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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睁开眼睛,最先看见的世界,是我们的房子。我们的房子地板松动,走起路来咯吱响。墙根下的缝隙,供虫鼠们进出与筑巢。又小又荒芜的院子里,长满了车前草。车前草这名称是我后来才知道;之前,我一直将它当作麦穗。我时常在院子里收割车前籽。在孩子我的眼里,这一片庄稼相当辽阔,丰收的喜悦充满在我心里。这喜悦里其实有一股寂寞之感,茂盛又荒凉的车前籽使我显得又小又孤独。有时候,麻雀在院子上方盘旋,唱着叽叽喳喳的歌。收下的车前籽这里那里堆成了谷堆,然后天下雨了。我躲在屋里,隔着窗户,望着我的麦茬地,雨水模糊了我的眼睛。第二天太阳出来,地里就又生长出一季车前草。我的麦地就是这样,生生灭灭,永无穷尽。车前籽是我最早的好伙伴。我们这幢房子除了生产车前籽,还生长西瓜虫。只见那绿豆似的滚圆一粒上有了一道细缝,渐渐裂开,成了一只爬虫。它专门生产在潮湿的石块之下,揭开一块石头,下面便是滚滚的一片西瓜虫。西瓜虫的出现使我心情暗淡,有一种希望成灰的感觉。我从未见过一只西瓜虫死去,也没听谁说过“我打死了一只西瓜虫”。它是无声无息的一种虫子,名不见经传。它们好像是生命的垃圾,被扫到了我们的院子里。西瓜虫是我最早的坏伙伴。地板松动,是我们房子的一大特征,它使我们的房子里充满了嗒嗒的足音。在大人们都去上班的白天,这房子就变得无比寂静。背对寂静无声的房子收割车前籽,心里空寞寞的。远处弄口传来叮当的电车铃声,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上海这城市的奇妙处之一,就是热闹和寂寞往往咫尺之间却有着天涯之遥。住在我们闹市中心的房子里,这种奇妙之感就很强烈。喧嚣的市声如海潮一般漫卷而来,我们的房子静悄一片。有时我们站在弄口,面对大街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华灯初上,霓虹灯亮了。这是爸爸妈妈将要回家的时候,我们被寂寞与茫然煎熬着,忧心忡忡地等待爸爸妈妈回家。焦灼使我们不由自主地啃着手指甲。啃手指甲是上海这城市孩子的通病。他们全神贯注,百折不挠地啃着指甲,使指甲深深陷进肉里,留下了终身的纪念。爸爸妈妈即将回家的时候,是啃指甲达到高潮的时候。等待已临界极限,在我们头脑里,产生出可怕的恶兆。我们害怕地想:爸爸妈妈遇上了万恶的车祸。车祸是上海这城市里最普遍的危险,车祸总是在转瞬之间发生,一失足成千古恨。车祸的发生纯属偶然,因此它防不胜防。我们小小年纪都已经领略了车祸的意味,过马路要小心是我们所得到的人生第一个警告。待到爸爸妈妈的身影出现,是我们最为感动的一霎,一块石头落了地。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回家,我们唧唧哝哝,喋喋不休。我们说的尽是废话,要紧的话一句也说不上来。夜晚,我们的房子脚步嗒嗒,一片欢乐。车前籽睡着了,西瓜虫睡着了。我们窗户里的灯光,在院子里留下温暖的光影。我们高兴得有些过头,吵吵嚷嚷,最后招来大人的呵斥,情绪一败涂地,睡觉的时间也到了。暖和的被窝使我们陡生安全之感。我们蜷起身体,自己和自己偎依。被窝里的把戏一般就是在这种时候诞生,这是自我亲近的方式的一种,它有时可伴随我们漫长的一生。松动的地板使我们的房子避免了深夜里的死寂无声,它总是这里不响那里响。夜半时分的敲门声也叫人心生暖意,它将沉睡的夜和醒着的夜连接起来。夜晚我们房子里还有一种声响是自来水的漏水声。漏水声源于龙头里橡皮圈的老化。水,一滴一滴地滴在水池里,有些像古代的更漏,为我们数着时间。夏夜里,飞虫扑灯的噼扑声带有死亡的快感,“啪”的一响便尸骸落地。最后一盏灯是奶奶外婆们的灯。她们在灯下补袜子,那年头要补的袜子没个完。她们直补到眼花耳聋,垂垂老矣,终于诞生了化学纺织工业才结束了补袜子的工程。我家没有奶奶也没有外婆,只有一名保姆。保姆她眼明手快,飞针走线。最后,东方渐渐发白,夜晚结束,太阳升起,大人们去上班,我又孤零零一个人,去院子里收割车前籽。

据传,我们这条弄堂的房子是一九四八年解放前夕破土动工。上海这城市的地产业和建筑业,在鸦片战争之后的开埠日子里发展,随了两次世界大战,越演越烈,是个发财的买卖。许多人被这行业的繁荣景色,冲昏了头脑。他们日里梦里想着造房子,收租金,过着旱涝保收的日子。造我们房子的人是一个办事迟疑,鼠目寸光的家伙。他手里捏着一块投机来的地皮,左右矛盾:是出租给人家造屋,还是自己造屋。等他下决心自己干的时候,内战已经打响,通货膨胀,诞生了金圆券的神话。打夯机响起,他沉浸在美妙的生财的遐想之中,传来了解放军打下淮海战役的消息,关于公有制的奇谈怪论在上海这城市上空蔓延。他如梦初醒,再听那打夯机声,就好像敲着他的丧钟。他想他辛苦一世的钱投在房屋里,搬也搬不走,于他人做了嫁衣裳,不由地热泪涟涟。他最后决定偷工减料,草草完工,低价出租。他节约了几近一半的投资,收齐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将一切交代于一个代理人,然后去了香港。这时候,解放军乘风破浪,枪林弹雨的壮丽场面正在扬子江上演出。为压低成本,他将一英寸厚的地板减为八英分,六英寸的踢脚板减为四英寸。他用旧砖代替新砖,次货代替好货。这就是我们房子地板松动,水管漏水,盛产西瓜虫的原因。当年我坐在一个痰盂上进了上海,下榻于黄浦江边的远东饭店,高烧退尽,开始在窗中领略城市风光的时候,我母亲便在有关部门指引下,来这里看房子。那时,一楼二楼全空着,只有三楼住了阿太一家。我后来才知道,阿太一家原来就是那地产商的代理人,也是他的一门远亲。母亲在空着的房间里选了一大间和一小间。大间通向长满车前草的院子。那时上海这地方空屋很多,远不像现在这样拥挤。母亲在她选定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当她走到院子里,望望满院的车前草,一定想了想:这是什么庄稼?母亲是个城市孤儿,她也不识庄稼。遍地的车前草,不知有没有使她动一动心?搬家的那一日我记忆全无,头一回看见车前草,我也记忆全无。再后来,我的记忆渐渐苏醒,车前草发芽,长叶,抽穗,穗子沉甸甸。看着一个小孩在院子里收割丰产的车前籽,楼上阿太在想什么呢?

阿太的男人学的是建筑,在那物价飞涨,金圆券比纸不如的年月里,在他亲戚的工地上谋得一个饭碗,然后被选定为代理人,其实也就是一名留守人员。阿太的男人,张先生,头戴礼帽,鼻架金丝边眼镜,手持一柄史迪克。张先生知道这房子内患重重,他担心这房子有朝一日会生白蚁,小小的白蚁就像一颗炸弹,可叫屋倒房坍。有时他看见孩子我在研究西瓜虫,就想:西瓜虫会不会是白蚁的前身?车前草的茂盛也使他心生疑虑。地板松动是他一大心事,为此,他严禁孩子在房子里跑和跳。一旦我们跑跳,他便让阿太下楼阻止。阿太说:张先生有头痛病,怕响动。因此,我们一见张先生,便蹑着手脚,做贼似的。夜深人静时,张先生常常独自站在阳台上,望着极远处,天边的一颗闪闪的红星,那是哈同花园旧址上一幢新起的大厦尖顶上的红星。他还望着稍近处楼顶上一座石龛、圣母与耶稣隐约的身影。这是昔日震旦女子大学,如今的一所中学。上海这城市的昔往今来包围了他,使他感慨万千。这弄堂里所有窗户都黑了灯,不远处的市光犹如海市蜃楼,张先生就仿佛站在一座孤堡之上。他望了暗夜里这条弄堂的轮廓,夹竹桃有毒气的香味阵阵飘来。为了省工省时,这房子的样子与他设计的相差甚远。施工的日子里,老板日里催,夜里催。后来完工了,老板要走了,将这房子托给了他。再后来,解放军来了,他不知怎么进了房管所,做了一名职员。张先生觉着他和这房子都有一种被抛弃的心情。夜晚时分,是他们这两个弃儿亲近的时分。张先生在房管所里,没有朋友;他与旧日的同学也早不来往。他和阿太只说些平常的话。他只有一个伙伴,就是这房子。只有张先生看得出来,这房子衰老得很快,旧损程度超过了早于它几十年的老房子。他吸着雪茄,雪茄的香气弥漫在夜晚清新的空气里。雪茄也是他的伙伴,吸着它,往昔的岁月便冉冉地回到眼前。

