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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用古典的方式爱过你

J#449

I died for Beauty - but was scarce

Adjusted in the Tomb

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In an adjoining Room -

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

'For Beauty", I replied-

'And I- for Truth- T emself are one

We Brethren, are", He said -

And so, as Kinsmen, met a Night-

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And covered up - our names -

我为美殉身

我为美殉身——在墓中

刚适应不久

便有一为真理殉身者,

被停放在邻室——

他轻轻问我“为何阵亡”?

“为美”,我回答——

“而我是为真理——美和真理原一体

那我们是兄弟”,他说——

所以,如同亲人相见在一个夜晚

我们隔墙交谈——

直到青苔爬上唇际——

湮没了我们的名字——

赏析

人诞生之际,就是从一个确定的处境中,被抛到不确定的处境,其未来唯一确定的是死亡。

我们无法避免死亡,不过却可以勇毅地选择它。既然我们的血肉之躯不具永恒性,它就不可能是最高的价值;那么或有一为理想目标光荣牺牲自己的生命,甚于卑贱苟活吧?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许许多多的殉道者,像苏格拉底、耶稣以及其他无以计数的人。苏格拉底选择为真理殉身,而他最有名的门生柏拉图亦曾言,美可带我们走向真,且至终美和真乃为一体。济慈在《希腊古瓮颂》一诗最后道出此一信念,而狄金森在这首诗里亦表达了相同的信念。

从诗中的对话里,我们得知主述者为美殉身刚入土不久,他的隔壁就来了一位为真理殉身的人。两人交谈之下,发现有志一同,于是就像久别的亲人,在夜晚相遇,有说不完的话,一直说到青苔长到他们唇上且淹没他们的名字。

诗最后两行走笔自然,与整首诗的语气缝合无间,但予人一种时日既久的荒凉感。这首短诗是英诗里的重要之作,在于它的魄力与勇敢,接触永恒体。青苔即永恒体的象征,即此诗的眼睛。

我们想想看,追求真的哲学家或科学家与追求美的艺术家都死了,他们在有着房间的坟里,听到彼此而畅谈起来,形式之隔忽泯,渐渐融为一体,原来他们是来自同一母亲的兄弟姊妹啊,在人世是哲学家、科学家或艺术家,死后渐渐融回一体,回到母源——永恒体。

青苔那么成功地淹没他们,也淹没一切的差别,而为本诗最不可思议、最难想象的诗眼,使本诗为一富时间之魄力的惊觉的诗。

本来美与真历来都在讲、都在谈,诗人美妙的设喻,穿过美与真的分辨,进入永恒体的接触,以青苔使诗里的一切都活起来,直冲涌出来那辽远而真的想象与暗示,青苔真是惊涛般涌来啊,它会淹没我们的文字与辩论,包括整个文明……也许会有什么文明、生命会又从厚厚青苔里破涌而出吧,在千万年后。

这是一首形上佳构的诗,令人敞开想象,孤独与凝塑、深深沉吟的高瀚之作。

倪国荣 评

J#287

A Clock stopped-

Not the Mantel' s-

Geneva' s farthest skill

Can' t put the puppet bowing-

T at just now dangled still-

An awe came on the Trinket!

T e Figures hunched, with pain-

T en quivered out of Decimals-

Into Degreeless Noon-

It will not stir for Doctors-

T is Pendulum of snow-

T is Shopman importunes it-

While cool- concernless No-

Nods from the Gilded pointers-

Nods from the Seconds slim-

Decades of Arrogance between

T e Dial of life-

And Him-

一个钟停了

一个钟停了——

不是摆在壁炉架的那个——

就连远在日内瓦最老牌的技术

也无法让这个刚刚停摆——

的傀儡弯腰——

这傀儡显露敬畏!

针盘上的数字因痛苦而扭曲

哆嗦到离开十进位的钟面——

进到无刻度的正午——

这雪冷的钟摆——

将不再听医生的话——

伙计再三恳求——

只是无动于衷冷漠的不——

从那金亮指针的摇头——

从那细长秒针的摇头——

在生命的针盘

与他之间——

存在有数十倍傲慢的距离——

赏析

这首诗是狄金森的代表作之一。以钟停喻人的死亡,在西方这是一种相当普通的比喻。而她令人激赏处在于以钟的具体形象呈现出面对死亡的抽象过程和感觉,借由一件生活中的物品表达了人存在中最困难的死亡遭遇。

