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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奈何缘浅

天还没亮,司马将军府里炸翻了天,身受重伤的阿梨姑娘无端端地失踪了!

李牧听到的时候,脑里轰地一声响。一军之长,最忌遇事慌乱,李牧向来沉着,加之常年防守边塞,无时不刻不需提高警惕;长期与敌方斗智斗勇,进行或在明或在暗的交锋,更是精炼了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镇定自若,越紧急越冷静,他把他的这个特征归结于自己的无情,因为无情,所以可以宛若旁人般置身事外,分析利弊;因为无情,所以狠心,对人冷漠,对己严苛。然而这个自认无情的人,却不止一次地在阿梨的事情上,失了冷静,乱了阵脚。李牧在院里来来回回、反复走了五六七八转,阿梨能去哪里?她身上那么重的伤,能去哪儿?

李牧猜测的可能之一是南院里的人。然而,司马尚已经软硬兼施逼问袁氏,袁氏又哭又闹,还扯出白葛布在司马尚面前上吊,以示清白。如果不是袁氏,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阿梨自己走了。以她的伤势,不可能走太远,但是,李牧往襜褴方向追了二三百里,也没见到她的影子,然则,若她有心躲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阿梨为何要走,李牧想了许久,最大的可能她对司马尚余情未了,失意而归。回想所有过去发生的一切,似乎都是她计划好了的。她一早就知道他是谁,紫金山下的第一次相遇是偶然,第二次怕就是有意了。他被派回北方不是秘密,在宫里稍有人脉的人都知道他两日内必回雁门,也许,她一大早就已经跟青儿在长亭里守株待兔了。她的目的地根本就不是代地,而是襜褴,那个包袱是她故意错给李戈的,为的是可以名正言顺,无阻无拦地进入雁门军营,找到司马尚,取回她要的东西,然后回襜褴。若是没有滹沱河边的意外,所有的事情都会照她计划好的进行。由头至尾,在她的计划里,他李牧都只是个配角,他于她不过是工具而已。

后来,李牧又想了想,也许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阿梨对他失望了。袁氏说的没错,赵王当初给阿梨指婚的第一人确实是他,因为他抗旨不尊,赵王才又指了司马尚。那件事情他本没打算瞒她,只是考虑到她的伤,想迟一点儿再把一切告诉她。以前有一个人,说见到他就怕,想到他可能用他那条恶心的胳膊牵她的手,她就怕得全身发抖。一个普通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国公主,与其说他不想拖累她,不如说他没有信心更没有勇气把她娶回家。他李牧做事从不后悔,唯此一件,他又悔又恨,恨不得把那条丑陋的胳膊斩下来。

阿梨确实是自己走了,不是因为她对司马尚还有余念,也不是因为对李牧失望,她只是不想他为难。其实,李牧拒婚的事不必袁氏讲,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邯郸城本不大,更何况是在小小的赵王宫城内。李牧抗旨不尊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她是当事人,没人会当着她的面讲,但并不代表她不知道。李牧为什么拒绝,他似乎不愿意讲,她当然也不会问,但是,她相信他一定有他的理由,他顶着抗旨不尊的死罪也要拒绝的理由,绝不会因为他们如今的关系就会发生改变。

曾经的赵国王庭出了一件丑闻,赵武灵王的女儿,在常山偶遇襜褴太子,两人一见钟情。赵武灵王最是疼爱这个女儿,不愿让他下嫁胡地,可是她竟然铁了心,跟襜褴太子私奔了。武灵王碍于面子,不许任何人再提及公主的事情,所以八年前,直到阿梨的母亲把阿梨送回赵国时,赵王丹才知道,原来他还有个姑姑在襜褴。虽然,阿梨怎么看都看不出来,父王会是那种让女子一见倾心的类型,也许情人眼里出“子都”吧。

王室人情冷漠,更何况,她还是个不大见得了光的胡族公主。阿梨自认赵王对自己已经算是不错,按照她的意愿为她选择夫婿,只可惜所配非人。她清楚地记得,八年前,王后问她心仪什么样的男子时,阿梨回答说要有胆识的,最好能舞刀弄枪。王后一听就笑了,说不愧是胡族女子,直接豪爽。放眼那时的赵国朝堂,年轻有为的武将里也只有李牧和司马尚了。如今她名义上已经是司马家的人,她的生死,她在哪儿,根本没人在乎。

阿梨猜想李牧可能会去寻她,所以她没有直接回襜褴,而是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她在最近的一家传舍里住了十来天,伤势好转了些才直奔草原而去。

三日后的清晨,阿梨已经到达了西辽水畔,翁牛特部,这里是西辽水上游南北两支支源的交汇处,也是通往东胡与?褴的分叉路口。游牧部落不像中原有城郭和固定的居所,他们需追寻着水草而不停迁徙,但是也有各自分占的土地。东胡依附于南源而栖,而?褴则仰赖于北源而居,从这里沿着北源一路向前,天黑前就能再见到母亲跟哥哥了。

她原以为她此生会老死中原,再也见不到这苍苍的蓝天,茫茫的四野,然而她回来了,带着满身的伤,带着对李牧的万般不舍。想到李牧,阿梨的眼眶顿时就红了,她喜欢他,这种喜欢跟以前她对司马尚的喜欢不同,她从未与司马尚相处过,她对他最多算是她一厢情愿的倾慕。而李牧,她想他应该是喜欢的她的吧,如果她不是襜褴公主的话。她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喜欢上李牧的,也许是大年夜那晚,也许是前年初雪那天意外摔倒的那一刻,也许更早。两年的朝夕相处,点点滴滴,记忆犹新。

阿梨沉浸在与李牧的回忆里,完全没有注意到一队人马已经驻在一旁好久,为首的男子痴痴地注视眼前这个身着中原男子衣裳的女子,他忽然想起了郑国流传的一首民歌: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清晨的翁牛特,碧草蔓蔓,花香四野,如丝的草叶上零露漙漙,在七彩朝阳的照耀下,宛如一片浩瀚无垠的碧海,波光潋滟,烟雾氤氲。一位妩媚动人的姑娘盈盈伫立其上,美目清扬,顾盼流转。此般的邂逅,似乎冥冥中早有安排,她飘然而至,为他,他飞马扬鞭,为这不期而遇的瞬间。

