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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童年时光

我的家族无论直系还是旁系,全都是地道的美国人。

马修·格兰特——我最早扎根美国的祖先。他于1630年5月抵达马萨诸塞州的多尔切斯特。1635年,迁到现今的康涅狄格州温莎市。在当地政府担任测量员的40年期间,马修·格兰特还兼任书记一职。虽然来多尔切斯特之前,他已经结婚,但他的子女全都出生在美国。后来,马修的大儿子塞缪尔得到了康涅狄格河东岸、温莎对面的一些土地,至今,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仍归他的后裔所有。

我是马修·格兰特的第八代孙,换句话说,也就是塞缪尔的第七代孙。在马修·格兰特定居温莎几年后,他的妻子去世。不久,他续娶了寡妇洛克威尔。和马修夫妇一样,洛克威尔与她当时在世的丈夫也是在1630年搭乘“玛丽和约翰”号轮船抵达美国。洛克威尔夫人在第一次婚姻中生了几个孩子,后来又与马修育有子女。经过两三代人的联姻,我成了马修两任妻子的后代。

曾祖父诺亚及其弟弟所罗门是马修·格兰特的第五代后人。1765年,他们在英军服役,参加了英国对法国和对印第安人的战争,同年战死沙场。

那年,祖父年仅9岁。他继承了他父亲的名字,也被叫作诺亚·格兰特。康科德和列克星敦战役爆发后,美国的独立革命由此拉开序幕。祖父跟随康涅狄格州的一支连队加入大陆军,后来参加了邦克山之战。直到1781年英军在约克顿战役投降,祖父才退役,也就是说,他参与了整场独立战争。不过,和大部分士兵一样,其间他一定休过假,离开过军队,因为他结婚生子的时间正处于战争期间。有了两个孩子后,祖父的妻子去世。随后,他带着小儿子皮特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州维斯特莫兰县柏林伯格镇附近。大儿子所罗门由康涅狄格州的亲戚们抚养长大,成人自立后,他迁居到英属西印度群岛。

在宾夕法尼亚州定居不久,祖父与凯莉小姐喜结良缘。1799年,他再度搬迁,在现今的俄亥俄州鹿原镇定居。包括第一次婚姻中所生的儿子皮特在内,祖父此时共有五个孩子。父亲杰西·R.格兰特,是凯莉生育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她的长子。

皮特·格兰特很早就去了肯塔基州的梅斯维尔打拼。他在那里发迹、结婚,并育有九个子女。尽管成了西部富翁,但天意弄人,1825年他在弗吉尼亚的卡拉瓦河不幸溺水身亡。

1805年,凯莉小姐去世,撇下了七个孩子,家族由此陷入分裂。祖父缺乏白手起家的能力,又不懂得节俭。祖母去世后,他带着最小的两个孩子前往梅斯维尔,和皮特·格兰特一起生活。家庭的其他成员在鹿野镇周边找到了安身之所。父亲寄居在托德法官家中。托德法官的父亲是俄亥俄州前任州长。父亲勤勉独立,我相信,他在托德家的劳动完全能够抵销托德家在他身上的花费。

托德法官一家对父亲一定很好,因为直到父亲去世之前,他都对托德夫妇充满深深的敬意。在父亲眼中,他们不是捐赠者,而是像亲生父母那样。我经常听父亲说,托德夫人是他见过的最令人敬佩的女性。父亲成年后,离开托德法官家,出门学做生意。我猜,他首先去了梅斯维尔投奔同父异母的哥哥皮特·格兰特。皮特·格兰特虽不是皮革工人出身,却在那儿开了家皮革厂。在梅斯维尔,父亲学会了做皮革生意。几年后,他重返鹿野镇,开始为布朗先生工作,并与这家人一起生活。布朗先生的儿子——约翰·布朗,按照父亲的说法,即便他的躯体在坟墓里慢慢腐烂,但他的灵魂仍斗志昂扬。我经常听父亲提起约翰·布朗,尤其是他在哈伯斯费里举行起义之后。父亲在布朗先生家居住时,约翰·布朗还是个孩子,所以直到后来,父亲才对他有所了解。在父亲看来,约翰·布朗个性单纯,拥有崇高的信念,无所畏惧的勇气,但他对于自己热衷的事情,容易走向极端。想想看,不到20人,却试图占领南方,推翻奴隶制度,这只能是一个疯子才会有的举动。