张先生的孙女儿与我同岁,是我最初的玩伴。阿太送我的八音盒,就是她的东西。她的衣着和饮食,是上海这城市殷实与优雅的典型。和她一起,我就显得像个外来户,穿的是大红大绿,吃的是大鱼大肉,说的上海话又不地道。我想:这是母亲她不喜欢我和她玩的原因之一。有时候,她站在阳台吹肥皂泡,五颜六色的泡泡飞到我的身上、头上、车前草上,我就是不抬头看她。她还站在我们家门口的楼梯上,一站就是半天,这半天我就坐在屋里不出门。她就去帮我家保姆剥豆,小手勤勤恳恳地剥着绿色的毛豆,看了叫人心疼。她就像个情人一样追求我,而我不知为什么这样顽强地拒绝她。保姆做了我们的牵线人,她要我也去剥豆。剥豆是每个孩子必做的事情。在吃豆的季节,每个门口都有孩子坐着剥豆。于是我们埋头剥豆,暗中比赛。当我们的手指在盛豆的篮子里互相碰到,心里就又羞涩又快乐。有一阵子我们好得简直没法说。大人们去上班,我们就到了一起。我们一起收割车前籽,或者一起吹肥皂泡。她是一个热情满怀的孩子,对人可将心掏出来,可是转眼间却电闪雷鸣。她发起脾气来惊天动地,骂人如开机关枪。她使人无所适从,而且感情受创。我们好得没法说的那一阵子,真是幸福得要命。她的可爱之处就在于可将人的热情激发得十分高涨。她为了一时的游戏,可将最心爱的玩具拆毁。她全身心地投入某一件小事,不计代价。我母亲退还了她的八音盒,是我们第一次分裂,彼此内心都留下了创伤。再一度和好时,我们挖掉了所有的车前草,种下向日葵。那是个大力开展种植向日葵的年代。向日葵不仅是油料作物,还具有极富时代气息的象征意义。我们天天等待向日葵出土,最后长成巨大的花盘。满院黄花的壮观景象为我们日夜憧憬。等待的日子里,我们亲密无间,我们从大人上班一直到大人下班,在一起说了无穷尽的废话。可最后等到的还是茂盛的车前草,籽粒饱满。星期天是我们别离的日子,我跟我爸爸妈妈去同志家,她跟她爸爸妈妈去游泳、溜冰、打弹子。她父亲穿着时髦,举止潇洒,是上海当年摩登青年之一。他生性快乐,交游广泛,玩耍的技术都很精当。他以这些特长弥补了他在朋友中相对家道清贫的不足。女孩去过的地方是我们家从未涉足的场所。星期一我们各诉所见所闻,我的经验相形见绌。孩子我的小心里,天生就有恋慕浮华的种子,我渴望走进上海这城市的心脏。星期天将我和女孩隔开了鸿沟,星期一这天我心情压抑,打不起精神。星期二也不怎么样,到了星期三,星期四,才稍好些。可是,星期天去同志家又到了眼前。同志家使我心生厌烦,每一回去我都噘着嘴,满脸不高兴。母亲一定觉察出我情绪消沉的端底,这是她不喜欢我与女孩来往的又一个原因。国际俱乐部这地方就像是女孩另一个家,她提起它来又随便又亲切。俱乐部是西方殖民者留给上海这城市的遗产,它可使人接近文明和高尚。它所以存在完全是出于新生的工农政权的宽容与怀柔。它有些诺亚方舟的味道,还有点苟且偷欢的味道。我向往它向往得发疯,出于自尊又不得不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我总是说:哦,原来是国际俱乐部啊!好像我也是那里的常客,其实我都不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上海的马路我到了很大也辨别不清,我走在街上完全像个外来户,方位混乱,过马路胆战心惊。女孩还常常把美国三十年代的好莱坞电影名挂在嘴边,什么《魂断蓝桥》,什么《乱世佳人》。她流利地叫着“费雯丽”“英格丽·褒曼”的名字,好像这些都是她的家人。她母亲是那种将好莱坞明星当作偶像,到理发店不是做个“赫本”式,就是做个“泰勒”式的喝美国牛奶长大的上海小姐。她恨日本人不仅因为日本是中国的敌人,还因为日本是美国的敌人。她总是说:东洋货怎么有美国货好呢?星期天出门,她穿得炫人眼目,女孩也光艳照人。阿太总是在阳台上目送他们远去,满心的欢喜。在上海的马路上,他们这一家尤其引人注意,人们看他们的目光充满羡忌。而他们态度傲然,昂首阔步,俨然是这城市的主人。女孩有一次提出要让她爸爸带我一同去玩耍,这建议激动了我的心。如何取得母亲的同意却使我百般为难。我想母亲一定会反对,而且我感觉到我的请求还会伤了母亲的心。那些日子,我受着煎熬,左想不好,右想也不好。最后我决定瞒着母亲。那时候,母亲正忙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每天一早出门晚十点钟才可到家。临到这天我才知道,出去玩耍的活动是在晚上,出得门去已是七点钟。她爸爸一手搀着她,一手搀着我,一路上笑嘻嘻的,兴致很高。我看出他是真心欢迎我去,对我爸爸妈妈这样的同志,他心里有一种敬畏的情绪。路上他买了一瓶汽水,让我们合吃,各人吸一根麦管。女孩兴奋异常,不停地说:喝呀喝呀!我实在不知道会多出一个喝汽水的节目,窘迫得满脸通红。喝汽水的时候是我真心后悔的时候,我忽然想到母亲现在什么也不知道,我还想起母亲带我们出来,喝汽水总是一人一瓶。可是,回头已经来不及了。他们父女俩心情愉快,有说有笑,我在旁边就很孤独,而且窘迫异常。那天晚上去的是一个区体育馆的乒乓房,她父亲的一些朋友借了乒乓房来打乒乓。其中一位朋友带来一名女中学生,是一个少年乒乓球队的队员。他们轮流上阵和她练练身手,一个个被她打得落花流水。女孩吵着也要打,她父亲兴奋得红了脸说:你要能碰一下她的球就算你赢啦!那女中学生表情严肃,不苟言笑,上去就是一个急发球,打得女孩晕头转向。这时候,我看见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九点,一股绝望情绪升起在我心里。我想,一切都糟透了。来到这一个地方也令我失望,乒乓房空空荡荡,墙壁斑驳,水泥地很潮湿,这些人物都令我陌生,乒乓打得不怎么样。我想,他们那样的大人,却像孩子,不免有些无聊。他们打乒乓告一段落,又去买汽水,这回是每人一瓶,而我一口也喝不下去。时钟已走到十点,这是妈妈回家的时间,她不会知道我是在这样的地方。我心急火燎,恨不能一步到家。可人人兴高采烈。我坐在一边,心事重,不知什么时候活动才到头。十一点钟的时候,眼泪涌上了我的眼睛,我觉得我死到临头。晚上一个人出门我从未有过,晚上十一点还不回家我从未有过。我不知道这就是上海这城市六十年代夜生活之一种,这就是上海这城市的夜晚景色之一种。我身上热一阵冷一阵,我想我跳下了一个陷阱,完啦!回家的路上样样不顺利。开始找不到车站,后来找到了车又不来,等上了车却乘过了站。到家已是一点。夜半一点钟走在街上就好像走在另一个世界上。离家越近我的恐惧就越强,不回家又不行。母亲站在门口等我,脸色严峻,她二话不说,伸手就是一个巴掌。之后她很多天不和我说话,我也很多天不再与女孩玩耍。女孩有很多天没下楼。她父亲的心情一定很沮丧,他一心想讨好我的“同志”母亲,没想到好心变成了驴肝肺。我天天坐在房间里,就像一个私奔未成返回家的情人,没脸见人。后来母亲气消了,要与我做一番深谈,她问我的问题我都没法回答。她问我:为什么要跟女孩去玩?我说不出话,只是泪水成行。她问我:女孩究竟带我去哪里玩?我也说不出话,只是泪水成行。这一次夜间探险可说是代价惨重,却失败而回。我向往的上海灿烂夜晚带有一股暗淡的颓败之象,上海的夜晚与我格格不入。

上海这城市的场景真是多姿多色,车前草在我家院子里抽穗,夹竹桃在人家院子里开花。夹竹桃是上海这类弄堂里的特有景色,花影绰约。后来我们搬家离开了这房子,夹竹桃的花香还留在我心里。这房子似乎与生俱来,和我的生命有关。它的每一个角落我都喜欢,感到至爱至亲。在男孩家祭祖的日子里,香烟缭绕。我沉浸在别人家族的历史气氛之中,身心都感神秘和陶陶然。男孩搬来的这一日记忆犹新。我看见他穿一领紫棉袍,和他穿一领红棉袍的妹妹搬一张方凳。他们有节奏地摇晃方凳,嘴里唱着歌谣。这歌谣我无法形容,妙不可言。他们方凳搬了一张又一张,一共搬了八张;歌谣唱了一首又一首,一共唱了八首。他的棉袍和歌谣给我们这房子带来新的气象。他一来就做了我们弄堂的主人,在弄堂画了一地的大马和古人。当他在弄堂里玩耍着男孩的那些脏兮兮的游戏,我们便从窗户偷偷窥视他。我们被大人禁止去弄堂玩耍,弄堂被我母亲视作卑鄙龌龊的地方,集中了上海这城市的所有罪恶:偷窃,行盗,拐卖孩子,还有桃色事件。我们视弄堂为险途,牵了大人的手,匆匆走过,从不停留。在那时候,父母的禁令还很有作用,我们决不会阳奉阴违,乘了他们去上班溜进弄堂。我们只能趴在窗口,满心羡慕地望着男孩在弄堂活动。他一边玩耍一边自言自语,和他想象中的伙伴作着交谈,男孩的伙伴全是香烟牌上的人物,他的玻璃弹子满弄堂滚。自从他家搬来之后,我们寂静的弄堂就变得有些喧闹。他们一家都有在弄堂活动的习惯:他嗯奶在弄堂洗衣择菜,接待亲戚;他妹妹在弄堂哭闹打滚;夏天的夜晚,他们家就搬出一张小桌,在弄堂吃饭。他们全家人脚一双木屐,呱哒呱哒。关于他们的木屐,张先生曾让阿太委婉向他们提出异议。于是,等到多年以后海绵拖鞋工业兴起,他们全家在一夜之间全都换上了海绵拖鞋,走路静悄无声。那时,他们脚穿木屐,手持蒲扇,在他父亲兴致好的时候,就一起走过弄堂去马路上散步。男孩与我同年,可却阅历丰富,他说话里常有“朝阳新村”这个词。“朝阳新村”不知是个什么地方,我是首次听说。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上海这城市无数工人住宅区中的一个。男孩的父亲当年是一名地下党员,在工人区坚持工作,后来到了政府部门做一名科长。男孩出生在朝阳新村,他对那里朴素纯厚、情义浓浓的邻里关系很怀念。他们那里的孩子总是成群结伙,在新村的空地上玩耍。他们一玩就玩到天黑,脏兮兮地回到家吃晚饭。他们还喜欢端了碗聚在一处吃饭,你吃我一口,我吃你一口。他们有时结伴去城隍庙。买香烟牌子和玻璃弹子。他们玩香烟牌子和玻璃弹子都带着微小的赌博的性质,不但凭运气,还要凭本事。赢得最多的人无疑成为他们的首领,他往往是艺高胆大,足智多谋的一个。男孩曾对我说过一件往事,那就是他从幼儿园逃跑的事件。他上午被送进幼儿园,中午就回到他们新村空地上的伙伴中间。自从他搬来我们这房子,天天寂寞难耐。有时他诱惑我去弄堂玩耍,我虽然心怀渴望,却没这个胆量。母亲知道会生气,她不喜欢我与男孩来往,说他是个野孩子。母亲不让我和这孩子来往,又不让我和那孩子来往,她使我的寂寞雪上加霜。他总是站在楼梯口,耐心地劝说我。他双手抱住扶手上的铁球,后仰身子,荡过来荡过去。我则矜持地背靠栏杆,就像一个淑女。我们一动一静,可站很久,说着没有意思的话。我们的对话主要是关于去不去弄堂,他要我去,我不去,一来一回永无结束。这楼梯口的约会对我寂寞的生活是一种安慰。到时候,我就跑到楼梯口,等待着拒绝他邀请我去弄堂。有时我们也说些别的话,比如“老城隍庙”,比如“祭祖”,还比如“大世界”。“大世界”这样的游乐场所,是男孩家星期天常去的地方。那一天,男孩脱下棉袍,穿上新衣,跟他爸爸妈妈去大世界。他们可将长江南北的戏剧看全。哈哈镜是男孩最为激动的一项,说起哈哈镜便放声大笑,乐不可支。这从某种程度冲淡了我对大世界的阴暗印象。大世界那地方我也去过。大世界所在的那条马路嘈杂而拥挤,大世界里更是人头攒动,熙来攘往。哈哈镜的映像带着一股猥亵的味道,地上纸屑果壳四散。我们一进大世界便紧张起来,生怕会被人群冲散。我们终于挤到最上层的露台,那里稍稍安静了一些,人也比较稀少,凉爽的风徐徐而来。城市的夜景在身下展开,灯光点点。我们喘息稍定,望着上海的夜景。这时候,我感觉母亲搀我的手越来越紧,而且手心出汗。我看见母亲神色不安,眼睛里有恐惧升起。我听她小声对父亲说:我们走吧,有一个人在盯着我们。父亲说一声“见鬼”,依然凭栏远望。我环视周围,果然见有一个男人,站在几步开外。我至今不忘那人的形象,他形容消瘦,眼睛从突起的眉棱后面注视我们,目光紧追不舍。游玩大世界就此成了一场恶梦,好几日我惊魂不定,心有余悸。大世界这地方我从此再不要去。那里混乱,粗鲁,阴暗,嘈杂,满地垃圾,随时可遭到袭击。