阿梨深呼一口气,走去河边洗了把脸,顺便把就要滚出眼眶的泪水清洗干净。胡地没有驿站,她带的干粮昨日就已经吃完了,然而此时是盛夏,她只要稍稍动手就能采到一些野菜,虽然不够美味,至少不会饿肚子。她沿着河畔走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几棵羊肠菜,羊肠菜是胡地常见的野菜,因为长得像羊肠而得其名,根为白色,可以生吃,阿梨拔出后,就着河水洗干净了,就往嘴里送,不知道是饿了,还是因为多年没吃,阿梨觉得这羊肠菜的味道似乎比以前更清甜了。

吃完野菜,阿梨又洗了把脸,站起身来,举高双手伸展一下筋骨,一转身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只兔子,阿梨暗喜,猫下腰,取下弓,装上箭,嗖地一声小兔便倒下了。阿梨开心地跑向前去,然而,有人快她一步先把兔子捡了起来。眼看到手的猎物就这么被人抢了,阿梨当然不干,大嚷一声,道:“把兔子放下!”

那人却全然不理会。

阿梨伸手要抢,可是那人一掌拦住了她,道:“这是我的猎物,凭什么要我放下?”

“你的猎物?”阿梨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个大男人,大白天的,他的脸到底有多大?竟然可以如此睁眼说瞎话?“这明明是我的猎物!”阿梨道。

“如何证明是你的猎物?“那人问。

“看它身上的箭!”阿梨理直气壮,她的箭上都刻了三道杠的。

那人轻蔑地笑了一声,把兔子递给阿梨,道:“自己看!”

阿梨一看,气焰顿时矮了一截,那确实不是她的箭。阿梨四处望一望,她的箭落在不远处的草地上,跟另一支装着尾羽的躺在一起。阿梨心下一惊,此人箭术非同一般,是个一箭双雕的高手,能把她的箭击开的同时还射中了兔子,看来是个找茬儿的。从他的口音与穿着来看,应该是东胡的贵族,阿梨不想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抱拳道:“在下弄错了,还请见谅!”

那人却笑了,把兔子放到阿梨手上,道:“送给你。”

胡族的五官普遍深邃,然而阿梨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如他一般,整张脸仿佛是用最锋利的短刀一刀一刀雕琢而成,尤其是那双如苍狼一般的眼睛,对视之下让阿梨禁不住在心里打了个寒颤。阿梨不接,道:“不必了,多谢!”

“拿着。”男子向前一步,似是王者的命令。

阿梨知道这绝对是个不容得罪的主,只能收下,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叫阿顿,是襜褴左屠耆王句豹的侍从,若有机会,将来一定答谢阁下!”阿梨打了哥哥的名号,听起来好像很有诚意的样子。

“哈哈哈哈……”男子突然大笑,把嘴凑到阿梨的耳边,神情暧昧道:“一般人对我撒谎,我会割下他的舌头,不过美人例外!”说完,竟然在阿梨的脸颊上轻啄了一口。

“大胆!”阿梨被羞辱,叭的一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

男子身边的随从们惊诧万分,哎呀!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左屠耆王原来有龙阳之好?他竟然喜欢男子!那左屠耆王妃又作何解释?还是男女通杀?短短的瞬间,一众随从心里转了一弯又一弯,还好有一个觉悟高一点的最早反应过来,倏地一下把一把短刀架在了阿梨的脖子上:“大胆!竟敢对左屠耆王无礼!”

东胡的左屠耆王?东胡太子?阿梨记得哥哥曾经提过,东胡太子名叫铎烈,他曾在一次围猎中与他有过一次交手,赞他壹发五豝,力如猛虎,是一个难得的英雄。在阿梨心里,哥哥是胡族里最英勇的勇士,所谓英雄惜英雄,哥哥欣赏的人必不会差到哪里去,却没想到是个轻狂之徒!

东胡太子铎烈摸了摸脸颊,不仅不恼,还扬起嘴角微笑道:“有意思!”

阿梨冷笑一声:“原来是左屠耆王!我曾听说东胡人大多仗势欺人,恃强凌弱,然而左屠耆王却不同,是个难得的英雄,今日一见,原来不过是虚有其名,一丘之貉罢了。”

铎烈不以为意地对阿梨邪笑:“牙尖嘴利,胆敢侮辱我的族人,就不怕我杀了你?”

“你敢!“阿梨横睨着他。

铎烈哈哈大笑,定睛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铎烈想不想做,没有敢不敢做的事。”

“我乃堂堂襜褴的居次,杀了我,我父王哥哥必不会放过你!”女扮男装的伪装已被识破,阿梨想她若是不搬出她的居次身份来,今日怕是回不去了。

“嗯?你再说一遍,你是谁?”铎烈突然欺身过来,阿梨本能地后退了一步,然而那架在她脖子上的刀来不及调整,呲一下割开了一道口子,好在伤口并不是很深,只是那鲜红的血液流在白皙细嫩的肌肤上显得尤其的刺眼。

“放开她!”铎烈怒喝,一把推开了那个持刀的随从,随从没稳住,一连向后退了好几步,最后狼狈地坐倒在地。

铎烈盯着阿梨的脖子,头也不回地向后伸手:“药!”几乎是话音刚落,止血的药就被恭敬地摆在了他的手上。

“不要动!”铎烈忽然抱住阿梨,一手将她的两条手臂紧紧锁住,一手扶住她的头,然后竟伸出舌头去舔她脖子上的血。

阿梨又羞又怒,可是被铎烈死死抱住动弹不得,只得开口大骂:“放开我!你个登徒子,无耻之徒!你放开我!”