后来,父亲有了自己的生意,他在波地奇县府所在地的拉文那开了一家皮革厂。过了几年,他从拉文那迁居到俄亥俄州克莱蒙县的特普森镇,仍旧从事皮革生意。

父亲年幼的时候,西部教学设施简陋,学费昂贵,只有极少数富家子弟上得了学。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但凡想掌握些知识,都只能凭借自身的努力。父亲多次向我抱怨:他在校学习的时间只有半年,当时他又小,学不了多少知识,同时也体会不到接受教育的好处。后来,大概是在托德法官家居住的那段时间,父亲又接受了一季度的学校教育。父亲的求知欲非常强,学东西又快,直到八十岁去世的那一天,他仍在如饥似渴地阅读。那会儿,在西部储备区,很少能见到书。父亲把自己想方设法从邻居家借来的书当作珍宝,孜孜不倦地阅读。这种紧缺造就了他奇异的阅读本领——他每读完一本书,便能对书中的内容了如指掌。这项本领伴随了他的一生。即便对每日阅读的报纸,他也能说出上面所有重要的信息。如此,他成了一名出色的英文学者。20岁前,父亲就开始为西部报纸撰稿,与此同时,他还加入了辩论社团。辩论社团在当时的西部十分流行,父亲在社团里的表现可谓是出类拔萃,直到50岁时才退出。父亲积极参与政治,但除了做过乔治敦的第一任镇长之外,很少参加职位的竞选。尽管作为一名辉格党人,他应该拥护亨利·克莱,但他支持杰克逊担任总统。不过,在杰克逊之后,他再没有投票支持过其他民主党人。

母亲的家族长久居住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蒙哥马利县。对于她的家族史,我知之甚少。她的家族对家谱不感兴趣。外公在我16岁时去世,他对家族的了解止步于他祖父那代。与此相反,父亲对此十分热衷。他在研究中发现,在康涅狄格州的温莎市,有一块土地应归格兰特家族所有,继承人还应是自己健在的侄子劳森·格兰特。父亲对此甚是热心,他甚至主动请缨,让侄子授权自己处理此事。1832或1833年,我当时10岁或者是11岁,父亲去了温莎市。他排除异议,证实了该土地的所有权,而且得到了3000美元的赔偿金。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还记得父亲说过,返程时他发现这块土地上住有一些寡妇,家徒四壁,一贫如洗,便免除了她们的赔偿金。

大约在1819年,外公约翰·辛普森带着三女一子四个孩子,从宾夕法尼亚州的蒙哥马利县迁居到俄亥俄州的克莱蒙特县。母亲汉娜·辛普森当时20出头,在家中排行老三。那时,她的大姐已经结婚,并育有几个孩子。在本书撰写之际即1884年10月5日,我年过90高龄的母亲,依旧生活在克莱蒙特县。在失去记忆之前,她一直认为,1860年民主党下台之前,国家就已经被摧残得难以复苏。除了一个儿子以外,她的子女都认同这一观点。内战爆发前,这个儿子就在肯塔基定居,在所有的子女中,也只有他加入了镇压南方军的志愿者军团。

与母亲年纪相仿,年过88岁的舅舅,也生活在克莱蒙特县,住在离祖宅几英尺的地方。如今,他的思维依旧敏捷,内战期间,他支持政府,反对叛乱。除此之外,他一直坚信——民主党的执政会给国家带来无可挽回的灾难。

1821年的6月,父亲杰西·R.格兰特与母亲汉娜·辛普森结婚。1822年4月27日,我出生在俄亥俄州克莱蒙特县的波因特普莱森特。1823年的秋天,我们一家搬到临近的东部城镇乔治敦,也就是布朗县府所在地。直到1839年,我17岁前往西点军校求学之前都居住于此。

