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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幕

1883年的春天,我的母亲莫德·迪皮伊随从姨妈杰布夫人,从美国出发来到剑桥,为的是在此处避暑。

那一年,她不到二十二岁,是一个多情之人,此前不曾出过国。她略有些任性,喜欢与人交际,不过,绝对不是一个风流的女子。实际上,其姐妹们认为,她在青年男子面前还相当拘束呢。她给人的感觉不但清新,而且纯洁,颇有一点儿清教徒的味道,再加上她天生的刚毅性格,仿佛天生就有资格当女家长。

我的姨姥爷狄克及我的姨姥姥卡拉(杰布夫妇)住在春田庄园,此地位于剑桥后园地带的南端。站在他们的屋子里,可以看见王后绿地及王后学院背后的一棵棵榆树。后来,狄克成了理查德·杰布爵士、功绩勋章获得者、下院议员、剑桥大学希腊文教授等,一生荣誉众多。不过在当时,他只是格拉斯哥大学的希腊文教授,而且为了得到这个教席,他还曾经不得已辞去了曾担任的三一学院院士[1]和剑桥大学公共发言人的职位。

不过,杰布夫妇多是在格拉斯哥过冬,剑桥的屋子则专门作避暑之用。当然,他们还有一个打算,就是等待着肯尼迪博士[2]退休,如此一来,狄克就极可能继承这一教席,从而顺理成章地成为剑桥大学教授。

至于这位肯尼迪博士,他是一个研究拉丁文法的人。对于拉丁文法,其实我们大家在小的时候就已经烂熟于心。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不曾有任何退休的打算,当然,他的衣钵是否会如同杰布夫妇单方面想的那样落到狄克姨姥爷的头上,那就更没准儿了。

不过,最终,到了1889年,肯尼迪博士没有辜负他们苦等的十三年,终于去世了,而狄克姨父也得以迈进了剑桥的王国。

我记忆中最早的剑桥,必定是我母亲的剑桥印象在我眼中的反射,是和她在一系列朴拙的书简中描绘的画面完全一样。原来,早在1883年的夏天,她就在写给费城的娘家人的大量信件中对其进行了描绘。两年之后,我才出生。

在我心中,第一个关于剑桥的画面,就是太阳永远都在照耀,绅士淑女们永远闲坐于花园的树荫下,表达着双方绵绵的情意。不过后来,当我用自己的眼光看着这一切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迥然不同的剑桥。

我母亲就这样冒失地走进了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她在信中写道:“我终于来到了我无时不梦寐以求的最美的乌托邦。”

那的确是一个乌托邦,这里集合了茶会、宴会、赛艇、草地网球、古玩店、野餐会、新式女帽、俊男美女、美酒佳肴、侍从仆役,美好得如同梦幻一般。我猜,即使是在那样美妙的日子里,必定也会有些让人感到为难之处。

没错,我的母亲很喜欢打网球,她每条裙子的右袖口经常变得太紧;每逢招待来宾享用冰淇淋,对美国人而言,那分量又总是不够塞牙缝的;不然的话,仅靠那些信件,你当真认为那真可以称得上是仅有的麻烦——只不过那是别人的麻烦。

当然,那些信中提到的破碎的心,好像也总能快速自愈。

我母亲个子高挑,金棕色的头发,湛蓝的双眼,脸庞相当漂亮,以至于他人总认为她化了妆——当然,化妆是一种相当不得体的行为。

作为胡格诺教徒的后裔,迪皮伊一家子是正经人家,不过,他们经济条件不太好,因为家里的孩子太多了。如果不是获得其兄长的资助,我母亲是不可能得到姨妈的邀请来到英格兰的——哥哥如今家境很好,对妹妹们自然也出手大方。

女孩子们小时候均得以进入相当不错的学校,不过,我母亲的情况就不怎么样,其教育情况不太好,就如同一次不成功的种痘经历。当然,这并非任何教学问题,而是气质问题。

不过,我母亲在到达英格兰的时候,对文化却是心怀敬意的,同时,也对勤奋求学充满了渴望。我们发现,她相当刻苦地阅读勃朗宁、丁尼生和雪莱的作品,而且,她还一边借助于自己的好强劲儿,苦读了一番乔治·桑的小说《小法黛特》,一边将法文的好处不断地灌输给妹妹们。然而,纵然她如此对教育表达尊重之情,当然了,她对教育的尊重是无人能比的,可是,教育却并非其强项。

