会有什么感受?”三里屯附近冷清的酒吧里,有个人坐到米妮旁边,打断了她的思绪。“没有化妆,自带电子书阅读器,半盘食物和一瓶酒,我知道你来酒吧不是找人聊天的。”这个人穿着剪裁合体的衬衫,袖口处还有精致的袖扣。

“我认识你?”米妮抬头看了看他,并不记得这人的模样。她从酒店房间下来不过是想在酒吧随便吃点东西。

他眼神飘忽,看她又没在看她,“这么漂亮的脸庞,这么美妙的身材,有人知道你的每个夜晚都是一个人浪费掉的吗?忘了自我介绍,我姓冯,是个电影导演。你现在肩膀收紧、双手护胸、膝盖翘起且指向我,都说明你很警惕而且不喜欢我的话题。”他刻意靠近米妮顶起的膝盖,它们仿佛是盾牌将两人分隔出安全距离,“你放松些,就像我说的,我不是坏人。”

“那你是来为你太太道歉的吗?”米妮并没有松开护在胸前的手,手肘反而更像是在瞄准般指向眼前的男人。她的问话让对方吃了一惊,“冯先生,别惊讶。和导演一样,演员需要关注细节,虽然片场没有追踪到你太太的讯息,但你的袖口有和你太太一样的花体手绣字母,非常容易识别。”

“是的,那的确是我太太。她不过是给你个警告。倘若你再拒绝我们的戏或者接我们不喜欢的人的戏,恐怕你的下场会比今天下午更惨。我过来,与其说是道歉,不如说是好奇,原来卸了妆的米妮也不过如此嘛。女演员就好像是色彩斑斓的糖果,没人会为了外面那层糖纸而想要得到糖果。再好看的糖纸,一旦我们吃到糖也会变得无用了。”

“有人爱收集糖纸有人爱吃糖,”米妮丝毫没有被他的言语吓到,“这跟喝酒一样,有些人喝完全是为了酗酒饮醉,品味味道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看你是哪种人了。”

“我是哪种人?你要试试吗?”他把手放在她的膝盖上。

“冯导,来找演员啊。可惜这位我已经签了,你得找别人了。”一个男子出现在他们之间。米妮看到是何连才松了口气。何连比她小七岁,是米妮读电影学院时导师的儿子。两人自小认识,他现在已是小有名气的制片,米妮正在拍的这部片子就是他一手操办的。

“原来约了人啊,”冯导摸摸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的确,制片和演员总是不清不楚的。”

“真可惜今天那杯酒,应该是泼在你脸上的。”米妮站起身只跟何连点了下头,不怎么自然地走出去,像躲着一只流着涎的怪物。

离开王之谦的日子不得不说是苦的。尽管他们的婚姻从来就没有对外公开过,也因此在分手后避免了许多无聊的同情和嘲讽,可更多的苦来自内心。米妮已经连续很多天从梦中醒来都带着难以抑制的需求。她把这归结于离开王之谦的不适应,才让身体如此渴望男人。她不断梦到在不同的场合——沙滩、医院、教室,她被打扮成不同的角色,每夜和不同的男人交缠。那些男人长相俊美,无一例外的都有着王之谦那样结实有力的腿、平坦的耻骨、高翘的臀和黝黑发亮的皮肤。早晨她醒来时还清晰记得那些画面,俊美的男子从海边走来,只穿着一条宽松短裤,边看着她的眼睛边吻她的手指。

她不会想到就在此刻,世界另一端的王之谦在他的平板电脑前喷发了,画面定格在“素女之沙滩奇遇”——没有人知道这其中的联系。

王之谦在酒吧,跟西蒙尼交涉许久,在他的逻辑下,通过交涉没有什么是得不到的。在他丰富的商业沟通技巧和好脾气的软磨硬泡之下,西蒙尼才扭捏地说如果肯买下他酒窖里面三分之一的库存,他才肯出让那一瓶酒。精明的法国人,早就看出来他志在必得的心情,所以不会着急,悠然自得准备好好敲一笔。虽然那一瓶稻草酒的价格和风罗之前拿到的一样,是她两个星期的工资,但其他的酒能让他足足赚上一笔了。

“你为何不拥有一个自己的酒窖呢?这样你就可以储存酒,并且拥有自己的百年老酒收藏了。”西蒙尼对这笔交易很满意,毕竟他拥有了一大笔可支配现金。酒吧的屋顶需要整理,下水管道也年久失修,他还想要给这房子装上中央空调,欧洲的夏季越来越热,没有空调的房子太难熬了。拥有一座老房子虽然让人羡慕,同时也需要花费大量财力去维护。

王之谦正发愁这猛然多出来的千瓶酒该如何处理,建一座酒窖不失为一个办法。他心里蹦出一个有些疯狂的想法,可以让风罗来替他工作,借助她对葡萄酒的丰富知识,以及她古灵精怪的性格,还能再收集些古老而稀有的品种。这样,她就不必在葡萄园里风吹日晒,还能喝到更多的酒。建酒窖也许只是他的一个借口,在无法探知的内心深处,他想帮助这个孩子更接近她的梦想,又或者能够拥有一个珍藏稀世佳酿的酒窖也是他自己的梦想。