“我说了,不要动!难道没人教过你,唾液乃“金津玉液”,治伤良药?如果不想留下疤痕,就不要再动,我给你上药。”铎烈望着阿梨,声音里有与他刚韧的五官完全不符的温柔,她涨的通红的脸在他看来是别样的美丽,他禁不住想要一亲芳泽,却还是忍住了。别的女人,他可以肆无忌惮,但对她,他还是有所顾虑。

阿梨突然安静下来,这让铎烈很满意,他仔细地为她敷上药,再拉高她的袖子看了一眼,那里有襜褴族的图腾印记:纯白的羊头,火红的狐狸身,“你是雉伊?”铎烈问道。

阿梨根本没听他在讲什么,只气的牙痒痒,突然一口狠狠地咬在他布满锥刺花纹的肩膀上,直到嘴里感觉到丝丝腥气才松了口。奇怪的是铎烈不仅不怒,还笑意盈眸,道:“很好!我喜欢!”刚才在她脸上的那一啄只不过是给她一点小小的教训,竟然敢在他面前撒谎。

“你为何会在此地?又怎么会穿着中原人的衣服?”铎烈终于放开阿梨,问道。

“我为何要告诉你?”阿梨不客气地哼了一声,飞身上马,疾驰而去。

一众侍从相互交换了几个复杂的眼神,就在半柱香前,他们还为差点误以为他们的左屠耆王是个断袖舒了一口气,而当他们看到他为襜褴公主舔伤擦药的画面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擦了擦眼睛,再擦了擦眼睛,难不成眼花了?这个被族人私底下称为野狼的左屠耆王不是从来都冷面冷心,淡漠无情的吗?就是在他们东胡最美的女人,左屠耆王王妃面前,他们也从未见过他对王妃像对这个襜褴居次这般温柔。

“远远地跟着她,护送她安全回到襜褴。”铎烈转头对侍从吩咐。

襜褴势单,占地却广而肥,在它后方的胡早已对其虎视眈眈,想要并为己有。半年前,襜褴单于明知他已有王妃,还是提议与东胡结亲,说因为大阏氏疼惜女儿,想多留她在身边几年,这一留转眼已经过了平常女子的出嫁年龄,但还算模样可人,温婉娴淑。襜褴单于这一招可谓聪明:胡,东胡,林胡本是一家,只是在铎烈祖爷爷那一辈就分了家,胡还在原来的领地,铎烈的祖爷爷带着自己的部下和子民往东迁移,定居在胡以东,称东胡。而另一部分定居在胡以西,那里以林地为主,是以称林胡。胡拥兵二十万,在现今游牧族中最为强大,不仅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还三天两头挥军南下,去中原边境掠取粮草牲畜,胡单于扬言迟早要把代国土地从赵国手里夺回来,中原人恨之入骨,蔑称胡为匈奴。东胡虽不够胡强大,却也拥兵十万,是草原上唯一能与胡抗衡的部族,一旦襜褴与东胡结亲,胡在对襜褴动心思的时候势必也要考虑一下东胡的力量。铎烈当时还在心里讥笑襜褴单于,他铎烈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一个襜褴居次就想换他东胡的支持?此刻,他只后悔那时没有一口应下那门亲事,若非如此,她早已是他铎烈的女人。希望襜褴王还没有急着去找林胡结盟,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近乡情更切,阿梨已经到了襜褴占地,落日下,牛羊散漫,野草生香,穹庐里漂出淡淡的青烟,她似乎已经闻到了乳酪的甜香。

“你是谁?为何穿这么奇怪的衣服?”不知何时一个小女孩儿站在了阿梨身边。

“哇!好漂亮的女孩儿,你又是谁?”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女娃娃,阿梨看着她竟觉得有似曾相识之感。

“我叫齐格,我爷爷是单于,按规矩你要向我行礼!”小女孩摆出了十足的架势,等着阿梨向她跪拜。

“齐格?”看她的年龄大概七八岁,阿梨出嫁中原的时候嫂嫂刚有身孕,再细瞧她的眉眼,确实跟哥哥有几分相似,阿梨狡黠地笑着说:“让我猜一猜,你的父亲是谁。”

“是谁?“小齐格张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阿梨。

“嗯……你父亲是左屠耆王句豹,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小齐格很吃惊,孩子不会虚伪,她心里作何想,脸上就会作何反应,一目了然。

“何止是认识!他在哪儿?你带我去见他,可好?”阿梨含笑。

“他在那儿!”齐格指了指阿梨身后。

阿梨顿了一下,才慢慢地转过身,七年,哥哥变了许多,不再是那个青涩腼腆的少年,他变成了一个男人,成熟,稳住。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谁也不开口,阿梨的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水,只一眨眼就滚了出来。

句豹本来是出来找这个调皮捣蛋的齐格,远远见到她在跟一个穿着中原服饰的男子说话,他心里还咯噔了一下,之前听说阿梨在中原失踪,莫不是来送什么不好的消息?待他走近,没想到听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道:“你父亲是左屠耆王句豹,对不对?”

她长大了,出落得越发美丽,楚楚动人,比草原上最美的胭脂花还美,可是她看起来为何如此苍白憔悴,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她过得如何?他想问,却是一个字也问不出来。阿梨的眼泪滚出眼眶的那一刹那,他再也控制不住,一把把阿梨揽入怀里,道:“回来就好!”

等阿梨冷静下来,回身看了一圈,发现齐格已经离开了。

“跟你小时候一样,肯定是赶回去邀功报信了!”句豹笑道。

阿梨也笑,她小时候确实是如此,草原上难得有客人,她只要看到有陌生人来,便亟亟地忍不住要告诉所有人。

“襜褴一切都还好吗?“阿梨问。句豹迟疑了一下,缓缓点了点头。

“母妃呢?“回来后,阿梨第一个想见的人是母妃。

句豹眸光霎时黯淡下来,坐在草地上,默不作声。

“哥哥?“句豹的反应让阿梨的心沉到了谷底。

良久,句豹才沉声道:“王妃她……已经离世了。”

“哥哥!“阿梨跪倒在句豹身边,摇晃着他的手,哭道:“哥哥你看阿梨刚回来,所以想要跟阿梨开玩笑,对不对?”