换句话说,她的生活中倘若不存在教育这玩意儿,一样可以过得顺顺利利。

于早年的这些信件中,我母亲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家人,尽管是仓促凌乱的,其文风可谓简练到了极点。在家人的眼里,太多的消息都差不多成了谜团,原因是她一向不说清信中写到的陌生人的任何情况,例如他们是什么人,是做什么的,住在何处,总之什么都不知道。

不仅是那时,甚至到了年纪更大些的时候,她依旧理所当然地认为,你对那些跑进她的书信和谈话中的人们相当了解。倘若你不知道,那你就理应知道;不过,就算你不知道,也没什么事儿。

在开始的一批家信中,不管是拼写还是文法都相当不标准,不过,在卡拉姨妈的耳提面命下,借助艰苦卓绝的努力,她在这两方面均有了不错的进步。

在写给姐妹们的书信中,我母亲会将任何或许对她们有用的事情细心地加以说明,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她们也可能获得一次访问英格兰的机会。她将一张列满禁忌词语的清单寄给她们。此外,她还相当认真地画了为数众多的油画,大多是她本人发明的花儿,还做成了圆形的装饰板,虽然看上去脏兮兮的,倒还是可以模模糊糊地看到其中的图形和颜色。

她一点不漏地告诉自己的小妹妹卡丽,她是怎样画国王学院礼拜堂速写的,又是怎样因为奶牛、小男孩们和下雨而弄得兴致全无的。她摆出一副恩人派头,相当和蔼地对妹妹进行劝诫:

听到你读书的消息,我真是太高兴了。卡拉姨妈说,倘若一个人没有音乐天赋,那就应该去爱诗歌,所以你理应往那个方向培养自己的格调。现在,我正在读勃朗宁,不过我认为,他的诗太晦涩难懂。

——言外之意就是,于你而言,这诗句太难懂。

一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对雪莱和丁尼生喜欢起来呢。

关于头一个剑桥之夏的记录,主要内容就是对她的两三次恋爱的波折。事实上,直到其辞别人世,于我母亲而言,风花雪月之事永远是最令她感兴趣的。盛夏时分,我母亲寄来的家书中提到一位T先生向其求婚,这封信将她的兴奋推向高潮,不过,她声称自己拒绝了T先生,并离开了剑桥。

然而,在这段时间里,经历一段慢热的过程,她对我父亲的喜爱越来越强烈。尽管她从不承认我父亲是一个浪漫的人,然而,二人却逐渐成了亲密的朋友,因此,当T先生一向她提出求婚,她马上就此事请教我父亲。

然而,在整个夏天里,我母亲的罗曼史中一直闪现着另一个年轻得多的G先生的身影,这可真是太曲折了。G先生长相迷人,而且头脑聪明,身着法兰绒衣服,身材相当健美,纵然姨妈用挑剔的眼睛发现了此人的罗圈腿和八字脚,她也不在乎了。没想到的是,这场恋爱最终无疾而终。上述T先生、G先生和我的父亲乔治·达尔文,均为三一学院的院士。

“就一位年轻的淑女而言,素描是一项相当好的活动啊。”过去人们经常如是说。

当时我父亲的样子可以用狰狞来形容。他的表情相当不自然。小的时候我为此相当迷惑,原因是他的胡子和他抽的烟草似乎在颜色和质地上没什么差别。他在抽烟的时候是否就在抽自己的胡子呢?他的头发就是用一种颜色更深的烟草做成的。

当时,我父亲正好38岁,是才过世不久的查尔斯·达尔文(1882年辞世)的次子,他年轻时身体不好,家人对其能够活下来不抱希望。根据他的抱怨,似乎可以推断,他患的是一种神经性胃弱症(或许是胃溃疡)。究竟是怎样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是器质性的,在多大程度上是心理上的,如今已经没人知道了。

早年,他在剑桥大学毕业考试中成绩排行第二,因此被聘为三一学院院士。不久,他又获得了律师资格,不过由于身体较弱不能执业。于是,他对不同种类的科学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其中就包括数学问题。不过,他最痴迷的却是月球运动和潮汐现象。

1883年,他刚刚被选为剑桥大学普卢姆天文学教授,并重新获选为三一学院院士。莫德如此写道:

乔·达被任命为院士之后,在家中举行了一场宴会,当然了,宴会的气氛相当愉快。结果次日他就生了一整天的病——他的神经和胃对此类活动真的难以接受啊。

不过在这个1883年,他的身体的确变得强壮些了,而且,因为他天性和善、开朗、重情重义,于是,他迫切地想要结婚成家。

1883年5月18日,这是我母亲抵达剑桥的第二天,她将自己首次与我父亲相遇的情形记录下来:

简过来对我说,姨妈让我下楼去见一见达尔文先生。于是我趁着自己的勇气还在,马上跑下去,打开门,乔·达疾步走上前,满面通红地和我握手。我对他的初步印象就是此人的个头太瘦小了(注:我父亲身高超过五英尺十英寸,不过体形相当瘦弱)。

他在我面前相当紧张,可以用坐立不安来形容。不过他为人相当风趣,谈吐完全和美国男人不同。没错,他们在所有的方面都截然不同。

她在第二封信中这样写道:

……苦苦挣扎之后,他似乎筋疲力尽了。他每天都来看望卡拉姨妈,有时候甚至一天登门两次。对于我们而言,倘若让他帮着做一点儿小事,或者陪我们出一趟门,那真是随时奉陪。

显而易见,卡拉姨妈是在对我父亲进行如何取悦女士的教育,这也许对他大有好处吧。卡拉姨妈写道:

孺子可教也,他已经将那种令人吃惊的敷衍心态加以克服。过去,我曾讥笑他在茶桌上仅知道滔滔不绝地说话,却不知道侍候姑娘喝茶;如今他说,只要看到茶壶,他马上就会站起来。他不停地为大家递杯子、递糕点。

我母亲对英国女孩子相当不以为然。她是如此描写某个聪明又讨喜的姑娘的:

我不能将之称为美人;我想,如果是在美国,大家会一致地将她称为小家碧玉。

……英国女孩简直自作多情到了极点,倘若她们发现一个男人略微为其说句话,她们马上就会认为,对方爱自己到了要死要活的程度。

关于她自己,她却相当老实地说:

我一点儿也不自作多情,这就是我和英国女孩截然不同之处。

相反,她从一开始就喜欢英国男人,而且,按照当时的习惯将他们称为先生,不过,她认为他们为人冷冰冰的:

英国男人是一种相当奇怪的生物。我对他们是否能坠入情网深表怀疑;当然他们也会结婚,不过,一般都是由于一种精明的动机。

虽然有着这种无关大雅的问题,她依旧相当喜欢他们:

先生们的举止看上去相当朴实而低调。我特别发现的一点是,他们时时谨言慎行,唯恐对双方造成伤害。卡拉姨妈说,他们言谈和举止不事张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差不多找到了自己在生活中的定位,因此,不需要借助言语和行动去表现自己。

每当我一想到这类男人,再将之与那些西费城社交界的先生们比较,我简直要疯狂了。倘若我们能邀请十几个美国姑娘过来,她们将成为何等让人惊讶的美女啊。我对于英国女孩已经有资格与美国女孩相提并论持否定意见,不过,就英国先生来看,好像就好太多了。

这并非于社交意义上而言,实际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内敛的。这种看法是基于他们自身来说的。他们读书更多、思考更多、所知也更多。我们称为普通的,被他们称为英俊;那些我们认为英俊的,他们将之称为普通。自然,众人皆知的英俊先生杰拉尔德·巴尔弗除外。

这位杰拉尔德·巴尔弗先生是亚瑟·巴尔弗的弟弟,曾有一阵子担任内政大臣。他活动的地点通常是剑桥,卡拉姨妈为其魂不守舍,可他似乎开始对她产生了厌倦之情。关于这一点,可以用我母亲狡黠的文字作为证据:“这样的事儿不太被姨妈喜欢。”

原因是,当卡拉姨妈抱怨他喜爱弟媳弗朗西斯·巴尔弗夫人远胜于自己时,他竟然坦然承认了!