主述者在诗一开始就说,她所指的钟不是一般的钟(在19世纪钟仍相当贵重,通常是摆在客厅最显著的壁炉架上),而是人的死亡。虽然如此,紧接下来却是以拟人化的手法描述钟面上的傀儡坏掉的具体过程。第七行的figures可能指的是钟面上的画,如月亮、太阳、星星等;或钟摆上的人偶,如坐在马上的小骑士;也可能是针盘上的数字。七、八、九行如采figures是针盘上的数字,意思则是说,针盘上的数字打哆嗦直到脱离他们在针盘上有限制、有限度的十进位,即他们在时空中的位置,而进到无时空限制的正中午。在此特别要说明的是,西方人常以时间表示坐标,例如12:00=0°(degreeless, no degrees);3:00=90°;6:00=180°;9:00=270°。举个例子,当飞行员说,敌机在三点的位置,即是说敌机在你右侧90度处。

第三、四节是说,不管医生或店里的伙计怎么央求,这个钟始终以指针和秒针摇头冷漠地说“不”。诗最后三行大意是指不受时空限制的死亡。因为死亡是不受时空限制、超越时空,或说绝对脱离此生此世的时空观念,所以在时空限制内的世人无法了解死亡,也因此死亡变得非常可怕(因为无法了解)、傲慢(因为他不听我们,我们无法与其沟通或说服他)。法国格言家拉罗什富科【La Rochefoucauld(1613—1680)】。在其格言中亦曾说:“太阳和死亡非能直视之”(Neither the sun nor death can be looked at steadily)。死亡是如此伟大、傲慢、可怕,所以当人终于要与他“见面”,便显露出一种“敬畏”的脸色(第二节)。

J#425

Good Morning- M idnight-

I' m coming Home-

Day- got tired of Me-

How could I- of Him?

Sunshine was a sweet place-

I liked to stay-

But Morn- didn' t want me- now-

So- Goodnight- Day!

I can look- can' t I

When the East is Red?

T e Hills- have a way- then-

T at puts the Heart- abroad-

You- are not so fair- M idnight-

I chose- Day-

But- please take a little Girl-

He turned away!

早安——子夜

早安——子夜——

我正要回家——

白日已厌倦我——

而我怎会厌倦他?

日光是个甜美的地方——

我眷恋流连不愿走——

不过早晨此刻已不留我——

因此——晚安——白日!

当东方泛红

我可以看的——不是吗?

那时的山丘——

会让你的心飞翔——

子夜——你并不那么美丽——

我选择的是白日——

不过——子夜请你接受——

被白日拒绝的小女孩!

赏析

本诗讲的是绝望。太阳与白日代表光,而光则象征爱、温暖、希望与幸福。不过诗中的主述者却像是被父母抛弃的小女孩为光所拒绝,只得向黑夜寻求庇护。并不是主述者选择绝望,而是被希望拒绝。狄金森以小女孩的口吻描述绝望,一方面借由一种稚气的口吻包装绝望的基调;另一方面似乎亦呈现出人在遭逢绝望时的渺小与无助。

最后一行He turned away 是形容词子句,形容a little Girl。这种以天真稚气的口吻反衬悲伤的手法,在台湾现代诗人痖弦一首以儿童的视角与口吻的《殡仪馆》里也可以看到:

食尸鸟从教堂后面飞起来

我们的颈间撒满了鲜花

(妈妈为什么还不来呢)

男孩子们在修最后一次胡髭

女孩子们在搽最后一次胭脂

决定不再去赴什么舞会了

手里握的手杖不去敲那大地

光与影也不再嬉戏于鼻梁上的眼镜

而且女孩们的紫手帕也不再于踏青时包那甜甜的草莓了

(妈妈为什么还不来呢)

还有枕下的《西蒙》

也懒得再读第二遍了

生命的秘密

原来就藏在这只漆黑的长长的木盒子里

明天是春天吗

我们坐上轿子

到十字路上去看什么风景哟

明天是生辰吗

我们穿这么好的缎子衣裳

船儿摇到外婆桥便禁不住心跳了哟

……

J#288

I' m Nobody! Who are you?

Are you- Nobody- Too?

T en there' s a pair of us!

Don' t tell they' d advertise-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To tell one' s name- the livelong June-

To an admiring Bog!

我是个无名小卒?你呢?

我是个无名小卒!你呢?

你也是——无名小卒吗?

竟然还会有两个!

不要说!他们会张扬——你该知道!

做个名人多无聊啊!

