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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回首云深处:八十年代篇:20

原来不知不觉地,她们俩已经来到教堂了。

谦瑾见到语桥时,眼光已经迫不及待地跳过他像他身后望去。语桥身后并不见书华的身影。谦瑾忙问道:“你哥书华呢?”

“他呀,今天有点事,可能来不了了。我还担心你们俩也不来呢。我可不喜欢自己一个人。”语桥边喘气边说。

听了这话,谦瑾不免感到失望。她还想问多几句,高姚却抢过话头说道:“语桥你放心,我肯定每周都会来的。就算谦瑾不来,我也肯定会来。你就来找我好了。”

“谁说我不来,我当然会来的呀。”高姚的话让谦瑾好不气闷,她连忙声明道。

语桥此时已顺了口气。他从背着的挎包里掏出本书来,递给谦瑾,说:“这是我哥让我还给你的。他看完了。说谢谢你。”

谦瑾有些勉强地接过书。她的心中泛起一丝阴影。她本期待着从书华本人手中接过这本书的,不料想他这么随意地对待她借他的这本书。谦瑾心里难免不快,但她并未表露出来。她轻轻地咬了下嘴唇,淡淡地说道:“不用客气。他不是也借了我一本书了吗。”

“我哥说他看得慢,你借的还了,他还没有还。”语桥顿了顿,又说道:“我看我哥看这本书看得很认真呢。我之前也翻了翻,好难懂噢!我可实在是看不下去。”

高姚听了,撇撇嘴,说:“我刚才还在说谦瑾呢。她呀,书看得太多,都看傻了。”

谦瑾没有理睬高姚话中的讽刺,她已经没有心思和高姚争执下去。见不到书华,她难以掩饰内心的失落。她抛下语桥和高姚两人,独自快步朝教堂走去。

语桥以为谦瑾是生高姚的气,他为她打抱不平说:“看书多懂的知识才多,怎么会傻呢?我哥看的书比我多,他可比我聪明多了。”

“那是那是。我是在和谦瑾开玩笑呢。”高姚见语桥并不响应自己,赶紧转移了话题。问起了语桥关于去美国的话题。

原本满怀期望,欢喜而来的谦瑾,此时情绪变得低落起来。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前面的位置,而是挑了一个靠后的位置坐着,听完了今天的讲道。

甚至到了后来的英语角时间,谦瑾也不像往常那么踊跃,而是闷闷的坐着想心事。

谦瑾的异常表现,被英语角的组织者丹尼尔注意到了。他特意点了谦瑾的名,说:“瑾,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呢?没有你的发言,我们的小组都显得挺无聊的。”

丹尼尔这么一说,大家都把目光聚集在谦瑾的身上。

因为书华的缺席,谦瑾难免生出许多胡思乱想。她先是觉得一定是书华在回避她,因为他并不喜欢自己。之后她又觉得书华不可能在回避她,她从来都没有向他表示过什么,也没有要求过他什么,他有什么必要躲着自己呢?谦瑾又想到,要是书华没有女朋友的话,她喜欢他有什么不对呢?而他一直都对自己挺好的嘛。不过谦瑾又反驳自己说,不对,书华应该是有女朋友的,海平就是他的女朋友。若是这样的话,自己还喜欢书华,不是太傻了吗?这样一想时,她又不停地在心里对自己说:他有女朋友是他的事,我喜欢他是我的事。我就是在心里喜欢他而已,并没有妨碍他和海平之间的关系。总之,各种各样的想法,在谦瑾的脑海里翻来覆去地转着,使得她根本无心他顾。

谦瑾这里心里正乱着呢,突然听到丹尼尔在点自己的名。她抬起头一看,小组里的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谦瑾顿时感觉很不好意思。她今天本无心发言的,可是现在丹尼尔居然在众人面前点她的将,这不免激起了谦瑾的好胜心。这段时间以来,谦瑾的英语口语确实有很明显的提高,于是她有感而发地借题发挥起来:

“今天,我突然有一个重大的发现。”她的开场白把众人都吸引住了。谦瑾清了清喉咙,继续说道:“我发现了英语和中文一个有趣的,对于爱的表达的不同。英语中说‘爱’时,只有一个词,‘love’。但是中文里,当说到爱时,却有很多种不同的词语。比如说爱情,这个词专指的是男女之间的爱。若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呢,中文我们说‘慈爱’或者是‘敬爱’。英语里却没有这种区别。比如说上帝的爱是‘love’,男女间的爱,也是‘love’。这很有意思。”

大家听了,都纷纷议论起来。看得出来大家都对这个发现很感兴趣。

丹尼尔也若有所思地笑着,语带双关地说道:“噢,瑾,我刚才还想你为什么今天那么安静,原来你正被爱所困扰。”

丹尼尔话音刚落,大家便哄堂大笑起来。谦瑾红着脸,不好意思地分辩说:“哪里,我是听了今天牧师讲的上帝的爱,才会这样想的。”

她不说还好,她这么一分辩,更加坐实了大家关于她被爱困扰的理解。于是众人笑得更欢了。谦瑾身边一个叫张明恩的男青年一边笑着一边好意地提醒谦瑾,说:“谦瑾,丹尼尔说的就是上帝的爱呀!”