开始的时候,我母亲本人也为他痴迷,她如此写道:

他的长相和性情,完全就是你想象中英国贵族的模样……他是那样得潇洒俊俏。

然而,不久,她固有的美式独立精神又爆发了:

他的确是我曾见过的最最保守的人,他对上流社会的人充分信任,从而为下层阶级的人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还有其他像这样的事情,我都是仅在书上读过,至今还不曾听到某人真的确信无疑过。

好像有迹象表明,卡拉姨妈原打算撮合我母亲和植物学家弗兰克——他是五位达尔文兄弟中的一员。显然,她是希望借此把乔治拴在自己的身边。

我母亲写道:

姨妈替我选择了弗兰克·达尔文,她的态度相当热情。不过弗兰克明显心不在焉,他是和其姐及一位克罗夫茨小姐共同来参加赛艇比赛的。姨妈认为他钟情于那位小姐,她讨厌此事,她希望他如同乔·达一样仰慕自己。因此,她昨天就邀请他周一来打网球,我猜,到时候必定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我认为,旁观她怎样诱惑别人对我表达爱慕、将我当成一位迷人的女子,是一件相当有趣的事情。

不过,太可悲了!还不曾到周一,弗兰克和克罗夫茨小姐订婚的消息就众所周知了,卡拉姨妈的小把戏失败了。这段婚姻的结晶,就是我的堂妹弗朗西斯·达尔文,后来,她成了弗朗西斯·康福德夫人。

在一封长信里,她对一次伦敦之行进行了描述,那次是为了去福雷克夫人家看一场希腊戏剧的业余表演。

到十二点钟时,我们全都收拾好了,我身着灰裙子,头上是红天鹅绒帽子,同时,一件淡紫色的裙子还躺在小提箱里备用。姨妈身着她最好的黑丝绸裙子,她的西班牙蕾丝裙子也躺在箱子里备用。我们在车厢里刚坐下,姨妈那大喇叭似的叫声就把我吓了一跳:“希腊戏剧的门票落在家里了!”

一阵骚乱之后,她们决定冒险体验一下被禁止入内的危险,干脆先到皮卡道利街和摄政街去闲逛。姨妈为一顶黑色且夹杂着金色麻花辫、饰有四朵黄玫瑰和一条窄窄的天鹅绒黑丝带的小帽子花了两英镑。自然,她们还买了相当多的东西,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仅因为这顶女帽相当有趣,我实在有必要提一提。到了晚上,她们相当顺利地进入剧场。

……我们的前一排坐着的是格拉德斯通(英国自由党领袖,曾三度出任首相)、艾萨克·牛顿爵士(原文如此)、弗里德里克·莱顿爵士(著名画家),还有其他一些了不起的怪老头。

这不由让人产生疑问:这位艾萨克·牛顿爵士是何人呢?(注:艾萨克·牛顿爵士,生于1643年,卒于1727年,此处为“我母亲”的常识错误。)

格拉德斯通的长相跟漫画里一模一样,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的领子比漫画上的画像略大一点儿,眼睛锐利而明亮,每逢笑的时候就如同闪烁的星星。场景的负责人是F.莱顿爵士,他做得相当好,不过,那些英国女孩不可能借助于口红、胭脂和希腊裙子而成为十足的美女。这是一部叫《特洛伊传奇》的戏剧,所以,一晚上听到的都是希腊语。

她对希腊语自然是一窍不通的。

斯蒂芬先生(J.K.斯蒂芬,著名诗人)扮演赫克托耳,演得相当好。莱昂内尔·丁尼生(英国桂冠诗人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的孙子)扮演俄底修斯,倘若他能深入了解自己的角色,或许也能演得很好。我对这出戏相当喜欢,其他人当然也一样。大家的裙子相当漂亮!!!漂亮到简直无法形容。

上面的记叙,散见于一份在马车内写成的混乱报告。当天晚上,她们乘着出租马车四处寻找住宿之地,最后,终于在圣胰腺饭店(其实应为圣潘克勒斯,古罗马圣贤)找到了房间。我对于这个错字出现得如此早相当高兴,要知道,我母亲一辈子都没弄清楚,那位圣人的名字和胰腺这个脏器的单词是不一样的。

次日,她们继续进行愉快的购物远征,最终,为了参观米莱和莱顿的画作而将皇家美术院作为终点。

我认为,继购物这样的辛苦活儿和脑力活儿之后,姨妈可以借助于看画儿好好地休息一会儿。

她们必须急急忙忙地赶回剑桥,原因是要赶赴一个饭局。

我的旁边是一位叫福斯特的先生(未来的生理学家迈克尔·福斯特爵士),他不停地跟我逗乐,我差一点儿就要控制不住自己。

我当然不认为自己受到他的纠缠,仅仅觉得此人有点儿喝多了,姨妈为此笑得前仰后合。不过,此人竟然还不善罢甘休,而且是相当郑重地不罢休。因此,我当真觉得他不清楚自己在乱说些什么,我觉得或者他是一个傻瓜,或者他就是神志不清。倘若我再见着他,看我不掀桌子才怪呢,看他究竟敢不敢与我逗乐!!