多暴露——像只青蛙——

对着钦羡你的一方沼泽——

在长长的六月喧嚣你的名字。

赏析

这首诗大概写于1861年,约是狄金森31岁时,此时她渐渐开始隐居。从这首诗可以看出狄金森对泡沫般的声名嘲讽的态度,同时也可以感受到她的幽默感。艺术创作——写诗——于她是呈现其生命的存在行动,而不是求取声名的手段。以迎合市场取向而声名大噪的作家,对她而言,直如夏蛙的喧噪,饶舌一番罢了。

这首诗亦可能隐藏有些许的失望与幻灭。在稍早前,她曾希望借由诗作成为名人。或许此时她已开始明白她的天分将不会被看到(至少不是在她有生之年)。这首诗隐含有自我安慰,同时任何心中认知到快跑未必能赢的人亦能生共鸣(《圣经·传道书》9章11节:“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明哲的未必得资财;灵巧的未必得喜悦。所临到众人的,是在乎当时的机会”)。

另外第三行“Th en there' s a pair of us!”有不少人翻成“那我们俩是一对!”根据整首诗的文脉背景(context)应是:“竟然还会有两个!”这一节诗的意思是说,在这个人人希望都是somebody的时代,我以为只有我自认是nobody,一问之下你也自认是nobody,真稀奇竟然会有两个!如此才能衔接第二节对自认是somebody的人那种自鸣得意的讽刺。

顺便一提,在狄金森过世前几天写给她疼爱的两个表妹的信上简短的两个字:Called back(也是她的墓碑文),是“被召回”的意思,不是“回想”,意思是说被上帝召回。

J#659

T at frst Day, when you praised Me, Sweet,

And said that I was strong-

And could be mighty, if I liked-

T at Day- the Days among-

Glows Central- like a Jewel

Between Diverging Golds-

T e M inor One- that gleamed behind-

And Vaster- of the World' s.

那一天

亲爱的,那一天你赞美我,

说我强壮——

又如果我想,可以非凡超强——

那一天在所有日子中发亮——

划时代的一天——像颗珠宝

在两种不同的黄金之中——

那一日之前的快乐是渺小的,

那一日的快乐——大于世界之最。

赏析

诗第二节第二行的黄金是指快乐。

这首诗写的是主述者具划时代意义的一天。“那一天”在知道她喜欢的人赞美她后,那种光与热将她的心融化的快乐,相较于那一天之前的所有快乐,那些快乐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我们无法百分之百确定这是狄金森生命中的一个事件,不过看起来蛮像是写给她暗恋的对象。至于对象是谁众说纷纭,有推测是当时担任费城长老教会牧师的查尔斯·卫兹华斯,也有推测是担任报纸主编的塞缪尔·鲍尔斯。这首诗根据江森标定的年代是写于1862年,而从狄金森的书信可以清楚看出1861和1862年间她遭遇了一个严重的情感危机;这两年加上1858年,她曾分别写下三封所谓的“主人”(Master)信件(信233、248及187),据此推测这首诗可能是她写给“主人”的诗当中的一首。读者若想进一步了解可参阅Th e Passion of Emily Dickinson这本书,作者Judith Farr在该书有专章讨论关于“主人”系列的诗与书信。

她另一首诗#738与这首诗非常类似:

有一天——你说我“伟大”——

“伟大”吧——若这讨你欢喜——

或“渺小”——或任何尺寸——

不——我正是适合你的尺寸——

那么高度——像雄鹿吗?

或矮小——像鹪鹩——

或我所见过的

其他物种的其他高度?

要我猜是什么很无聊——

我必是犀牛

或老鼠

同时都是——为了你——

那么——要我做皇后——

或书童——若这讨你欢喜——

我是那——或不是——

或其他东西——如果有什么东西——

那只有一个条件——

我适合你——

You said that I "was Great"- one Day-T

h e "Great" it be- if that please Th ee-

Or Small- or any size at all-

Nay- I' m the size suit Th ee-

Tall- like the Stag- would that?

Or lower- like the Wren-

Or other heights of Other Ones

I' ve seen?