谦瑾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辩解是在画蛇添足了。她只好举起双手做出求饶的手势。

丹尼尔这时也站起来,竖起一个手指在嘴边,示意大家安静。待到大家停住了笑后,他朝着谦瑾点着头,诚心诚意地说道:“瑾,多谢你今天和我们分享你的发现。爱赋予我们生命的意义。不管是哪种爱,只要是真诚的,都来源于我们的内心。”接着,按照惯常的做法,丹尼尔又说了一通赞美上帝和基督对世人的爱的话,来结束今天的活动。

高姚看到谦瑾一脸懊丧的样子,半是妒嫉半是幸灾乐祸地说:“谦瑾,今天你可是又出了个大风头啦。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丹尼尔最看重的就是你了。你看,你不发言我们的英语角活动都不能结束。你真行啊!不过,我看你怎么不高兴呀?你不是真的为爱情所困了吧?”

谦瑾心里烦着,正想顶高姚几句,突然听到语桥的声音说:“哎,哥,你不是来不了吗?英语角的活动已经结束了,我们都准备回家了。”

听到这话,谦瑾连忙扭头向门口望去。顿时,她的眼里像是掠过一束阳光,整个人都畅亮了起来。

那是书华。

书华其实已经到了好一会儿了。他没有惊动大家,只是悄悄地坐在了门口。

书华今天一早就赶去外汇商店买照相机。当把相机买到手后,他就急忙往回赶。他想着在英语角活动结束之前赶到,可以给大家留个影作为留念。八十年代初,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照相是一件十分难得的大事。因为拥有相机的人只有极少数,要照相必须去照相馆里照。书华在拿到照相机后第一个想法,就是觉得应该为英语角的朋友和丹尼尔拍照留念。

果然,当书华向丹尼尔提出来与大家合影留念时,丹尼尔十分高兴。在场的众人也都踊跃响应。只有语桥在一边朝书华嘟囔着说:“哥,你今早不是去买学英语的录音机的吗?怎么买了个照相机呢?”书华只是用胳膊肘顶了语桥一下,没有接他的话。

“你这是偷龙转凤呵!”语桥见书华不理他,很不服气地说。

“别那么多事。一会我给你多照两张行了吧。”书华说。

这时丹尼尔招呼所有人到屋外去,说外面的光线更好。于是大家都来到外面。照完合照后,书华又特意为想和丹尼尔合影的人拍照。

此时,谦瑾整个人像是焕然一新。她一扫刚才萎靡不振的样子,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她开心地和丹尼尔照了合影后,突然意识到书华一直在为大家照相,自己却没有入镜。于是急忙喊道:“书华,我们都照了,你还没有照呢!”

书华大度地摆摆手,说:“我不用了。我给你们照就好了。”

“不好不好。你不照怎么行呢?”谦瑾简直比书华本人还着急。她并且叫住了丹尼尔,说:“丹尼尔,书华还没有与你合影呢。”丹尼尔倒是很理解,连声说道:“好的好的。我们不能忘了摄影师是吧。谁来代替书华再为大家照一张呢?”

他这么一说,竟问住了所有人。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没有一个人应声。因为的确,大家都不会使用照相机。

谦瑾不禁着急了。她其实也从来都没有摸过照相机,但她想书华一定是希望和丹尼尔合影的,于是硬着头皮自告奋勇地说:“让我来试试吧。照得不好总比什么都不照强吧。”

书华确实也很想与丹尼尔照张合影。只是除了自己,没有人懂得操作相机。如今见谦瑾虽然年纪小,却能够这么关心和热心,他的心里也挺感动的。他把相机挂在谦瑾的脖子上,简单地把着手教了教谦瑾一些要领。最后叮嘱她说:“别紧张。关键是你的手要把稳了。”

在书华教谦瑾操作照相机的时候,他们两人挨得那么近,谦瑾的心止不住地咚咚咚地跳着,好似要从她的口中跳出来一般。她又是激动又是紧张,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书华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那么好听,谦瑾听了,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快乐。她必须控制着自己不去看他,而是只看着照相机。因为她害怕书华会看出自己的心事。

这是谦瑾平生第一次为他人拍照。

她极力稳定着自己剧烈跳动的心脏和微微颤抖的手,花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按照书华教的步骤,按下了快门。照完后,她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像是完成了一件艰巨的任务。

大概是站着摆姿势的时间太长了。合照完后,众人如释重负般一哄而散。谦瑾这才发现,她的手心都沁出了汗水。她感觉到自己的冒失,把照相机还给书华时,抱歉地说:“对不起呵,可能照的不好。”

“哪里的话,我正要谢谢你呢。”书华脸上的笑意让谦瑾感到十分温暖。谦瑾正想说什么,丹尼尔走了过来,问书华要了相机,说:

“来,瑾,我为你们大家照一张。”

此时大部分人都走了,只剩下高姚,语桥等三四个人。丹尼尔并不介意,他示意书华和谦瑾站在一起,其他人围站在旁边。他摆起一个架势,将头埋在照相机上面,用英语说道:“笑一笑!”

他夸张的动作把所有人都逗笑了。随着咔嚓一声,丹尼尔拍下了众人欢笑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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