陪我赴宴的是维罗尔先生(维罗尔博士,一位古希腊文化学者),事实证明,此人相当讨人喜欢(我喜欢的男人类型或者是已婚男人,或者是小个子男人,当然他属于前者)。我身着淡紫色裙子,对于这样的穿着,姨妈的评价是相当得体,不过颜色不够艺术。我发誓,我一生中不曾见过那么漂亮的卡拉姨妈,她看上去甚至才二十几岁。

事实上,她当时已经四十三岁了。以上均为这封信的精华,是从连篇累牍的琐碎事件里选取出来的。

另一方面,我母亲有时也让人不得不佩服其用语的简洁,像她对伊利大教堂的一次拜谒就是如此写的:“建筑风格相当好。”有了此句评价,我无法想象谁能接着往下说什么。

她刚到英格兰的时候,完全不了解剑桥的习俗。她从不曾学过跳舞,因此自然担心家人会因为她想参加舞会而吓昏。那年夏天,她似乎仅参加过国王学院的一场舞会,后来她也极少提及什么舞会,或许是由于她始终不曾学好跳舞。她反对跳舞,因此她学不好跳舞是相当自然的事情了。

此外她还写道,她“到现在还不曾”于周日玩过何种游戏,尽管她可以于周日玩一些拙劣的猜谜游戏:“何以女人如同电报?原因是相比于信件,她们在智力上更快”“何以男人如同望远镜?原因是他们被女人拉出来,被她们看透,最后还被关起来”——此类谜题和谜语是她终生喜欢的典型谜题和谜语。

一个星期天,她去了圆教堂(剑桥的圣墓教堂),这座教堂“几乎如同那些小山一样古老”,然而:

英国的礼拜仪式过于冗长了,原因是他们一直将《主祷文》和两段《信经》重复三遍,常常还要重复第四遍;他们从不曾将王室成员合并在一次祷告中,安排的顺序永远是替维多利亚女王念一次,再替威尔士亲王(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子和继承人爱德华七世)念一次。布道也相当荒谬。

我想我应该去学院礼拜堂做礼拜了,要知道,那里的礼拜仪式相当短,而且不曾存在布道,反而能听到好听的音乐。学院的人从不曾去地方上的教堂。周日的时候,姨妈将乔治·达第一次弄进了礼拜堂,他甚至十几年不做礼拜。姨妈声称,此人就是所说的不可知论者——我猜就是这个词儿吧,总之它的意思是:一个并不希望将他人也变成不信教者的不信教者。此处的太多人都是如此。他们——至少其中的一些人——也去礼拜堂,但仅仅为了欣赏那里的音乐。她似乎不曾因此而感到震惊。

整整一个夏天,欢庆、宴会和网球赛……直到九月中旬,我母亲和卡拉姨妈结伴访问苏格兰才结束。出发前,妈妈买了一件新外衣。

看了一大堆老旧的玩意儿之后,我们终于发现了一件特别漂亮的棕色织锦天鹅绒,似乎是外衣,不过也可以称之为一件斗篷,上面镶有美丽的皮毛,我想那应该是棕色的黑狐,不过价格过于离谱了,竟然要价七个畿尼。这样一来,每码皮毛就相当于一个畿尼呢,店员声称。上面一共有差不多十码皮毛。

一件售价七畿尼的外衣,上面镶着十码价值十畿尼的皮毛,这种算术问题我母亲永远不会算错。很明显,卡拉姨妈想极力劝说她将这件衣服买下来,不过她丝毫不为其所动。因为这一件衣服“好得过分”,所以她将另一件三畿尼的外衣买了下来,那件衣服是“红蓝条纹的布料”,带有“一道羽毛镶边”和“宽松的袖子”,“时尚到家啦”。