当大人们心情比较好,比较宽容的时候,也会允许我们这房子里三个同龄孩子在一起玩耍。我们三人在一起就像过节一样快活。我们三人挤在楼梯口,叽叽喳喳,各说各的经历。我的经历最不值得说,平淡无奇,再说我操纵上海话的能力较差,我多半是做个听众。他们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不多时间便会争执起来。他们总是认为对方的经验没有自己的重要,他们互相鄙夷和攻击,最后反目成仇。而我对他们双方都很尊敬,认为双方经验都同样宝贵。从中劝解使我找到了我的话题,我劝劝这,劝劝那,说了许多摆平的话。这时我尝到了说话的快感,便喋喋不休,并且开拓着说话的题材。我从互相描绘他们双方的优点,发展到数落他们双方的缺点,使事情接近搬弄是非。其实大多数搬弄是非不是出于破坏的恶意,而仅仅是无话可说,没话找话。说话是我们与人交往与亲近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们没有足够的话可供说的时候,搬弄是非是一个极好的说话的资源。搬弄是非这事一开了头,我的话就源源不绝,我和他们双方的关系都进了一大步。我们交头接耳,唧唧哝哝,我们以无穷的废话来结合我们的关系。说话其实还是一桩形式重于内容的事情,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了。我们许多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将说什么看得很重,在其中大做文章,结果破坏了人与人的关系。而人们想说的欲望却很强烈,不折不挠,于是,流言蜚语满天飞,破坏着人们的关系。我就是在那时候变得饶舌,我的上海话也在那时锻炼得一泻千里。我叽叽呱呱地站在楼梯口和这个或那个说话,表情郑重,神采飞扬。我母亲最见不得的这景象。逢到这时,她就要把我唤进去,劈头盖脑一顿训斥,直到我垂头丧气才罢休。搬弄是非的下场总是很悲惨,真相大白的一日是我最孤独的一日。他们两人结成亲密的联盟,对我不屑理睬,形同路人。他们说这说那,声讨我是他们共同的快事。可是,他们的联盟其实很脆弱,之间存在有真正的分歧。他们对上海这城市的经验各持一端,相持不下。而不像我,一无经验,与他们双方都可融合。我在他们之间是像调和剂一样,具有中介的作用,没了我,他们在一起简直水火不相容。这样,他们联盟解体势所必然,而我又获得他们各自的友谊。我们重又情谊款款,说个不休。每一次联盟解体和重新组合都带给我们新话题,我们越说越多,唾沫简直淹死人。就是这些口舌官司,建立了我们最初时期的人际关系,也建立了我们独立的情感世界。我们长到很大,离开那房子很远,都会回过头去注视这情意绵绵的关系,它记录着我们执著地走出各自寂寞的躯壳,去和其他人联合,就像小鸡诞生啄破自己的蛋壳。没有爸爸妈妈帮助我们,我们没有选择的自由。我们一意孤行,全凭了本能行事。我们这三个人啊,在一起的情景简直稀奇古怪:一会儿吵,一会儿好,一会儿这两个结成帮,一会儿那两个结成对,消耗了许多好心情。车前草一日三季在我家院子里生长,忘记了收割。现在我想起来了,“西瓜虫”这名字是男孩的创作,他一眼看见这小虫,便一口叫出了“西瓜虫”。我们三个在一起,渐渐驱散了我们房子的荒凉之气。

后来,我们三个在同一年的九月里上了同一所小学,分在三个不同的班级。我们的三人世界便告一段落。上小学这一桩事具有象征意义,它象征人类关系的有组织化和有系统化。上小学是根据孩子居住的地段和孩子的出生年月,来规定学校和划分年级,好像数学里的同类项合并。上中学也是同类项合并,根据从小学中提炼出来的结果,就是学生的智能,再来进行一次划分。上大学是第三次划分与合并。体现了越来越细的社会分工过程。世界就变得整齐而有次序,井井有条,便于管理又有效率。上小学意味着我们进入同类项合并的选择过程。上小学还意味着我们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我们初上小学,还不识字,我们各自的班级是以动物来标志。我们胸前别着各式各样的动物,小学变成了一座动物园,虎吼狼嚎,鸡飞狗跳。新生入校真是乱成一团,大人们全挤在教室门口,伸头探脑,好像我们不是上学而是去远征。上学第一天我激动万分,我极力要引起老师的注意,还有同学的注意。我坐在那里,腰板挺得笔直,两眼炯炯有神。我的样子看上去挺逗,老师不由向我微笑了一下,我欢喜得打颤,牙齿格格响。结交第一个同学也使我激动万分。回到家中,我对邻家的男孩女孩全看不上眼,将昔日的友情都忘光。我也忘了院子里车前籽在等着我去收割,朝朝夕夕。晚上,我忙着做功课。我八点准时上床睡觉,为了明天早起,好上学校。我变得忙忙碌碌,严肃正经,早上有同学叫我一同上学,下午有同学和我一起回家。我放学回家后,向大人说这个同学怎样,那个同学如何。老师是我最敬慕的人,说起我们的老师,我热情洋溢,赞语不绝口。我们的学校我处处都喜欢,它转眼间就成了我的家。

我们的学校面向街道。每天早上,我们在街心花园做操和升旗。国歌响起,小学生们肃穆庄严地仰望国旗升上旗杆,过路人都会驻步。阳光穿过梧桐树叶,在我们身后闪亮,电车当当驶过,商店一个一个开了门。那时候,这条街上行人不多,地砖整齐,橱窗布置雅致。这是上海这城市最华丽的街道,它集中了这城市最昂贵的商店,展现了最高尚的生活方式。而在这繁华似锦的大街后面,却还有着深长狭窄的弄堂。它们就好像是这美丽街区的裂纹一般,蜿蜒在深处,并且纵横交错。一旦进去,便好像陷入了迷宫。有时你走进豪华的餐社,忽然你想去厕所,结果无意走进了厨房,站在巨大的雪白瓷砖的炉灶之间,你看见了后门。门外人声嘈杂,脚步纷沓,弥漫着煤球炉的煤烟和油锅的油烟,还有人在泔水缸和菜皮筐里掏捡着什么。这就是弄堂。生活在这条街上的孩子可说是面临了上海这城市最为混杂的景象,最美丽与最阴暗的场面并列在他们眼前。我们的教室分散在一排居民楼中,分作东部、西部和中部。我们从阳光普照的前街穿过人家的油烟弥漫永不开灯的过道,来到背阴的后弄。一会儿阳光耀眼,一会儿暗无天日。上小学最初的景象确实轰轰烈烈。我向来孤孤独独,现在到了人群中去,我热心热肠,渴望与四面八方携起手,就好像结成了一张网,大家环环相扣,扣扣相连,永不失散,孤独的情景不再来。学校生活中,我最喜欢的是开小组。开小组有一种家庭的兄弟姐妹式的气氛。它人数不多,每个人在其间都可有重要的位置,不会受到冷遇;它的活动是在校外,除了学习之外还有玩耍游戏的内容;它还具有一定的组织原则,不能说散就散,它强制和保证了我们之间的联系。所以,一放学,我就兴致勃勃地去“开小组”。“开小组”就是小组的同学在课后集中一处学习和游戏,其组合以居住接近为原则。我那样热心于开小组,可是事与愿违,我们的小组总是飘摇不定,聚散无常。我们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活动,四处流浪。我们的组员生性都很散漫,对开小组这件事不太重视。我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小组开的下午很怅惘,下午的太阳光在正方形的地砖上流淌。我一个人走在阳光的格子里,街上没有与我同龄的孩子。大家都在开小组,高高兴兴。