Tell which- it' s dull to guess-

And I must be Rhinoceros

Or Mouse

At Once -for Th ee-

So say- if Queen it be-

Or Page- please Th ee-

I'm that- or nought-

Or other thing- if other thing there be-

W ith just this Stipulus-

I suit Th ee-

注解:

第十二行的at once这里意思模糊(狄金森可能有意如此模糊),可以是同时(at the same time),也可以是立刻(right now)。我们的翻译采用“同时”这个意思。

J#1476

His voice decrepit was with Joy-

Her words did totter so

How old the News of Love must be

To make Lips elderly

T at purled a moment since w ith Glee-

Is it Delight or Woe-

Or Terror- that do decorate

T is livid interview-

喜悦让他的声音衰老

喜悦让他的声音衰老——

让她的语言颠颠倒倒

爱的讯息必得非常古老

才使双唇岁痕深凿

一时咕咕哝哝因为狂喜——

是快乐或悲伤——

或恐惧——装饰

这铅灰苍白的相会——

赏析

这首诗困难理解的地方是缺乏文脉背景,无法确定诗里的“他”指的是谁,而“她”又是谁。不过批评家哈洛·卜伦认为,这首诗是描写狄金森与洛德法官之间的黄昏之恋。

诗开头说“喜悦让他的声音衰老”,听起来很奇怪。通常人在喜悦里会感到轻盈、变年轻,因此声音听起来有活力,但诗里的“他”却因喜悦以致声音衰老。是否因为人生路迢迢、喜悦稀少,当来到发苍苍、鬓如霜之年,却又猛然遇见极大喜悦,因而反射出老年之躯无法扛起这庞大的喜悦,而更显得衰老?且古老的爱的讯息从远古一路传来,双唇的岁痕因此加深,由是发出来的声音变得衰老。

若这真是有关晚年的爱情,那么对喷溅来的喜悦,一则以惊、喜,一则以忧、恐。既忧且恐是因怕在死亡逼临之龄,来不及尽享这丰盛的喜悦,想要慢慢品尝,但喜悦却是涌涌而出!不过,涌涌而出的喜悦也可能立即消失,因为无常、生离死别是人生之常。若喜悦很快消失,年老之躯将加速衰老。这是个快乐、悲伤、恐惧同时存在,铅灰苍白而非青春灿烂的相会。如果快乐、兴奋、遐想居多,那会是玫瑰色的喜悦。只不过走过大半人生,痛苦过、历练过的人,晚年时遇到爱情不会再像青春年少那样的雀跃,但喷溅的狂喜是有的,从铅灰苍白色里迸出。颇有相见恨晚又来日不多之感。

诗最后一行,“livid”这个字的意思非常暧昧,很难处理。它可以是青紫、铅灰苍白、赤红三种颜色。颜色不同意思就会有异。若是青紫瘀青的颜色,是否意指两人相见好似意外的碰撞,撞得瘀青因而百味杂陈?若是赤红色,是否意指两人的相见让人害羞脸红,也让人兴奋得红光满面?不过“livid”有赤红的意思,是在20世纪才普遍流行。狄金森时代是否有赤红的意思不清楚,有待进一步研究。若是铅灰苍白,则如前几段的分析是指老年人皮肤的颜色呈铅灰苍白,不再是年轻时的红润。也许狄金森有意让意思模糊,不过若真是采取这样的策略又似乎是太刻意了,说不定就仅是巧合。

J#765

You constituted Time-

I deemed Eternity

A Revelation of Yourself-

'Twas therefore Deity

T e Absolute- removed

T e Relative away-

T at I unto Himself adjust

My slow idolatry-

你是我的永恒

你构成时间——

我视为永恒

一个你自己的启示——

所以就是神

绝对的——移走

相对的——

好让我对他调整

我迟迟不改的偶像崇拜——

赏析

这首诗写于1862年,此时的狄金森仍处于与神敌对的状态。后期的诗则做了一些修正,比方诗J#1099即是探索永生的可能,不过她终其一生仍无法认同《旧约》里那位像恶霸一样“善妒的神”(《出埃及记》20章3—6节),这可从她晚年的一首诗(J#1719)看出:“神是个不折不扣善妒的神-/他无法忍受/我们世人宁可在一起/却不与他玩。”

回到这首诗。诗中人说,她对其所爱的人爱得如此的深,以至于把他当神一般膜拜,怎奈对方却不久人世、撒手西归。绝对、也就是神将他带走,因为神嫉妒她对所爱的人付出的关注与崇拜甚于他,因此要给她一个教训,让她知道他是个善妒的神,仅能对他膜拜。若还明知故犯,那就爱哪个带走哪个,教训到底。

第一节的“你”是指诗中人已故的爱人。第四行的“Twas”(It was )里的“It”,是“你”、时间、永恒和启示的混合体,换言之,你=时间=永恒=启示。不过神是绝对的,无法容忍自己变成相对,更何况又是个善妒的神,所以必除之而后快!也因此,心碎的诗中人落得别无选择,仅能慢慢调整自己,接受被打败的事实,以消极的方式抵抗,纵然永远都不可能赢。

J#887

We outgrow love, like other things

And put it in the Drawer-

Till it an Antique fashion shows-

Like Costumes Grandsires wore.