句豹抱住阿梨,惜然不语。

原来阿梨远嫁中原后半年不到,母妃就已经走了。母妃的身体状况,自阿梨记事起,就从来没有好过。她一早知道自己挨不了多久了,所以她才那么着急,把还未及?年的阿梨亟亟送到赵国,她不想让阿梨难过。

阿梨去拜见父王的时候,已经是她回到襜褴后的第三日。不到八年的时间,那个高高在上,威严无比的单于也似乎苍老了许多,眉眼疲惫,两鬓斑白。

句豹大概已经跟单于禀报了阿梨的事,所以他只是询问了阿梨回来的原因。阿梨回答说赵王为她指定了一门婚事,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人早已心有所属,所以六年后,那人给了她一封休书还她自由。而她在回襜褴的路上意外受伤,在雁门被人救起,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伤,以至于现在才回来。句豹知道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但是阿梨不说他也不想多问,她平安归来比什么都重要。

李牧由代地回来,途径保福城外,见有村民提着新鲜的五彩菇进城,他呆愣片刻,突然提缰转向,直奔城里而去。李戈跟高健一行默默地跟在后面,一同随行的还有那个忠肝义胆的小侍婢春芽。发生了那日的事,她是不能再继续留在司马将军府了,是以阿梨请李牧跟司马尚讲,让春芽跟他们回雁门,李牧也觉得那般安排最妥当。如今阿梨虽然离开了,李牧还是把她带了回来。

李牧先去了城中广场,看着此刻空荡荡的广场,他想起了两年前的梨花仙子,她坐在常青藤架上,那么美,美得一尘不染,好多次他都错觉她是真的梨花仙子。对于他来说,那一天,就是他们成亲的日子,那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婚礼,他是新郎,她是他的新娘。

李牧牵着马再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股浓浓的饭菜香扑鼻而来,原来到了王氏饭馆。他抬头望着二楼,正中那间就是他跟阿梨第一次来时坐的位置,那日他喝了有生以来最多的一次彩菇汤。阿梨看他喜欢,说回去给他做。想想这二年来,只要是他喜欢的,她都会想尽办法为他做,生生把原本对吃从来不上心的他养成了如今百般挑剔的主,而他除了把她从滹沱河边救回来,似乎什么也没为她做过,还三番两次地伤她,害她差点丢了性命。

“哦?大人您来啦!要用膳吗?”小二见到李牧,很是热情地迎了上来。

李牧点了点头。

也许还没到吃饭的时候,此时的王氏饭馆人并不多。

“今日还是喝濮汤?”小二利索地摆上碗筷,问道。

“好!”李牧本来也是打算叫这个,虽然相比之下,他其实更喜欢清水,但喝濮汤对阿梨的身体好,他便还是点濮汤。

李牧点了一只山鸡,半只拿来烤,半只熬汤煮五色彩菇,跟初次和阿梨来时点的菜一样。每次吃鸡,李牧都会先把鸡翼,鸡脚和鸡腿一样不落的卸下来,全部堆到她面前。今日也一样,虽然,对面并没有人。她说,以后要在后山上养一群鸡鸭,她还说,下个月一起去勾注山采五彩菇,却也不能了。李牧撕下一块鸡肉,咬了一口又一口,直到把嘴塞得胀鼓鼓的,最后咳嗽不止,才停下来。

李牧在东胡,林胡以及匈奴部族都有安排探子,唯独因为襜褴相较弱小,而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若阿梨真的回了襜褴,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到家了,希望她不要出任何意外才好。只是她一旦回到襜褴,要想再把她带回来,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搞不好还会弄得个刀兵相见,虽然两军交战是迟早的事,但绝不是现在,赵王也绝不会允许他为了个女人破坏两国之间暂时的友好。

太阳落山的时候,李牧回到了幕府。李戈早已经遣人回来交代:谁都不许在将军面前提阿梨姑娘。冬儿心里直骂李戈是个糊涂蛋,只说不让提姑娘,也不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一府的人干着急。主子的事下人本不该过问,更何况现在的将军跟以前一样黑口黑面,就是给他们十个胆百个胆,他们也不敢问一个字。倒是一贯贴身伺候将军的小兰不怕死:“将军,要不要准备浴汤?”

李牧顿了一下,竟然点头了。小兰麻利地准备好一切,如往常般候在门外,虽然将军从来都没有中途唤她进去过,她还是安静地守着,就像她对他的心,她知道将军永远都不会看她一眼,然而她只要静静地待在他身边就好。阿梨姑娘来以前,将军的眼里是一贯的云淡风轻,古井无波,阿梨姑娘来后,她看到他眼里燃起了小小的火苗,温暖又闪亮。然而现在,他眼里的火苗不见了,独余一堆死灰,黯然失色。小兰想,这样也好,他迟早要面对,如果可以,她宁愿那火苗从未被点燃过,她宁愿他一直心无旁骛,宛若止水。

李牧梳洗干净,便径直去偏厅吃饭,吃完饭,还如往常般先去阿梨的屋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李牧斜靠在床榻上,眼睛在屋里扫了一遍又一遍,他怎么都无法相信,阿梨就这么走了。他眯了一会儿眼,不想这一眯竟然眯到现在第二日早上,清晨淡淡的阳光透过芦苇箔星星点点地洒在地上,宁静中透着一丝寂然。李牧揉了揉眼睛,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在阿梨屋里,而阿梨已经离开了。

十年如一日,李牧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练剑,练完剑依时吃早饭,然后回营地,营中无要事,基本会在未时尾或申时初回到幕府,在书房里处理文案或研读兵法。一如往常,李牧随手拿起一卷兵法打开,却突然定住了,这不是兵法,而是阿梨留下的书简。

阿梨的字谈不上娟秀,连基本的工整都算不上,歪歪扭扭像小虫子一般,李牧倒是并不奇怪,她那猴急的性子,想来也是坐不住的,骑马射箭她擅长,捣乱凑热闹也有她的份,唯独读书习字绝不会是她的爱好。不过虽然字迹马虎,好在还能看得清楚:

“将军:

阿梨走了!

阿梨感激将军的救命之恩,只是此生怕是没有办法报答了。

有一句话阿梨一直想跟将军说,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将军大可不必对自己的胳膊介怀,人,生来都是不完整的,只是有些是在看得见的身上,有些是在不为人知的心里。在阿梨看来,将军的胳膊是完整还是缺失,将军还是将军。阿梨想说的是,在意你的人,不会因为你的缺失而嫌弃你,而不在意你的人,他喜欢还是嫌弃,又何需挂怀?

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事,阿梨真的累了,想回家了,中原与胡地虽然只隔了一道长城,想要跨越却是不易,更何况你还是边关大将,很多游牧头领眼中的大敌。想来你我此生怕是无缘再见了,将军保重!“

签署是一只小棠梨,难得她字都写不好,竟然可以把棠梨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突然,李牧猛地一下把书简砸到了墙上,她一早就计划好了,她在他身边近两年,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他就是个傻子!