开小组是我们那个年代里极富特色的景象。我们围着桌子,头碰头地做功课。开小组使我们深入同学的家,目睹形形色色的生活场面,开拓我们的经验。母亲不同意在我们家开小组,说这会影响安静与整洁。她也不热心我的课外活动,说这于我的教养无益。她为我请了一名家庭教师,一,三,五要去学英语。“这是一只猫,那是一只狗。”请英语教师是另一个故事,放在后面再讲。我们小组其他三名成员都住在与我们相邻的弄堂里。那条弄堂和我们本有一墙之隔,可是在大跃进年代,墙被拆下建了炼钢铁的高炉。从此,两条弄堂相通无阻。他们的弄堂居住拥挤,人声嘈杂,满弄堂挂着衣衫,万国旗样飘扬。他们的房子带有古老的阁楼和老虎天窗,没有花园。小孩子在弄堂追逐奔跑,脏话满口。我的组员之中有一名家住阁楼,他母亲有时候去工厂领回活计加工。他们家就成了一个工场间,缝纫机“嚓嚓嚓”,线头布毛满天飞。这样的日子十天里面有八天,我们没法开小组。去他家开小组还有两重危险。第一重是上阁楼须爬一截竹梯,那竹梯颤颤巍巍,我在上面爬,他们就在下面使劲摇。他们对来自我们弄堂的孩子,都有一种歧视和戏弄的欲望。我便大哭大叫,眼泪洒在他家地板上。第二重危险是在开小组结束以后,他家底层楼梯口这时必定躺着一个精神病患者,名叫彼得。彼得他堵住了大半个楼梯口,从他身边走过,我也胆战心惊。去他家开小组是一桩苦事,顾虑重重,可我从不缺席。小组中另一个同学家住一间黑暗的北屋,去他家开小组只能坐在弄堂。他家有一大群叔叔,似乎个个都戴一副琇琅架眼镜,衬衫系在西装裤里。我们开小组时,他们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总要站在一边,指手画脚。他们说我们写字的笔画全不对,书写的姿势也不正确。在他们的监视下做功课简直是受罪,他们其实是一知半解,似是而非。他们还都热衷向我提问题,问我这问我那,表现出对我们弄堂的浓厚兴趣。他们常常突然之间无缘无故地袭击我的同学——他们的侄儿,当头就是一掌。这刺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他很少同意去他家开小组。组里还有一名女生,父亲是个囚犯,据说是私印钞票,判了重刑。这城市的犯罪真是形形色色,各种各样。她母亲允许我们在她家开小组。去的那一日,她哥哥正在午睡,醒来之后,不由分说将我们全部赶了出去。这就是我们小组始终没有地方活动,东游西荡的原因。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在一起其实心情压抑,这种生活场景暗淡无光,没有希望。他们对我又怀有敌意,以捉弄我为快事。他们有时好好的,冷不防就来那么一下。可为了开小组,我什么都可以克服。为了不使母亲阻止我去开小组,受的委屈我绝口不提,统统咽下了肚。母亲觉得开小组可开可不开,她常常会让保姆把我从小组中叫回家,多半是为了去参加“同志们”的联欢活动。联欢活动确是好活动,有唱歌,有跳舞,有看电影,大人们在一起也很有趣。他们谈笑风生,变得有些像孩子。可我在那里只是个旁观者,那里的世界是大人的世界,我们小孩子只是陪衬,为了烘托他们的欢乐气氛。我特别不喜欢我家保姆走来叫我的神气,她态度高傲,也不上楼,在人家楼下,一声一声地叫我名字,好像在叫一只走失的猫。这种时候,小组的同学忽然间收起了嬉笑,一声不吭,埋头写字。我却生出一股莫名的歉意,好像我背叛了他们。这时候走其实很安全,没有人摇我的竹梯,彼得他也不到出场的时间。我一个人走下楼梯,跟了保姆回家。

每周一、三、五是我铁定不能开小组的日子,我要去上英语课。学英语是我父母的主意,英语是上海这城市的一种文化语言,标志着某一种社会阶层。英语还是一种工具语言,有了它就多了一门技艺,上海也是一个实用的城市。找一个英语老师不难。那时候马路上的电线杆子,贴有许多招收学生的启事。我母亲是个看电线杆子的老手,她看过一系列的电线杆子,便选定了一名。去找英语老师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路途不远,就在我们家的那条街道上。他是个外国人,一个白俄。找外国人做我的英语老师也是父母的主意,为了强迫我口口声声只说外国话,不说中国话。这种观点在上海这城市相当流行,无奈美国人、英国人都回国了,只有一些白俄,山中无老虎,猴子充大王。白俄住的弄堂九曲十八弯,他的房间正在一个拐角,形状像一柄漏斗,里宽外窄。他是高大雪白的一个,鼻子发红。他的房间邋邋遢遢,墙壁剥落,地板翘起,角落里有一个火油炉,锅碗瓢勺油腻腻。虽是深秋的天,他的床上还挂着蚊帐,灰蒙蒙的,帐顶上停了几具蚊子的残骸。白俄的家我一进去就不舒服,心情苦闷。白俄曾经是上海这城市的一色人等,他们从十月革命的炮火下逃亡来此。不知为什么他们在这里的运气都不佳,从事着一些江湖营生,被势利的上海人叫做“罗宋瘪三”。很多日子以后,我回想起这个白俄,体会到他房间里的一派惨淡。掐指算来,从一次大战至那时,他已流浪了四十多年,他渐入老境,以教授别国的母语为生。他在不夜的上海的角落里,度着孑然一身的长夜,一个人对墙上的灯影,喃喃自语,想念故乡。他房里的颓败印象,于一个孩子的身心都是刺激和腐蚀。从白俄家出来,我就宣布我绝不去学英语。我先是耍赖耍蛮,后是眼泪长流。最后我胜利了,母亲决定再继续去看电线杆子,重找一位。我想,其实从白俄那里出来,他们心里也有些犹豫,白俄的颓丧惨淡触目惊心。白俄还有一种历史渣滓的味道,这大概是我父母最终放弃他的原因。第二个老师住一套公寓中的一间,房间很大。他坐在孤零零一张书桌前,说他不会教孩子,但他可以为我们推荐一个老师,对孩子很有办法。他说罢就开始写介绍信。他从头至尾没看我一眼,表示他对孩子一无经验。第三个老师我一见就喜欢了,他和蔼可亲,说话风趣。他家住一间临街的房子,用木板隔开朝南半间作教室。是快开晚饭的时间,桌上有一个砂锅,还呼呼地冒着热气。母亲问是在这里上课吗?老师说是的。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欣喜。我的英语老师就这样定了。

上英语课后来被母亲称作“现世”。有时候我自己也闹不清自己为什么这样作对,好像要我学英语是为了害我。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我将不学英语当作我叛逆的武器。我小小年纪,不谙世事。我把父母叫我学英语当作我与同学们隔阂的原因;我还把父母叫我学英语当作我虽在人群中却依然孤独的原因。当我自个儿走在上英语课的路上,心中总是闷闷不乐。其实我们班上还有别的同学请有家庭教师。也是一个女孩,学习弹钢琴,她依然心情愉快。我不晓得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的愿望在什么地方也许过了头。有时我有意和那一位也在课外学习的孩子接近,心想我们能成为相知相亲的一伙。这女孩的家住在这条街上著名的公寓大楼里。我到她家去过,发现她们所住的公寓,一半是她家房间,另一半是一个照相馆的暗房。这间照相馆以拍摄青春头像著称,橱窗里陈列着最新影星的大幅人头像,吸引着路人的目光。她家的走廊里,有一股酸溜溜的显影药水的气味,还流泻出神秘的红光。后来我知道,她父亲原是这照相馆的老板。解放以后,照相馆就公私合营了。我们那条街道上的商店,大都是这样的来历,昔日的店主就住在店堂的楼上,店的招牌上,还留有他们姓名中的某一个字,保存着他们惨淡经营的生涯。我想,照相馆这一行业极富近代城市的特色,照相技术是世纪初才兴起的鬼花样。上海这个通商港口为当时照相原料进口提供了条件;上海的电影业里明星辈出,吸引俊男倩女也向往留影百世,对繁荣照相业也是一个促进。照相馆的橱窗是奇妙的景象,它提取人生最美丽的瞬间,使之长存,引动了人们希望勃动的心。而在照相馆暗房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我很难忘记那暗房门缝里流泻到走廊上的液体般的红光,脸色苍白的冲洗师端了一盘浸泡着的照片走进走出。去她家里,我心情压抑。她从不让我进房间,只让我站在过道。她一手握着门把手,一手插在衣袋里,好像说完话马上就要进屋的模样。她长得小巧玲珑,头脑精明,说话口齿清楚,用词得当。她从不对我说她家里的事情,比如星期天他们全家去什么地方玩。她也从不和我共同议论同学长短。这样,我们在一起就没有多少话讲。她有一个表妹,一个唇红齿白的女孩。表妹一来,她就撇下了我,使我觉得,她的交游很广泛,而我很孤独。临街那家照相馆橱窗里,陈列过她和表妹的照片,她们搂在一起,眼睛笑成了月牙儿。她生活的世界是我插足不进的,她始终对我关着门。她是最早使我感觉到和人之间的隔膜,具有一扇门的形状。后来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死了。她死于急性脑炎,在一个脑炎流行的季节里,一夜之间离开了人世。前一天,她还和几个同学猜谜玩,最后一个谜是她出的。她伸出十个手指,先握起一只手,再握起另一只手,说:你们猜这是什么?人们猜不出来。这时天黑了,她说,我明天告诉你,然后就回了家。明天她再没有来。我想象她是在那黑暗的过道里给人们猜谜,暗房里的光一缕一缕流泻出来。在她死后的第二年春天,我曾在她家弄口遇到她的表妹,我叫她一声,她蓦地回过头来看着我。她不认识我,脸上露出讥讽的笑容。她还对她新的女伴指点我,意思是这个人多么不正常,然后两人格格笑着走远了。我最终也没能接近她,直到我们搬家离开了这条街道,就连想起她的机会也不多了。后来,我就想到那些“同志”家庭的同学中间去碰碰运气。

“同志”家庭的孩子,在我们这里呈现出散兵游勇的状态。他们分散在各个里弄和楼房里,努力学习上海话。他们大都是山东籍贯。家中有一个穿大襟褂,裹小脚的老人,走来走去,蒸着馒头,葱蒜的气息四处飘扬。一般来说,这些同学的成绩都在中游,在班级中也比较沉默。他们穿着土气,作风有些邋遢。他们说上海话总有些拙于表达,这就显得傻里傻气。他们家常常是兄弟姐妹一大群,自成一体。他们的爸爸妈妈夜里日里忙着工作,从白到黑不沾家。他们的家庭生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的原则。天黑之前,他们吃饭和回家都任其方便,老太太将饭菜公平分成每人一份,谁到谁吃。天黑之后,老太太便在弄堂或大楼里扬声叫着他们的小名,叫他们回家。那九曲十八弯的山东乡音在这城市的黄昏里,显出一种歌样的悠扬,使人又好笑又伤怀。他们在这叫声中,小鸟似的一个一个归了巢。他们回到家中,就改用老家的语言和老太太顶嘴。说老家的话时他们又带了上海话的口音,夹着上海孩子的口头禅,使老太太莫名其妙。他们睡觉的情形有些像部队的营房,大小床铺满房间,兄弟姐妹依次排,不一会儿便呼呼入睡,进了梦乡。每一年的暑假和寒假,他们还轮流还乡,跟着老太太,挎着篮子、网兜这类旅行用具。还乡是他们童年中美好的插曲,他们在小河里捕鱼捉蟹,晒得黑不溜秋地回上海来。有这一段经历作背景,他们就比较能耐得住寂寞。他们大多对学校生活不怎么热心,课堂上很容易犯纪律,学校有时想请他们的父母来谈话,可他们的父母都很难找到。他们对老师批评不怎么在乎,对“留晚学”这样的惩罚也不怎么在乎。其实在他们这种耽于上进的表面之下,掩盖着的是他们同这城市的格格不入。他们对这“格格不入”采取消极的默认的态度。好在他们的家乡通过老太太与他们发生联络,这安定了他们的心情,缓和了他们对这城市的陌生感。和他们相比,他们有老太太,我没有;他们有老家,我也没有。我是这城市里什么都没有的人。他们家做馒头的擅长也使我自卑,我想我们家是任何特长也没有的。我们家没有一件东西可供我骄傲地在这城市立足。在他们家中,我的孤独感更深了。说来都是“同志”的孩子,情形却大不相同。我和他们玩不到一起去。他们叫我一起脱了鞋袜,在床上做戏台上的游戏。我怎么鼓足勇气也无法到人家床上去瞎闹。那要忍受老太太的呵斥。那呵斥使我面红耳赤,羞得无法说。我还深恨他们在馒头出笼的时候,强迫我吃他们的馒头。吃人家的东西,是一件郑重的事情,小孩子之间不应当互相吃东西。可他们倒好,随随便便将滚圆好大的一个馒头,硬塞在我手中,说着:“吃啊,吃啊。”他们说过就转头去吃他们自己的。新出笼的馒头堆在箩筐里,热气蒸腾,欢天喜地。我手上捧了一只馒头站在一边,难堪得无地自容。我悄悄将馒头放回去,没有一个人看见。他们以为我已经把馒头吃下了肚,我的羞惭没有一点减轻。在他们家里,我浑身不自在,馒头成了我的污点。我想在他们不蒸馒头的日子去他们家,可他们家天天蒸馒头。他们在这以大米为主食的城市里泰然自若地天天蒸馒头,吃葱吃蒜。他们以一种对峙的姿态生活在这城市,与它建立起对立的关系。而我们家在这城市里,连这种对立关系也谈不上。我们家在这城市里,位置奇怪,情况特异,和所有人都不一样。父母还要我学英语。