那是一个穿衣讲究“艺术”的年代,不过,卡拉姨妈和我母亲均认为,这类服饰太过做作、太过可笑。我母亲如此写道:“在纽纳姆的园会上,有相当多的艺术服装或禁欲服装。”她在信中对于这些服装的描述看上去还相当可爱,不过,却让人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她说:“姨妈身着一件简朴而完美的茶服,不艺术,不过相当优雅,相当漂亮,”她自己的心爱礼服则是“我的白色信天翁”——老天才清楚,那究竟是怎样的一身衣服。

就在这个时候,狄克姨父的母亲生了严重的疾病:“因为怀着自私的心理,姨妈和我都希望她能再拖些日子,否则的话,我们就不得不取消苏格兰之行了。”

幸运的是,老人家的情况转好了,于是,二人得以踏上旅程,在爱丁堡和乔治会合后,与他一起玩了整整两天。

苏格兰人看上去相当壮实,不过长得相当丑陋,大鼻子,大嘴巴。乔治·达很乖,做事兴味满满。我能看出来,他是一位不错的兄弟和朋友,而且,还可以做一个相当不错的丈夫,不过,相当奇怪的是,他的天性中恰巧少了做情人的浪漫气质。

我父亲于旅途中始终处于他最好的状态,他对于旅行相当享受,因而表现得相当勇敢和热情,我母亲认为他是一个有趣的人也就不奇怪了。倘若说他做情人不够浪漫(不过我确信,她会于极短的时间内改变看法),那么,其作为一个观光家则是相当浪漫的,“除了瓦尔特·司各特爵士本人,其他人均不是我想与之结伴同游爱丁堡的。”

九月底,他们结束旅行回到剑桥,不过,T先生求婚的危机就此出人意料地发生了。在此之前的几天时间里,我母亲相当高兴地将众多与之相关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加以描述,不过,这些事情大部分和婚事无关。这件事隐藏于一封致其亲爱的妈妈的信里,上面标着“绝密”二字,同时里面附了一张八人名单,意即仅允许姥姥将密信向这八位近亲展示。

“只是这八个人罢了,仅此而已。”她如此写道:

您听我说,清晨,我还泡在浴缸里呢,詹妮就跑到门口对我说:“莫德小姐,有你的一封便笺,我将它放于门底下啦。”我随手拿到它,阅后极为震惊,这竟然是一封求婚信!

她把这封求婚信(我猜信上已经沾满了洗澡水)及T先生的照片一起装进了给她妈妈的信封。实际上,T先生尽管看上去有些呆头呆脑,却有一部飘逸的大胡子,长相也相当端正,给人一种睿智、高尚的感觉。可以说,他的大胡子为他增加了相当大的魅力。不过,遗憾的是,他已经四十一岁了,而且他的腿也的确很短。

卡拉姨妈在信中写道:

这些可爱的家伙何以总是在腿上出怪事呢?他们就那么毫无遮拦地闯入无心人的眼帘,给我们的感觉是,这些英雄们是那么普通。

诸位应该还记得G先生的罗圈腿吧。

T相当具有男子气概,也是一位高超的射手、登山家、网球手,而且年收入约2000英镑。

为此,姨妈开始对“一位如意郎君的必备条件”展开详细的讨论。

不过,我母亲却相当清醒:就算T先生着急忙慌地买了一所大宅,就为了与她共同生活,那也不行。她立即就此事向乔治请教,于他而言,此事真的令人难以接受。

我母亲写道:

狄克姨夫想将大角星(牧夫座的一颗星)写进自己的书里,为此他请乔治·达帮忙查找资料,因此,乔治·达吃过晚饭就来了。

他们回到了狄克的书房,却不曾就大角星展开讨论,反而谈起我与T先生的事情,于我而言,这真是太好笑了。乔治·达认为,狄克必定听到了他人的传言。因为狄克说:“咳,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他不但有钱,而且是一个相当能干的男人,而且看上去还相当年轻。”

不过,乔治压根无须担心,关于原因,此处我母亲接着写道:

实话实说,就个头儿而言,T是个小个子,比我还矮几乎半个头。不过,他有着一头深棕色的波浪头发,相当漂亮;他还留着一部柔软的棕色美髯。我仅将其当成朋友来看,就是这样。试想一下,我怎么可能找一个比我还矮的男人作为结婚对象呢?!唉,我难道命中注定只招矮个子男人的喜欢?