上党之争,导致赵国四十万士卒葬身长平,接着邯郸被围,太子牺牲,一连串的压力打击下,赵孝成王大病了一场,自那之后,他的身体便一直不太好,甚至每况愈下。适逢赵王逢十寿辰,众大臣提议举办一场盛大的寿宴,为赵王祈福。

李牧作为代、雁驻军主将,边塞安危为重,本不在受邀名单之列,但赵王在寿诞前几日,突然特别提出要他出席,是以他收到消息的时候,距离寿宴只有三天的时间了,他安排好了军中事物,便带着李戈,高健等二十来个人,一路快马加鞭,赶往邯郸。

踏进宫门,红毡翡壁,张灯结彩,一片喜气。自长平战后,赵王黜奢崇俭,谨行俭用以示廷臣,大臣们也都退食从容,宫廷内已经多年不见此般华丽的铺设。

武灵丛台上,酒席延展,翠羽华旗迎风摇曳。“咚铃!咚铃!咚铃!”三声鼓铎之音拉开了宴会的帷幕,接着宫、商、角、徵、羽五音齐奏,乐曲铿锵激越,在无极的天宇间回响,震撼山陵,掀翻河浪。倏尔,音乐急转直下,如山涧的涓涓细流,清扬婉转,一队曼妙的美姬,身穿细柔香绢,拖着长长的鮫綃雾縠鱼贯而入,个个体态轻盈,舞姿绰约,缥乎忽忽,宛若仙子。

酒中乐酣、歌舞正浓之时,各国派来为赵王庆寿的使臣开始献上寿礼,秦国送上的是宝马温骊;楚国富庶之地,献给赵王的礼物是精美的五彩纤罗,还有一对泛着幽光的琬琰;魏国献上的是一颗拳头粗的明月珠子;天下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韩国送上的一把血玉制成的彤弓;齐国地大物博,而且赵王又是齐王建的表兄,此次他们送上的是稀宝灰白狐皮一张。最后是燕国,丞相栗腹道:“燕王料想各国献上的都是大礼,燕国再送礼就落了俗套了,是以燕王让臣下带来了五百金,为赵王祝酒。”

其他各国都相互交换眼神,这偌大一个燕国,拿五百金做寿礼,也未免太过寒碜。

“寡人寿辰,承蒙各国使者赏光,已是荣幸至极,实在无需再备如此厚礼。”赵王微笑道。

客套一番,继续饮酒赏乐。李牧的上位坐着廉颇将军,李牧向他敬酒,搁下酒杯,李牧感觉,在赵王的右下方,似乎有一双眼睛在朝自己这边凝望,李牧转头望去,正对上了司马高的眼,二人对视一番,远远的举杯互敬。他大概已经收到了司马尚的书函,说李牧会去找他,取回阿梨的那块五彩石。

宴席翌日,李牧去拜见赵王,汇报边关驻军状况,以及代,雁两地民生民情。赵王听了,只是点头,看起来甚是疲惫。

“时间仓促,臣没来得及准备,只有这个。“李牧呈上一个小小的牛皮袋。

赵王打开一看,是一个弹弓,枝桠已经被磨得光滑圆润。赵王认出来,这是他们小时候一起玩过的那一把弹弓。“拿寡人自己的东西送给寡人作寿礼,你还真是一毛不拔。”赵王道。

“这虽然是徐老国尉特意为大王做的,可大王不要忘了,这是臣赢来的,已经属于臣,而且除了那枝桠还是原来的,拉绳,弹兜都已经换了新的。”李牧虽然说的有理有据,可是他心里很清楚,当时还是太子的赵王明明知道自己不是李牧的对手,还是提出要跟他比试剑术,不过是因为他知道他受了委屈,想把那弹弓送给他,让他高兴起来。

“算你有理!”赵王试着拉了拉弹弓,又叹息道:“寡人已经不能再玩弹弓了。”

“大王!”李牧不免伤感,赵王不过三十几岁,两鬓已经有了华发。孤家寡人,坐在最顶的位置,担负的责任,承受的压力自然也无人能及。

“你看我这个样子……赵王停了停,苦笑道:这次特意把你叫回来,就是不知道……”

“大王!”李牧打断赵王,道:“大王只是思虑过劳,并无其他。”

“李牧,你说我错了吗?”赵王突然问道。

“大王何出此言?“李牧知道,长平那一战,不仅使赵国元气大伤,同时也击垮了赵王。

“他们都认为寡人错了,你也这么认为吗?“赵王又问,眉宇间透着淡淡的苍凉。

“大王是为了保代地,保晋阳,保赵国。“李牧知道赵王在说长平战。上党之地一分为三,韩上党在西,南面属魏,而最北面属赵。秦国夺取了韩上党,魏上党也将落入秦国手中。秦国尽占韩、魏的上党,则与赵国壤界相距不过七百里,秦军一路往北,夺下赵上党,掌控句注之西;翻越句注,就能控制常山,吞并代地,再有三百里就到达燕的唐、曲逆,连燕国都危在旦夕。秦再以他的三军强弩据守在羊肠坂道,那距离邯郸仅一百二十里。所以,长平战后,邯郸被围本是秦国计划之中的事。

上党往西,是赵国的晋阳。上党是通往晋阳的要道,失去了上党,等于切断了邯郸与晋阳的联系,晋阳亦是不保。然而,晋阳对赵国而言,何其重要。早在赵简子时期,赵氏家臣董安于靠灵山,临汾水而建,铜墙铁壁,固若金汤。后来大臣尹铎被派去晋阳,临行前尹铎请示赵简子道:“您是想把晋阳作为抽丝剥茧般地财富搜刮之地呢,还是作为保障之地?”赵简子斩钉截铁地说:“作为保障。”尹铎到达晋阳,加高城墙,少算居民户数,轻徭薄赋,百姓安居乐业。后来,智伯,联合韩、魏攻打赵氏。家臣张孟谈对赵襄子,也就是赵无恤说:“先君简主得力的臣子董安于世代治理晋阳,其后由尹铎继任,他们的政教影响犹存,君就定居驻守晋阳吧。”赵襄子想起父亲临终遗言,“如若有一天,晋国有难,不要嫌尹铎地位不高,不要怕晋阳路途遥远,务必要以晋阳作为最终归宿。”,赵襄子当即拍案赞同,随之派遣延陵生率车骑先行,赵襄子随后。到达晋阳后,赵襄子巡行查看了城中设备,觉得城郭已经非常完善,仓廪府库也都殷实足用,唯一欠缺的是兵器箭矢。张孟谈思虑片刻,恍然道:“臣听闻董安于建造晋阳的时候,公宫的墙都是以狄蒿苦楚筑成的,君不凡开墙试看。”

墙高一丈有余,赵襄子命人把墙凿开,果然如张孟谈所言。他抽出一根苦楚试了试,发现其坚韧的程度比美竹箘簬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禁大喜,转而又意识到,燃火照明的荻蒿有了,苦楚箭杆也有了,可是没有铜呀!