我觉得学英语是那一时期里我孤独的原因。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寻找孤独的原因。我觉得妨碍我同人们亲密无隙在一起的,就是课外学英语这一桩事。这一件事侵占了我与同学们相处的宝贵时间,它使我游离于学校生活之外,成了个孤家寡人。我的反抗心理渐渐见诸行动,每逢上课的日子,我就百般地为难,拖延时间。在课上我也很不听话,给我的作业三次中有一次不完成。父亲和母亲亲自送我去上课,押送犯人一般。他们还从头至尾坐在旁边,监督我学习。有时候我嘴里叽叽咕咕念着课文,眼里却流下了泪水。一天,学校组织游戏表演,每人报一个项目,跳绳或是跳皮筋或是传手绢。有邻校的老师同学前来参观,还将举行评奖。这天正是我读英语的日子,我无法报名,回到家里满脸不高兴。母亲说:既然是这样重要的事情,你就只能缺课,但希望下不为例。我万万没料到母亲会这样给我方便,我却反而心情沉重。当我走回学校的路上,忐忑不安,我想游戏小组已经编好,我能否中途加入进去?有一瞬间我几乎动摇,想对母亲说:我去上英语课。可是要与母亲对抗的决心占了上风,于是我还是硬着头皮往学校走。游戏表演就在街心花园里举行,我到的时候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广播里放着欢快的音乐。我站在冬青树的旁边,哪一组都参加不进去。同学们都被快乐冲昏了头脑,对我作出视而不见的样子。他们得意非凡,随了音乐节奏一举手一投足,将普通的游戏做成了艺术。老师看见了我,非但没有及时地将我编进组,还让我站得远一些,不要妨碍了大家。路上的行人停住脚步,羡慕地欣赏大家的表演。我站在一边,走也不好,留也不好。广播里的音乐震耳欲聋,我看见同学们张开了嘴无声地欢笑,叫喊着什么。他们与我虽然近在咫尺,却好比相隔天涯。我沿了齐腰的冬青的围墙走出了花园,我向家走去,学习英语的课时已过。母亲见我早早回来,心生怀疑,问我有没有参加表演,我摇了摇头。母亲顿时勃然大怒,她认为我是有意逃课,并且设计了圈套。她骂我骂了很久,我无言以对,只是默默地流泪。我心里非常非常难过,却不知道为什么。我错过了学校活动,又错过了英语课,伤了自己的心,也伤了母亲的心。我有一种两败俱伤的感觉,并且深觉无法挽回。无法挽回是我幼年时的最伤心的情感,它常常使我陷入绝望的泥潭。我想:这事过去了,永不会再来。永不会再来的念头使我哭了又哭。伤逝之感本是老人的心情,他们可用理智去淡化它。而孩子要么没有,要有就格外强烈。这是一种疾病一样的情感,它伴随我一直到长大成人。我一边哭一边想:事情究竟在什么地方弄得这样糟了?我可怜自己,又可怜母亲。这种心情因为无人可说又没法说,使我的孤独更加深了。上英语课这事从此变成一个创痛,我一周三次要触及这个创痛。我常常一时性起,决心将英语课破坏。我有意和老师捣蛋,他要我说东,我偏说西。我或者懂了还装不懂,或者不懂却装懂。我将上英语课这桩事弄得一塌糊涂。老师是天下最好的老师,他耐心无比,善良无比,他对学生就像对他自己的孩子。而他耐心有余,严厉不足,所以课上的纪律总是比较糟糕。他的好言好语促使我更加放纵,我会任意走到黑板前在黑板上写字画画。在黑板上写字在那一时期成了我的嗜好。我一走进老师的家就径直走到黑板前去写字,一行又一行。有时我闹得太凶,连自己都害怕了。这时候,我就呆若木鸡,智能低下,一个句法说上一百遍我还是听不懂。上英语课捣蛋,我心里并不轻松。有时我希望老师能凶一点,有时我甚至希望母亲能揍我一顿,制止我胡闹,逼我就范。其实我是陷入了一个困境,自己和自己过不去,浪费了宝贵的学习英语的时光,也践踏了老师对我的一片爱心。我其实是盼望母亲来解救我,用强权来调解我和英语课越来越深的敌对。在一个温暖的雨夜,师母突然上门,她撑着一把布伞,手里提一块黑板,她说这是老师送我的礼物,还有一盒彩色的粉笔和一个粉笔擦。她走后,我一个人在黑板前默默地写了很久。我写我的名字,爸爸妈妈的名字,老师的名字,还有各个同学的名字。我用各种颜色的粉笔写着,粉笔灰飘洒下来,好像五色的雪花。外面雨沙沙地响,屋里的灯光很柔和。我心里很平静,还有点酸楚。在这个夜晚,我下决心要好好地学英语。可是一个孩子的决心是那么脆弱,需要有大人的监督、敦促,有时还要使用专制的武器。而我父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自由民主主义者。他们的管制正好达到激起孩子我的反抗心为止,他们遭到反抗便不再坚持。他们有时还会将孩子我的任性看成是一种严肃的有意味的态度。他们往往是将我推进一个困境之后,才开始尊重我的自由。就好像将一匹马推进沼泽却不再驱策它前进最终走出沼泽。他们让我自己在这困境中无望地挣扎。我的任性变成一种周期性的循环发作,外人看起来莫名其妙。谁也不知道它有一个大病因,就是孤独。我有时控制不了自己,英语课我越学越倒退,比不学还要糟。父母让我放任自流,使我缺少了一个对立面,更加深了孤独感。我在英语课上的捣蛋逐渐变成一种发泄,老师对我没办法。有几次他终于向我流露出了不耐烦,还有一种伤心。这种眼光使我畏惧,并且心痛如绞。我想,事情再不能挽回了,绝望又一次涌上来,啃啮着孩子我的脆弱的心灵。后来有一天,老师建议我的父母中止我的英语课。他说我年龄太小,再过几年,还欢迎我做他的学生。这一天我早就料到了,又等待又惧怕。我的英语课就这样结束了。结束英语课不久,我还碰到过老师一回。那是刚刚入队不久,我很骄傲地戴着红领巾,臂上佩戴着小队长的标志。老师看见我,笑着,调皮地竖起一个指头,做出吃惊和佩服的样子,说:一道杠嘛!他完全不计前嫌,对我依然如故。我羞红了脸。一整个上英语课的事件中,我最感歉疚的就是老师。我想他无缘无故地,受了我许多气,还在背后遭到爸爸妈妈的埋怨,说他不会教孩子。其实,他是最最无辜的。许多许多年过去,我从一个孩子长成一个大人,我都忘记不了他慈祥的面容和眼神。可对于挽救一个孩子的困境,他毕竟力量不够,有些软弱。但这个孩子尽管在如此绝望的深渊里,依然被他引动了爱心。

选举为小队长这一件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成立少先队是年满九岁的孩子的盛大节日。从此,孩子们的关系又多一重形式,这形式带有信仰的崇高色彩。接近九岁,争取入队的时候,我积极无比。我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课堂下帮助同学,回到家里抢着洗袜子手绢。我做梦都在想入队不入队的事。少先队的干部制度使孩子们的世界接近大人社会,散沙一般的小孩子有了牢固而严谨的联系。我们手拉手,不分离。我没有想到,选举队干部的时候,我们小组的同学竟会提出我的名字。由于他们是吵吵闹闹的一群,学习成绩又差,老师装作没看见他们举手,总是让别的同学起来提名。他们就坚持不懈地高高举手,他们大半个身体趴在桌子上,将手一直伸到老师鼻子底下。老师的眼光从他们手上滑过,就是不叫他们。他们的手就跟着老师的鼻子走,好像长在了老师的鼻子底下。老师对他们没办法,只得对其中一个说:你要说什么?那一个便大声地说出我的名字,其他几个也跟着嚷嚷,顿时吵成一片。老师心生不快,呵斥道:吵什么!她挥手让那同学坐下,转身走开,对他们的提名充耳不闻。这时候,他们便一迭声地叫喊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像口号一般在教室上空回响。我脸红到了脖子根,眼睛里全是眼泪。这是窘迫的眼泪,我觉得他们使我丢尽了脸。他们叫喊我的名字带着对抗老师的色彩,老师气恼得也涨红了脸。她坚持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将我的名字写上黑板,排进了候选人名单。他们这才安静下来,坐回到椅子上去。从头至尾,我都不敢看他们。他们对我的拥举使我难堪,也有点感动。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关心我的荣誉,他们平时总是耍弄我,把我弄得大哭小叫。他们也没有看我一眼,好像和我一无瓜葛。选举后,我们有一时互相都不敢对视,彼此都有些害羞。为了掩饰这种羞怯之心,他们对我的粗暴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当众奚落我,冷淡我,在我写字时摇晃桌子,给我起绰号并广泛传播。他们好像有心要澄清我与他们的关系,表现得特别过火。而由于当选了小队长,我格外容忍他们。我隐隐觉得,在我们敌对的表面之下,其实有一个紧密的联盟。当我们在课外的时候,我们已经能够和睦相处,有时甚至还很亲密。我们进行一些平等的交换。比如我代他们做作业,他们就搀着我手走过彼得横躺的楼梯口;我给他们讲故事,他们就替我完成少先队员除四害的苍蝇定额。他们对彼得就好像对一条驯养的狗,踢一脚,他就乖乖地缩起身子。他们打苍蝇的本领也很高强,苍蝇拍一挥就是一个。他们还会用羽毛球拍击落飞行中的苍蝇,只听球拍呼啦啦地响,苍蝇便一个一个落下,我只需宝贵地一五一十地将它们捡进玻璃瓶装好。和他们在一起,我渐渐地成了野孩子。有时候我天黑才进家门。我一进家门,就要和保姆她吵嘴,她总是以告诉母亲来威胁我。

