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2009年左右的时候,各种高甜偶像剧开始批量生产,那时只有三年级的我便开始幻想起了一段段甜得腻死人的爱情故事。
喜欢的第一个男孩子大概是在我四年级,那时候的爱情是“不敢让他知道却又怕他不知道”,所以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就总爱有事没事地去招惹他一下。
做的最浪漫又可爱的一件事就是算准他的上学时间,然后每天早上提前去他家楼下偷偷蹲着,他出现后我又立马装作不经意地出现在他面前,做作地等他来向我打招。
这家伙是真的一点也不主动,认识那么久了连QQ也不问我要一个,而我作为玛丽苏浪漫爱情电视剧的忠实粉丝,本着一种我喜欢的男孩子一定也喜欢我的信念,使劲骗自己他只不过是害羞而已。
为了早日圆我一辈子只谈一次无敌腻歪恋爱的白日梦,又要保持女方的矜持,因此我做了一件外人看来非常过分的事情来引起他的注意——在他们家楼下的一堵大白墙上面写和刻了好几句骂他的话,比如xxx大笨蛋大傻瓜。
现在想想这简直就是在拒人千里嘛,但一个十岁出头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小女孩是不会明白的。
这事儿后来好像被他妈妈也知道了,于是他妈妈每次看我的眼神都十分犀利。
我那时非常喜欢这个比我大一届的男孩子,以至于他毕业了我又穷尽体力与脑力,查到了他的手机号QQ号微博等一切社交账号,并在底下疯狂留言,要是换成一个成年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变态跟踪狂魔”吧?总之,以上种种行为直接导致了他最后对我冷眼相向甚至破口大骂。
你说我心急吗?急呀!难过吗?难过呀!丢人吗?简直太丢人了!
可我做这一系列所有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并不只是因为我脸皮有多厚,而是我对于两情相悦,从一而终,所谓“一辈子只谈一次恋爱”的执念过于深沉。
说白了,就是被那些甜甜的电视剧给骗惨了。
于是,为了让我认清现实,上天总是甜蜜地将我教训了一顿又一顿。
在我爱上了越来越多形形色色的男孩并为此付出代价之后,也就意识了一件事:爱情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嘛,只要给够我时间,我还能再爱上更多的男孩。
所以,爱情的出现并不是难能可贵的,难能可贵的是对一段感情坚贞不渝的守候,愿意为他而抵御住这个世界里的一切诱惑。
我身边从来不乏那些前男女友成堆,小小年纪好像就已经被爱情千锤百炼的朋友,他们从不在我面前吝啬分享自己恋爱前恋爱中与恋爱后喜怒无常的挣扎;即便是那类喜欢玩弄女色的花花公子,俗称渣男的朋友,在遇到那个自己渴望一生守候的心仪女神之后,依旧逃不过爱情的魔咒。
原来,即便我们在经历过几段情感失败后终于懂得了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感情在现代生活中是多么虚幻,但在下一段感情出现的时候,总还是免不了再次陷入希望对方一往情深,从一而终的大坑。
于是我就明白了,那是因为爱情是有魔力的,它能够使得刁蛮任性变得可爱,甚至能使面目可憎的人变得眉清目秀,所有我先前懂得的爱情的定律与理论瞬间成了动人的艺术,面对这样心绪的变化我甚至连控制的权力没有,只能任由它在内心发作,故而我们称爱情来时的感觉为“痒”。
所以后来我渐渐开始接受这些痛苦了。我知道始终如一的爱情相当难得,那是因为我在那之前曾深深坚信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我终于知道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剂调味品,那是因为我曾将它放在生命最神圣的位置上。甜蜜与争执,热恋与冷淡,这些都是一段感情中无法回避的事,既然有些痛苦是无法避免的,为何不能鼓起勇气去面对它呢?
很多时候,我们不过就是少了这样一种背水一战的决心与胆识。
每个人都必须靠面包过活,假如人们最初对面包中的面粉味犹如苦瓜味一般唾弃,没条件的人只好迫使自己主动去忍受这股难吃的味道,毕竟生活总是要过下去的,有条件的人(这里的条件不单单是物质与样貌,更多的是智慧与德行)则可以运用一些条件来将它加工改造,涂上巧克力酱草莓酱来尽量让它变得好吃些,可不论如何掩饰,它本质就是一块用面粉做成的软包这一点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否则它就不是面包了;而爱情的本质始终是带有苦涩的,不要因为自己喜欢吃甜食而苛责里面的苦味,并且奢望能够捡到一块全是蜜地爱情,那样就不是爱情了。
一味追求甜蜜只会让你更加不能接受里面的苦涩,从而使得你离它越来越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