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烧饼绝交的第二天,一夜未眠的我第二天一早竟如打了鸡血般出奇清醒,一上午的课都没打瞌睡。但身边每个人的每句话都进不了我的脑子,我眼前的人们仿佛在共同排演一出默剧,而观众就只有我一个人。
直到中午去食堂吃饭时,口中突如其来的疼痛才让我稍稍清醒了一些,我取出小镜子一看,发现口中竟生出一个不小的水泡。我不禁在心内暗暗嘲笑起自己,其实根本没自己想象的那么“坦率”、“果断”,只一夜之间竟上火的长出了水泡。
室友看出了我的反常,纷纷劝我逃了下午的课,回家好好休息,刘琳琳更是雷厉风行地连替课的都为我安排好了。恭敬不如从命,我于是心安理得地逃了,回家养伤。
水泡这种东西,要想快速痊愈,就必须先把它捅破。当我坐在镜子前,狠着心用针扎下去时,其实并没觉得多疼。可等水泡里的水流尽后,遗留的创面开始传来钻心的刺痛感,一直疼得我泪流满面,泣难成声……
正当我哭在“兴头儿”上时,身旁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抓起纸巾擦干鼻涕眼泪,拿起手机一看,发现电话竟是迟瑞打来的。我轻咳两声,清了清嗓子,希望能掩饰刚哭过的声音。可接起电话开口的一瞬,就发觉自己过重的鼻音可能已经把我出卖了。
果然,电话那头的迟瑞如灵猫一般,立即嗅到了我的反常。
“果果,你怎么了?在哭吗?”他紧张地发问。
“没事,刚看了一个电影,感动地哭了”话一出口,我都忍不住赞叹起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脑子如此混乱之际,还能撒出这么高水平的谎——我可真是个天才!
迟瑞沉默片刻没有说话,可能是在暗自斟酌我的话是真是假。
我很怕他等会儿想出什么好的套话说辞,把我的谎言戳穿,便抢先开口问道“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本来也没什么要紧的事”他略显迟疑地说,“可现在我又觉得有些要紧了”
我心里翻了个白眼,抽了抽鼻子,略有些不耐烦地道“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那我就说了啊”他带着试探,却毫无询问之意的语气说。
“你就说吧”
“那个,参加周末的晚宴前,我希望咱们能一起做一些准备”
“准备?”我莫名其妙地问。
“我想,咱们既然是要假扮男女朋友,就要尽量逼真,所以还是需要做一些前期工作的。比如互相了解一下对方的喜好,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免得在外人面前露出马脚”
这番话乍听之下似乎还颇有道理,但我转念一想,我现在正忙着“伤心”,哪还有心思配合他做那些前期工作,更何况只是一个酒宴,最多不过一两个小时,哪有那么多机会露马脚?
于是,便推说道“我看还是不用了吧,酒宴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我到时候会尽量少说话的,少说少错,一定不会暴露的,你放心好了”
“不行!”迟瑞立即严词拒绝道,“这次参加酒会的都是跟我认识很多年的同学和老师,还有同事,他们听说我要带女朋友去都特别惊喜,所以到时候一定会追着你聊天的,如果你对我的各种习惯和喜好不熟悉,是一定会露出马脚的!”
“那谁让你非要带女朋友过去的!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我在心里忍不住无声呐喊道。
迟瑞见我沉默不语,忙“耳疾嘴快”地继续说到“我都计划好了,你放心,我不会耽搁你太多时间的,就一小会儿,一小会儿就够了”他忽然转变成楚楚可怜的语气。
“好吧”我无奈道。
“好的!果果!那我马上过去接你!”他仿佛瞬间吞下一颗跳跳糖般。
我忍不住感叹,迟瑞啊迟瑞,你这些年究竟是怎么长大的呢,怎么会长成这么诡计多端的样子?
“说说你的计划吧,你要怎么做前期准备?”我不走心地问。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等下我接上你,咱们一起去‘幸福小镇’……”
“你等等!”我连忙打断了他。
尽管我是母胎单身,但寝室那几个却都是有对象的人,所以我早有耳闻,那个幸福小镇是上个星期新开业的情侣主题公园。于是,我不得不警觉起来,“咱们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呢?既然你是怕我因为不了解你的习惯露出马脚,那就随便找个地方把你的习惯都告诉我,我背下来就好了,干嘛要去那里啊?”
“果果,你听我解释,情侣相处时有很多细节会更容易在外人面前露出破绽,所以我想咱们先做一下情景练习,彼此适应一下”
我略一沉思,觉得好像还挺有道理的,转念一想这也都是为了完成迟瑞的“要求”,便决定妥协了。毕竟此时此刻,我也是心力交瘁,真的再无力跟他争论下去了。
“好吧,就听你的,反正都是为了配合你的要求”我有气无力地说。
“那我立即就去接你!果果你现在是在学校吗?”
“我在市区自己的住处呢”
“那好,我现在就开车过去,等到小区门口再给你打电话”
挂断电话后,我一抬眼望到镜中的自己,瞬间一愣,乱蓬蓬的头发,红肿的双眼,通红的鼻头,我这副样子等下怎么有脸出门见人啊?在跟镜中人呆呆地相互瞪视了足有一分钟后,我飞速冲进卫生间用凉水洗了脸。接下来又拿出美容仪“奋力”按摩眼周,希望能最大限度消除红肿。经过我的一番不懈努力,尽管效果不如预期,但比之前也算缓解不少,接下来就要依靠妆容来补救了。
我坐在梳妆台前,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新的“战斗”。对于我的化妆技术,我还是比较有自信的,这都得益于近年来我经常要出戏各种公开场合,不同场合需要配合化不同的妆容,一来二去,我的技术自然而然不断提升。
当迟瑞的电话打来时,我只剩唇膏还没选好颜色。
“等我十分钟!”电话挂断后,我的目光已经定格在那支莓红色的唇釉上。
由于今天心情实在不好,或许涂个鲜亮颜色的唇釉会稍稍转换下心情呢!一念及此,我立即动手认真地涂抹起来。
随后,我的想法立即得到了完美的印证!镜子里的人美翻了!这直接促使我果断决定再选一身颜色亮丽的衣服。既然要美,就要从头美到脚!
二十分钟后,当我身着玫红色连衣短裙,脚踩红色高跟鞋出现在迟瑞面前时,他瞪大眼睛愣在原地,一动不动足有一分钟。
他的表现让我十分满意,因为这证明我成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起码他暂时没发现我仍红肿的眼睛,等下应该也不会继续追问原由了。
上车后,他如先前那样越发熟练地用安全带将我绑好,可就在他探身过来时,我竟发现他的耳朵和脖子红的简直跟我的裙子不相上下。我一时间还以为是由于裙子的折射,让我看错了。
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证明我的眼睛虽然肿着,视力却没受到任何影响。
“果果,你看到我的车钥匙没?我找不着了”迟瑞焦急地在车内左右翻查。
我绕有兴致地冷眼旁观半晌,终于忍不住提醒道“不就在你左手里攥着呢吗?”
迟瑞闻言,低头一看,脸瞬间涨红得像一只熟透的番茄,上面还挂着水灵灵的汗珠,简直是秀色可餐!
我望着他这副狼狈的样子,瞬间心情大好,忍不住感叹,果然,伤心的时候出来走走还是有好处的!不然哪有这种乐子可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