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钩冷笑道:“你可以不放我试一下。”
“好,既然你这么自信,那我也只有试一下了。”凌逍旋转着身体,使出大悲卷里专攻人中路的“乾坤逍遥掌”,向赵钩的腰际打去,他这一招算是非常稳健,既可以制服赵钩,又可以控制不一击将他打死,还可以防止他回头一钩反杀。
可惜赵钩压根就没想过反杀。因为凌逍的掌在快要打中赵钩的一瞬间,凌逍突然觉得头顶有三根利器刺向自己的天灵盖。这三根利器不知哪来的,又急又快,凌逍赶紧扭头改变自己的移动方向,这才侥幸让那三根利器刮着汗毛而去。
这种姿势已经无法进攻,为怕赵钩回身一钩,凌逍再度如游鱼一般扭转身躯往回走,直走十数米,方敢停下来站直。
出了一身冷汗!
再看方才他攻击赵钩的那个位置,凌逍却不禁呆住了。地上插着三根修长的黄铜飞镖,却将那一块区域砸了一个大坑,还冒着黑气。三根飞镖将地上砸出一个大坑,什么样的力度什么样的势杀决心可想而知。
更为可怕的是,普通的攻击,在凌逍看来是如同慢动作的,这人的飞镖,竟然是在即将插穿凌逍头顶的一瞬间才被他发现。这速度,凌逍只能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沈魂。
飞镖上那浓浓的黑气,毫无疑问也正是沈魂的毒,看来沈魂不但想杀死他,还想毒死他。这不但是千钧一发的飞镖,还是中者必死的毒镖。
凌逍抬头仰望,沈魂果然站在天顶的一角微笑地看着他,若非藏得极致隐秘,又怎会骗过凌逍。
“果然是你,我一想也是你。”凌逍道。
沈魂笑道:“当然是我,你想不想都是我。”
气氛突然莫名的有些僵硬。
“你,很好,很优秀,这三根飞镖差点让我命丧黄泉!”凌逍赞道。
方才那个攻击,无论攻击的时机,角度,方位,力度,手法都是最佳的。可以堪称完美一击。
唯一不完美的地方,那就是没有打中,因为他所攻击的人是凌逍。
这要是武功稍微再低一丝丝的人,已经被脑颅钉进地面,化作一摊浓血了。
凌逍从地上尸体的手中挑出一柄剑,小心翼翼地挑出其中一枚飞镖。
飞镖的镖尖,制作极其细腻,只比针头稍微粗一些,凌逍只稍微看了一眼,便惊出一身冷汗,他虽然不确定出手必杀人的赵钩的一钩能不能百分百杀死自己,可这飞镖的构造,是绝对可以射穿自己的硬功的。
飞镖的上面,清晰地写了一个“叶”字。
“吸血魔蝠”韦笑倒抽了一口凉气道:“‘叶’?这飞镖,难道是‘叶’家……”
凌逍点了点头,道:“应该就是那个‘天源镖皇’的叶家。”
“天源叶家”,其实是一个不定的称谓。因为飞镖叶家是一个隐居的家族,类似于部落的形式隐居生存着。叶家是一个大家族,其首领地位胜似皇帝。只不过,江湖上根本就没几个人知道叶家具体在哪里?因为知道的人大多数都被叶家的飞镖射死灭口了。叶家部落的位置,是绝对的机密,几乎没有人知道。即使还有知道的,也因怕招来杀身之祸而绝口不提。
正因为如此,才被笼统地称为“天源叶家”。因为根本没有几个人说得上来,叶家到底在哪里,如果那个人还想活着看到明晨的太阳的话。
“没有错,这的确是叶家的飞镖。”沈魂道,“上面的毒是我自己制作的。用镖的手法也是叶家的。唉,真是想不到连叶家的飞镖加我的攻速和剧毒都无法杀你。狂侠,你真是强不可测。”
凌逍笑道:“沈兄过奖了,只不过‘天源叶家’一向鲜少在江湖露面,即使露面也不可能把飞镖术传给外人,所以我就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学会的这叶家手法?”
沈魂点点头道:“的确,叶家的手法的确不会轻易外传,只不过我哥哥沈燃恰好是叶家四公子叶无修的正式弟子。”
“叶无修还收了个外人做弟子?”韦笑,萧春水等人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
“是的。”沈魂道,“我们沈家两兄弟,武学天赋都比较高,叶无修是看中的我哥哥沈燃的天分而破例收的他。”
凌逍想了想,道:“那也不可能,以叶氏飞镖的严肃纪律,你哥哥要是把飞镖的技术传授给你,他就要被叶家家法处置,轻则五马分尸,重则万剑穿心。试问世界上有哪个哥哥会那么傻,做这种无异于自杀的事情?”
沈魂笑了:“如果飞镖是我偷的,射镖的技术是我偷学的呢?我哥哥是否一点责任都没有了。”
凌逍道:“那样的话,应该罪不致死。毕竟,不知者不罪。当然,你哥哥也必须出示你偷学的证据才能证明清白。”
沈魂从十几米高的天顶轻功落下,一把抱起地上的吴晴,道:“虽然杀不死你,我也必须要带走吴晴。顺便告诉你,吴晴是雷宇莎公主最喜欢的男宠之一,现在你把他搞成残废,就等同于直接向莎祭司宣战,你绝对会不得好死。”
凌逍道:“不一定哦,他那手找个好大夫兴许是可以接好的。”
“哼!”沈魂冷哼一声,扭头便走。赵钩也回眸给凌逍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这赵钩,我总感觉对我并没有恶意,难道是我的错觉?”凌逍想,然而他赶紧打消了这个念头,世界上哪有什么好人,不要相信自己的感觉。
“多谢狂侠相助!”韦笑等人对凌逍表示感谢。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狂帮的人,不用多礼。”凌逍道,心想: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被胁迫的,装腔作势干啥?
“这些帮众的尸体,较难处理。”韦笑看了看地上,叹了口气道。
“狂帮从来没有死过人?你们不会处理尸体?”凌逍问道。
“不是没有死过人,是从没死过这么多人。”萧春水道。
萧春水是一个年轻的少妇,穿着深红色的衣服,个子高高,神情看起来很高傲,看起来比较保守。
“其实我们以前处理尸体,好像也不是很复杂。”杀狼道。
杀狼是一个穿着很紧凑很干练的男人,武器是左右手一边一把两把中短的剑,鼻子喜欢四处闻来闻去的。不明白的人还以为他在模仿狗。
“说的倒轻巧,重点是这么多的尸体,谁来抬走?你吗?”萧春水白了他一眼。
杀狼道:“这个简单,出点钱,找噩多斯城里专门帮人抬死人的马小飞就行了。无非也就是多抬两趟的事。”
“好啊,你说的这么简单,那钱你来出。”萧春水道。
“老韦那不是还有公用的钱吗?”杀狼道。
韦笑道:“好,钱我来出,点子是你想的,你去找马小飞。”
马小飞实在来的很快,杀狼前脚刚约完他,他后脚就已经过来了。
他的态度积极逢迎得就像春天里的花朵。这也能理解,像做这些苦命脏活累活的事情的行业,因为没有技术含量,反而会有很多人去竞争。竞争的人越多,原本就不怎么高档的活儿,反而变得更贱了。
凌逍十分同情地看着他,道:“也真是难为你了,要抬这么多的死人。”
马小飞笑道:“不难为,死人越多越好,死得越多我生意越好,最好你也一起死。”
“嗯?”凌逍听他这话语气不太对,警惕地微一靠后,转眼间脖子已经被人割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