爱像其他东西,我们长大了就不再适用

所以把它收进抽屉里——

直到古老的方式再度流行——

类似祖父母的服装。

赏析

狄金森在诗J#1078里曾说“将爱收拾”(And putting Love away),好似“爱”是一条不再用的棉被,因此予以收拾后放到储藏室,等到需要时再拿出来用。而在这首诗里则将爱比作旧衣服,当我们长大了无法穿下时,就把它“收进抽屉里”,等到流行复古时再拿出来展示。这似乎是说,当我们遭遇到的伤害超过爱所能涵盖时,我们只能把爱摆在一边,等疗伤止痛后,心渐渐回温了,我们才又回到爱的庇荫。爱,历经近乎被遗忘的漫长等待后,当又被发现、拿出来时,已因经过时间的酝酿而多了一份幽微的乡愁。从另一方面看,爱是既新又旧,只不过新旧是爱的变貌,爱还是爱。

另一种解读也完全成立。“爱像其他东西,我们长大了就不再适用”,意思是说,我们一度有过的爱,就像旧衣不再合适。当我们青春年少时,或许曾疯狂爱上一个人(或某个思想、某个物件),不过随着年岁渐长,那样的烈火与热情就自然冷却下来,最后如烟消逝,不再感觉那份热烈的爱有何特别之处。这或许可以说明何以中年之人多无情吧?只在进入晚年,当蓦然回首时,那遗忘许久的人、想法或物件,历历在目,重又唤起我们曾有的爱之火光。我们甚至很可能想办法找到我们一度用情很深的人,再读一遍曾强烈喜爱的书,重新温习曾受打动的思想,回味曾让我们年少时味蕾绽放的好滋味,再访留有我们青春欢笑的地方!这种对年少、对天真的怀想,对那时的人事地的怀旧之情,如许的旧爱就像躺在抽屉里褪流行的旧衣,再度以一种乡愁的方式成为复古风尚,重新在我们心中复活。在生命的晚年,我们以一种更新的心境与眼光,再度回味生命的青春时光。

J#1320

Dear March- Come in-

How glad I am-

I hoped for you before-

Put down your Hat-

You must have walked-

How out of Breath you are-

Dear March, how are you, and the Rest-

Did you leave Nature well-

Oh March, Come right upstairs w ith me-

I have so much to tell-

I got your Letter, and the Birds-

T e Maples never knew that you were coming-

I declare- how Red their Faces grew-

But March, forgive me-

All those Hills you left for me to Hue-

T ere was no Purple suitable-

You took it all with you-

Who knocks? T at April-

Lock the Door-

I will not be pursued-

He stayed away a Year to call

When I am occupied-

But trifes look so trivial

As soon as you have come

T at blame is just as dear as Praise

And Praise as mere as Blame-

三月

亲爱的三月——请进——

我好开心呢——

早已期盼着你来——

脱下你的帽子吧——

你当是一路走来——

这般上气不接下气——

亲爱的三月,你可好,还有其他人呢——

当你出发离开大自然时,她还好吗——

喔三月,快跟我上楼——

我有好多话要说——

我收到你的信,还有鸟儿——

枫树未曾知道你的到来——

我敢说-他们都羞红了脸——

不过三月,原谅我——

所有你留下来要让我涂上色彩的山丘——

没有紫色合用——

你全带走了——

谁在敲门?那个四月——

把门锁上——

我不要被追捕到——

他离开了一年才来拜访

正当我有事的时候——

不过这些小事看来如此微不足道

打从你一来到

以致责备就如赞美一般珍贵

而赞美与责备一样微小——

赏析

诗中拟人化的三月历经夏秋冬三季十一个月的跋涉,风尘仆仆且气喘吁吁,终于抵达了新英格兰!

这位期盼已久的稀客,诗中人在家门口迎接他一年一度的到来,准备好好在隐秘的地方跟他诉说许多心里的话。

将三月拟人化使得诗中人可以跟三月话家常,整首诗的语气因而显得亲密,也让读者有参与感,好像在偷听他们讲话;同时也将枫树在三月来时开出的红色叶苞与小小的红色花朵,戏剧化为他们因不知道三月的到来,在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就见到他,因此羞得满脸通红。

纵然紫色并非三月独有的色彩,不过因三月时节空气仍冰寒干燥,加上枫树上新绽开的嫩红叶苞与朵朵小红花的映衬,使得日出前与傍晚时分山丘呈现的紫彩特别明丽。

这样透明闪亮的紫彩,有若紫水晶般美丽、高雅与尊贵,而这些全都具现在三月身上!若是这样一位美之化身的贵客来访,怎不让人惊喜呢?有三月的陪伴,诗中人觉得所有烦琐的事都不重要了,不值得一提。

就算是被三月赞美或责备、抑或被其他人赞美或责备,一点都无所谓,只因有喜悦之泉源的三月在身边!