卡拉姨妈写了一封文辞优雅的拒绝信,然后由我母亲照抄。这封信想来是文字过于优雅了,因为T先生显然没将之当真。为此,卡拉姨妈感叹地说:

他是如此爱着她的率真和坦诚(实际上那封信是我的杰作),因为他竟然认为她的答复是对自己的鼓励!上帝快来拯救这位愚人先生吧!除非你向一个男人吼出一个“不”字来,否则他竟然不明白何为“不”吗?我们对这封信(第二封求婚信)的回答一定要明确而坚定,不过,除非莫德(我母亲的闺名)和他人订婚,否则,我还是不相信他会放弃。在这种事情上,英国男人和美国男人比,更为较真……他的腿倒是相当笔直的,不过太短就不好了;不过,他的脑袋和肩膀看上去还是相当顺眼的。

很明显,卡拉姨妈还是认为,将如此好的一桩买卖放弃相当可惜,她私下里想:莫德“指不定会慢慢爱上这个家伙呢”,可是莫德(依然)态度相当坚决——倘若不用顽固来形容的话。她这样写道:

万勿以为我会嫁给T先生,我一点儿也没有这样的想法。第一,我并非想嫁到这边来;第二,我对其喜欢的程度还很浅;第三,他的个子太矮了;最后,我理应实现自己的宿命,做一个老姑娘,我计划这么做……就是如此。或许此生仅有的一次求婚,被我给拒绝了。

于是,她又将第二封拒绝信抄了一遍。不过卡拉姨妈还不曾打消对T先生的希望,为此,她写道:

他必定不是什么佳配,不过我以为他认为他比你于美国遇见的诸多男人都要优秀。从做丈夫的角度而言,我确信他比其他人,像乔治·达,更会让一个女人获得幸福,这是因为乔治·达的身体将一直是一个相当糟糕的缺点。请原谅我多说几句:他真的不是什么佳配,不过试想,一个人一生中要遇上一位如意郎君,那是多么不容易呀;就婚姻而言,这世界真的是阴错阳差的。

她又提醒道:

我对于西费城的N充满同情之心,倘若你必定要到那里去的话,我也会对你充满同情。生活在一潭死水的地方,每天看着青春年华一天天老去,那一定相当可怕。相比来说,T先生则要好得多。

卡拉姨妈明显认为,手心里攥着一只鸟总比干望着林子里的两只鸟好,尽管她喜欢乔治,不过,她也不清楚乔治对此事认真到何种程度。谈起他来,她曾如此写道:

乔治有一副与生俱来的好身材,他线条挺拔,身体比例恰当,此外还长着一个真正美丽的额头,任何人也不能称之为丑。……杰拉尔德·巴尔弗说,他的个性是最好的,也是最未被过度溺爱的。

同时,她又怕自己是在强逼他表态,生怕——就像她于乔治订婚后给他写信时所写的那样——

达尔文家族认为,是我在做“拉郎配”的事情。不过要注意,那根本不是。……若说我要对一种猜疑给予全面否定,那必定就是猜疑我在乱点鸳鸯。

可是,莫德的婚姻观中,可不具备卡拉姨妈的老谋深算,因为她已经爱上了乔治,于是T先生的机会也就永远消失了。可怜的T先生终其一生也不曾结婚,孤独地在其买下的大宅子里度过了余生。

倘若我们的母亲(或者我们的父亲)与另一个人结了婚,我们会是什么人呢,这永远是一个相当诱人的问题;不过此话题过于宏大了,在此谈及并不恰当。因此,我仅想说上一句:倘若T先生是我们的父亲,那么,我们必定长着一部壮观的美髯。不过,就当今而言,美髯真的没什么大的用武之地,尤其是它若长于女性的脸上。

此外,我们必定也不会长成罗圈腿,这一点在当今是相当必要的。理由是确定无疑的,因为事情正在向最好的方向发展着。

经过一番热热闹闹的事件,夏天终于结束了。莫德也要离开剑桥,到欧洲大陆继续她的旅行,其旅伴是另一位让人烦心的姨妈。

我的父亲一路追随着她们。尽管他只比T先生年轻三岁,也只是中等身材,可是1884年3月,他还是和我母亲于佛罗伦萨订婚了。

我必须补充一句:我父亲的腿是相当笔直的,其个头相比我母亲要高出足足两三英寸。不过我确信,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算他是罗圈腿,我母亲也会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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