我家保姆最见不得我们小组的同学。在她思想里,这条弄堂的人根本不应当和那条弄堂的人来往。两条弄堂没有打通时的情景,她一直记得。那时候,我们这边很安静,小孩举止很文雅。可是慢慢地那条弄堂的孩子开始侵入我们的弄堂。他们最初进入我们弄堂是由邻家男孩引起。他带来了他们班上住在那条弄堂的同学。他们打弹子,赌香烟牌子,还踢小足球。球经常飞进我家院子里,压倒一片车前草。男孩的行为被我家保姆视为变节,她常常扣住他们的球,用竹竿驱赶他们,还骂着刻毒的话。他们初来我们弄堂的时候难免战战兢兢,扭扭捏捏。他们悄悄地东张西望,打量这,打量那。渐渐地,他们就有些放肆,在弄堂里踢足球就是他们的主意。他们还渐渐消除对我们弄堂的神秘感和神圣感。这一点其实要归功于我家保姆。她用竹竿追赶他们的行为有失风度,她吵骂中夹杂着不雅的字眼也正中他们下怀。有一段时期,他们非常热衷和我家保姆吵闹。他们在前边跑,保姆她在后边追,好像在赶鸭子。当足球踢进我家院子里时,他们还斗胆爬上院墙,跳进院子拾球,和我家保姆做着捉迷藏似的游戏。他们肮脏破烂的鞋子,将我的车前草踩倒一片又一片。由于长久没有收割,车前草渐渐衰落,荒芜一片,颜色枯黄。我们弄堂所有院墙都插上碎玻璃片,估计就是这个时候。五颜六色的玻璃片,排在墙头,围成一道光色斑斓的栅栏。尤其是太阳东升的时分,院子上端便光芒四射。后来,我们弄堂里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从打碎玻璃片开始。玻璃片其实并不能防范他们爬墙,他们攀登的技术很高,对划破手脚这类小事毫不在乎。爬墙的事时有发生,有几次还酿成轰动弄堂的事件。他们弄堂的孩子站满了我们的弄堂,我家保姆单枪匹马出来对阵,人们都在窗户里默默地观战。此时此刻,就显出他们弄堂团结一心的优势。我们弄堂则胆小怕事,还对我家保姆颇有微词,说她不该招惹是非。此情此景之下,我与小组同学在一起,便带有吃里扒外的嫌疑。我想,我们这里每个孩子,都与那弄堂里的孩子有同学关系,要我们不往来是不可能的。这种两条弄堂混乱交流的情形,也就是我们的童年时期所呈现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有时也伤了我们的心。前边说过的那位家住阁楼的小组同学,有一个哥哥,当时也曾来参加对我的骚扰。他患过小儿麻痹症,身体瘦小,面色苍白,手脚绵软无骨。他动作奇特,笑声险恶,追逐小孩是他一大乐事。这时节,他也积极参与了和我家保姆的捣蛋。他很神奇地完好无伤地坐在我家墙头上,玻璃片穿透了他的衣裤,却没有流一点血。他的双腿柔软地垂落着,手也很柔软地向我们院子里掷石头,一块又一块。保姆她用竹竿赶他,反被他拽住了。他的手臂像蛇一样缠绕在竹竿上,柔韧有力。我家保姆也力大无穷。相持不下。保姆她就叫我去帮忙,他则叫他弟弟帮忙。他弟弟爬上墙头,玻璃刺伤了他的手。我们各持竹竿的一端,眼睛不敢看眼睛。我们四人做着这奇怪的拔河运动,一来一去。保姆和他哥哥两人嬉笑怒骂,我们两人则低头无语。

和那条弄堂的孩子吵架,也伤了我家保姆的心。与那样的野孩子交手,使她有一种今不如昔的沦落的感觉。有时她也做出高傲的样子,不理不睬。可那条弄堂的孩子已经把我家保姆当作他们的伙伴,他们有事无事就要来招惹她。他们还把她当作我们弄堂的代表,招惹她就招惹我们整条弄堂。有时我想,假如我们这些孩子,没有将他们那些孩子引进弄堂,我家保姆也没有和他们爆发战斗,我们与他们一直保持距离,彼此沉默,后来的惨剧也许不会发生。后来的惨剧想起来就不寒而栗,我们弄堂从此成为悲恸之地。惨剧发生那一天,我们这些孩子噤若寒蝉,我们彻夜难眠。这悲惨残酷的场面,深深刺激了我们,使我们铭记终生。我们没有想到,我们弄堂和他们弄堂的那些日常的纠纷,竟可酿成这样一场大祸。由于后来发生的惨剧使我们和他们的带有喜剧色彩的战事,便含有了严酷的意味。有时我还追根溯源,我就以为大跃进大炼钢铁拆掉我们的墙是祸事的起源。假如没有拆墙,我们两条弄堂老死不得往来。拆了这座墙,可害苦了我们弄堂。话再说回来,当我们弄堂各家各户的院墙插上了彩色玻璃后,他们弄堂的孩子就多了一个游戏项目,那就是用弹弓射击玻璃片。他们将皮筋拉得紧紧的,眯起一只眼,对准阳光照射闪闪发光的一片玻璃。光芒刺痛了他们的眼睛,他们嘴里骂着脏话,手里射出子弹,“当”的一声,玻璃片碎了。他们拔腿就跑,呼啦啦地涌出了我们的弄堂。我们对此毫无对策,只能自认倒霉,最多只能向里委干部反映。当里委干部跑到他们弄堂进行调查,所有人都做出面面相觑、茫然无知的样子。他们本来还在恶语相向、大打出手,可是一见前来调查的干部,他们立即团结起来,一致对外。里委干部再有能耐,对着他们的坚强堡垒,也一无作为。然而,在我们弄堂里,有一户人家不愿像别家那样束手待毙似的等着他们来射玻璃,里委会那边就是他们去汇报的。那干部一无所得回来之后,他们就想这事还得靠自己。他们请人在院墙上装了一排铁丝网,网上有尖锐的铁刺,远远望过去,他家院子就像一座炮楼。我想,那条弄堂的孩子对我们弄堂,本来并没有特定的目标,但自从他家装上铁丝网之后,情形就起了变化。他们本来像平日一样,兴高采烈地拿着小足球和弹弓一类的游戏器具,来到我们弄堂。铁丝网刺痛了他们的眼睛,他们顿时就像皮球泄了气,一下子瘪了。他们中间有人还试了试翻越铁丝网,可是铁刺扎进了他们的手和脚,疼痛难忍,他们从墙上摔了下来。这使他们愤怒起来。他们天生喜欢爬墙,越是难爬的墙他们越要爬,可是铁丝网粉碎了他们爬墙的能耐。铁丝网也剥夺了他们射击的快乐。仇恨就在这时候种下了根。

这家人住在我们弄堂的顶端,他们住的这一幢房子经过了改建,底楼是个诊所的模样。他家老先生是我们这城市在解放后私人开业的少数医生中的一个。在大跃进那年,自动关闭诊所,到一家著名医院任了院长。人们极少看见这位先生,他出入都是坐小车。有几回见他从汽车中出来,见他原来是小小的一个先生。粉红色的头顶四周,有一圈柔软的鬈发。他留给我一个温和的印象,而且还很柔弱。他从小车里出来的样子,很奇怪地使我联想起小鸡从蛋壳里出来的情景。他家保姆是我家保姆早晨买菜的伙伴。据保姆她说,他家老先生的早餐是由自家磨的豆浆烧大米粥吃。因此,我就想象他家厨房里总是有一盘辘辘转动的石磨,雪白的浆汁从磨盘下倾注出来。他家保姆还送给过我一朵粉红色的月季花,说是先生种的。我将月季花养在玻璃杯里,我想老先生在月季花丛中一定很好看。他家的孩子都已是青年,个个风流倜傥。他们都是这城市名牌大学的学生,他们穿的玩的还都是上海这城市最摩登的。楼上女孩的父亲与他们相比,便是低了一筹。他们进进出出,都很招眼,皮鞋雪亮,裤线笔直,骑着三枪的自行车。我从小就视他们为高尚美丽的男女。他们仅仅是从我眼前一晃而过,就已博得了我的爱戴。他家长子结婚的那一日我永生不忘。新娘走出汽车,犹如从天降临,美不胜收。她长发垂腰,眼睛比星星亮,她脸颊的线条妙不可言。我家保姆搀着我手,奋勇地挤进人家的新房。闹新房是来自乡村的我家保姆她最向往的,是她所剩无几的最后一点乡情。她认为结婚的日子就是普天同庆的日子。我一直站到了新娘跟前,我看她已经看傻了眼。她给我糖我也忘了接。他们的婚礼就好像天上奇景,轰动了整条弄堂。婚礼直至深夜,宾客回家的小车一辆辆开出弄堂,引擎声划破了寂静的长空。其实那条弄堂的孩子,长久以来对这家就怀有一种隐秘的敬畏。当他们在我们弄堂玩耍时,这家的人一出现,他们不由地就偃了声息,让出路来,目送他们远去。瞄准这家墙头的玻璃,是他们最忐忑不安的一举,他们咬牙一射就跑,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铁丝网是激怒他们的头一招,他们中间不知是谁,想出了按电铃的好主意。开始,他们按过就逃,开门的人很茫然。渐渐的,他们不忙着逃了,正逃到一半,然后回头朝那开门的人笑。这是一个公然的大胆的挑衅,这说明他们对这家的敬畏心理已解除了一半。这家儿女心高气傲,不是好惹的。有几次他们掩在门后,等那些孩子来按门铃,突然冲出门去。他们猝不及防,被揪住后领,挣扎的样子就像一只上了夹子的老鼠。直等他挣扎够了,他们才放手,让他永远记住这个教训。这样就开始了他们之间的正面交锋。惨剧其实在这时候已经悄悄拉开了序幕,而我们大家都没有觉察。他们按门铃和反按门铃的斗争使我又痛心又兴奋。这家儿女的行为使我破灭了对他们的幻想,我觉着这场面有些不忍卒睹。可这场面也刺激了我的好奇心。我想,事情全都乱了套,今后还会发生什么呀!我好像在惴惴地等待着,心里还充满了害怕。大约这就是对惨剧的预感。所以,我敢说我是我们两条弄堂里对惨剧有预感的第一人。那条弄堂的孩子在按电铃之后的第二个行动,就是扔石头,这遭到了奋力还击。他们的投掷更准更狠,自行车也比两条腿跑得快。这家儿女已沉溺于和孩子们作战的激情。他们大失风度,修养扫地,标志着这个世界已经到了疯狂的边缘。这时节我们弄堂出现了一种异常的景象。各家的门户开闭很频繁,人们进进出出。母亲不许我在弄堂玩的禁令不知不觉中解除。似乎在同一天里,别家的大人也解除了对孩子的禁令。我们弄堂里出现了空前的热闹景象和纪律松懈情况。我们这些孩子突然间没了管束,一个个没规没矩,无法无天。楼上女孩和她爷爷当众顶撞的事情就是在这时候发生。张先生拄着史迪克走进弄堂,正见女孩与邻家孩子吵架。女孩喜欢吵架,是全弄堂闻名。张先生对女孩说:回家去。女孩不听,还越吵越凶。张先生又说:回家去。她返回头来,竟然叫道:就不回!张先生顿时气白了脸,他举起史迪克,打在女孩腿上。女孩杀猪似的尖叫起来,涕泪满面。张先生的发怒具有惊世骇俗的意味,它使我们整条弄堂蓦然失色。这也不是个好兆头,张先生被女孩搞得威望落地,意味着事情已经乱到了头。这是在一九六六年春末到夏初之间的一个短暂时期,人人都很失态,弄堂里成日价吵吵闹闹,天黑以后又格外寂静。一个贼翻墙偷去我家保姆晒在院子里的一块花布,也是惨剧发生前的一个事件。我们在房间里谁也没有觉察,一个身影悄然翻上我家院墙。发现贼的正是那家的儿子,他送客出来,见一人影蜷缩墙头便大叫起来。他叫着“捉贼,捉贼,”一边拔脚就追。那贼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间出了弄堂。那年春末的上海马路已经有些寂寥,夜市很少,霓虹灯很少,人们天一黑就早早回了家。他们一追一逃地跑过这城市的著名街道,惊动了街边居住的人家。最后,那家儿子捉住了偷布贼,夺回了我家保姆的花布。那家儿子奋勇捉贼,从马路呼啸而过的景象,带有一股反常的兴奋的味道。惨剧发生前最后一个事件,是街上开始破“四旧”。破“四旧”第一日,他家儿子被勒令脱了尖头皮鞋,赤足走回弄堂。这就像是那条弄堂孩子的节日,他们兴高采烈地尾随着这傲慢的青年走回我们弄堂尽头的家,在他身后欢呼,在他进门后,连连按着他家的门铃。这是最后一道帷幕了,惨剧就要发生。