张孟谈又道:“君不用担心,臣还听闻公宫室中的柱子都是铜炼制而成的。”赵襄子舒了一口气,防御兵器具备,拟定号令,三国之兵已经开到了晋阳城下。

三军围攻晋阳一年多不下,于是掘开汾水灌城,城里没有被水浸没的只剩下三版高了,财物沉没,青蛙孳生,城中人被逼得悬釜而炊,像鸟儿一样巢居而处,即便是这样,民众都全无叛敌之意。到最后,财尽粮缺,百姓们不得不易子而食,臣民疲惫,士卒们也纷纷病倒,赵襄子不忍百姓臣民疾苦,把最后的希望放在韩、魏两家身上。

夜间,张孟谈出城会见韩氏、魏氏两君,道:“臣听闻唇亡则齿寒,如今智伯率二君伐赵,赵氏灭亡,那么接下来就该是韩、魏了。”

韩魏都清楚,智伯为人粗暴而少亲狠毒,再想到日前智伯巡视水势时,魏桓子为他御马,韩康子骖乘,当时智伯不经意地道:“我今天才知道水可以让人亡国。”两人听了,不禁心下一惊,是以魏桓子用胳膊肘碰了一下韩康子,韩康子也踢了一下魏桓子脚,彼此心照,今天智伯决汾水淹晋阳,明天、后天他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决汾水灌魏氏都城安邑,开绛水淹韩氏都城平阳。于是三人合谋,于三月丙戌日夜,杀了守堤的官吏,反决堤水灌智伯军营。趁着智伯军队忙于救水,而乱作一团之际,韩、魏两军由两翼夹击,赵襄子率领大军从正面进攻,大败智伯军,并活捉了智伯。

战后,赵、魏、韩三家瓜分了智氏的土地。劫后余生,赵襄子感激晋阳百姓,重建晋阳城,城中宫中一应比原来更好更齐备。直到六十多年后,赵敬侯迁都邯郸,立信都为别都,然而,晋阳于赵国,依然举足轻重,万一邯郸遭遇不测,晋阳依然是赵国最后的据地。

秦国抢占上党的最终目的,是要灭赵。对于赵王来说,韩上党,他必须接。跟秦国的战争,他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当然,赵王也有赵王的野心,上党要是落入赵国手里,整个中原版图也可能被重新勾画。

“由始至终,还是只有你最懂寡人。“赵王说着忍不住咳嗽,近侍赶忙奉上水,赵王喝了大半杯,才稍稍顺了气,脸色仓白道:“寡人累了,你下去吧!”

退出大殿,离开王宫,李牧没有回他在邯郸的家,而是径直去了司马府。到了司马府门口,李牧递上谒,管事一看是李将军,不敢怠慢,忙道:“请将军稍侯。”快步进去通报了。须臾,管事出来了,对李牧行礼道:“大人在花园见客,让小人请将军先去书房稍坐片刻。”

李牧随管事入了府,穿过一片桃林,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散步,为首的那个珠围翠绕,雍容华贵,李牧认出那是司马高的孺人,远远地向她施了一个礼。刘夫人定睛看清来人,转眼花容失色,连回礼都顾不上,转身逃似的离开了。李牧挑了挑眉,也不甚在意,跟着管事进了司马高的书房。“李将军请在此稍坐片刻,大人很快就过来。”管事的话刚说完,就有一个侍婢进来为李牧奉上浆水。不愧是要求完美的司马上卿,下人都调教得如此有素。

书房的布置摆设一看就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书案正前方挂着一幅帛画,早听说司马高画技精湛,线条匀细流利,富于韵律,尤擅人物。李牧走近去看:画里,一男一女站在秋意浓浓的园子里,秋风起,坠叶纷纷,黄叶满地;几片调皮的黄叶粘贴在二人的衣裳上,似是有心而为的精美刺绣,男子衣袂飘飞,抬起的右袖被风灌得鼓鼓的,女子含笑欲把落在男子头上的黄叶取下,俨然新婚爱侣般情意绵绵。男子是司马高无疑,而那看起来不似凡人,宛如天上宫娥的女子,李牧一眼就认出她是谁。

不知何时,司马高已经站在李牧的身侧,久久地注视那幅画,不出一言。良久,才幽然道:“如果在这个世上,有一个人,让你想起来就会情不自禁地笑;她为你做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你都无比珍惜;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动你的心。无论如何,都不要让她离开你身边,因为,那也许就是永别。”

李牧沉默不语。司马高不知道阿梨还活着,司马尚为什么不告诉他,李牧看到这幅画,听了司马高这番肺腑之言,他多少能明白其中缘故。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未及?年的孩子。我看着她一天一天长大,她就像倾城打磨的软玉,一天比一天光彩照人。她小时候常笑,后来长大了,慢慢的她不大爱笑了,我想尽了办法,她喜欢吃城东的炸酥,我把厨子请到府里;她喜欢柚,我不远千里请人从云梦泽给她买最鲜甜的,却发现无论我怎么做,她都不再像她小时候那样开怀大笑了。”司马高取下挂在画上的五彩石,用袖子擦拭了一遍又一遍,终于递给李牧,道:“拿去吧!”

李牧接过,道一声:“告辞!”自顾离去。他不明白司马高为何跟自己说这些,也许是因为最初指定的人是李牧而不是司马尚,如果李牧不拒婚,也就没有后面这一切;也许是知道他已经放下那件事了,也许司马高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他只是想说。李牧的脸色很难看,他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司马尚对阿梨不管不顾的那些年,司马高作为兄长,理所应当的替他照顾起了阿梨,这一照顾就是六年。朝夕相对,日久生情本是很自然的事情,更何况对的还是阿梨这样的女子。与其说是司马高看着阿梨长大,不如说阿梨是在司马高的呵护下长大。李牧心里打翻了五味瓶,那一切本来是属于他李牧的。

司马高没有回头,依然凝望画中人。

八年前的那个早上,他在那扇贴了大红喜字的门上敲了三下,对着独守了一夜新房的阿梨粲然一笑,道:“我是司马高,司马尚的兄长。"

按规矩,阿梨本该向他行礼跪拜,可她看着他,竟然是眼一红,满心委屈地叫了一声:“兄长!"