J#1080

When they come back- if Blossoms do-

I always feel a doubt

If Blossoms can be born again

When once the Art is out-

When they begin, if Robins may,

I always had a fear

I did not tell, it was their last Experiment

Last Year,

When it is May, if May return,

Had nobody a pang

Lest in a Face so beautiful

He might not look again?

If I am there- One does not know

What Party- One may be

Tomorrow, but if I am there

I take back all I say-

五月

群花回来——如果群花会回来

我总有一丝怀疑

群花真可以重生

当它们的美消失——

当知更鸟开始——如果知更鸟会开始,

我一直有个恐惧

没说出口,怕它们最后一次展喉高歌

会是去年,

当时节是五月——如果五月会回来,

没有人会心疼吗

怕那么美的脸

可能不会再看见?

如果我还在——谁晓得

明天会当什么角色,

不过如果我还在

我收回所有我说的——

赏析

在这首诗里我们看到狄金森一贯的主题:恐惧与焦虑。在她早期与中期的诗作及书信里,经常可以看到因死亡所引发、对于失去她所爱的人与物的恐惧与焦虑,也包括对自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诗中人说她害怕五月的花与知更鸟,甚至是五月本身,会一去不返。不过,隐藏在伤春悲花之下的,是对所爱的家人与朋友的眷恋,害怕在无常的人世,这一切的人情之美不会久留。

五月盛开的繁花与知更鸟代表她所爱的家人与朋友,诗中人将内心对人世无常的那一份不安全感投射到自然景物。不过春天是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的循环变化,所以与其说五月不会再来,毋宁说是死去的人不会再重生复活。此处我们又看到狄金森对基督教的复活观发出质疑。

我们对未来的恐惧与焦虑是因为未来的不可确定、不可预知。我们不知道死后自己会是怎样的一种存在或不存在;就算活着,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未来会有怎样的变化。我们会持续与所爱的家人与朋友保持温暖的联系、分享喜悦,包括春天的喜悦吗?而家人与朋友对我们的爱不会发生变化吗?世界变动不居,没有恒常。所以诗中人说,我不知道“明天会当什么角色”。

最后诗中人说,若她依然活着,而五月的繁花也再度盛开,知更鸟依旧在春天鸣唱,她所爱的家人与朋友也仍然与她相处美好,那么她就收回她的焦虑与恐惧。但我们不能相信她说的话,因为来年的五月她还是会这样说。她这种对美好事物不久留的恐惧与焦虑,不会因繁花再度盛开就消失,正是因为美好她才焦虑恐惧。

我们选择将“party”译为“角色”有如下的理由:“party”的字根是“part”,而“part”的意思之一是角色(role)。明天,或说未来,我们会扮演什么角色呢?生活里有各种角色,像是被告与原告、爱人者与被爱者、老师与学生、助人者与被帮助者、照顾者与被照顾者、父母与子女、敌对双方、朋友等等,可以一直延伸下去。所以,明天你会扮演哪个角色?或我将扮演哪个角色?

J#183

I' ve heard an Organ talk, sometimes-

In a Cathedral Aisle,

And understood no word it said-

Yet held my breath, the while-

And risen up- and gone away,

A more Bernardine Girl-

Yet- knew not what was done to me

In that old Chapel Aisle.

管风琴

曾偶然听见管风琴说话——

在一座大教堂的通道,

它说什么无一字能解——不过我屏住呼吸,半晌——

然后起来——离开,

此后越发像个圣伯纳德女孩——

只是——不知我内心发生了什么

在那个古老教堂的通道。

赏析

这首诗的诗中人是一位年轻女孩,她坐在大教堂的长凳上,也可能是跪在拜垫上,倾听管风琴发出深沉、响亮、庄严、阴郁的乐音。

而就在倾听之际,管风琴的声音猛然引发她内心一种无以言语、难以明说的感觉,此一如灵启深刻的经验突然地改变了她的心境、眼界或人生观,引导她进入更深沉、严肃的省思,仿若被召唤成为修女一般。她经历了一个意义深远的经验,此一经验的内容超乎任何文字所能形容。