红卫兵抄家的夜半敲门最终结束了我们狂欢的弄堂生活。我们弄堂的孩子都回了家。他们弄堂的孩子则如潮水席卷而来。他们占领了我们的弄堂,他们从早到晚在我们弄堂里巡逻,走来走去,一旦有抄家的队伍进来,便尾随其后,跟进门去。他们对于砸东西有着奇妙的嗜好,这大约是源于射击围墙上的玻璃片。他们把瓷器和玻璃器皿摔在坚硬的水泥地上,乒乓乱响。当抄家的队伍进入我们弄堂尽头那户人家的时候,我们全体都为他们悬起了心。人们不约而同地想:这家的儿女要吃苦了。我们弄堂鸦雀无声,家家门窗紧闭。他们弄堂的孩子,以及大人,喜气洋洋。走进我们弄堂个个趾高气扬。他们剪断了墙头的铁丝网,将院子里的月季花连根拔起。他们还对抄家的造反派说三道四,数落出这家儿女的种种罪行。他们转眼间和造反派结成朋友,情投意合。他们说说笑笑,谈天说地,从下午直到晚上。晚上便宣布召开对这家儿女的批斗大会,要求全体居民参加。批斗大会是在我们两条弄堂之间的空地举行。准备会场花了很长时间。拉出电灯,接上喇叭,搭一座简陋的台子。然后,灯光齐明,大门推开。我们的弄堂被挤得水泄不通。那条弄堂的人们自觉担任纠察的工作,维持秩序。留出一条道路,这家儿女出场了。他们面无表情,态度从容,任凭人们朝他们笑骂唾弄。我们在黑暗中推开了窗户,目送他们前去会场。我不会忘记的是这家的新娘,其时新娘早已是旧娘,可在我眼里,她还一如鲜花盛开,娇艳无比。她的长发编成朴素的辫子,她穿一件蓝布衫,可她的美丽丝毫不减,还增加有几分威严。他们一行数人被押上台子,一律弯腰屈背。大喇叭里传来口号阵阵,逼迫他们交出他们的父母。这一对父母已经及时地为他们做了转移。这一晚,那条弄堂的孩子大人兴奋无比,激昂无比。他们叫嚣得哑了嗓子。他们挥动皮带木棍。他们怀了猥亵的心理踢打这家儿女。这家儿女个个鲜血淋漓,他们从头至尾不吐一字。看着他们这样高傲的人受辱,心痛欲裂。他们从来服饰整洁,气质高贵,使人不可侵犯。如今却被踩在那些污浊的脚底,这就是我们弄堂的惨剧。

那一年也是学校停课的一年。学校停课,我们成日价呆在家里。我这才发现我们房子的地板更加松动,动辄出声。又新生出一种软体的爬虫,在它爬过的地方,留下了银色发亮的轨迹。这种银色发亮的轨迹布满了我们整座房子,好像是一个大蛛网。管道漏水日益严重,天花板和墙壁上的黄色水渍昼夜扩大着面积。车前草在我不去上学的这一日里开始生长,它们不再是一片一片的,而是这里一丛,那里一丛。那种繁茂的丰收的景象,一去不返。收割车前籽这种小孩子的把戏,现在要我做我也提不起精神。孤独又一次涌上我的心。学校停课最最苦了我们这年级的学生。小学不开展文化革命,没有红卫兵组织,不能参加革命大串连。我们只能回到家里,变成了学龄前儿童,又变成退休的老人。我们又成了散兵游勇,孤家寡人的一个。有我们几个要好的昔日的同学在马路上从这头逛到那头,从那头逛到这头,默默无语。橱窗里也没什么看头,我们走了一阵就索然无味,然后分头回家。这时候,我们这幢房子里三个同龄的男孩女孩重又集合起来,在一起做了伴。可是我们各自经历了不同的学校生活和同学关系,彼此有些像陌生人。我们在一起,多了些客套,有点假惺惺。我们在一起大不如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快乐也不如先前。我们觉得在一起还不如分开,便又各自回了家。我们在这种离散的状态中从小学毕业。没有毕业考试,没有毕业仪式,没有拍毕业照,同学之间也没有告别。然后我们又在同样的离散状态下进了中学。我们按照另一种形式的地段关系分配进中学。我们的中学生活是在停课的情形下开始,去不去学校都一样。我们中间有一些同学临到三年中学毕业彼此还没认识,连名字都叫不上来。我就是这样的同学中典型的一个。停课使同学关系解体了,同学关系其实是一种很不错的关系。我们因为学习同样的课程,经历同一级的考试而携起手来,有了共同的命运。我们还可建立竞争的关系,为战胜对方而牢固地结合在一起。我们的同学关系还可延续到课外,成为发展友谊和增进感情的好条件。我们甚至可以顺藤摸瓜,由着同学这一通道去发展更广阔的社会关系。比如同学邻家的孩子,邻家孩子的同学,就像织网一样,越织越大。我们作为其中一个网眼,便又安全又稳定地存在于社会之中。然而停课使同学的关系解散了。我们分散开来,就好像抛入了茫茫大海,无边无沿,不知身居何处,不知哪是岸边。这使我们产生恐慌心理。恐慌心理的根源其实就是孤独。当我退出索然无味又散漫无边的学校生活,回到我睁开眼睛就看见我们从小生活的房子里,觉得这房子像是我的归宿。它和我有一种自然的关系,好像母亲和孩子。可是这房子已经旧得不行,那软体爬行动物肥滑的躯体使我恶心。有人教我用盐去腌它,转眼间它便化成水,一命呜呼。这种以盐为武器的屠杀令我战栗。盐水渐渐侵蚀了我们房子的地板,这儿一块,那儿一块,斑斑驳驳。我有时恐怖地觉得,我们的房子马上就要烂掉啦!有一次我夜半惊醒,看见枕头上有一条软体爬虫。我放声大哭,哭声惊动了整幢房子,我想一切都完了,末日来临。这一年里,我出现有一种精神崩溃的症状。我心情压抑紧张,害怕那虫子如惊弓之鸟。我夜里不敢睡着,生怕睡梦中那虫子再爬上我的枕头。我从不敢睡变成想睡却睡不着。我小小年纪开始吃安眠药,令大人揪心。后来有一天,满天阴霾,我情绪低到了头,简直没法说。我衰落地想:应当找个法子。我想来想去,便去收拾我的院子,我一丛一丛地割着车前草,儿时的情景涌到了眼前。灰尘盖住了泥土,使泥土颜色变浅,并且干瘦成粉末。车前草的叶子发了黄,生机垂垂。忽听有人在窗口说:种不种花?我回头看见了邻家的男孩,隔窗望着院子。他已长成了大男孩,和小时候判若两人。我说:种什么花?他转眼间走过我家房间来到了院子。他带来工具还有花籽,我们一起拔尽车前草,清扫了院子,垃圾扫出了十几簸箕,碎石头堆成一座小山。我们翻了地,挖了坑,播下花种。然后,天开始下雨,小雨飘飘洒洒,润湿了泥地。从此,每天我们都在一起,等待花籽发芽长叶。我们种的是喇叭花和晚饭花。男孩说这两种花是特别容易生长的花,无论多么贫瘠的土地,都能开花。城市的土地是世界上最贫瘠的土地,我们这繁华街道的土地又是城市土地中最贫瘠的一块。我们天天浇水、拔草,还用碎石砌成花坛。然后我们蹲在地上耐心等待。