司马高愣了一下,走到阿梨身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道:“你……”,他本想纠正她说,按照中原的习俗,她应该称呼他为大伯,转念又想,她迟早会知道的,不急于一时。

“我叫索次嘉梨,兄长叫我阿梨就好。"阿梨道。

她又弄错了,照中原的习俗,他应该叫她弟妹,不过,他完全不介意,她喜欢怎么称呼怎么称呼。“好,阿梨!阿尚临时受命去边塞了,以后这儿就是你的家,不论任何事,都有我在。"他道。

阿梨点了点头,她似乎是信任他的。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先梳洗一下,换身衣裳,该吃早饭了!"司马高道。

那时,阿梨还是个未及笄年的小丫头。

一日,司马高由外办事回来已近戌时,管家在门口候着,说孺人们在堂厅等自己用饭。司马高挑了挑眉,他平时在外办事应酬,免不了晚归,所以吩咐,过了饭点就不用等他,这么多年都是如此,今日这是怎么回事?孺人们?是说阿梨也在?

还未到堂厅,远远的听见谈笑声,“好,明日我们就去!"阿梨道。

司马高走进堂厅,问道:“去哪儿?”

刘氏见司马高,马上迎了上去,道:“听说城西新开了一家饭馆,里面的烧味做得好,弟妹说想去试一试。"

“哦?明日?可惜我不得空。"司马高坐下,喝了一口水道。

“兄长不用去,等阿梨试了回来,就为兄长做,保证不比饭馆里的差。"阿梨拍拍胸口自信满满地道。

司马高微笑道:“如此甚好。”司马高知道阿梨擅长厨艺,她曾经吃遍整个邯郸城,大言要为司马尚做最好吃的饭菜。每次她在外面吃了,回来就试做,让全家人尝。

刘氏插话说:“今晚的菜也是弟妹做的,弟妹说等夫君回来一起用,小聪小惠已经吃饱让奶妈带去洗潄休息了。"

正说着,侍婢们已经把几案端了上来。“索次嘉犁卤味,姜葱爆鸡丝,鸡架汤,黄金球,姜汁匏瓜",阿梨一一介绍,道:“兄长试试,看合不合口味?"

司马高扬眉,鸡跟匏瓜都是他爱吃的,这是怎么回事?

刘氏突然站起身来,行礼道:“今日夫君寿辰,妾身亲手为夫君做了件褧衣,夫君看喜不喜欢。”

司马高恍然大悟,原来是他的寿辰,每日忙里忙外,他哪里记得这种小事。

阿梨也像模像样地对他行了个礼,道:“阿梨想了半天,实在想不出来送什么礼物给兄长,其他的事,阿梨都不擅长,唯一拿得出手的大概就是做菜了,嫂嫂说这些都是兄长爱吃的,阿梨便试着做了做,好不好吃兄长都要吃一点,嘿嘿!”

那是阿梨第一次为他做饭,特意为他做的,好吃与否不重要,就那番心意已足够他开心得在梦里笑出声了。

司马高夹起一只卤鸡翼,尝了一口,顿时瞪大眼睛赞许地看着阿梨,道:“好吃!”这边刘氏也连连点头,说比西城有名的肥宏卤肉店还要好吃得多。

阿梨眉开眼笑:“兄长嫂嫂喜欢就好!"

司马高吃完,眼里满是笑意,道:“早知道弟妹有这本事,我们应该开一家饭馆,要不哪里还有邯郸第一馆,肥宏卤肉店的立足之地。"

“兄长也会打趣人了!"阿梨笑眼弯弯:“兄长嫂嫂吃过最好吃的是何物?待弟妹去吃一次,把他们的本事偷回来。"

刘氏说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是小时候奶妈做的黑豆浆糊,可惜奶妈人已经不在了。

“黑豆浆糊?是何物?"阿梨没听过。

“我只知道里面有黑豆,至于怎么做的不知。"刘氏答。

“就是黑豆熬煮至糊状,再加以蜂蜜香料调和而成,以前,普通百姓家做这个给孩子当零嘴。"司马高解释。

阿梨点了点头:“所以才说能把最普通的食材做成最美味的食物才称得上真正的厨艺。"阿梨又转头问司马高:“兄长呢?"

“我?”司马高想了想,道:“我吃过最好吃的是梨氏饭馆。”

“梨氏饭馆?在哪里?"阿梨跟刘氏异口同声地问。

司马高看着阿梨,再指着几案,正色道:“这里!今日这顿饭是我这一生吃过最好吃的,无可比拟!"

阿梨才反应过来梨氏是在说自己,她留意到刘氏脸色有变,于是笑着道:“兄长这是因为吃人的嘴软吗?"

司马高含笑不语,他是真的觉得那是最好的,只要是阿梨做的就是最好的。那一刻,他忽然有些恨司马尚,这么好的一个女人让人疼惜都来不及,他怎么就舍得这么多年置之不顾。

慢慢地,当初的小丫头已经长成了桃李年华的大姑娘,而她对那个只透过彩帘偷望过一眼的夫君,却一如既往地坚持。司马尚却好像忘了自己在邯郸还有一房妻室,多年来对她不闻不问。她不知道,她所有的期盼都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的奢望罢了。

那夜,阿梨路过他的书房,书房的门开着,里面点着灯,也许是知道那日代地又传来了函简,阿梨见他不在,便忍不住好奇进去了,然后,她看到了那封家书,上面说他在代地一切都好,四岁的孩子已经开始学识字了……

“叩叩叩"三声很轻的敲门声。阿梨抬起头见到他,慌忙站起来,道:“兄长对不起,阿梨看门开着,就自己进来了……”说着,不知不觉,眼泪已经掉了下来。

司马高扶着阿梨,安慰道:“不要哭!不要哭,这些年我不告诉你,就是不想让你难过。”

司马高走近一步,把一个蒲团摆好,让阿梨坐下,道:“这些年我待你如何?”司马高问。

“兄长待阿梨甚好。”阿梨抹着眼泪答道。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这些年我为你做的一切你都看不见吗?”司马高神情忧伤。每年府里新入的布料都是先送到阿梨那儿让她先选,就连伙房的厨子也都是按阿梨的口味挑的。孺人刘氏看在眼里,偶尔免不了冷言嘲讽一番:“到底是该叫她弟妹呢?还是叫妹妹?”