这首诗与她另一首诗,编号J#258的《有一种斜光》(Th ere's a certain Slant of light)有诸多相似点。

两首诗的主题谈的都是因外在现象突然引发某种内在经验,一个是起于管风琴乐音的听觉现象,一个是起于冬日午后斜光的视觉现象。虽然是不同的现象,但皆使得内在发生变化;前者因而“此后越发像个圣伯纳德女孩”,后者则是发现“有内在的差异/在存有意义的地方”。两者的内在改变经验都是立即的、意义深远,以一种深沉、庄严、无以言说的方式,使得诗中人的心境与眼界彼此转化。

或许此种人生观改变的经验,是对万事万物的转瞬即逝、无常与所有人世表象的脆弱的领悟,在此同时又升起对表象之后的恒常实相的渴求。了悟的当下如闪光又似永恒,超出语言的表达;那一瞬稍纵即逝的易灭,亦体现了不具省思之每日生活里,种种表面性事物的易灭。这种易灭无常,让诗中人渴求存在于所有易灭事物背后的恒常与实相。只是,寻求实相的过程,灵魂不免要承受各种折磨。

诗J#258里,冬日午后的那一瞥,与诗J#183里从教堂的管风琴上所听的那一声乐音,都指向上述的了悟。而人一旦看到或听到来自“超越”的启示,如何可能满足于任何非实相的事物呢?

所以两首诗的诗中人都因此默而不语,因此走入她们的内在、她们的灵魂,进入到存在的神秘。

两首诗还有两个有趣的关联。

其一是,引发诗中人开悟的都与教堂的管风琴乐声有关。只是诗J#258的乐声是一种纯粹的隐喻,与启悟的过程没有直接的关系,诗中人因看到冬日午后的斜光而启悟,由此联想到教堂沉重、充满感情、庄严的管风琴乐声,这样的乐声隐喻帮助读者把握这种启悟的感受;至于诗J#183里那位年轻女孩的顿悟,则是实实在在由教堂管风琴乐音所引发。

其二是两首诗都提到屏住呼吸。诗J#258出现在第四节第二行的“阴影——屏息”,而诗J#183则出现在第一节第四行的“不过我屏住呼吸,半晌”。诗J#258是以景物反映观看者(诗中人)的状态。

这两首诗探讨的主题雷同,不过若就它们的艺术高度作比较,则诗J#258远远在诗J#183之上。

为何科普兰选择诗J#183,而非极品之作诗J#258呢?或许他相当受到那位坐在天主教教堂里倾听管风琴音乐并思索着修院生活、追寻永恒的女孩所吸引,也或许他认为诗J#258已是世上公认的杰作,无须他再多作推荐。

这些都仅是猜测。总之,这是一首表现深奥情感的诗,不过就许多批评家以及我们看来,同样表现此种深奥情感的J#258,其诗作技巧与艺术高度无疑更胜一筹。

另外,诗中所提及的圣伯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生于1090年,卒于1153年。生存年间正值十字军东征时期,所创立的熙笃会提倡力行守贫、苦行更接近圣本笃会的原始生活。

J#776

Purple-

T e Color of a Queen, is this-

T e Color of a Sun

At setting- this and Amber-

Beryl- and this, at Noon-

And when at night- Auroran widths

Fling suddenly on men-

'Tis this- and Witchcraft- nature keeps

A Rank -for Iodine-

紫色

紫色——

女王的颜色,就是

太阳的颜色

于日落时分,紫彩与琥珀——

于日正当中——海蓝石与紫彩

在夜晚时刻——当北极光的广渊

突然抛到人间——

正是紫色——还有妖术——大自然保留

某个爵位给深紫色——

赏析

这首诗是狄金森诗里极少见具有诗名的一首诗,第一行的“紫色”就是她给这首诗的标题。

神秘、高贵、美丽、具皇家气息的紫色,是女王的颜色,也是日落时分,太阳临别前给白日最后的礼物。日正当中时与海蓝石相伴,而夜晚时刻,当天空出现北极光时,广袤如渊、变幻莫测的紫光流泻人间,这般摄人魂魄的伟丽让大自然为她保留了一个爵位!