当时,学校教育不被重视。上学不但收费,还不实行分班制度。学校经费全部来自社会的捐赠。一个老师教一个班,班里有三四十个学生。有男有女,学生年龄更是参差不齐。一个班里,小至牙牙学语的儿童,大到18岁的女生、20岁的小伙。学习内容对应的从ABC到最高级别的3R(阅读、写作、算术)。雪上加霜的是,教师的专业水平都不高,即便倾其所有,也教不了多少知识。在乔治敦,我从未学过比算术更复杂的数学。直到在西点军校,我才接触到代数。后来在辛辛那提,我对代数做进一步学习时,一旦离开了老师的辅导,它对我来说就像本天书。

我在乔治敦的生活,可谓是乏善可陈。从五六岁入学至十七岁离家,除了1836-1837年以及1838-1839年的两个冬季以外,我都在镇上捐助的学校就读。前一个冬季,我在肯塔基州梅斯维尔的理查德森兰学校读书;后一个冬季,则插班到俄亥俄州里普利的一所私立中学。

我对学习不大上心,学业上的收获与学习花销完全不成正比。那两个冬天,我要么复习学过的算术,要么背着“表示人或事物的词叫作名词”诸如此类的东西。这些知识乔治敦的理查森老师强调过很多遍,我早已烂熟于心。然而,对于理查森老师,我却没多大印象。他培养出很多优秀的学生,大都在各自的州政府里担当要职。例如与我同时代的两个人,他们从未在其他学校读过书,现在都成了议员,其中一人,还身兼过其他要职。这二人就是华兹沃斯和布鲁斯特。他们都由理查森先生一手教大。

根据我儿时的记忆,再考虑父亲所处的时代以及他的住所和周边环境,可以说,父亲生活优裕。由于自身缺乏受教育的条件,父亲最大的心愿便是子女能够接受学校教育。因此,如前所述,从我开始上学到我离开家乡前往西点军校学习,在此期间我从未缺过一节课。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可以不用干活。那时在乔治敦,除了家庭极其贫寒者外,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要做些家务。父亲当时不仅做皮革生意,还拥有大量田地。我讨厌做生意,其他什么活都能接受。不过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干农活,尤其是需要用马来驮运的活计。在村子一英里左右外,除了田地,我家还有50英亩的森林。每年秋天,家里都会雇用工人伐木,以备一年之用。从七八岁开始,我就负责把木材运到家里和店铺。当然,那时我还不能装车,但我可以赶车。于是,工人们帮忙装车,家人们负责卸车。大概11岁时,我已经强壮到能够扶犁耕地。之后的六年里,所有需要马匹参与的农活——耕、耙、种、运,我都干过。此外,我还要照顾两三匹马,一两头奶牛。锯木头做柴火的活儿也在我的工作范围内。不仅如此,我还不能缺席一节课。因此,我从来没有挨过父母的责骂或是惩罚,提出的合理娱乐要求,也从未遭到过否决。比如说钓鱼,骑马到15英里外的邻村看望祖父母,夏季时到1英里(英里=1.609344公里)远的小溪游泳,冬天滑冰。有雪的日子,我甚至还能驾马滑雪橇。