“这些年多得兄长照顾,阿梨心存感激……”阿梨话还未说完,只见几案上的水壶和杯子被骤然扫落,杯子落下滚了几个圈到门口,竟然未裂。

“你还要装到何时?满朝文武哪个卿大夫不是三房二院,为何我只有一房夫人?缘何如此你不知吗?”司马高眼里布满深红血丝,情绪激动。

阿梨低头,道:“兄长对不起!”

“为何?你还要再等他吗?”司马高凝视着阿梨,眼中星火点点,他以为她已经对阿尚死心了。只要她愿意,他可以随时向大王请奏。

阿梨摇头,有气无力地站起身来,道:“阿梨累了,先回屋了。”

看着阿梨离开,司马高眼里刚刚燃起的二簇火焰灭了,他喃喃道:“你喜欢花我为你种一片桃林,你喜欢吃城东的炸酥我把厨子请回府,你喜欢吃柚,我命人不远千里从云梦泽给你买最鲜甜的回来,任何你喜欢的东西我都可以给你。在这邯郸城里,大把美人费尽心思想做我的孺人,论才华相貌,我哪里比不上他?为何你宁可空等一个不喜欢你的人也不愿看我一眼?”

那夜的事就像是一个插曲,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翌日一早,阿梨如常去中院堂厅用早饭,堂厅很大,平时也作宴请宾客之用,至少能摆三十张几案。司马高坐在正位,孺人刘氏坐在司马高的右下方,刘氏身旁是那一双粉嘟嘟的如洒花童子般漂亮的龙凤双胞胎。阿梨照常问候兄长,长嫂后便在司马高的左下位坐下,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食不言,寝不语。”,司马高是个严格的父亲。堂厅静若更阑,只听得细细的咀嚼声在偌大的堂厅里回响。早饭是阿梨喜欢的葱饼加粟米羹,阿梨愣愣地看了许久,忽然道:“阿梨来司马家已经六年了,若是没有兄长和嫂嫂,阿梨不敢想象自己的生活会怎样,也许,早就饿死了!”

刘氏看看司马尚,不明所以。

阿梨笑了笑,又道:“阿梨突然觉得自己很自私,一直以来都在理所当然地享受兄长和嫂嫂的爱护,要不是有个挂名的弟妺身份,阿梨于这个家不过是个毫无关系的外人罢了。”

刘氏看着阿梨,道:“弟妹今天是怎么了?好端端的说这些做什么?”

“吃饭吧!”司马高没有接话。

双胞胎姐弟似乎非常不喜欢粟米羹,吃完葱饼后都撅着小嘴不再动筷,两双眼睛骨碌碌的左看看右看看。

“小聪小惠都不喜欢粟米羹,对不对?"阿梨突然问。

司马高平时对两个孩子十分严厉,不许顽皮,不许吵闹,不许挑食,这会儿听到阿梨问,都低着头不敢答话。

“婶娘问话,为何不答?"司马高厉声问。

“兄长对小聪小惠太严厉了,他们才七岁呢!"阿梨嗔怪地看一眼司马高。

“小聪小惠过来,婶娘带你们去找好吃的。"阿梨向他俩招招手。

两个孩子不敢动,眼巴巴地看着司马高,阿梨也看着司马高,向他使眼色。

父母早逝,司马高十五岁就开始当家,在外人眼里,他坚毅果敢,甚至冷酷少情,讲话从来说一不二。孺人刘氏是相国千金,虽算不上倾国倾城,在邯郸城也曾是声名在外的美人,端庄贤淑,算是下嫁司马家,却不知为何在司马高面前总是唯唯诺诺,大气不敢出。放眼整个司马府,也只有阿梨敢在他面前放肆。

“去吧!"司马高点点头,放柔了声。两个孩子得到父亲首肯,乐颠颠地跟着阿梨走了。

“平日里也不多见弟妹逗两个孩子玩,今日这是怎么了?跟换了个人似的。"刘氏看阿梨牵着两个孩子出去,回头对司马高道。司马高不悦地瞪了她一眼,自顾吃饭不答。虽不喜她说话的语气,但司马高自己也觉得阿梨今日非常不一样,她嗔怪他对孩子太严厉时的样子就像在夫君面前撒娇维护孩子的母亲,他甚至想,若阿梨愿意,就这样也好。

午后,阿梨百无聊耐地在园子里闲逛。秋风起,绿残红稀,黄叶飘满地;

自古秋来多悲感,阿梨正黯黯惆怅,一转身,见司马高悄无声息地站在一旁,把她吓了一跳,“兄长!"阿梨行了个礼。

“还想再走走吗?我陪你!"司马高称我,而不是兄长。

“兄长……”阿梨不知该如何应对。

“那阿梨陪我走走可好?"司马高道。

阿梨迟疑一下,微笑着点点头。

午后的园子里静悄悄的,两个人默默地并行走着,一阵风起,坠叶纷纷,踏过黄叶飘砌的小径,几片黄叶顽皮地贴在司马高纯白的深衣上,犹比妙手泼丹青。又一阵风过,只见一片金灿灿的叶子正正落在司马高的发髻上,像是横插了一只黄金叶簪,阿梨忍俊不禁,噗嗤一下笑出了声,司马高停下来,皱眉佯怒,用眼神问阿梨怎么回事,阿梨含着笑,伸手替司马高把落叶拿下来,阿梨的宽袖扫在司马高脸上,酥酥痒痒的,一股淡不可闻的香气拂过,司马高不由自主地想握住阿梨的手,阿梨把叶子拿下,在司马高眼前晃了晃,他顺手接过那片黄叶,笑笑放进袖子里。阿梨走后,司马高便把这个瞬间移进了帛画里,那是他们之间最美好的一天,也是最后的一天。

司马高知道阿梨信任他,依赖他,对他是有感情的,可他也知道,那毕竟不是男女之情,他在她心里,从来都只是兄长。

奈何缘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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