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政论家。弥尔顿在英国文学史上是仅次于莎士比亚的人物。他的三首长诗《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以磅礴的力量、过人的激情、凛然的正气,为他赢得了不朽的身后名。弥尔顿积极参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撰写出多篇政论文章,抨击帝制,歌颂革命,宣扬共和,以致双目失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诗人身陷困境,家庭屡遭不幸,但他仍不改初衷、不稍懈怠,其人格力量,足以成为后代诗人楷模。
弥尔顿一生只写了二十四首十四行诗(内有五首用意大利文写成),比起别的以十四行诗成名的诗人,实在是戋戋之数而已。但正是他,一改此前十四行只写爱情的柔靡之风,而引进了政治、道德、杂感等内容,使其变得硬朗、有力、矫健。他还对十四行诗形式进行了改造,史称“弥尔顿式十四行”。
二十三岁感赋
你青春的惯贼,时间,何等地快,
把我二十三岁年华一举窃去,
我的时日竟流失得这样仓促,
那暮春既无花苞,它怎生盛开?
也许是外表欺瞒了我的年龄。
真的,我已濒临成年人的岁数,
虽则我的心灵仍然远未成熟,
因它赋予我更多美好的时辰。
但是不管或多或少,或快或慢,
每人总有严格的大限,总趋于
一个结局,无论是高贵,是鄙贱,
这是天意,由时间来把我引路。
如果我能善为使用,巧加锤锻,
在造物主看来,一切自难斫断。
题解
本诗写于诗人的二十三岁生日。弥尔顿面貌清秀,谈吐温文尔雅,从现传画像看来,与其说他像一个须眉汉子,毋宁说他更像一个大家闺秀。故诗中说,他虽已届成年,但外表仍未尽成熟。西人惯以四季喻人的年龄,如果说童年和少年时代是人的“春天”,那么成年之后便已踏入“夏天”,暮春云云,说的就是这回事。诗人还写道,人的年华很早就消逝,无论贵贱,都不脱一死。但是,只要巧为利用,善为利用,则大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干出一番事业,而这些,却不是死所能一笔抹杀的。弥尔顿在青年时代就怀抱大志,这对他以后在政治上和文学上执着不辍的追求,当然不是无所裨益的。译诗的韵式略有变通。
致夜莺
噢夜莺!当树林子里万籁俱寂,
你在盛放的花丛用颤音歌唱,
把新的希望灌注于情侣心上。
欢乐的时光引出吉祥的花季,
清脆的鸣啭阖上白天的眸子,
先于杜鹃的短喙发出的音响
预兆爱已成功,倘乔夫的意向
是将爱之力与你的旋律相系。
及时唱吧,先于憎恨之鸟回环,
预言我无望的命运,在附近的
丛林,你年复一年都唱得太晚,
不能予我抚慰,不知是何道理,
无论缪斯或爱神都称你做伴,
我为她们服务,做她们的随侍。
题解
夜莺可能是英国诗人入诗最多的鸟类。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夜莺颂》是其中最有名的一首,相形之下,弥尔顿这首十四行诗不那么广为人知,但在写法上自具特点,也应予以注意。
夜莺是候鸟,每年四月中飞抵英国,因此被视为春天的先导。在多愁善感的诗人看来,夜莺凄凄切切、如泣如诉的啼叫,又令他们悲从中来,这已几乎成为一种模式,连济慈也不能免俗。在弥尔顿笔下,这种感伤情调荡然无存。比之杜鹃(即憎恨之鸟),夜莺带来了希望和爱情,虽则它并无补于诗人失恋的命运,但诗人有的只是牢骚,而绝无哀怨,乐观的调子仍占上风,从而使其自别于一般的咏夜莺诗。
乔夫(Jove),古罗马大神丘比特的别称。
近闻皮埃德蒙大屠杀感赋