尽管佩服风罗的专业精神,王之谦还是对老好人西蒙尼给予她盲品能力的夸奖有些不以为意,总想要测试她。他倒了一杯自己正在喝的酒递给在火炉前烤火的风罗。“喝杯酒暖暖身吧,告诉我是什么酒。”他问。风罗一摇杯子,那清新红色果实的气息就开始弥漫,这个时候若是闭上眼睛,满满一盘的红樱桃、草莓、李子就出现在了面前,又带着新鲜香草和杏仁坚果的气味。风罗喜欢它并不强悍的橡木桶风味,没有过多使用新橡木桶。酒体柔软清淡,却输在结构松散、不够饱满。

“嗯,来自波尔多以赤霞珠[4]为主的左岸葡萄酒,强烈的植物性香气带着不成熟的青草树叶的芳香,说明是2010年的。”2010年那样过热的天气,对赤霞珠来说并不是很好的生长环境。在波尔多,炎热的天气使葡萄成熟得太快,甚至由于过热而停止了生长,最终采下的果实都没有达到理想的成熟度。

风罗说:“充满着新鲜感的浆果,然后口感却软得似泥。”

王之谦看她品酒的样子,实在好奇她说的是否准确,就直接拿起她的杯子喝了一口,点头同意:“直接可爱的香气,很讨人喜欢,好像小女孩没有长大。”又说:“这好像是初吻嘛。新鲜好玩得很,却是小孩子的游戏;香甜可爱,但没有什么技巧。”他拿着风罗的杯子,那杯子里除了酒香还多了一些别的味道,像是甜美的杏仁奶,他忍不住想象成是风罗呼吸的味道。

“你的初吻是什么时候?”风罗忽然问。王之谦脑子里面一阵迷茫,“几岁?或者十几岁?”那个时候,以为丘比特的箭会永远刺在心上,以为爱情的天神会永远守护身边;在银色月光下长久徘徊就以为是思念的浪漫;在比深夜还要黑暗的黎明不眠,仿佛有了另一个人的赐予就可以穿过森林和火海;为见一面翻越邻居的院墙和她的阳台,再没有别的时刻可以如此饱含着力量和勇气了。直到那火焰熄灭,只剩下燃烧后的空壳和灰烬的时候才发现,丘比特也许再也不会在同一颗心上浪费第二支箭了。那女神般的身影在临幸过一次后,一去不复返了。就算还会喜欢一个人,但心里面知道——那样的感觉不会再回来了,那任意放肆的感情已经被挥霍掉了。他想着米妮,没有说话,就把她当作勃朗峰上的白雪,珍藏在无人可以触碰的角落,只供自己去膜拜吧。

风罗并没有注意到王之谦出神的模样,她完全被他带来的火腿和面包所吸引。在田地里辛苦了一天,她又冷又饿,回到酒吧最渴望的不是酒而是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要知道能边烤火边吃些东西,是她此时最向往的事情。“我能吃点吗?”风罗开始还有些害羞,得到他的许可后,雀跃地拿起面包塞入口中。

“你请我喝一杯吧。”王之谦已经端坐在火炉的另一旁,着迷地看着这个姑娘狼吞虎咽地进餐,心中不免有些怜悯和心疼,这样出身贫穷而勤恳踏实的姑娘已经很少有了。“我知道你还有稻草酒藏在酒吧里。”与西蒙尼相处几天,已经让王之谦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王之谦对酒的了解越来越深,更了解甜酒的储存时间比普通干型葡萄酒要长,开瓶之后不必马上喝掉,只要密封冷藏就可以放很长时间。西蒙尼因为做成了一笔大生意,格外友善地向王之谦透露,风罗把喝了一半的稻草酒就放在店里。

她摘下那顶牛仔帽,拂了拂自己的乱发,慷慨得像个富翁,“当然可以。”风罗热爱酒,因为那是分享而生乐趣的东西。但她没想到的是,这人如此锲而不舍,几天来一直出现在同样的地方,不断地学习进步,而他对酒的灵敏也让她感到惊异。她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夜,他只是一个饮酒闹事魂不守舍的失恋者。

“不过首先,为了感谢你请我喝酒,我也为你准备了一瓶酒。”他拿起酒瓶,是他从西蒙尼酒窖收藏中购买的那支1955年玛歌酒庄。他兴奋地用刀削开封鞘,手指随着刀刃转了一圈,封鞘被完整地切开,“这个东西还真是锋利,我练习的时候还割破了手。其实我开这瓶酒,更重要的目的是希望你能接受我的提议。”