后来,晚饭花开了,一蓬又一蓬,牵牛花也爬满了墙壁。粉红色的花看上去,红云一片。我和邻家的男孩坐在花下,说着关于种花的一些闲话,心境很宁和。我们总是在院子里说话,一说就到天黑。我家的院子,就像一个孤岛,我们是两个偶然相逢的孩子。这是一个平静的孤独时期,这城市里所有像我们这样年纪的孩子全都各自为阵,在自己家里过着自己的日子。我们偶然到学校去,人也总到不齐。坐在教室里无所事事,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有时候老师将我们集合起来,却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又解散回家。我们这些孩子解散回家,好像大水漫过了田野,漫无目标。我们出自本能地随了大溜走,走出校门这才真正地解散,各归各的家。走向校门的这一段路是我们心里最安宁的道路,我们虽然互不说话,可是心心相印。那就是我们都爱游行的道理。那年头无穷无尽的游行活动,可说在某种程度上救了我们。游行是我们在中学里惟一的集合形式。我们从来不去过问游行的目的和意义,我们只是需要大家走在一起,齐步向前。在队列中,我们感到愉快,并且激情洋溢。路上的行人驻步旁观,使我们生出莫名的骄傲之心。游行对于我们,其实是一种集体散步。如不是游行,我们没有理由走到一起来。所以,无论游行的道路多么漫长,我们都没有怨言。无论游行是在白天还是深夜,我们也都没有怨言。深夜把我们集合起来去游行,在那时是常有的事。这于我们是一种夜生活,嘴里不说,心里都高兴。我们中间有许多友谊关系,都是在游行中结成。我们中间还有一些如今叫作早恋的情爱关系,也是在游行中结成。我们在游行队伍中搔首弄姿,眉来眼去。我们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不分你和我。我们在游行中练了脚劲和忍饥耐渴的能力,还有暗传心意的方法。去游行,我们总是装束整齐,仪态端庄。路人的注目使我们暗暗得意。游行在那时相当于今日的“party”,是抛头露面,展现各自风貌的好机会。我们暗地里互相比较风度和口才,我们尽可能做到妙语连珠,语不惊人死不休,希望引起同性或异性的注意。矛盾也就此产生。游行到了后来,总是矛盾重重,相互的意见一大堆。游行成了一个小社会,人事关系复杂。游行中遗留下的芥蒂有无数,有的还能影响长远。但是游行毕竟只是一个临时的集合,随聚随散,具有一种形式上的集合含义,却没有实际的内容。它可暂时地使人感受到集体性、社会性的气氛,却联合不起人的命运关系。就像现代的“party”,它其实制造了一个人和人在一起暖融融的假相,是一个烟幕弹。待到灯火阑珊,人们便离散开来,各回各的家。那时,我们小小年纪,我们对游行寄予莫大希望。我们尽情地享受游行的欢乐,认为游行是个不散的筵席。我们走在队伍里时感情激荡,队伍散后情绪就低落。可是不管怎么说,在我们那时的中学里,有游行还是要比没有游行好,它在感情上满足了我们人类群体性的本能需要,暂时将我们从各自的孤岛上挽救出来,集合一会儿,再放逐我们回家。那时候我还有个奇怪的心思,不知是怎么产生出来,那就是等信。

世界上会给我写信的人可说一个也没有。我认识的人全都住在这一条街道上,没有必要写信。我们小小的年纪,也没有写信的习惯。可是我却心心念念地等信,一天两班的邮差是我等待的人。听到邮差的自行车铃响,我就心跳,等他走后,才悄悄开门走出房间,去看那信箱。我对街上的邮筒还生出好感。我想,许多信都投放在这里,然后再送到四面八方,将分离的人们联系起来。我还想,其中会不会有我的一封信呢?我完全没有理由等一封信,可我却等得非常执著,并且满怀信心。我等了上午又等下午,然后想我的信正走在路上。我等啊等的,一天一天,一月一月。时间流逝使我怅然若失。因为没有等到一封信,我觉得日子都白过了。我想一封信想得着了迷,我为我等待的信创造了许多种经历。有一些经历实在蹊跷得可以,称得上是传奇。后来我做了一个小说家,最初的创作大约就是在此开始。等一封信是我极其隐秘的心事,我从来不与别人说,我也没有人可说。这封信是我的折磨也是我的支持。心情低落时,我就想,明天会来信。由于我等信又等不到,我就觉得我的一切都成了未知的谜语。有一天,我家信箱里来了一封写错地址的信,它写了我家的地址,可是姓名全不对。那信在我家敞开着的信箱里插了两日,我进出都看见那信,产生了无端的遐想。我想,这封信会不会写给我的?写信人不知道我的名字就胡乱编了一个,或许他以为我就叫这个名字。我的推想越来越合情理,事情变得不可怀疑。我悄悄拿起这信揣在怀里,这封信被我的手摩挲得很温暖,也很亲切。我摩挲了整整两天却下不了决心拆开它。一是不敢,二是生怕希望破灭。这封信在我口袋里,使我的悬想有了具体的外形。拆信的那一刻于我非同小可,我按捺着心跳,闭着眼睛,狠命地一扯。信被撕成两半。我抖索着鼓足勇气,看了几遍也没有看明白,短短几行,字迹潦草,文理不通,写信人和收信人都很陌生。我吓得要死,犯罪的心情使失望显得不那么要紧了。我想私拆信件是可耻又可鄙的犯罪行为。我将这封信拼了又拼,再也恢复不了原样。后来我决定将这信藏匿起来,这信在我口袋里使我产生了嫌恶的心情。于是我便烧了它,灰烬冲下了抽水马桶。由于等一封信,我犯了罪。虽然人不知鬼不觉,可我心情沉重。然而等信的念头我丝毫不减,我还是天天等、月月等。牵牛花已经包围了我们的房子,使它像一座绿色的古堡。晚饭花开了一批,谢了一批,种子撒落一地,又种下一批。盘根错节,越开越盛,枝叶花朵蔓出了花坛,占满整个院子。

这一年的冬季,我们房子的孩子兴起踢毽子的游戏。我,男孩,还有女孩,在过道上举行踢毽子比赛,我们将整幢楼弄得震天响。过道的地板是全幢房子中最最松动的地板。我们形象很奇特的,一只脚穿了老太太的蚌壳棉鞋。这种棉鞋对于踢毽子,效果十分好。我们忘乎所以地大笑着,快乐得不行。当我们将脚屈向身后作着一连串的“打拐”的时候,房间里放在高处的东西都纷纷震落了地。这一时刻令张先生心悸,房子倒塌的一幕在他脑海里上演。他几次派阿太下楼来阻止我们,我们嘴里应着,脚下却踢得欢。我们踢毽子的技术越来越高,毽子就好像长在了我们脚上,要它落它也不落。我们三个的技术各有千秋。女孩善于“打拐”,她身手不凡,借了松动地板的弹力,一跃一跃,可连接不断。我的长处在于耐力,我曾经一口气踢了五百下,脸不红,气不喘。

男孩的花样繁多,即兴性很强,常常给我们来个出其不意,并带有滑稽表演的味道。他总是逗得我们笑弯了腰,得个满堂彩。踢毽子必须在室内进行,室外北风呼啸,会将毽子吹得摇摇荡荡。踢毽子还有取暖的作用。我们的城市因为在长江以南,没有取暖的设备。潮湿寒冷的冬天,这城市的孩子全都生了冻疮,手上,脚上,还有耳朵上。我们戴着手套踢毽子,两只手熊掌似的一摆一摇,身上出了汗,脚上的冻疮也由刺痒转为不痛不痒。白天大人都去上班,房子空空荡荡,我们踢毽子的声音就格外响,还激起回声。张先生退休在家,每天至少要三次派阿太下楼来阻止。劝止的话越说越不好听,而我们全当了耳旁风。终于有一天,张先生绝望了。我想,张先生绝望,是从他孙女儿在弄堂里当众冲撞他就开始了萌芽。当了众人的面,张先生的威严竟不能使他的孙女儿屈服,这从根本上挫伤了张先生的自信心。张先生长期以来,心情其实都很压抑。他每天坐在房管所的办公室里,填一些关于房屋维修的报表,他惟一的伙伴就是我们这一幢摇摇欲坠的房子了。那天他走到阳台上,很吃惊地发现,楼下院子里的车前草全换上了晚饭花、牵牛花,一直开到他的窗下,一朵又一朵。他已经好久没有到阳台上来了,上海这城市已没有不夜的市光,夜晚黑得要闷死人。这天张先生的心情比较好,天气也比较好。那粉红色的花布满院子,他想这颜色太娇艳了,与这个年头的气氛大相径庭。他以为一切不协调的景致都不是吉兆,他宁愿他看见的是荒凉的车前草。后来,我们踢毽子的声音激怒了他。我们从早到晚地踢,他劝也劝不住。他的孙女儿也在踢,又怎么能去说别家的孩子呢?我们每一脚都好像踢在了他的心上,使他疼痛难忍。我们每一下跳跃,房子都要抖动一下。张先生的心脏受了伤,他心跳一会儿快一会儿慢,有时候甚至停止了。有一天,他在我们踢得最热烈的当口,忽然对阿太微笑了一下,然后站起身说,我们一起跳吧。说着,他便原地跳了起来。张先生的跳跃声从三楼地板直传下来,惊动了我们。我们想:发生了什么事情啊!我们很残忍地笑着,推搡着上了楼去,挤在楼梯口,看张老先生跳。可是这一情景立即震慑住我们,女孩放声大哭,我和男孩溜下楼梯,回到自己家里,躲藏起来。

很多年后,我们搬家了。离开这房子时,我感觉生命被割裂了。这房子和我生命中最初的时期连在一起,带有接近自然的形态。我走到哪里都忘不了它,我不问来由地就对它生出至亲至爱。搬家后再回来看房子,我都难下决心,步履沉重。接近它于我情感上是一个重大的触动,彻心彻肺。回去这房子第一次使我产生有历史的感觉,它在我生命中第一次留下了历史的痕迹。搬家中止了我经验的延续性,我辛辛苦苦单枪匹马建设起的社会关系到此结束,又将重新开始。上海这城市每天都有人搬家,从这一处搬往那一处。我们好不容易认识的人却要离开,而去到另一些陌生的人中间。我们的人际关系史不断地因为迁址而中止再从头开始,迁址将我们的历史分为一截一截的,成了片断。这一次搬家以后,我还要再经历搬家。第二次搬家时,我已习以为常,心情平静。频繁地搬家使生活带有流浪的性质,似乎居无定处。搬家这事只要一开头,就接而再,再而三,慢慢会成为一种习性,不搬家就浑身不舒服。我们频繁地认识一些人,抛弃一些人,这城市里的人多得认也认不完。我们和人的接触都成了泛泛之交,蜻蜓点水一般。搬家还要清理东西,将多少年积累下来的旧东西扔掉。旧东西其实是时间的遗物,有时候提醒一下我们对往事的记忆。那年我们搬家,我心痛欲裂,我向往事作着告别。往事不仅有时间的意义,还有空间的意义。搬家割裂了我的空间,将我生命的空间分成一块一块的。我们搬家是一点一点来的,分成好几天。我最后离开那房子时,手里抱了一大堆邻居们送的糕点,意思是祝我们家高高兴兴。这些人家我大都不怎么熟识,见面也不定打个招呼,可是离别使我们相亲相敬。送糕点的习俗是上海这城市仅存的习俗中的一个。按习俗,我们家应以团子回赠大家,意思是祝大家团团圆圆。可我们家对这城市的习俗很少了解,我们家什么样的习俗都没有。我对大家的赠送不知如何回答,只是空洞说着“谢谢”。抱着一堆糕点上路,本应当高高兴兴,可是眼泪却流了出来。就这样,我离开了我从小生活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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