紫色也是老子的颜色。在《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一书里,记载了尹喜受《道德经》的经过:“周康王时尹喜为大夫,后仰观乾坤之气象,寂心精思以求道。一天,观看到东方紫气西迈显瑞,预知有圣人将要出关,求为函谷关令。遇得老子,拜为师,请求至道,老子遂著成《道》《德》五千言授与尹喜,喜欣争持诵,奉行道成。”也因此,神圣之人或物发出的祥瑞之气即是紫气。而崇尚紫色的道家,所穿的袍子称为紫袍。紫色也是古希腊哲学家衣着的颜色,象征智慧。此与散发紫气的老子,以及道家紫袍象征的意思相契合。而不管是古代欧洲或中国的帝王,皆视紫色为其代表色,也因此帝居叫紫阙、紫垣、紫微、紫禁等等。有意思的是,紫色虽是帝王的颜色,但狄金森在这首诗里开宗明义说,紫色是女王的颜色,颇有不让男性专有的意味。

在网络发达的今日,很容易就可借由照片,看到这首诗所描绘日落时分美丽的紫彩与琥珀色的世界。摄影师Alexander Dragunov拍摄的一张日落雪地(sunnset on a snowy field in Sw itzerland)可谓具体呈现诗中的意象。

J#254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T at perches in the soul-

And sings the tune without the words-

And never stops- at all-

And sweetest- in the Gale- is heard-

And sore must be the storm-

T at could abash the little Bird

T at kept so many warm-

I've heard it in the chillest land-

And on the strangest Sea-

Yet, never, in Extremity,

It asked a crumb- of Me.

“希望”是带有羽毛之物

“希望”是带有羽毛之物——

栖息灵魂中——

唱着无词的曲调——

永不息止——

其歌声在暴风中倍感绝妙——

必是莫大的暴风雨——

才能使此小鸟局促不安——

它让许多人心中有温暖——

我曾在最寒冷的国土——

和最陌生的海上听见——

但它纵使在最艰困时,

也不向我讨一片碎屑。

赏析

在这首诗里狄金森再次运用具体的意象界定一种感觉,不过本诗所界定的希望,和她在诗#305所说的绝望是两个极端。但她都能自如生动地描述这两种没有交集的情绪——希望是拒绝放弃,而绝望则放弃所有的希望——显示她对情感和人性深彻的体悟。

诗中狄金森又使用了一种比喻修辞(在这首诗里是以一个单一持续的意象)来传达她的意思。此一比喻修辞称为暗喻。暗喻和明喻相似,只不过没有清楚地用比较的字眼,比如“像”或“如”等。

她说“‘希望’是带有羽毛之物——”,而在第7行将希望视为“小鸟”。她并没有说希望“像”一只鸟,在我们艰苦时使我们喜乐,而是说希望是一只鸟“栖息灵魂中”,这是暗喻。希望不止地对我们歌唱,而当我们陷于恐惧和危险时,特别能知觉到它的旋律。陷于恐惧和危险就是诗中的“强风”“暴雨”和“困境”。希望温暖我们,同时给我们力量和勇气继续前行,它既然是免费的,就不可能向我们索求任何的回报。

J#946

It is an honorable T ought

And makes One lift One' s Hat

As One met Sudden Gentlefolk

Upon a daily Street

T at We' ve immortal Place

T ough Pyramids decay

And Kingdoms, like the Orchard

Flit Russetly away

这是一个荣耀的念头

这是一个荣耀的念头

令人举帽

就像突然碰见乡绅

在寻常街道上

想到我们有不朽的处所

纵然金字塔会成废墟

而王国,会像果园

赤褐色地飘去。

赏析

狄金森常常将她书信中机智巧妙的词句重新编织到诗篇里,本诗很可能是一个例子。这首诗颇像将她写给侄子John Graves的一封信(1856年4月末),改写成更具有普遍性意涵的诗。该信是这样的:

你记得将我们与M r. Sweetser隔开的那堵正在崩落的墙——与正在崩落的榆树及常青树——还有其他正在崩落的东西——它们发芽然后褪去(……)。若你同我一块儿在这四月的绿草的话,我会指给你看蛮多令人喜悦的东西——但也有较为悲哀的现象——这里那里,翅膀半归于尘土,还曾啪嗒啪嗒地挥动呢——去年一根腐朽的羽毛,一间空屋,一只鸟曾在那里筑巢。去年的苍蝇忙它们的事,而去年蟋蟀死去的地方!我们正在飘逝,John——“这里葬着”的歌很快就会在现今爱着我们的人的唇上——哼唱,然后结束。

想到我们可以是永生的,是一个愉快的念头——当泥土与空气都充满着一去永不回的生命——复活的允诺是个不折不扣自夸的空想物!祝贺我吧——John——小伙子——“我举杯祝你健康”——我们各自有一双生命,而无须吝惜“现存”的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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