风罗看到这瓶酒的时候眼睛都亮了。波尔多最经典酒园的老年份葡萄酒,可望而不可及的酒。她无数次打扫酒窖都看到它,本以为此生都很难有机会喝到一回,现在竟然就在眼前。许多年后风罗有很多机会喝到玛歌酒庄的酒,可是就同她想的一样,再也没有机会碰到同一年份的1955年玛歌了。注意力完全被这瓶酒吸引,她甚至没有听王之谦说了些什么。

“风罗,你很有天赋。这点,整个镇的人都感受到了。可是你缺乏对葡萄酒的实地了解和更多品种葡萄酒的品尝经验。我现在想做的事情就是建立一个自己的酒窖,收集世界著名的葡萄酒,同时凭借你的能力发掘更多像是稻草酒这样并不被世人所知的酒。我们共同建立世界上最奢侈的酒窖吧!”王之谦滔滔不绝的同时把酒倒入了风罗的杯中。这流畅的开酒过程,其实很辛苦。王之谦在西蒙尼的酒窖里花了许多时间,开断了许多瓶塞,才掌握住怎么用阿叟酒刀把老酒塞不损分毫地夹出来。阿叟酒刀与常见的开酒工具都不同,它是由两个薄又长的金属片组成,使用起来颇为麻烦且费力气,通常是用来把被岁月侵蚀得柔软不堪的酒塞完整夹出来。它轻盈小巧,不穿透不破坏酒塞,但需要格外的技巧,所以只有在少见的老酒开瓶时才会用到。

风罗被他勤学苦练的行动打动,在他的密切注视下,用手拿起杯子悄无声息地摇晃了一下,放在鼻前闻了闻,并没有喝。这是瓶她从来没有喝过的老酒,她有些迟疑地稍稍抿了一口,若有所思地把酒放下,她觉察到酒已经变质,没办法喝了。王之谦还沉浸在自己伟大的计划中:“我觉得我们会是很好的搭档,这可以实现你的梦想,到世界各国的产地去,感受当地的土壤给予葡萄的风格。而我的酒窖也将成为最丰富、最昂贵的私人酒窖,让所有人羡慕的酒窖。不过,你怎么不喝啊?”

“不行。”风罗小声但是坚定地说。她拒绝,可是又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心里反复联想到的是有钱人的游戏。但是能够在葡萄酒产区品尝各款特色的酒却是她最向往的事情,现在居然有人付钱来让她做这事,简直是梦幻。可同时她又很困惑于面前这个人喋喋不休又带着野心说出的内容。他要的是最奢侈最豪华的酒窖,那不过是富人挥霍的理由,有无数奢侈品公司可以为其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与她这个一文不名的人有何相干?怎么期待如此浮夸、炫富的人对葡萄酒的理解会跟自己一样呢?

“什么不行?是开酒不行吗?”王之谦愣了一下。

“不行,是因为酒已经变质有木塞味了。”

“木塞味?怎么可能。你看木塞我可是完整开出来的,没有一点损坏,根本不可能变质。”

“木塞味的变质,指的并不是酒瓶里木塞变质了。它指的是酒液受到了TCA[5]这种霉菌的感染,酒液有了木塞的味道。这瓶酒里就有了这样的味道。”风罗耐心地解释,她知道这是王之谦精心准备的一瓶酒,应该抱着隐忍礼貌的态度把它喝完,毕竟那代表的是一份心意。可对葡萄酒的专业精神使她无法接受一瓶变质的酒,她学葡萄酒这么久以来最不能接受虚伪说谎捧臭脚的人。王之谦拿起杯子,放在鼻前,湿纸板的沉闷味道伴随着果香澎湃而出。他虽然不知道木塞味是什么意思,却觉得有点道理,不怒反笑了:“我没有看错你,我喜欢的就是你的诚实。很多时候,我们遭遇很多人,那些人有着自己的想法和利益,因此从来也不会说实话。我不想这样。我不想仅仅因为它是一瓶昂贵的酒,所以没人敢说一个差字。所以你注定要为我工作。”他充满自信。

风罗本能地拒绝,这次没有犹豫。“可是我并没有想为你工作。我爱酒,不是因为它奢侈,它高人一等,它浮夸,而是因为它自然,它源于土地,它充满生命力。对不起,你想要的满足感,我和葡萄酒都不能给你。”她没有说出她的怀疑——这种条件好到过分的建议往往都有隐情,不需要深思熟虑就可以感觉到不合时宜。她站起身离开,留下那瓶一口未饮的酒。

“王之谦,虽然它是五十多年前的老酒,我本没有责任,而且我也没有另外一瓶可以换给你,但是既然这酒变质了,我就一定把钱退给你。”老好人西蒙尼看着他脸色不对,虽然听不懂发生了什么,还是猜出一些内容,过来安慰。西蒙尼提醒他,上次被人拒绝,就是几天前,也在这个酒吧,为了一瓶酒。可无论如何他还是得到了他要的。既然他要的是一个酒窖,又不是这个女孩,又何必纠结呢。王之谦一口气饮尽了杯中酒,带着酒杯上风罗杏仁般的味道,赌气想着:“她说变质了我偏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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