报仇啊主!你那被屠戮的圣徒,
尸骸遍布于冰冷的阿尔卑斯,
他们打远古就尊称你的真理,
那时咱们的先人只奉祀草木。
别忘了。把他们的呻吟声记录,
你们的绵羊,在古老的羊圈里,
被嗜血的皮埃德蒙人所杀死,
母子被推下巉岩,他们的悲泣,
从谷底升到山顶,由山顶直抵
青霄。死者的血和骨灰被撒向
意大利原野,尽管由三重冠的
暴君统治,从这儿仍可以大量
繁衍,只要他们领悟你的意旨,
便得以避开巴比伦式的溃亡。
题解
1665年,意大利北部皮埃德蒙(Piedmont)一个山村的村民,被皮埃德蒙公爵萨伏伊大肆屠戮。该村村民信奉原始宗教,萨伏伊强迫他们改宗天主教未遂而予以镇压。弥尔顿惊闻此讯,马上写下这首十四行诗,用以谴责萨伏伊,表现出他对思想自由、宗教自由的信念。所谓的“三重冠的暴君”,指的是罗马天主教教皇,教皇的皇冠有三重,故云。弥尔顿的政论文以气势磅礴、浩瀚恣肆见称,在本诗中也依稀可以窥见这一特点。
致克伦威尔将军
我们的领袖克伦威尔,你不仅
冲向战场的硝烟,且力排众议,
把人们给引导到信念和坚毅,
走向和平与真理开辟的蹊径。
遏制住头戴皇冠的傲慢命运,
高擎战利品,赓续上帝的业绩,
当达文河染满苏格兰的血迹,
当高亢的欢呼响彻邓巴附近,
沃彻斯特的桂冠高悬着。然而
远征尚未结束,那和平的荣耀
能媲美于战争,新的顽敌又到,
嚷着用世俗之锁把心灵阻隔。
把求自由的良知解放自利爪,
那受雇佣的狼,所求无非一饱。
题解
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弥尔顿曾在其手下任拉丁文秘书。此诗既歌颂了克氏在革命期间的文功武治,也充分表达出弥尔顿的革命信念。诗中牵涉好几个典故。达文河、邓巴和沃彻斯特三战役,同为克伦威尔领导的革命军与保皇党展开的大战役,苏格兰军在三役中均遭大败,革命政府遂转危为安。但是,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在国会提出教会人士应由国家扶养的提案,这对新生的革命政权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弥尔顿力主政教分离,对此提案期期以为不可,认为其中包藏祸心,故名之曰“新的顽敌”。此诗在今天读来,似已无甚诗味,却揭示出弥尔顿思想的发展轨迹,是以颇受重视。
悼亡妻
我仿佛看见她,我圣洁的亡妻,
莫非阿尔刻提斯挣脱了坟墓,
赫丘利把她送还欢乐的夫婿,
她逃过了大限,不免娇弱无力。
我的妻已把床褥的污点洗涤,
古礼已重新把她的圣洁回复,
因此,我再一次有幸加以目睹,
清清楚楚,她重出现在蓝天里。
身穿一袭白袍,如心灵般纯净,
脸蒙白纱,在我的幻想的眸子,
有如真善爱在她的脸上掩映,
这贞洁不曾令别的脸更美丽。
我醒来,周匝只剩下一片黑影,
就在她俯下身欲拥抱我之际。
题解
弥尔顿一生三次结婚。本诗所咏对象凯瑟琳·伍德科克是他的第二个妻子,婚后一年因难产而逝世。他们结婚时,弥尔顿已双目失明,无从得睹妻子的真容,所以诗中有“脸蒙白纱”之语。所谓“古礼”,指的是每年二月二日举行的“圣母清洁日”。阿尔刻提斯(Alcestis)相传是古希腊国王阿德墨托斯(Admetus)的妻子,阿德墨托斯命中注定早夭,其妻乃毅然代之而死,后被大力士赫丘利(Hercules)从地狱中救出。阿尔刻提斯死而复生,以致诗人梦见亡妻,竟以为奇迹再现,足见伉俪情深。
诗人亡妻的形象朦朦胧胧,我见犹怜;诗人用词较克制,并无太多的夸饰溢美,只是不惮其繁地刻意摹写她的纯洁。由此烘托之下,更见出亡妻的“得”而复失之可哀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