在我很小的时候,好几次都是一个人去四五十英里外的辛辛那提。除此之外,我还经常去肯塔基州的梅斯维尔。路易斯维尔我也去过一次。那时,一个小孩儿独自去路易斯维尔可以说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有一次,我驾着马车前往70英里外的奇利科西。去时,我和搬家到俄亥俄州托莱多的邻居同行,返程则是独自一人。如法炮制,15岁时我去了70英里外的肯塔基平岩。这回,陪同我的邻居是乔治敦的小潘恩先生。在他哥哥家中,我看中一匹马,便提议拿自己的一匹马与之交换。和小孩儿做交易,潘恩先生有些犹豫,便向他弟弟咨询意见。后者回答道:“没事,只要他喜欢,他的家人便无异议。”那时,我离家70英里,还驾着个马车。潘恩先生说他不记得这匹马可曾戴过辔头,我回答道:“把它套在拖车上,一试便知。”很快我们发现,这匹马不曾戴过辔头,但它没有对此表现出敌意。我于是自信地表示,驾驭它不成问题。交易随即成交,我还得到了10美元的差价。第二天,我和小潘恩先生启程回家。开始的几英里平安无事。后来,遇到一条疯狗,马儿们受到惊吓,拼命地狂奔。新换来的那匹马还边跑边踢,好在我最终稳住了它们,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也没有撞到东西。稍事休息,让马压压惊后,我们继续动身赶路,但新换来的那匹马又开始疯跑和踢打。当时,前方半英里远有一个收税关卡,关卡的对面是一条20英尺(1米=3.2808英尺)高的堤坝。在马车悬在堤坝边缘的千钧一发之际,我终于控制住了它。它严重受惊,浑身发抖,但却远不及小潘恩先生一半的惊骇。经过这番折腾,小潘恩先生再不敢坐我的车。于是,他搭乘一辆货运马车前往梅斯维尔。之后,只要我一上路,那匹马就开始乱踢。由此,我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要是到了梅斯维尔,我就能向当地的叔叔借一匹马,但那会儿距离梅斯维尔还有一天的路程。最后,我不得不用一条大手帕将马的双眼蒙上。如此,第二天我才平安到达梅斯维尔。毫无疑问,小潘恩先生对此非常诧异。向叔叔借了马匹后,隔天我俩又接着赶路了。

在乔治敦上学时,大约一半时间我都就读在约翰·D.怀特创办的学校。怀特先生来自北卡罗来纳。内战期间,他的儿子智顿·怀特代表该州担任过一届国会议员。智顿和他的两个哥哥都是我的同学。虽然三人上的是同一所学校,接受着同样的教育,哥仨长大后却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老大是共和党人,内战期间表现英勇。老二是辉格党人,后加入共和党,在内战爆发前去世。智顿在政治上追随父亲,成为一名民主党。据说,智顿曾爆料我在更小的时候的一次买马经历。他说,村子几英里外住着位罗尔斯顿先生,他家有匹小马,我非常喜爱。父亲出价20美元,罗尔斯顿先生却要价25美元。我实在太想得到那匹马,在回家的路上,恳求父亲接受对方的价格,他最终同意了,继而叮嘱我说,那匹马最多值20美元。你先出20美元,若对方不同意,加价两块半,还是不同意,再加价两块半。随后,我原路返回到罗尔斯顿先生家,对他说:“我爸说我可以先出价20美元,如果你不接受,就加价到22.5美元。还不同意的话,则给你25美元。”可想而知最后的交易价格。这个故事基本属实。是的,我真诚地表达了自己想得到那匹马的愿望。当时我不过8岁多点儿。这场交易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缘由是这件事在同村的男孩儿中疯传开来,而且传了很长时间。男孩儿们喜欢看同伴的笑话,至少当时农村的男孩儿是这样。不过后来我又发现,成年人何尝不是如此。那匹马4岁时双目失明。我以20美元的价格卖掉了它。1836年我14岁到梅斯维尔上学时,意外发现它正与其他盲马一起踩着渡船的踏板。

至此,我已将童年生活事无巨细一一叙述。我不喜欢干活,但却做了很多,甚至达到了一个成年人的工作量。与此同时,我还要上学。我享受着同龄孩子所拥有的福利,或许比他们还多。在家里,我从未挨过责骂,更没被体罚过。不过在学校则是另外一回事。在那儿体罚学生如同家常便饭,我也不能幸免于难。即便此刻,我的眼前仍能浮现出约翰·怀特先生手拿长树条的样子。他总是手不离树条,树条却不常是同一根。男孩儿们在学校附近的山榛树林里捡树条,成捆成捆地运到学校。一天下来,树条全都能被打断,挨打的也正是将树条抱到学校的男孩儿们。对于怀特先生,无论上学时还是在之后的回忆中,我从未怀恨过他。他心地善良,深受所在社区邻居们的尊重。体罚学生,不过是继承他上学时接受的教育习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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