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遇到了自以为一生的挚爱。
他是大我三届的学长。我们原本完全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爱情这个东西偏要过来莫名其妙地插上一脚,用某种魔法硬是将两个本应毫无瓜葛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那天我们彼此留下联系方式后,一切都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发生,难以收拾。
我早已没有兴趣再去说明这段故事里众多无谓的细节了,你知道的,任何这类事情的发生与屈曲,来回兜转不过就是那些庸烂琐事,人世间我们往往以为宏大的兴盛至衰如果哪天被拆穿了,恐怕是要遭人笑的。
明明是个大城市里长大的年轻人,却因为实在经受不起失恋的打击与痛苦,竟然拿起笔,选择了如此原始的方式,来回首,来自白,来向他摇尾乞怜。这看上去的确窝囊了些,发生在一个二十岁都不满的孩子身上更像是无病呻吟,可小孩子也生活在这该死的人间中,遭受着那些无聊的疾苦与折磨。痛苦总是不分贵贱的。而于一个天生就要比周围人敏感几倍又不那么坚强的小女孩来说,她更是不堪到唯有靠墨水才能稀释痛苦的程度,否则她觉得她会死。
到如今,小女孩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她爱过他,虔诚且热烈,觉得世人不及他万分之一地爱过。
前几日我翻开过去写给他的书信,想起那时尽量克制却还是忍不住去与他纠缠不清的自己,我总是这样,立下了一套信条没多久后再亲手撕毁。不过最终倒也算收敛住了,只是因为生怕自己露出一副求而不得恼羞成怒的样子,使得他再懒得去管人情那层面子,而对我冷眼厌恶。那是我当时单薄魄力下,最后一点大度了。
我总还是个识趣的人,只要我不固执。
“那时我常常会想,你以后身边的女孩,会是怎么样的呢?你或许会如同比待我更好十倍一样待她,她也会靠在你的肩上,躺在你的怀里,然后,你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脸颊,充满爱意地望着她粉扑扑的小鼻子;你还会,亲吻她的额头,会告诉她,‘我爱你’;她可能会是中国人,也可能是外国人,当然还有可能是你在国外遇到的中国女孩,然后你,牵起她的手,紧紧握住,你也许还会给予她海誓山盟,告诉她你们将永不分离;再然后,你回国,带她回我们相遇的城市,看看你过去生活的地方,再带她回去你长大的故乡,去见你的父母,去结婚,去永远幸福地生活着……只可惜,所有的这些,都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了。没过多久,我还会忘记你,可能你会更快地忘记我,忘记我们彼此曾出现过,之间还有过一段日子,一段短暂得不能再短暂的日子。”这是我曾在信中写下的一段话。
其实,信到最后也没有送出去,现在回首这些,又总觉得那时自以为深刻的任何瞬间都不过如此。唯一值得讶异的是,那个时候怎么有这么多话要说?似乎恨不得把每一微秒同他有哪怕一丝关系的时刻都记录下来,将所有希冀都寄托在一盏灯、一管笔上,心中情感早已溢得泛滥成灾,人像是疯了一样整日守在书桌前,不愿出门见天日……幸好,不论我在其间用了如何或疯狂或古怪的方式,结果都还算可观。我走出那段阴暗无比的时光,靠着那股撕心裂肺百无聊赖的力量获得了如今这份涅槃。
也不记得哪天早上,突然心血来潮把原本乌七八糟的桌子整理干净,甚至将那本我与他曾一起萃读过的《我的米海尔》也义无反顾地一同扔进垃圾桶,接着,我换上了新衣服、新裤子、新鞋子;你知道的,在进入一个新阶段时,总是要走一下这些砸锅卖铁的流程,彻底收拾好自己。走出家门,阳光显得格外刺眼,但又好像比往常更为温暖。
尽管如此,当我以为自己即将以一张新面孔生活下去的时候,身体却开始提醒我曾经沧海难为水,明明十几年来喜欢过的男孩数不胜数,此时只是这样一个客观来讲万分普通的男孩,竟令我再不敢轻易去开始下一段感情。倒不是我对他还没齿难忘,只是因为,从那以后,这种事于我来说,都已不过尔尔。
尽人事,听天命,我和他都不是喜欢把事做到死绝之人,所以并没有撕破脸,给彼此都留有了一些余地,偶尔还会以老友的身份嘘寒问暖。我心里头也一直都很清楚,在他眼里,我大抵永远是个横冲直撞的小女孩吧。
我表达欲极强,时常因为找不到人说话而闷闷不乐,不得已下只好又不顾一切死皮赖脸地去找他,同过去那样与他口若悬河,我知道这样看上去有些违背伦理,但我也知道,他依旧会包容我,试着去谅解我,在他面前,我永远也不用顾忌那些人与人之间的条条框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奇奇怪怪,做事没头没尾,甚至有些喜欢明知故犯,挑衅他人对我的好脾气。我们又跟从前一样,他不开头,我不结尾。
这听上去像是个无理取闹的故事,它不是大部分人印象中轰轰烈烈一波三折的爱情——因为年纪太小,还没有能力去爱得感天动地。在我眼里,这段感情更像是,一个人走向下一阶段时渡他的船。
后来的日子,我始终为有这么个人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而感到一丝侥幸,尽管他曾带给我差点去世的劫难,可我说过的,我从不逃避痛苦带给我的成长,不过我可能还没来得及说过,这些一瞬之间的成长,是他带给我的。